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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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概说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检察院(4类)立案管辖人民法院(纯自诉,可公诉可自诉,公诉转自诉)管辖公安机关总论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特殊);特殊情况管辖回避: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程序等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的种类;刑事代理证据制度:法定种类;证据分类;证据规则;证明对象、责任、标准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当事人;审理程序期间、送达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控告人,检察院)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技术侦查;辨认;通缉);侦查终结;补充侦查;侦查羁押期限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1)第一审程序: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分论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法庭审判(5环节)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判结果(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6、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和解程序;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涉外诉讼程序by导学狮小武。

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

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

1.刑事诉讼法概述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4.管辖
5.回避
6.辩护与代理
7.刑事证据
8.强制措施
9.附带民事诉讼
10.期间、送达
11.立案
12.侦查
13.起诉
14.审判概述
15.第一审程序
16.第二审程序
17.死刑复核程序
18.审判监督程序
19.执行
2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1.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2.缺席审判程序
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4.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英文名称:CriminalProcedureLaw课程代码:2DA3A0090学分:3分总学时:5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考核方式:闭卷考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概述(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一、司法公正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三、控审分离四、控辩对等五、诉讼效率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刑事诉讼法的沿革二、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和近代刑事诉讼法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1学时)第一节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双重目的和意义二、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一、首要任务二、第二项重要任务三、第三项重要任务第四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学时)第一节专门机关一、人民法院二、陪审制度三、人民检察院四、公安机关五、国家安全机关第二节诉讼参与人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二、自诉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五、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3学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第三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四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WORD格式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意义二、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五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六节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该原则第七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八节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九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节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一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三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四节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二、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第十五节依法不追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六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七节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一、程序法定原则二、正当程序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无罪推定原则五、控辩平等原则WORD格式六、有效辩护原则七、适度原则八、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第六章管辖(2学时)第一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及原则二、管辖的意义及分类第二节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四、关于执行管辖的几个问题第三节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二、地区管辖三、指定管辖四、专门管辖第七章回避(2学时)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一、回避的种类二、回避的理由三、回避适用的人员第三节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提起二、回避的审查决定三、对驳回申请的复议第八章辩护和代理(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辩护一、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二、辩护制度的内容三、法律援助制度第二节代理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三、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实践教学:讲座第九章证据概述(5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WORD格式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证据的特征三、刑事证据制度第二节证据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八、视听资料第三节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章证明(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证明的概念二、证明对象三、证明要求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第二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一、收集证据二、审查判断证据三、各类证据的收集及审查判断四、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规则第十一章强制措施(3学时)第一节概述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二、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第二节拘传一、拘传的概念和意义二、拘传的程序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一、取保候审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二、取保候审的条件三、监视居住的概念和条件四、监视居住的程序WORD格式第四节拘留一、拘留的概念和意义二、拘留的条件和程序第五节逮捕一、逮捕的概念二、逮捕的条件三、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权限及程序第十二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第三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和先予执行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实践教学:案例分析第十三章期间和送达(1学时)第一节期间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计算第二节送达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二、送达程序第十四章刑事诉讼的终止和中止(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一、诉讼中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中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一、诉讼终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章立案(2学时)第一节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立案程序的概念二、立案程序的意义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一、立案的材料来源WORD格式二、立案的条件第三节立案的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三、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第十六章侦查(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的任务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询问证人的程序三、询问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二、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第五节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二、搜查的程序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第七节鉴定一、鉴定的概念和意义二、鉴定的程序第八节通缉一、通缉的概念和意义二、通缉的程序和对象第九节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三、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的主要工作第十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四、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一、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侦查权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程序WORD格式第十二节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种类二、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查第十三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监督的内容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七章起诉(3学时)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二、提起公诉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一、审查起诉二、提起公诉三、不起诉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一、自诉案件的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第十八章第一审程序(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三、第一审程序的改革和发展第二节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三、法庭审判程序四、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五、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七、第一审程序的期限第三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审查和处理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审理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一、判决WORD格式二、裁定三、决定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审判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两审终审制二、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三、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一、提起二审程序的主体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三、上诉、抗诉的理由四、上诉、抗诉的期限五、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二、全面审理原则三、二审的审判方式和程序四、对二审案件的处理五、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第四节上诉不加刑原则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实践教学:观看教学片第二十章死刑复核程序(2学时)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行使核准死刑权的人民法院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三、报请复核的基本要求四、审查核准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行使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二、复核死缓案件的程序第二十一章审判监督程序(2学时)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任务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和意义第二节申诉材料与审查处理WORD格式一、申诉材料的来源二、申诉的法律效力和申诉的理由三、审查处理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第四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重新审判的方式和程序二、重新审判案件的审查三、重新审判后的处理第二十二章执行(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二、执行的主体和客体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二、对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三、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执行四、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一、死刑和死缓执行的变更二、暂与监外执行三、减刑和假释四、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程序五、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各种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监督第二十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自学)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自学)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五章刑事赔偿程序(自学)WORD格式第一节刑事赔偿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刑事赔偿的范围第三节刑事赔偿程序四、教学参考书1、程荣斌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总结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总结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总结引言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刑事诉讼程序、法律程序、法院审判程序及相关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司法实践的法学基础,对于司法体系的规范运作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深入系统地介绍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原则、程序要素等相关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门法学科目,它是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中心对象的一门法学开法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诉讼法学主要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程序原则、程序机构、程序制度等;它是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科学,它的目的是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科学的规范和规则。

