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分行内保外贷业务统一流程及所需材料更新版-201302
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对外签约。
二、内保外贷登记境内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应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一)境内金融机构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内保外贷相关数据。
(二)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为非金融机构),应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担保合同或担保项下债务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的(包括债务合同展期),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内保外贷变更登记手续。
1、非金融机构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关于办理内保外贷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交易内容要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共同担保人的,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2)担保合同和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合同文本内容较多的,提供合同简明条款并加盖印章)。
(3)外汇局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外汇局按照真实、合理、合规等原则对担保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担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的,如能说明合理原因,且担保人提出登记申请时尚未出现担保履约意向的,外汇局可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补登记;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外汇局可按未及时办理担保登记进行处理。
3、经外汇局批准,部分非金融机构可以参照金融机构通过资本项目系统报送内保外贷数据。
同一内保外贷业务下存在多个境内担保人的,可自行约定其中一个担保人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提供内保外贷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担保业务经营资格。
以境内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担保,应当获得总行或总部授权。
2、在任意一个工作日末,单家法人机构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内保外贷资料清单
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资料清单一、信贷基础资料1、书面申请书及申请表2、开立对外保函申请人承诺书3、董事会(股东会)同意申请贷款决议4、经年检的营业执照5、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开户证明资料8、公司章程9、验资报告10、贷款卡11、法人代表身份证12、法人代表证13、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履历和身份证14、近三年及报告期财务报表15、对外担保情况16、担保单位(抵押物)资料二、融资性保函对外担保额度申请资料1、商务部门批准境外公司成立的批文和批准证书;2、境内公司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3、境外公司的境外注册证书复印件。
备注:在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年度余额指标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外担保,担保人须经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局批准;被担保人(债务人)为特殊目的公司的;担保标的为融资行为的,被担保人融资目的用于境外企业收购,且债权人或债务人至少有一方在境外的;被担保人为境外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股权受让方(付款方),担保标的为股权转让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
三、客户在我行新加坡分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需提交的资料开户资料:1、开户申请书(Account Opening Application Form)2、董事会决议(Certified Copy of Director’s Resolution)3、公司章程(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4、公司注册证书(Certficate to Incorporation)5、商业登记证(Registration of Company and Business)6、董事身份证明(Copics of Passport/Identity Card/EmploymentPass of Company Directors)7、印鉴卡(Authorized Signatures Cards)8、传真担保书(Signed Fax Indemnity For Authorizationto act on Telex or Facsimilc Instructions)9、经审计的最新年报(Latest Audited or ManagementAccounts)授信需境外公司提供的材料:1、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2、董事身份证明3、公司章程4、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公司介绍,包括公司概况、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发展规划等境外公司与新加坡分行签订的文件:1、授权函(LETTER OF OFFER)2、标准条款(STANDARD TERMS AND CONDITIONS)3、董事会决议(BOARD OF RESOLUTION)4、提款通知(DRAWDOWN NOTICE)。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一、内保外贷定义“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下称“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境外为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境外为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贷款用途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二、操作流程注:申请人指境内母公司;借款人指境外子公司或投资参股公司;担保人指境内银行;受益人指境外银行(1)、向商务部申请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并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申请人所取得的相关资料:1.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2.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3.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借款人在受益人处开立帐户提供资料。
境外借款人需要向受益人提供的资料:1.商业登记证;2.注册证书;3.公司章程;4.境内申请人即母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
(3)、申请人向担保人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申请人向担保人提供资料清单如下:1.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2.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3.保证金入帐凭条或不同担保方式下抵押、担保合同;4.经审计的境内企业与境外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6.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7.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8.与受益人签定的贷款(融资)合同意向书。
(4)、担保人为申请人向其总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
担保人向其总行申请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需要提交的资料《关于为XXX(境外投资企业)开立XXX(担保方式)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请示》(5)、总行批复同意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
内保外贷业务详细资料(流程+清单)
