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人教版音乐小学新课标解读
人教版音乐小学新课标解读人教版音乐小学新课标,即《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是针对小学阶段音乐教育的指导性文件。
它旨在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新课标强调音乐教育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提倡通过音乐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创造力。
它将音乐课程内容分为四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
1. 感受与欣赏:这一领域要求学生通过听、唱、演奏等活动,体验音乐的美,培养音乐感受力和鉴赏力。
教师应引导学生欣赏不同风格和类型的音乐作品,理解音乐的基本要素,如旋律、节奏、和声等。
2. 表现:在这一领域,学生通过歌唱、演奏乐器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想法。
新课标鼓励学生参与各种音乐表演活动,如合唱、合奏、独唱、独奏等,以提高他们的音乐表现力。
3. 创造:创造领域鼓励学生参与音乐创作活动,如作曲、编曲、即兴演奏等。
这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还能增强他们对音乐结构和形式的理解。
4. 音乐与相关文化:这一领域强调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以及社会文化的联系。
学生通过学习音乐历史、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风格等,能够更全面地理解音乐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
新课标还提出了一些教学建议,如:-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设计适宜的教学内容和活动。
- 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的主体性,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和探索。
- 教师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丰富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音乐学习机会,如音乐社团、音乐会等。
总之,人教版音乐小学新课标旨在通过多元化的音乐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是我国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育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学校开展音乐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标准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为核心,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学校在音乐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使学生在音乐学习中获得愉悦和满足。
一、音乐教育目标。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了音乐教育的基本目标,即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音乐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音乐教学内容。
音乐教学内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情感等方面。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合理设计音乐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审美情趣。
三、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方法应注重启发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唱歌、演奏、舞蹈、音乐游戏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四、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学评价应注重对学生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的全面评价。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如听力测试、演奏表演、音乐作品创作等,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音乐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情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家长可以关心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积极支持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共同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七、音乐教育环境。
学校应创造良好的音乐教育环境,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学校可以建立音乐教室、音乐图书馆等音乐教育设施,丰富音乐教学资源,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标准(2011年版)》将上述重要的“战略主题”思想, 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写入“前言”: “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 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 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标准(2011年 版)》修订所坚持的价值导向。
《标准(2011年版)》将“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 操、健全人格”作为课程“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坚持 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置于三维“课程目标”的第一位, 凸显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独特价值。
在“教学建议”中强调“将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寓于音乐实 践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艺术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 以美感人﹑以美育人”。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第五条中有“弘扬民族精神,增进集体意识,提高道德素 养”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内 容和目标要求。
二、修改重点
(一)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标准(2011年版)》坚持在音乐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中 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划纲要”的“战略主题” 第一项内容明确指出:“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 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 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 斗的良好品质。”
《标准(2011年版)》的各部分内容,皆贯穿“德育为 先”,“以美育人”的战略主题。如在“课程性质”第二 条“人文性”中写道:“‘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 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与价值音乐课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美体验价值2.创造性发展价值3.社会交往价值4.文化传承价值二、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3.面向全体学生4.注重个性发展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音乐创造7.提倡学科综合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10.完善评价机制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
如图所示: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1~2年级3~6年级7~9年级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积极乐观态度学习音乐,使学生情感受到感染和熏陶。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愿望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二)过程与方法1.体验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充分展开想像;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
