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东海争端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
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
黄海
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
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海
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
从“间岛问题”和“东北工程”看中韩(朝)领土争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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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韩秋(主题)2008-04-02 10:56
目录
一:中韩领土争端的由来及历史:
1. 关于“间岛”;
2. 关于“东北工程”;
1) 什么是“东北工程”?
2) 韩国国内:“历史研究?帝国主义!”
3. 从高句丽到渤海国;
1) 历史上的高句丽;
2) 高句丽后的渤海国;
4. 从“白头山定界碑”到“间岛协约”;
二:近代领土争端----从金日成到李明博:
1.金日成的野心;
2.纷争再起:混淆是非的韩国史学界;
3.潘基文走了,李明博来了;
三:中韩其他领土及领海争端;
1.东海争端---苏岩礁;
2.黄海争端---石油之争;
四:结束语
一:中韩领土争端的历史由来:
1. 什么是“间岛”?
名词解释:间岛
1.“在吉林和龙县东北光霁峪,前本名假江,为图们江北岸滩地,清初久列封禁,光绪十一年,始准韩民纳租越垦,设越垦局董其事,韩民利其土地膏沃,渐生觊觎,二十九年,韩官李范允行文越垦局,妄更其名为间岛,指为韩领,且带兵过江,经我军极力弹压,始退事后与定善后章程十二条,其第八条曰,古间岛即光霁峪假江地,向准钟城韩民租种,今循旧办理,是仍以间岛为吉属也,日俄战后,日人藉战胜余威,踵事扩张,指光霁峪以东为东间岛和龙峪一带为西间岛,诬为中韩未定之界,且牵及长白山穆碑,(穆碑者,康熙间乌拉总管穆克登查边所立,在图们鸭绿二江发源之分水岭,光绪初韩人意图侵界,潜移其碑于长白山麓,且混指图们豆满为二江,以图们江为豆满江,以海兰河为图们江,议久未决,)迭经往返交涉,至宣统元年缔间岛协约八条,争端始息,今自黄花松沟及英额岭以东、哈尔巴岭及老爷岭以南、戛牙河以西、豆满江以北,皆称之为间岛,以介于吉林朝鲜俄国之间,商业颇为发达,农亦盛,有天图铁路横贯之,市场以局子街、和龙峪、光霁峪、头道沟、东盛街、六道沟、百草沟等处为最盛。”
中日韩东海大陆架划分
这一原则与大陆架的概念是同时产生的。1945年《杜鲁门 公告》提出:“大陆架延伸至他国海岸或邻国同处于同一大陆 架的情况下,边界应由美国与有关国家按公平原则予以确定。” 后来其他一些国家在各自的国际法令中效法美国,宣称将依照 公平原则,通过协议划分同相邻国的大陆架疆界。如沙特阿拉 伯在1949年5月的声明中指出:“与其海岸相毗邻的波斯湾地 区的底土与海床的边界,将由该国政府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 按公平原则予以确定。”1955年6月伊朗的法令也认为,“划 定伊朗大陆架可能引起的争端应按照公平原则加以调解”。
“大陆架”在自然地理学上与法学上的概念并不同一, 一般认为,法学上的大陆架概念最早体现在1945年9月28 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的公告中。该公告称:“处于公 海之下,但毗连美国海岸的大陆架的底土和海床的自然 资源属于美国,受美国的管辖和控制。”1958年第一次 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大陆架公约》第一条规定:“大陆 架”一词是指:(1)邻接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之外,深度 达200公尺或超过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许开采其自 然资源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2)邻近岛屿海岸的 类似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后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 会议上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对大陆架又作了 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 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 及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 缘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综上 可以看出,法学中的“大陆架”范围要比地理学上的大 陆架范围大一些。
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
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
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
每天到河里来潜水,饮水好多瓢,不贡献点什么,觉得对不起人,尽管知道此处水深怪多,吐个泡泡凶多吉少,也要奋不顾身一把。
在下干了十年的海洋工作,看了“你克我服”先生的东海石油问题,觉得有话可说,此地多持平之论,也是个说话的好环境,悖谬之处,敬请诸兄指正。
首先说个段子。有人知道我们的领海是怎么回事么?有朋友说了,那有何难?12海里领海+12海里毗邻区+176海里专属经济区嘛,总共加起来也就是200海里。那么,我们的领海是从那里起算向外推12海里的呢?也就是说,领海基线在那里?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我国采用12海里领海。一石激起“三”层浪,因为声明语焉不详,印尼,美国等国家都纷纷来打听,你们的领海到底到哪里啊?