内保外贷业务详细资料一、基本规定(一)内保外贷业务,是指在境内企业向我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由我行境内分行为该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境外投资企业)开出以我行境外营业机构为受益人的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由我行境外营业机构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二)反担保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优质企业;被担保人(借款人)是指反担保人的境外投资企业;贷款人是指我行境外营业机构(含境外分行、全资子银行和控股银行,下同);担保人是指我行境内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
(三)内保外贷总额度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我行为境内企业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一揽子对外担保额度。
(四)内保外贷总额度由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统一申报。
在审批同意的总额度内,担保人为内保外贷业务提供的对外担保无须再逐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报批,但仍须在当地外汇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二、业务分工(一)担保人负责营销所属境外投资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境内企业,分析融资需求情况;联系反担保人,就有关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落实反担保措施;做好反担保人资信和承保能力等事项的贷前调查、初审工作;在融资出现风险时,负责会同贷款人向反担保人和借款人追索相应款项;负责提出内保外贷额度的年度需求。
(二)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根据分行的业务需求,测算年度内保外贷总额度,商公司业务一部、公司业务二部等相关部门,经有权签批人同意后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内保外贷总额度;负责在全行范围内分配内保外贷额度;负责联系协调贷款人;负责对保函条款进行逐笔技术性审查;监控并定期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我行总额度的使用情况。
(三)总行公司业务一部和公司业务二部负责就国际业务部测算的内保外贷总额度提出相关意见;负责联系协调担保人和反担保人。
(四)信用审批部负责对内保外贷业务中的对外担保进行审查(对外担保额度占用反担保人等额贷款授信额度),并报有权签批人审批。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一、内保外贷具体操作步骤:1.联系境内银行以境内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融资性保函额度。
2.联系香港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保函融资额度。
3.向香港的银行申请配套保函融资额度的NDF额度。
4.双方额度均通过审批后,境内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单笔保函业务,提供单笔需要的申请资料,并存入全额人民币保证金质押,定期一年。
5.香港银行收到融资性保函后,为香港公司发放美元贷款,同时锁死一年期NDF,确定到期还贷成本。
6.香港公司用收到的美元贷款进行真实付汇。
7.一年到期后,购汇偿还美元贷款,交割NDF,收益兑现。
二、人民币信用证具体操作步骤:1.联系境内银行以境内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信用证开证额度。
2.联系香港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信用证贴现额度。
3.境内企业提供开证资料以全额人民币质押申请开立人民币贸易信用证。
4.境内银行向香港银行开出一年期信用证。
5.香港公司向香港银行交单。
6.香港银行在系统登记交单议付,并向境内银行寄单。
7.境内银行承兑信用证,承兑期限一年。
8.香港公司申请押汇。
9.香港银行叙做信用证项下押汇,向香港企业放款,同时配套NDF到期日,境内银行付人民币到香港银行,香港银行购汇还贷,NDF交割,兑现收益。
三、NDF及套利操作案例1、融资保函的定义:融资保函又称“融资性保函”或“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该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延期付款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等。
2、NDF(Non-DeliverableForward),意即“无本金交割远期人民币交易”。
是企业与银行约定远期人民币汇率及交易金额,并于未来指定日期,就先前约定汇率与即期市场汇率之差价结算差额,而无须交割本金。
它是境外企业针对有我国的外汇管制,为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所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一般只能由境外银行承做。
银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x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内保外贷业务,是指担保行根据境内企业(申请人)申请,以境外企业(借款人)为被担保人向境外融资行(受益人)开出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保函),境外融资行据此向境外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担保行是指x银行授权开办涉外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境内各分支机构;境外融资行是指x银行境外机构、与x银行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境外代理行;被担保人是指申请人愿意为其承担全部融资风险的境外子公司或合作企业。
第四条内保外贷业务坚持“内外联动、分工协作、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优先选择x银行境外机构作为融资行。
担保行负责申请人的风险管理,融资行负责借款人的风险管理和融资用途监督。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保函项下融资用途须符合国家监管政策以及当地监管规定,主要用于满足境外中资企业境外投资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不得将担保项下资金以借贷、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等形式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调回境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融资资金用于偿还被担保人自身或其他境外公司原有贷款,而原有贷款曾以股权或债权形式调回境内;(二)融资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购买境外标的公司的股权,而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在境内;(三)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调回方式。
第六条内保外贷业务保函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须报总行审批。
第七条除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有权审批行批准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外,担保行须严格落实保证金要求和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一)非低信用风险保函最低保证金比例为20%,总行级核心客户及行业重点客户,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适当减免保证金。
保证金币种与保函币种不同的,须适当提高保证金缴存比例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二)除保证金以外的风险敞口部分,须严格落实反担保,同时采取适当降低抵(质)押率、提高保证人资质要求等措施加强反担保标的管理。
内保外贷业务所需材料清单
以“内保外贷”方式占用外汇局为银行核准的余额指标出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发起部门的申请报告(业务发起行)
2、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
3、保函/备用信用证格式草本
4、被担保人授权申请人代为申请出具保函的《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视具体情况而定)决议,同意为其海外子公司的境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境外融资行(通常为我海外分支机构)的贷款(或授信)协议或意向书(交易背景审核或确定真实性)
7、申请人开立融资性保函的授信/保证金落实文件(业务发起行)
8、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
9、被担保人的注册批准证书(商务部出具)、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外汇局出具)(监管要求),被担保人公司注册证书。
10、申请人及被担保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时,两家企业均不得为亏损企业(三年负盈利)。
如果是境外新成立的公司,可以要求提供合申请人的财务报告也可。
11、如果被担保人境外取得贷款是用于投资/收购项目(资本项目)还需取得国资委/发改委的审批。
