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史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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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五讲汉朝法律制度ppt课件
恤刑制度的本质
耆老之人,发齿堕 落,血气既衰,亦无暴 逆之心。
——《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亲亲首匿的相隐制度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 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 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 妻匿丈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 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 上请廷尉以闻。
“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 历史契机:当汉武帝遇到董仲舒
历史契机:当汉武帝遇到董仲舒
为什么是武帝
董仲舒: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二)武帝以后的“德主刑辅”思想 1、“德主刑辅”思想的确立
(二)武帝以后的“德主刑辅”思想 1、“德主刑辅”思想的确立 2、 “德主刑辅”思想的内容
第五讲 汉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五讲 汉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汉律的主要内容与基本特色
一、刑事法律规范 (一)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1、背景 2、内容 (1)文帝时期的刑制改革
(2)景帝时期的笞刑改革
第五讲 汉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汉律的主要内容与基本特色
一、刑事法律规范
(一)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1、背景
2、内容
保障官僚贵族特权的上请制度(一)
高祖七年(公元前200 年)……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请 之。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
宣帝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 诏曰:……吏六百石位大夫,有 罪先请。
——《汉书》卷八《宣帝纪》
保障官僚贵族特权的上请制度(二)
平帝元始元年(公元元年)…… 公、列侯嫡子有罪,耐以上先请。
第五讲 汉朝法律制度
(公元前202年——220年)
楚汉之争
汉王刘邦与楚霸王项羽像
第五讲 汉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法律内容及其特点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中国法制史PPT课件
• 古代的“法律”意思:中国古代的法律形 式很多,不象现代法律只有法、法规、条 例等少数几种。古代法律形式总结起来有 如下几种:刑、法、律、令、典、式、格、 诏、诰、科、比、例。所以说,法、律在 古代是法律体系中的两种形式。
法制史上的五大法系
•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 法系、中华法系。
韩非思想
• 法家之集大成者。以法为中心的法、术、 势相结合。
• 进化的历史观。上古、中古、近古,当今 ,不同时代有不同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用老办法治理当世是“守株”之徒。
•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 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
•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 ,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有度》
• 四、法源于习惯说。源于原始社会习惯发 展演变而来,先秦礼中含有大量习惯法的 内容。
第三节:古代法律法制演变过程
关于獬豸
• 《异物志》: “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 人论,则咋不正者”。
• 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 上,秦灭楚后,秦王将其赐予廷尉,就成 为司法官的冠制。
• 法制日报副刊叫独角兽
• 曾子杀彘
• 子罕辞玉
秦朝司法机构
• 秦朝是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制王朝 • 中央——廷尉和御史大夫 • 地方——郡守、县令、秩(乡)、亭长(
亭)、里典(里)
秦朝的法律特点
• 密如凝脂 • 约法三章
汉初法治观念
•德主刑辅 •守法而无为 •法立而弗敢废
废除肉刑
• 缇萦救父 • 汉文帝时期。用五年徒刑代
• 目前我国属于大陆法系。 • 大陆法系也叫成文法系、民法法系。
第二节:法律的起源
• 一、法源于天说。《尚书·皋陶谟》“天讨有 罪,五刑五用哉”。《尚书·大禹谟》“故圣 人因天讨而作五刑”。
法制史上的五大法系
•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 法系、中华法系。
韩非思想
• 法家之集大成者。以法为中心的法、术、 势相结合。
• 进化的历史观。上古、中古、近古,当今 ,不同时代有不同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用老办法治理当世是“守株”之徒。
•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 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