4.合作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价值。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人类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规范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音乐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国民基本素质。
一、课程性质本标准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必修课程之一,属于美育课程,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标准的制定,遵循教育规律,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能力,以发展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终身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出发点。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标准的课程设计思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科知识、思维方法、情感态度、实践能力四个方面为主线,以音乐的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板块为内容,注重知识、能力、情感、文化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强调课程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渗透性,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本标准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使其具有热爱音乐、欣赏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兴趣和能力,形成积极向上、乐观向善的精神风貌。
二)过程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探究、主动研究、合作交流和创新实践的过程与方法,使其具有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形成积极向上、勇于探索的研究态度。
三)知识与技能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应用,使其具有音乐素养、音乐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形成全面发展、多元发展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体系。
二、学段目标一)1~2年级在情感体验、音乐欣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等方面,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基本能力,使其能够欣赏简单的音乐作品,表现简单的音乐节奏和旋律,初步掌握唱歌和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
音乐课程改革新的里程碑——《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深度解读(一)
音乐教学得 到新 的升华 。这种转 变还使音乐教师从传统 的角色 中走 出来 ,教学身份得到新 的确认 ,成为学 生音 乐
学 习的引领 者 、促 进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作者 ,音乐教学 的研究者 、设计 者 ,音乐课程 的建设者 、开发者 。十年来 ,音乐教师 学习 “ 课标 ” ,研究新教材 ,积极开发课程资源 ,已初步形成风气。
亚
文
已走过 十年 的历程 。在这 十年音乐课 改实践 中,全 国
各地 的中小学音乐教学 尝试和体验 了新课 程所带来 的
一
系列新 意 ,音乐课 堂发 生 了一系列新 的变化 ,音乐
教师 收获 了许多音 乐课改新成果 。十年间 ,从音乐教
学实践 的总结及教育部 2 0 、20 、2 1 0 4 0 7 0 0年三次征求 的反 馈信息来看 ,广大音乐教育工 作者总体对 《 义务
十年音乐课 改实践 中 ,音乐教育 观念发生 了根本
转变 : 改变 音乐课 程过 于注 重音乐 知识 传授 的倾 向, 改变基 础音乐教育 的专业 化倾 向和非艺术化倾 向 ; 强 调 以音 乐审美为核 心 ,重 视对音乐 的情 感体验及 对不 同音乐 文化语境和人 文内涵 的认知 ,彰显音乐课程 在 潜移 默化 中培育学 生美好情操 、健全 人格和 以美 育人
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 实验稿 ) 》持积极肯定的态度 ,认 同度 和支持率达 9 % 以上。 5
但是 ,课改不仅是设计一个理想方案 ,更是一种复
杂 的实践过程 。“ 课标 ”实施过程 中会受到多种 因素的 影响 ,这一过程恰恰是我们进一步确认应该做什么和怎 样做的过程 。十年来音乐课改不仅有新 意 、 变化 、 新 新 成果 ,同时也有一些矛盾 、疑问和 困惑。可 以说 ,十年 音乐课改积累了正 、反两方面经验 。因此 ,音乐新课程 将会遵循这样的运行规律 : 在回顾 、总结和坚持课改十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以素质教育为目标本标准的基本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动力,以素质教育为目标。
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通过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提高他们参与音乐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面发展学生的目的。
二)注重学科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音乐课程应该注重与其他学科的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
音乐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研究视野和更丰富的研究体验,促进学生的多元智能发展。
三)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能力发展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多种实践形式,如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促进学生的能力发展。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可以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素养和创造力。
四)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音乐教育应该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
音乐是各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可以增进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理解。
三、课程目标一)知识与技能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音乐基本概念、音乐元素、音乐形式和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演唱、器乐演奏、合奏、创作等方面的技能。
二)审美素养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素养,包括音乐欣赏、音乐鉴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三)情感态度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发展自己的情感态度,包括情感表达、情感理解和情感体验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音乐艺术的热爱和追求。
四)实践能力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包括音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奏、音乐创作和音乐综合表演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音乐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四、课程内容一)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是音乐课程的基础内容,包括音乐基本概念、音乐元素、音乐形式和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演唱、器乐演奏、合奏、创作等方面的技能。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第一部分前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特别是美育被列入国家教育方针之后,音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
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课程性质音乐课程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文性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
无论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二)审美性“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三)实践性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
音乐课程改革新的里程碑——《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深度解读(二)
Fa r ■ et e u
特
稿
将 音乐课程 价值放在前 言部分 表述 ,是 2 1 版课 标 的一个 变化 。同实验稿课 标不 同的是 ,不再单 01
列题 目阐述 “ 乐课 程价 值 ”的具 体 内容 ,而是将 “ 音 审美体 验 、创 造性 发展 、社 会交 往 、文化传 承 ”
等 四个 价值浓缩后做 了重新解 释 : 音乐 课程 的价值 在于 : “ 为学生提供 审美体验 ,陶冶情操 ,启 迪智慧 ;
1人 文 性 .
