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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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管理,保证商品安全进出仓库,保障货物安全和国家财政收入,保税仓库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保税仓库的进出仓、库存管理、报关报检等工作。

第三条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取得《保税仓库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监管,保障货物安全和税收征收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保税仓库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职业操守,确保员工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税仓库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对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管理规范有效。

第七条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规定。

第二章进出仓管理第八条保税仓库接收货物应当进行验收,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产地等进行核对。

货物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做好库存记录。

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与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的联网系统,确保进出仓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并对所有进出仓货物进行备案。

第十条保税仓库应当对所有进出仓货物进行封存,标明货物的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

封存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做好封存记录。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货物盘点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保税仓库应当对进出仓货物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方便海关和商检等相关部门查验。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三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货物进行分类、定位、区分、标识,并建立详实的库存档案。

第十四条保税仓库应当对库存货物进行定期抽样检验,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认真履行检验报关手续。

第十五条保税仓库应当对库存货物进行定期清点和整理,及时处理过期、损坏、报废等货物。

第十六条保税仓库应当对库存货物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进行监控,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保税仓库应当加强货物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货物免受损失、盗窃、损毁等情况。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税仓库定义及分类1.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2. 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2)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3)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三、管理制度1. 设立与审批(1)保税仓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2)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b. 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c. 具有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和设施;d. 具有合格的仓储管理人员。

(3)保税仓库设立由直属海关审批,并通过保税仓库网上备案系统向海关总署备案。

2. 监管与核销(1)保税仓库对所存货物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门帐册,货物分类存放,加注标签,确保帐物相符。

(2)公司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于每月前五天将上月所发生的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库、入库、结存等情况列表报送主管海关,并随附经海关签章的出口报关单或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3)主管海关核实无误后,公司须将海关加盖印章的保税仓库报表归档备存。

3. 加工与处置(1)公司可按客户要求向海关申请核准,在海关的监管下,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2)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4. 存储期限(1)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

保税仓储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储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保税仓储仓库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障货物通关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储仓库,包括但不限于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和跨境保税仓。

第三条保税仓储仓库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2. 安全可靠:确保仓库安全,防止货物丢失、损坏。

3. 效率优先:提高仓储作业效率,缩短货物通关时间。

4.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四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以下事项进行管理:1. 仓库的规划、建设和改造。

2. 仓库的日常运营管理。

3. 仓库的货物入库、出库、存储、盘点等工作。

4. 仓库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确保仓库的整洁、安全。

2. 负责货物的入库、出库、存储、盘点等工作。

3. 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

4. 及时向上级报告仓库的运行情况。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六条货物入库:1. 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核对货物信息,确保货物与报关单、合同等文件相符。

2. 对入库货物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3. 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

第七条货物出库:1. 出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库单据,确保货物信息准确无误。

2. 出库过程中,应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3. 对出库货物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货物存储:1.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货物特性,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

2. 定期检查货物,确保货物质量。

3. 防止货物受潮、受热、受冻、受腐蚀等。

第四章盘点管理第九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1. 盘点前,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清点工具、记录表格等。

2. 盘点过程中,应逐一对货物进行核对,确保数量、规格、型号等准确无误。

3. 盘点结束后,应及时填写盘点报告,并报上级审批。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2、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3、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4、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5、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6、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7、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8、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9、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0、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2、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保税维修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维修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税维修仓库的管理,规范维修操作流程,确保维修质量,保障保税货物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维修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公用型保税维修仓库和自用型保税维修仓库。

第三条保税维修仓库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确保维修活动合法、合规。

(二)安全第一: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质量保证:确保维修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四)高效便捷:提高维修效率,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仓库设立与管理第四条保税维修仓库的设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位于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二)具备符合海关要求的仓储设施和设备;(三)配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维修人员;(四)制定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五条保税维修仓库分为公用型保税维修仓库和自用型保税维修仓库:(一)公用型保税维修仓库由主营维修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维修服务。

