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房2017工作管理方案
木工工程管理制度
木工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木工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木工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工程管理组织1.设立木工工程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司木工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施工。
2.部门主要人员包括:木工工程经理、项目监理、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员等。
3.工程经理负责木工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项目监理负责木工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工程技术员负责木工工程技术方面的支持,质量安全员负责木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四、木工工程管理流程1.工程前期准备(1)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
(2)对木工工程所需材料进行采购,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3)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可以顺利进行。
2.施工过程管理(1)工程经理要定期进行工程进度的跟踪和调度,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计划。
(2)项目监理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工程技术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4)质量安全员要进行每日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抽检,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3.工程收尾(1)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验收。
(2)对工程过程中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形成相关的文件和报告。
(3)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五、质量管理1.质量目标公司木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是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质量管理措施(1)木工工程经理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目标。
(2)项目监理要严格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3)工程技术员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得到满足。
(4)质量安全员要进行每日的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规划局•【公布日期】2017.10.17•【字号】甬建发〔2017〕153号•【施行日期】2017.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7〕153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为切实保障房屋使用安全,规范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宁波市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6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建筑幕墙是房屋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运行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建筑幕墙已开始进入风险高发期、多发期,建筑幕墙坠落事故也时有发生;建筑幕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广泛应用,但一些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还存在着安全防范标准不配套等情况,仍需要在实际使用中进一步探索实践;建筑幕墙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履行使用安全责任的法律意识不强。
要充分认识幕墙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管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公共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建筑幕墙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幕墙安全使用。
二、坚持分头监管和源头监管相互结合(一)强化部门协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建筑幕墙的规划、设计,加强从源头上监管。
建筑工程样板间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板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建筑工程样板间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样板间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样板间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样板间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 样板间管理员:负责样板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
四、管理职责1. 样板间管理委员会:(1)负责制定并修订样板间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要求;(2)协调施工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2. 样板间管理员:(1)负责样板间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2)负责管理样板间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3)负责样板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范,并确保员工遵守。
五、管理制度1. 进出管理:(1)所有进出样板间的人员必须经过登记并佩戴工作证。
(2)未经许可,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样板间。
2. 设备管理:(1)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2)设备出现故障时,需立即报修,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3. 安全管理:(1)所有员工必须穿戴安全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如发现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相关人员并进行整改。
4. 环境管理:(1)保持样板间的整洁和清爽,定期进行清洁和整理。
(2)妥善管理材料和道具,避免损坏和浪费。
六、处罚规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遵守规章制度。
2. 罚款: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3. 停工: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停其工作,并进行调查处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样板间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对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样板间管理委员会。
以上为建筑工程样板间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模房2017工作管理方案
2017年度工程部工作管理方案前言:为了维护工模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模具制作效率与模具质量,激发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体现奖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严谨性。
1.0组织结构:根据工模部现有人力配置以及新厂搬迁后的人力规划,对模房进行适当调整,2017年度模房组织结构规划如下:工模部现有人力4人,其中模房主管1人,普师2人。
新厂规划模房人力共计4人,其中模房主管1人,副主管1人,普师2人。