(如投资/收购金额超过1亿美元项目应由国家发改委的批文)
12、申请人出具承诺函:“监督被担保人取得的资金用于被担保人在境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确保其担保项下资金不得以借贷、股权投资或证劵等形式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调回境内使用。
”。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外汇管理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及外汇管理导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贸易与跨境投资日益频繁,跨境融资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管理跨境担保事务,保证国内经济和金融安全,中国政府制定了涉及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及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
本文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引,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
一、内保外贷操作指引内保外贷是指国内居民以自己在国内拥有的资产负债,为境外非居民提供贷款担保。
内保外贷旨在支持中国企业扩大境外经营活动,增加汇率收入。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1. 申请资格:申请内保外贷的企业应具备合法的企业资质和信用记录,并满足相关审批要求。
另外,企业所提供的担保资产必须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2. 申请流程:企业向指定银行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附件。
银行将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担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经审查通过后,银行将向境外非居民提供贷款,并要求企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3. 监测与报告:企业需按时和银行共享相关经营信息,包括境外经营活动的实际收入、资产负债情况等。
银行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企业能够按时还清贷款本息。
如发生风险或违规行为,银行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贷款。
二、外保内贷操作指引外保内贷是指境外非居民以自身或境内居民提供的担保,向中国境内居民或企业提供贷款。
外保内贷的目的是促进境外资金流入,并为中国境内居民或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引:1. 申请条件:境外非居民或境内居民(个人或企业)需同时满足中国政府规定的外保内贷条件,如信用记录良好、资产稳定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担保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
2. 申请流程:申请人向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金融机构将对信用记录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资产。
审查通过后,贷款将划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3. 还款与管理:申请人需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保证贷款本息的按时支付。
内保外贷资料清单
“内保外贷”业务提供资料清单
一、授信申请时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已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信贷业务基础资料;
(二)申请人出具的关于对外开立融资性保函背景情况说明函及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三)申请人承诺对被担保人取得的资金用于被担保人在境外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承诺书或其他风险确认函;
(四)申请人上一年度及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会计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同意对外担保的决议;
(六)申请人已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境外被担保人在境外依法注册的证明文件;如境外被担保人为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企业,应提交成立境外投资企业的相关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的批件,如商务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等)、已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证明;
(八)境外被担保人出具的担保项下资金使用计划说明;
(九)境外被担保人上一年度及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会计审计报告;
(十)担保人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开出保函(备用信用证)时提供的资料
(一)我行与申请人签订得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合同;
(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
(三)经申请人最终确认的保函/备用信用证格式;
(四)境外被担保人与海外行已签署的授信/贷款协议/合同等或海外行授信额度批复的意向书;
(五)担保人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个人办理内保外贷具体流程
个人办理内保外贷具体流程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对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概述和背景介绍。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概述部分: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定义和背景个人办理内保外贷是指个人在国内担任担保人,为企业或个人在国外获得贷款提供担保。
在国内,由于个人信用能力有限,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考虑提供贷款时较为谨慎,而在国外,个人信用可以更好地通过担保机构得到认可。
因此,通过个人办理内保外贷,个人可以借助国外担保机构的信用背书,提高自己在国内获得贷款的机会和额度。
近年来,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需求逐渐增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在投资、创业和消费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个人信用评级的限制以及一些大型银行对个人贷款审查的严格要求,许多个人在国内获得贷款的困难逐渐凸显。
此时,个人办理内保外贷成为一种新的选择,为个人提供了在国内获得更大额度贷款的机会。
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背景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担保机构在国外的影响力逐渐增强。
这些担保机构对个人信用评估的能力较强,并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
通过与国外担保机构合作,个人可以通过担保机构的信用支持,在国内更容易获得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
综上所述,个人办理内保外贷成为了许多个人在国内获得贷款的新选择。
通过个人担任担保人,借助国外担保机构的信用背书,个人可以提高获得贷款的机会和额度。
在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和发展的背景下,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是对整个文章的结构进行介绍和概述。
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撰写: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框架和组织方式。
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以下顺序来呈现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具体流程: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会概述整篇文章的内容和目的,以及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重要性和背景。
其次,在正文部分,我们会先介绍内保外贷的定义和背景,为读者提供背景知识。
然后,我们将详细阐述个人办理内保外贷的基本要点,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流程等等。
外保内贷业务操作流程
外保内贷业务操作流程1. 业务申请与准备1.1 客户咨询与需求确认企业客户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进行咨询,明确融资需求、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