(二)自用型保税维修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第六条保税维修仓库的设立需经海关审批,并通过保税维修仓库网上备案系统向海关总署备案。

第三章维修操作流程第七条保税维修仓库应制定详细的维修操作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单:接收客户维修需求,了解故障情况,评估维修难度。

(二)备料:根据维修需求,准备所需备件、工具和设备。

(三)维修:按照维修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维修作业。

(四)检验:维修完成后,对维修结果进行检验,确保维修质量。

(五)交付:将维修后的产品交付客户。

第八条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使用合格的维修工具和设备;(二)按照维修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维修;(三)对维修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四)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九条保税维修仓库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维修质量:(一)制定维修质量标准,明确维修要求;(二)对维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维修技能;(三)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维修质量;(四)对维修结果进行检验,确保满足客户需求。

保税仓库的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的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保税仓库的管理,保障国家税收和外汇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保税仓库,包括进出口保税仓库和生产加工保税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加强保税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保税仓库管理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风险可控,并做到信息化、便捷化和智能化。

第五条保税仓库管理应依托规范化操作、规范业务流程、科学化管理方法,确保保税仓库安全稳定、健康有序运行。

第六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保税仓库负责人要加强对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执行落实,保证员工知晓和遵守管理制度。

第八条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保税仓库管理体制第九条保税仓库应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十条保税仓库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技术、安全等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健全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确保管理决策合理科学。

第十二条保税仓库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保税仓库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管理经验,保证能够独立负责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保税仓库应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审批流程和监管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保税仓库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和管理软件,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审计报告,确保财务收支合理透明。

第十八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保税仓库设施、设备和物品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仓库作业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二十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保税仓库日常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税仓库的管理,确保保税仓库的安全、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保税仓库内从事货物储存、加工、装配、展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仓库设施与设备第三条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 专用仓库、专用堆场;2. 仓库安全监控系统;3. 仓库出入库管理系统;4. 必要的消防、安防设备。

第四条仓库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五条保税仓库内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海关监管要求,严禁存放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货物进出库情况,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批号、进出库时间等。

第七条货物存放应按照类别、规格、批号等进行分区存放,确保货物安全。

第八条仓库内不得进行加工、装配等改变货物原状的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2. 仓库治安管理制度;3. 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仓库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海关法规和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规范操作。

第六章进出库管理第十五条货物进出库必须经过海关监管,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货物进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货物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货物进出库应详细记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批号、进出库时间等。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海关对保税仓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海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一、概述保税仓库是指用于存放、检验和加工进口货物的特定场所,对于国际贸易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保税仓库的运作,保障进出口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保税仓库设立条件1. 场地要求保税仓库场地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保密、安全、防火等基本条件。

保税仓库应当位于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海关监管区域内。

2. 设备设施保税仓库应当配备完善的货物装卸设备、防火设备、监控设备等,保证货物的安全存放与管理。

3. 经营资质保税仓库的经营者应当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且取得相应的海关经营资质。

三、保税仓库进出货物管理1. 货物进出境手续进出保税仓库的货物须经过海关的监管,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和清关手续。

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海关申报进出仓货物的情况,确保货物进出仓的合法合规。

2. 货物管理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货物的分类、存放、装卸等工作有序进行。

对于特殊货物,如易腐货物或危险品,保税仓库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保税仓库日常管理1. 保税仓库日常巡查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保税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保税仓库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2. 质量控制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进出仓货物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接受检查保税仓库应当配合海关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确保保税仓库的合规运作。

五、保税仓库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和防范。

2. 应急预案保税仓库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结语保税仓库管理制度是重要的管理规范,对于规范保税仓库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和执行保税仓库管理制度时,保税仓库管理人员需要充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海关和其他监管部门的合作与沟通,确保保税仓库的安全运作,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良好的保障。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内容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内容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税仓库的管理,加强对保税货物的监管,提高保税仓库的运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税仓库的所有管理和运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出库管理、库存管理、保管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货物的安全、准确、高效入库出库。