音乐 是文 化 的重 要组成部 分 ,是 人类 宝贵 的精神文 化遗产 和智 慧结 晶。无论 是从文 化 中的音乐 还
是从音 乐 中的文 化视 角 出发 ,音 乐课 程 中的艺术 作 品和音 乐 活动 ,皆注入 了不 同文 化身 份 的创作 者 、
表演者 、传播 者和参 与者 的思 想情感 和文化 主张 ,是不 同 国家 、不 同民族 、不 同时代 文化发 展脉络 以
特
稿 ■
Fa r et e u
●
吴
专 题 一 : 言与课 程性 质 前
一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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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音乐课程改革新的里程碑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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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教 育音 乐 课 程标 准 ( 0 1 义 2 1 年版 ) 》前 言部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参考资料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一、音乐课程总目标的提出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课程目标是首要问题,它是引领课程实施的方向,是实施课程理念的前提与关键。
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仅包括情感看法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学问与技能三维目标,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中新增了音乐课程总目标,总目标是三维目标的核心,三维目标是总目标的体现。
虽然,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于总目标没有详细的表述,但是,在课标前言、课程理念、课程价值等方面都有详细的阐述。
2011版音乐新课标对于课程目标的阐述表达地更加详细,它使老师们更加清晰的相识到,音乐课程在德育、智育,体育、包括美育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编写等都应紧紧围绕总目标绽开。
课程目标的实施过程应是逐步分解--最终完成的过程。
总目标不单指老师的教学任务目标,它是音乐课程所应达到的标准,即学生标准。
2011版音乐课程总目标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教学大纲的编写方式是对学习内容的确定,是把要教的内容确定在文本上,让全部老师知道所要教学的内容,它是依据一个学科体系的要求来设计的;而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不是依据学习内容来确定的,而是依据学生所应当达到的程度来确定的。
因此,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对于“目标”的表述有明显的不同,教学大纲以教学目的为表述,主要指老师所应达到的教学任务,课程标准则以课程目标为表述,是对学生所应达到程度的要求(包括学问、技能、文化等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建立在以学生为本的前提下,从学生的成长、学习角度去考虑,而不是以学科体系的建立为基础。
音乐课程标准,是指学生在审美、爱好、文化、学问与技能、情感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它是依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成长规律,依据中国公民九年义务教化阶段学生应当达到的标准去制定的。
可以说,它给老师们供应了很大的教学空间。
二、音乐课程总目标的要求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中有这样一句话:“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加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觉、领会音乐的艺术魅力,培育学生对音乐的长久爱好,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也需要不断升级,因此在2011年,新一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被正式出台。
新标准突出了素质教育的理念,将发展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和情感、审美、创造能力视为教育的重要目标。
本文将详细阐述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性质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为宗旨,突出了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和多元文化交融的教育观念。
同时,强调了音乐教育的社会性和人文性,尤其强调音乐对人类价值观的影响,这也为音乐课程在充实学生人文素质方面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宗旨目标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主要分为音乐素养、音乐文化、音乐欣赏、音乐创造、音乐表演五个方面。
该标准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的音乐知识和能力,提高他们的音乐素质和鉴赏水平,同时帮助他们提高音乐创造和表演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 培养学生音乐素养:让学生了解音乐的基本元素、基本面貌和基本风格,让他们逐渐具备听音、辨音、说音、唱音和读音等基本的音乐技能。
2. 提高学生音乐文化素养:让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音乐文化和世界音乐文化,了解文化与音乐的互动关系;同时培养学生的文化自信心,提高关注多元文化的意识。
3. 发展学生音乐欣赏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和鉴赏能力,以欣赏音乐为基础,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
4. 培养学生音乐创造能力:让学生掌握音乐的创作方法与技巧,提高创造能力,鼓励他们勇于尝试,发现自己的音乐才能。
5. 发展学生音乐表演技能:培养学生合唱、独唱、合奏和器乐演奏等音乐表演技能,让学生体验音乐带来的情感和社交效应。
三、基础内容1. 音乐素材学生应该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逐步了解、掌握不同音乐阶段的音乐素材,包括古代音乐、古典音乐、现代音乐等内容;以及了解音乐元素,如旋律、节奏、和声、变化、合唱等。
同时应学习理论知识,如五线谱、音高、节拍等基础知识。
2. 音乐文化学习中国音乐文化的演变历史、音乐家、器乐,了解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和其特点,例如西方芭蕾舞、印度舞蹈、非洲部落民族音乐等。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情感论
黑格尔(二元论者,内容与形式的 辩证统一):“形式是内容的外在显 现,由内容决定。一定的内容决定他 的适合的形式”。 李斯特倡导将音乐和文学相融合, 具有典型浪漫主义性质的标题音乐创 作原则,代表和影响着包括舒曼、肖 邦、柏辽兹、理查-斯特劳斯、瓦格纳 等整整一代浪漫派音乐家。
• 作为听赏者和教育者,我们如何 看待二者矛盾?
