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鹏考点串讲100题答案见尾页
【VIP专享】戴鹏民诉表格大串讲1
(二)回避制度
适用对象 适用情形 回避的方式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6.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对比及分析综合的能力。过程与方法1.通过观察蚯蚓教的学实难验点,线培形养动观物察和能环力节和动实物验的能主力要;特2征.通。过教对学观方察法到与的教现学象手分段析观与察讨法论、,实对验线法形、动分物组和讨环论节法动教特学征准的备概多括媒,体继课续件培、养活分蚯析蚓、、归硬纳纸、板综、合平的面思玻维璃能、力镊。子情、感烧态杯度、价水值教观1和.通过学理解的蛔1虫.过观适1、察于程3观阅 六蛔寄.内列察读 、虫生出蚯材 让标容生3根常蚓料 学本教活.了 据见身: 生,师的2、解 问的体巩鸟 总看活形作 用蛔 题线的固类 结雌动态业 手虫 自形练与 本雄学、三: 摸对 学动状习人 节蛔生结4、、收 一人 后物和同类 课虫活构请一蚯集 摸体 回并颜步关 重的动、学、蚓鸟 蚯的 答归色学系 点形教生生让在类 蚓危 问纳。习从 并状学理列学平的害 题线蚯四线人 归、意特出四生面体以形蚓、形类 纳大图点常、五观玻存 表及动的鸟请动文 本小引以见引、察璃现 ,预物身类 3学物明 节有言及的、导巩蚯上状 是防的体之生和历 课什根蚯环怎学固蚓和, 干感主是所列环史 学么据蚓节二样生练引牛鸟 燥染要否以举节揭 到不上适动、区回习导皮类 还的特分分蚯动晓 的同节于物让分答。学纸减 是方征节布蚓物起 一,课穴并学蚯课生上少 湿法。?广的教, 些体所居归在生蚓前回运的 润;4泛益学鸟色生纳.靠物完的问答动原 的4蛔,处目类 习和活环.近在成前题蚯的因 ?了虫以。标就 生体的节身其实端并蚓快及 触解寄上知同 物表内特动体结验和总利的慢我 摸蚯生适识人 学有容点物前构并后结用生一国 蚯蚓在于与类 的什,的端中思端线问活样的 蚓人飞技有 基么引进主的的考?形题环吗十 体生行能着 本特出要几变以动,境?大 节活的1密 方征本“特节化下物.让并为珍 近习会形理切 法。课生征有以问的小学引什稀 腹性态解的 。2课物。什游题主.结生出么鸟 面和起结蛔关观题体么戏:要利明蚯?类 处适哪构虫系察:的特的特用确蚓等 ,于些特适。蛔章形殊形征板,这资 是穴疾点于可虫我态结式。书生种料 光居病是寄的们结构,五小物典, 滑生?重生鸟内学构,学、结的型以 还活5要生类部习与.其习巩鸟结的爱 是如原活生结了功颜消固类构线鸟 粗形何因的存构腔能色化练适特形护 糙态预之结的,肠相是系习于点动鸟 ?、防一构现你动适否统。飞都物为结蛔。和状认物应与的行是。主构虫课生却为和”其结的与题、病本理不蛔扁的他构特环以生?8特乐虫形观部特8征境小理三页点观的动位点梳相组等、这;,哪物教相,理适为方引些2鸟,育同师.知应单面导鸟掌类结了;?生识的位学你握日构解2互.。办特生认线益特了通动手征观识形减点它过,抄;察吗动少是们理生报5蛔?物,与的解.参一了虫它和有寄主蛔与份解结们环些生要虫其。蚯构都节已生特对中爱蚓。会动经活征人培鸟与飞物灭相。类养护人吗的绝适这造兴鸟类?主或应节成趣的为要濒的课情关什特临?就危感系么征灭来害教;?;绝学,育,习使。我比学们它生可们理以更解做高养些等成什的良么两好。类卫动生物习。惯根的据重学要生意回义答;的3.情通况过,了给解出蚯课蚓课与题人。类回的答关:系线,形进动行物生和命环科节学动价环值节观动的物教一育、。根教据学蛔重虫点病1.引蛔出虫蛔适虫于这寄种生典生型活的线结形构动和物生。理二特、点设;置2.问蚯题蚓让的学生生活思习考性预和习适。于穴居生活的形态、结构、生理等方面的特征;3.线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主要特征。
【讲义】2016年嗨学网真题解析班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第五节
(四)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
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
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2015/三/95)A.A县法院B.B县法院C.C县法院D.D县法院【答案】AC考点回顾:协议管辖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2015/三/96)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答案】AC考点回顾:合同纠纷的证明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主张积极事实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而主张消极事实一方当事人不承担证明责任。
1.主张合同成立、生效一方对合同订立、生效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负履行义务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4.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2015/三/97)A.共同原告B.共同被告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证人【答案】D考点回顾: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本诉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
2019戴鹏《民诉与仲裁主观题必背金句》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主观题考前必背金句第一部分民事诉讼法一、主管1、本案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故当事人应当根据仲裁协议向XXXX仲裁委申请仲裁;2、本案虽然存在仲裁协议,但(由于约定了或裁或审、约定的仲裁委不存在、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等)故仲裁协议无效,故本案属于人民法院主管;3、本案虽然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另外一方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委有权继续仲裁。
4、本案虽然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但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另外一方当事人在法院首次开庭前未提出仲裁协议,视为双方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二、管辖(一)合同纠纷的管辖1、专属管辖:(1)本案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故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2)本案虽然存在管辖协议,但该管辖协议违背了专属管辖,故管辖协议无效。
2、协议管辖:(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管辖协议,故应当由管辖协议约定的XXX法院管辖;(2)本案当事人在管辖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故本案原告可以选择向A区或者B区法院起诉。
(3)本案是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的管辖协议,而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故消费者可以主张该管辖协议无效。
3、法定管辖:(1)本案为合同纠纷,故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A区为被告住所地,B区为合同履行地,故A区或者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2)本案为合同纠纷,故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A区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关于合同履行地,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约定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B区为合同约定履行地,B区法院具有管辖权。
(3)本案为合同纠纷,故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A区为被告住所地,A区法院有管辖权;本案没有约定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或者本案标的为交付不动产,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或者本案标的为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或者本案是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或者本案是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故B区法院为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辖权。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题库附有答案详解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题库附有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下列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正确的一项是:A.甲在荒郊野外对乙实施伤害,但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伤口恶化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B.甲在楼梯上对乙实施严重暴力,乙在急速往楼下逃跑时摔倒,头部受伤死亡的,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寒冷的冬天,甲为了取乐将100元扔入湖中,乙为了得到100元而跳入湖中而死亡,甲的扔钱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甲乙二人在没有意思联络的前提下,同时向丙开枪,丙中弹而亡。
即使事后查明,只有一颗子弹击中丙的心脏,但无法查明是甲乙二人谁的子弹,也应承认甲乙二人的行为对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答案】 B2.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
