泰州扶持电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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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121号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121号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12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日泰州市“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序号重点行动目标任务牵头部门责任单位1“互联网+”创业创新到2020年底,建设一批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共享型的众创空间等新型服务平台,实现市(区)全覆盖,形成创新创业“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体系。

建设泰州创客联盟网站,打造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载体。

全市建成特色鲜明的众创服务平台30家以上,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达70家。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金融办、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2“互联网+”先进制造到2020年,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应用取得明显进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92;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取得明显进步,规上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研发设计、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电子商务营销服务等比例达到60%以上;建成智能车间(工厂)80家,新增使用工业机器人1000台以上,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科技局、质监局、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3“互联网+”现代农业到2020年,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智慧农业应用实现全覆盖,规模设施智能农业应用面积占比达20%以上;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实现100%县(市、涉农区)全覆盖;加快以“泰州智慧农业服务平台”为重点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对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100%全覆盖;加快农业行政管理业务系统建设,基本实现行政管理100%网络化。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电子商务鼓励扶持的目标是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完善,提升电子商务的质量和效益,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第四条将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财政资金支持,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的创业助力、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2. 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训和人才支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3. 优化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政策,简化涉税手续,降低税负;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行为;5.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升级。

第三章电子商务创业扶持第五条将为电子商务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创业导师指导、创业空间提供等扶持措施,帮助并鼓励更多的人投身电子商务创业。

第六条鼓励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将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优秀的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创业孵化等支持。

第七条将加强对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设立专门的扶持基金和展示平台,帮助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

第四章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扶持第八条将出台政策,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支持创新企业开展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研究,提升电子商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用户体验。

第十条将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转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电子商务市场开放扶持第十一条将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国际贸易,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第十二条促进电子商务外贸企业的发展,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融资支持。

电商平台扶持计划

电商平台扶持计划

电商平台扶持计划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在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电商平台的兴起不仅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方式,也给企业的销售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

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商平台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电商平台扶持计划。

一、背景随着消费者对于网购的需求不断增长,电商平台逐渐崛起。

然而,电商平台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市场竞争激烈、物流配送不畅、电商信用缺乏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电商平台扶持计划,以促进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政策支持电商平台扶持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支持:1.税收优惠:政府为电商平台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免营业税、增值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降低电商平台的运营成本,增加其竞争力。

2.融资支持:电商平台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运营和发展。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政府设立了各类基金,并通过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方式,为电商平台提供融资支持,推动其发展。

3.政策宣传:政府通过媒体渠道,积极宣传电商平台的发展情况和政策支持,增加公众对电商平台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为电商平台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商家。

4.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的物流配送是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政府加大了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为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培育创新型企业电商平台扶持计划还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政府设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并为优秀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奖励和补贴。

同时,政府还鼓励电商平台与线下实体店的合作,促进传统经济与互联网经济的融合。

将电商平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政府还加大了对电商平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电商人才提供培训和创业支持,进一步提升电商平台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四、监管和合规电商平台扶持计划同时也重视监管和合规,以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

政府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规范电商平台的经营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以及不正当竞争等不法行为。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泰政办发〔2022〕46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8日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产业数字化提升、园区数字化转型、数字资源高效配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公共基础数据、企业生产数据、供应链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等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协同,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3年底,建设产业大脑,推动各平台、中心、企业数据流通、资源汇聚,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推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高细分领域专业化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一)产业资源集成共享1.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发挥“链主”“链核”“链源”企业产业整合力、影响力、吸引力,打造重点产业链协作平台,加快与配套企业形成联动发展格局。

鼓励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的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和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

支持产业链企业推行数字化交付,带动上下游企业数字化协作和精准对接,培育数字化产业生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市(区)配合)2.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

推动国有企业、通信运营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促进园区产业链企业整体数字化升级。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兴起。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和发展建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电子商务平台更好地发展和壮大。

本文将就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和发展建议进行详细阐述。

一、扶持政策1.优惠税收政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电子商务平台的税负压力,鼓励其创新和发展。