第四条保税仓库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按照规定操作,做好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五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货物和仓库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批货物进出库、库存情况等进行记录和档案保存。

第二章货物进出库管理第七条保税仓库应根据相关手续和文件对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出库操作必须是合法、合规的,出库单据必须齐全,经过相应负责人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出库。

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定期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和清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保税仓库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避免货物丢失和损坏,确保货物安全进出。

对于高值货物和易损货物应加强监管和保护。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配备专业的货物搬运设备和人员,保证货物在进出库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二条保税仓库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货物进行分类、标识、编号和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特殊货物应进行特殊管理,如易燃、易爆、易腐蚀、易腐败等货物,要求单独存放并加强监管。

第十四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货物品质管理制度,对于影响货物质量的因素要加强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保税仓库应定期进行货物的质量抽检和检测,确保货物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保税仓库应定期对库存货物进行检视和清点,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保管管理第十七条保税仓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对货物的保管应加强监管和保护,禁止私自使用、借用或转让保税货物。

第十八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完善的进出库登记和监管制度,做好货物的监管记录和档案保存。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1. 准入管理:规定保税仓库的准入条件、申请流程和审核标准,包括资质要求、面积要求、设备设施要求等。

2. 仓库布局:规定保税仓库的内部布局,包括货物存放区域划分、通道设置和货物分类等。

3. 货物管理:规定保税仓库对进出的货物进行管理,包括货物
清单的登记、货物的查验、货物的存储和搬运等。

4. 质量控制:规定保税仓库对货物质量进行控制,包括货物检验、货物抽样和质量问题处理等。

5. 库存管理:规定保税仓库对货物库存进行管理,包括库存盘点、库存记录和库存报表等。

6. 安全管理:规定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设备设施安全、人员安全和防火防盗等。

7. 环境管理:规定保税仓库的环境管理要求,包括垃圾处理、废物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等。

8. 信息管理:规定保税仓库的信息管理要求,包括数据备份、电子记录和信息传递等。

9. 监督检查:规定对保税仓库的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包括定期检查、临时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

10. 处罚制度:规定对保税仓库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和程序,包括罚款、限期整改和吊销资质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第二章设立与运营第四条保税仓库设立条件:1. 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2.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储设施和条件;3. 有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4. 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五条保税仓库设立程序:1. 申请人向海关提交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材料;2. 海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 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保税仓库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保税仓库运营管理:1. 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2.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所存货物,并接受海关监管;3. 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库存管理、账目管理、安全管理等;4. 保税仓库应当定期向海关报送仓库经营情况。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七条保税仓库内所存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海关规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2.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放的;3. 未被海关查封、扣押的。

第八条保税仓库内货物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1.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确保货物出入库的真实性、准确性;2. 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 保税仓库应当妥善保管货物,防止货物损毁、丢失。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督检查:1. 海关可以随时进入保税仓库进行检查;2. 海关可以要求保税仓库提供有关资料;3. 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基本规定:一、物料管理须按照几点原则:先进先出、物以类聚、账实相符、物料按规定存放等。

二、仓库流程分为:进料流程、发放流程、库存品管理等。

三、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意见及物资采购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

(4)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

(5)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6)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堆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7)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8)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协助主管人员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9)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出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和按时上交相关的材料收支存报表,及时准确地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簿。

(10)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11)完成采购业务部及财务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仓库管理工作程序规定一、目的:对工程物资、歌舞总会、客房用品、茶楼物资和办公用品进行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物料的存储管理。

三、规定内容1、仓库分类:本公司仓库可分为办公用品仓、歌舞总会物资仓、客房用品仓、茶楼物资仓、工程物资仓五个仓库。

2、库区:存放物料的区域,通常分为:合格品区、收货区、辅助区、不合格品区。

合格品区:存放合格物料的仓储区;收货区:没有办理登记的入库物料存放的区域;辅助区:存放办公用品,礼品、暂存物料的区域;不合格品区:不合格物料的存放的区域。

3、物料验收:(1)仓管员对采购购回的物品无论大小、多少等都要进行验收。

要做到:a、与实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的不验收;b、对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c、对购进的食品、酒水等原材料超过保质期的不验收;d、发票所计数量与实物不符,但名称、型号、规格相符的可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

