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路径及其制衡机制研究

合集下载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方式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方式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方式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公司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资产置换:利用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或向大股东控制的公司转移资产,使公司减少
资产规模,降低公司价值。

2. 利润转移:通过虚构交易或转移公司利润,使公司财务状况看似良好,实际上大
股东和高管已经将利润转移到其他地方。

3. 高薪低业绩:大股东和高管为了合谋下掏空公司,可能会将自己的薪酬设定得异
常高,而不考虑公司的业绩和盈利能力。

4. 股东资金占用:大股东和高管可能会占用公司的资金,用于私人消费或其他投资,而不是用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1. 加强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明确权责分配,加强对大股东和高管
行为的监管和约束。

2. 增加透明度:加强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提高公司经营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信息
不对称的可能性,增强投资者的知情权。

3. 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和流程,提高监督和
审计机制的效力。

4. 加强独立性: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提高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减少大股东和高管
的操纵空间。

5. 监管加强: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大股东与高
管合谋下掏空公司的行为。

6. 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降低投资风险。

预防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公司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包括加强公司治理、增加透
明度、强化内部控制、加强独立性、监管加强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只有全方位的预防,才能有效地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原因探析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原因探析
1 本课题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70272045)。
-1-

使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丧失殆尽,中小股民损失惨重,严重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掏 空行为已经成为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资本市场要发展必须要治 理大股东这种肆无忌惮的掏空行为。
表 1 2001 年-2005 年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统计
国有股
0-1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
比例
%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001 267 53
44
83
94
108 134 149
1. 引言
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基本上都是基于 Berle 和 Means(1932)关于现代公司所有权 和控制权高度分离这一基本特征的观点来展开的,特别是 Jensen 和 Meckling (1976)首次 使用代理理论对现代股份公司股东和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进行研究之后,更是掀起了关 于公司治理问题研究的热潮。尽管不同的学者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但是他们遵循同一个研 究前提,即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分离会导致经理人转移股东资源并将其归为己 有。因此,公司治理文献长期主要关注的是经理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及相应的治理结 构和治理机制。但是从上世纪 90 年代起,一些学者发现,除了美国和英国等世界上少数几 个国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股权是相当集中的(La Porta, Lopez-de-Silanes 和 Shleifer, 1999;Claessens,Djankov 和 Lang,2000;等等)。甚至在美国,所有权也并不是完全分散 的,家族和富有的投资者的集中持股也很常见。在股权集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会利用自己 控制性地位,将上市公司的现金资源和利润转移到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中,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于是,现代公司治理研究的逻辑起点发生了转变,传统公司治理中存在经理人和投资 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已经被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冲突、控股股东疯狂掠夺中小股东之间 的问题所取代。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邱迪安摘 要: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较为普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害的重要原因是大股东没有得到相应的监督。

近几年,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模式逐渐多样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等因素使得控股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

本文建议:严格股票发行制度,加大造假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降低小股东的费用,优化股权结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遏制大股东掏空行为。

关键词: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3-047-02作 者: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师;湖南,长沙,410011“掏空”是Johns on等(2000)提出的一个概念,其主要含义是指能够控制公司的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

以较低的价格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拥有较高现金收益权的公司、向经理人员支付较高的薪水、为控股股东拥有较高现金收益权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侵占公司的发展机会等,都是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表现。

一、股改前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理论前提和行为模式(一)大股东监督与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一个理论前提。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人必须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以防止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中,由于拥有大量股份,大股东有监督经营者的激励(Morck,1986);大股东对公司的监督活动从形式看可分为两种:一是显性的监督活动,如大股东或其代理人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为企业发展提出建议等,这类显性的监督活动属于大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工作范围,其费用由企业支付;二是隐性的监督活动,这表现为大股东为企业长期发展所进行的相应的调查研究与精心考虑,由于这类监督具有不可观察性,所以只有大股东自己才有监督成本方面的信息,其它股东则不具有这种信息优势。

从监督的性质看,只要大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了这种隐性监督服务,额外增加一个股东的消费不会引起任何监督成本的增加,所以它具有非抗争性特点。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应运而生,大量的上市公司对经济的蓬勃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非常常见,因此在大股东掌握了实际控制权之后,很容易利用上市公司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

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而且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当,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大股东采用各种违规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例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极其隐蔽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

恶劣的掏空行为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因此,如何遏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对企业进行掏空,降低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维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话题。

本文选用欧浦为研究对象,在对文献整理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及经验探讨。

关键词:大股东;掏空行为;ST欧浦第1章绪论一、研究背景及意义(一)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应运而生,产生了众多的上市公司,对国民经济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鉴于中国特有的国情、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采用股权集中的股权结构。