音乐音响的强度与紧张度变化 可以通过听觉刺激人的兴奋度,产 生相应的情态与情绪的体验。
音乐不能直接表达第三层次 的情感内核。情感的认识成分不 是靠音乐音响直接作用,而是靠 联想唤起个人经验与观念参与审 美活动的结果。
对音乐的聆听和领悟,会深刻 地激活人的生活经验和思想认识,进 而引发复杂、深刻的感受,从而丰富 与强化人在音乐审美过程中的情感体 验。
音乐是人创造的,是人文的。在音乐 教育中,只有将音乐看做文化的音乐,我 们才可能理解音乐存在于我们情感与生活 世界中以及它所存在的历史和文化意义。 因为,文化决定了人在社会中的思想、情 感和行为方式,它通过社会制度、生活经 验以及个人对精神的需要和日常的需要创 造出来。
目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是 以专业训练为主,缺乏人文科学价值引领 。 现状是: 就音乐训练音乐,或就声乐训练声乐 ,就演奏训练演奏,就作曲训练作曲,其 结果只能是一种技术操作的训练,一种工 具理性的完成。 音乐专业训练不是人的教育,也不是 文化的教育,它是否定价值理性而以工具 理性为目标的教育,其结果是对音乐教育 意义的丧失。(中央音乐学院、马友友)
音乐要素(音乐表现手段)
音高、节奏、速度、力度、调性、 音色、和声、复调、曲式结构等。
形式论
康德(一元论者):音乐是一种不 以概念对象为前提的艺术。音乐的声音 形式本身不具备概念表述功能,不包含 语言中那种“意义”。 汉斯里克:“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 的运动形式”。音乐的美是音乐形式的 美,而这种美只存在于乐音的艺术组合 之中,与任何音乐之外的思想范畴都没 有关系。 形式论美学思想影响着勃拉姆斯、 韦伯恩以及二十世纪大批作曲家。
1[1].2011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稿解读
总之,历史的经验值得汲取,我们 不能走“之”字型的弯路了,(也就 是新的东西掩盖老的东西,如强调重 视音乐的双基就排斥其他的音乐素养 ,)任何好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要去否 定其他的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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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读乐谱的方法、表现领域的作用。
新的关注点: 新的关注点 (演唱) 演唱)
1.更重视本民族民歌的学习 1.更重视本民族民歌的学习 中国民歌、京剧), ),体现了 (中国民歌、京剧),体现了 弘扬民族文化的教学理念。 弘扬民族文化的教学理念。 2.突出了歌唱教学的技能要求 突出了歌唱教学的技能要求; 2.突出了歌唱教学的技能要求; 3.合唱教学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3.合唱教学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合唱教学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改进: 改进 1.加进了“每学期背唱1首中国民歌”的要求。 2.加进“每学年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1段”的 要求。 3.演唱要求中加入了积累合唱经验的要求。 4.要求背唱的曲名增加。
(演奏) 演奏)
新的关注点: 新的关注点 1.更关注演奏技能的要 更关注演奏技能 1.更关注演奏技能的要 求; 2.关注音乐的表现力; 关注音乐的表现力 2.关注音乐的表现力; 音色) (音色)
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 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 人文性: 人文性 点明了音乐学科的人文学科特性 审美性: 审美性 落实了学校音乐可实施美育的目标 实践性: 实践性: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特点。
3.课程理念 课程理念
构建21世纪的创造力 戴维.埃里奥特“实践主义”的新音乐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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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程设计思路 课程设计思路
新
1.内容进行整合与拓展 2.强调学习主体对音乐实践活动的亲身参与 3.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 和文化认知的关系 4.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 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 标及相应的内容标准 5.课程内容标准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 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音乐 课程资源开发留有创造和选择、利用的空间 对上述要点的总结和阐述,实际上是在深化教育改革的 , 新背景下,从音乐课程的角度,对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 本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的一次新的认识,同时也是对音 乐课程学习认知规律和九年来新课程实践经验的一次总结。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解读2012年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学习资料《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解读石明鼎城区善卷中学解读一:经过10年实验~实验稿课标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对10年实验如何评价,实验稿课标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全方位的。
