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
中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比较研究
Human Resources | 人力资源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58中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比较研究张琳琳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 300134摘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选拔公务员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是公务员制度“入口”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显著标志和基本特征。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始于十九世纪的英国,随后才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也逐渐建立起了公务员考试制度。
但是较国外许多发达国家来说,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通过对比国内外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可以了解和分析他国的一些有益经验以弥补自身的不足。
从而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公务员招录水平,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录用;比较“为政之要,首在择人”从古至今录用制度都被认为是关系国家兴衰和事业成败的关键。
当代世界各国也都是把公务员的录用作为公务员管理的首要问题,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通过了解分析他国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从而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应该予以改进的地方,有助于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一、考试录用制度适用范围比较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录取范围都是不同的。
在我国公务员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通过考试录取的公务员的适用范围为担任主任科员以下或者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西方许多国家实施“两官分途”的人事制度,即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分离。
如美国和英国的政府官员就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英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范围仅指那些不与内阁共进退并且不受政党纠纷的事务官,美国通过考试成为公务员的也只适用于事务官。
法国公务员适用范围包括中央行政机构和地方行政机关中非选举产生非政治任命的公务员以及各级国家公益机构中的官方人员。
德国公务员的范围就属于比较广泛的,除联邦议员不在公务员范围外,政府官员、司法官员、学校教师、医院医生等都属于公务员范围,也就是说德国所有通过国家财政支付工资,从事公务的人员都是公务员的录用范围。
澳大利亚公务员教育培训特点
澳大利亚公务员教育培训特点作者:何久来源:《公务员文萃》2019年第01期澳大利亚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联邦、州、地方(市议会或县、郡议会)三级政府管理,三级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每级政府相对独立。
澳大利亚政府公务员又称为雇员,其范围比较宽泛,从政府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公立学校的职员和教师,到环卫工人,基本上由政府财政供养的公共服务部门的员工均属公务员范畴。
澳大利亚政府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培训工作,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模式的改变而调整。
80年代后期,为了解决经济衰退、财政赤字问题,在管理主义、合理主义的推动下,政府开始放松管制,精简机构、人员,控制和缩减经费开支,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及私有化。
在公务员培训方面,政府下放权力,不再设立公务员培训的统一管理机构,由各个部门自己决定雇员的培训;政府给予各部门更多的培训预算支持;在公务员培训领域引入商业化管理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鼓励公务员适当流动,部门负责人(经理)也有了更大的培训决策权。
通过学习考察,我们认为澳大利亚目前的公务员培训有如下几个特点:(一)公务员培训以法律为依据,以职业教育为依托《公共服务法》是澳大利亚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法,其第10条规定了公共服务的15条价值理念,第13条规定了公务员必须遵守的13项行为准则。
该法明确了公共服务部门雇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包括地方行政首长、部门员工、执行机构负责人等不同职位的责任、任用和管理。
根据该法规定,各级行政首长对下属员工的绩效具有直接的评定权,行政首长有权依法直接决定雇用和解雇员工。
法律对行政首长的高度授权,为各级行致机关管理人员实施员工绩效考核,提出培训需求,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公务员为了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为了实现个人聘任、晋升、转岗等目的,也要充分利用法律规定,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澳大利亚行政改革
对澳大利亚行政改革的描述与评价澳大利亚的行政改革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一直被称为是稳健改革,它以企业化管理为内在理念,强调竞争与市场导向,利用集权、加强监督、加强责任制的办法来改善行政绩效,是以绩效改革为重要特色的行政改革。
一、改革背景与改革进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进行了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确立了“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缩小贫富差距和可持续发展”五大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1984年,出台了《公共服务改革法案》,以法律推进政府公共管理改革,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
20世纪8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理念为公务员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的变革条件:追求变化而不是稳定,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注重水平而不是依据职位。
1981年4月,澳大利亚政府提出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针和目标:把部分政府拥有的企业出售给私人经营;把政府的某些部门职能并入私人企业。