这可不是小事,事涉主权,如果你宣布的范围与他们的冲突,对方自然要提抗议;事情也涉及商业,人家的货轮如果遇难或者被抢,也知道该找谁帮忙救助。
可是我们中国就是不吭声,不肯发表必须附上的海图。
现在回想起来,也真是苦了周总理为首的外交系统,要是那时候就宣布了海图,跟印尼、菲、马、越、日、韩的关系改善肯定是平添难度了,不发表声明又不行,所以搞了一出有头无尾的戏。
中国不透底,周边国家也就搁置了这件事,反正你还没宣布边界嘛,等宣布了再抗议也来得及。
只有美国搁置不了,天天来打听,心里急啊。它是海洋大国,又天天在这边晃,又怕莫名其妙发生冲突,通过好多渠道来打听过,其中包括波兰渠道,中国就是不告诉他。12海里领海云云,本来就是对付你的嘛,你急,正好。
_日韩大陆架协定_及其对东海划界的启示
“日韩大陆架协定”及其对
东海划界的启示
朱凤岚*
【内容提要】 东海是由中、日、韩三国领土环绕的半封闭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三国在此海域的海洋权利主张存在大范围重叠。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韩两国签署的大陆架共同开发协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东海大陆架主权权利。在中、日东海划界争端愈演愈烈的今天,《日韩大陆架协定》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其对东海划界的负面影响也更加明显。
【关键词】 日韩大陆架协定 东海划界 海洋法
东海(East China Sea)是中、日、韩三国
领土环绕的半闭海。20世纪60年代末,该海域发现储藏丰富的海底油气资源,使周边国家的海洋划界争端浮出水面。1974年,日本和韩国签署了《日韩大陆架协定》,即《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邻接两国的北部大陆架划界协定》(简称《日韩北部大陆架划界协定》)、《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南部大陆架协定》(简称《日韩南部大陆架共同开发协定》)。该协定尽管发生在日、韩两国之间,但其未经中国同意,把属于中国的东海大陆架划入到两国设定的共同开发区域内。在中日东海划界争端愈演愈烈的今天,《日韩大陆架协定》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本文拟从历史与国际海洋法的角度,对《日韩大陆架协定》签署的背景、存在的问题以及该协定对中日东海划界的启示进行分析与探讨。
日韩签署大陆架协定的背景
(一)经济背景:东海海域发现油气资源引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海洋权益争端
二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近海海底的石油勘探和开发进入了新阶段。1961年,美国伍兹霍尔海洋学院教授埃默里和日本东海大学教授新野弘在《美国地质学会会刊》发表了题为《东海和南海浅水区的沉积物》的研究报告,首次暗示在这些地区(包括钓鱼岛附近)可能储藏着石油资源 。1967
“日韩大陆架协定”及其对东海划界的启示
“日韩大陆架协定”及其对东海划界的启示
东海(East China Sea)是中、日、韩三国领土环绕的半闭海。20世纪60年代末,该海域发现储藏丰富的海底油气资源,使周边国家的海洋划界争端浮出水面。
1974年,日本和韩国签署了《日韩大陆架协定》,即《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邻接两国的北部大陆架划界协定》(简称《日韩北部大陆架划界协定》)、《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南部大陆架协定》(简称《日韩南部大陆架共
同开发协定》)。
该协定尽管发生在日、韩两国之间,但其未经中国同意,把属于中国的东海大陆架划入到两国设定的共同开发区域内。在中日东海划界争端愈演愈烈的今天,《日韩大陆架协定》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拟从历史与国际海洋法的角度,对《日韩大陆架协定》签署的背景、存在的问题以及该协定对中日东海划界的启示进行分析与探讨。
日韩签署大陆架协定的背景
(一)经济背景:
东海海域发现油气资源引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海洋权益争端
二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近海海底的石油勘探和开发进入了新阶段。
1961年,美国伍兹霍尔海洋学院教授埃默里和日本东海大学教授新野弘在《美国地质学会会刊》发表了题为《东海和南海浅水区的沉积物》的研究报告,首次暗示在这些地区(包括钓鱼岛附近)可能储藏着石油资源。
1967年,两人在《朝鲜海峡及中国东海的地层与石油远景》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在黄海、东海及南海大陆架上有可能埋藏丰富的石油资源。
1968年10月和11月,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1974年更名为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的赞助下,埃默里和新野弘组织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以及美国等方面的海洋科学家对黄海和东海海域进行了实地勘测。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概要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
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
黄海
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
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海
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
中韩苏岩礁争端
从国际海洋法角度分析中韩苏岩礁争端
一、概况
苏岩礁,是东中国海上的一个水下暗礁,中国官方译名为Suyan Islet;韩国称离於岛(이어도,Ieodo / Iŏdo)或波浪岛(파랑도,Parangdo/P'arangdo);英美等国称之为Socotra Rock。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对该岛有争议。
该礁在低潮时仍处在水面以下,离海面最浅处达4.6米。该礁在低潮时仍处在水面以下,离海面最浅处达4.6米。该礁距最近的韩国马罗岛(Marado)149公里;距最近的日本鸟岛(Torishima)275公里;距最近的中国余山岛287公里(也有说距童岛245公里的)。处于中国、韩国和日本3国专属经济区的重叠区。
韩国从1995年起在此兴筑建物,自2002年起,在此又投资212亿韩圆(约2亿人民币)扩建了高76米(水下40米,水上36米)的建物,称为“韩国离于岛综合海洋科学基地”,面积1320平方米,包括灯塔、直升机停机坪、卫星雷达和小型港口。目前有8名常驻人员维持设施。另外韩国海洋研究院的职员每隔两、三个月会登上该建筑物,在上面约居住一周。目前韩国政府已将其视为国土延伸,在附近海域开始资源勘测,派出飞机和舰艇巡逻。中国认为苏岩并非岛屿,由于位于东海大陆架上,因此应该属于中国的专属经济区。
在2000年和2002年,中方两次就韩方在苏岩礁修建海洋观测站问题向韩方提出交涉,反对韩方在两国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海域的单方面活动。韩方表示苏岩礁不影响两国专属经济区划界。
二、历史
中国古籍《山海经‧大荒东经》当中有记载,“东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猗天苏山。”被认为此即苏岩。但《山海经》以神话为主,可信度不高。
东海岛礁之失苏岩礁与日向礁-中韩领海争端
东海岛礁之失苏岩礁与日向礁-中韩领海争端
东海岛礁之失:苏岩礁与日向礁——中韩领海争端
开帖目的:
在论坛里搜寻一遍,居然没有帖子讨论东海苏岩礁与日向礁。
2000年后,韩国棒子已事实占据(1)苏岩礁和(2)日向礁。
斗胆开帖,希望为论坛诸位提供一些素材和报道,提醒大家关注东海之失,不止是钓鱼岛!
