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探头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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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传感器及便携仪吊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及便携仪吊挂标准

甲烷传感器吊挂及使用、挪移标准第一条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1、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的20%。

2、掘进工作面:吊挂在风筒的对侧,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m。

耙矸机作业时将甲烷传感器移至耙矸机导向轮上方。

3、采煤工作面:距离工作面回风侧煤壁不超过10m,距顶板(或顶梁)不得大于300 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 mm,且应垂直悬挂。

4、采掘工作面回风口吊挂位置:距回风口10~15m处。

5、甲烷传感器的吊挂距离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

拱形巷道吊挂在巷道拱基线上方不少于1m的位置,距离吊挂处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并且垂直悬挂(特别规定的除外)。

6、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每次处对跟班队长、机电(队、班)长、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并按一般隐患考核。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使用、挪移标准:1、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必须与生产同步进行,甲烷传感器没有按要求安设,一律不得生产。

2、冲洗巷道积尘时严禁水流直对监控电缆接线盒、传感器、分站等监控设备进行冲洗。

3、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应制作伞型装置进行遮挡,严禁用塑料袋、编织袋等物品包裹,发现包裹的按照红线处理。

4、甲烷传感器的显示屏应朝着巷道中心吊挂,严禁对着巷帮或老塘侧,应便于现场人员观察。

5、甲烷传感器上必须吊挂管理牌,字迹要清晰,不得私自涂改。

6、甲烷传感器的尾线(航空插头)必须按照标准使用扎带固定,固定时不得使航空插头接口部分明显受力。

7、岩巷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保护箱,爆破作业时应将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移至保护箱内加以保护。

8、移动瓦斯传感器由当班班长负责,移动瓦斯传感器前,必须提前向通风队监控中心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且移动过程中轻拿轻放。

9、巷道开口使用扩散通风时,当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迎头可暂时悬挂便携仪,在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安设1台甲烷传感器。

10、巷道掘进长度大于5m小于20m时,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位置不变(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在工作面增加(T1)1台甲烷传感器,悬挂在风筒对侧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

传感器的吊挂位置(13)

传感器的吊挂位置(13)

采掘工作面传感器的吊挂位置一:综采工作服面1: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设置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设在采煤工作面切顶线的煤帮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带不大于8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

设置报浓度≥1%断电浓度以≥1.5%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检查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1% 2: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设置。

吊挂位置与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相同,报警浓度≥1%3: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工作面甲烷传感设在回风流距工作面割煤线10m范围内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不敢苟同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以≥1%,断电浓度≥+1.5%,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岗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4.工作面中部甲烷传感器设置中部传感器设在回风巷中部,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 ,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5: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设置。

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15m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电气设备,复习电浓度为≤1%.6:采煤机机载断电仪。

工作采煤机载式瓦斯断仪必须保证灵敏可靠,设置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断电范围采煤机电源,复电浓度≤1%.7:一氧化碳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巷口10一15m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报警浓度为≥0.0024%.8:温度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一15m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报警值为30度。

9:风速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一15米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报警值为5m/s二: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1: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5米范围内,无风筒的一侧,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型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为≤1%.2: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设置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一15米范围内,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内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5.3:掘进巷道中部甲烷传感器设置甲烷传感器设在掘进巷道中部,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天于300毫米,设置障碍报警浓度为≥1%,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是掘进巷道全部非本质型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4: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松测报警仪,设置报警浓度≥1%,机载式瓦斯断电仪断电浓度≥1.5%,断电范围掘进机电源,复电浓度≤1%.三:机电峒室传感器设置机电硐室机电设备如果设在回风流中,其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具体位置设在机电硐室进风侧3一5范围内,设置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机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型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为≤0.5%.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度.渑池县天坛煤有限责公司二0一一年度。