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并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A.区人民政府B.甲市人民政府C.甲市公安局D.甲市文化和旅游局【答案】 A3.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与法律冲突,由该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B.某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与法律冲突,由该省人大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C.某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与法律冲突,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D.某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与法律冲突,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撤销的决定【答案】 C4. 小李的职业规划是将来成为一名律师,他现在已经取得了法学大专文凭,但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认为自己必须还得读一个本科文凭这样才能有资格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这体现了法的、( )A.指引作用B.教育作用C.预测作用D.评价作用【答案】 A5. 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2023年法宣在线考试题附答案
2023年法宣在线考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100题)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建立(B)机制。
(A)首长及责任人负责(B)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C)首长负责(D)责任人2.(B)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范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五四宪法”(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B)(A)者有()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B)二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五分之一(E)四分之一4.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D)(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B)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D)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5.“法治中国”建设是满足全面深化改革制度需求的(D)。
(A)根本方式(B)重要保障(C)具体环节(D)核心途径6.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查实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可依法对该旅行社实行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A)罚款的处罚。
(A)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B)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一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7.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法律保护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的做法是(E)(A)参照内地改革文化制度(B)()(C)自行制定文化政策(D)照搬全国人大的文化政策(E)普及知识产权法律8.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C)负责。
(A)中央军事委员会(B)仅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9.执政为民理念的核心要求是用(D)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权利和权力的关系。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前冲刺练习试题包括详细解答单选题(共20题)1. 甲在路边出售一批光盘,乙过路时不慎将甲的摊点撞翻,慌乱间将甲的光盘踩折大半,甲乙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而诉至法院,本案中,甲的光盘如果作为证据出示,属于:()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电子数据【答案】 B2.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与朋友共同设立公司,甲有100万元出资尚未缴纳,公司请求甲缴纳出资100万不受诉讼时效限制B.乙将200万元存入银行,一直未领取,3年后,乙到银行取钱,银行不得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拒绝付款C.丙用300万元购买某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券,到期后某公司无力偿还,丙直至到期后3年才主张,某公司可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拒绝偿还D.丁用400万元购买国债,丁请求兑付国债本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答案】 C3.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 A4. 刘山峰、王翠花系老夫少妻,刘山峰婚前个人名下拥有别墅一栋。
关于婚后该别墅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别墅不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B.婚后该别墅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C.婚姻持续满八年后该别墅即依法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D.刘、王可约定婚姻持续八年后该别墅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答案】 D5.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采取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乙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收益人提供质量等级为二级的质量证书和2019年3月15日已装船清洁提单。
由于日程紧张,甲公司得到乙公司同意后最终出具了3月16日已装船清洁提单。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附答案详解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练习题附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赵某在火车站附近开车横冲直撞,导致多人受伤,后被警察制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按照不告不理的原理,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向其补充强制医疗申请B.在决定强制医疗前,法院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C.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D.如果是二审法院审理案件中发现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则应当发回重审【答案】 C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
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答案】 B3.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体现了法的秩序价值B.《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体现了法的效率价值C.法学上所说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必须接受正义的评价和规制D.在法的价值发生冲突的场合,何种价值优先纯粹取决于主体的需要,与价值本身没有关系【答案】 C4. 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答案】 D5.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答案】 A6. 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
戴鹏2013年讲座讲义
司法考试命题特征与考生应对策略编讲:戴鹏第一部分司法考试命题特征★命题思路:重点考点中的“边缘考点”为命题点【真题示例一】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示例】1、如何理解:抢劫致人死亡2、如何理解: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定罪量刑3、如何理解: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真题示例二】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法条示例】(注)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真题示例四】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真题示例五】(2012年真题)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诉讼》(2007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注:本条已经修改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02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冲刺仿真模拟测试试卷11
202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冲刺仿真模拟测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县法院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一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故意致人重伤案。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合议庭重新审理后,因案情疑难复杂报请院长将该案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可以就案件事实发表意见,不能对法律适用发表意见B.审委会讨论时,应由合议庭的审判长最后发言C.甲县法院所有审委会委员都必须出席讨论D.人民陪审员应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2.甲国有公司的派遣员工吴某、乙建筑公司的王某和监理公司的刘某共谋,王某以虚构水泥的方式使甲公司多付款200万元给乙公司,吴某和刘某确认签字,然后王某从中取出60万元,三人各分得20万元,其余140万元用于乙公司运营。