规划组织结构如下:以上组织结构根据实际需求及新厂搬迁后规划适当可作出调整。
2.0部门职责:执行公司的模具制作任务。
承担产品改良的模具修改任务。
承担注塑部生产中模具维修工作。
负责模具保养工作。
为注塑生产效率和质量做改善性工作。
模房副主管 模具师傅 模具普师 设计工程师工程主管参与公司新项目关于注塑模具方面的评估建议。
负责关于本公司模具的技术标准资料制定、完善。
2.1工程部主管岗位职责: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程部主管工程部主管制模生产制模生产开模资料的审核组织相关人员对开模资料(产品图纸、模具图纸)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合理的模具制作方案。
制模的进度和品质跟进合理调配人力和设备,保证制模周期按计划进行。
制定制模品质标准并每周检讨以持续改善模具品质。
制模成本控制制定并监督生产物料的管理,通过培训和工艺改进提高人力效率和减少出错率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修模保障注塑生产从人力和制度上大力支持注塑生产,确保生产中的模具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以有效处理。
技术规范的制订并执行根据公司产品要求制定模具生产相关标准文件并长期积累,形成一整套生产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的管控以及设备的有效利用重视车间现场管理,排除生产安全隐患,并定期对安全问题进行宣传培训。
规范设备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及保养,达到安全生产和高效生产的目的。
技术及工艺有利于模具品质提升或降低成本。
以及有利于注塑生产的新工艺尝试并导入。
根据公司的产品实际需求,从模具角度尝试导入新技术、新工艺。
样板间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样板间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样板间工程维修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现制定本维修管理制度。
第二章维修管理人员1. 维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维修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维修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 维修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
3. 维修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三章维修管理工作流程1. 维修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工程维修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和物资。
2. 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4. 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材料采购管理工作,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
第四章维修管理制度1. 维修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定《维修管理制度》,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2. 维修管理人员应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工程进行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3. 维修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维修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防事故发生。
第五章维修管理的责任1. 维修管理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维修工程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维修管理人员应将维修工作纳入公司考核范围,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3. 维修管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维修管理的监督1. 公司领导部门应对维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 公司领导部门应建立维修管理考核制度,对维修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3. 公司领导部门应及时处理维修中的问题和纠纷,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七章附则本维修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一经颁布即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公司领导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上就是样板间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维修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做好维修工作,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44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8日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一)试点示范期(2017年-2018年)。
制定土地、规划、金融、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政策体系,培育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的发展。
力争2017年滁城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开工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2018年不少于4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7年开工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018年不少于10万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推广应用期(2019年-2020年)。
编制一批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建立比较完备的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完成一大批产业工人培训,建立多种装配式建筑体系和系列部品部件,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有关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在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我省行政范围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申请、评审、认定、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示范项目优先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各地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向示范项目适当倾斜。
第二章申请第五条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原则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等单位联合申请。
第六条申请单位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具意见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第七条申请示范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已完成形象进度1/2及以上的在建项目。
(二)具有一定的建筑规模。
