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高校、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3)教学能力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并胜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写教案、讲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4)科研能力培养。带领青年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在选择研究方向、申请立项、资料索检、撰写论文等环节上指导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科研工作能力。
(I)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重点是在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选派参加校际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研讨。
(3)选派参加国内高层次学术会议。
(4)选派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有潜质的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参加具有本学科前沿水平的课题研究。
(5)短期或单科进修、技能培训I。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青年教师是未来和希望,为了提升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学能手,促进我院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青年教师导师制
青年教师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由我院指定德才兼备,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导师的工作职责为:
(I)指导青年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法律文件和课程,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掌握教育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提高业务素质及教学水平。
院长、教研室主任对本部青年教师进行跟踪听课,结合指导教师评价、学校督导教师评价和学生课堂教学评价情况,对其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优秀者给予成绩肯定,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帮助青年教师不断进步;并要求青年教师写教后记,每学期写一篇教学反思论文,逐步养成自我研究的习惯和能力。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点击数:2489 更新时间:2010/1/7 14:01:10
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岗位管理,结构优化。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3、合同管理,严格考核。实行定期聘用,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细化成合同内容,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对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
(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教师岗位核算办法》,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层级、等级岗位数。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要求具体设置到等级岗位,同时明确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制图、力学、电路等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哈工大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哈工大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中期进展报告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院系:
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起止年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需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由所在学院统一交至学校。
2. “申报类别”和“在岗情况”两栏中,在相应的选项前打对勾,并具体填写在岗情况。。
2.本报告页面用A4纸打印。
3.本报告一式三份填写。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编者按】:2012年11月30日,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全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随即展开。2013年3月18日,学校召开会议布置启动院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评审工作。为帮助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深入理解文件精神,从而有效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处对《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做了进一步的解读,现刊登如下。
1. 为什么要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国家人才发展的需要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2007年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高校应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积极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2年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现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加速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转型升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提升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2011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大力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转型升级工程,着力推进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实施“碧海创新工程”,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人力资源分类聘用和管理。学校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体系。坚持按需和分类用人原则,尊重不同类别教师成长规律,依岗位职责分类设置教师岗位数量与结构,强化教师岗位核算和聘期管理,出台教师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探索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用人格局。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点击数:1464 更新时间:2010/1/7 13:58:54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现有教师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规律,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快其成长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办法是“智海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进一步细化教育教学过程,明确职责,形成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和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
二、实施对象及培养口标
第三条学校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院指派1名指导教师,
在2年内全面负责其培养工作:
1(接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2(新调入我校的讲师及以下职称或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继续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
第四条被培养的青年教师应在2年左右达到以下要求:
1(完成导师指定的选修课程的学习、工程实践或科学研究任务;
2(全过程完成好1,2门课的助教任务;
3(全面、系统掌握将要承担的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及相关知识,能够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用有关参考教材,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后独立承担起该
课程的主讲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以上;