1987年,实行大部制改革,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将一些可以由州政府管理的部门划归州政府;继续审议某些政府部门的作用,以做进一步的改变。
1997年,发布《公务员条例》,消减公务员特权,实现由现金制政府会计制度向权责会计制度转变。
二、澳大利亚的改革措施澳大利亚行政改革比较稳健,实现改革与稳定的协调发展。
在具体改革措施上,在财政改革、优化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改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最具特色的措施就是公务员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源方面的绩效改革。
1.公务员制度改革。
1981年。
提出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针和目标。
1983年,一方面把政府某些职能并入私人企业,实行商业化管理,减少公务员人数;另一方面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减少组织机构设置,下放管理职权。
2.人力资源管理改革。
1987年,建立了公共服务委员会,对公共人员的录用、晋升、辞退、流动和退休进行统一管理,对如何使用、激励政府工作人员都具有极其重要作用。
在录用和晋升的运作方面,完全遵循公开公平的竞争规则。
澳洲公务员薪资及选拔体系
主持人院公务员文萃2019·08>>>国外公务员曙祥澳洲公务员怎么分级?1999《》,:1.:3SESBand 1-3;2.:2EL1-EL2,;3.:6APS1-APS6,,。
澳洲公务员能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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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公务员可以兼“第二职业”?“”!“”,澳洲公务员薪资及选拔体系因佚名37公务员文萃2019·08主持人院国外公务员>>>曙祥“”,Moon⁃ligh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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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公务员容易腐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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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负责审批政府的年度预算以及对政府的决算请款进行审查。
行政监察专员:受理对政府不合理39公务员文萃2019·08主持人:决定、不良行政的投诉,并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
检察署:负责对联邦警察局及政府委员会提交的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国家罪案调查局:由联邦委员会和州议会共同建立,专门调查贪污舞弊行为;它拥有司法调查权,有传唤证人、要求被调查人回答问题、提交有关文件的强制性权力;有权拘捕犯罪嫌疑人,窃听电话及安排保护证人等。
国家公务员制度完整版.doc
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一章公务员制度概述第一节公务员的涵义与范围国家公务员通常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一、国外公务员的涵义与范围1、英国(文官)文官包括的范围极大,上自政府各部的常务次官,下至政府机关中的清洁工,但不包括政务官、企业、事业部门的文职人员、地方自治机关工作人员、法官和通过选举产生的人员。
2、美国(政府雇员)包括国家行政部门的所有职员,但不包括立法机关的议员和国会雇佣的工作人员,司法机关的法官等也不属于公务员。
3、法国(公务员)将从事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的人员称为公务员。
4、德国(联邦官员)共分两类:一类是一般职公务员,其中绝大部分是职业文官;一类是特别职公务员,即政务官员,如政府总理、部长等。
5、日本(公务员)分为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两类。
凡由中央机关主持考试、录用和管理,在中央政府的机构中任职,由国库支付工资的,是国家公务员;凡由地方自治体主持考试、录用和管理,在地方自治体机关中任职,由地方财政支付工资的,是地方公务员。
通观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范围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小范围,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的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或常任文官,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均为此类。
第二类是中范围,指中央政府系统中所有的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和事务官。
美国、德国、加拿大、菲律宾、韩国、泰国均属这一类型。
第三类是大范围,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除议员之外的国会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日本、法国属于这一类型。
二、我国公务员的涵义与范围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
1、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一旦确定,即与国家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家公务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不是代表个人,也不是代表一个集团,而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力;2、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是执行国家公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科研活动、教育活动等;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不能自行其是。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起源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变迁及其改革前瞻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起源作为现代政府管理的核心建构,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起源于19世纪后期“。
公务员”一词来自英文“civil servant”,“civil”是指区别于18世纪东印度公司军事人员的文职官员,“servant”本是源于英国官员与王室的“主仆”关系“,civil servant”译为“文官”,相应地“,公务员制度”亦称为“文官制度”,只不过美国和英联邦国家更多地使用“文官”的称谓,而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更多地采用“公务员”的提法“。
二战”以后,政府的“服务职能”扩大,“service”成为流行术语“,civil service”被广泛指代公务员制度。
在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以前,西方传统的官员任用制度主要是“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赃制”。
“恩赐官职制”是由统治者依据门第和私人关系“恩赐”官职。
