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之旅行社条例1
旅游法与旅行社条例 (1)
旅游法与旅行社条例在经营为发行行为处罚设置的不同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对旅游业的发展起着指引和规范作用,二者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区别。
随着新旅游法的颁布,各地旅游业内人士都积极学习新的旅游法并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了经营方式。
因此,解读新旅游法和现行旅行社条例的不同尤其是经营方面的不同之处对于旅游从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要明确认识到《旅游法》的法律位阶是高于旅行社条例的,踏实通过主席令颁发的,而《旅行社条例》则是通过国务院令颁发的。
因此其法律性和适用性是远远高于旅行社条例的。
这是比较二者不同的基础。
《旅游法》中的第四章是集中对旅游经营进行规范的,它对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及其导游的行为以及景区开放等都做了严格规定,而《旅行社条例》主要是针对旅行社的各项行为规范做出了要求。
相对而言《旅游法》考虑得更为严谨细致。
《旅游法》与《旅行社条例》在经营方面对于法律责任做了比较大的调整。
分别针对旅行社经营当中的,以及其他经营者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违法行为,都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责任。
处理上与过去相比,也有了必要的调整。
一、宏观方面的调整1.就旅行社角度而言,将现有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提升到法律层面予以强化《旅游法》将原旅游法规中已有的旅行社经营许可的获得和合法使用、有效打击零负团费经营模式、旅游安全、导游领队的上岗资质许可,以及旅行社的诚信经营义务和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的义务等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企业有管理职能、执法权及执法义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予以进一步强化。
2.覆盖了对履行辅助人(服务供应商)《旅游法》较原版旅游法规来讲,新增了向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要求(第34条),以及当因供应商原因致旅游者人伤财损时,旅游者有直接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第71条第二款)。
因此,当出现前述情形时,导游(领队)应在现场尽力代表旅游者与供应商交涉维权,尽量避免将纠纷带回公司处理。
3.关于旅行社对旅游者的告知义务作出明确且具体的规范要求《旅游法》对旅行社的告知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3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导游人员年审管理中,要求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
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C)。
A.40小时B.48小时C.56小时D.64小时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A)行为,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导游员和导游员所在的旅行社予以处罚。
A.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B.在讲解中掺杂庸俗内容C.私自承揽或直接承揽导游业务D.擅自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3.王强与甲旅行社采用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了合同,由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此时,应当(D)解释。
A.本着公平的原则予以B.由上级部门做出C.按照通常理解予以D.作出不利于旅行社一方的4.导游人员在带团旅游时,得知旅游目的地发生道路塌方的消息,如果团队继续前往,就有可能使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发生危险,此时,导游人员(C)。
A.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在些之前,须征得旅行社同意;B.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须征得所有旅游者同意;C.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须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并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D.不可以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但可以采取安全措施5.《旅行社条例》对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要求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分别是(B)。
A.150万、30万B.30万、20万C.100万、30万D.100万、60万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A)。
A.一倍B.一半C.两倍D.一倍半7.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旅游安全管理应当贯彻(D)的方针。
A.统一指导,分级管理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C.预防为主,分级管理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8.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人员(C)。
A.不得参加导游资格考试B.不得颁发导游资格证C.不得颁发导游证D.不得从事旅游行业的工作9.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C)。
全国导游考试《旅游政策法规》第三章 旅行社管理制度
(二)旅行社的 经营范围
1.国(境)内旅游业务 2.入境旅游业务 3.出(边)境旅游业务 4.相关旅游服务
概论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二节 旅行社的设立和变更
必
固定的经营场所
法
要
定
的
的
营 业
一、旅行 社的设立
条件
注 册
设
资
施
本
二、旅行 社的设立
概论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四节 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三、旅行社的义务 (10项)
1 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准许或默许其他企业、 团体或个人,以自己的 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
营活动
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 人,以部门或个人承包、 挂靠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
第三节 旅行社经营管理制度
(一)旅行 社公告事项
颁发、变更、注销、吊 销许可证等12项公告及 其26个行文格式化范本
政府网站、全国或本地区公 开发行报刊
国家管理旅行 社的基本制度
三、旅行社 公告制度
(四)公告 媒体
(二)旅行 社公告发布
权限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海 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等
(三)旅行 社公告时限
4 必须提供真实 、可靠的信息
阅读教材中的案例 说说你所见到的虚假旅游广告
概论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四节 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三、旅行社的义务 (10项)
5 必须聘用合格陪同人员
旅游法律知识试题之《旅行社条例》简答题
旅游法律知识试题之《旅行社条例》简答题旅游法律知识试题之《旅行社条例》简答题二、旅行社条例(含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1、《旅行社条例》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的情形?答案:《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2、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包括哪些内容?答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一)安排交通服务;(二)安排住宿服务;(三)安排餐饮服务;(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五)导游、领队服务;(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四)其他旅游服务。
) 4、法律对设立旅行社及旅行社设立分社存入质量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有哪些?答案: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第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要点之旅行社的概述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要点之旅行社的概述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要点之旅行社的概述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大家有理解吗?下面瑞文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要点之旅行社的概述,供参考。
第一节旅行社的概述一、旅行社的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二、旅行社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有:① 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设立旅行社企业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以《条例》规定的程序设立,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获得旅行社企业法人资格。
②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招徕并接待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
③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它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实践中,一些部门、单位组织的非营利性旅游活动不能视为旅行社的经营活动。
三、旅行社的种类及其经营范围1.旅行社的种类根据我国旅行社的发展状况,按照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范围,将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
2001年底,国务院根据我国政府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就旅游业所做出的承诺,对《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专门增加了“对外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章节,这表明我国旅游市场又增添了一类旅行社――外商投资旅行社。
2.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是旅行社经营的服务项目,是旅行社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
2013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之旅行社条例5
21.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2.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23.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4.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
