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标购买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市级汇总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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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蚌政办秘[2016]22号【发布部门】蚌埠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3.29【实施日期】2016.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蚌政办秘〔2016〕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拓展我市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一、凡列入本目录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凡列入本目录而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违反该行为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监察机关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驻蚌单位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省市共建、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交易项目的交易场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目录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规范管理,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共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市公共资源局要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尊敬的招标评标委员会:我公司愿意参与贵单位召开的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

针对该项目,我们愿意提交以下的招标文件,详细说明我们的能力、经验和解决方案。

一、公司概况我们是一家专门从事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并且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公司员工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项目背景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是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耕地资源,贵单位拟委托我公司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

本项目的目标是评价耕地质量等别,制定合理的耕地保护和管理措施。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耕地的农业生产潜力、健康状况和耕地利用现状;制定耕地保护和管理方案,提出耕地保护的政策建议;开展耕地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耕地质量问题。

四、项目实施计划我们将按照如下计划实施本项目:1.梳理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确定调查和评价指标体系;2.组织调查团队,对目标区域进行现场调查和取样;3.实验室分析取样物质,评价耕地质量等别;4.分析评价结果,制定耕地保护和管理方案;5.开展耕地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五、项目交付要求1.提交详细的调查和评价报告,包括各等别耕地面积占比、现状分析、问题和建议等;2.提供耕地保护和管理方案,包括政策建议和技术指导;3.按时提交监测报告,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公司能力和经验我公司具备以下能力和经验,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1.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成员均具备土地资源相关专业背景;2.公司在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成功完成多个类似的项目;3.公司拥有现代化的实验室和先进的设备,能够进行各项物质的分析和评价;4.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能够为项目提供最新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指标体系与参数、等别计算方法、外业调查表、提交成果格式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指标体系与参数、等别计算方法、外业调查表、提交成果格式要求

附录A(资料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指标体系与参数附表1-1陕西省耕地分等三级指标区划分结果备注:本表摘自《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附录B全国各县(市、区)标准耕作制度速查表陕西省部分内容。

备注:本表摘自《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附录D全国各省作物生产潜力指数速查表中D.2.27陕西省作物生产潜力表D.56和表D.57o附录B(资料性)耕地质量等别计算方法(一)自然等指数计算1、自然质量分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各评定单元各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

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为:mZWkXfgk⅛= ---------------100(1)式中:CLij——评定单元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i——评定单元编号:j——指定作物编号;k ___ 分等因素编号:fi j k——第i个如定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分等因素的指标分值,取值为(。

〜100];Wk—第k个分等因素的权重。

2、评定单元自然质量等指数计算(a)查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㈣耕地有灌溉条件时查找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无灌溉条件时查找气候生产潜力指数。

(b)确定产量比系数计算公式如下:某区内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咎募(2)指代•作物单产式中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单产是指三级指标区内最大单产。

(c)计算评定单元自然质量等指数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计算公式:R ij=a tj∙c Uj∙βj⑶式中:R ij——第i个评定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侬一第j种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C uj——第i个评定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βj—第j种作物的产量比系数。

(d)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由下式计算:f ERij(一年一熟、两熟、三熟时)1.[(∑Ri∕)∕2(两年三熟时)式中:R-第i个评定单元的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R ii—第i个评定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蚌政办秘[2010]16号【发布部门】蚌埠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4.16【实施日期】2010.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0〕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推进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全市违法用地状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我市在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全覆盖”、“全问责”中实现“零约谈”、“零问责”,为全市大建设提供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

严格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督办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写《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执法监察效果。

二、工作方法和安排(一)工作方法1.组织核查监测图斑,区分监测图斑类别,确定监测图斑涉及地块的坐标,调查基本情况,拍摄实地照片,制作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等;2.审核用地合法性;3.审核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涉及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上标注地块位置,审核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属于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4.审核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是否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和供地审批手续;5.依法组织查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并消除违法状态;6.根据土地监测图斑的核查和查处情况,分别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7.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蚌埠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蚌埠市建立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的若干规定》和《蚌埠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是指利用建(构)筑物、依托物、附着物等载体及场地、空间位置,设置面积在4平方米以上或长(高)在10米以上户外广告的权利,或者虽没有达到前述面积(长度或高度),但在一个地方连续设置5个以上户外广告的权利。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营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经营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属于城市公共资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运作原则,应当通过竞价方式有偿出让。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是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经营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竞价出让工作,并作为出让人开展各项工作。