18世纪前的英国,国王对官员的任用和升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即便在“光荣革命”后,国王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议会;美国独立后初期,政府对内阁成员的任命都强调其品格、能力和受教育程度,常任用一些有名望的绅士和贵族,形成了“赡恩徇私制”,故有“绅士政府”之称;拿破仑时代的“任命制”和日本的“太政官制度”,也都明显地带有赡恩徇私的色彩。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以后,英国自由派资产阶级极力推动议会民主改革,议会在与国王的斗争中逐渐占据了优势,政党制度也日臻完善,内阁由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组成,任命官员的权力转移到执政党的手中。
不过,“政党分赃制”在美国的发展最为典型,自杰弗逊创建了民主共和党,随即开始任命自己的人,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以“轮流担任官职”的名义,撤换了1/5的官员以安插同党,于是以党派立场任命官员逐渐成为政府风气。
“恩赐官职制”因屈从专制政体和贵族特权,受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激烈批判,然而革命后政府各部官员仍多凭借私人关系、门第、政治荫庇来取得官职“,政党分赃”反倒愈演愈烈。
澳大利亚高级公务员人才管理经验及启示
完成任务加强组织管理和响应能力发挥各种专业人才的力量掌控并应对情况变化,处理不确定因素确保按照预期效果完成和交付任务建立积极的工作关系发展内外部关系促进合作和伙伴关系尊重个人差异和多样性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塑造战略性思维具有自我反省和自我发展意识激发目的感和方向感重视战略思想利用信息和机遇表现出相应的判断能力和智力水平,处事通情达理个人努力和自我完善敢于承担风险,具有勇气具有公共服务的职业热情和正直品质工作勤勉具有承压能力高效沟通清晰沟通倾听、理解并采纳他人意见磋商才能图1澳大利亚高级公务员行政领导力框架资料来源:http://.au/publications-and-media/archive/publica-tions-archive/senior-executive-leadership-capability-framework.一、澳大利亚高级公务员的基本情况澳大利亚于1984年出台了《公务员改革法案》(Pub⁃lic Service Reform Act 1984),对高级公务员的晋升、绩效、薪酬、任期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正式建立了高级公务员制度。
建立高级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是要在公务员系统中建立一个在各机构内部流动的高级公务员队伍,并通过从企业等私营部门吸收人才的方式使高级公务员的职位更开放、更具竞争性,从而使高级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
依据1999年颁布的澳大利亚《公务员法案》(Public Service Act)和2000年制定的《公务员分类规定》(PublicService Classification Rule),澳大利亚公务员分为一般公务员(Australia Public Service,APS)、主管人员(Executive Level,EL)及高级公务员(Senior Executive Service,SES)3类共计11个等级。
其中,一般公务员又细分为6级(APS 1~APS 6);主管人员细分为2级(EL 1及EL 2);高级公务员则细分为3级(SESband1~SES band 3),即高级公务员1级到3级,分处于澳大利亚公务员职位体系的第9到11级。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概论1.1 公务员概念1.2 公务员制度1.3 公务员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1.4 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1.5 公务员制度在国外的建立和发展1.1 公务员概念公务员的条件: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国外公务员的范围小范围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的和非政府任命的事务官或常任文官。
英国澳大利亚中范围指中央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和事务官。
美国加拿大大范围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法国日本政务官 1.随党派胜败共进退 2.有一定任职期限事务官 1.不与内阁共进退 2.公开竞争考试并择优录用3 .无过失可长期任职各国确定公务员范围的共同标准: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为什么我国没有像法国。
日本那样大范围的界定公务员范畴?也没有像英国那样小范围的界定公务员的范畴?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为什么不是小范围的?第一,我国不存在多党竞争条件下的内阁更替,政府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在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起着重要作用;第二,国外政务官和事务官是相互分离的两个体系,而我国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与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广泛的交流;第三,我国公务员范围不像英、美那样只划在中央一层,公务员系统是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个完整系统。
案例:宋某的公务员身份认定案宋某从部队退伍后,因会开车,通过熟人介绍安排在县交通警察队浩气驾驶员培训学校当临时教练员。
后因中央发文严禁公检法等机关从事经营活动,驾校被解散,宋某等6人以借用形式被安排在郊区队工作。
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全县交通秩序进行了大整顿。
在活动中,宋某被交通警察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
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货车为抢占停车位发生挤撞,二司机相互指责并大吵起来。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起源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变迁及其改革前瞻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起源作为现代政府管理的核心建构,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起源于19世纪后期“。
公务员”一词来自英文“civil servant”,“civil”是指区别于18世纪东印度公司军事人员的文职官员,“servant”本是源于英国官员与王室的“主仆”关系“,civil servant”译为“文官”,相应地“,公务员制度”亦称为“文官制度”,只不过美国和英联邦国家更多地使用“文官”的称谓,而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更多地采用“公务员”的提法“。
二战”以后,政府的“服务职能”扩大,“service”成为流行术语“,civil service”被广泛指代公务员制度。
在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以前,西方传统的官员任用制度主要是“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赃制”。
“恩赐官职制”是由统治者依据门第和私人关系“恩赐”官职。