二、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宪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其中刑事诉讼法是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规范的核心文件。

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规范,对刑事诉讼程序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中,第三十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法律职能的国家”,第三十五项规定“公民有依法进行诉讼和以其他方式行使诉讼权利的权利”,为实现国家行使刑事诉讼权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立法,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

其核心价值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犯罪的追诉权实现,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其他法律规定除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也对刑事诉讼程序做出了一些规定。

三、刑事诉讼的程序原则刑事诉讼采取的是正义程序,因此,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程序具有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1. 法定程序原则法定程序原则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原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灵魂和生命线。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修正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犯罪一罪与数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非犯罪化的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管制拘役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累犯自首量刑情节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假释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减刑时效其它规定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1. 周岁的计算2. 对8种犯罪负责3. 仅仅8种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不转化为抢劫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犯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罪罪精神病人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定罪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

但单罚时只罚个人表1 管辖原则比较名称适用对象★难点突破属地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内犯罪and(2)任何人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境内。

属人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外犯罪And(2)中国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外犯罪保护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外犯罪And (2)外国人And (3)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还必须(1)依据犯罪地法律和我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普遍管辖原则(1)国际罪行And(2)我国签署的国际条约承诺承担管辖义务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五、执行:3个主体检察院监督顺序: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立案管辖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管辖*地区管辖--------- 特殊管辖 --------- 指定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级上诉刑诉法结构图起诉公诉自诉同:1.主体二审抗诉 2.理由抗诉• [ 3.效力•再审抗诉异:1.对象2.权限∙Nθ∙181∙185∙205∙3.受诉法院4.期限申诉普通程序-、立案:所有专门机关二、侦查:除法院外3特殊程序一、复核和核准程序1 、死刑、刑法No.63 J法定刑以下量刑1、最高法解释2特殊情况的假释-二、审判监督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最高法、逐级程序反诉:自诉案件(两类)撤诉考点:1、涉税案;2、伪证罪;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4、 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5、 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 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 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1检: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2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 ③ 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 ④ 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1、告诉才处理的,4个;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 3、公诉转自诉: ①有证据; 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安全案; 、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 、外国人犯罪的;基层法院1 2 34] I [ I地区管辖犯罪地 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居住地理地 罪地< ____ ____ 3 < ____ ____ /YYNo.24No.25开始时间辩护方式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自始至终: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咼法院 别 管 辖高级法院辩护人的权利中级法院辩护人:委托辩护: ⑴律师; -------------------- A -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⑶监护人,亲友;② 查阅、摘抄、复制;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③ 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 「⑴ 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 拒绝辩护:W ⑵律师法N O .29 ,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I 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I 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审判阶段: 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 No.151 No.34、指定辩护:律师 (刑事法律援助)C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 可以指定; 5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 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应当指定;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___ J羁押__________ 入 ___________r>拘留 逮捕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自诉案件随时No.331、期限。