然而随着上市公司的快速扩张,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并没有相分离,大股东可以影响公司的运营甚至做出决策。

在这种条件下,他们有动机和能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整个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研究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股东积极的参与到资本市场中来,其对市场也是愈发重要。

然而近年来,国内大股东掏空事件频发,在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严重影响了经济市场的良好运行,增大了市场风险。

研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监管者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意见,做到事前防范,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小股东可以比较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选择何时开始或结束投资,同时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行为提高警惕,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强化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防止此类事件出现。

浅议我国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

浅议我国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

浅议我国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前言在近年来,我国股市上出现了不少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情况,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也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本文将从掏空行为的定义、识别方法、影响和治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掏空行为的定义掏空行为,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非法、不正当手段获取上市公司的资产和利润,从而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股票价格下跌的行为。

掏空行为的手段非常多样化,包括虚构交易、内部关联交易、侵占资产、吞噬利润等。

掏空行为的识别方法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识别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都非常重要。

以下是几种识别方法:财务分析法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寻找异常情况。

例如:资产质量恶化、负债增加、利润下降、现金流量问题等。

监管机构披露法监管机构会依照法规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例如对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的持股情况、财务信息和业务关系等。

市场消息法市场消息可以提供对于掏空行为的警觉。

例如,掌握控股股东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历史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理解和比对,可以判断控股股东是否存在掏空嫌疑。

掏空行为的影响掏空行为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完善公司治理的热情受损因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操盘人员和经理团队的权力优势过大,监管不到位,导致掏空行为的滋生产生。

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信心下滑掏空上市公司行为一旦发生,将会导致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信心下滑,进而导致股票市场的震荡。

公司的股票价值下降掏空上市公司行为一旦曝光,意味着控股股东已经将公司的资产和利润接近肆意挪用,会导致公司的股票价值大幅度下降。

公司的资产质量下降掏空上市公司行为一旦形成,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质量下降,更进一步导致公司评级和证券投资组合的价值下降。

掏空行为的治理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市场不道德行为,需要进行有效的治理。

治理的方法如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掏空行为的最基本源头。

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和董事会的治理,加强对公司的监管,确保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开透明和完善。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方式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方式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方式分析与预防对策研究“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与高管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影响力,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财产和利益转移至个人或特定群体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会对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公司的稳定运营和股东的利益。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提高薪酬和奖金:大股东和高管通过操纵公司的财务数据,提高自己的薪酬和奖金,并将大量公司的利润分红给自己,导致公司资金的严重流失。

2. 资产转移: 大股东和高管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其他公司或个人名下,从而剥离公司的资产,使公司面临财务困境甚至破产。

3. 高价债务融资:大股东和高管以公司的名义通过高价债务融资等形式获取巨额贷款,并将贷款用于个人或其他企业的经营,导致公司背负巨额债务无法偿还。

4. 虚增公司财务数据:大股东和高管虚增公司的财务数据,使公司看起来盈利丰厚,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值和股价,然后利用高股价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获取巨额利润。

1.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各个股东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大股东和高管的权力受到制约。

应该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加强对大股东和高管的监督和约束。

2. 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应该建立严格的审计机制,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公司应该加强对外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和股东公布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增强公司的透明度。

应该建立与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和质疑。

4. 加强法律和监管的约束:政府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大股东和高管的约束。

应该完善法律法规,严惩大股东和高管合谋下掏空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掏空是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巨大伤害。

为了预防这种行为的发生,公司和政府应该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同时加强法律和监管的约束,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路径及制衡机制研究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路径及制衡机制研究
收稿 日期 :2 l 0 01 -1 -1l 作者 简 介 : 陈 红 ,浙江湖州人 ,博士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制度 创新 、金 融产 品创 新 与管理 、公 司兼 并重 组 。

4 一
《 区域金融研究)o l 1 期 2l 第 2
心受 到了严重 的打击 。中小股东权 益弱化 ,大股 东加
代开始 ,学者们对美 国之外 的世界其他各 国公 司治
理 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后发现 ,在转轨经济或新兴 国 家中大量存在着股权相对集 中或高度集 中为主要特 征 的上市公司。在这些股权相对集 中或高度集 中的 上市公 司中,由于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往往掌握着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 ,他们的 自利天性与机会主义行为 又可能会导致其 寻机运用公 司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
基金 项 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 (1J 1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青年基金项 目 (9 J 70 5 ) 12Y 4 ) 0Y C 92 8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 )资助项 目 ( 14 900 ) 350 15 7 ;中南财经政 法大 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金 融学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项 目 (0 0 IA 0 0 。 2 1FN 0 1)
市公 司大股东与公 司订立借款合同 ,实施所谓的借 款合 同行为 ,以较为隐蔽的方式实现对上市公司资
金的占用。在借款合 同行为中,由大股东 向上市公
即控股股东通过转移定价 、剥离资产 、股权稀释等 转移公司资产方式 ,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 自己手 中。
他 们将 “ 空”分为 经营性 隧道效应 ( e tnl 掏 o ri a p ao t nl g 和 金 融 性 隧 道 效 应 (f ac u en) n i i ni n a l t nl g ,分别关注公 司资源的直接输送和公司收 u e n) n i