18世纪前的英国,国王对官员的任用和升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即便在“光荣革命”后,国王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议会;美国独立后初期,政府对内阁成员的任命都强调其品格、能力和受教育程度,常任用一些有名望的绅士和贵族,形成了“赡恩徇私制”,故有“绅士政府”之称;拿破仑时代的“任命制”和日本的“太政官制度”,也都明显地带有赡恩徇私的色彩。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以后,英国自由派资产阶级极力推动议会民主改革,议会在与国王的斗争中逐渐占据了优势,政党制度也日臻完善,内阁由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组成,任命官员的权力转移到执政党的手中。
不过,“政党分赃制”在美国的发展最为典型,自杰弗逊创建了民主共和党,随即开始任命自己的人,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以“轮流担任官职”的名义,撤换了1/5的官员以安插同党,于是以党派立场任命官员逐渐成为政府风气。
“恩赐官职制”因屈从专制政体和贵族特权,受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激烈批判,然而革命后政府各部官员仍多凭借私人关系、门第、政治荫庇来取得官职“,政党分赃”反倒愈演愈烈。
国外公务员绩效评价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在方法选择上,国外公务员绩效评价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 关键绩效指标(KPI)的应用较为普遍,它通过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分析,提 炼出关键性指标,使得评价更为精细化。此外,360度反馈法也被广泛应用于 公务员绩效评价中,这种方法通过多角度获取评价信息,从而增加评价的全面 性和准确性。
在指标设定方面,国外的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普遍具有明确、具体、可操作的 特点。例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采用“五个等级 制”,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细致的划分,为评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首先,从考核指标来看,国外高级公务员绩效考核通常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 量、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同时,针对不同岗位和职务,还会制定个性 化的考核指标,以确保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在考核方法上,国外高级公务员绩效考核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例如,英国采用360度反馈法,通过上级、同事、服务对象等多方评价,确保 考核结果的客观、全面。美国则采用目标管理法,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 绩效标准,鼓励公务员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评价过程中,既要定量指标,也要重视 定性评价。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公务员的工作表现信 息,为综合评价提供依据。
4、完善培训与激励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 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晋升制度、奖金制度等,激 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3、引入市场机制
一些国家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以提高公务员工资的外部 竞争力。例如,日本引入了定期调资制度,根据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情况来调 整公务员工资水平。此外,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工 资水平进行评估,以确保其与私营企业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
澳大利亚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澳大利亚的管理制度有哪些政府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政府管理制度包括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
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三个部门: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行政权由总理和内阁负责,立法权由国会负责,司法权则由法院负责。
各州政府的组成和职能与联邦政府类似,但在某些领域有自己的独立权力。
教育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分为联邦教育部门和各州教育部门。
联邦教育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教育政策制定和监督,而各州教育部门则负责本州教育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澳大利亚的教育管理制度非常注重公平和多样性,政府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教育,并鼓励各类学校的发展。
企业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主要包括公司法和劳动法等方面的规定。
澳大利亚政府鼓励企业的自由竞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企业的运营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管。
同时,澳大利亚也非常重视环保和社会责任,鼓励各企业在经营中注重环保和社会责任。
农业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农业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农业政策的制定。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相关政策,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澳大利亚也注重对农业环境的保护和农业技术的推广,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环境管理制度澳大利亚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同时也对各类污染行为进行监管。
澳大利亚政府鼓励各个层面的社会参与,推动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
总结澳大利亚的管理制度是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各项管理制度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有序的管理网络。
政府管理制度保证了政府的正常运行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教育管理制度保障了教育的公平和多样性,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了企业的自由竞争和可持续发展,农业管理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管理制度保护了自然环境和环境资源。
澳大利亚的管理制度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有力支撑。