市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规划、法制、招标、工商、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本办法实施工作。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一、项目背景耕地质量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耕地的质量状况,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显得尤为重要。

本次招标项目旨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从而为耕地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内容1.地块划分:根据耕地质量等别划分标准,对耕地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编号。

2.调查评价:对各类耕地进行实地调查,评估耕地的质量等别。

3.监测服务: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对耕地进行动态监测,提供监测报告和建议。

三、项目要求1.申请资格:具备相关领域的调查评价、监测技术和经验的机构或团队。

2.技术要求:需熟悉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标准,具有实地调查和监测能力。

3.报价标准:综合考虑调查评价、监测服务等要求,提出合理的报价方案。

四、招标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发布项目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竞标。

2.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3.提出方案:参与机构提出调查评价方案和监测服务细则。

4.投标评审:评委会对各方案进行评审,选择最优方案中标。

5.签订合同:中标机构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明确项目实施细则和报酬标准。

6.实施阶段: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实地调查评价和监测服务工作。

7.提交报告:完成调查评价和监测服务后,提交相应报告给招标方。

五、项目成果1.耕地质量评估报告:详细描述各地块的质量等别情况,提供改进建议和保护措施。

2.监测报告:定期提供耕地监测数据和趋势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结语本次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旨在发现耕地质量状况,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参与机构积极参与竞标,共同为改善我国耕地质量做出贡献。

以上为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档,谢谢阅读。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蚌政办[2006]111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蚌政办[2006]111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蚌政办〔2006〕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34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2件,现予公布。

附件: 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2.需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序│文件名称(文号)│废止理由││号│││├─┼────────────────┼──────────────────────┤│1 │《蚌埠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已被《蚌埠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3│││府令第2号)│号)代替。

│├─┼────────────────┼──────────────────────┤│2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现执行《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管理的通告》(蚌政〔1995〕11号)││├─┼────────────────┼──────────────────────┤│3 │《关于印发〈蚌埠市私营企业职工和│现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施│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关│││办法〉、〈蚌埠市临时工养老保险、│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蚌政│││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和〈蚌埠市外商│〔2006〕122号)等规定。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3•【字号】蚌政办[2008]115号•【施行日期】2008.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08〕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蚌埠市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清理我市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环境。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重要部署,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此次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原则是:自查为主、突出重点、严格查处、促进整改。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整治范围1.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时,对我市市区、怀远、固镇县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168个卫星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

2.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时,卫星图斑未涉及的五河县和市辖其他区域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的违法用地。

3.2008年1月1日以来全市发生的违法用地。

4.2006年11月以前发生,至今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

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报告编制单位:蚌埠市招商对外合作中心(盖章)编制时间:年月项目名称:蚌埠招商宣传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蚌埠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联系人:郭瑶联系电话: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万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交付初剪样片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交付成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完成制作。

售后服务要求:一年内免费为宣传片提供部分剪辑、改版及配音。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邀请招标(被邀请单位名单: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好时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南京顶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或特别要求:无拟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技术标中的技术、资信及相应的分值权重,商务标中的价格以及相应的分值权重。

满分为分。

(一)技术标评审、评委会首先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评。

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

技术标初评指标表如下: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

2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4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标书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5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6标书响应情况服务周期响应等。