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1、教师音乐教育观念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对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把握上。
实验稿确立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同,课程教育理念从单纯的音乐知识技能教学,转变为对“以美育人”课程价值的突出强调,这使教师的音乐教学材料选取及教学活动设计,能密切围绕学生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鉴赏美进行。
2、课堂教学中课程目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师教学设计中课程目标的定位上。
绝大多数教师能将相对单一的知识技能目标,设定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有机融合的三维目标,全方位实现音乐课程的教育价值。
3、教学活动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强调。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的不同环节,能充分关注并着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在音乐体验、表现及创造活动中的艺术发现和独立见解,努力转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重视开拓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空间。
4、音乐教学领域的扩展和更新。
实验中的音乐课程,将原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欣赏内容,充实为“感受与鉴赏”教学领域,将唱歌(含小学低年级“唱游”)、乐器演奏和识谱视唱内容,整合为“表现”教学领域,同时拓展出“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相对独立的教学领域,从而实现对原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的充实、调整和更新,使之更切合音乐课程性质、价值、课程基本理念及课程目标的要求。
5、音乐课程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来源宽广的特点,极大地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容量,丰富了音乐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深受师生欢迎。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结构与内容解读⼀、对⾳乐课程总⽬标的理解(⼀)培养学⽣持久兴趣学⽣通过⾳乐的学习,就⾳乐课程的学习参与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艺术实践、探究、发现、领悟、理解等等,最后归结为⼀条——培养学⽣对⾳乐持久的兴趣。
兴趣是学习的动⼒。
这是第⼀点,其实也是⼀个终极⽬标,⼈⽣的发展,培养⼈对⽣活的乐观态度,包括⼈的⼀⽣当中⾳乐的伴随,⽼师们所做的⼀切也都要为达到这个⽬标服务。
我要牢牢把握第⼀⽬标,就是对⾳乐持久的兴趣,同时在这个兴趣当中,包括⾝⼼的健康,陶冶⾝⼼启迪智慧,⼈格的塑造等等,都是我们的终极⽬标。
(⼆)涵养美感和谐⾝⼼⽬标的第⼆个要点,就是涵养美感、健全⼈格、陶冶情操,这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乐浸润每⼀个孩⼦的⼼灵。
这个⽬标的实现,需要在⼀个长期的过程中,通过熏陶,陶冶,慢慢达到。
也就是说在⾳乐⽅⾯不能急功近利,它必须是要慢慢来的,润物细⽆声,通过每⼀堂课,通过⾳乐实践活动,使学⽣的⼼灵得到净化。
(三)形成基本⾳乐素养1.掌握必要知识技能2.拓展发展三种能⼒听觉能⼒是核⼼能⼒,创造能⼒、表现能⼒和欣赏能⼒都得紧紧围绕听⼒。
双基加四个能⼒,基本上就把⾳乐素养解释清楚了,⽼师也好,教学也好,学⽣学习也好,学⾳乐最后⽤什么来形成⼀个终极⽬标,那就是双基加四个能⼒。
这次课标在总⽬标中,把知识技能问题,梳理成⼀个⾮常具体的⽬标,就是双基加四个能⼒,这⽆论对规范教材编写,还是规范教学、引领教学上,都有着⾮常重要的意义。
(四)努⼒追求终极⽬标还有⼀个就是总⽬标中的第三段。
第三段讲到了⼀个很终极的⽬标,那就是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
这⾥没有使⽤“审美能⼒”,⽽是使⽤了“培养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活态度,促进⾝⼼的和谐发展”,这已经跟⾳乐本质的⽬的和本质的内容没有关系了。
积极乐观的⽣活态度,是⼀个⼈⼈⽣的终极⽬标。
培养审美情趣的⽬的就是为了培养⼈积极乐观的⽣活态度,积极乐观的⽣活态度代表⼈⽣健康发展,这就体现了⾳乐学科最⾼层次的⽬标,即⾳乐教育的功能与作⽤。
音乐课程改革新的里程碑——《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深度解读(四)
专题二 : 课程基本理念
音乐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课程的理论基础,对音乐课程 目标的确 Biblioteka 吴 斌 、
定 、音乐课 程 内容 的选择和音乐课程教学 的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经过十年课 改,音乐课程积 累了许多有益 的经验和需要反思的问题 ,
而近些年随着国际音乐教育交流的频繁 ,2 世 纪后期及 2 世纪初期 0 1 国外一些新的音乐教育理论 、观点和发展潮流传人我国 ( 诸如音乐教 育多元文化认知 、 音乐教育实践哲学 以及对人类创造力开发的理论等) ,
音乐课程改革新的里程碑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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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一 0 1 年版 一 深度解读 一 一 = 》 四
K.
