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V1

摘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对党员“知行合一”的要求,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实现从内心深处审视自己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才能不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找借口,让自己杜绝、远离腐化堕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效果,展示出共产党员的优良品格。
关键词: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知行合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一直面临党委和纪委在其中有些什么分工、各自职责是什么、两者如何协调开展工作等问题,没有区分好这些就无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直到近年来“两个责任”的提出,才逐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分工以及各自的工作重点,也逐步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任务的有效落地。
一、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的相关背景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
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两个责任”的相关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
各级党委、纪委,尤其是中国移动作为国有企业,不但承担经济建设的职责,同时也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中国移动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企业运营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关于基层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
任感 和使命感 ,遇到问题绕着走 ,不敢 与上级领导面对面碰
硬 ,而是 领 导 怎么 说 就 怎 么做 ,缺 乏 自我判 断 的 主 动意 识 和 责任意识 ,致使基层站段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监督力 度不 够 。 三 、解决 “ 两个 责任 ” 落实 存在 问 题 的对 策 公 正 廉 洁 的 工 作 作 风 ,是 铁 路 企 业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的 前 提 。 只有 形 成 廉 洁 、公 正 的工 作 作 风 ,才 能杜 绝 铁 路 企业 运 营 中 以权 谋 私 的 贪污 腐 败 现象 的发 生 。 才 能让 铁 路 企业 成 为 一 个 真 正办 实 事 ,提高 工 作效 率 ,促 进 铁 路企 业 的 经 济 发 展 ,为 国家 的经 济发 展 作 出贡献 。
己职 工 ,有 的可 能还 是 中层 干部 ,甚 至是 人 财 物 等 “ 六管” 人 员 ,这 部 分 人在 单 位 起 到 中流 砥 柱 的作 用 ,所 以 为 了维 护
单位形象 、消除负面影响以及怕伤及违纪违法人员家庭 ,存 在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现象 。二是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 门党风廉政建设由于工作忙而不重视 ,工作 主动l 眭不足,落
任 ,纪 委 负监 督 责 任 ,制 定 实 施切 实 可 行 的责 任 追究 制 度 。
小集体利益思想 ,缺乏政治意识 ;二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
要 靠 纪委 的监 督 ,将 所 有 的 责任 推 托 给 了纪 委 ,缺乏 责 任 意 识 。三是 看 不 到党 风 廉 政 建设 的严 峻形 势 ,缺 乏 问题 意识 。 这 些 极不 负 责 任 的 现象 究 其 根本 是 因为 意识 淡 薄 。而意 识 决 定 了行 为 ,影 响着 行 为 ,指 导着 行 为 。 履职 主体 责任 存 在 移 位的现象 ,党委把 主要精力投放到党建的组织宣传工作 ,在 抓 党 风 廉政 建 设 时 紧时 松 ,行 政 主要 领 导 则将 工 作 重 心放 在 基层站段的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等方面 ,没有做到 “ 两手抓 两 手都 要 硬 ” 。 ( 二 )纪委 不敢 、害怕 执 行监督 职责 是 基 层 站段 纪委 在 党 委 领导 下 ,行 使 监督 责 任 重 要 事 项首先要向党委请示汇报 ,所以一 味听从上级党委的指示 , 工作 中存在查处不严 、作为不大 ;二是 由于基层站段纪检干 部思 维 受 限 、经 验 不 足 ,业 务 不 熟 ,工 作 能 力 和 工作 方 式 不 适 应 新 形 式 的发 展 需 要 ,有 的 知 识 结 构 、 年 龄 结 构 不 尽 合 理 ,监督起来不能做到得心应手而是应付 了事 ;三是缺乏责
国有企业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国有企业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上聚焦用功,为油田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做出贡献。
标签:两个责任;现状问题;对策1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跟不上。
在实际的工作中,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所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与生产经营无关,没有真正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在贯彻落实责任制中存在“唱独角戏”。
(2)责任分解不明确。
没有真正按照“明确、具体、量化”原则,有的描述模糊、笼统,内容不明确;有的没有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仍旧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造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划分上不具体、不明确、不细化,没有具体的标准可言。
(3)监督考核不到位。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主体界定不清,如何有效实施监督标准不够明确,监督环节不够具体严细,监督手段不够先进科学,以至于监督效果不明显,没有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的作用。
(4)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
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失之于偏、失之于软的现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就在于责任追究。
只有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彰显从严治党的落实,减少腐败案件的存量,遏制腐败的增量,切实清除深化改革中的障碍。
2 解决对策(1)完善制度,固化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牢牢扛在肩上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保障。
去年,集团公司党组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油田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要求,从制度上解决了“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
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问题一:
责任的落实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
目前,国家采取的责任
落实方式多种多样,但没有明确的法规。
因此,责任落实的有效性受
到了影响。
在相关行业或者企业中,对责任落实有一定要求,但没有
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证责任的实现。
责任落实的领域多样,涉及到财
务报告、食品安全、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日常运营等多方面,但相
关责任实施落实的法律依据不明确,无法及时有效的纠正和管理相关
行业的多种不健康的状况。
建议一:
推行明确的责任落实法律制度。
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责
任的落实,所以要解决责任落实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首先要
推行相应的法律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落实的流程要求,包括责任人、责任内容、责任者及指定责任人落实责任的方法等,以此来确保责任
落实的及时有效。
问题二:
责任落实存在监督、评估能力不足的问题。
虽然,国家制定了相
关的法律法规,但责任落实的实施过程过于复杂,形式发育多样,无
法确保对责任的及时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同时,政府的监管能力也不足,缺乏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有效性的责任落实体系,使得政府在管理
和监督责任落实方面也有所欠缺。
建议二:
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
要加强对责任落实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应该由政府制定相应的机制和规范,对责任落实过程进行及时有效的
监督,同时要加强机构授权,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能力等方面,强化有效性的责任落实体系,来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促使相关
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不正当行为和违规行为。
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考