7其他要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2015年11月版)目录一、工作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作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作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工作依据与技术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技术路线...........................................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程序和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资料收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制作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底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获取年度更新评价图层中各图斑的等别信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生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更新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县级数据自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形成县级分析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新版)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新版)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2015年11月版)目录一、工作背景 (1)二、工作目标 (2)三、工作任务 (2)四、工作依据与技术标准 (2)五、术语和定义 (3)六、基本原则 (3)七、技术路线 (4)八、程序和方法 (6)(一)资料收集 (6)(二)制作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底图 (6)(三)获取年度更新评价图层中各图斑的等别信息 (8)(四)生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 (8)(五)更新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 (8)(六)县级数据自查 (9)(七)形成县级分析报告 (9)(八)县级成果上报 (9)(九)省级对县级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10)(十)编制省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 (10)(十一)成果上报 (10)(十二)国家级汇总建库 (10)九、成果内容与要求 (10)(一)成果内容 (10)(二)成果要求 (11)(三)存放管理 (13)附件1: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结构定义 (15)附件2: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表格式 (18)附录3:省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数据表格式 (20)附件4:文字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 (23)一、封面格式 (23)二、正文格式 (23)三、报告内容 (24)附件5:成果存放管理要求 (25)一、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存放示例 (25)二、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存放示例 (26)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为确保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手册。

一、工作背景评定土地等级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1999年,国土资源部通过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工作,历时十年,形成了基于一次详查及其变更调查的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成果;2011年底,以该成果为基础,又部署开展了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工作,历时两年,形成了基于二次调查及其变更调查的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成果。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蚌政[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蚌政〔2009〕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我市城区范围内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已经完成,形成的《2008年蚌埠市城区基准地价表》等成果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批准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08年蚌埠市城区基准地价表》2.《蚌埠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范围描述表》3.《蚌埠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描述表》4.《蚌埠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描述表》二○○九年五月七日附件12008年蚌埠市城区基准地价表说明:1.蚌埠市基准地价的内涵界定为:在评估时点现状的平均土地开发水平条件下,城区不同土地级别(均质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最高法定使用年限的平均价格。

也就是说,某级别某一用途的基准地价是指在该级别区域内平均容积率水平、平均内外部开发程度、平均区域和宗地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最高法定使用年限的平均价格。

2.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容积率水平表说明:六通一平,指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地面平整。

五通一平,指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地面平整。

四通一平,指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地面平整。

三通一平,指通路、通水、通电、地面平整。

4.指定的期日时点本次基准地价的评估期日时点为2008年1月1日。

5.最高法定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之规定,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法定使用年限分别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附件2附件3附件4蚌埠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描述表。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蚌政[2009]152号【发布部门】蚌埠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2.09【实施日期】2009.1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2009〕1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含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使用国有资金、公共资金和其他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

第三条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招标局)负责对各类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则,监督交易行为,受理投诉和举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管办分离、同城合一、资源共享”,实现“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招标评审”。

第五条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投标采购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中心)进行招投标采购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采购活动。

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类别划分技术思路

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类别划分技术思路

国土资源TANSUOYANJIULAND&RESOURCES41探索研究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中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浙江就是具备了条件的地区。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25万)及县级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可以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因此,先行开展试点,并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法技术、构建标准体系、制定技术规范、做好技术储备,是浙江当务之急。

现就若干技术问题作一讨论,供决策之用。

一、林地与林地土壤(一)林地资源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具有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功能。

据《浙江土地资源》资料(90年代),全省林地面积8304万亩,占全省陆域面积的52.5%。

其中有林面积占80.8%、灌木林面积占5.8%、疏林面积占7.9%。

从分布上,浙江的林地集中于浙西南、浙西北和浙东丘陵山区的一些市县。

(二)林地土壤林地土壤是在自然土壤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然因素和生物因素是构成林地土壤环境的主要因素,在土壤理化性状、物质组成、人类扰动方面,与耕地土壤有明显不同。

林地土壤的环境质量,主要与成土母质的类型(即地质背景)密切相关,并表现出继承性的特征。

林地土壤的环境质量,不仅影响林木的生长发育,也对流域环境(土壤、水)产生影响。

二、林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评判的技术难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作为一项国家制度入法(土壤污染防治法)。

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出发,我国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该《标准》对农用地的定义为耕地、园地、草地,不包括林地。