这些因素都会对音乐课 程基 本理念的表述产生一定 的影 响。特别是,
音乐课 程的杨 I 理念如何定位? 要不要坚持 “ 以音乐审美为模 ”的基
本理念 ? 成为音乐教育界比较关注 的热点问题 。 为此 , 义务教育 音乐课 程标 准 ( 0 1 《 2 1 年版 ) 原实验 稿十条 》在 基 本理念 的基础上 ,进行 了整合、调整 与增删 ,形成前后联 系、彼 此 对应 的五条音乐课程基本理念 。
好,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 、终生热爱音乐的根本保证 。
二、强调音乐实践 ,鼓励音乐创造
“ 强调音乐实践 ”这一理念 ,原为 “ 视音乐实践” 重 。这个 修改,一方 面是针对 我国传统 的、陈 旧的教育 观念和
教育方式 的弊端 提出来 的,另一方面则 是借鉴和吸纳了当今 一些具有 国际影响的 ( 如美 国音乐教育家戴 维 ・ 埃里奥
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这是通往音乐审美 的重要通道 。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1:引言1.1 目的和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音乐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
2:基本原则2.1 人文关怀音乐教育应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感情需求,以人为本,培养学生的美感和审美情趣。
2.2 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音乐教育应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又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专业技能。
2.3 知识与能力相统一音乐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知识和音乐能力的相互促进和统一。
3:课程内容3.1 音乐基础知识3.1.1 音乐的基本概念和要素3.1.2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3.1.3 音乐的基本形式和结构3.2 音乐欣赏3.2.1 欣赏音乐作品和表演3.2.2 学习分析音乐作品的风格和特点3.2.3 学习欣赏不同类型和风格的音乐3.3 声乐训练3.3.1 歌唱技巧和发声训练3.3.2 合唱和合奏训练3.3.3 声乐表达和演唱技巧3.4 乐器演奏3.4.1 学习乐器的演奏技巧3.4.2 学习乐器的基本知识3.4.3 进行乐器合奏和独奏训练3.5 创作与表演3.5.1 学习音乐创作的基本技巧3.5.2 进行音乐创作和演出活动3.5.3 学习表演艺术的基本技能4:评价方法4.1 日常评价4.1.1 课堂表现评价4.1.2 作业评价4.1.3 参与活动评价4.2 综合评价4.2.1 平时成绩评价4.2.2 考试成绩评价4.2.3 课程评价和学习反思附件:1.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教学大纲2:音乐教材推荐名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对全体公民实行的基本教育制度。
2:音乐素养:指学生对音乐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情感的综合表现能力。
3:音乐能力:指学生在音乐创造、表演、欣赏和批评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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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前言』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在全国悄然进行了,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
虽然现在还是炎炎夏日,新学期将至,但是和大家能相聚在这个平台,交流心得,共同提高,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探究和交流,,我们一定会学有所获,研有所成。
本次培训将立足于修订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修订前后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等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和解读。
以点带面,目的是帮助老师们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现。
”随即,在新世纪开始的2000年,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
2000年,教育部组建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研制团队,2001年7月,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
在课标(实验)中所阐明的音乐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教学领域、实施建议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音乐教师执教的依据。
在10年间,包括课标制定者、实践者们在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上,共同经历了一个从混沌逐渐走向明晰的过程。
同时也是在探索、创新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成长进步并对课标各项内容全面检验的过程。
音乐课程的10年实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初期(2001——2004)音乐新课程实验,从最初仅占全国中小学校0.5%~1%的38个国家级课改实验区逐年扩展。
到2004年,实验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70%~80%的中小学校。