瓦斯传感器悬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悬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悬挂点设置标准
悬挂标准 传感器类型 地点分类 地点名称 悬挂位置(以顶板完好,无淋水为准) (以支架内侧为 工作面 回风流 掘进 混合回风流 以一翼回风至工作面回风流10-15m处 溜煤眼 甲 烷 传 感 器 采区 辅助回风巷 以辅助回风巷口以里10-15m处 混合回风流 以一翼回风至工作面回风流10-15m处 溜煤眼 总回 溜煤眼顶部5m范围内 工作面 回风流 上隅角 溜煤眼顶部5m范围内 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线5-10m处, 以回风顺槽口往里10-15m处 以切顶柱为准 距掘进头3-5m,风筒另一侧 距回风口10-15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距内帮煤壁1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北东/西南 距风井底100m测风站5m范围内
风 速 悬挂于各工作面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井下 各地点 距顶≯300mm 传 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内 感 器 CO 传 井下 各地点 悬挂于进风顺槽至工作面10-30m处, 距顶≯300mm 感 器 备注:以上传感器悬挂标准由通风科制定,如有不符,一切按质量标准化规定执行。
准) 距顶≯300mm 距帮≮200mm 距顶≯300mm 距帮≮200mm 距顶≯300mm 距帮≮200mm
报警值 断电值 复电值 (浓度%) (浓度%) (浓度%) ≥1.0% ≥1.0% ≥1.0% ≥0.5% ≥1.0% ≥1.0% ≥1.0% ≥1.0% ≥1.0% ≥0.5% ≥0.7% ≥1.5% ≥1.0% ≥1.0% ≥0.5% ≥1.5% ≥1.0% ≥1.0% ≥1.0% ≥1.0% ≥0.5% <1.0% <1.0% <1.0% <0.5% <1.0% <1.0% <1.0% <1.0% <1.0% <0.5%

防止瓦斯积存或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瓦斯积存或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瓦斯积存或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1)保护好安全监测系统,探头吊挂在工作面迎头不大于10米,挂在出风口另一侧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煤壁不小于200mm位置。

探头及吊挂线路,随回撤及时外倒,以防损坏。

(2)如有瓦斯超限危险时,班长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按调度室指挥组织并落实好瓦斯排放工作,每班班长、工作面的电钳工及管理人员必须带好瓦斯报警仪,班长的报警仪挂在回架迎头。

(3)运输沿线风门要及时关闭,若有损坏及时汇报处理,行人及运料时,必须坚持开一道关一道,不许两道风门同时敞开,保证工作面正常通风。

(4)架子回撤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掏梁柱,防止瓦斯积聚。

(5)各种设备保持完好,消灭失爆。

妥善保护好瓦斯探头和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区和调度室汇报。

(6)严格按照安全监测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发生监测系统报警后,要尽快落实调度室、通风区和值班领导的指示,抓紧时间进行处理,报警没有解除前,必须停止生产,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7)使用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断电仪等设备,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后,现场班组长不可强行送电,任何时候都严禁甩开安全监控设备的电源。

(8)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经现场监测人员确认后,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现场班长停止作业,撤离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9)工作面回撤采面及下运供风采用-650东大巷一套风机,在中运巷外口出三通,一头去采面,一头去下运。

一个风机吹两个头时至准一头作业,严禁两头同时作业。

采面下半段回撤完后,保留第11-12组支架做为绞车窝,如此处窝深度超过5米时,加三通吹风,防止超限。

瓦斯传感器及便携仪吊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及便携仪吊挂标准

甲烷传感器吊挂及使用、挪移标准第一条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1、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的20%。

2、掘进工作面:吊挂在风筒的对侧,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m。

耙矸机作业时将甲烷传感器移至耙矸机导向轮上方。

3、采煤工作面:距离工作面回风侧煤壁不超过10m,距顶板(或顶梁)不得大于300 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 mm,且应垂直悬挂。

4、采掘工作面回风口吊挂位置:距回风口10~15m处。

5、甲烷传感器的吊挂距离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

拱形巷道吊挂在巷道拱基线上方不少于1m的位置,距离吊挂处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并且垂直悬挂(特别规定的除外)。

6、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每次处对跟班队长、机电(队、班)长、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并按一般隐患考核。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使用、挪移标准:1、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必须与生产同步进行,甲烷传感器没有按要求安设,一律不得生产。

2、冲洗巷道积尘时严禁水流直对监控电缆接线盒、传感器、分站等监控设备进行冲洗。

3、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应制作伞型装置进行遮挡,严禁用塑料袋、编织袋等物品包裹,发现包裹的按照红线处理。

4、甲烷传感器的显示屏应朝着巷道中心吊挂,严禁对着巷帮或老塘侧,应便于现场人员观察。

5、甲烷传感器上必须吊挂管理牌,字迹要清晰,不得私自涂改。

6、甲烷传感器的尾线(航空插头)必须按照标准使用扎带固定,固定时不得使航空插头接口部分明显受力。

7、岩巷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保护箱,爆破作业时应将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移至保护箱内加以保护。

8、移动瓦斯传感器由当班班长负责,移动瓦斯传感器前,必须提前向通风队监控中心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且移动过程中轻拿轻放。