例如,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资金扶持: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体系,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贷款、风险投资等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大规模、升级技术和提高服务。

3.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水平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培养更多具有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同时,鼓励引进国内外优秀的电子商务人才,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

4.提供土地和场地支持: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充足的土地和场地,帮助其扩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

可以通过土地出让和租赁等方式,提供低廉的土地租金和场地费用。

5.建立监管机制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检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二、发展建议1.提升用户体验:电子商务平台应注重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平台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交易环境的友好性。

优化网站的界面设计、改进功能、增加产品推荐等,提高用户的购物体验,从而增加用户的粘性和忠诚度。

3.积极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电子商务平台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社会问题。

开展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升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4.加强合作与创新:电子商务平台应与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共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平台的技术水平,引进新的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提升竞争力。

5.加强市场营销和推广:电子商务平台应注重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加大在媒体宣传、网络推广、线下推广等方面的投入。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电子商务的发展更是迅速,促进了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复苏。

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平台,电商平台的发展和完善也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平台的扶持政策与发展建议。

一、扶持政策1. 减税优惠减税优惠是电子商务平台最受欢迎的扶持政策之一。

政府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收入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率适当降低,以刺激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和市场拓展。

减税优惠除了可以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外,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以扩大电子商务市场。

2. 资金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各种专项资金来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这些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推动电子商务从传统产业向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方面。

3. 人才引进电子商务平台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支撑其业务发展,而这些人才的引进也是一个重要的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对电商平台人才的培训、奖励和激励措施,吸引全球人才来到本国服务于电商平台,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创新。

4. 国际合作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也需要国际合作。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为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海外市场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政府可以派代表团参加国际电子商务会议,与国际电商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从而使各国之间的电子商务平台彼此了解,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二、发展建议1.提高效率电子商务平台需要通过提高效率来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商家。

一个高效的电子商务平台应该支持快速搜索、订单处理、结算功能以及快速的物流平台等。

另外,平台可以通过智能推荐和个性化服务等方式,提高用户满意度。

2. 支持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通过支持小微企业来推动其发展。

政府可以采取各种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咨询、税收优惠等,使其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来扩大业务。

同时,平台也可以采取举办线下培训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提高其电子商务技能和销售能力。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泰政办发〔2022〕31号•【施行日期】202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5日泰州市关于进一步释放市区消费潜力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的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0号),坚持远近兼顾、综合施策,促进商业消费加快恢复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普惠市民,结合市区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市场加快复苏,充分激发和释放消费需求1.全面恢复商业场所正常经营。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大型商品市场、住宿餐饮场所、购物休闲场所全面恢复正常经营,支持经营场所延长开放时间。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辖区内人口规模与分布,在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科学设置核酸采样点,为餐饮、零售、快递配送、冷链物流等从业人员和其他“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提供便捷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海陵区、姜堰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管委会(人民政府),以下均含、不再重复列出)2.持续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

抢抓疫情缓解后消费需求回补契机,以“苏新消费·活力泰州”为主题,开展“1+6+N”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采取市、区联动方式,推出苏新消费“夏夜海陵”“惠满姜城”“新消费·馨生活·兴高新”等多场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30•【字号】苏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30日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业态新动能,现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以服务企业、带动产业、稳定外贸、促进消费为导向,以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为重点,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加强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分类指导,着力打造“江苏优品·数贸全球”品牌,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和模式,为稳住外贸基本盘、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制定一系列有效的鼓励扶持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

例如,对于新成立的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在前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从事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商品网络销售的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

二、资金扶持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方面。

企业可以申请专项资金用于研发新的电子商务平台、优化物流配送系统、开展线上营销活动等。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和融资服务。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贷款的风险顾虑,提高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积极性。

三、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与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合作,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课程,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

为电商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和创业指导,鼓励他们毕业后投身于电子商务领域。

对于从外地引进的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为本地电子商务发展贡献力量。

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网速,降低网络使用成本,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配送网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电商企业提供集中的办公场所、仓储设施和配套服务。

