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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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1、三种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和费用的划分:FAS是在指定的装运港并在指定的装货地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边作为界线;FOB是以装运港货物是否越过船舷作为界线;而在FCA中,则是以货物交付承运人的时间和地点作为界线。
根据Incoterms2000的新规定,在FCA术语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则卖方负责装货,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完成交货义务;而当卖方在任何其他地方交货,则卖方不负责卸货。
当货物在卖方的车辆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2、FAS、FOB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而FCA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总结:贸易术语不但明确买卖合同的交货地点及价格构成,而且解决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责任划分:确定商品从启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单证的取得及其他手续问题由谁办理?费用由谁承担?确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地点等。
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2。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ICC)制定的一种国际商业买卖的术语,旨在提供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运输货物、付款、履行义务和承担风险的范围和方式。
该术语出现于相关法律之前,它不仅有助于双方明确责任,而且也可以帮助贸易关系变得更加明晰。
Incoterms为每种贸易提供了不同的准则。
它们可以帮助消费者和供应商更有效地完成贸易,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障碍,从而提高贸易效率和贸易环境质量。
关于2000年Incoterms的定义主要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EXW、FCA、FAS、CIF。
EXW(Ex Works):交货方式为卖方负责把货物放到工厂以外的指定地点,买方负责把货物从该地点运走,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FCA(Free Carrier):卖方负责把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载运人,买方负责在卖方指定的地点之间支付运费。
FAS(Free Alongside Ship):卖方负责把货物装载到船上,由买方负责支付所有的船费和陆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卖方负责把货物装运到指定的港口,由买方负责支付海运费、保险费和进口税等费用。
由于Incoterms的定义清楚明确,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帮助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与其他国际贸易术语不同,Incoterms只运用在交易中,确定有关特定交易的责任归属、货物运输范围和货物价款履行方式,以及损失承担方式。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Incoterms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买卖双方都要遵守这些术语的规定。
最后,Incoterms明确指出,无论何时何地,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双方都必须遵守所有术语定义,以确保一致性和公平。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Incoterms,另外一方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为违约行为提供赔偿。
总之,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双方应该根据Incoterms的定义进行交易,以确保交易权利义务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从而有效的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节贸易术语的含义、发展、性质与作用国际货物贸易的货物一般要经过长途运输,涉及到运输、保险、清关等多方面的问题。
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商订合同时,必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卖方在什么地点、以何种方式来完成交货?2.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及清关手续?4.由谁负担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相关的单据?如果买卖双方在每笔交易中都对上述这些问题逐一协商,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并可能影响交易的达成。
经过长期实践,国际贸易中逐渐出现了贸易术语。
1 贸易术语概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用来说明商品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称为贸易术语(Trade Terms)。
贸易术语可以用文字表示,如“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也可以用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国际代码表示,如FOB。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价格构成因素。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l941) (1941年美国队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六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规定了6种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的分类归纳为13种,并将这13种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四个组。
E组只包括1种贸易术语—EXW;F 组包含有FCA、FAS和FOB 3种术语;C组包括CFR、CIF、CPT、CIP 4种术语;D组中包括5种术语,它们是DAF、DES、DEQ、DDU和DDP。
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的重要经济活动,为了确保贸易顺利进行,各国在2000年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这些术语解释通则对于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介绍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内容。
术语解释原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分为11个章节,每个章节对不同的术语进行了解释。
在解释术语时,通则采用了以下原则:1. 通则注重统一性:通则力求对术语进行一致的解释,以便各国在贸易活动中沟通无碍。
2. 通则注重明确性:通则对术语的解释力求明确,以避免因术语解释不清导致的争议和误解。
3. 通则注重适用性:通则确保所解释的术语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
术语解释内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众多的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运输术语:通则对货物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装运、运输方式、费用和保险等。
2. 报关术语:通则对进出口报关过程中相关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关税、进口限制和贸易文件等。
3. 付款术语:通则对国际贸易中各种付款方式和条件进行了解释,包括信用证、托收和议付等。
4. 保险术语:通则对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保险进行了解释,包括保险责任、索赔和赔偿等。
5. 质量术语:通则对贸易中的产品质量相关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规格、检验和合格证书等。
术语解释的意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1. 促进贸易发展:通则的实施为国际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术语解释,促进了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减少争议和误解:通则明确了术语的解释,减少了因术语不清导致的争议和误解。
3. 提高效率:通则的实施提高了贸易活动的效率,减少了通信和沟通的成本。
4. 保护利益:通则的实施确保了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护,提升了贸易的信任度。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于国际贸易活动的规范和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通则规定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术语的解释,以及该解释的应用范围和限制。
第二条本通则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让各国间的贸易交流更加顺畅、准确。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货物买卖、运输、保险等环节的术语解释。
第四条本通则由国际贸易术语解释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经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的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术语的解释第一节货物第五条对于货物的术语解释,包括货物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货物的名称应根据国际通用的分类标准进行命名,以确保交流时的准确性。