澳大利亚知识点总结
澳大利亚知识点总结一、澳大利亚基本信息澳大利亚是位于南半球的国家,由六个州和两个领地组成。
首都为堪培拉。
面积为7,692,024平方公里,是世界上第六大国家。
人口约2400万,主要语言为英语。
二、澳大利亚政治制度1.政治体系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议会民主制国家,政治体系分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级。
2.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包括总督、内阁、部长和公务员。
3.立法机构立法机构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议员由选举产生。
4.司法机构司法机构包括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和各州地方法院等。
三、澳大利亚经济发展1.经济结构澳大利亚经济以服务业为主导,其次是采矿业和农业。
其中采矿业对经济的贡献最大。
2.主要出口商品主要出口商品包括铁矿石、天然气、煤炭、黄金等。
其中铁矿石占比最高。
3.货币体系澳大利亚货币为澳元,是自由浮动汇率制度。
四、澳大利亚文化特色1.宗教信仰澳大利亚宗教信仰多元,主要有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
2.传统节日传统节日包括圣诞节、复活节等基督教节日,以及春节等非基督教节日。
3.文化艺术澳大利亚的文化艺术包括绘画、雕塑、音乐、电影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阿卡拉音乐奖和墨尔本国际电影节。
五、澳大利亚旅游资源1.自然景观澳大利亚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包括大堡礁、艾尔斯岩、塔斯马尼亚等。
2.城市旅游悉尼和墨尔本是最受欢迎的城市旅游目的地,还有布里斯班、黄金海岸等城市也备受游客青睐。
3.户外运动澳大利亚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的天堂,包括冲浪、滑雪、潜水等。
六、澳大利亚教育体系1.教育制度澳大利亚的教育体系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2.高等教育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和职业培训学院,其中大学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
3.留学政策澳大利亚对留学生十分友好,提供丰富的奖学金和优惠政策,同时也有严格的签证管理制度。
七、澳大利亚社会保障制度1.医疗保障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所有居民都可以享受免费或低价医疗服务。
2.社会福利澳大利亚实行多种社会福利制度,包括老年人福利、失业救济、住房补贴等。
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
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一、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起源澳大利亚原为英国的殖民地,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风情深受母国影响。
澳大利亚的政治制度与英国血脉相成,因此它的公务员制度也自然起源脱胎于英国的现代文官制度。
二、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发展阶段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殖民地时期和联邦政府时期。
(一)殖民地时期:自19世纪五、六十年代,澳大利亚各殖民区经英国议会批准成立负责政府,每个殖民区都在发展各自的政府文职人员。
当时的文官制度极为混乱,政府官员忙于争权夺利,贪污腐化成风,行政效率低下。
1883年,维多利亚殖民区首先通过了《文职人员条例》,成为其他各殖民区公务员制度的先驱。
新南威尔士于1895年通过的《文职人员条例》规定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全面掌握政府文职人员的有关事宜。
该委员会负责为政府所有文职人员评定级别和薪金;规定职业分类、编制人数、录用条件;负责考核、晋升及调查违纪行为;制定退休制度,等等。
[1](二)联邦政府时期:1901年澳大利亚独立,成立了联邦政府,1902年联邦政府即采用新南威尔士的文职人员管理制度,稍作修改,主体制度沿用至今。
[1]澳大利亚的公务员制度的最新改革,是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酝酿,九十年代末最终完成立法程序从而开始实施的,目前改革政策仍处于推行之中。
澳大利亚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外包”,即把政府的一些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以承包的形式转交给私营企业,政府只保留政策制定、合同管理等核心职能。
这样,公务员的人数也相应减少。
1999年,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只将政府核心职能机构的雇员作为公务员,废除了有关公务员管理方面的许多具体规定,突出了公务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强调了公务员委员会对各机构公务员管理的监督,更强调功绩制保护委员会的作用[3]。
三、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现况(一)公务员立法及适用范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关公务员管理的立法,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适用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社会就业人员的法律。
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概况
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概况这个学期的公务员考试与公务员制度概论马上就要结课了,这一个学期的学习可谓是收获颇多,由于我本人没有考公务员的想法,所以对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没多大兴趣,不过我倒是对世界各国不同的的公务员制度、待遇、社会地位及一些特殊规定产生了兴趣,下面我就从这些方面来做一个总结,由于资料多为上网搜集,可能会有些不准确的地方,另由于是概况总结,可能我的个人观点比较少,还请老师见谅。
首先就是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不尽相同,范围有大有小,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美国基本属于此类。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日本、法国基本那属于此类。
接下来就说一说各国公务员的不同境况。
英国:英国大学生并不热衷报考公务员。
公务员甚至跌入英国二十大厌恶职业榜。
参加英国公务员考试的条件非常高,必须是大学毕业,最好是名牌大学毕业生。
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考官对硕士生都不太满意。
同时,对考生的表达能力要求也很高。
英国公务员工资比社会平均水平要低。
因此公务员在英国并不是一个“金饭碗”.法国:传达室岗位有博士应聘法国公务员享受不少于25种各类补贴:自行车补贴、服装补贴、穿鞋补贴、小装饰补贴,还有买内衣或衣物丢失补贴等奇怪的补贴,看得人目瞪口呆。
如今,在一些只要求具有中学毕业会考文凭的岗位考试中,却有越来越多的硕士竞考,而参议院传达室的岗位考试中,居然也出现了博士的身影。
这使法国各类公务员考试的试题变得十分苛刻。
韩国:公务员被称“神的职业”职业的稳定性加上良好的社会保障和退休制度,公务员在韩国也被称做“神的职业”。
中国:据统计,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超过256万,竞争热度可谓是“万里挑一”。