4(学习并掌握导师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经验与教学方法,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5(学习导师的科研经验,掌握科研方法;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LI、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请和论文的撰写等工作。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实施报告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实施报告
一、引言
青年教师导师制是一种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重要机制,旨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职业发展。本报告旨在总结和评估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实施情况
1. 导师选择和配对
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我们认真选择了合适的导师,并进行了配对。导师的经验和资历能够为青年教师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2. 培训和指导
为了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我们组织了培训课程,包括教学方法、指导技巧和学科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导师也定期组织小组讨论和经验交流,分享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
3. 导师与青年教师的互动
导师和青年教师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互动机制。导师定期与青年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导师还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提升专业素养。
4. 职业发展支持
青年教师导师制还为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导师根据青年教师的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推荐他们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资源和平台。此外,导师还关注青年教师的职称评聘和晋升事宜,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问题与改进措施
1. 导师指导时间不足
由于导师工作繁忙,导师与青年教师的交流时间有限,导致部分青年教师得不到充分的指导和支持。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导师的工作安排,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与青年教师交流。
2. 导师培训内容有限
目前的导师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教学和指导技巧方面,对于科研和学术发展的支持较少。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培训内容,增加科研方法和学术发表等方面的指导,提升导师的全面素质。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精神,完善青年教师成长通道,支持青年教师倾心基础研究,培养一批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学校在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通道中设置基础研究岗位。
第二条坚持选优育优、重点培育的原则,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选聘到基础研究岗位,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提升其开展基础研究的综合实力。
第三条坚持增量投入、专岗专用的原则,学校根据重点建设需要给各学院(系)额外核定基础研究岗位数量,学院(系)在相应的基层学术组织自主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及等级,其中高级岗位不占学院(系)原有比例。
第四条坚持岗位管理、强化考核的原则,基础研究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明确岗位等级、聘期职责,免除年度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第五条坚持总量控制、二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对基础研究岗位总量实施宏观统筹,各学院(系)具体负责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六条学校在《教师岗位核算办法》和《实验教学中心岗位核算办法》所核算的教师岗位数之外,对部分重点建设的基层学术组织增量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具有不同荣誉称号的基层学术组织的基础研究岗位数按标准取高数,不重复设置;对不足3个岗位的学院,按照3个岗位设置)。这些基层学术组织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的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和国防科技创新团队,以及承担重要科研项目或基础研究成果突出的基层学术组织等。具体设岗标准如下:
第七条学院(系)依据第六条所核定的岗位数量,在相应的基层学术组织内部的学科(方向)团队中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可设置为正高级岗位(二~四级)、副高级岗位(五~七级)、中级岗位(八~十级)。基础研究岗位原则上设置在相应的团队中,不可设置成其他类型岗位。
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
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导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示范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与要求
(一)培养对象
新入职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无教学工作经历或学校内部调岗的青年教师。新入职人员来校工作前,如原工作岗位为学校教师,教龄在两年以上且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参加培养。
(二)培养要求
1.接受导师为期一年的指导;
2.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完成跟班听课、课后辅导、试讲、辅助实验指导、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原则上听课每周不少于4学时,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1门校本课程辅助任务,包括备课、撰写教案以及制作多媒体课件、批改作业、参与答疑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并协助指导学生的教学实践、实习实训。
二、导师选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副高级任职年限2 年以上;
4.承担学科教学任务。
(二)基本职责
1.对青年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2.指导青年教师掌握学科课程的教学内容、前沿知识、教学重点和难点;
3.检查青年教师的讲课提纲和教案,听取青年教师试讲或课堂讲授情况,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方法、讲课技巧等进行指导;
4.带领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帮助青年教师了解本学科发展状况,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能力;
科研导师制实施办法15
华北***
青年教师科研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青年科研能力的培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胜任能力,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校内外科研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科研成果丰硕的教师、专家和学者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学科知识结构,安排科研导师,制订指导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考查考核等工作;学校科技处负责对青年教师科研导师制实施过程中的科研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第三条青年教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学或科研单位应当为其配备科研指导教师:
(一)40岁以下没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立项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简称博士教师;
(二)40岁以下没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简称非博士教师;
(三)经学校或者学院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教师。
第四条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青年教师累计不超过3名。
第二章科研导师的遴选及职责
第五条科研导师应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研究能力强,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第六条科研导师不局限于本校,可以是我校的特聘教授、兼职教授、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科研院所专家,或我校教师推荐的同行知名专家。科研导师应在《华北***高层次科研奖励及匹配办法(暂行)》(华水政〔2013〕125号)中规定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指导博士教师的导师应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子课题(包括在研项目);指导非博士教师的导师应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青年双导师制实施方案