伴随着教育部门有计划的行政推广和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并在新观念的引领下,通过广大的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参与和创造,产生了许多新的、积极的变化。
第二阶段:实验中期(2005 年~2007年)05年秋季,新课程实验已经遍及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进入了新课程。
课程标准内容其所蕴涵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受到检验,并为课标的修订完善提够了实践依据。
第三阶段:实验后期(2008 年~2011年)中国中小学学校新课程实践已经循环过一轮或两轮,在课标和实验教材未加修订的情况下,新课程已成为学校教学的常态,为全面总结和深入认识新课程实验取得的成效,以及运酝酿音乐课标的修订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留出了更多思考空间。
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2、音乐教学方式的变化;3、音乐教学内容的更新;4、音乐教学质量的提升;5、音乐教师专业能力发展;6、音乐教育专家深入一线;7、对音乐本体的理解与关注不够;8、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偏误;9、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10、对音乐教学评价的原则运用失衡。
前面的6条主要是新课改音乐学科所取得的初步创新的发展趋势,而后面的4条是10年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和误区。
1、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如果说以往中小学音乐课教学,更多关注的是音乐学科体系中的知识、技能的话,那么,在新课程实验中,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就已成为课程教学活动的中心。
在教学活动常态中,促进了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以往相对单一的“知识技能”目标,转化为三维体系,健全和完善的评价机制,不仅重视单一评价的正别作用,同时发挥多重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功能。
课堂教学状态和成效,最能反映课程实验的真实面貌。
2、音乐教学方式的变化;课改之前的音乐课,教学方式单调、机械、教学过程枯燥、呆板、程式化。
越来越导致音乐教学的负面效应——学生对音乐课的冷漠与疏远。
因此,改变教师的音乐教学方式和学生的音乐学习方式课改的突出特点。
十年间课改实践,使得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教与学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
例如主动参与、合作探究、模仿比较、综合运用等方法使得在音乐课的教学活动更加生动、活泼。
3、音乐教学内容的更新加强音乐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及当代社会发展的联系,与关注学生学习兴趣和音乐经验,精选有利于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音乐知识与技能,是课改的目标之一。
我国目前现行有11套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材,这些教材与之前的相比,有了诸多的变化和新意:突破知识结构为框架,变为人文主题下的不同领域单元组合。
以母语音乐文化为中心的教育传承等。
此外音乐课程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与过程方法目标有机渗透到音乐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中来,是课改十年音乐教学内容的重要特色。
4、音乐教学质量的提升实施新课程十年间,音乐课堂教学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各具特色的教学设计大量涌现,富有实效的音乐教学课例层出不穷。
5、音乐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教师的变化是课改的核心,十年来,广大音乐教师通用不断学习、提高,积极投入到新课程中,实施新观念、知识结构。
与课改形成共识,同时也是与课改坚定同行的新型音乐教师。
6、音乐教育专家深入一线大纲时期,制定者和教材的编写者们是很少有机会深入到基层的。
到了课改时期,与专家、名师面对面的征求意见、交流、对话、答疑成为了现实。
7、对音乐本体的理解与关注不够由于本次课改设立了“综合艺术”课程,同时又把“提倡学科综合”作为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这就必然导致一些教师的理解偏误,认为一节课如果没有体现综合,就不符合课改潮流。
有关“音乐本体”的详细论述,将会在后面进行详细论述。
8、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偏误情感态度价值观与知识技能,由于音乐课标把“情感态度价值观”放在了课程目标的首位,许多老师就误解为强调了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就不重要了,使得二者对立起来。
有些教学中只关注学生兴趣的激发,忽视了音乐能力的培养,回避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
还有一些老师不能创造性使用教材,不善于在人文主题中提炼、整合、渗透知识。
在教学目标与形式上,一些音乐课的目标不够明晰,备课时缺乏指向性与达成性设计,教学内容杂乱,知识无序,活动缺乏目的性等等现象。
9、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10年间越来越多的音乐课对多媒体的使用,从原先的选择性使用到现如今的滥用,将既定的教学思路从人的身上转嫁到计算机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发射与接受装置了。
本应在教学过程中的创造性空间、教师传情、动人的教学基本功背边缘化。
10、对音乐教学评价的原则运用失衡。
在音乐教学实践中,由于对发展性、激励性评价的理解偏误,造成在音乐教学评价中廉价而又过滥的一味褒扬与肯定,使教学评价的激励效应贬值。