9、巷道开口使用扩散通风时,当掘进深度小于5m范围时,迎头可暂时悬挂便携仪,在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安设1台甲烷传感器。

10、巷道掘进长度大于5m小于20m时,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位置不变(开口处下风侧10-15m处),在工作面增加(T1)1台甲烷传感器,悬挂在风筒对侧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

瓦斯牌板吊挂位置

瓦斯牌板吊挂位置

东坪煤业瓦斯牌板管理办法一、牌板位置(一)掘进工作面1、距工作面20米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2、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所有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3、机电设备上风侧(设备处探头位置)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4、双巷掘进要在混合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混合回风测定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二)综采工作面1、进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2、上隅角(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

3、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工作面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4、回风顺槽机电设备上风侧处(设备处探头),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5、回风顺槽距斜巷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6、回风配巷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回风配巷瓦斯和回风配巷回风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数据填写要保留上一班检查数据,依次交替填写。

(三)其它检测点,延用旧牌板和填写方式。

二、管理办法1、牌板悬挂整齐牢固,高度统一,并便于填写查看。

尽量远离有人员经常作业的地点,以免造成作业中碰撞损坏牌板。

2、瓦斯牌板悬挂点前后1米内不得有杂物,积水等,便于人员查看。

瓦斯探头吊挂

瓦斯探头吊挂

瓦斯探头吊挂————————————————————————————————作者:————————————————————————————————日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回采传感器吊挂标准

回采传感器吊挂标准

回采工作面监测监控仪器吊挂标准
一、监测监控仪器有:
KGJ16B型甲烷传感器 3个
KGA5型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2个
KG3007A型温度传感器 2个
二、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落山角密集柱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0、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m设置瓦斯传感器T1,距工作面回风巷口10~15m设置甲烷传感器T2及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甲烷(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上隅角安设位置为切顶线往外300mm处。

T0: 报警值≥0.8% 断电值≥1.3% 复电值﹤0.8%;CO报警浓度为24ppm
T1:报警值≥0.8% 断电值≥1.3% 复电值﹤0.8%;CO报警浓度为24ppm
T2:报警值≥0.8% 断电值≥0.8% 复电值﹤0.8%;CO报警浓度为24ppm
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两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所有皮带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吊挂瓦斯探头标准作业流程

吊挂瓦斯探头标准作业流程
3)探头读数背对掘进工作面;
4)探头数值显示在0-1之间,CO传感器数值显示在0-24ppm之间;
5)富余电缆盘好,吊挂在顶板上。
锚杆机司机
高空作业时,佩戴安全带。
1
1.2流程概述
流程名称
吊挂瓦斯探头标准作业流程
流程编号
流程说明
适用范围
井工矿
流程接口
1.3标准作业工单
序号
流程骤
作业内容
作业标准
相关制度
作业表单
作业人员
安全提示
1
检查探头
1)检查探头和电缆线;
2)检查探头数值显示。
1)探头、电缆线完好;
2)甲烷传感器数值显示在0-1之间,CO传感器数值显示在0-24ppm之间。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瓦斯检查记录
瓦斯检查工
2
延伸探头
延伸探头和电缆线。
1)取下探头及电缆线前,附近运转设备停电、闭锁;
2)探头移设的位置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
锚杆机司机
运转设备停电闭锁,防止伤人。
3
吊挂探头
按规定将探头吊挂到固定位置。
1)探头吊挂在风筒对侧;
2)探头吊挂在顶板无淋水(顶板有淋水,加防水装置)处,且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距帮不小于200毫米处;

煤矿井下工作面传感器的吊挂位置

煤矿井下工作面传感器的吊挂位置

煤矿井下工作面传感器的吊挂位置一、综采工作面1、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设置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设在采煤工作面切顶线的煤帮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带不大于8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

设置报浓度≥1%,断电浓度以≥1.5%,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检查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1%。

2、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设置。

吊挂位置与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相同(更靠近老唐侧),报警浓度≥1%。

3、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工作面甲烷传感设在回风流距工作面割煤线(煤壁)10m范围内,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以≥1%,断电浓度≥1.5%,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

4、工作面中部甲烷传感器设置中部传感器设在回风巷中部,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

5、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设置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15m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jin/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

6、采煤机机载断电仪。

工作采煤机载式瓦斯断仪必须保证灵敏可靠,设置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断电范围采煤机电源,复电浓度≤1%.7、一氧化碳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巷口10一15m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报警浓度为≥0.0024%.8、温度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一15m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报警值为30度。