•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 ,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有度》
• 四、法源于习惯说。源于原始社会习惯发 展演变而来,先秦礼中含有大量习惯法的 内容。
第三节:古代法律法制演变过程
关于獬豸
• 《异物志》: “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 人论,则咋不正者”。
• 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 上,秦灭楚后,秦王将其赐予廷尉,就成 为司法官的冠制。
• 法制日报副刊叫独角兽
• 曾子杀彘
• 子罕辞玉
秦朝司法机构
• 秦朝是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制王朝 • 中央——廷尉和御史大夫 • 地方——郡守、县令、秩(乡)、亭长(
亭)、里典(里)
秦朝的法律特点
• 密如凝脂 • 约法三章
汉初法治观念
•德主刑辅 •守法而无为 •法立而弗敢废
废除肉刑
• 缇萦救父 • 汉文帝时期。用五年徒刑代
• 目前我国属于大陆法系。 • 大陆法系也叫成文法系、民法法系。
第二节:法律的起源
• 一、法源于天说。《尚书·皋陶谟》“天讨有 罪,五刑五用哉”。《尚书·大禹谟》“故圣 人因天讨而作五刑”。
中国法制史 PPT
5. 是一种以汉族法律文化为主的多民族法 律文化; 6. 法律成文法典化
(不同看法:中国古代大部分法并未法典化);
7. 礼乐政刑综合为治
法学界对“乐”的忽视(后面讲法律形式时要做专题来 讲); 《礼记· 乐记》说:“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 一 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政刑,其极一 也,所以 同民 心而出治道也”;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中华法系的基本概念及特点
中华法系基本概念:
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 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
中华法系的母法: 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 度; 中华法系的子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 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 法律体系。 中华法系的起源: 6000多年前(依20世纪80年代发现 的资料)。
中国古代罪名的演变
一.罪名体系发展三阶段: 1.夏商周:罪名附属于刑名(刑罚名); 2.春秋战国:形成独立于刑名体系之外的罪名; 3.三种类型的罪名: A.战国秦汉时:以 “盗贼”为中心; B.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以“十恶”为中心; C.明清:以十恶为重点,而以六部统辖的罪名。 二. 罪名体系具体演变过程 (一)附属于刑名的罪名体系: 夏商周时每种判例中必有相应罪名。 如“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中国古代刑罚体系演变:
一. 中国古代刑罚体系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大约在原始社 时期的唐尧禹舜时期(公元前2400年左右)。当时已有许多 刑罚,五刑已经出现。比如古籍上就有当时流放刑的记载: “实有季子,性喜淫,昼淫于市。帝怒,放之西南”。 二.中国古代刑罚体系特点 1.早熟性:原始社会后期已形成; 2.多样性:“五刑”很早就出现,而且“五刑”在不同 时代 不同典籍不同人物口中又有不同含义。比如通常所说的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 《周礼》中所说的“五刑”是指:野刑、军刑、乡刑、官刑、 国刑。 《国语》及《汉书》中的五刑是指:“大刑用甲兵,其次用 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中国法制史课件-PPT课件 共322页
(三)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
"建邦三典":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 乱国用重典。
五、西周的民法
(一)民事规范:以习惯法为主的民事法律体系。 (二)契约关系:
1、管理机构:司约、质人。 2、买卖契约:质剂(大市以质 小市以剂)。 3、借贷契约:傅别。
(三)婚姻家庭制度:
1、结婚原则: (1)一夫一妻。奴隶主贵族可以纳妾。 (2)同姓不婚。根据之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1、嫡长子继承制。 2、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小宗服从 大宗,诸弟服从长兄)。 3、家族组织与政权组织合一,周王为"天 下共主"。
(四)影响:
宗法制度不仅是西周的基本社会制度,而 且在思想观念和基层组织等方面影响到以后 的封建社会。
二、西周法律思想
(一)以德配天。 1、根据: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2、"德"的要求: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 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三)影响:西周的法律思想将天命与德治联
(三)商鞅变法的内容:
1、剥夺旧贵族特权,改革基层管理体制 废除了奴 隶主贵族在任官方面的世卿世禄制,地方长官任免 统一由国王掌管。
纳币的标准: 元朝:一品二品:五百贯; 三品:四百贯; 四品五品:三百贯; 六品七品:二百贯; 八品九品:一百二十贯 庶人:上户一百贯,中户五十贯,下户二十贯。
六、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体系:周王--大司寇--小 司寇(属 官有掌囚、掌戮、司刑等) --基层官员(士师、乡士、遂士等)。
(二)"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三)罪名(昏、墨、贼,杀。不孝) (四)"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五)监狱(圜土、夏台)
中国法制史PPT课件
中
国
陈