关于吴某、王某和刘某三人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即使王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仍然构成贪污罪,金额200万元B.刘某构成受贿罪,金额20万元C.吴某构成行贿罪,金额40万元D.吴某虽然不是乙公司工作人员,仍构成职务侵占罪,金额60万元3.某市生态环境局以超标排污为由对某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处罚决定。
化工厂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B.从化工厂签收之日起计算C.从化工厂在邮件签收单或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D.从化工厂实际知道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之日起计算4.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B.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C.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D.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5.某公司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23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旳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旳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对旳答案:C2、乙欠甲货款,二人约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协议。
甲与丙签订委托协议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对旳旳?A.甲乙之间旳担保协议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获得质权C.丙经甲旳授权而占有,甲获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获得质权3、某市安监局向甲企业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企业所提交旳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旳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 )(2023年卷二单项选择第42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合法手段获得行政许可旳,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企业凭借伪造旳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4、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告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旳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有关乙可以采用旳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祈求解除租赁协议,因甲出卖房屋未告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祈求法院确认买卖协议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旳优先购置权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和贷款协议。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规定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甲有权提出改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祈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旳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获得6、有关宪法实行旳保障,下列说法对旳旳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旳代表国家【参照答案】:C参照解析:综观世界各国旳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行保障体制重要有如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行旳体制,这种体制来源于美国,采用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行旳方式,通过详细案件旳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合用旳法律与否符合宪法。
戴鹏刑诉35题(题目及答案详解)
刑诉模考题编讲:戴鹏单项选择题解析一个必考法条: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不同阶段发现法定情形时的处理方式:侦查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当不起诉;审判阶段发现上述情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1、属于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已经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注意此处与“无证据证明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有罪”的本质区别>。
)或者终止审理(其他5中情形下)。
作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应该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而不是案件所在的机关,尤其在检察院自侦案件中,一定要分清楚案件到底处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不要一看到案件在检察院就想当然地认为应当不起诉,因为如果是检察院自侦案件,在侦查阶段,虽然案件在检察院,仍然应该撤销案件。
所以本考点可能与检察院自侦案件这一考点结合考察,加大试题难度。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刑讯逼供案,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作出不起诉处理;B、张某虐待案中,被害人李某撤回起诉的,法院应终止审理;C、检察院起诉张某盗窃一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构成侵占罪,即改变检方起诉罪名,以侵占罪对张某定罪量刑;D、法庭辩论中,合议庭认为辩护人关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辩护意见成立,即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1、答案解析:BA项注意,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宣告无罪或终止审理的依据是案件所处阶段,而不是案件所在机关,本案是处在侦查阶段,所以应当撤销案件;尤其在检察院自侦案件中,一定要分清楚案件到底处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不要一看到案件在检察院就想当然地认为应当不起诉,因为如果是检察院自侦案件,在侦查阶段,虽然案件在检察院,仍然应该撤销案件。
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要点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考点精讲讲义编讲:戴鹏老师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4、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凡是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一、诉的要素1、当事人3、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并提出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二、诉的分类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分为三类: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的诉。
给付的内容包括财物、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消灭或者变更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
三、反诉1、概念: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独立反请求。
2、构成:(1)主体:由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
(2)本反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时间:司法解释规定,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前提出。
二审中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4)管辖: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5)程序:本、反诉应当适用同一程序审理。
真题示例(2009年卷三36题)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第三讲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练习题库和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练习题库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