25.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旅游法中涉及旅行社的规定 20131005
②游乐项目:比如潜水
③餐饮:没有餐饮许可的,特别是农家乐
④住宿:民宿、农家乐、青年旅社
⑤车辆:车辆租赁公司、社会单位、私人车辆
浙 江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浙江四海方圆律师事务所
旅行社采购的类型
① 组团社自行采购; ② 组团社通过地接社采购。 应当要求旅行社出具各项产品和服务之 供应商的相应资质
• 《旅游法》首次将旅行社多年的违规行为,定性 为违法行为。
治理“零负团费”
• 旅游法对“零负团费”的经营模式加大治理力 度
• 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 活动,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 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 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不得安 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② 违反社会公德是新增加的标准
务必控制境外导游,避免向游客推荐某些涉黄
、涉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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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向供应商采购需注意
• 第34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
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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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供应商”的界定:
案例
• 2013年7月 安徽游客姚远投诉在海南 旅游期间,导游存在擅自减少服务项目, 增加行程外消费项目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游客所缴1650元 的费用,除去合肥往返海口机票(1400元) 以及组团社正常利润外,所剩无几,这是 一起典型的“零负团费”案件。
•
分析
•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 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 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013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
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99年5月14日修订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所谓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
导游人员的分类
按照使用语言、隶属关系、业务范围及技术等级等,对导游人员可作如下分类:
(1)依导游人员服务时使用的语言可分为外国语导游和中文导游。
(导游的两个系列)中文导游主要是指提供普通话、地方话、少数民族语言服务的导游。
(2)依隶属关系可分为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
专职导游是指长期受雇于旅行社,通过合同形式与其供职的旅行社建立了劳动关系,
(3)依从事的业务范围分为领队人员、全程陪同导游、地方陪同导游和景点景区导游。
领队人员,一般又称出境旅游领队,是指接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旅行社工作人员。
(4)依技术等级分为: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条例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下文是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旅行社条例》(以下缩写《条例》),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一)精心安排交通服务;(二)安排住宿服务;(三)精心安排餐饮服务;(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五)导游、领队服务;(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拒绝接受委托,提供更多以下旅游服务:(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二)拒绝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实地考察、会议、展出等公务活动,代理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表示国内旅游业务,就是指旅行社招揽、非政府和招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表示出境旅游业务,就是指旅行社招揽、非政府、招待中国内地居民赴美旅游,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揽、非政府、招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第四条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
2013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之旅行社条例4
16.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17.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18.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
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19.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20.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013北京导游年审答案 旅行社条例
A.3年; 30% B.2年; 50% C.3 年;50% D.2 年;30%
11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 )。
A.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B.拒绝旅游者提出的旅游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游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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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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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服务质量
6 第一次以法规形式正式规定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法律文件是( )。
A.1996 年制定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B.2001 年修订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C.2009年公布施行的《旅行社条例》 D.1985年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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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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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D.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12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 ( )是被严格禁止的。
A.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B.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C. 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 D. 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
A.20万;140万 B.10万;100万 C.10万;160万 D.20万;120万
4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的设立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由国家旅游局委托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 B.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 C. 由设区的市级旅游部门受理,且无需委托 D. .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
导游考试 政策与法规
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一、导游考试概述导游考试是国家相关机构为了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导游服务水平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政策与法规、地理知识、历史文化、旅游知识等方面,旨在选拔具备一定素质和能力的导游人才。
本文将主要介绍导游考试中的政策与法规相关内容。
二、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概览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主要包括旅游法、导游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
这些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导游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下面分别介绍几项重要的政策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该法规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是导游行业的基本法规。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了导游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对境内外旅游行为的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
2.《导游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5年7月1日实施,是导游行业的核心法规。
《导游管理条例》规定了导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行业行为规范、奖惩办法等,对导游行业的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导游词规范》该规范是由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用于规范导游讲解词的编写和表达。
导游在讲解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以提高游客的体验度。
三、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内容详解1.导游行业的管理制度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中规定了导游行业的管理制度,包括导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科目等方面的规定。
导游从业人员需要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书才能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2.导游服务的要求和标准为了提高导游服务水平和保护游客的权益,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明确了导游服务的要求和标准。
导游需要具备丰富的旅游知识,熟悉相关的地理、历史、文化等知识,能够提供全面准确的导游讲解服务。