9、风速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一15米处,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报警值为5m/s二、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1、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5米范围内,无风筒的一侧,其具体位置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距板不大于300毫米,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型安全型电器设备,复电浓度为≤1%。

瓦斯牌板吊挂位置

瓦斯牌板吊挂位置

东坪煤业瓦斯牌板管理办法一、牌板位置(一)掘进工作面1、距工作面20米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2、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所有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3、机电设备上风侧(设备处探头位置)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4、双巷掘进要在混合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混合回风测定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二)综采工作面1、进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2、上隅角(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

3、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工作面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4、回风顺槽机电设备上风侧处(设备处探头),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5、回风顺槽距斜巷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6、回风配巷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回风配巷瓦斯和回风配巷回风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数据填写要保留上一班检查数据,依次交替填写。

(三)其它检测点,延用旧牌板和填写方式。

二、管理办法1、牌板悬挂整齐牢固,高度统一,并便于填写查看。

尽量远离有人员经常作业的地点,以免造成作业中碰撞损坏牌板。

2、瓦斯牌板悬挂点前后1米内不得有杂物,积水等,便于人员查看。

掘进工作面风筒及探头悬挂标准

掘进工作面风筒及探头悬挂标准

工作面风筒及探头管理标准风筒、探头实行工队直接管理、瓦斯员监督管理。

工作面50m以内由工队管理,风筒、探头必须按标准吊挂,表面无灰尘,时常保持干净。

一、掘进工作面风筒管理标准:1、风筒距工作面不得超过5m。

风筒无破口,末端一节要经常更换,保证有效供风,(否则每项罚款50元。

)2、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20㎝处感觉不到漏风),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并加风筒。

铁风筒接头要加垫,螺丝要上紧。

(否则每一项罚款50元。

)3、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

(缺一环未吊挂罚款10元。

)4、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用骨架风筒拐弯(弯度小于或等于90°)。

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如发现有花接、转弯不均,未用骨架风筒的每一项罚款50元。

)5、风筒跨过轨道时,要保持风筒高于车沿40㎝以上,防止车辆碰撞风筒。

(如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元。

)二、掘进工作面探头悬挂标准:1、掘进工作面距头5m以内安设一枚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

(不按规定吊挂一次罚款30元。

)2、监控线路要悬挂整齐,监测电缆必须吊挂在所有电缆的最上方,不能与其它电缆交叉,间距必须大于100毫米。

监控线路损坏一处罚款200元。

(未按规定吊挂罚款30-50元。

)三、回采工作面探头悬挂标准:1、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

监控线路要悬挂整齐,监测电缆必须吊挂在所有电缆的最上方,不能与其它电缆交叉,间距必须大于100毫米。

(不按规定吊挂罚款50元。

)2、回采面回风顺槽距回风巷10~15m以内安设一台瓦斯传感器,回采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m以内安设一台瓦斯传感器。

(不按规定吊挂罚款50元。

)工作面消防洒水管路管理标准1、井下消防洒水管道,管路必须按设计要求选择管径,采用消防与洒水合一的枝状管网,宜使管道水流方向与巷道中风流方向相一致,每隔50米设置快速接头带三通支管口。

吊挂瓦斯探头标准作业流程

吊挂瓦斯探头标准作业流程
3)探头读数背对掘进工作面;
4)探头数值显示在0-1之间,CO传感器数值显示在0-24ppm之间;
5)富余电缆盘好,吊挂在顶板上。
锚杆机司机
高空作业时,佩戴安全带。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瓦斯检查记录
瓦斯检查工
2
延伸探头
延伸探头和电缆线。
1)取下探头及电缆线前,附近运转设备停电、闭锁;
2)探头移设的位置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
锚杆机司机
运吊挂到固定位置。
1)探头吊挂在风筒对侧;
2)探头吊挂在顶板无淋水(顶板有淋水,加防水装置)处,且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距帮不小于200毫米处;
1
1.2流程概述
流程名称
吊挂瓦斯探头标准作业流程
流程编号
流程说明
适用范围
井工矿
流程接口
1.3标准作业工单
序号
流程步骤
作业内容
作业标准
相关制度
作业表单
作业人员
安全提示
1
检查探头
1)检查探头和电缆线;
2)检查探头数值显示。
1)探头、电缆线完好;
2)甲烷传感器数值显示在0-1之间,CO传感器数值显示在0-24ppm之间。