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CAIXUN 财讯
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 湘潭大学商学院 尹 隽 / 文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 司的数量也日益增多,许多大股东受到 利益的驱使通过掏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 股东利益的事件也开始涌现,在很大程 度上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良好运行和发 展的进程。本文通过大量相关文献的阅 读,基于目前国内外对大股东掏空行为 的研究,从不同的层次分析了大股东利 用不正当关联交易等方式进行的掏空上 市公司现象,能给此类问题后续研究提 供一定程度的借鉴和参考,对于丰富现 有阶段的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作者简介:尹隽(1994),女,汉族, 湖南双峰人,湘潭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 生,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1] 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 治理结构[J].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制度背景分析 由于国企改革的不到位,造成了上 市公司股权集中,大股东控股的事实。 对股权进行人为割裂是问题的根本所 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为流通股 和非流通股两大部分,打破了“同股同 权同利”基础,造成两股股东追求目标 不一致。其中大股东可以通过表面上正 当途径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掌控公司 资产。针对我国尚不健全的资本市场, 证监会开始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改善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从而保障中小 股东利益。2006 年,我国大股东通过资 金占用、股利政策违规担保、内幕交易、 关联交易、等诸多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 掏空。中国证监会展开了大规模的“清 欠”活动。2007 年举行“上市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2008 年,颁布《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 知》等等这些应对措施对大股东的掏空 行为具有一定效果。但我国监管力度仍 严重不足,功能定位不准确,监管体系
(2)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 1.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股东表 决制度 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规定无异于是一项过渡措施。如果出 现重大事项需要进行表决的情况,上市 公司在开股东大会时就应当把参加表决 的社会公众股的股东人数、占公司比例、 所持份额以及最终的表决结果进行披 露。在一定程度上,这些行为可以对控 股股东的恶意圈钱起到一定作用,从而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虽然此情况在执行 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控股股东操纵股东大 会或者影响公众股东意见而使其制度效 果大打折扣。但是随着公司治理的发展, 即便不能改变全部公众股的表决,也能 改变至少一部分的公众股表决,起到一 定作用。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在我国,独立董事不失为是解决这 一问题的途径,因为独立董事在上市公 司开股东大会时拥有一定话语权且不是 控股股东代理人,具有其优势。但是存 在局限的地方就是独立董事要尽可能发 挥其作用,就要在独立董事制度上进行 完善,增加独立董事权限,提高独立性。 其中主要措施有: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义务。首先明确其权利范围,保证独 立董事起到监督作用。其次在职责方面 也要做出相应规定,如果独立董事出现 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有效约束控股股 东,从而造成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受 到损失,便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在 独立董事的聘用和辞职方面要加以改进, 不能出现问题就以辞职借口一走了之。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探析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探析

为阻碍我 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 国资本 市场 我 要发展必须要治理 大股 东这种肆无忌惮的掏空行 为。


掏 空及其 表现 方式
东。 美尔雅集团公司以出售资产 、 商标等 目, 从美尔雅直接提 现 5亿多元。 () 3以上市公司的名义借款或 者进行信用担保 。 证监会重 庆
影响 。
维普资讯
. rev1l' 1 = ~ PN JII _ 一e 未 【 ¨ P cR l 、5 N NF 田 1 = e J j s F。 点 N= , Ti pt

损失 惨 重 , 重制 约 了我 国资 本 市场 的发 展 。掏 空 行 为 已经 成 严
L 0t,oe- eSl e ,hee 和 V sy19 ,9 8 aP r Lpzd - in sS lir a a f i (9 7 19 , h
理论对 现代 股份 公司股东和经理之 问的利益 冲突 问题 进行研
究 之后 , 更是掀起了关于公司治理问题研究的热潮 。尽管不同 的学者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 ,但是他们遵循同一个研究前提 , 即股份 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分离会导致经 理人转移股
19 ,00 即 L S ) 9 9 2 0 , L V 首先从 法律对结构 、 资本市场的发展 、 股利政策和公 司价值等影 响 进行了研究 ,表 明大股东控制 会造 成对小股东 的利益侵 占行 为 ,这种侵 占程度显著地 受到法律环境对投资者保护好坏 的
是 尚未 股 改 的 , 占未 清 欠 、 未 股 改 公 司 总 数 的 比例 分 别 达 到 4 % 、5 1 2 %。可 以看 到 , 股 股 东 占用上 市公 司 资 金 虽 然 有 了改 控
Slir20 ) 这 种 行 为往 往 是 利 用 一 些 见 不得 人 的 手 段 , he ,0 0。  ̄ 或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近年来,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和企业治理领域的热点问题。