可以理解为是针对以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地而言的。

但对林地,重点应在于土壤生态环境的保护,目的各有侧重。

基于此,林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价与类别划分,便存在以下技术难点。

(一)评判指标问题重金属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中,确定Cd 、Hg 、Pb 、As 、Cr 、Ni 、Cu 、Zn8种,其中Cd 、Hg 、Pb 、As 、Cr 给出管控值。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68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68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16日蚌埠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蚌埠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要求,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3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系统全面、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为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消长情况等。

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根据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及年度具体工作要求适时进行调整,由市水利局另行印发。

第五条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实行年度考核。

各县、区政府每年将上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随水利改革发展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材料一同报市水利局。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蚌发改环资〔2020〕405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2日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0〕62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20〕441号)等要求,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的实施意见》(蚌政秘〔2019〕56号),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培育壮大我市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助力蚌埠“创新之城·材料之都·制造高地”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蚌埠市城市建成区率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17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17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30日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

“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

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各县、区要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

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

蚌埠S101东侧水塘回填工程B2022ZDG045招标公告

蚌埠S101东侧水塘回填工程B2022ZDG045招标公告

蚌埠S101东侧水塘回填工程B2022ZDG045招标公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X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X府采购X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交通工程(公路机电)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现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6.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
分 2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
分 20分(不含)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皖农科函〔2024〕425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厅属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千亿斤江淮粮仓”、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锚定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目标,整合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资源,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现就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1.项目优先着眼品种选育、高效种养、耕地质量提升、农机装备研制、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数字农业等重点领域。

2.项目要体现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落实产业科技思想,突出企科联合、场景驱动、市场检验等要求,绩效要突出推广应用面积、市场占有率、国产化替代率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一般由企业牵头承担,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攻关,围绕产业链难点卡点布局任务,设立3-5个子课题。

4.项目总投资1000-3000万元,财政资金占比不超过40%,剩余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推荐材料1.项目负责人填报安徽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在推荐多个项目时择优排序。

2.每个推荐项目分别撰写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推荐书(附件2)。

推荐书由项目概况和组织实施方案两部分构成,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推荐名额本次项目征集采取限额推荐方式。

每市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淮北、亳州、阜阳、宿州、蚌埠、六安、淮南、滁州等皖北8市围绕绿色食品产业每市增加2项,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科技学院各8项,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涉农科研院校每家不超过3项,厅属相关单位每家不超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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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标购买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市级汇总服务的公告
项目全部完成后,成果通过验收,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
服务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履约完成,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4.
响应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5.
响应供应商数量
1家以上供应商响应
二、项目概况
完成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任务。

三、采购需求
1.技术支持和指导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资料收集、农产品补充点位确定、边界核实与现场踏勘等工作实施。

2.完成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

3.完成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

4.完成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

5.完成蚌埠市耕地分类管理方案。

6.协助2020年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审、上报和修改完善。

四、提交成果及质量要求
最终形成的蚌埠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成果,符合省级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以省相关文件为依据)。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成交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所投服务成本和各种风险。

本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各项服务的全部费用,请谨慎报价,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价格。

成交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注: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要求
评分
项目
分项
评审要点及说明
价格分值部分
【10分】
报价(10分)
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技术分值
部分
【90分】
1、服务方案(20分)
有明确服务方案,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具体服务方案编制的完整性、成熟合理性、采用标准的准确性、优化思路可行性、全面性及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程度进行综合评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区域规划的理解和建设条件的认识理解程度,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详细程度、完整性,技术思路及方法的清晰、合理、可行综合评比,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与项目进度安排,根据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可靠程度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行、可行性综合评比,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项目合理化建议,针对提供的建议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程度进行综合评比,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人员配备(1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或生态环境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

2、项目组人员配置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具备1个具有农业或生态环境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3、评审小组根据项目人员配备合理情况,按照拟派本项目专业人员数量、相关专业学历、从业资格、技术人员配备合理性、综合实力及专业人员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相关工作的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须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或注册证书。

3.业绩
【55分】
自2017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供应商获得过承担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划分汇总,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5分。

供应商需提供市级划分汇总的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以前述资料落款时间为准。

合同甲方为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市级农业环保站。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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