瓦斯传感器悬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悬挂标准
m 距内帮煤壁1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距外帮≮200m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距顶≯300mm
北东/西南 距风井底100m测风站5m范围内
风 速 悬挂于各工作面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井下 各地点 距顶≯300mm 传 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内 感 器 CO 传 井下 各地点 悬挂于进风顺槽至工作面10-30m处, 距顶≯300mm 感 器 备注:以上传感器悬挂标准由通风科制定,如有不符,一切按质量标准化规定执行。
瓦斯传感器悬挂点设置标准
悬挂标准 传感器类型 地点分类 地点名称 悬挂位置(以顶板完好,无淋水为准) (以支架内侧为 工作面 回风流 掘进 混合回风流 以一翼回风至工作面回风流10-15m处 溜煤眼 甲 烷 传 感 器 采区 辅助回风巷 以辅助回风巷口以里10-15m处 混合回风流 以一翼回风至工作面回风流10-15m处 溜煤眼 总回 溜煤眼顶部5m范围内 工作面 回风流 上隅角 溜煤眼顶部5m范围内 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线5-10m处, 以回风顺槽口往里10-15m处 以切顶柱为准 距掘进头3-5m,风筒另一侧 距回风口10-15m
准) 距顶≯300mm 距帮≮200mm 距顶≯300mm 距帮≮200mm 距顶≯300mm 距帮≮200mm
报警值 断电值 复电值 (浓度%) (浓度%) (浓度%) ≥1.0% ≥1.0% ≥1.0% ≥0.5% ≥1.0% ≥1.0% ≥1.0% ≥1.0% ≥1.0% ≥0.5% ≥0.7% ≥1.5% ≥1.0% ≥1.0% ≥0.5% ≥1.5% ≥1.0% ≥1.0% ≥1.0% ≥1.0% ≥0.5% <1.0% <1.0% <1.0% <0.5% <1.0% <1.0% <1.0% <1.0% <1.0% <0.5%

采煤工作面各种传感器吊挂标准

采煤工作面各种传感器吊挂标准

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措施报告一、系统概述:本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该采煤工作面的通风方式。

采用U型通风。

二、采煤工作面传感器的设置:1) T0: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位置设在采煤工作面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X围是工作面与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

低瓦斯矿井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1%。

2〕T1:甲烷传感器设在回风流距工作面割煤线10mX围内,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X围是工作面与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

3〕T2: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处,设置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断电X围是工作面与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1%。

4〕T3: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割煤线10mX围内,设置报警浓度为≥0.5%、断电点浓度为≥0.5%,断电X围是进风巷、工作面与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5〕T4: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处。

设置报警浓度为≥0.5%、断电点浓度为≥0.5%,断电X围是进风巷、工作面与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以上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第97页表三〕6〕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位置设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013〕191号传感器吊挂规定

〔2013〕191号传感器吊挂规定

黄二矿发〔2013〕191号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吊挂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外协单位:为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相关规定,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吊挂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安全监控传感器管理通知二号煤矿综合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印发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吊挂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管理机构公司成立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部部长、信息办主任成员:各部室、区队负责人安全监控系统由矿总工程师总体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部、信息化办公室负责。

二、业务划分1、通风部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日常检查工作。

2、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监测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转。

3、安监部安监员负责工作现场传感器吊挂的监督工作。

4、通风队瓦检员负责工作现场传感器的吊挂工作。

5、各使用单位负责工作区域内传感器的安装、延伸、维护、回收等工作。

三、相关规定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具体如下:(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严格按下图设置。

U 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工作面回风巷超过1000米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设置甲烷传感器T5。

(2)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下图设置。

瓦斯传感器吊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吊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吊挂标准
瓦斯传感器是矿井安全监测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实时监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而瓦斯传感器的吊挂标准则是保证其正常工作的重要保障,下面将就瓦斯传感器的吊挂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瓦斯传感器的吊挂位置应该选择在矿井通风流动的区域,避免选择在死角或者通风不畅的地方。

这样可以确保瓦斯传感器可以及时准确地监测到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变化,提前预警可能的安全隐患。

其次,瓦斯传感器的吊挂高度也是需要注意的,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离地面1.5米到1.8米的位置进行吊挂。

这个高度既可以避免被矿工无意中碰到,又可以确保瓦斯传感器可以准确地监测到矿井中下沉的瓦斯浓度,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

再者,瓦斯传感器的吊挂角度也是需要注意的,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垂直于地面的位置进行吊挂。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吊挂角度不当导致瓦斯传感器监测数据不准确,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