五、技术创新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获得相关技术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

建立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六、市场拓展扶持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的电商展会和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一、背景介绍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技术和互联网平台进行商务的活动,近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政策,以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并推动传统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

本文主要介绍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的内容和实施细则。

二、鼓励扶持办法内容1. 资金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申请创业资金,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引导基金等。

支持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提供奖金和资金资助。

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来源包括财政专项拨款、发债等。

2. 优惠政策: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注册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研发项目资金支持等。

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研发、创新、工业设计等符合规定的成本支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活动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支持。

3. 人才引进:政府设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国内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来当地工作,提供优厚待遇和发展机会。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

4. 市场拓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提供市场拓展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提供场地、宣传等支持。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与传统实体商家合作,共同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实施细则1.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2. 严格审核资金申请的资格条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性。

3. 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申请意识和主动性。

4. 政府要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渠道。

5. 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和营销能力。

6. 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和商标保护。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0•【字号】泰政办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0日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数字技术创新突破,推动直播电商、新零售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建设,进一步壮大数字经济,助力传统经济转型,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建设1.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建设。

对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分别给予1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评省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社区(含省级数字商务进社区认定项目)、示范镇、示范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评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园区和企业示范建设。

对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称号的园区和企业(含数字商务企业、新零售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级别称号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3.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推进品牌和标准发展。

对电子商务企业新获评国家驰名商标的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批市级、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江苏省有关电商产业园的补贴政策2

江苏省有关电商产业园的补贴政策2

省有关电商产业园的补贴政策目录:1 经信委:有关大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互联网产业园申报补贴2 省商务厅:有关农产品政策补贴3 省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4 人社局:《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5 农业部发文:有关省重点培育农资网上销售平台6市发改委:有关打造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实施方案7 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现代商圈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省经信委 91号文(一)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1、支持重点。

千家大中型企业实施互联网化提升项目。

包括:研发设计协同化,完善产品研发设计数字化网络化环境,建立及时响应、持续改进、全流程创新的产品研发设计创新体系,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等新型研发设计模式;生产管控集成化,加快信息化升级改造,促进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产品数据管理(PDM/PL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关键管控软件的普及,促进软硬件系统集成互联、管控系统解决方案及咨询服务的推广应用;购销经营平台化,加快企业电商发展,促进企业开展线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支持行业特色电商平台建设,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产品销售模式;制造服务网络化,提高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运用移动O2O(线上线下)、云计算、大数据等打造用户聚合平台、多元社交平台,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创新,开展远程维护、质量控制、故障预警、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

3、支持方式。

按企业购置信息化软硬件、系统集成和相关服务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研发设计协同化环节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二)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创新创业载体与服务保障:省市合作共建的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2015年度入围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及一二等奖落地项目;工业互联网标准、大数据标准研制。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如下:1. 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财政扶持,如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免税和快速退税等政策;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更多低息或贴息贷款。

2. 优化市场环境。

加强对电商平台的市场监管,规范网购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减少对实体店的不必要干预。

3. 加强物流体系建设。

提升快递物流配送效率,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提高生鲜产品、电子产品的服务质量;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扩大覆盖范围。

4. 促进电商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通过数字技术应用和大数据驱动提升制造行业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化能力,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同时,鼓励电商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

5. 强化人才培养。

鼓励高校增设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培养具备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的电商人才;加强电商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和职业素养。

6. 完善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升互联网普及率和网络安全水平;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降低网络资费,提高网络速度和质量。

7. 创新商业模式和业态。

推广新零售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电商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探索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型商业模式,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8.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制定更加严格的电商法规和标准;建立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市场波动。

综上所述,这些政策措施旨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电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实施细节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8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8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0日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1.支持中小企业加大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隐形冠军”企业。

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在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投入总额达300万元,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中小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实施信息化改造,对新获认定的省级信息化示范企业(平台)等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2.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