青年双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我国教育部门提出了青年
双导师制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
指导和帮助,以便他们在学术、科研和职业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
绩和发展。
首先,青年双导师制将建立在现有的导师制基础上,为青年人才配
备两位导师,一位是学术导师,负责指导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另
一位是职业导师,负责指导职业规划和发展。这样的双导师制度可
以更好地满足青年人才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的需求,使他们能够得
到更全面的指导和支持。
其次,青年双导师制将注重导师的选择和培养。学术导师应具有丰
富的学术研究经验和成果,能够指导青年人才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并在学术上取得突破性的成果。职业导师则应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
和人际资源,能够指导青年人才进行职业规划和发展,并在职业上
取得成功。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导师的选拔和培养,确保他们能够胜
任双导师的角色,并为青年人才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另外,青年双导师制将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将建立对双
导师制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双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确保他们能够为青年人才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还将建立对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进行评估的机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青年人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最后,青年双导师制将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引导。教育部门将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引导力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以便他们能够在学术和职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
总之,青年双导师制实施方案将为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有助于他们在学术、科研和职业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教育部门将加大对该方案的推广和实施力度,确保其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我国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点击数:2489 更新时间:2010/1/7 14:01:10
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岗位管理,结构优化。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3、合同管理,严格考核。实行定期聘用,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细化成合同内容,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对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
(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教师岗位核算办法》,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层级、等级岗位数。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要求具体设置到等级岗位,同时明确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制图、力学、电路等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XXXX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根据《XX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XX大发[20XX]44号)精神,为加快青年教师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指导思想
1、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有利于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岗位,尽快融入学科队伍。
二、实施对象
3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接受导师的指导。
1、新来学校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毕业生。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人员。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
三、基本要求
1、上述范围的青年教师必须接受导师指导,指导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可根据实际效果确定。
2、青年教师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班听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试讲、辅助实验指导、参与科学研究等环节内容。其中,研究生毕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求完成不少
于48学时的助课工作,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求完成不少于96学时的助课工作。
3、青年教师经导师制考核合格后才能承担学校普通本、专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不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四、导师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3、能担负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五、导师工作职责
1、进行师德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2、指导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2024年入职的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帮助他们顺利适应教育工作,并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
一、导师的条件和选拔
1. 导师应为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工作稳定且受教育局或学校认可。
2. 导师的选拔应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个人素质,通过教育局或学校的评选程序进行选拔。
二、导师的职责和任务
1. 导师应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提供教育教学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2. 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课堂管理和学生教育能力,具体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3. 导师应定期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帮助其解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给予支持和鼓励。
4. 导师应积极参与校内教研和教学活动,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教学问题,提供实际操作和经验分享。
三、青年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 青年教师应尊重导师的教育教学指导,积极配合导师的工作并履行教学任务。
2. 青年教师应认真对待导师提供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自身的教育教学方法和能力。
3. 青年教师应主动向导师请教,勇于提出问题和困惑,并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评估和考核
1. 学校或教育局应定期对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导师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导师的指导情况以及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为导师制工作提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是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尽快适应高等教育工作需要,全面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对象
本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接受导师的指导和院、系(部)两级的考核。
1.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来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满三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的研究生、本科生。