其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住宅小区等群体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0平方米,木结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编制了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安全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宁政办发〔2017〕152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5日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建部等国家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文件精神,按照《住建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依法规范、有序发展,市区联动、属地负责,企业自愿、互利共赢,多策并举、分类推进”为原则,以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建立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二、工作目标围绕培育市场主体、搭建服务监管平台、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等内容,全面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即培育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初步建成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通过政府划拨建设、企业新建自持、配建、改建、闲置住房出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模式,建设或筹集租赁性住房不低于50万平方米,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00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有关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是指在本省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
产业基地分为专业产业基地和综合产业基地,其中,专业产业基地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的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培训教育、开发建设、设计、施工、检测、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企业。
综合产业基地指除满足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类产业基地申报条件外,同时满足其他两个及以上专业产业基地对应申报条件的企业。
第三条产业基地的申请、评审、认定、公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产业基地优先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择优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第二章申请第五条产业基地实行自愿申报原则,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一种类型的产业基地。
申请企业应在本省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申请企业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具意见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第七条申请不同类别的产业基地应符合以下对应类型的条件:(一)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类1.以生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为主要业务,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建有生产基地,并已建成投产。
有关模房的规章制度
有关模房的规章制度一、模房的管理单位1. 每个模房都应该有专门的管理单位,负责模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管理单位的成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模房管理工作。
2. 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模房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使用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3. 管理单位应该定期开展模房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模房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二、模房使用的相关规定1. 使用模房需要提前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使用。
2. 在使用模房时,使用人员应该遵守模房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更改设备设置,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
3. 在使用模房时,使用人员应该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实验或演练,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式。
4. 使用人员应该遵守模房的使用时间限制,不得超时使用,以免影响其他使用者。
5. 在使用模房时,如有任何安全问题或意外情况发生,使用人员应该立即通知管理单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 使用人员应该爱护模房设备和环境,维护模房的整洁和卫生。
三、模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 管理单位应该定期检查模房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2. 模房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于老化或损坏严重的设备,管理单位应该及时更换或修复,以保障模房的正常使用。
四、模房的安全管理1. 模房设备应该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安装正确牢固,确保使用人员的安全。
2. 在模房内禁止吸烟、饮食、乱扔垃圾等行为,维护模房的环境卫生。
3. 模房应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紧急野生装置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五、模房的管理制度1. 模房的使用人员应该遵守模房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 对于违反规定的使用人员,管理单位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如暂停使用权限、罚款等。
3. 模房的管理单位应该定期检查模房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整改。
总而言之,模房规章制度是对模拟房间使用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其目的在于规范模房的使用行为,保障模房的安全和秩序。
活动屋顶管理制度
活动屋顶管理制度一、前言活动屋顶是指用于举办各类室外活动的建筑物中的屋顶部分。
由于活动屋顶一般较为开放,且承受着来自自然因素的压力,因此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制度旨在规范活动屋顶的管理,保障活动屋顶的正常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责任1. 活动屋顶管理部门活动屋顶管理部门负责对活动屋顶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活动屋顶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2)定期对活动屋顶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3)安排专业人员对活动屋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4)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以应对突发事件;5)建立活动屋顶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保存。
2. 活动屋顶使用单位负责人活动屋顶使用单位负责人是指在活动屋顶进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其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遵守活动屋顶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部门的指挥和调度;2)在进行活动前,对活动屋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3)活动期间,加强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管理部门汇报;4)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屋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5)根据需要,定期对活动屋顶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安全管理1. 安全设施为保障活动屋顶的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应当齐全、完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防护栏杆:沿活动屋顶的边缘设置防护栏杆,避免人员从屋顶坠落;2)安全绳索:设置安全绳索,方便工作人员进行高空作业;3)紧急逃生通道:建立紧急逃生通道,以备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4)紧急救援设备: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和急救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