凡新获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隐形”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奖励。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如下:
1. 完善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制度,定期监测分析平台企业运营数据和重点企业发展情况。

优化现有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地方设立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跨境电商相关中小企业和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保单融资业务,扩大保险服务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渗透率。

2.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出台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领域新型市场主体,打造知名自主品牌。

加强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持续推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3. 支持传统产业商户进行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提升其利用电商平台拓展销售渠道的能力。

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体验场景,促进线上消费新模式发展和线下消费提质升级。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益。

4. 提供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如对电商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提供财政补贴以降低创业成本等;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加强职业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操技能的电商人才;并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银行机构推出针对电商企业的贷款产品,降低融资门槛。

5. 通过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网络促销活动,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以及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等方式,为电商行业创造一个公正、透明的法律环境和国际贸易环境。

以上政策旨在推动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强其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度。

促进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建议

促进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建议

促进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建议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商产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建议。

二、政策意见建议1. 财政支持政策建议政府设立电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商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

同时,加大对电商产业的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电商产业的发展。

2.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电商企业,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如降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负,以及对新注册的电商企业实施一定期限的免税政策。

3. 金融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加大对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电商产业投资基金,为电商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4. 土地使用政策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电商产业园区的土地供应,为电商企业提供集中、优质的办公场所。

5. 电商人才培养政策加大对电商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通过高校合作、职业培训等方式培养高素质的电商人才。

同时,为电商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电商产业的发展。

6. 电商企业孵化政策建立电商企业孵化器,为初创电商企业提供创业指导、资金支持、资源对接等服务,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7. 电商行业规范政策制定完善的电商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电商监管体系,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8. 电商物流配送政策支持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同时,鼓励物流企业与电商企业合作,优化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

9. 电商技术创新政策鼓励电商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

政府可以提供科技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促进电商技术创新发展。

10. 电商国际合作政策加强与国际电商产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电商发展理念和经验。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

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电子商务鼓励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高电子商务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制定本鼓励扶持办法。

第二章支持政策国家鼓励各级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采取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将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将加强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将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化发展。

第三章扶持措施将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财政补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将加大对电子商务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将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将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将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监管,促进市场诚信建设。

将加强电子商务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第四章实施机构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国家电子商务发展部门,负责该领域的政策制定、监管和扶持工作。

附件:________1.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表格2.电子商务创新项目评审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电子商务:________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等网络媒介,进行商品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等商务活动的行为。

2.传统产业转型升级:________指将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通过创新发展,提升产业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3.虚假广告:________指在广告中故意夸大商品的性能、作用等宣传信息,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的行为。

4.假冒伪劣:________指生产或销售冒充名牌产品、仿冒知名品牌商标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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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泰州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一、鼓励新办电子商务企业。

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一律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金分期缴付,注册资金首期缴纳20%,其余在两年内缴足。

对新办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其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奖励给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按财力分享比例由市、区财政分别负担。

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扩大规模。

对运营一年以上的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当年日均资金单向流量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提供网上交易或网上支付结算服务且网站经营服务主体服务类营业收入(含会员费、广告费)达到10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以其电子商务服务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实际缴纳主营业务税收(营业税、增值税)的30%奖励给企业,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按财力分享比例由市、区财政分别负担。

对电子商务“B2C”平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分别按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B2B”平台收费注册用户首次突破1000个、5000个和10000个的,分别按50万元、100万元和1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制造业企业和专业市场发展电子商务。

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

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电子商务业务,进入规划的园区集中、集聚发展电子商务。

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自建平台,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新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的制造业企业,分别按10万元和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符合规划的专业市场引导商户加入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对进场的线上实际交易商户占专业市场总商户达到60%的,给予专业市场运营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鼓励电子商务园区加快发展。

对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办公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楼宇),每入园一家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对园区运营商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奖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各类资本在园区建设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大型物流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其投资建设的项目优先列入市服务业重点项目。