本帖意义:
与钓鱼岛相比,苏岩礁需要更多的人关注——
它的距离更近,离经济中心上海仅150海里;
它的争议海域更大,仅苏岩礁即涉及18万Km2,大于钓鱼岛;
它的丢失更令人愤怒,苏岩礁在2003年丢失,日向礁在2009年丢失;
它的现状更少为人知,国内民众十有八九不知道苏岩和日向礁的现状和事实;
它的局势更为险恶,钓鱼岛虽有倭寇监控但未登岛,苏岩和日向礁上有棒子长期居住;
它的前途更令人揪心,ZF对钓鱼岛的倭寇举措多有抗议,但对苏岩、日向两礁极少提及,曾经的苏岩礁门户网站也早已被迫关闭!
写在前面:
环顾四周,藏南、南沙、钓鱼岛、苏岩/日向礁……,危机四伏、领土流失,目睹国家疆域惨状,却发觉自己无能为力,不仅悲从中来,潸然泪下。
谨发此贴,今后将竭尽全力搜集苏岩礁和日向礁资料,让大家对苏岩礁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简要目录:
一、苏岩礁和日向礁基本情况
二、苏岩礁和日向礁现状
三、苏岩礁和日向礁的丢失过程
四、中国和韩国的相应举措
五、苏岩礁的潜在价值
六、中国民间保礁状况
七、国际法视角下的苏岩礁
八、有关苏岩礁的最新报道
二、苏岩礁/日向礁的现状——日向礁
韩国将日向礁命名为“可居礁”,建造了“第二海洋科学基地”,2007年11月动工,建造“可居礁海洋科学基地”,2010年10月,该基地建造完成。
韩美与中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认知分歧及其给中国带来的危害
Legal Syst em A nd Soci et y ■■蟹盈盘I耋釜...::竺巫旦里f叁垒!圭塾垒韩美与中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认知分歧及其给中国带来的危害
马维英
摘要中韩、中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认知分歧,由于《公约》对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原则的模糊规定,致使中
韩在黄海、东海由于各自划界主张不同而存在利益之争;而美国由于至今没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以可以游离在《公
约》之外,不受约束,完全按照一己之利行事,其在中国南海的活动构成了对中国安全利益的侵犯。
关键词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犬陆架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一278—0l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界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国与国之间处理海洋事务的一个重要依据。《公约》关于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均有相关规定:关于领海,《公约》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以及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水域,即足领海。群岛国的领海,是指邻按群岛水域以外的一带水域。该约还规定领海的宽度以不超过12海里为限;关于专属经济区,《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关于专属经济区之间的划界问题,《公约》规定,相邻或相向国家问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这一规定,回避了专属经济区划界应遵守的原则,没有明确划分专属经济区界限的法律规则。因之,是有缺陷的;关于大陆架,《公约》规定:沿海国的犬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对宽大陆架的国家,《公约》规定,其大陆架刁i得超过350海里或不得超过连接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关于大陆架的划界,《公约》规定:相邻或相向国家问大陆架的界限,应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加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5F解决。这一规定等于没有说明任何问题,只足说明只要划界的结果公平即可。
中韩海洋权益纠纷问题与我国的应对之策
国际安全与地区合作
中韩海洋权益纠纷问题与我国的应对之策
*郭锐王箫轲
[内容摘要]当前的中韩海洋权益纠纷主要集中在苏岩礁问题和渔业纠纷问题上,其最终牵涉到两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中韩两国均认为苏岩礁问题并非是领土问题,但是韩方采取了在争议地区修建人工建筑物、改礁为岛等措施,变相地先行占领。中韩渔业纠纷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其对两国关系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韩国政府的强硬举动缘于海洋对其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受到国内“观众成本”效应的影响。对此,我国政府应当做出必要的政策调整。一方面,与韩国方
面进行必要的“消极合作”,重新审视《中韩渔业协定》;另一方面,加强对相关海域的公务巡航活动,防止韩国方面步步为营的“先占”举动,同时组织专门机构全面搜集中韩海洋界线划分的证据及资料,做好长期谈判的各种准备。
[关键词]苏岩礁问题渔业纠纷观众成本消极合作
[作者简介]郭锐,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国际政治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王箫轲,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
中韩之间海洋权益纠纷问题由来已久,其根源在于双方的专属经济区(EEZ )存在着大片的重叠。2012年以来,中韩之间围绕渔业纠纷问题及苏岩礁问题发生了多次摩擦,还发生了中国渔民及韩国海警死亡事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以及由此引发中韩双边关系的不必要波动,这是中韩两国面临的一项共同课题。
一、中韩在苏岩礁问题上的共识与分歧
苏岩礁地处于公海水域,位于中韩专属经济区重叠的区域。苏岩礁在低潮时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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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东海岛礁之失苏岩礁与日向礁-中韩领海争端
东海岛礁之失:苏岩礁与日向礁——中韩领海争端
开帖目的:
在论坛里搜寻一遍,居然没有帖子讨论东海苏岩礁与日向礁。
2000年后,韩国棒子已事实占据(1)苏岩礁和(2)日向礁。
斗胆开帖,希望为论坛诸位提供一些素材和报道,提醒大家关注东海之失,不止是钓鱼岛!