3.导游行业的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导游从业人员的行为,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对导游行业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导游需要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导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2013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之旅游社质量保证金
旅游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
1、旅行社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付预付款10%的违约金;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人员未按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游社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导游人员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私自甩团,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的30%的违约金。
3、旅行社因相关部门原因,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档次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观光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退还景点门票费、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违约金。
2013年全国导游考试《旅游政策与法规》过关冲刺试题(2)-中大网校
2013年全国导游考试《旅游政策与法规》过关冲刺试题(2)总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你认为正确一项的代码填在括号内)(1)符合条件的经营国内、入境、出境游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为()。
A. 5万元人民币B. 10万元人民币C. 15万元人民币D. 30万元人民币(2)对旅行社以下的违法行为,即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以下处罚措施中,错误的是()。
A.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B. 违法所得l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C. 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D.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3)对于下列情形,旅行社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的是()。
A.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因心脏病突发,花去医药费5000元B.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因不满意导游的服务,中途离开团队;在返家途中,行李被盗C.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不听导游劝阻,继续戴项链登山,以致项链落人山涧而不能找回D. 在旅游过程中,因景点人多拥挤,游客行李丢失(4)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
A. 10%B. 20%C. 30%D. 40%(5)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
A. 同额违约金B. 该差额10%的违约金C. 全部经济损失D. 实际经济损失(6)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上,邓小平作出了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的科学结论。
A. 社会主义阶段B.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C. 共产主义阶段D. 共产主义初级阶段(7)我国经济特区最早是在()成立的。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第六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旅行社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类旅行社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旅行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维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旅游市场的有序竞争。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制度,具备必要的资金、设备和人员。
第二章旅行社经营许可第五条旅行社申请经营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的身.分.挣明;(三)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四)旅行社经营计划、业务范围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简历;(五)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旅行社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应主动申请延期。
第三章旅行社经营行为规范第七条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诚信经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伤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旅游路线、服务内容、费用、退改规定等;(三)提供的旅游服务应符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减少服务;(四)旅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参加旅游活动时,旅行社应及时协助解决并妥善处理;(五)接待国内外游客时,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提示和应急措施;(六)严禁从事无证经营以及非法导游活动。
第四章旅行社安全保障第八条旅行社应制定并执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
第九条旅行社应加强对旅游产品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确保其合法经营和安全可靠。
第十条旅行社应监督和指导导游服务行业的发展,加强导游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样本2. 旅行社经营计划模板3. 旅行社安全保障制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经营管理的相关法规。
导游资格证知识点考点第三篇-第九章-旅行社法律制度(一)
第三篇-第九章-旅行社法律制度(一)第九章旅行社法律制度对应考纲内容:了解:《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的规定;《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旅市场发〔2018〕119号)关于黑名单管理及其适用范围的规定。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办发〔2013〕170号)关于旅行社经营范围、经营原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的规定;旅行社经营规范、旅行社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旅市场发〔2018〕119号)关于黑名单列入和移除原则、程序、基本信息、动态管理、修复信用的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的惩戒措施。
掌握:《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旅市场发〔2018〕119号)关于列入黑名单情形的规定。
旅行社法律法规立法概述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旅行社条例》,2009年2月20日颁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009年4月2日国家旅游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4月3日颁布,2009年5月3日起施行。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旅行社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2016年12月12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决定对《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五)分支机构的设立1.概述旅行社分支机构有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
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旅行社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导游法规分章节结合旅行社管理条例
专题一旅游法旅游法:旅游活动中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调整对象。
旅游业于19世纪西方应运而生。
旅游业具有创汇率、投资回报高、提供就业机会等特点。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旅游法”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等特性,同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特点。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主刑131234、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
5、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6、外国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进入我国旅游市场所产生的关系。
“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
立法主要范围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3、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4、地方国家机关。
5、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
旅游立法的作用: 1、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2、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
3、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
4、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5、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立法基础:1、社会经济基础。
2、政策基础。
3、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1、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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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争议的解决途径: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法制环境,国务院发布并于2009年5月1日实施《旅行社条例》。
1.《旅行社条例》是由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于2009年1月21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 制定《旅行社条例》是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3.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