大股东资本掏空是指股东利用其在公司内部控制权力,通过种种手段,将公司的财富转移至个人或其他公司,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长期发展,也对市场的稳定和公平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表现形式1. 资产侵占: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或其他公司,或者以低价转让给其他公司,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2. 利益输送:大股东通过与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将公司的利润输送到其它企业,以谋取私利。

3. 转移债务:大股东将公司的债务转移至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下,使公司承担巨大的债务压力,从而导致公司陷入困境。

4. 股东借款:大股东通过公司内部控制权力,非法获取公司的借款,并将借款用于自己的私人投资或消费。

5. 资本市场操纵:大股东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操纵股价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损害市场的正常秩序。

以上形式只是大股东资本掏空的一部分表现形式,其实际操作手法与手段还有很多种。

而且,这些行为往往是零星分散的,需要通过综合拼凑,才能看出其本质。

二、大股东资本掏空的原因分析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以下一些原因导致的:1. 控制权过于集中: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过于集中,少数大股东甚至可以通过其垄断性的控制权,操纵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财务活动。

2. 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对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了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3. 利益诱惑:一些大股东为了获取更多的私利,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财富据为己有。

4. 企业治理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缺乏健全的股东治理结构,大股东凭借其控制权可以随意干预经营活动,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5.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对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约。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股权融资的普及,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一些大股东为了谋取私利,利用其控股地位实施资本掏空行为,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学者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一、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定义和特征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指公司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财产转移至自己或其他关联方,以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不正当关联交易。

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虚构交易、转移资产等手段将公司的资源转移到自己或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二是非法侵吞公司财产。

大股东将公司的资金、资产侵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三是滥用公司控制权。

大股东滥用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进行不当干预,导致公司运营不规范、经营状况恶化。

二、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影响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是损害公司利益。

大股东的资本掏空行为会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陷入困境,严重危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二是损害投资者利益。

由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导致公司利润下降、股价暴跌,投资者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是损害市场信心。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会引发市场恐慌,降低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损害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成因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在一些公司中,大股东同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重要职位,容易导致授权不清、监督不力,为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约束还不够严格,使得一些大股东可以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资本掏空;三是监管不力。

监管部门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大股东可以逍遥法外,肆意妄为。

四、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对策为了避免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害,应采取以下防范对策:一是强化公司治理。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是指公司内部控制人或者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经济社会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愈发猖狂,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研究。

在中国,多家知名公司因为大股东掏空行为而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

这不仅给公司的员工、股东造成巨大损失,也对整个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研究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不仅有助于揭露其内在规律,也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的定义、常见手法、危害以及防范措施,通过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结合研究成果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建议,以期为未来相关研究工作提供方向。

1.2 研究意义大股东掏空是一种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为了维护股东权益和保护市场秩序,对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大股东掏空行为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防范此类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研究大股东掏空行为有助于加强公司治理,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提高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研究大股东掏空行为还可以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参考,加强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惩治力度,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研究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现问题、加强监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动机和手法,以便更好地了解这种行为对公司及其股东、员工、投资者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的研究,旨在总结掏空行为的危害,为未来加强监管和防范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通过本研究,可以为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提供参考,促进公平、透明和健康的公司治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手段及其治理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手段及其治理
( ) 展能 力 分 析指 标 。 4发
由于并购并非一定能给企业带来真实的经济效益 ,因此在并 购 之 前 , 业 应 进 行 充 分 的论 证 , 企 明确 并 购 是 否 能带 来 协 同效 应 ,
为股东带来更高的收益 , 防止盲 目并购行 为。另外 , 在并购类型的 选择上, 应首先考虑资产置换类 和股权转让类并购方式 , 以使上市 公司获得较好的并购绩效。同时 , 应建立 良好的法规和监管环境 ,
重点。

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发放现金股利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一种手段 。
大 股 东 “ 空” 段 掏 手