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
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
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
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真好。
”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答案】 D2.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可以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C.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没有民族限制D.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必须报相应上一级批准【答案】 D3.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在商业银行的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在直接负责的董事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阻止其出境B.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直接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C.在撤销清箅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可以直接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D.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工作人员及关联行为人,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予以冻结账户【答案】 B4. 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练习题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练习题附带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
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赔偿用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答案】 D2. 张三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飞机票代销合同,约定乙公司付给甲公司3%的手续费,甲公司按月将票款打给乙公司。
张三用销售飞机票的款项偿还了自己的个人借款120万元。
同时私下以妻子李四的名义成立丙公司,由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销售乙公司的飞机票,致使甲公司亏损严重,拖欠乙公司票款300余万元无力偿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三的行为属于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所得收益应收归甲公司所有B.张三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票款D.乙公司有权要求张三对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答案】 D3. 甲货轮在镇江江面与乙客轮相撞,乙客轮是受害船舶,受损后最先抵达南京,甲货轮则被镇江有关部门扣留。
现已查明,甲货轮是上海某运输公司的货轮,乙客轮是南通客运公司的客轮,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个地方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A.镇江B.南京C.上海D.南通【答案】 D4. 张某起诉王某,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套、款10万元,确定婚生子女张某某的抚养权。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A.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张某某的抚养权B.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C.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D.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和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答案】 C5. 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
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关于回避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书记员不是回避的对象B.侦查人员在被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及时停止侦查C.证人不得被回避D.审判人员被决定回避了,该审判人员有权复议一次【答案】 C2、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答案】 A3、甲赠送乙一块名牌手表(价值1万元)。
乙生性多疑,认为该表是赝品,最多值100元,便花言巧语欺骗丙,将该手表以1万元卖给了丙。
乙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既遂B.诈骗罪未遂C.诈骗罪预备D.无罪【答案】 D4、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何: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诚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棚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本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答案】 C5、哒哒公司的专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后悬架断裂发生车祸,后查明系达重公司将本应强制召回的车辆销售给了哒哒公司致使车祸发生。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卷和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卷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罚行政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C.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D.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特殊情形下可以超越法定的权限行使【答案】 C2. 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
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答案】 C3. 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答案】 D4.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B.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用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C.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D.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答案】 A5. 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综合提升练习试题附答案详解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综合提升练习试题附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甲、乙、丙三人合谋放火制造事故后越狱,最后只有丙越狱成功。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脱逃罪既遂B.丙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既遂,甲、乙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未遂C.甲、乙的帮助、鼓励,对丙的脱逃成功起了作用,即便甲、乙没有脱逃成功,甲、乙的行为亦构成脱逃罪既遂D.认定甲、乙构成脱逃罪既遂与甲、乙未越狱成功并不矛盾,因为丙的越狱成功与甲、乙二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答案】 B2. 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
”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C.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D.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答案】 D3. 关于罪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抢劫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夺取财物后离去,乙苏醒后自己走了两步,掉下山崖摔死,对甲应以抢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B.乙绑架王某,在转移被绑架人的过程中遭遇车祸,导致王某受撞击后因颅脑损伤而死亡,乙的行为构成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C.丙持有大量空白信用卡,且偶尔会使用其中的信用卡诈骗,对丙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并罚D.丁长期虐待妻子,但是某一次毒打妻子下手过重导致妻子重伤,丁构成虐待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答案】 C4. 下列有关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无效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是确定的B.任何机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宣布无效具体行政行为无效C.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与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缺陷程度差异不大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受它约束【答案】 D5.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综合提升模拟题库提供答案解析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综合提升模拟题库提供答案解析单选题(共20题)1. 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A.过错原则B.无过错原则C.违法原则D.违法原则为主,过错原则为辅【答案】 C2. 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个条件:①被害人对被侵害的____具有处分权限②被害人对所承诺的____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③承诺出于被害人的____意志④被害人必须有____的承诺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法益——事项——现实——真实B.事项——法益——现实——真实C.事项——法益——真实——现实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答案】 D3. 下列情形中,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不可以进行调解的是()。