本帖意义:
与钓鱼岛相比,苏岩礁需要更多的人关注——
它的距离更近,离经济中心上海仅150海里;
它的争议海域更大,仅苏岩礁即涉及18万Km2,大于钓鱼岛;
它的丢失更令人愤怒,苏岩礁在2003年丢失,日向礁在2009年丢失;
它的现状更少为人知,国内民众十有八九不知道苏岩和日向礁的现状和事实;
它的局势更为险恶,钓鱼岛虽有倭寇监控但未登岛,苏岩和日向礁上有棒子长期居住;
它的前途更令人揪心,ZF对钓鱼岛的倭寇举措多有抗议,但对苏岩、日向两礁极少提及,曾经的苏岩礁门户网站也早已被迫关闭!
写在前面:
环顾四周,藏南、南沙、钓鱼岛、苏岩/日向礁……,危机四伏、领土流失,目睹国家疆域惨状,却发觉自己无能为力,不仅悲从中来,潸然泪下。
谨发此贴,今后将竭尽全力搜集苏岩礁和日向礁资料,让大家对苏岩礁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简要目录:
一、苏岩礁和日向礁基本情况
二、苏岩礁和日向礁现状
三、苏岩礁和日向礁的丢失过程
四、中国和韩国的相应举措
五、苏岩礁的潜在价值
六、中国民间保礁状况
七、国际法视角下的苏岩礁
八、有关苏岩礁的最新报道
二、苏岩礁/日向礁的现状——日向礁
韩国将日向礁命名为“可居礁”,建造了“第二海洋科学基地”,2007年11月动工,建造“可居礁海洋科学基地”,2010年10月,该基地建造完成。
中韩“苏岩礁”问题全貌
中韩“苏岩礁”问题全貌
一、苏岩礁地理位置
苏岩礁(Suyan Rock),位于东经125°10′45″、北纬32°7′42″
苏岩即江苏外海之岩石、海礁之意,其附近还有虎皮礁和鸭礁。
该礁石实际上在低潮时仍处在水面以下,离海面最浅处达4.6米。该地位于公海水域,属于中国东海大陆架,属于中国专属经济区内。
苏岩礁在地质学上是古老的长江三角洲的海底丘陵,最高峰在水下4.6米处,周边海域平均水深50米,南北长1800米,东西宽1400米,丘陵呈椭圆形,其南侧和东侧的地形呈急倾斜状,北侧和西侧则比较缓和的倾斜。
苏岩礁在江苏省南通市和上海市崇明岛正东面150海里的地方,距离我国舟山群岛最东侧的童岛(别名“海礁“)133海里,是江苏外海大陆架延伸的一部分,地质学上属于“古老的“、“长江三角洲“的一部分,是东海的“海底丘陵“;它与江苏外海的麻菜珩、外磕脚两沙洲岛和嵊泗列岛东边的佘山岛、鸡骨礁、舟山群岛东北侧的童岛共同组成了我国东海的外围岛链。
距离朝鲜半岛南部约150海里左右,距离济州岛的南岸小岛马罗岛(韩国政府树立的“大韩民国最南端“汉字国界碑在此岛上)82海里。距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仅100多海里,距汉城、平壤500海里以上。
二、苏岩礁的历史
《山海经●大荒东经卷十四》(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当中有记载,“东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猗天苏山。”这里稍有古文基础的朋友就很容易看出,这里所说的苏山正是苏岩,而处于东海深处也互相符合。岩在古文里也可以当小山解释,比如七星岩又叫七星山。猗天应是倚天之通假,解释不是高而是“天边”的意思,大荒指人迹罕至的地方。
中韩苏岩礁之争及解决措施
中韩苏岩礁之争及解决措施
中韩苏岩礁(离於岛)之争不是两国领土纠纷问题,而是中韩两国因海洋专属经济区重叠后划分而引发的界限争端问题。中韩双方都需从战略的高度与长远的角度、从中韩关系的长远健康发展出发,依照相关国际法的规定以及现实状况公平合理和平地解决。这就需要中韩双方共同的努力。
标签:苏岩礁;联合国海洋公约;天安舰、延坪岛事件
引言
“天安舰、延坪岛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兴起了一股反思中韩关系的浪潮,民众和媒体开始对中国大肆指责、颇有怨言。后来在反思中韩关系的问题时,韩国统一部提出了中韩关系的七大问题,其中就指出了中韩领土纠纷问题,包括苏岩礁(离於岛)纠纷等。中韩苏岩礁之争是领土纠纷吗?针对中韩之间此种争执,为了中韩关系的平稳健康发展,中韩该如何做?这些都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一、苏岩礁的法律地位
苏岩礁,意为江苏海外之岩石,海礁的意思。这座海底礁石在韩国称“离於岛”,在东经125度10分45秒、北纬32度7分42秒,位于韩国济洲岛和中国长江口连线之间,距韩国济洲岛149千米,离中国领海基点①海礁约247千米,与日本鸟岛相隔276千米。由此可见,与中国、日本相比,苏岩礁离韩国更近一些,但是其不在中韩两国的领海(12海里)范围之内。中韩之间的海基点不超过40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相关规定可知,苏岩礁处于中韩两国的专属经济重叠区域内。
由于苏岩礁的地理位置及其属于海底暗礁,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可知,苏岩礁是没有领土主权归属的海底暗礁,中韩两国都不能宣示其为自己的领土并声称拥有主权。
二、中韩苏岩礁博弈
中朝边界争端的由来和主要内容
中xx边界争端的由来和主要内容
xx
[本文说明]:
本报告系引用多篇文献和网络资料综合而成,不代表某种法律观点,亦不具备国家效力,仅仅是个人兴趣所作。文中未指明出处之资料,请自行至图书馆或者互联网中查证。出现文责问题,本人概不负责。