法博制ຫໍສະໝຸດ 史授课计划第一讲
绪论、夏商法律
第二讲
西周法律
第三讲
春秋战国法律
第四讲
秦汉法律(上)
第五讲
秦汉法律(下)、魏晋南 北朝法律(上)
第六讲
魏晋南北朝法律(下)、 隋唐法律(上)
第七讲
隋唐法律(中)
第八讲 隋唐法律(下)、五代宋法
律
第九讲 元法律、明清法律(上)
第十讲
明清法律(下)
第十一讲
▪ 三、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律博士的设置 ▪ 廷尉改大理寺 ▪ 2、诉讼审判制度 ▪ 刑讯的制度化 ▪ 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 ▪ 直诉制度的形成
隋唐法律
▪ 一、隋的法律 ▪ 1、《开皇律》和《大业律》 ▪ 2、《开皇律》的创新 ▪ 12篇500条体例 “科条简要、疏而不漏” ▪ 封建五刑的确定:死、流、徒、杖、笞 ▪ 十恶的确定 ▪ 特权法的进一步完善:八议、官当的完善
▪ 三、秦朝的司法制度 ▪ 1、中央司法机构 ▪ 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 ▪ 廷尉。中央审判机构 ▪ 2、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 “家罪” ▪ 3、司法官吏的责任 ▪ 出入人罪
汉代法律
▪ 一、汉代立法 ▪ 1、汉初立法思想的转变 ▪ 从黄老到儒家 ▪ 黄老思想:清静无为(愚民政策) ▪ 儒家思想:德主刑辅(外儒内法)
晚清法律变革
第十二讲 民国法律(上)
第十三讲
民国法律(下)
第十四讲 根据地时期法律
第十五讲 建国后的法律变革
绪论
▪ 1、什么是中国法制史 ▪ 大法制史和小法制史之分
▪ 2、为什么要学中国法制史 ▪ 了解自己 ▪ 警惕人治仍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 “有治人无治法”
国
陈
法博制ຫໍສະໝຸດ 史授课计划第一讲
绪论、夏商法律
第二讲
西周法律
第三讲
春秋战国法律
第四讲
秦汉法律(上)
第五讲
秦汉法律(下)、魏晋南 北朝法律(上)
第六讲
魏晋南北朝法律(下)、 隋唐法律(上)
第七讲
隋唐法律(中)
第八讲 隋唐法律(下)、五代宋法
律
第九讲 元法律、明清法律(上)
第十讲
明清法律(下)
第十一讲
▪ 三、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律博士的设置 ▪ 廷尉改大理寺 ▪ 2、诉讼审判制度 ▪ 刑讯的制度化 ▪ 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 ▪ 直诉制度的形成
隋唐法律
▪ 一、隋的法律 ▪ 1、《开皇律》和《大业律》 ▪ 2、《开皇律》的创新 ▪ 12篇500条体例 “科条简要、疏而不漏” ▪ 封建五刑的确定:死、流、徒、杖、笞 ▪ 十恶的确定 ▪ 特权法的进一步完善:八议、官当的完善
▪ 三、秦朝的司法制度 ▪ 1、中央司法机构 ▪ 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 ▪ 廷尉。中央审判机构 ▪ 2、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 “家罪” ▪ 3、司法官吏的责任 ▪ 出入人罪
汉代法律
▪ 一、汉代立法 ▪ 1、汉初立法思想的转变 ▪ 从黄老到儒家 ▪ 黄老思想:清静无为(愚民政策) ▪ 儒家思想:德主刑辅(外儒内法)
晚清法律变革
第十二讲 民国法律(上)
第十三讲
民国法律(下)
第十四讲 根据地时期法律
第十五讲 建国后的法律变革
绪论
▪ 1、什么是中国法制史 ▪ 大法制史和小法制史之分
▪ 2、为什么要学中国法制史 ▪ 了解自己 ▪ 警惕人治仍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 “有治人无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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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 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 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总结 第十一章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总结 第十四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的法律 制度
导
论
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范围 二、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概况 清朝前属于史学范畴,清朝开始成为专门学科 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 (一)辩证地分析历史,达到“古为今用” (二)通过对比,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认识 (三)为学好部门法打下基础 四、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 西周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西周刑法适用原则 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诉讼制度
一、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的发展 二、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作《九刑》,制《吕刑》 (二)法律形式: 1、周礼:周公姬旦损益夏、商两代礼制加上周 族自已的礼制制定了周礼 2、誓,3、诰,4、命,5、遗训 6、殷彞:商朝的某些法律,即在商人集中的地 方准许适用一些不与周朝法律相冲突的 商朝习惯法
三、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刑名 “刑名从商” 1、死刑,包括斩(生杀)、戮(死斩)、 炮烙 (即在铜柱上涂油并加热,令有罪者行其 上, 坠炭上烧死)、醢(将罪犯捣成肉 酱)、 脯(将罪犯晒成肉干)。 2、肉刑,包括墨刑(在罪犯面额上刺刻后,染 以墨色)、劓刑(割掉鼻子)、剕刑 (断足)、宫刑(割掉男子生殖器— 去势或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幽禁)。 3、徒刑,就是将罪犯拘役使其劳作。这是一种 附加的自由刑。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主讲教师:
主要内容: 1、奴隶社会法制(夏、商、西周、春秋) (1章——4章上) 2、封建社会法制(战国——鸦片战争) (4章下——10章) 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11章——13章) 4、新民主主义法制(14章)
《中国法制史》课件
02
中国古代法制
夏商周时期的法制
司法制度
立法概况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初 创期,这一时期的法制以习惯法 为主,统治者通过制定礼和刑来 规范社会关系。
夏商周时期的神权色彩浓厚,行 政与司法合一,统治者通过祭祀 和卜辞等方式来决断案件。
总结词
初创期,以习惯法为主,神权色 彩浓厚,行政与司法合一。
引进西方法律制 度
清朝末期,中国面临严重 的社会危机和民族危机, 法制改革成为重要的救亡 图存手段。
清朝末期,随着西方列强 的入侵和民族危机的加深 ,清朝政府开始进行法制 改革,以图挽救统治危机 。其中,比较重要的改革 包括
修订《大清律例》,使其 更加符合近现代法律原则 和司法制度。
建立独立的司法机构,试 图改变传统行政与司法合 一的体制。
刑罚制度
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仍然较为严酷,但已 经逐渐向轻缓方向发展。
立法概况
秦汉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统一与发展期 ,这一时期制定了《秦律》和《汉律》, 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初步形成。
罪名体系
这一时期的罪名体系更加丰富,涉及范围 更广,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 等罪名。
司法制度
秦汉时期重视儒家思想,强调礼刑并重, 行政与司法分离,司法机构逐渐完善。
这一时期的罪名体系更 加丰富多样,涉及范围 更广,包括危害国家安 全、危害社会稳定、侵 犯个人权利等罪名。
唐宋明清时期的刑罚制 度逐渐轻缓化,废除了 许多残酷的刑罚,如车 裂、腰斩等。同时加强 了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和 仲裁。
03
中国近代法制
清朝末期的法制改革
01
02
03
04
05
总结词
详细描述
修律
中国古代法制史 ppt课件
34
12
汉代 仁
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父父子子 君君臣臣
13
汉代 仁
·儒家化 ·废除肉刑笞、杖、徒、流、死
三个原则:
①上请原则 ②恤刑原则 ③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14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一、《魏律》即《曹魏律》18篇; 二、《晋律》即《泰始律》20篇; 三、《北齐律》12篇
15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八议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13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以官爵抵罪准五服之罪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14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重罪十条15唐代最高水平礼法合一开皇律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隋文帝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16唐代古代立法最高水平体现古代法制特征中华法系代表性法典保存最早最完整最有影响力的古代法典17宋朝18明朝大明律19明朝治世的重典普及的最广存世的太短20清朝大清律例条例则例事例成例21二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一刑罚适用原则二历代重要罪名三刑罚制度22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23秦律的刑罚适用原则盗窃按赃值定罪共同犯罪加重处罚累犯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诬告反坐按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区分故意与过失24自首原则化外人原则类推原则25元代的四等人原则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26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从重从新重其所重轻其所轻27二历代重要罪名明朝的奸党罪28秦朝的重要罪名危害皇权罪侵犯财产和人身罪渎职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29唐律的重要罪名十恶明朝的奸党罪明太祖朱元璋31三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秦朝的刑罚汉初刑制改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制改革封建制五刑宋朝的刑罚制度变化明朝的刑罚墨劓剕宫大辟充军廷杖32西周宋朝契约继承婚姻3334
26
• 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公罪与私罪原则 自首原则 化外人原则 类推原人
28
12
汉代 仁
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父父子子 君君臣臣
13
汉代 仁
·儒家化 ·废除肉刑笞、杖、徒、流、死
三个原则:
①上请原则 ②恤刑原则 ③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14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一、《魏律》即《曹魏律》18篇; 二、《晋律》即《泰始律》20篇; 三、《北齐律》12篇