第一讲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讲刑事诉讼法概述
课程介绍
成绩构成 期中考试(30%):三道案例题 期末考试(70%):闭卷考 平时成绩(10%):考勤、参与讨论状况
指定教科书: 《刑事诉讼法》(第四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 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课程目的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 “讼,争也。„„以手曰争,以言曰讼。” 从字面上看,“讼”﹦“言”+“公”, 可以指争论、争辩言之于公之意,即将彼此间 各执一理而相持不下的争辩、纠纷等提交公共 权力机构(官府),在官府争辩是非曲直,以 求得到公平、公正的裁断。 “言”则是诉讼各方对所争辩事物所作的 语言文字表达。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1. 一般定义
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 等)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查证、
核实其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 当受到何种处罚)。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薄熙来案
政治学的角度:左右之争 海外媒体:关注案件背后中国政治走向 刑诉法角度:薄熙来是否构成犯罪? 行贿、贪污与滥用职权
进步
1、审判公开,微博直播; 2、证人出庭 3、控辩双方进行较为充分的辩论
问题: 1、薄熙来在纪委审查阶段所撰写的悔过书能 否作为法庭定案的根据? 2、谷开来应该出庭吗?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第一节 刑事诉讼
三、刑事诉讼的阶段
在刑事诉讼中,要进行报案、控告等材 料的审查,询问,讯问,勘验检查,搜查,审 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开庭前的准备,法庭 证据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 和宣判等活动。这些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 连接的一系列行为过程,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 独立的单元,这称为刑事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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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制度 • 管辖与回避制度 • 强制措施与期间、送达制度 • 证据制度与证明规则 • 立案、侦查与起诉程序 •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 • 特别程序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01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刑事诉讼法学的定义与性质
期间与送达制度概述
期间的概念
期间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 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 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时间期 限。
期间的种类
包括法定期间、指定期间 和约定期间。
送达的概念
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 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 文件送交收件人的一种诉 讼活动。
送达的方式
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 公告送达。
03
回避的理由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 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 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 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管辖与回避的实践问题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
辩护制度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 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证据制度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各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诉讼活动,防止互相推诿或争夺管辖权;便于群众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刑诉法结构图公诉普通程序特殊程序起诉自诉一、复核和核准程序一、立案:所有专门机关 1、死刑2、刑法No.63上诉二、侦查:除法院外法定刑以下量刑 1、最高法同:1.主体 3、最高法解释 2、逐级二审抗诉 2.理由特殊情况的假释抗诉 3.效力公诉诉再审抗诉异:1.对象二、审判监督程序2.权限.No.181.185.205. 自诉3.受诉法院普通程序4.期限一审简易程序申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二审反诉:自诉案件(两类)五、执行:3个主体撤诉检察院监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级考点:1、涉税案;最高法院别2、伪证罪;管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辖4、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高级法院5、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 1、危害国家安全案;检: 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中级法院 2、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2、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外国人犯罪的;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基层法院 1 2 3 4④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 1、告诉才处理的,4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犯罪地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3、公诉转自诉:居住地理地罪地①有证据;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 No.24 No.25辩护开始时间辩护方式辩护人的权利自始至终: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辩护人: ②查阅、摘抄、复制;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委托辩护: ⑴律师;A 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诉案件随时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No.33 ⑶监护人,亲友; ③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审判阶段: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指定辩护:律师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No.151(刑事法律援助) 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指定; No.34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⑴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拒绝辩护: ⑵律师法No.29,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羁押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1、期限。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总结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总结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总结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用于处理刑事犯罪行为的一套法律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进行总结,包括一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证据规定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一般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事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刑事犯罪行为必须被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且依法定刑量刑。