马 曙 光 等 (0 5 认 为 现 金 股 利 是 大 股 东 掏 空 公 司 的一 种 手 段 , 20 ) 可
我国股市现阶段重融资 而不重保护投资者利 益,其特征注定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大股东掏空行 为。 其常用的手段如下 : 一是
20 0 3年 版 。
从总体上看 ,市场对资产置换类和股权转让类并购有着很高 的认 同度 , 对收购兼并类 、 资产剥离类和其他资产重组类并 购认 同 度较低 ; 并购后公司当年绩效确有一定的提升 , 缺乏长期性 。发 但
东 占款现象 ,占款总额为 9 7亿元 ;0 3年共有 6 3家公司被 占 6 20 2 用资金 ,总额为 5 7 7 亿元 ;04年仍有大量公司存在大股东及 关 20
本文运用股权制衡的博弈模型 ,对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根 源进行博弈分析, 以期找 出其中最直接的根源。 从成本收益均衡原
联方 占用资金的现象 , 总额约为 5 9亿元 。 0 大股东 占款已经成为大
为:
股权交易。 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股权转让等交易 。 通过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以各种手段搜刮上市公司财产、挪用上市公司资源和资本,达到个人牟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危害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研究和防范。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主要手段包括虚增资产、虚构交易、恶意担保和非法财务造假等。

虚增资产是指大股东利用各种手段虚构上市公司的资产,让上市公司的财务状态看起来很好,以此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虚构交易是指大股东通过制造假的交易来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达到挪用资产的目的。

恶意担保是指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以便获得更多的贷款。

非法财务造假则是指大股东通过虚构公司的业绩,来欺骗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主要包括:挤占上市公司的利润;减少上市公司的投资和发展机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股价走势。

这种行为还有可能引起社会的不满和抵制,导致上市公司的形象受损。

为了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发生。

其次,需要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改革,降低大股东的控制权,增加小股东的话语权,减少大股东资本掏空的可能性。

还需要加强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投票权。

总之,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上市公司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监管和打击这种行为的发生,确保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和社会的利益。

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研究引言: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运营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过去几年来,一些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研究这一现象,本文将结合现实案例,探讨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对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

一、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定义与特征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指控制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这些控股股东通过滥用控制权,向上市公司转移资产或资金,从而使上市公司蒙受经济损失。

这种行为通常以非法占有公司资产、掏空上市公司获利为目的,并通过种种手段达到自己牟利的目的。

其特征包括:1)控股股东占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2)通过挪用资金、恶意资产重组、虚构交易等手法,掏空上市公司的财产;3)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危及公司的生存。

二、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与结构分析外部治理机制是指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等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力量。

其目的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常见的外部治理机制包括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和市场竞争。

这些机制共同构成了上市公司的治理体系,起到了监督、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1. 监管机构的作用:监管机构作为外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监管市场秩序,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督,调查操纵市场和掏空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者严惩不贷。

同时,监管机构还应在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 法律法规的作用:法律法规是外部治理机制的基石,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和透明度,可以有效约束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

3. 市场竞争的作用:市场竞争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有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提高公司的效益。

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上市公司将面临来自投资者和其他竞争对手的监督和制约,降低了掏空行为的可能性。

三、外部治理机制对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外部治理机制对于控股股东掏空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约束力。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公司的财产或获利,严重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危害公司的发展和稳定。

近年来,我国股市持续发展,但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质疑。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长期利益,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严重影响了投资者信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该行为的定义、特征、影响和监管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当前股市监管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

通过深入研究,可以为监管机构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

1.2 研究意义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当前金融市场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对于这一现象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有助于深入了解市场中资本掏空的机制和影响因素。

通过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分析,可以揭示资本市场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漏洞,有助于完善监管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于企业治理和公司价值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不仅可能损害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率,还可能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研究如何有效防范和打击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于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提高公司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意义不仅在于揭示其影响机制和影响因素,更在于提高市场和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定义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定义是指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和股权优势,把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流程、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据为己有,将公司的利益转嫁给自己或关联方,危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公司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经营。

【推荐下载】上市公司控制性股东掏空行为实证研究

【推荐下载】上市公司控制性股东掏空行为实证研究

[键入文字]
上市公司控制性股东掏空行为实证研究
中国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大般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这一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上市公司控制性股东掏空行为实证。

 越来越多的大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把上市公司当做圈钱的工具,甚至以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严重伤害了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也影响了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1.关于控制性股东。

掏空(Tunneling) ①是Johnson等(2000)提出的一个概念,其主要含义是指公司的控制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


 在谈论控制性股东之前,首先有必要对控制性股东的概念内涵予以明确。

所谓控制性股东(ControllingShareholder)是指对公司的决策享有控制权的股东。

判断是否成为公司控制性股东的标准并非完全以其所持股份是否达到某一比例为绝对标准,而是以其实际拥有的控制力而论。

齐彬(1999)认为,大股东与小股东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这对概念是由具体公司股权结构反映出来的,它表明的是权力关系而不是单纯的固定的数字比例。

大股东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控制性股东。

 2.关于控制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机。

国外的研究重点一般放在控制性股东对公司资
1。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近年来,社会对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关注逐渐加强,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痛点,需要引起足够的警惕。