2. 防火管理为避免活动屋顶发生火灾,必须加强防火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禁止在活动屋顶吸烟或使用明火;2)对易燃物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火灾发生;3)定期对活动屋顶进行防火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天气预警由于活动屋顶一般暴露在室外,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
模胚工程部规章制度
模胚工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模胚工程部的管理和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修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模胚工程部所有员工,员工须严格遵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模胚工程部所有员工必须具有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和素质,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模胚工程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本规章制度,员工有义务及时了解最新的规定。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模胚工程部主要负责产品模具的设计、制造、维护和改进工作,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工作安排,指导下属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设计师负责产品模具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企业的需求并具有较高的可制造性。
第八条制造工程师负责产品模具的制造工作,控制生产进度和质量,确保模具按时交付。
第九条维护工程师负责模具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及时处理故障,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改进工程师负责对现有模具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模胚工程部工作流程包括需求确认、设计、制造、维护和改进等环节。
第十二条需求确认阶段,设计师与产品部门充分沟通,了解产品需求和要求,制定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设计阶段,设计师根据需求确定设计方案,绘制3D模型和工程图,完成设计评审。
第十四条制造阶段,制造工程师根据设计图纸制作模具,控制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维护阶段,维护工程师定期对模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
第十六条改进阶段,改进工程师对现有模具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七条模胚工程部员工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领导安排,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员工须遵守职业操守,做到诚实守信,绝不泄露机密信息,对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员工须提高专业技能,不断学习和进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景府发〔2017〕3号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景府发〔20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引导中心城区农民依法依规、合理改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按照“既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又坚决遏制新增‘两违’”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63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农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景府发〔2013〕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定中心城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有关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导根据《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本意见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为:北起以杨家村、双蓬村、三龙村、查大村、陈家板村等行政区划为界,南至荷塘乡、竟成镇以及寿安镇的月山村行政界线,东起月山村、兰田村、双凤村、进坑村、湘湖村行政界线,西临丽阳镇、鲇鱼山镇、洪源镇的行政界线,总面积约718.93平方公里。
(一)完善规划编制。
中心城区农民住房建设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指引,农民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实施原址改造或异地新建的,相关各区(县)、镇(乡)政府必须在市、区(县)规划部门的指导下,以编制完成的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为依据,编制完善村庄改造提升规划、农民住房建筑设计规划,实行统一规划、成片改造、配套建设。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17〕99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17〕99号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池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业经2017年5月18日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5日池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精神,大力发展我市装配式建筑,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建设试点示范。
以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工业建筑等为突破口,率先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
同时引导、推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房地产等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
2017年在主城区选择1-2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
2017年起,新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15%以上。
2018年起,政府性投资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要求建造。
(二)培育市场实施主体。
积极引导我市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构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鼓励国内综合实力强、产业化水平高的优势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带动市内相关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科〔2017〕373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科〔2017〕373号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规建局,甘肃矿区建委: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3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厅制定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联系,电话:************。