中国目前的版图基本确定于清朝末年。清朝末年时期,中国清朝政府内外交困,国际地位急剧衰退。各藩属国或依恃外强,或与清庭决裂,原先的封贡体制分崩离析,原来在朝贡体制下被掩盖的与各藩属国之间的矛盾也纷纷浮出水面。清朝后期,日俄势力进入朝鲜,宫廷内部的亲俄势力和亲日势力明争暗斗。同时中朝两国之间的朝贡藩属关系此时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边界的争端即源于此时。
总体来看,中朝两国边界争议主要集中在边界的划定和所谓“间岛”地区的归属上。而所谓的“间岛”问题正是源于边界的划定和日本的介入。现在我们就来谈一谈中朝边界争端的由来和“间岛”争议问题。
一、中xx边界争议由来
(一)清时期中xx第一次勘界
明朝和李朝建立之初,中朝两国边界即明确以鸭绿江、图们江为界河▼。清代,中朝两国疆界依然以鸭绿江、图们江为界,两国从无异议。朝界河鸭绿江、图们江皆发源于长白山(朝鲜称“白头山”),长白山天池为松花江、鸭绿江和图们江的三江源头。鸭绿江、图们江中游以下河宽水深,两国边界分明,但两江,尤其是图们江上游至江源地带,河多水浅,边界不明,源头不清,因此,屡有边民非法越境,造成边界纠纷。为解决边界纠纷,1712年,穆克登奉康熙帝之命,与朝方接伴史朴权和咸镜监司李善溥赴长白山查边。5月15日,穆克登在长白山顶分水岭鸭绿江、图们江两江源头立审视碑[1]。碑文[2]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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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东海争端
中国目前的版图基本确定于清朝末年。清朝末年时期,中国清朝政府内外交困,国际地位急剧衰退。
各藩属国或依恃外强,或与清庭决裂,原先的封贡体制分崩离析,原来在朝贡体制下被掩盖的与各藩属国之间的矛盾也纷纷浮出水面。清朝后期,日俄势力进入朝鲜,宫廷内部的亲俄势力和亲日势力明争暗斗。同时中朝两国之间的朝贡藩属关系此时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边界的争端即源于此时。
总体来看,中朝两国边界争议主要集中在边界的划定和所谓“间岛”地区的归属上。而所谓的“间岛”问题正是源于边界的划定和日本的介入。现在我们就来谈一谈中朝边界争端的由来和“间岛”争议问题。
一、中朝边界争议由来
(一)清时期中朝第一次勘界
明朝和李朝建立之初,中朝两国边界即明确以鸭绿江、图们江为界河▼。清代,中朝两国疆界依然以鸭绿江、图们江为界,两国从无异议。朝界河鸭绿江、图们江皆发源于长白山(朝鲜称“白头山”),长白山天池为松花江、鸭绿江和图们江的三江源头。鸭绿江、图们江中游以下河宽水深,两国边界分明,但两江,尤其是图们江上游至江源地带,河多水浅,边界不明,源头不清,因此,屡有边民非法越境,造成边界纠纷。为解决边界纠纷,1712年,穆克登奉康熙帝之命,与朝方接伴史朴权和咸镜监司李善溥赴长白山查边。5月15日,穆克登在长白山顶分水岭鸭绿江、图们江两江源头立审视碑[1]。碑文[2]如下:
大清
烏喇總官穆克登
奉旨查邊至此審視西為鴨綠東為土門故於分水嶺上勒石為記
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十五日
此次勘界过程中,各种纰漏层出不穷,给后来的中朝边界争执埋下了祸根。首先,朝鲜接伴史朴权和李善溥因年老体衰,无法全程陪同,只好令手下官员和译员同去[3],这为后来所立碑文的权威性带来了挑战。其次,穆克登系军人出身的一介武夫,对国境勘查技术和相关知识所知甚少,不仅没能找到图们、鸭绿两江的正源,更在将其后的边界立标过程完全委托于朝鲜官员,使所划边界对中国极为不利。▼
(二)“间岛”问题的发端以及边界问题的再起
长白山一向被视为清朝发迹的“龙脉”之地。由于进入长白山挖参、猎捕之人众多,请政府担心这些活动会断绝龙脉。1762年始,清政府对东北实施了长达200余年的封禁政策,严禁进入长白山地区,鸭绿江、图们江中朝边境地区成为封禁的重点地区。后来,由于长期的封禁政策致使东北边疆地广人稀,边备空虚,潜藏着严重的国防危机。特别是清道光之后,由于沙俄等
列强的侵略扩张,这种危机日益加重。[4]这给朝鲜边民非法越境进入中国创造了客观条件。后来,1860至1870年间,朝鲜北部地区多年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民不聊生。许多朝鲜人出于生计,冒禁非法渡鸭绿江、图们江越境,到对岸中国奉天、吉林省垦荒。之后人数众多,开垦土地越来越多,为清政府带来诸多政治、社会问题。后来,清政府于1867年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允许汉人迁移至此,后来在对待朝鲜移民的政策上也有所放松,在其“易服雉发”,准其领照纳租,加入中国国籍的情况下留在中国。并将此咨文通报朝鲜政府。1882年8月,朝鲜国王要求清廷允许朝鲜“刷还”在中国非法垦居的朝鲜人,清朝允许朝鲜的这一做法。但后来朝鲜移民朝鲜政府不但未刷还越境边民,反而并以穆克登碑为据,于1883年7月提出土门、豆满并非“一江之名,而为两江”的主张,认为中国延边地区的海兰江为土门江。这一主张,不仅原来的非法流民未被刷还,反而有更多的朝鲜越境民迁移至此。这一举动成为后来“间岛”问题的发端。1885年6月,朝鲜咨清政府,再次主张土门、豆满两江之说,指称海兰江南本来是中国的延边地区为朝鲜领土,并要求双方勘界。1885年9月30日至11月29日,中朝两国派使共同勘界。但双方意见发生严重分歧:其一、关于江名,中方认为土门、豆满、图们为一江名称之谐音;朝方主张土门、豆满(图们)为两江。其二、关于正源,中方主张红丹水为图们江正源,以此水划界;朝方主张红土山水为图们江正源,以此水划界。