澳大利亚的公务员制度及职业培训
澳大利亚的公务员制度及职业培训
朱新玲;杨彤
【期刊名称】《广西水利水电》
【年(卷),期】2004(000)003
【摘要】简要介绍了澳大利亚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情况,并着重分析了澳大利亚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及防止用人腐败的机制.对澳大利亚的职业培训制度及经费情况也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
【总页数】3页(P72-74)
【作者】朱新玲;杨彤
【作者单位】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23;广西水利厅,广西,南宁,5300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6;C975
【相关文献】
1.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新改革 [J], 人事部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访问考察团
2.澳大利亚的高级公务员制度 [J], 张敏
3.澳大利亚的高级公务员制度 [J], 张敏;
4.“一带一路”高职财会人才培养研究——借鉴澳大利亚职业培训包模式 [J], 李珊珊;林丹楠
5.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职业培训的特点及对我国运动员开展职业培训的启示 [J], 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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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如何管理公务员
52法治在线·环球法治西方国家如何管理公务员文/高荣伟在现代,公务员系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的称谓,西方各国不尽一致,英国叫“文官”或“文职服务人员”,美国则称“联邦政府雇员”,或者“州政府雇员”,在其他国家,一般称为公务员或文官。
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各个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职务任免升降等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管理。
良好且严格的约束机制既可以有效地发挥激励作用,还能够促进公务员队伍廉洁自律和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
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英国的文职官员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官员队伍之一,廉洁与高效为其赢得了巨大声誉,也成为世界各国文官制度建设的样板与楷模。
这一切源于其构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
英国的文官制度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君主的“恩赐官爵制”过程中,并在总结资产阶级的“政党分肥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
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议,每个人“被获准在任何机构自由从事某一职业前,必须经过考试或试用”。
斯密提出选拔人才的原则为欧洲各国普遍接受,法国在1791年进行了文职人员的考试,德国大约是在1800年。
公职人员被录用后,许多国家通过制定内部纪律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着力提高公职人员素质。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政府负有组织培训的义务,文官享有接受培训、领取培训期间工资和自修时政府提供的学费等权利。
法国政府也有诸多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比如政府机构调整后失去原职的公务员连续3次拒绝新岗位,一年中被公众投诉且查证属实累计达6次,对公众进行人格侮辱且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都将被辞退。
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对于政府的辞退、责令辞职等行为也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包括事先预告、提交审理部门、审理部门征求公务员本人和所在单位意见等。
澳大利亚的廉政制度
澳大利亚的廉政制度金太军 腐败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廉政制度已成为各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澳大利亚作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遏制腐败,保证公职人员为政清廉,不仅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廉政法规和条例,而且设立了专门的廉政监督和约束机构,从而形成了比较系统、健全的廉政制度和廉政机制。
一、对政府的监督澳大利亚国家机构大体参照英国议会制模式,因而在对政府的监督制度上也因循议会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监督等方式,但在具体规定上仍有自己的特点。
(一)议会监督。
根据澳大利亚宪法规定,立法权属联邦议会,而议会由女王的代表联邦总督、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联邦议会的主要职权之一就是组成政府并加以监督。
它对政府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质询和财政监督两种形式进行。
议会是议员质询、辩论和批评政府的场所,发展到一定程度,这种批评会导致对政府投不信任票,迫使其倒阁。
财政监督权是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传统权力。
政府的年度预算须经议会同意,一切财政收入都列入公共帐目下,不经议会同意,不得任意挪用。
议会主要通过审计长及其它有关委员会检查政府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二)行政监督。
澳大利亚联邦内阁是政府实际上的最高行政和决策机构,联邦总理掌握实权。
为加强行政监督,澳大利亚联邦内阁设有审计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官员违纪调查官、行政监察专员等独立机构和官职。
1.审计长办公室。
它是一个不受行政干预的独立监督机构,只对议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审计监督联邦政府各部的财务,并将审计结果向议会提出报告。
该办公室由审计长、第一副审计长和副审计长组成。
审计长由政府总理提名,总督任命,为终身制,除非其工作失职或触犯法律,并经参众两院多数票通过,否则不得罢免。
2.联邦政府官员违纪调查官。
联邦政府官员违纪调查官根据1976年《政府官员违纪调查官法》履行职责,主要是审理行政控告案,对政府各部及其它机构的行政措施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3.行政监察专员署。
澳大利亚议会于1976年通过《联邦监察专员法》,翌年成立联邦监察专员署,隶属于联邦政府,而其它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隶属于议会。
澳大利亚廉政制度考察
澳大利亚廉政制度考察一、澳大利亚廉政制度及反腐败机制的特点(一)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立法具体、严格澳大利亚属英美法系国家,刑事、民事案件审判适用判例法。