15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八议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13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以官爵抵罪准五服之罪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14三国两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重罪十条15唐代最高水平礼法合一开皇律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隋文帝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16唐代古代立法最高水平体现古代法制特征中华法系代表性法典保存最早最完整最有影响力的古代法典17宋朝18明朝大明律19明朝治世的重典普及的最广存世的太短20清朝大清律例条例则例事例成例21二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一刑罚适用原则二历代重要罪名三刑罚制度22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23秦律的刑罚适用原则盗窃按赃值定罪共同犯罪加重处罚累犯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诬告反坐按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区分故意与过失24自首原则化外人原则类推原则25元代的四等人原则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26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从重从新重其所重轻其所轻27二历代重要罪名明朝的奸党罪28秦朝的重要罪名危害皇权罪侵犯财产和人身罪渎职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29唐律的重要罪名十恶明朝的奸党罪明太祖朱元璋31三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秦朝的刑罚汉初刑制改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制改革封建制五刑宋朝的刑罚制度变化明朝的刑罚墨劓剕宫大辟充军廷杖32西周宋朝契约继承婚姻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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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公罪与私罪原则 自首原则 化外人原则 类推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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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制史——刑罚基本原则ppt课件
这一原则体现了“明德慎罚”的思想,但更主要的是由于老 幼行为能力有限,对社会尤其对统治阶级构成的威胁或危害较小。 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初步确定。
7
② 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sheng),乃惟 终…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为眚灾…时乃不可 杀。”“眚”为过失,“非眚”为故意;“惟终”为惯常,“非 终”为偶犯。这段话,讲明了司法官在量刑上应遵循的两条原则: 所犯即使是小罪,但如果是故意、惯常,则要严惩;所犯虽为重 罪,但如果是过失、偶发,仍应宽宥减刑。
23
西汉时期享有上请特权的对象是郎中或六百石以上的官吏和公、 侯及其子孙。适用上请的犯罪一般为耐罪之上,耐罪以下可以通过 赎免的办法来免除其刑罚。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令郎中有 罪耐以上,请之”,是汉朝实行上请原则之始。其后,上请对象的 范围逐步扩大。东汉时期,总的来说,凡是公侯及其子嗣以及三百 石以上的官吏都享受“上请”的特权。同时,应请之罪也不仅仅是 耐罪以上,而是不论什么犯罪,都可以通过上请得到减免。
“八辟”是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减轻刑罚的法律。三国曹魏时 期改为“八议”制度,并为魏晋以后的封建法典所沿用。
10
秦朝:
立法思想: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重刑轻罪
秦代几乎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一些刑法适用的原则 也为后世所继承并发扬光大。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刑事责任年龄原则 ② 区分故意与过失原则 ③ 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④ 数罪并罚 ⑤ 累犯加重原则 ⑥ 共犯加重 ⑦ 自首从轻原则 ⑧ 诬告反坐 ⑨ 犯罪连坐原则 ⑩ 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加重处罚
14
④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秦律里出现了 有关数罪并罚的记载。秦简《法律答问》:“诬人盗值廿,未断, 又有它盗,值百,乃后觉,当并赃以论。”一个人先诬告他人盗 窃价值二十钱的东西,尚未判决,同时又发现该人还犯有盗窃罪, 赃值一百钱,依律“并赃以论”,即两罪合并处罚。
7
② 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sheng),乃惟 终…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为眚灾…时乃不可 杀。”“眚”为过失,“非眚”为故意;“惟终”为惯常,“非 终”为偶犯。这段话,讲明了司法官在量刑上应遵循的两条原则: 所犯即使是小罪,但如果是故意、惯常,则要严惩;所犯虽为重 罪,但如果是过失、偶发,仍应宽宥减刑。
23