资本掏空是指大股东或者法人利用公司的股权掌控力,以公司为代价搜刮财富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普通股东的利益,更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规范和诚信。

大股东资本掏空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向企业输送渠道、财务欺诈、资产转移和侵占公司资产等。

其中最常见的是侵占公司资产。

大股东在掌控企业的过程中,通过虚假报销、虚开发票、收取高额的管理费用等手段,从公司收取大量的资金作为个人的开支。

此外,大股东还会通过资产转移等方式,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以获取更高的利益。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不仅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还会破坏市场的公正和透明,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进而影响到整体市场经济的稳定。

为了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严格规范大股东和法人的行为,并加强监管力度。

其次,证券交易所应该进一步完善股权交易的监管制度,保证交易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此外,对于疑似资本掏空行为的企业应该加强调查和处罚力度,使得大股东掏空行为得到严惩。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应该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并且,企业应该积极开展对外公开的信息披露,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加强股东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也是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重要手段。

此外,社会应该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层的信誉,以避免自身利益的受损。

综上所述,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给企业、投资者及整个市场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社会应该加强对其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对策

2012 年 10 月第 5 期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治理对策 ( 三) 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73
司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拉升,制造公司业绩繁荣 的假象,大部分中小股东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 , 盲目 跟风,不是在低价位卖出股票,就是在高价位买入股 票,成为大股东操纵利润的忠实的贡献者 。 ( 三) 内幕交易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大股东的内幕交易 成为可能。内幕交易常常与操纵股价相结合使用 。 通 常,大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是公司的内部人, 大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有 非常清楚的了解,在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 特别 是对公司兼并重组、增发新股、股利发放政策等对股 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可以提前获得信息 , 他们会在 信息发布前后来买卖公司的股票,赚取受这些重大消 息影响的巨大价差。 ( 四) 非公平的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指有关联关系的各方发生的交易活 动,通过这些交易活动转移企业的资源或义务 , 在这 些交易活动中可能收取对价或者没有收取对价 。 如果 没有收取对价,就构成了非公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 易的形式有多种,大股东首选的形式是通过赊购或赊 销交易形成相应的应收或应付款项 。这种市场经济活 动中常见的交易,可以为企业获取长期占用关联方资 产的机会,同时也为关联方虚构企业利润找到了合理 有效的途径。 三、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 大股东通过不同的掏空方式,实现了公司利益的 外部输送,这不仅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而且还会 严重阻碍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 ( 一) 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治理主体,他们的掏空行 为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会直接降低上市 公司的价值。存在大股东掏空行为的上市公司, 因为 其经营管理缺乏独立性,必然会使公司产生不科学的 决策,无效率的管理,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价值。 ( 二) 对中小股东的利益影响 由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存在,一方面使得中小股 东在资本市场上蒙受股票交易过程中的价格损失 , 另 一方面,在公司控制权带来的收益方面,中小股东几 乎都无法享受 。