但对公职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却采用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即以成文法模式,制定了一套较完整、具体、实用的行为规范。
如联邦政府制定颁布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财产申报法》、《禁止秘密佣金法》等规定:任何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责谋取私人利益,公职人员有义务向其部门首长报告任何可能与其公职发生冲突的直接或间接的钱财利益,不得从事可能损害或影响职务的第二职业,履行职责取得薪金以外的任何其他报酬一律上交政府,除特许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不得利用职权范围掌握的情报牟取利益,不得私自接受馈赠,禁止上级向下级借钱。
为保证政府部长(均为议员)以上高官廉洁奉公,联邦议会通过决议规定两院议员必须进行财产申报,登记本人、配偶和子女的财产情况。
登记项目包括股份、房地产、担任公司董事的报酬、债券和证券、储蓄和投资、每件价值5000澳元以上的其他财产、其他收入、礼品、接受旅行或款待、担任任何组织成员以及其他可能与议员公职发生冲突的任何好处。
登记表必须由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澳大利亚刑事法律对公职人员违背职责,利用职权贪污贿赂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凡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官员,为其个人或其他任何人要求、接受、获取或同意要求、接受、获取任何财产或好处,从而使其履行作为联邦官员的职权受到影响或损害,则构成犯罪,处以两年监禁。
澳大利亚法律对公职人员的生活待遇作了优厚的规定,只要遵守职业道德,都能享受良好的生活待遇,退休之后还有一笔丰厚的退休金养老。
但如果涉及腐败,则会丧失这一切。
各州和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也对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有法可依和公职人员的严格守法,是澳大利亚近年腐败案件发生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反对党对执政党政府及官员实施强有力的监督澳大利亚实行议会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出任。
澳洲公务员培训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公务员培训制度及其启示文/周立军200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以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周均美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六人,应澳大利亚悉尼大学Wesley 学院和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商学院的邀请,访问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考察两国的公务员培训模式和管理制度。
此行,加深了浙江行政学院与悉尼大学Wesley学院和奥克兰大学商学院的联系与交流,也促进了两国公务员培训领域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现将考察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澳、新两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情况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作为发达国家,又是英联邦国家,其综合实力位列南太平洋前茅。
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两国均比较重视对公务员能力的培养,由此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培训体系和管理制度。
(一)澳大利亚公务员培训概况澳大利亚位于南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由澳大利亚大陆和塔斯马尼亚等岛屿组成,面积769万平方公里,人口1990多万人。
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管理体制,联邦议会和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全国利益的外交、国防、移民、高等教育、就业和社会福利等事务;州议会和州政府补充联邦政府的活动。
实际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各州和地区的教育、交通、卫生及执法等许多领域中合作甚密。
各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职责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不承担其它某些讲英语国家地方政府具有的执法及公共教育的职责,而是主要负责城镇规划、建筑标准的监控、基础设施的修建和维护、公共健康与卫生、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娱乐休闲设施等。
全国有大约700个地方政府实体,雇员总数约为147500人。
澳大利亚1984年通过《高级公务员议案》,重新构架公务员制度,增强了公务员的流动性,强调发展管理技术,强化各部首脑使用和调遣公务人员的权力。
政府通过培训提高公务员的能力,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导水平。
澳公共服务委员会提出了一套“综合领导系统”,把公务员的能力分为技术、管理和领导3个部分,层级越高对领导能力的要求也越高,并强调5种核心能力:战略思维能力,沟通影响能力,培养建设性工作关系的能力,达成结果的能力,展示个人干劲和廉政的榜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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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
一、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起源
澳大利亚原为英国的殖民地,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风情深受母国影响。
澳大利亚的政治制度与英国血脉相成,因此它的公务员制度也自然起源脱胎于英国的现代文官制度。
二、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发展阶段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殖民地时期和联邦政府时期。
(一)殖民地时期:
自19世纪五、六十年代,澳大利亚各殖民区经英国议会批准成立负责政府,每个殖民区都在发展各自的政府文职人员。
当时的文官制度极为混乱,政府官员忙于争权夺利,贪污腐化成风,行政效率低下。
1883年,维多利亚殖民区首先通过了《文职人员条例》,成为其他各殖民区公务员制度的先驱。
新南威尔士于1895年通过的《文职人员条例》规定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全面掌握政府文职人员的有关事宜。
该委员会负责为政府所有文职人员评定级别和薪金;规定职业分类、编制人数、录用条件;负责考核、晋升及调查违纪行为;制定退休制度,等等。
[1]
(二)联邦政府时期:
1901年澳大利亚独立,成立了联邦政府,1902年联邦政府即采用新南威尔士的文职人员管理制度,稍作修改,主体制度沿用至今。
[1]
澳大利亚的公务员制度的最新改革,是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酝酿,九十年代末最终完成立法程序从而开始实施的,目前改革政策仍处于推行之中。