保税仓库的规章制度

保税仓库的规章制度

保税仓库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的管理和业务运作,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国家和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税仓库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保税仓库的人员和物品,所有在保税仓库内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做到公平、公正,严格要求保税仓库内所有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惩处。

第四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有义务对保税仓库内的所有人员进行教育和宣传,使他们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保税仓库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保税仓库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章入库流程第八条凡进入保税仓库的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申报、验货、放行等程序。

第九条进入保税仓库的物品必须经过保税仓库管理人员检查,确保合规可存放。

第十条进入保税仓库的物品必须进行完整的资料登记,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产地等内容。

第十一条进入保税仓库的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区放置,确保安全和便于管理。

第十二条进入保税仓库的物品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关手续,确保合规操作。

第十三条进入保税仓库的物品如有特殊要求或需求,必须提前与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协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三章出库流程第十四条凡需要从保税仓库出库的物品,必须提前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出库申请必须经过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六条出库物品必须进行验货和核实,确保出库物品与申报一致,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出库物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出库,不得擅自调换或更改。

第十八条出库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赔偿或处理。

第十九条出库物品必须进行完整的出库记录登记,包括出库时间、物品名称、数量等内容。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税仓库设立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第四章进出仓库管理第五章库存管理第六章盘点管理第七章报关作业第八章检验、检疫管理第九章安全监管第十章税务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管理行为,提高保税业务管理水平,保证商业活动的顺畅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税仓库是指为进口货物或集装箱,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保税监管措施的营业性库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仓库,适用于保税监管区、保税加工区和出口加工区中设立的保税仓库。

第四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开展商业活动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接受大众的监督。

第六条保税仓库的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税监管措施,确保入库货物的安全性、真实性和数量准确性。

第七条保税仓库的监管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有效监管,保证管理规范、货物安全、税收安全和国家利益。

第二章保税仓库设立第八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经过严格的审批,具体流程如下:(一)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二)保税仓库条件审查(三)保税仓库审批(四)保税仓库设立第九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必须具备固定的仓库建筑、区域或者场地;(二)必须具备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三)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四)必须有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第十条保税仓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货物不被损坏或丢失,避免因货物遗失或损坏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四章进出仓库管理第十二条进出保税仓库的货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进出口货物规定和相关标准,查验货物确保完整和准确,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要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货物进、出保税仓库应在该仓库建立的监督系统内进行记录,确保货物能进行实时查询和监控。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保税仓库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关系到进出口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管理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详细阐述。

一、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法律依据。

保税仓库的运营需要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监管,包括海关法、海关监管规定等。

保税仓库从事任何业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的要求,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2、财务管理。

保税仓库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确保企业经济运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是海关监管的必要依据之一。

3、库存管理。

保税仓库的库存管理是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库存台账的建立、库存盘点制度、存货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库存管理,可以保证货物的安全、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4、安全管理。

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涉及到保税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顾客的正常交易,包括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保税仓库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

二、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管理流程1、经营管理过程。

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过程包括客户开户、商品进出仓、仓储费用结算、统计报表的编制等。

保税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营管理流程,确保仓库运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库存管理过程。

保税仓库的库存管理过程包括入库验收、库存盘点、出库备货、商品调拨等。

保税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货物的安全、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3、安全管理过程。

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过程包括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保税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4、财务管理过程。

保税仓库的财务管理过程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仓储费用结算等方面。

保税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保税监管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监管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对保税监管仓库的监管,规范保税监管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和对外贸易安全,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监管仓库,包括公用型保税监管仓库、自用型保税监管仓库和专用型保税监管仓库。