公司治理、制度环境与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开题报告

公司治理、制度环境与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开题报告

公司治理、制度环境与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
空”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大股东通过违规手段获取公司资产,破坏公司治理结构,使得公司
的经营状况恶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因此,建立有效的
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制度环境并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监管是保障社
会公正、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现象进行分析,探
讨公司治理机制、制度环境对“掏空”现象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
建议,以期为促进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意
见和借鉴经验。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旨在深入探讨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现象,揭示其存在的根源
和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四、研究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现象的概念、表现形式和原因;
2、公司治理机制对“掏空”现象的影响,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制;
3、制度环境对“掏空”现象的影响,包括市场监管、司法体系、税收政策、会计准则等方面;
4、国外相关经验与我国实践的可借鉴之处;
5、针对“掏空”现象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五、研究意义
本文的研究将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掏空”现象,并通过分析相关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度环境,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从
而促进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
市场经济体系提供支持。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问 题 的 提 出
自Br el Men (9 2 的< h dm oprt n 提 出 ,他 们研 究 了控 制 权 与 现 金 流权 分 离 产 生 的代 理 问 e& a s 13 ) ( eMoe C roao T i adP vt Poet) n r a rp r ) i e y  ̄书问世 以来, 司治理理论与 实践 题 。通过全世界 2 公 7个发达经济体 的实证研究发 现 , , 江 湖 州人 , 济 学博 士 , 17 一 , 浙 经 中南
财 经政 法 大 学金 融 院 教授 、 士 生 导 师 。 博
缮 南能
2l年 1 01 第1期
股东 向上 市公 司支付借 款利息 . 市公 司则将该利 息支 上 出充做合 法的公 司利 润予以披露 , 这样便 将资金 占用行
掏 空 上 市公 司 、 小股 东 的权 益 弱 化 , 利 于 社 会 财 富 的 中 不 掌 握 着 公 司 的 实 际控 制权 . 自利 天 性 与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导
合 理配置 . 也凸现出弱 势金融群体权利 的缺失 。因此 , 解 致其寻机运用公 司控 制权损害 中小股 东 的利益, 而产 从 决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问题 ,切实构建 中小投资者 的保 生 了 大 股 东 或 控 股 股 东 与 中小 股 东 之 间 的利 益 冲 突 。 即
径, 并在 此基础 上 , 内部 治理 与外部制衡 两个 角度构建针对上 市公 司大股 东掏空 问题的政 策建议 与相 关制度安排 。 从
关 键 词 : 市公 司 ; 上 大股 东掏 空 ; 制衡 机 制
中 图分 类 号  ̄2 5 F 7 文 献 标 识码 : A 文 章  ̄ :03 9 3 (0 11- 0 8 0 OI1.9 9 .s.03 9 3 . 1 .1 5 -10 - 0 12 1 )1 0 1- 4 D :036 0i n10 - 0 1 0 1 . s 2 10
金 的 民 事 行 为 的 性 质 与 效 力 变 得更 为 复杂 。第 三 种 方式
自己手 中 。他 们将 “ 空” 为经 营性 隧道效 应 (p r. 掏 分 oea t nlu n l g 和金融性 隧道效 应 (n ni n ei ) i a tnei ) o n f a c lu n l g , i at n
制度 , 实解决 大股 东掏 空的公 司治 理 问题 。 切 是我 国公 场 经济原则 , 切企业之 间的交易都应该在公平 竞争 的 一
司治理实践及发展 的现实诉求 。
二 、 市 公 司大 股 东掏 空路 径 探 析 上
我 国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 高度集 中 , 大股东通 过金 字 价 和利 益 转 移 的现 象 。在 实 践 中 ,关 联 交 易包 括 多 种 形 塔控股 、 交叉持股 等方式实 现 了控制权 和现金 流权 的分 式 , 如销售产 品 、 购货物 、 采 资金 占用 、 股权转让 、 资产转 离 , 现出“ 呈 一股独 大” 的特 征 。由于 大股东掌握 了公 司 的绝对控 制权 ,拥有 了对 中小股 东权益 掏空 的便利 性 , 易等方式来实现其对 中小投资者权益 的蚕食[ 5 1 。 ( 资金 占用 一)
集 中现 象普遍 存在 , 并且 大股 东采 取金 字塔 结构 、 叉 保的现象十分普遍 , 交 主要的担保形式涵盖 了保证合同 、 抵
之间 的代理 问题 。寻求我 国上市公 司大股东掏 空的制度
根 源 , 全 流 通 背 景 下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密 切 相 与
关 。虽然股权分置改革解决 了我 国上市公 司的股权割裂 偿 权 , 如果 上市公 司的追偿权不能实现 , 便形成大股东对 问题 ,上市公 司的国有股 与法人股逐 渐实现 了流通 , 但 上市公司的资金 占用。正是这种上市公 司对外违规担保 股权高度集 中的问题仍然 没有得 到有效改善 。上市公 司 股权相 对集 中和高度集 中成 为不争 的事实 , 使大股 东 也 对 中小股东 的权益侵 害成 为资本 市场的常态。探求 大股
摘 要 : 文运 用公 司 治 理 的 理 论 与 研 究方 法 , 对 目前 中 国资 本 市场 上 存 在 的 大股 东掏 空 上 市公 司 、 占 中 小 本 针 侵 投 资 者 权 益 问题 进 行 了深入 研 究 , 资 金 占用 、 从 关联 交 易 、 利政 策 、 股 内幕 交 易 等 角度 剖 析 上 市 公 司 大股 东的 掏 空路
在 我 国 资 本 市 场 上 。 股 东 对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占用 的 大
让、 资产重组 、 应收款 、 应付款等 。其 中 , 通过购销型 的关
联 交 易 形 成 应 收 款 , 大 股 东 侵 占中 小 股 东 普 遍 采 取 的 是
使他们 能够通过 资金 占用 、 关联交易 、 股利政 策 、 内幕交 方式 。在分拆优质资产上市的集团 内部 ,由于上市公 司 本 身就是集 团的子 公司 , 产业链并 不完整 , 因此 , 与大股
2 1 年 第 1 期 01 1 总 第 2 6期 7
缍 南德
N0. 1. 1 201 1 S ra . 6 ei lNo27
HAI NAN I F NANCE
上市 公司大股 东“ 掏空” 路径及其制 衡机制研 究
陈 红 (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金融学院 , 湖北 武汉 4 0 7 ) 3 0 3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完 成 后 ,中 国资 本 市 场 逐 步 迈 入 全 流
求却远非如此 。 2 从 0世纪 9 年代 开始 , 0 学者们对美 国之
通 时代 , 司控制权市场得 以真正形成 。 公 但股权分置改革 外 的世 界 其 他 各 国 公 司 治 理 问 题 进 行 系 统 研 究 后 发 现 , 并 没有 改变中小投 资者 的弱势地位 。近年来 ,中国资本 在转轨经济或新兴国家中大量存在着 以股权相对集 中或 市场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 司 、侵 占中小投资者权益 的事 高度集 中为主要特征的上市公 司。在这些股权相对集 中 件 频频发 生 ,使投 资者信心遭 到严重打击 。大股东不断 或 高 度 集 中的 上 市公 司 中 ,由 于大 股 东 或 控 股 股 东 往 往
得 到了广泛关注_ 1 1 。但 已有 公 司治 理 文 献 关 注 的 核 心 命 数 国家 的公 司都存在唯一 的终极控制 股东, 其控 制权大
题是基于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冲突的公司治理结 构与
多集 中于家族或政府手 中,当控制权和现金流权 发生偏 Jh sn等 (0 0 更 是形象地 将大 股东 的“ 占效应 ” ono 20 ) 侵 描
转移 。
分别 关 注公 司资源 的直 接输送 和 公 司收益 权 的非公 平 为披上 了“ 不非法 ” 的外 衣 , 也使大 股东 占用上市公 司资 中国资本 市场上 的上市公 司股权 相对 集 中和高 度 持股 等方式 实现 了控制权 和现金 流权 的分离 。因此 , 中
国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主 要 问 题 是 控 股 股 东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护 制 度 , 利 于 从 根本 上解 决 中小 股 东 的权 益 弱 化 问题 , 有 维 护 社会 财 富 的 公 平分 配 。