附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方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8月24日附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
建立适应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技术保障体系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培育3-5个能覆盖全产业链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
模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模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模房项目的安全生产,规范施工作业,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正在进行模房施工作业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藏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能够安全作业。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做好卫生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干净。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并为员工提供急救培训。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具备完善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制定施工安全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标准化施工作业,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施工要求和作业规范。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施工记录,做好施工过程的记录和资料归档。
第二十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机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对入场工人进行健康体检,保证工人身体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第二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
第二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每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一)将珠三角城市群列为重点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
将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列为积极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全省其他地区为鼓励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二)逐步完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城市、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17〕46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17〕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3日安庆市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采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来建造、使用和管理建筑。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创新需求侧、带动新的供给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申报和建设,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建设蓬勃发展,全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开展顺利,围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行动,市政府成立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相关工作。
企业模房管理制度(精选)
企业模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内模房的合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模房,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办公室、培训室等。
1.3术语定义1.模房:公司内提供给员工或部门使用的房间,包括房间内的设备、家具等。
第二章模房预约与使用2.1模房预约1.员工在需要使用模房时,应提前提交预约申请,明确使用时间、房间类型、参与人数等详细信息。
2.预约申请需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方可生效。
2.2模房使用1.使用模房的员工应按照预约信息准时入场,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束使用。
2.使用期间,要保持房间内设备设施的完好,保持房间整洁。
2.3取消预约1.如果有取消预约的需求,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经过批准后方可取消。
第三章模房维护与保养3.1模房清理1.使用人员在结束使用后,应当清理房间内的物品,确保房间整洁。
2.定期进行专业的模房清理工作,包括地面、墙壁、桌椅等。
3.2设备保养1.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不得私自修理。
2.定期对模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保持正常运作。
第四章模房安全管理4.1电器安全1.使用人员应合理使用插座,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长时间不使用电器时应断开电源,确保电器安全。
4.2消防安全1.模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发现火警或烟雾应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措施。
第五章模房管理考核5.1考核内容1.模房的预约使用情况。
2.模房的维护保养情况。
3.模房的安全管理情况。
5.2考核周期1.对模房管理进行季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6.1违规处罚1.针对违反预约规定的行为,将取消预约资格。
2.恶意破坏模房设备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2表彰奖励1.在模房管理考核中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附则7.1修改与解释1.本制度的修改需由相关部门提出,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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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程部工作管理方案前言:为了维护工模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模具制作效率与模具质量,激发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体现奖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严谨性。
1.0组织结构:根据工模部现有人力配置以及新厂搬迁后的人力规划,对模房进行适当调整,2017年度模房组织结构规划如下:工模部现有人力4人,其中模房主管1人,普师2人。
新厂规划模房人力共计4人,其中模房主管1人,副主管1人,普师2人。
规划组织结构如下:以上组织结构根据实际需求及新厂搬迁后规划适当可作出调整。
2.0部门职责:执行公司的模具制作任务。
承担产品改良的模具修改任务。
承担注塑部生产中模具维修工作。
负责模具保养工作。
模房副主管 模具师傅 模具普师 设计工程师工程主管为注塑生产效率和质量做改善性工作。
参与公司新项目关于注塑模具方面的评估建议。
负责关于本公司模具的技术标准资料制定、完善。
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程部主管工程部主管制模生产制模生产开模资料的审核组织相关人员对开模资料(产品图纸、模具图纸)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合理的模具制作方案。
制模的进度和品质跟进合理调配人力和设备,保证制模周期按计划进行。
制定制模品质标准并每周检讨以持续改善模具品质。
制模成本控制制定并监督生产物料的管理,通过培训和工艺改进提高人力效率和减少出错率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修模保障注塑生产从人力和制度上大力支持注塑生产,确保生产中的模具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以有效处理。