2.从非高等学校调入我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满三年,且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3.系(部)、教研室认为有必要安排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教学科研指导的其他教师。
二、导师的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学术造诣较深,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
3.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4.指导教师一般在本教研室教师中挑选,也可聘请兼职教授和其他岗位上的人员担任。
三、导师的职责和任务
1.帮助指导对象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应培养指导对象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增强他们的敬业精神。应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做指导对象的表率和楷模。
2.帮助指导对象明确发展方向,并指导他们就提高教学能力、工程技术实践能力、教研教改和科研能力等诸方面制定中、近期进修培养计划,并督促实施。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内容3篇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内容3篇
一、青年教师的成长离不开校园良好的机制
在我校每一个青年教师的成长都离不开老教师的悉心培养。和外校相比,我们经历的挫折更少,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这是怎样的一种关心!甚至这种关心延伸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且这种帮忙是跨年级的。常开玲和赵平老师都给过我很大的帮忙。在这样一种良好的机制下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有目共睹。所以在那里真地感谢校园、感谢各位老师。同时校园还开展演讲比赛的和公开课等活动。“才”是才能。教师务必具有的“才”能够概括:一口普通话,一手好板书,一副好口才。其中一口好口才尤为重要。在比赛前自己不断对着镜子练,透过比赛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因而进一步取得成长。
二、自身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教研组氛围以及校园组织的公开课
我所在组里的人都能记住这样的话:不能一枝独秀,要百花齐放。公开课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全组,是代表校园。在这样的一个群众中,进步是迟早的事。所以此刻组里谁上公开课,我们以不提推荐为耻!以不帮忙为耻!友情归友情,但组里面在争论问题方面,大家都坚持意见,但不坚持己见!很多时候,教研组似乎是一个大家庭,彼此间更像是兄弟!良好的教研组氛围,确实
有助年轻教师的培养。
三、自己的努力与缺点
首先我应思考一个的问题:我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使我们快速获得了潜力,但我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多少年之后,我们能不能作为脊梁支撑这份事业。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利用这一资源,我们是悲哀的;但如果我们利用了这种资源而认为自己成手了,变得不思进取,那么我们就更悲哀了!最多也就是青出于蓝而止于蓝。同时我明白听课是一种集教学和教研为一体的一种综合性的活动。因此上学期我听了不少老师的课,尤其是常老师的课听的最多。我向书本学,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使我熟练掌握知识;其次我对“如何教”这门专业知识的获得是基于对自身职业实践的反思。要求我自己向实践学、向自己学。争取做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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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点击数:1464 更新时间:2010/1/7 13:58:5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现有教师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规律,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快其成长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智海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进一步细化教育教学过程,明确职责,形成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和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
二、实施对象及培养目标
第三条学校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院指派1名指导教师,在2年内全面负责其培养工作:
1(接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2(新调入我校的讲师及以下职称或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继续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
第四条被培养的青年教师应在2年左右达到以下要求:
1(完成导师指定的选修课程的学习、工程实践或科学研究任务;
2(全过程完成好1,2门课的助教任务;
3(全面、系统掌握将要承担的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及相关知识,能够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用有关参考教材,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后独立承担起该课程的主讲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以上;
4(学习并掌握导师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经验与教学方法,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5(学习导师的科研经验,掌握科研方法;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请和论文的撰写等工作。
6(关心学生健康,结合教学实践,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三、指导教师的选派及职责
第五条青年教师报到1个月内,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结合青年教师所学专业及所在团队选派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愿意履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青年教师一般不超过3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将每位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1(协同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明确短期培养目标并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同时在思想、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全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对其进行传帮带,使他们尽快成长。
2(在青年教师助课期间,应从总体上对课程结构和内容予以指导,并对教学各个环节、教学方法和讲课技巧等进行指导,检查随班听课情况,抽查青年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3(积极了解青年教师的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项目申请程序等科研过程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掌握科研工作的各个环节。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
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青年教师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申请研究课题,正确开展研究(包括教学研究)工作。
4(督促青年教师完成培养计划,两年培养期满考核时,应对其提出全面评议意见。
四、考核与管理
第七条指导期满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讲课效果、参与科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在学院通报并报校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八条青年教师因考评不合格而延长指导时间,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第二次考评仍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教师岗位。
第九条青年教师考评合格后,学校按每指导一位青年教师2000元的标准发给指导教师工作补贴。
第十条青年教师导师制由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各学院负责人应督促、检查青年教师导师的指派情况,并组织好期满达标考核工作,由专人负责青年教师来校后培训档案整理工作。对未通过达标考核者应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学校将青年教师指导工作纳入教师岗位聘用要求,申报教授及关键学术岗位原则上需有指导青年教师的经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处对各学院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负责落实指导教师的工作补贴。
五、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技处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