第七条货物特征的术语解释,如颜色、形状、尺寸、材质等应当明确规定。
第八条货物数量的术语解释,涉及售卖单位、重量、容量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货物质量标准的术语解释,包括通过测试的标准、认可的质量机构等。
第二节运输第十条对于运输的术语解释,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的术语解释,如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
第十二条运输工具的术语解释,如船舶、航空器、火车、汽车等。
第十三条运输路线的术语解释,如起运港口、中转站、目的地港口等。
第三节保险第十四条对于保险的术语解释,包括保险种类、保险费用、保险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种类的术语解释,如货物运输保险、海难保险、战争险等。
第十六条保险费用的术语解释,如保险费率、保费计算方式等。
第十七条保险责任的术语解释,包括赔偿范围、免赔额、赔偿限制等。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货物买卖:指买方购买货物,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并按约定收取货款的行为和过程。
2. 运输:指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3. 保险:指由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或风险进行赔付的行为和方式。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 rms2000)1999-7-1 18:12【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国际商会发布日期:1999-7-1执行日期:2000-1-1引言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Inc oterm 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 terms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现在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 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 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 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 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时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 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述(1)根本宗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由国际商会(ICC)首次于 1936年颁布,现为2000年版本(2000年1月1日生效)。
其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2)制定机关-----国际商会(3)适用范围:第一,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第二,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也即其涵盖的范围只限指“有形”货物,不含“无形”货物,如电脑软件如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卖方交付货物(含货物单据)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含付款)的义务、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保险负担等。
第三,Incoterms并未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如抵押)、违约(如产品质量、数量、包装问题)、违约行为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如不可抗力)等。
即产权转移、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含免责)3项内容(4)主要内容A、涉及事项: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3、运输方式; 4、风险转移;5、保险办理;6、费用承担;7、出关手续8、货检费用B、划分依据:按照双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C、表示方式: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10项相对应列明;如卖方义务(10项):A1、A2、A3----A10;买方义务(10项):B1、B2、B3----B10;(5)基本结构:====四组13种贸易术语E组(发货/发货合同)───────────────────────────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装运合同)───────────────────────────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通常为出口国)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装运合同)───────────────────────────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到货合同)───────────────────────────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通常为进口国)- DAP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AP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AT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AP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注意:①术语名称均以卖方的义务和交货的地点来命名的;②术语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买卖双方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如交货地点、保险负担、运输方式(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FAS、FOB、CFR、CIF 、DES、 DEQ)和风险(货物灭失或损坏)转移的地点和时间;③术语的排列以卖方的义务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如E组EXW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小,而在D组DDP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大;④术语也反映了货物的价格构成,并与其排列顺序一样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如E组EXW术语下价格最低,而在D组DDP术语下价格最高。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解释和标准化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通过明确定义和解释术语,可以降低误解和纠纷的风险,增加国际贸易的效率和可靠性。
二、术语解释1.装运(Shipment)装运是指货物的整个运输过程,包括装载、运输、卸货等环节。
1.1 装船(On board)指货物已被装载至船舶上,并且船舶已经离开装货港口。
1.2 装车(In vehicle)指货物已被装载至运输工具上。
2.保险(Insurance)保险是指以货物为对象,为了弥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损失和风险而的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
2.1 卖方保险(Seller's insurance)卖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购买的保险。
2.2 买方保险(Buyer's insurance)买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购买的保险。
3.付款(Payment)付款指在货物交付的同时,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
3.1 现款(Cash)即时向卖方支付的货款。
3.2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由买方向卖方开立的支付货款的方式,可以增加双方之间的信任。
4.价格(Price)价格是指买方购买货物时需要支付的金额。
4.1 CIF价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Price)CIF价格包括成本、保险费和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目的港口。
4.2 FOB价格(Free on Board Price)FOB价格包括成本和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港口。
5.强制仲裁(Mandatory Arbitration)在国际贸易中,双方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不是通过法院诉讼。
5.1 仲裁裁决(Arbitral award)仲裁机构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的最终决定。
6.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指对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中英文对照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引言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一九三六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一九五三年、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六年、一九八0年和一九九0年,现在则是在二000年版本中作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