技术规范的制订并执行根据公司产品要求制定模具生产相关标准文件并长期积累,形成一整套生产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的管控以及设备的有效利用重视车间现场管理,排除生产安全隐患,并定期对安全问题进行宣传培训。
规范设备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及保养,达到安全生产和高效生产的目的。
技术及工艺有利于模具品质提升或降低成本。
以及有利于注塑生产的新工艺尝试并导入。
根据公司的产品实际需求,从模具角度尝试导入新技术、新工艺。
对模具的品质提升做有益的工艺尝试或改革。
围绕有利于注塑品质或降成本的方案或工艺进行尝试或改进。
制度公司管理制度的推进积极配合和执行公司的制度化管理(5S、ISO—)Remark:具有良好沟通、工作协调能力;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Remark:配合完成制模过程中的品质检验工作。
Remak:工程图交接和确认,模具来料交接等工作重点要做好。
进行模仁等一些精密件的加工,一定要考虑到粗加工的问题,能锣出来的地方都应锣出来,锣不出来的地方尽量地开粗至要求数目值。
精加工过程中注意进刀量与进刀方向,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加工出高品质的工件。
电极的拆法应考虑加工可行性,实用,强度够,不变形;方便加工;铜公成本;外形美观;拆的铜公越少越好;对称的产品尽量将加工左、右的铜公做在一起,移数加工。
模具外观要求比较高的电极应选择做粗、中、幼三个电极。
出图纸时应清楚标示铜公检测图,如何碰数,进行EDM加工,仔细检查每个参数,避免返工。
Remark: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按时按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保障模具加工品质合理控制刀具、工具加工能耗接到加工安排后,了解加工要求,选择适当的机台安排上机生产。
上机前充分了解该配件在模具部位的要求和是否需要留余量及光洁度的控制每位操作员要仔细阅读过操作规范指导书,上机时一定要按照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去操作加工时出现得异常要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反馈上机前认真检查工件及铜公;加工图是否相符依据模具形状大小;表面要求进行合理调配设备;调节性能加工下机前进行自检///检查是否复合规定要求范围;方可下机工作中出现的异常问题要正确处理并及时反馈。
积极参加每阶段问题点讨论会议,检讨/分析异常。
对于典型问题点积极寻找解决方案,革新加工操作方式,杜绝再次发生。
每日对机械设备保养和清洁按照值日表对负责区域整理和清扫清洁生产中要确保人身安全和机床安全根据阶段对文件进行整理、区分;并入档保存。
Remark:了解模具结构及相关加工工艺。
2.6模房人员管理规范化:2.6.1明确职员工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调度分派,各职员工必须履行工厂员工应尽义务和《部门人员工作职责说明》规定的职责,其工作任务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服从上级随时调配支持,其工作进度须满足客户交期或工程排期需要。
2.6.2制订部门职员工管理规范,加强职员工自觉约束自已工作散漫等不良行为的意识,促使其培养文明修养,积极爱岗的精神风貌,使其日常上班工作符合公司职业规范和要求。
2.6.3出勤值班和职务代理,各职员工应按时出勤,未经批准请假将依工厂考勤系统数据为准作旷工论处;正常上班时间被发现窜岗逗留作风散漫当事人需作警戒和书面检讨公告出栏。
根据工作量和进度要求确定加班名额和加班时间,对加班进行有效管制并在工作任务不多时段落实值班制,如因事外出其工作需交接职务代理人。
2.7工模部产品信息管理:2.7.1有效的使用表单反馈信息使用的表单流经不同部门时都必须有其部门最高职别责任人签名审核,以便其对工作统一编排和调控。
使用的表单应该有明确描述问题点,现场原因分析,改善对策及责任人执行跟进后的信息反馈结果,并使有效的经验得以积累和利用。
信息反馈结果包括各协力加工部门工作进展安排的资询情报应该及时准确流转到相关部门,以便各流程省时高效顺利进展和有效有序的配合。
2.7.2工作方法/沟通及改善加强部门协作沟通,营建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一时间到现场去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制订符合实情的模具及相关部门工作反馈改善方案和办法。
建立纠正预防措施,落实PDCA循环,持续不断改善工作。
3.0工程部标准化管理:3.1现场管理与培训。
现场5S秩序和区域标识,对模具现场分区域标识如:备用料区、热处理区、已线割区、组装模区、待试模区、待修模区等,保持区域内的5S秩序,落实部门的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工作。
专人负责机器设施的保养维护,对机器老化的部件及时更新,以维持正常作业的需要。
完善模具维修管理,加强模具制造开发进程。
加强模具日常保养维护工作,逐步落实模具维修平均工时指针,建立模具开发数据库,以便随时掌握模具状况,保证模具正常生产的需要。
建立培训计划,加强技能训练和心态教育,稳定人员防止流失。
利用周未管理会议加强设计与现场工作交流,沟通积累。
3.2程序与流程管理:为配合工厂的发展,工程部能跟上工厂改革的步伐,德全工程部重新理顺设计、开发、制模、维修及保养各阶段作业流程,现针对各阶段作业程序及管理方案进行规范。
开模指令开模评审模具设计结构评审模具加工图输出模具加工图输出型材、配件采购模具制作试模3.2.1塑胶模设计管理:明确并规范模具的设计规范、评审内容和评审程序,提高模具设计质量,提高模具评审效率,保证模具开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
不断完善模具计设标准,推动设计作业标准化。
为我们内部制造提供标准一致的规范,进而演化出我们的加工标准和检验标准,并为模具后期的生产验收提供参照。
推动加工工艺评审,加强精细化设计;保证下一道工序“精细化加工”的顺利实施。
这样将能决定后续加工工艺、加工精度以及制造成本。
加强在模流分析与产品变形分析方面的技术力量,提高前期分析工作的含金量,帮助完成工程设计一次到位。
3.2.2塑胶模设计开发流程:样品/图纸/其它技术要求3D图设计结构分析模流分析模具设计模具总装图出图结构/工艺评审3.2.3模具结构设计及工艺评审:明确并规范模具的评审内容和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提高模具评审效率,保证模具开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
模具评审分类及评审主要内容。
1)产品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2)模具开发成本预算是否可控?3)模具结构是否满足产品要求?4)目前公司是否符合开模条件?5)模具开发周期是否合理?6)模具的材料质量是否得到保证?7) 模具的生产加工是否满足产品节拍要求?8)模具的寿命是否满足产品的订单需求?模具结构工艺模架:1) 模具的模架大小、强度是否合理?2)模架的即嘴孔径、球半径、定位圈跟跟公司注塑机匹配?3)模架的顶出中心、即嘴中心是否一致?产品:1)产品塑料收缩率是否准确?2)是否符合的产品公差要求?3) 出模、皮纹角度是否明确?模具进胶:1) 进胶方式是否合理?2)流道尺寸、胶口尺寸是否合理?模仁:1)模仁的分型面选择是否合理?2)模仁的大小和强度是否合理?3)前、后模仁结构是否有干涉?4)需要防转的镶针有无防转?行位:1)行位的分型面选择是否合理?2)行位的大小和强度合理?3)行位跟模仁、模架是否有干涉?4)行位的运动行程是否足够?斜顶:1)斜顶的滑座处左右是否避空?2)斜顶导板是否与模板配合?3)多个斜顶导向块和滑座是否分开?4)斜顶的顶出行程是否足够?5)斜顶是否有防转措施?顶针:1)顶针布置是否合理?2)顶针大小是否合理?3)顶针避空是否合理?4)回位装置是否合理?水路:1)水路运水是否能够构成回路?2)水路是否不会与螺钉、顶针、等干涉?3)水路接头间距要是否足够大?4)水路与其他孔针的距离是否合理?5)水路是否能保证模具温度均匀?(常温±5º)加工:1)避免不必要的清角,倒角足够大,CNC是否能加工出来?2)应力集中处是否有倒角?3)中大型零件有无吊环孔?4)镶件拆装是否方便?5)产品的出模方式选择是否合理?模具寿命:1)模具的承受压力是合理?2)模具钢材的硬度、耐热性、韧性是否合理?3) 模具表面的平行度与垂直度是否合理?4)模具的配合是否牢固?5)模具的润滑系统是否合理?模具设计负责人根据评审计划,评审之前收集评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认真逐一提前审核一遍。
模具设计负责人应根据评审的结果做一份《模具评审报告》。
对提出的问题及改善对策进行分析处理,并记录于《模具评审改善跟踪表》,进行实施改善跟踪,保留实施及实施效果验证的记录。
必须时,应再次进行评审。
3.2.4完善模具设计标准:合理的模具设计,主要体现在所成型的塑料制品的质量(外观质量与尺寸稳定性);加工制造时方便、迅速、简练,节省资金、人力,留有更正、改良余地;使用时安全、可靠、便于维修;在注射成型时有较短的成型周期和较长使用寿命以及具有合理的模具制造工艺性等方面.模具设计负责人在模具结构设计图纸完成后填写《模具物料明细表(BOM)》,内容包含模架、模仁、模具配件、电极的尺寸、规格、单位、数量。
模具设计注意事项:开始模具设计时,应多考虑几种方案,衡量每种方案优缺点,从中优选一种. 对于T模,亦应认真对待.因为时间舆认识上的原因,当时认为合理的设计,经过生产使用实践也一定会有可以改进的地方.在交出设计方案后,要与工场多沟通,了解加工过程及制造使用中的情况. 每套模都应有一个分析经验,总结得失的过程,才能不断提高模具设计水平;设计时多参考过去所设计的类似图纸,吸取其经验与教训;3.2.5模具制作管理规范化:为使模具制作及维修作业能降低成本,缩短模具制作周期,确保模具寿命,保证产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