(三)清时期中朝第二次勘界
1887年4月7日至5月19日,中朝进行了第二次勘界,并历经乙酋谈判、丁亥谈判等边界协商,取得如下成果:其一,关于江名,双方一致认为,土门、豆满、图们为一江之湝音,图们江为中朝界河。江北岸为中国,江南岸为朝鲜。其二,关于江流,双方认为图们江自茂山以东至人海口处,河宽水深,界限自明,不必履勘。其三,关于图们江上游,即茂山以西至石乙水、红土山水合流处,双方共同“逐段考订,并无他疑”。唯一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图们江的正源问题,即石乙水、红土山水合流处以上至穆克登审视碑过问的江源地段,定何水为图们江正源,并以何水划界。中方主张以石乙水为图们江正源并以此水划界:而朝方则力主以红土山水为图们江正源,以此水划界。[5]后来,朝鲜拒绝派出代表商谈拟定边界之事,此次勘界未能得到最终解决。
其后.朝鲜政府否认1887年中期第二次勘界成果,复议派员重新勘界。但北洋大臣李鸿章却因故未能即时秉奏清帝,只是于4月末电令
清驻朝鲜通商委员袁世凯转知朝鲜政府:“白山勘界事,韩如别有意见,可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裁处”。[6]
朝鲜政府后来也不再要求重新勘界,清政府也没有要求与朝鲜政府商谈勘界之事。双方代表于1888年在这一地段竖立“华、夏、金、汤、固、河、山、带、砺、长”十字界碑。但后来两国所立的十字界碑也为人所毁。第二次勘界也无果而终。
(四)《中朝边界善后章程》与中日《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
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战争,清政府在战争中一败涂地,在《马关条约》中承认朝鲜独立,并废除与朝鲜的宗藩关系。此时,亲俄派朝鲜国王高宗认为清政府积弱无力,恃沙俄之强.重提中朝边界争议。此时朝鲜提出的方案中除坚持以红土山水为图们江正源并以此水划界的主张外,还否认1887年中朝第二次勘界取得疆界大局已定的成果,再次提出土门、豆满(图们)并非谐音,实为两江的说法。更是有恃无恐地认为,图们江北岸为“朝鲜垦民拓垦必为朝鲜领土”的无理主张。
二十世纪初,清政府风雨飘摇,而沙俄与日本却正在积极活动,以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的利益。沙俄政府为拉拢朝鲜,与朝鲜达成朝、俄共同统治中国延边的协议,将中国延边地区的一半统治权让与朝鲜。于是,朝鲜依恃俄势,自1900年起,在中朝边境多次制造事端。朝鲜政府将鸭绿江、图们江两江北岸中国边境地带视为朝鲜领土.非法任命官吏管辖延边地区的朝鲜垦民,并与中国官民屡屡发生冲突。1904年4月,被朝鲜政府任命为北边垦岛视察使的李范允所辖炮队非法涉图们江越境,侵占中国和龙峪抚垦局所辖上溪社等六社地区。后被清政府延吉厅同知陈作彦、吉强军统顿胡殿甲击溃。1904年7月13日,中朝双方地方军政官员签订了《中朝边界善后章程》。其中规定:“两国界址有白山碑记可证,仍候两国政府派员会勘。会勘以前循旧以间隔图们江一带水各守汛池,均不得纵兵持械潜越滋衅”。后来,由于受日本的欺骗,清政府照会朝外务部,表示不复建议勘界,待日俄战后再议。日俄战争中沙俄战败。由于日韩于1904年签订了《乙巳保护条约》,朝鲜的内政、外交均由朝鲜统监代行,清政府与朝鲜的边界谈判也转为中日谈判。
(五)中朝日“间岛”交涉
日本对中国延边地区觊觎已久。1906年11月18日,朝鲜参政大臣朴斋纯致函朝鲜统监伊藤博文,要求日本派员前往中国延边地区保护朝鲜垦民,此话正中日本政府下怀,但考虑到成立殖民统治机构与驻屯宪兵队易引起中国的强烈反对和欧美列强的关注,遂改为暂先在延边地区建立朝鲜统监府
的暂驻机构。于是就一手炮制了所谓“间岛”事件,声称中朝国界未清、“间岛”归属未定,又以保护朝鲜垦民为借口,非法入侵中国的延边。
于是,自1907年8月起,中日两国开始进行“间岛案”之交涉,终至1909年9月,长达两年之久。中日“间岛案”交涉一是在两国中央政府、使节之间进行;一是在清东北地方政府和日本在延边非法设置的统监府间岛派出所之间进行。就交涉时间和内容分两大阶段,自1907年8月至1908年上半年,两国围绕中朝国界即图们江是否中朝两国界河、图们江北岸是否中国领土进行交涉;1908年下半年至1909年9月,两国围绕中国境内朝鲜恳民“保护权”问题进行交涉。而就交涉案件来说,1907年8月至1909年2月,“间岛案”单独交涉;1909年2月至9月,“间岛案”并入“东三省六案”一起交涉。在日中进行间岛案交涉期间,朝鲜政府助纣为虐,协助日本政府的侵略行动。历经两年的交涉,在清政府对东北六案作出重大让步从而丧失大量权益的条件下,1909年9月4日,中日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即《间岛条约》和《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第一款中,中日两国政府彼此声明“以图们江为中韩两国国界,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至石乙水为界”。