第三条保税监管仓库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确保保税货物安全、合规地存储和流转。

第二章仓库设立与运营第四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设立应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五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运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3. 具有专业的仓储管理人员;4. 具备必要的仓储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5. 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第六条保税监管仓库应按照海关规定设立专门账册,详细记录保税货物的进出库情况。

第七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货物进出库,应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运营者应定期向海关报送仓库运营情况,包括货物进出库、库存状况、经营情况等。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九条保税监管仓库内的货物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条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第十一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运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货物保管制度,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二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运营者应定期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海关对保税监管仓库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运营者应积极配合海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海关发现保税监管仓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擅自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保税货物的,由海关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保税监管仓库的运营者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损毁、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税仓库的管理,保障保税仓库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税仓库,是指在海关监管下,为存放进出口货物,进行简单加工、整理、展示等业务而设立的专用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的运营应当按照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安全高效、依法合规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保税仓库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关的规定,接受海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保税仓库的设立和变更第五条设立保税仓库应当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海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第七条保税仓库设立后,如有变更事项,应当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保税仓库的运营管理第八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保税仓库的安全、有序运营。

第九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遵守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管理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保证保税仓库内货物的真实、合法、完整;(二)按照规定办理货物的进出口、查验、放行等手续;(三)按照规定对保税仓库内的货物进行分类、整理、保管、保养;(四)按照规定对保税仓库内的货物进行加工、改装、展示等业务;(五)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内的货物情况;(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让、抵押、质押保税仓库内的货物;(二)将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用于除存储、加工、展示以外的其他用途;(三)未经海关批准,将保税仓库内的货物运出保税仓库;(四)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保税仓库的终止和解除第十一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在保税仓库终止运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海关应当在收到保税仓库终止运营的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终止的决定。

第十三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在海关准予终止运营的决定生效后,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保税仓库的解除手续。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相关推荐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③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2.入库存放:(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财物相符、账账相符。

4.领发物资:(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介、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账:(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2)财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财户;(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门一份;(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人库物资一样入账;(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设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保税仓库进出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进出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进出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的进出库管理,保证货物安全,并提高仓库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进库管理第二条货物进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仔细核对货物清单及相关单证,确保货物种类、数量与单证一致。

第三条货物进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货物存放位置记录在进库台账中,并对货物进行分类存放。

第四条进口货物应在进库后24小时内进行报关手续办理,办理完毕后,将报关单据存档。

第五条进口货物需进行集装箱拆箱,拆箱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货损、少货等情况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进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检验的,仓库管理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将检验记录归档。

第七条进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抽样检验的,抽样后的货物应及时存放在指定区域,并进行监管,直至检验结果出具。

第八条进口货物需要进行化验的,仓库管理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记录存档。

第三章出库管理第九条货物出库前,客户应提前提供有效的出库单据及相关资料,仓库管理员应仔细核对。

第十条出口货物需提供货物清单及相关单证,确保货物种类、数量与单证一致。

第十一条出口货物需进行装箱的,应根据客户要求及时安排装箱,确保货物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出口货物需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在货物出库前办理完毕,将报关单据存档。

第十三条出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抽样检验的,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抽样,并将抽样检验记录存档。

第十四条出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检验的,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客户要求协助进行检验,并将检验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出口货物需进行化验的,客户应提前通知要求仓库管理员配合进行化验,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客户要求协助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出口货物需进行集装箱装运的,仓库管理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装运,并将装运记录存档。

第四章其他管理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货物货损、少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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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库管理制度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1.3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4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1.5 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1.6 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1.7 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1.8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1.9 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10 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1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12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2安全和消防2.1 进入库区严禁烟火;每位员工都有制止吸游烟行为的义务,工作时不准吸烟,中午工作间隙吸烟的须到吸烟室。

2.2 库房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2.3 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品进入非危险品仓库。

2.4 库区和库房配备的消防水龙头、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具必须齐全有效,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