客户经理需要详细了解企业的业务背景、财务状况和贷款目的,以便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1.2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客户需要准备并提交外保内贷业务所需的各种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书、外部担保协议等。
申请材料的准备应遵循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3 材料审核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初步审核包括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进行评估,确认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 风险评估与审查2.1 风险评估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对企业及其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企业信用风险、还款能力、担保风险等方面的分析。
评估过程中,金融机构会分析企业的信用历史、财务健康状况、担保人的信用情况等,以判断贷款的风险水平。
2.2 内部审批在完成风险评估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进入内部审批阶段。
内部审批通常涉及信贷审批委员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对贷款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和审批。
审批过程中,委员会将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
2.3 外部担保核查对于外保内贷业务,外部担保是关键环节。
银行或金融机构将对外部担保进行核查,确认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担保能力。
核查包括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担保合同等进行审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签署合同与协议3.1 制定贷款合同在审批通过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与企业签署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应详细列明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的制定应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签署担保协议企业需要与外部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
外保内贷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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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外贷流程
内保外贷流程内保外贷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或国内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再通过跨境融资渠道将资金引入国外,以支持其境外子公司或关联方的经营活动。
内保外贷流程是指企业进行内保外贷业务时所需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内保外贷的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内部决策和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明确内保外贷的目的和需求,评估自身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内保外贷的规模和期限,并制定内保外贷的实施方案。
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内部审批程序,明确内保外贷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定内保外贷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进行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
其次,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国内融资渠道。
国内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并与融资机构进行洽谈和协商,达成融资协议。
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跨境融资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办理跨境融资登记备案,履行外汇管理手续,制定跨境融资方案,并选择合适的跨境融资工具和产品。
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境外市场调研,了解境外融资环境和政策法规,选择合适的境外融资机构和合作伙伴。
然后,企业需要进行跨境融资操作和管理。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与境外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履行贷款或债券发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以及进行境外资金使用和管理。
最后,企业需要进行内保外贷的监督和管理。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建立内保外贷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履行相关报告和披露义务,进行内外部审计和监督,及时调整内保外贷方案和措施,以及保障内保外贷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规管理。
总之,内保外贷是一项复杂的跨境融资业务,企业在进行内保外贷时需要进行全面的准备和规划,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工具,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加强内外部监督和管理,保障内保外贷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规管理。
希望本文对内保外贷流程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内保外贷业务介绍共8页文档
内保外贷业务介绍2019年11月幻灯片2一我行外汇业务的基本概况二产品的定义、特点三营销案例四营销体会五政策解读索引幻灯片3一、我行外汇业务的基本概况我行的外汇业务,在总行和省行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发展、转型、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提升本外币一体化经营能力,今年的外汇业务:(一)优良客户保持良好的增长。
1-9月新开户企业894户,其中新开资本金帐户245户,开户率34.6%;1-9月资本金收汇15.2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幻灯片4一、我行外汇业务的基本概况(二)国际结算、外汇交易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
1-9月我行国际结算达到481.8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继续保持同业领先;各类交易169.2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
(三)业务转型初见成效,效益增长好于业务增长。
1-9月外汇中间业务收入56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4%;外汇买卖收入135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
(四)外汇流动性风险缓解。
从年初的拆借,到目前的上存。
一、我行外汇业务的基本概况我行的外汇业务在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外汇业务的客户结构转型、业务结构转型、收益结构转型,在注重外资企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民营企业的外汇业务;在发展外汇业务的同时,积极提升对人民币业务的贡献度;在做好国际结算的同时,积极探索贸易融资业务。
幻灯片6二、内保外贷的定义、特点内保外贷业务是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的简称,是指我行为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境外投资企业或借款人)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用于境外投资企业向我行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幻灯片7二、内保外贷的定义、特点内保外贷业务是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的一个品种,长期以来是外管、银行从严控制的一项业务。
以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依据,手续复杂、流程长。
内保外贷怎么做?——详细操作流程解析