西汉时期享有上请特权的对象是郎中或六百石以上的官吏和公、 侯及其子孙。适用上请的犯罪一般为耐罪之上,耐罪以下可以通过 赎免的办法来免除其刑罚。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令郎中有 罪耐以上,请之”,是汉朝实行上请原则之始。其后,上请对象的 范围逐步扩大。东汉时期,总的来说,凡是公侯及其子嗣以及三百 石以上的官吏都享受“上请”的特权。同时,应请之罪也不仅仅是 耐罪以上,而是不论什么犯罪,都可以通过上请得到减免。
“八辟”是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减轻刑罚的法律。三国曹魏时 期改为“八议”制度,并为魏晋以后的封建法典所沿用。
10
秦朝:
立法思想: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重刑轻罪
秦代几乎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一些刑法适用的原则 也为后世所继承并发扬光大。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刑事责任年龄原则 ② 区分故意与过失原则 ③ 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④ 数罪并罚 ⑤ 累犯加重原则 ⑥ 共犯加重 ⑦ 自首从轻原则 ⑧ 诬告反坐 ⑨ 犯罪连坐原则 ⑩ 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加重处罚
14
④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秦律里出现了 有关数罪并罚的记载。秦简《法律答问》:“诬人盗值廿,未断, 又有它盗,值百,乃后觉,当并赃以论。”一个人先诬告他人盗 窃价值二十钱的东西,尚未判决,同时又发现该人还犯有盗窃罪, 赃值一百钱,依律“并赃以论”,即两罪合并处罚。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5ppt课件
——《西周金文选注》
【课后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礼、《吕刑》、嫡长子继承制、质剂、傅别、世 卿世禄、六礼、狱与讼、五听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2、简述西周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3、简述西周时期的土地所有制。 4、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法律制度。 三、论述题 1、试述西周宗法政权体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2、试论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参考文献
8.《清律研究》,张晋藩著,法律出版社 1993 年版。
9.《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法律出 版社 1997 年版。 10.《清代民法综论》,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11.《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 2000 年版。 12.《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张晋藩著,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版 13.《中国法制史》,朱勇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 14.《中国历代刑法志注释》,高潮、马建石主编,吉林 人民出版社 1994 年出版。
参考文献
二、著作
1. 《历代刑法考》,沈家本著,中华书局1985年版。
2. 《九朝律考》,程树德著,中华书局1963年版。 3. 《中国古代法制丛抄》,蒲坚编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2001年版。 4.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华书局1981 年版。 5. 《中华民国立法史》,谢振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0年版。 6.《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张晋藩著,中国广播电视出 版社 1992 年版。 7.《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2 年版。
法典与案 例结合阶 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 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 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 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 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课后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礼、《吕刑》、嫡长子继承制、质剂、傅别、世 卿世禄、六礼、狱与讼、五听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2、简述西周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3、简述西周时期的土地所有制。 4、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法律制度。 三、论述题 1、试述西周宗法政权体制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2、试论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参考文献
8.《清律研究》,张晋藩著,法律出版社 1993 年版。