2.5 不得有任何阻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行为。

2.6 仓库的库门实行双锁双人管理。

仓库门开启后,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随时关闭无人看管的库门。

当日作业完毕后,切断电源、关好气窗、锁好门。

2.7客户和供方作业人员进库,应履行登记手续;禁止非作业车辆进入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2.8 员工在进入库房和驾驶铲车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衣和防护鞋,不准穿凉鞋或拖鞋。

2.9 加强搬运机械的日常保养,防漏水、防漏液、防漏油,确保工作时不出故障。

不准在货物进出通道、储存区域修理车辆。

废油废液要倒入容器内,严禁将废油废液倒在绿化地和下水道中;沾油的棉纱手套以及可燃包装物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2.10进出库房的内燃机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

未经批准,不得将叉车交给外单位人员操作。

2.11叉车在库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前进或后退时注意观察,防止意外发生;集卡车辆在地槽平台倒车时禁止打开箱门;叉车和液压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2.12 在大型物件和精密设备进出库作业时,需有专人指挥。

2.13 用钢板做跳板时,腾空的地方要垫支撑物,防止钢板脱落造成伤害。

2.14 安全消防“五距”:主通道宽距≥3m,物与内墙距≥50cm,物与柱距≥10 cm,物与灯距≥60cm,物与顶距≥50cm。

2.15下雨时要检查仓库是否漏雨,库门是否渗水,如有异常,立即报修。

检查仓库四周的泄水槽是否被堵塞;台风季节,下班后要把卷帘门顶好。

2.16 员工都应知道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按预案操作。

2.17 管理货物的员工应该了解客户的产品说明书的主要内容,知道产品说明书放置的位置。

2.18 外来作业人员(如装卸工)要在本库员工的指导下做辅助工作。

3.仓库标识3.1 库房号:单栋建筑物的序号,由企业名称英文缩写+阿拉伯数字组成,如;中外运1号仓库为Z01,凯利1号仓库为K01;3.2 库门号:每一栋库房门的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等;3.3 地面储位号:以建筑物平面图的横、纵坐标的跨度单位组成,横坐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纵坐标用英文字母表示,横、纵坐标的交点是储位的区域位置;储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Z02117F701:Z 02 11 7 F 701中外运库房号库门号横坐标纵坐标储位3.4 货架储位:排位用英文字母表示,货架储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通道中,南边或东边一排用奇数,另一排用偶数;层数用ABCDE表示,A为地面第一层,B为第二层,C为第三层,D为第四层,E为第五层;如Z0322A070A:Z 03 22 A 070 A中外运库房号库门号排位储位层数3.5 仓库建筑应标明仓库号、库门号;库房内标明货架货位号,地面用实线或虚线划出安全通道、消防通道。

4. 进库验收4.1 在办理货物进境备案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货物的海/空运提单、发票、装箱单递交或传真给仓库的单证信息管理岗位,该岗位安排仓库收货岗位做好接货准备。

4.2 进境备案,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入库手续,海关根据核定的保税仓库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对报关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进行审核,并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4.3 货物登记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注意货名、商品编码、计量单位、包装、原产地、要符合海关税则规定,并且要和出库时相一致。

4.4 当本公司代理业务时,由业务员录入进库指令,仓库单证信息岗位生成进库计划,仓库收发岗位进行货物码放。

纯仓储业务,仓库单证信息岗位录入进库指令并生成进库计划,仓库收发岗位进行货物码放。

仓库单证信息岗位和仓库收发岗位坚持每天经常浏览货物进库指令,有预见性地做好准备工作。

当进库指令显示后,而单证还没有到达时,单证信息岗位应该主动催讨。

4.5 保税货物运输进保税区时,先在海关卡口办理进区确认手续;视同出口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应先在海关卡口登记,填写海关规定的进区单证。

4.6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同一票海关查验的货物,即使未被海关抽查,未经海关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开箱。