2. 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独立于行政和其他非刑事诉讼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和审判独立。

3. 诉讼平等原则: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平等,受到同等的权益保护。

二、诉讼主体1.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起诉职能的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

2. 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依法享受辩护权。

3. 被告人:被控制在诉讼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4.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作为实施证据法定程序的参与人员。

三、诉讼程序1. 立案:公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构成立案。

2. 侦查:侦查活动包括刑事犯罪的查证、调查和相关证据的收集。

3. 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有罪证据足以提起公诉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阶段:包括一审、二审、终审,经过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5. 量刑:判决阶段,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决定量刑。

四、证据规定1. 证据的合法性:法院只能采纳合法的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使用。

2. 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有依法举证的责任。

3. 证据的审查:法院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备采信的价值。

4. 证据的质证和辩论:各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保障公正审判。

五、其他相关事项1. 刑事和解:在一定条件下,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2. 赔偿:被刑事犯罪侵害的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

3. 保护特定人群权益: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进行特殊保护。

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司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教案将从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法规范和制度的学科,其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等。

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础,学生需要通过深入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刑事诉讼法学的相关知识。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节将从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快捷原则和审判主导原则等方面进行论述,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则。

三、刑事诉讼法学的程序刑事诉讼法学的程序是指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各项程序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节将从立案程序、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论述,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程序内容和流程。

四、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意义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意义是指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以及刑事诉讼法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和作用。

本节将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帮助学生认识到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意义。

五、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是指刑事诉讼法学在不断变革和发展中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本节将从国际化、科技化、专业化和人权化等方面进行论述,帮助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并思考其对未来刑事诉讼法学的影响。

结语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教案的学习,学生将能够全面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实践意义和发展趋势,为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学生还需要不断深化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和理解,为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和创新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详解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详解

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详解法律基本知识刑事诉讼法详解导言: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础和保障,而刑事诉讼法则是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的指导性法律。

本文将详细解析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点,帮助读者对刑事诉讼程序有更全面的理解。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述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刑事诉讼活动的总规则和基本规范。

它主要涵盖了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及相关程序的规定,确保刑事案件的合法、公正和高效处理。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刑事诉讼中的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告人和证人。

公诉机关负责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辩护人代表被告人行使辩护权,被告人则是被控告的一方,证人则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违法行为的认定和检察机关的职责刑事诉讼的开展依赖于违法行为的认定,认定违法行为主要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来实施。

而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刑事诉讼的合法性,保障案件的公正性。

四、逮捕与取保候审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基于合法理由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进行限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取保候审则是在适用逮捕措施不合适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法律措施。

五、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主要由检察机关进行。

检察机关应当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案件是否需要起诉,并提出起诉意见。

六、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诉讼各方辩论的舞台。

在开庭审理中,法庭向公众公开审理案件,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七、判决与上诉刑事案件审判完后,法院将依法判处被告人相应的刑罚,确保犯罪得到应有的制裁。

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出上诉,让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结语:刑事诉讼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了解和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基本知识与刑事诉讼法律

法律基本知识与刑事诉讼法律

法律基本知识与刑事诉讼法律在法律体系中,法律基本知识是每个公民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内容。

特别是对于刑事诉讼法律,了解其基本原理和程序,对于保护个人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刑事诉讼的起诉阶段、侦查阶段、审判阶段以及刑罚执行阶段四个方面介绍刑事诉讼法律的基本知识。

一、起诉阶段在刑事诉讼中,起诉是案件进入正式审理程序的重要一步。

起诉阶段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1. 案件登记和受理当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检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案件后会进行案件登记和受理,并进行初步调查。