9.《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法律出 版社 1997 年版。 10.《清代民法综论》,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11.《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张晋藩著,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 2000 年版。 12.《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张晋藩著,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11 月版 13.《中国法制史》,朱勇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 14.《中国历代刑法志注释》,高潮、马建石主编,吉林 人民出版社 1994 年出版。
参考文献
二、著作
1. 《历代刑法考》,沈家本著,中华书局1985年版。
2. 《九朝律考》,程树德著,中华书局1963年版。 3. 《中国古代法制丛抄》,蒲坚编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2001年版。 4.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华书局1981 年版。 5. 《中华民国立法史》,谢振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0年版。 6.《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张晋藩著,中国广播电视出 版社 1992 年版。 7.《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2 年版。
法典与案 例结合阶 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 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 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 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 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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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概述
-
1
目
一、中国古代立法史
录 二、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
-
2
一、中国古代立法史
三皇五帝始 夏商与西周 春秋和战国 三分魏蜀吴 南北朝并立 宋元明清后
尧舜禹相传 东周分两段 一统秦两汉 两晋前后延 隋唐五代传 皇朝至此完
-
3
西周 礼
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敬天、敬祖、保民。 《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
蒙古人 色目人 汉人 南人
-
26
• 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从重从新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
27
二、历代重要罪名
-
28
• 秦朝的重要罪名
危害皇权罪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渎职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
29
• 唐律的重要罪名
十恶
六杀 谋故斗误戏过
六赃
-
30
• 明朝的“奸党”罪
明太祖 朱元璋
一、刑罚适用原则
二、历代重要罪名
三、刑罚制度
-
22
一、刑罚适用原则
-
23
• 秦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诬告反坐 累犯加重处罚 自首减轻处罚 区分故意与过失 盗窃按赃值定罪 共同犯罪加重处罚 按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
24
• 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公罪与私罪原则 自首原则 化外人原则 类推原则
-
25
• 元代的“四等人”原则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郑 国 子 产
铸刑书
-
晋 国 赵 鞅
铸刑鼎
8
春秋战国 书 《法经》
魏国 李悝
-
9
春秋战国 书
改法为律
设立分户制
取消分封制
-
10
汉代 仁
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父父子子
君君臣臣
-
11
汉代 仁
·儒家化 ·废除肉刑笞、杖、徒、流、死
三个原则:
①上请原则 ②恤刑原则 ③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
31
三、刑罚制度
奴隶制五刑 墨、劓、剕、宫、大辟 秦朝的刑罚 笞、徒、流、肉、死、耻、赀、株、 汉初刑制改革 缇萦上书、废肉刑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制改革 笞、杖、徒、流、死 封建制五刑 隋文帝至清末 宋朝的刑罚制度变化 折杖法、配役、凌迟 明朝的刑罚 充军、廷杖
-
32
西周
宋朝
婚姻
继承
契约
-
33
洫道路,草木虫鱼。凡建国、外交、政治体制、文化教育、礼乐、军队、 刑罚、赋税、农业、商业、医疗、占卜、工艺等等等无所不包。
-
4
西周 礼 “礼”的两层含义:
①抽象的精神原则 亲亲、尊尊 ②具体的礼仪形式 礼、乐
-
5
西周 礼
·“出礼则入刑”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6春秋战国 书-7春秋战国 书
-
12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一、《魏律》即《曹魏律》18篇; 二、《晋律》即《泰始律》20篇; 三、《北齐律》12篇
-
13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八议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官当
以官爵抵罪
准五服 之罪
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
14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重罪十条
-
15
唐代 高
最高水平 礼法合一
隋文帝
唐高祖
唐太宗
谢谢!