4.7 仓库收发/复核岗位实施入库货物的验收,要做到:a)《进口查验/放行通知书》或《进境备案清单》要经过海关卡口确认并加盖验讫章;对于没有办理卡口确认的,暂不接受进库,随即告知运输人重新办理卡口确认再来卸货。

b)对照集装箱货物的箱号、封志号与装箱单、海运提单相同后再开箱。

c)收发复核员凭进库单证验收货物,根据进库单证所列货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核对实物;要全面检查包装的六面,发现破、错、缺、污、损、溢等货物异常现象,应让送货人签字认可,并及时通知货主,等候货主的指示,货主要求拍照的应拍照取证;集装箱货物应会同理货人员做好理货报告。

4.8 货物验收入库后,同时填写《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记明货主、货名规格、唛头、包装、数量、重量、体积、仓间货位、进口日期、进库日期、验收情况等,做到帐卡齐全,帐、货、卡相符。

4.9 单证上标明有批号的货物,要登记录入批号;没有批号的,用进库日期代理批号,以利于先进先出。

4.10 货物出现破、错、缺、污、损、溢等异常现象,要在进库记录中注明;并增加一条进库记录,单独记录异常现象,批号用《批号+异常现象描述》,如破、错、缺、污、损、溢,来表明与正常货物的区别。

4.11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电子单证、帐册与《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功能相同的,可以代替手写的《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

4.12 单证员根据收发复核员开具的《进库凭证》和单证接收海关备案信息;实际进库货物若与备案信息有差异的,可以暂缓接收,及时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并提供《理货报告》,督促货主或代理人更改备案信息。

4.13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确保备案登记的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运抵保税仓库,逾期不到的,请货主或其代理人说明原因,超过三天且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应通过领导向海关汇报。

4.14 移库货物凭海关审批后的《区内转让进库单》和装箱单,办理货物进库手续。

5. 储存保管5.1 入库货物验收以后,仓库工作人员要安排适当的储存场所,做到分货主、分种类、分批次、分唛头存放和管理,破、污、损货物单独堆放,用黄色货卡标示。

5.2 存货面积的利用要合理规划,本着“安全第一,进出方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仓容率,干道、支道要划线,垛位标志要明显,要编顺序号。

货物移离原货位的,要及时修改帐、卡上的货位号,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相应的移库信息操作。

5.3 货物码垛要整齐、平稳、牢固、上轻下重、层次分明、箭头向上;无仓板的货物要垫隔防潮;货物的重量不能超过库房地坪承重量;货架上单个货位承重量不能超过设计标重,最高一层的放置重量应小于下一层的放置重量。

要考虑货物之间是否会产生物理挤压和化学变化等情况,及时改正货物摆放的状态。

5.4 一般货物每仓板堆码不宜超过1000kg,特殊货物堆码层数按货主要求/包装标示办执行。

5.5 露天堆放的裸装货物、大件货物和其它货物,要与客户达成协议,分清防雨、防损的工作责任。

5.6 仓库工作人员要每天对所辖库房进行巡查和记录,发现储存货物出现倾斜、倒塌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下雨时和雨后,发现漏水应立即采取遮盖避让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维修。

5.7 如货主对储存环境有温度要求的,仓库人员按货主的要求记录当天库房温度,若发现温度不符合货主要求,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5.8 货主要求提供日报、周报、旬报、月报的,仓库人员应按时提供相应的库存报表。

5.9 库存盘点:仓库人员核对帐、卡、物,确保帐、卡、物相符;发现货物溢短,写出报告,查清原因,征得货主同意后进行数据调整;仓库内部盘点,需2人进行,完成后在库存清单上写出结果,2人同时签字;在与客户共同盘点时,双方共同签字,签字后各自存档。

a) 货主有要求的,仓库人员根据货主的惯例要求,按期进行库存货物的盘点。

b) 货主没有要求的,对于进出库频繁的,每月盘点30%,每3个月全盘一次。

c)其他的货物,至少3个月盘点一次。

5.10 货物内在质量发生变化或自然损耗,仓库不负任何责任。

保税货物因损坏、变质、失效而失去货物价值的,货主可以书面提出放弃要求,仓库代理向保税区海关提出处理要求。

6 搬运、分检、包装6.1 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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