日本通过《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和《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进一步扩大了对中国的侵略,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由于图们江正源本为红丹水,1887年只是由于中国勘界代表向朝方妥协,改主以石乙水为图们江正源。因而即以图们江为中朝界河这一条款来说,规定石乙水为图们江上源,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即穆克登巡视碑)至石乙水为界.从而又使中国失去了不少领土。
(六)建国后中朝签署之边界条约
1964年,中朝两国正式划定边界以前,两国边界除陆地接壤部分外,双方长期习惯地以鸭绿江、图门江为界。
1962年,中国总理周恩来和朝鲜金日成***代表中国和朝鲜两国政府在平壤签订了《中朝边界条约》。条约共五条,第一条内容主要划分了两国边界的走向;第二条规定了界河中的岛屿和沙洲的归属??都以水面的宽度为准。两国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包括航行、渔猎和使用河水等,以及鸭绿江口外水域的划分原则;第四条主要规定了本条约签订后即成立两国边界联检委员会,开始联检;第五条规定了换文方式。根据《中朝边界条约》第四条的规定,中朝边界联合委员会完成了两国边界的勘察、竖桩和确定界河中岛屿和沙洲的归属的任务,明确和具体地勘定了两国的边界。1964年3月20日,在北京,中国外长陈毅和朝鲜外长朴成哲分别
代表两国签订了《中朝边界议定书》。根据条约规定,双方于1964年勘定了两国边界的具体走向。中朝边境线全长1334公里,其中陆界45公里,水界1289公里。后来双方于1972至1975间进行的联检,确定沙洲、岛屿61个,其中划归中方13个。2000年10月,中朝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第三轮会谈在北京举行,草签了协定。1990年开始,中朝双方进行第二次边界联检,双方在部分岛屿的归属上产生分歧。辽宁省界段有10个岛屿未能确定。[7]
二、中朝、中韩边界争议现状
冷战结束后,苏联崩溃,原先对立的两大阵营不复存在。原先为意识形态所掩盖的纠纷也纷纷浮出水面。首先,中国和朝鲜之间的边界问题频发,时常有中国渔民被朝方殴打或枪杀的事情发生▼,两国在图们江、鸭绿江江心岛的划分上存在不小的争议。其次,在黄海海域的划分上两国也存在争议。
中韩两国在领土和领海问题上也存在较多的争议。1992年中韩建交之时,韩方就提出长白山天池和中国延边地区的归属问题。两国在黄海、东海大陆架的划分上也在争议。以下就分为领土和领海两部分内容分别予以论述。
(一)领土争议
由上述材料可知,长白山天池和中国延边地区自古以来始终就是中国固有的领土。但部分韩国学者和议员却对中国的领土抱有极大的野心。不仅对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中韩“应以古高句丽和渤海国的疆域为界划分领土。”如此以来,遑论东三省,中国河北的部分地区也被包括到了韩国的“领土”之内。当然这些论调不是主流。韩国在宪法中规定,“韩国领土包括韩半岛及其周边岛屿。”但却并未对这一条文做出详细说明。韩国学者李汉基认为,除朝鲜半岛及其周边岛屿外,韩国的领土还包括“间岛”、独岛(日本称为“竹岛”)和对马岛。
1984年9月16日,韩国金永光等54名国会议员联名向韩国国会提出《关于确认白头山所有权之议案》。[8]金永光不顾清政府在穆克登碑树立时已经遭受重大损失的史实,称公元1712年清朝政府竖立在长白山的定界碑,是“单方面强加于人的”。1909年中国和日朝签订的《间岛协约》是一项不平等条约,并称长白山“天池的一半划让给中国”,是中国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出兵参加朝鲜战争的代价。对于该提案,韩国会外务委员会讨论后认为,该议案“以搁置起来为宜”[9],而未提交国会全体议员讨论。
而就在1992年8月27日,即中国与韩国正式建交的第三天,韩国的《东亚日报》就发表李基洪的文章《斑驳的过去》。文章说:“为了韩中间真正的友好睦邻关系,必须对两国近现代史上形成的曲
折的过去进行清算,两国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数不少。如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问题、被歪曲的中国教科书的纠正问题,进而还有间岛的归属权问题等”。该文在谈及间岛归属时说:“另一方面,以韩中建交为契机,两国任何时侯必然遇到的问题就是间岛的归属权问题。间岛是以白头山为起点向西北包括珲春地区,向南以豆满江为界的大约2.9万平方公里的地区。”
(二)领海争议