公 司治理 的第二类代理问题 。由此 衍生出的终极控 制股 东代理问题 , 逐渐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新热点圆 。
终 极 控 制 股 东 代 理 问 题 .最 早 由 L ot (9 9 aP r a等 19 )
会 科 学 研 究 青 年基 金 项 目(9 J 70 5 ) 中南 财 0YC 928 ; 经 政 法 大 学 ( 央 高校 基 本 业务 费 专项 资金 ) 中 资助
项 目( 1 4 9 0 0 ) 中 南财 经 政 法 大 学新 华金 融 3 5 0 1 57 ;
保 险学 院 金 融 学 国家 重 点 学科 建 设 项 目(0 0 I A 2 1 FN
上 市 公 司 , 权 高 度 集 中和 内部 人 控 制 现 象 使 大 股 东 可 股 ( ) 利 政 策 三 股
以通过多种途径直接 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 。当募集资金到 位 后 ,大股 东便拥有对 这些超募 资金高度 的支配权 , 利 用代 为管理 募集 资金 之便 ,截 留或挪 用 这些 资金 为 己
0 0) 01 。
剥夺更 多的资产 。 因此 , 大股东更倾 向于通过金字塔持股
结 构分 离 现金 流所 有 权 与 控 制 权 , 以实 现 对 中小 股 东 权
收 稿 日期 : 0 1 0 — 4 2 1- 9 1
益的掠夺 。Jh sn等在定 义“ ono 掏空 ” 概念 的同时 , 出了 指 大股东掏空的具体路 径 , 即控股股东通过转移定价 、 剥离 资产 、 股权稀释等转移公 司资产方式 , 将公 司资金转移到
东 的购 销 型关 联 交 易 时 有 发 生 。 当关 联 交 易 产生 应 收账
款、 预付账款等有利于大股东的情况 . 如果 大股东迟迟不
案例层 出不 穷 。一方 面 , 上市公 司利用 高发行价 和高溢 对上 市公司 的应付 账款作 出清偿 . 构成大股东 对上市 将 价在 资本市 场募 集到 巨额 的超募 资金 : 一方 面 . 另 大股 公 司资金的侵 占 。通过关联交易 实现对公 司占款的方 东利 用其控 制权优 势 . 将这 些资 金转 移 、 留或者 用更 式极具隐蔽性 , 截 但却相 当常见 。此外 , 大股东还常常操纵 隐蔽 的方 法挪为私 用 。 造成 对上市公 司资金 的 占用 。大 关联 交易的定价 , 通过非市场化交 易价格实现 大股东和 股东 对上市 公 司的资 金侵 占 , 主要 包括 三 种方 式 : 直接 上 市 公 司 之 间利 益 的 非 正 常 转 移 .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润 输 将 占用 、 借款合 同、 违规担保 。第一种方式是直接 占用 。在 送 到 大 股 东 手 中 , 以实 现 对 中小 股 东 利 益 的 侵 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