内保外贷怎么做?——详细操作流程解析本文纲要1. 概念及政策演变2. 登记办理流程1)材料清单2)审核要点3)申请报告模板3. 案例解析4. 常见问题答疑一、概念及政策演变内保外贷属于外管定义下的跨境担保的一种。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中的定义,跨境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书面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按照担保合同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生资金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支交易的担保行为。
按照担保当事各方的注册地,跨境担保分为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如图1所示)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如图2所示)除前述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以外的其他跨境担保情形,归为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目前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大多是银行已有的产品。
除外汇局另有明确规定外,担保人、债务人不需要就其他形式跨境担保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或备案。
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物权登记地产品举例境内境外境内内保外债境内境内境外跨境直贷境外境外境内外保外债境外境内境外跨境直贷境内境内境内境外港股质押?境外境外境外境内境内债券质押?在实操中,企业通过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企业自身为境外企业提供担保,可实现对境外企业的增信,为境外公司获得融资提供支持。
由于境内外资金成本存在差异,内保外贷也经常被用于跨市场的资金套利业务。
通过银行保函,从海外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在市场上是一种常见的充分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业务模式。
内保外贷涉及的外汇政策法规主要有:•1.《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2.《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跨境担保的形式、登记原则、程序、用途等,是跨境担保的主要文件。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一、内保外贷定义“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下称“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境外为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境外为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贷款用途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二、操作流程注:申请人指境内母公司;借款人指境外子公司或投资参股公司;担保人指境内银行;受益人指境外银行(1)、向商务部申请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并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申请人所取得的相关资料:1.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2.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3.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借款人在受益人处开立帐户提供资料。
境外借款人需要向受益人提供的资料:1.商业登记证;2.注册证书;3.公司章程;4.境内申请人即母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
(3)、申请人向担保人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申请人向担保人提供资料清单如下:1.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2.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3.保证金入帐凭条或不同担保方式下抵押、担保合同;4.经审计的境内企业与境外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6.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7.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8.与受益人签定的贷款(融资)合同意向书。
(4)、担保人为申请人向其总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
担保人向其总行申请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需要提交的资料《关于为XXX(境外投资企业)开立XXX(担保方式)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请示》(5)、总行批复同意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
总行批复文件:《关于XX分行为XXX公司开立融资性保函占用融资性对外担保额度的批复》(6)、担保人在完成单笔保函/备用证内部审批流程后向受益人开立融资性保函/备用证。
银行境内外分行担保业务合作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境内外分行担保业务合作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境内外分行担保业务合作,加大我行境内外联合营销力度,积极拓展跨境客户,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x人民银行《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及我行相关信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境内外分行担保业务合作,是指一方应客户(保函申请人)申请,由境外分行向境内分行或由境内分行向境外分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保函),境内分行或境外分行据此向当地借款人(保函的被担保人)提供各类表内外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称境内分行是指xx银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境外分行是指xx银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和经总行批准开办此项业务的其他境外分支机构。
第四条担保业务根据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业务两大类。
第五条担保合作业务实行授权管理,按照总行授权的业务审批权限执行。
第六条境内外分行担保业务合作应坚持“平等自愿、分工协作、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七条境内外分行担保业务合作的调查、审查、审批,按照《xx 银行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和《xx银行境外分行业务审批的若干规定》要求的相关信贷业务流程进行。
第八条境内外分行必须严格执行当地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循国际惯例。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条件第九条境内外分行采取担保合作业务方式的,保函申请人应具备一定条件。
(一)办理融资性保函业务的,保函申请人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xx银行对外提供外汇担保管理办法》或海外分行办理信贷业务的相关信贷制度规定的客户准入基本条件。
2、经总行审批确认纳入境内外联合营销的客户名录的中外资优质跨境集团性客户及其子公司或列入总、分行直接管理客户名单的客户。
符合总行授权书中认定的低风险品种条件的保函业务,可不受上述第2款项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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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卢森堡分行内保外贷业务所需
材料
1、我行可采用总行统一的外汇借款合同(中文版本)。
正本借款合同需客户在每页小签。
2、备用信用证(或担保保函)采用总行规定版本,最好是采用备用信用证方式。
借款保函格式.doc备用证格式.doc
3.借款人和境内分行需配合我行要求提供如下材料,并经贵行
见证。
卢森堡分行公司客
户资料见证指南.doc。
4、境内分行向总行申请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的申请及总行批复文件,若不受该对外担保指标限制,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或做出书面说明。
5、根据总行文件要求,内保外贷项目要确认借款人资质,同时要防止一个项目重复贷款的情况,因此需要借款人项目的商务合同复印件(如有),同时提供如下的证明文件,由境内工行,及借款人境
内母公司出具,格式如下。
合法合规证明.doc
(若借款人所在地区为BVI,上述文件需当地律师事务所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