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版(INCOTERMS2000)(1999年7⽉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1⽇⽣效)引⾔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的贸易术语提供⼀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出现的不确定性,或⾄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当事⼈之间互不了解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浪费时间和费⽤。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九三六年⾸次公布了⼀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1936,以后⼜于⼀九五三年、⼀九六七年、⼀九七六年、⼀九⼋0年和⼀九九0年,现在则是在⼆000年版本中作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于运输合同⽽不是销售合同。
第⼆个是⼈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先,正如ICC⼀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的关系,⽽且,只限于⼀些⾮常明确的⽅⾯。
对进⼝商和出⼝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常必要的。
完成⼀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当事⼈同意使⽤某⼀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影响。
举例说明,卖⽅同意在合同中使⽤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式履⾏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如果使⽤其他运输⽅式,这些要求是⽆法满⾜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5.Incoterms的结构 一九九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四个基本不
同的类型。
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 买方备妥货物;
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 方指定的承运人;
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 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 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五、三种通用的贸易术语
FCA CIP CPT 〔一〕三种通用术象征性交货合同= 卖方---→-承运人 2.进出口清关及过境海关手续 (1)出口清关 =卖方负责 (2)进口清关+过境运输的手续费用=买方负责 3.对应术语基本原则相同 ⑴ FCA=FOB:运输+运费=买方;保险+保险费=买方 ⑵ CIP=CIF:运输+运费=卖方;保险+保险费=卖方 ⑶ CPT=CFR:运输+运费=卖方;保险+保险费=买方
3.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4.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四)D组(到达)
DELIVERED AT FRONTIER(...
(1)无关税区的发展; (2)电子数据交换(EDI)的普遍应用; (3)运输技术的变化。
4.贸易术语的划分依据=双方是否承担某项合同义务 (承担义务的大小)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2000(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 引言组别术语缩写术语英文名称术语中文名称E组发货EXWEX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Free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FASFreeAlongSide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FreeOn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Carriageandl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货到DAFDeliveredatFrontier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DeliveredDuty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Deliv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
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A 卖方义务B 买方义务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形式为INCOTERM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
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来为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
现行的《200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近10年来形势的变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在《1990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并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国际商会推出《2000通则》时,在其引言中指出,进行国际贸易时,除了订阅买卖合同外,还要涉及运输合同、保险合同、融资合同等。
这些合同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但《通则》只限于对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该货物是有形的,不包括电脑软件之类的东西。
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其基本义务可概括为交货、交单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而《通则》也仅仅涉及前两项内容,它不涉及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问题,也不涉及违约及其后果等问题。
与《1990通则》对《1980通则》的修改相比,《2000通则》对《1990通则》的改动不大,带有实质性内容的变动只涉及到三种术语,即FCA、FAS和DEQ。
但在规定各种术语下买卖双方承担的义务时,《2000通则》在文字上还是作了一些修改,使其含义更加明确。
国际商会对《2000通则》的介绍中,将各种常用的专业词语,如“发货人”(Shipper)、“交货”(Delivery)、“通常的”(Usual)等作了明确的解释。
}在内容和结构方面,《2000通则》保留了《1990通则》包含的13种术语,并仍将这13种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4个组。
E组只包括EXW一种贸易术语,这是在商品产地交货的贸易术语。
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都是最小的。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中英文对照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引言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一九三六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一九五三年、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六年、一九八0年和一九九0年,现在则是在二000年版本中作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
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F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F定义“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
因而,用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准确界定所指边境,这是极为重要的。
但是,如当事各方面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应用该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当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DES或DEQ术语。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将货物交经买方处置,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并运至指定的边境交货地点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及后继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i)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和具体交货点。
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交货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ii)然而,若买方要求,卖方要以同意按照通常条件订立合同,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从边境指定的地点继续运至由买方指定的进口国的最终目的地。
卖方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这样,应迅速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无义务。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00通则》或《incoterms2000》) 1、是由国际商会编写的。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2000通则,是国际贸易中用得最多的惯例。