澳大利亚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外包”,即把政府的一些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以承包的形式转交给私营企业,政府只保留政策制定、合同管理等核心职能。
这样,公务员的人数也相应减少。
1999年,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只将政府核心职能机构的雇员作为公务员,废除了有关公务员管理方面的许多具体规定,突出了公务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强调了公务员委员会对各机构公务员管理的监督,更强调功绩制保护委员会的作用[3]。
三、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现况
(一)公务员立法及适用范围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关公务员管理的立法,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适用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社会就业人员的法律。
主要有《劳资关系法》(1996年)、《平等就业法》(1987年)、《妇女公平就业法》(1999年)、《职业健康和安全法》(1991年)等。
2、适用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的法律。
主要的有《公共部门就业法修正案》(1999年)、《行政申诉法》(1975年)、《退休金法》(1990年)、《长工龄休假法》、《产假法》等。
3、只适用于包括公务员的法律:《公务员法》。
该法颁布于1999年12月5日,共11章79条,只适用于政府核心职能机构的雇员和公务员,对其他公职人员不适用。
[3]
(二)公务员的范围界定
根据联邦于1999年颁布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指政府核心职能机构的雇员,政府核心职能机构包括联邦政府的部委、执行机构和法定机构。
[3]
(三)公务员的管理机构
1、承担部分相关职能的内各部委主要有:
(1) 劳动部,负责雇佣人员工资的原则政策。
(2) 财政部,负责预算的制定
(3) 总理办公厅,其秘书长是联邦公务员的最高行政首长。
2、承担综合管理职能或专门职能的法定机构有:
(1) 公务员委员会,是联邦政府承担公务员综合管理职能的法定机构。
(2) 功绩制保护委员会,是承担公务员管理专项职责的法定机构。
(3) 公务员管理顾问委员会,是《公务员法》规定设立的咨询机构,其职能是就公务员管理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3]
(四)公务员的级别
联邦政府公务员划分为4级:
1、第一级是指各部的秘书长(或总监、总审计长)。
2、第二级是从事重要行政工作和执行政策的高级官员。
他们共分为6个等级,包括各部副秘书长、司长、副司长、处长等,也有一部分技术人员。
3、第三级包括专业人员(工程师、医生等)、行政和秘书人员,以及新毕业的大学生。
4、第四级包括秘书助理、手工业工人、司机、打字员,其他机械操作者及杂役等。
[1]
(五)公务员的录用
澳大利亚公务员的录用因级别而异:
1、第一、二级公务员的录用,除通过晋升途径外,主要是靠推荐。
2、第三、四两级公务员,则必须采用考试方式录用。
[2]用人单位在公众媒体及网上公告招聘公务员,对空缺职位进行描述,提出应聘条件,申报者需提供有效证件说明自身条件符合要求。
用人单位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
面试问题必须是与工作职位的描述相关的。
每个应聘者都清楚地知道录用工作的具体程序,用人单位也及时公布面试情况及录用工作细节,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应聘者及社会公众,如有对面试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投诉。
[4]
(六)公务员的晋升与调动
1、公务员的晋升
公务员的晋升主要有两个途径:
(1)领导提拔。
澳大利亚政府机构每年都要对公务员的操守、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效率等,进行一次考核,由部门领导写出书面报告送联邦公务员委员会,作为增薪、晋升的依据。
(2)个人申请。
每当某部门出现空缺,就在《澳政府公报》上征募刊登广告,征募人才。
申请者由公务员委员会、用人单位以及该单位人员工会小组的代表组成3人“遴选小组”面试,并参考有关本人的考核报告考虑取舍。
2、公务员的调动
(1) 由公务员委员会负责调动。
(2) 由部的常务首脑建议调动。
(3) 本人申请调动。
[1]
(七)公务员的奖惩制度
澳大利亚联邦公务员委员会对公务员有明确的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对于操守端正、工作勤奋、功效较高的,给予表扬、奖励、越级增长薪金、晋升。
2、惩戒制度:
惩戒依据包括长期无故缺勤、行为不端、犯罪,给予轻重不同的处分。
[1]
(八)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
1、工资
澳大利亚公务员的薪金一般按级别和职称确定,有时也取决于年龄和资格。
大多数岗位的薪金有一个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有一个或更多的中间等级,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额为增额。
一般情况,本部门领导人的年终考核报告是增加薪金与否的依据。
一年中应享有的假期不影响提薪。
2、福利
《公务员条例》中对公务员的福利事项作了规定:
(1)假期:
包括长期服务假、娱乐假、产假、病假、丧假和特殊假。
(2)补贴:
主要的有加班补贴、差旅补贴、工作调动补贴、地区补贴、离家补贴和汽车补贴。
[1] (九)公务员的进修制度
澳大利亚公务员委员会为了提高在职公务员的文化、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一向鼓励他们进修。
其具体做法大致是:
1、每年拨出一笔款项,作为公务员进修的补助。
2、与有关方面合办行政人员学校、新南威尔士州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院和墨尔本大学商业行政研究生院,每年选派一批公务员前往进修。
3、举办有关管理技巧与技术、自动化资料处理、处理公务员个人详况和工作履历计算机系统、新人员培训、人事政策与实践等讲习班。
4、与新西兰、日本等国交换短期工作人员。
5、给予利用部分工作时间进修的人员以种种照顾。
6、各部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举办不同规模与性质的培训班。
[2]
(十)公务员的退休制度
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公务员退休年龄原则上是65岁,但60岁以后即可要求退休。
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数额随年龄、工作年限和最后薪金数额不同而异。
退休者去世,其配偶仍可领取身前养老金数额的67%。
[1]
四、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一)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二)严格考核,论功行赏。
(三)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专人专职,公务员界定范围较小。
(五)立法比较完备。
[2]
参考资料:
[1]参见赵锦良、鲁仁等编:《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版。
[2]参见李盛平等著:《各国公务员制度》,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
[3]参见人事部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访问考察团作:《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新改革》,刊登于《中国人才》(2004..5)
[4]参见朱新玲、杨彤作:《澳大利亚公务员制度及职业培训》(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