A.甲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核定税额不服申请复议B.乙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C.丙企业对税务机关1000元罚款不服申请复议D.丁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不服申请复议【答案】 B4.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
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
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C.医疗事故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 A5. “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是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A.传闻证据规则B.最佳证据规则C.补强证据规则D.关联性规则【答案】 B6.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
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
侦查中,甲因病猝死。
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B.撤销案件C.决定不起诉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答案】 B7.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际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答案】 D8. 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单选题(共40题)1、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答案】 C2、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
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
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
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
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答案】 C3、关于间接正犯,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A.间接正犯指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来实行犯罪的情形B.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之间成立共犯关系C.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来实施犯罪的,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之一D.利用未达到责任年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之一【答案】 B4、玛丽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书。
玛丽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则重撞一行人,因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
吉姆目击了该事件。
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
依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只有玛丽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提起刑事诉讼B.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C.乙国不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因为其享有外交豁免权D.乙国可以对玛丽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答案】 D5、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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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鹏考点串讲100题答案见尾页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民事诉讼法考点串讲100题更为完善的表格及解读请参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授课精要》(戴鹏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关于民事诉讼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民诉法是基本法;B、从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民诉法是部门法;C、从)A、张三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与妻子李四的婚姻关系无效,系确认之诉;B、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系确认之诉,且为消极的确认之诉;C、甲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系形成之诉;D、甲公司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损害损害甲公司名誉的行为是形成之诉;4、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乙公司的主张构成反诉;B、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C、反诉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D、反诉应当是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在二审中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1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要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相同;B、在诉讼中,原告与被告享有一些虽然不相同,但是相对应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C、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D、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体现;6、关于诚实信用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贯穿整个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B、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仅约束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样也约束法院;C、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其驳回起诉,并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关于辩论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A、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法院未经开庭即做出判决,违反了辩论原则;B、辩论原则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程序程序,而不仅仅局限于一审法院庭审的法庭调查和辩论;C、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适用辩论原则;D、证人出庭陈述证言并接受双方当事人询问,是行使辩论权的体现。
考点回顾:辩论原则2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8、关于审理组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再审程序中应当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B、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不得参加合议庭;C、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考点回顾:合议制度9、审判长有权决定下列哪些人员的回避( )A、人民陪审员黄某;B、鉴定人林某;C、证人张某;D、书记员郑某;10、下列关于公开审理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公开审理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应当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B、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不得公开审理;C、涉及商业秘密和离婚诉讼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D、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得公开审理。