并没有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再者,缺乏细致、具体、有效的操作手段,造成许多评价的无为与泛化。
类似评价言语的简单重复导致每堂课的“满堂赞”现象,音乐教学评价的改进功能和发展作用被弱化。
『第二部分』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相关概况『基本概述』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已有十年了,在这十年当中,全国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这期间,我们国家也发生很多变化,无论在经济、文化,还是教育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而这几个方面的发展对音乐课程标准的修订和音乐学科的发展都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此外,十一套音乐教科书的编写、实践和实验也为我国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非常好的修改依据。
2010年,中国召开了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此次大会为我们带来了世界各国多元的音乐教育思想和音乐教育认识,特别是一些人类学家、音乐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对音乐教育都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近十年来,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非常快,国际上除了以雷默先生为主流的审美教育流派之外,还出现了实践主义教育、创造主义教育等其他诸多流派。
音乐教育也在原来柯达伊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综合音乐教学法等各类教学法和教学理论的基础上,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这些都对我们音乐课程标准的修订提出了非常紧迫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一线教师在实际当中对课程标准有很多想法和意见。
所以在这样一个形势下,课程标准的修订是迫在眉睫的。
音乐课程标准的修订是在很多相关因素的促成下进行的,因此,我们必须对课程标准进行认真的梳理。
新出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已经有了很大的突破,这些都是音乐教师们十分关注的,与我们的日常工作、教学任务、学生培养等方方面面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重大问题。
从2001年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以后,老师们在实践过程当中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其实,对于音乐课程标准,大家都给予了厚望,并在修订过程当中做了很多工作,我们可以围绕这样一个大致的情况来梳理课标修订的思路。
任何一个东西,在经历了一定时间的使用以后,必然会面临被修订的问题。
过去使用的很多大纲都被称为“试用版”,而这次的课程标准不叫“试用版”,也不叫“实验版”,而被称为“2011年修订版”,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一个正式的指导我们国家义务教育课程的文件。
『人员构成与工作机制』2007年初,“标准”修订组在基础教育司领导下正式成立,成员来自国内不同高等院校、音乐艺术研究院所、专业学术团体、音乐出版社和中小学校。
专业背景涵盖音乐教育学、音乐民族学、音乐批评学、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史学、音乐教材编写、音乐教育杂志主编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大都是各专业有较深造诣和一定影响的代表人物。
(加以简单地讲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标准》中罗列的10条“课程基本理念”实验过程中有意见反馈,这10条基本理念过多且缺乏内在逻辑关系;某些核心理念阐述不够充分,未能对其丰富内涵进行深入挖掘;部分条文(提倡学科综合)在实施中会引发歧义,有可能步入教学误区;还有一些条文(完善评价机制)不属于“基本理念”范畴。
可归入到课程“实施建议”中。
基于此,《标准(2011年版)》首先从文字表述的逻辑层面着眼,将10条“理念”整合、完善、精炼为观点鲜明、层次明晰、关联对应、完整统一的5条,更易于教学一线的老师们领会、掌握、运用。
2、在新增加的“课程设计思路”的第三条中,阐明“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的观点:“……强调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应达到的标准,是发展学生审美体验、艺术表达和文化认知的基础,其本身就是学生音乐素养的组成部分。
在对音乐课程性质、课程理念、目标、内容作进一步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修订后增加的“课程设计思路”第四条中,还提出关于课程学段目标和课程内容设计的新思路:“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
3、经过10年课程实验,《标准》对课程总目标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表述“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
发展音乐听觉能力……。
4、由于《课标》涉及知识技能的“内容标准”弹性表述过多,缺少可以分级量化。
教师便于操作。
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刚性标准”,在整个实验期中,曾一度产生了对音乐新课程认识上的偏差,例如教师不能合理融通知识、技能与音乐审美的关系;淡化知识技能、打破学科体系等偏激提法;还有的老师不敢正面接触音乐基础知识教学及进行必要的音乐基本表现技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