-
34
唐高宗
-
16
唐代 高
古代立法最高水平
体现古代法制特征
-
中华法系代表性法典
保存最早、最完整、最 有影响力的古代法典
17
宋朝 借
《宋刑统》 编敕
-
18
明朝 酷
《大明律》
-
19
明朝 酷
治世的重典 普及的最广 存世的太短
-
20
清朝 全
《大清律例》
条例 事例
则例 成例
-
21
二、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
-
1
目
一、中国古代立法史
录 二、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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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中国古代立法史
三皇五帝始 夏商与西周 春秋和战国 三分魏蜀吴 南北朝并立 宋元明清后
尧舜禹相传 东周分两段 一统秦两汉 两晋前后延 隋唐五代传 皇朝至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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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周 礼
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敬天、敬祖、保民。 《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
蒙古人 色目人 汉人 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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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明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从重从新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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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代重要罪名
-
28
• 秦朝的重要罪名
危害皇权罪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渎职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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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律的重要罪名
十恶
六杀 谋故斗误戏过
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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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明朝的“奸党”罪
明太祖 朱元璋
一、刑罚适用原则
二、历代重要罪名
三、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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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罚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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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秦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诬告反坐 累犯加重处罚 自首减轻处罚 区分故意与过失 盗窃按赃值定罪 共同犯罪加重处罚 按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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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唐律的刑罚适用原则
公罪与私罪原则 自首原则 化外人原则 类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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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元代的“四等人”原则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郑 国 子 产
铸刑书
-
晋 国 赵 鞅
铸刑鼎
8
春秋战国 书 《法经》
魏国 李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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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春秋战国 书
改法为律
设立分户制
取消分封制
-
10
汉代 仁
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父父子子
君君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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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汉代 仁
·儒家化 ·废除肉刑笞、杖、徒、流、死
三个原则:
①上请原则 ②恤刑原则 ③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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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三、刑罚制度
奴隶制五刑 墨、劓、剕、宫、大辟 秦朝的刑罚 笞、徒、流、肉、死、耻、赀、株、 汉初刑制改革 缇萦上书、废肉刑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制改革 笞、杖、徒、流、死 封建制五刑 隋文帝至清末 宋朝的刑罚制度变化 折杖法、配役、凌迟 明朝的刑罚 充军、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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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西周
宋朝
婚姻
继承
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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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洫道路,草木虫鱼。凡建国、外交、政治体制、文化教育、礼乐、军队、 刑罚、赋税、农业、商业、医疗、占卜、工艺等等等无所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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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西周 礼 “礼”的两层含义:
①抽象的精神原则 亲亲、尊尊 ②具体的礼仪形式 礼、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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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 礼
·“出礼则入刑”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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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春秋战国 书-7春秋战国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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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一、《魏律》即《曹魏律》18篇; 二、《晋律》即《泰始律》20篇; 三、《北齐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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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八议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官当
以官爵抵罪
准五服 之罪
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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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三国两晋南北朝 承
重罪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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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唐代 高
最高水平 礼法合一
隋文帝
唐高祖
唐太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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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唐高宗
-
16
唐代 高
古代立法最高水平
体现古代法制特征
-
中华法系代表性法典
保存最早、最完整、最 有影响力的古代法典
17
宋朝 借
《宋刑统》 编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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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明朝 酷
《大明律》
-
19
明朝 酷
治世的重典 普及的最广 存世的太短
-
20
清朝 全
《大清律例》
条例 事例
则例 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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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二、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