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黄海大陆架的争议。黄海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为浅海大陆架。目前,黄海大陆架的界线尚来划定。中国与朝鲜在黄海大陆架是相邻共架国。中国主张按中间线划界,朝鲜则主张以纬度等分线划界。这样,中朝便产生了3000多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与韩国为相向共架国,其间有靠近朝鲜半岛一边、两侧底土不同的中国古黄河河道相区分.所以中国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划界,即按古黄河河道与韩国划分黄海大陆架。但韩国主张按中间线原则划界。这样,中韩双方便产生了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韩国早在1970年颁布《海底矿产资源开发法》时,即按中间线宣布了黄海石油勘探区;1972年又宣布在黄海设立“海上特区”。1977年公布“领海法”,规定“韩国与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的领海边界,除非与有关国家另有协议,则为两国之间的中间线”[10]。实际上,韩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黄海上位于中国的一边主张中间线原则,而在东海上位于日本一边又主张采用自然延伸原则。1991年5月至8月间,韩国在没有与中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连续在中方黄海水域进行石油钻探活动,遭到强烈抗议。2004年7月,韩国还联合日本,在中国东海中方一侧的大陆架进行石油钻探,也遭到中国的抗议[11]。
此外,中韩两国在东海还有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与其划界,而韩国则主张按和划分黄海大陆架相同的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两线之间便形成了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1974年1月30日,韩国与日本政府签订东海《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等。中国政府曾发表声明,指出上述协定是非法的、无效的。
对照韩国对上世纪70年代发生海域争端提出的解决方案可知,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1] 朝鲜称“定界碑”,韩国李汉基称此碑
在北纬42°6′,东经128°9′。李汉基著:韩国国土,
[2] [韩]李汉基著:韩国国土,
[3] [韩]李汉基著:韩国国土,
[4] 姜龙范《清政府移民实边政策与中国朝鲜族的形成》,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4期
[5] [韩]李汉基著:韩国国土土,
[6] 清季外交史料,第75卷,
[7] 1、下尖沙洲,2、套里夹心子岛,3、套里上岛(朝方称间桑岛),4、上桑岛下岛,5、燕窝外岛,6、套里夹心子与北桑岛上部粘连,夹心子岛面积49058平方米,上部扩大部分与朝方北桑岛有930平方米重合,1995特大洪水时已粘接;8、东太平岛,9、楸桑岛本岛下部增大部分,10、楸桑岛子岛明显增大。此外,朝方还提出中方下尖沙洲的出现,是因为中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修筑马市夹心子120米堤坝,堵死了界河支流所致。所以中方必需先扒掉夹心子堤坝,然后再考虑确定下尖沙洲的归属问题,致使第二次联检于1992年中止。在这种情况下,经双方联检委员会协商,自1993年始,由两省道先就马市夹心子工程问题举行会谈。因而,第二次中朝边界联检也被搁置起来,至今未能结束。
[8] 该议案主要内容为:“我国领土北起以白头山为中心的鸭绿江和图们江,南至汉拿山及马罗岛。白头山是产生过檀君神话的韩民族的发祥地,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在所有爱国思想的歌曲中,都毫不例外地称白头山为民族的象征。因此,在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白头山一直被看作是我国的领土。而在我国的宪法第三条中,也明确地写着:大韩民国的领土,包括韩半岛及其附属岛屿。但是,六十年代北韩与***之间划定国境线之后,在背着我们的情况下,将白头山天池水面按南北方向一分为二。这种侵略体现在地图上……在这里,我们以南北韩六千万人民的名义,明确宣布大韩民国对天池的所有权”。
[9] 对此,韩国外务部次官在国会上说:“国会通过决议是没有必要的,从目前所进行的南北方对话以及与***关系等方面考虑,这一问题以搁置起来为宜”。因此,韩国国会将金水光等54名国会议员联名的《关于确认白头山所有权的提案》搁置。但这绝不意味着否决这一议案,只是鉴于当时朝鲜南北会谈和韩国尚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考虑而搁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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