另外,瓦斯传感器的吊挂固定方式也是需要注意的,一般来说,应该选择牢固可靠的吊挂固定方式,避免因为吊挂不牢固而导致瓦斯传感器脱落或者摇晃,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最后,瓦斯传感器的吊挂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比如高温、高湿、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需要选择适合的防护措施和防护材料,确保瓦斯传感器可以正常工作。

总的来说,瓦斯传感器的吊挂标准是确保其正常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吊挂安装,才能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希望矿井工作人员能够重视瓦斯传感器的吊挂标准,做好安装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瓦斯探头吊挂标准

瓦斯探头吊挂标准

瓦斯探头吊挂标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操作:
1. 吊挂方式:瓦斯传感器应采用不小于φ10的钢管作为吊杆,吊挂高度距离顶梁不大于100mm,距底不大于50mm,且不得影响支架的移设。

2. 传感器的间距:在巷道净高为2.4m~2.8m,净宽不得小于1.8m,净距不得小于0.5m。

3. 传感器的位置:甲烷传感器与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传感器下方的巷道净高不得小于2.3m。

4. 传感器的安装: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顶棚上,距顶梁不小于300mm,且不小于全高的2/3,离地高度在300mm~500mm,并且不随风尘、岩尘飞扬。

5. 传感器的拆除:甲烷传感器应当装设在安全地点,并且与巷道贯通误差不大于5m。

6. 传感器的编号悬挂:每个支架原则上应悬挂一个传感器编号牌,牌面应标明传感器的编号、采集员、维护员、监测监控工、监测工等字样。

7. 传感器的维护:为了防止瓦斯传感器受到堵塞,应及时清理甲烷传感器附近的巷道浮尘和杂物。

以上就是瓦斯探头吊挂标准的详细说明。

新河矿瓦斯传感器T1吊挂标准11

新河矿瓦斯传感器T1吊挂标准11

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吊挂标准
为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管理,确保吊挂位置符合规定,特制定瓦斯传感器T1吊挂标准:
一、吊挂要求
1、瓦斯传感器T1信号线必须吊挂平直,接线盒必须避开巷道淋水位置或采取防淋水措施,接线盒的下边沿与吊挂信号线的水平一致,避免巷道淋水沿电缆接头处渗入接线盒造成传输信号中断或误差。

2、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必须设置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5m的范围内,且不得与风筒吊挂在同一侧。

3、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吊挂在支护良好、无滴水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4、扒矸机后边传感器信号线按要求吊挂在电缆沟上;扒矸机前边传感器信号线按设计方法统一规范吊挂。

二、吊挂方法(附图)
结合新河井下实际情况对瓦斯传感器T1吊挂方法进行统一规范,望各开拓区队严格按规定方法统一吊挂:
1、瓦斯传感器T1统一吊挂在风筒布置的另一侧且距离巷道顶板中线500mm;
2、挂钩(长100mm,挂钩宽20mm)的木板始终要与巷道顶板成平面;
3、打300mm深的眼,往里面打进木塞,使木塞的断面始终
与巷道顶板保持在统一平面;
4、每个挂钩间隔4m,当耙矸机往前移时挂钩可以回收利用;
5、每个掘进工作面不得少于20个挂钩,5个作为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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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3.8烟雾传感器smok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浓度的装置。

3.9设备开停传感器on off Status Sensor for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3.10风筒传感器air pipe transducer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3.11风门开关传感器Open/Close Sensor for Air Door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态的装置。

3.12馈电传感器feed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3.13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 Actuator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14声光报警器acousto optic alarm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15断电控制器switching off controller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3.16分站substatio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3.17主机host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

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3.18馈电异常abnormal feed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19瓦斯矿井gassy colliery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20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 methane alarm detector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仪器。

3.21甲烷报警矿灯methane alarm head lamp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digital methane detect and alarm head lamp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4.1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4.3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4.6 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4.7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5 设计和安装5.1 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5.7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6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1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6.3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形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

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图1e所示。

(a)(b)(c)(d)(e)a——U形通风方式;b——Z形通风方式;c——Y形通风方式;d——H形通风方式;e——W形通风方式。

图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

甲烷传感器T0、T1和T2的设置同图1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

图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3.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3设置。

甲烷传感器T0、T1、T2的设置同图1a;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8,如图3a、图3b所示。

6.3.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3.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3.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a)(b)图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1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4设置,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

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图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2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设置。

甲烷传感器T1和T2的设置同图4;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图5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6.4.3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4.4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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