3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考点回顾:公开审理制度四、主管与管辖11、关于级别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专利纠纷案件原则上由中院管辖,但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确定一些基层法院管辖专利纠纷案件;C、高院可以本辖区B、丰台区人民法院 C、东城区人民法院D、南山区人民法院考点回顾2: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4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14、A区甲公司与B区乙公司因为位于C区的一处厂房所有权产生了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只能由C区人民法院管辖;B、本案可以由 B区或者C区人民法院管辖;C、本案甲乙公司可以书面协议原告、被告住所地等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D、如果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15、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交付甲公司一批木材;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因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后乙公司拒不履行合同,甲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争议( )A、甲公司可以向B区法院起诉;B、甲公司可以向C区法院起诉;C、甲公司可以向B区或者C区法院起诉;D、甲公司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16、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交付甲公司一批木材;后甲乙公司达成补充协议,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可以向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后乙公司拒不履行合同,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关于管辖,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向B区法院起诉;B、甲公司可以向C区法院起诉;C、甲公司可以向B区或者C区法院起诉;D、甲公司可以向A区或者B区法院起诉;17、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C区的加工厂为甲公司生产一批家具;后由于生产条件限制,乙公司在D区的加工厂完成了该批家具的加工,交付给了甲公司,后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区法院B、B区法院C、C区法院D、D区法院18、甲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出现下列情形,处理正确的是( )A、 A市中院认为本案需要甲省高院管辖,经高院同意,本案管辖权转移至省高院;B、 A市中院认为本案确有必要由A市某区法院审理,应当报甲省高院批准;C、 A市中院因为本案管辖权和乙省B市中院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D、 A市中院立案后发现本案被告住所地B市中院已经在先立案,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B市中院。
考点回顾:裁定管辖5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A、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B、当事人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C、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D、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0、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区别与联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一定有民事权利能力;B、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一定有诉讼权利能力;C、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诉讼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6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A、当事人适格和诉讼权利能力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B、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适格当事人一定有诉讼权利能力;D、一般情况下本案所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本案适格当事人,但是也有一些虽然不是实体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也能成为适格当事人;域污染治理基金,同时列为原告的还有松花江、松花江中濒临灭绝的鲟鳇鱼和松花江中德太阳岛,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松花江、太阳岛和鲟鳇鱼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因为它们没有诉讼权利能力;B、该六名师生虽然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但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因为他们不是本案适格当事人;C、北大的六名师生对于甲公司污染环境这一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起公益诉讼;D、松花江沿岸受到损害的养殖户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甲公司;2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丽都酒楼”,依法登记,邓某带孩子邓某某(9岁)到该酒楼吃饭,酒楼清洁工张某给地板打蜡,导致地板湿滑,邓某某不慎摔伤,欲通过诉讼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本案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以邓某某为原告;B、本案中应以邓某作为原告;C、本案应以丽都酒楼为被告;D、本案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24、林某去世后,某报社记者张某在该报上发表文章对林某的生世进行了想象性地描述,林某的妻子吴某与孩子林某某认为该文章侵害了林某的人格,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以吴某与林某某为共同原告;B、本案可以以张某作为被告;7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C、本案可以以报社作为被告;D、本案可以以张某和报社作为共同被告;上诉至该市中院,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大江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核原来两江公司的的材料时,发现了一份对于上述案件认定案件事实极为重要的一份证据,关于本案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B、本案应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C、本案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D、本案应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26、腾达化工厂排污致使河沿岸养殖户甲、乙、丙、丁四人养殖的鱼虾大量死亡,于是起诉腾达化工厂要求赔偿,法院将案件合并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普通共同诉讼;B、本案的合并审理需要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C、本案的诉讼标的同种类;D、本案甲、乙、丙、丁四人的关系为一人的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同意,对其他共同诉讼人生效。
考点回顾:普通共同诉讼27、张三(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有三子,张甲、张乙、张丙,分别居住在甲区、乙区、丙区,张三死亡后,留有位于海淀区的房屋一套(价值100万),存款300万,位于北京市东城区。
因为遗产纠纷,张甲欲起诉张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本案可以由乙区法院、海淀区法院和东城区法院管辖;B、本案可以由海淀区法院和东城区法院管辖;C、本案中如果张丙不愿意参加诉讼,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D、本案中如果张丙不愿意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将其列为第三人;28、张三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有三子,张甲、张乙、张丙,张甲承担了张三几乎所有生活费,而张乙、张丙从未支付赡养费,张三欲起诉张乙、张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以张三为原告,张乙、张丙为共同被告;8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B、本案应以张三为原告,张甲、张乙、张丙为共同被告;C、本案中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行为相互独立,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无影响;D、本案应各共同诉讼人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