五、鼓励引进电子商务总部。

鼓励和支持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新设区域性运营中心、集散中心等新型职能总部。

对单独设立法人的电子商务功能性机构总部和新型职能总部,按注册资金进行分档奖励: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注册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

六、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争创品牌。

对新获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和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按40万元和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和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按20万元和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加大融资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优先纳入现有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融资工具和产品设计。

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轻资产、弱财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年度各担保机构已承担的担保责任额给予1%,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风险补偿。

鼓励政府参股的各类创投、风投机构为初创期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权益性融资服务,对其实际投资额给予1%,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风险补偿。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提升我市企业在“B2C”领域的市场份额。

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截止2015年12月底,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截止到2014年10月底,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电子商务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开展电子商务物流业务的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而产生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列入职工福利费,科研启动经费列入研发费用,并按税法规定标准税前扣除。

对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九、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列入国家、省和市的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暂按工业用地性质挂牌上市。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其土地用途暂不变更。

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

对电子商务企业从市外引进年薪在20万元以上且聘用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奖励,按财力分享比例由市、区财政分别负担。

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高管培训和基础应用培训,对经批准的培训项目给予资助。

对高管培训的场租费、资料费、讲课费等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100人以上规模的基础应用培训的场租费、资料费、讲课费等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次活动补助额不超过2万元。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建设,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性人才。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具体参照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本意见所需各项奖励、补助资金,在市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如与市区其他优惠政策重复,按最高标准执行。

十二、本意见所指电子商务企业特指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的依法经营企业。

十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可参照执行。

服务业《关于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为促进市区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服务业地方品牌企业,在用足用好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1、扩大市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

从2008年起增加到1000万元,并根据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逐年递增。

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中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对增加地方税收和扩大就业具有明显成效的服务业重点投资项目。

2、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列入全市服务业“30强”的市区服务业企业,其入库税收比上年增长(环比)的地方留成财力的50%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对列入全市服务业“30强”的市区服务业企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层给予一次性奖励:首次利税总额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实现服务业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税收每增加500万元增加奖励5万元,奖金由同级财政列支,原则上企业主要经营者得奖金的50%,其余人员得奖金的50%。

3、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规模经营。

对在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增强实力,其投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权证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直接变更企业名称,除契税、工本费和评估费外,免收其他费用(如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4、鼓励服务业企业升级改造。

经同级发改、统计、财政部门认定的市区重点服务业企业因升级改造暂停营业的,当年仍保留重点服务业企业资格,停业期间的纳税销售参照上年同期水平认定;重点服务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减免工程建设中的各项规费,其中:免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在企业保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前提下免征墙改基金,减半征收质量监督费。

5、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服务业。

市区新办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入库税收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由同级财政安排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从第四年起比照第2条的优惠政策执行。

6、鼓励服务业企业争创名牌。

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或国家驰名商标、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5万元;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在城市改造中,涉及“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规定给予补偿;对新评上省五星级、四星级市场的分别奖励8万元和5万元;对新评上国家5A级、4A级和3A级旅游景点景区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新评上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评上五星级、四星级宾馆、酒店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上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上述奖金由市财政列支。

7、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民营担保机构,积极发展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引导资金为辅的“民办公助”担保机构。

进一步简化中小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压缩登记注册时间。

银行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比照第4条优惠政策执行。

加快商业银行引进步伐,对落户市区的外地商业银行及在引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市政府合计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8、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

市区新办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比照第5条的优惠政策执行。

市区现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经同级发改、信息产业、财政部门认定后,视同今年新办企业给予优惠。

对第一次在市区购买住房或轿车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个人上年度交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

9、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力度。

市区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扶持资金等,在项目安排上要进一步向服务外包企业倾斜,重点支持外包人才培训、外包企业有关国际认证和认证升级、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及人才招聘、服务外包示范园基础设施和产业环境补贴等。

对经有权部门认定的市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所得税税负高于15%的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

对市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选送知识产权工程师参加省级部门培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30%的补助。

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20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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