2、《200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 2000通则包括13种贸易术语,根据买卖双方承担义务的不同,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下列四组:e、f、c、d组 (一)《2000通则》包括e、f、c、d四组13种术语 1、e组术语:exw(发货合同) exw 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2、f组术语:fca;fas;fob(主要运费未付术语)(装运合同) fca 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 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3、c组术语:cfr;cif;cpt;cip(主要运费已付术语)(装运合同)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4、d组术语:daf;des;deq;ddu;ddp(到达)(到货合同)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二)13种贸易术语含义的主要区别与联系参见教材(462-463页) 重点掌握适用的运输方式、风险划分的界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组术语中关于 组术语中关于 买卖双方的义务规定
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 适用于联运合同 ): 运费付至目的地( 运费付至目的地 卖方的义务: 卖方的义务:(1)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2) 订立运输合同,办理运输的手续;(3)卖方必须承担交货前的风 险;(4)费用划分,出口清关费用、装运费、并承担运输费用; (5)及时向买方交付交货凭证、运输单据。 买方的义务: 买方的义务:(1)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承 担货物在交货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买方未能按照规定给 予卖方交货通知,则买方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 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3)费用划分,验 货费用、卸货费,如买方未能按照规定给予卖方交货通知,则自 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 费用。
---FCA,FAS,FOB(装运合同 , , 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 1.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2.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3.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以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为装运合同 装运合同,即卖方均是在货物的装 装运合同 运地或启运地或出口地完成交货义务,而主要运费未付 主要运费未付. 主要运费未付 FAS和FOB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CA可适用于任何方式 FAS和FOB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CA可适用于任何方式 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可适用于任何方式。另 外以FOB方式成交,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还有其变形方式。 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由支 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 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吊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 包括理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 整理的费用。 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 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共有五个贸易术语 1.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2.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3.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 货 4. 4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Unpaid)-未完税交 货 5.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 费用和风险,属于到货合同。
最新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加在国经里面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基本内容简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 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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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作者:国际商会颁布日期:1999-7 执行日期:2000-1-1引言组别术语缩写术语英文名称术语中文名称E组发货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 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AS F 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组主要运费未付FOB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IFCost,Insurance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IPCarriage andlnsurance 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货到DAFDelivered atFrontier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组货到DESDelivered 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组货到DEQDelivered 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组货到DDUDelivered Duty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组货到DDPDelivered DutyPaid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
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A 卖方义务B 买方义务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
b)保险合同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
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 交货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6 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A7 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卖方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无义务。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
A10 其他义务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交货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费用。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A 卖方义务B 买方义务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当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
但若买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业惯例而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当。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按照A3a)订立了运输合同时除外。
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 交货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交货在以下时候完成:a)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b)若指定的地点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决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若买方没有明确指示,则卖方可以根据运输方式和/或货物的数量和/或性质将货物交付运输。
B4 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接管货物,或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 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于买方指定的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接管货物、或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付给承运人的充分通知。
若在约定时间承运人未按照规定接收货物,则卖方必须相应地通知买方。
B7 通知卖方买方必须就按照A4规定指定的人的名称给予卖方充分通知,并根据需要指明运输方式和向该指定的人交货的日期或期限,以及依情况在指定的地点内的具体交货点。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担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托运单、公路托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所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