2. 侦查阶段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依法采取必要的侦查措施,如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抓捕等。

3. 审查起诉当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4. 公诉阶段在公诉阶段,检察机关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

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辩护意见。

法院会在开庭审理中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二、侦查阶段侦查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对犯罪事实的查明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

侦查阶段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1. 取证调查公安机关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材料等方式进行取证调查。

在取证调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依法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抓获犯罪嫌疑人当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后,可以采取必要的抓捕措施。

抓捕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并确保被捕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搜查和扣押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嫌疑人的住所、车辆等进行搜查。

对于涉嫌违法所得等财物,可以依法予以扣押。

三、审判阶段审判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是对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罪行的认定和裁决。

审判阶段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1. 开庭审理法院在接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后,会进行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复习整理

刑事诉讼法复习整理

名词解释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刑事诉讼结构指的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或构造,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化,反映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图形或组合方式。

刑事诉讼结构包括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

纵向结构指的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流程,反映的是案件传递关系或工序关系,它以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为主线或标志。

横向结构主要反映控、辩、审三方的权力(利)互动的基本格局。

刑事诉讼横向结构是狭义上的刑事诉讼结构。

研究刑事诉讼横向结构有利于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律。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是在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分析以后形成“内心确信”。

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辩诉交易制度:辩诉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

通俗的说,辩诉交易就是在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进行的一种“认罪讨价还价”行为。

通过这样一种制度,检察官、法官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罪犯也得到了较之原罪行减轻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制裁,从而对双方都有利,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强调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

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地位;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刑事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整体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侦查/调查●侦查-补充侦查●只能检察院启动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不批准逮捕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此时,检察院不能自行侦查,也不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情形(高检规则——342条)●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可以退回公安、自侦、监察机关补充侦查/调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次数和期限●以2次为限●每次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调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的处理结果●退回2次的: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退回1次: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针对已经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补充侦查,法院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等材料●此时只能由检察院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不能退回。

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漏人漏罪●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补充侦查●对犯罪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补充侦查程序●有犯罪嫌疑人立功等材料,检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移送●被告人提供新的立功线索的,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则法院按照在案材料依法做出裁判●起诉●审查起诉●特殊情况处理●材料不齐备●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充相关材料●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在逃●犯罪嫌疑人在逃●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移送起诉●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同案犯在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管辖问题●本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检误管了其他●检误管监察机关●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检误管了公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公安、监察彼此误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征求二机关意见,若无意见,则直接起诉●不同意直接起诉,或不符合起诉条件●退回移送案件的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不起诉●类型●法定不起诉(经检察长批准)●轻告时赦他死●《刑诉法》第16条●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刑诉法》177条●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审判程序●不起诉的救济●1、被不起诉人:只能针对酌定不起诉,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复习整理

刑事诉讼法复习整理

名词解释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刑事诉讼结构指的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或构造,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化,反映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图形或组合方式。

刑事诉讼结构包括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

纵向结构指的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流程,反映的是案件传递关系或工序关系,它以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为主线或标志。

横向结构主要反映控、辩、审三方的权力(利)互动的基本格局。

刑事诉讼横向结构是狭义上的刑事诉讼结构。

研究刑事诉讼横向结构有利于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律。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是在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分析以后形成“内心确信”。

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辩诉交易制度:辩诉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

通俗的说,辩诉交易就是在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进行的一种“认罪讨价还价”行为。

通过这样一种制度,检察官、法官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罪犯也得到了较之原罪行减轻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制裁,从而对双方都有利,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强调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

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地位;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刑事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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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诉讼制度 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种类;代理。
证据制度——概念;种类;分类;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审判程序
其他制度
期间、送达
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辨认;通缉);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
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
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
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
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涉外诉讼程序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
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
1)第一审程序:
分论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审理程序(5环节);
4、审判程序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
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理结果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基本理念: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
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地区、级别管辖);特殊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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