党建新风122作者简介:霍威(1982— ),男,汉族,陕西绥德人。
主要研究方向:干部管理。
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忠实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当前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国有企业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供了重大原则和根本遵循,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基层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同程度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一些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弱化,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倾向;个别企业纪委对“三转”要求把握不准确,存在偏离主业的现象;“四风”问题和“微腐败”问题在一些单位时有发生。
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
有些企业纪委由于人手不足、办案量少、工作经验和水平不高等原因,对问题线索研判处置不准确,致使监督执纪问责整体水平不高。
纪检干部要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的能力,既做到“失责必追究”,也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照程序问责。
三是基层党务干部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一些企业出于精简机构的目的,把党务工作部门列入边缘部门,不设置专职党委工作岗位,使得很多党务干部均为兼职。
另外,由于不重视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务干部没有畅通的岗位交流和晋升通道,没有把党务工作者队伍作为企业一支重要的人才队伍来抓。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重视不够。
主要原因是个别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还不够全面系统,对两个责任的实质要义理解不深不透,抓政治建设的措施不够有力,推动党建文化与企业文化、行业文化有机融合,让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各环节的意识不强。
浅探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薄弱环节及对策建议

浅探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薄弱环节及对策建议摘要:本文从思想认识、责任认知、保障措施三方面分析了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并提出了增强担当意识、明确责任边界、建立管用机制措施,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两个责任”;薄弱环节;原因;对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前所未有,这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重的任务、更严的标准。
基层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
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调研,试就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薄弱环节及其成因,以及对策建议进行探讨。
1.落实“两个责任”中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1.1思想认识方面――责任意识不太强,“不想抓”的思想依然存在。
“两个责任”中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对其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在不断地提高,但通过问卷调研发现仍存在以下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只想做“指挥员”,不想做“运动员”,只愿当领导主体,不愿做工作主体,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归入“主业”;部分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仅仅是班子集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缺少认知;还有些领导干部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廉洁自律”责任,认为自己不违反纪律即可,对分管、联系部门干部约束不力;还有少数同志“固执”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遇到违规违纪问题,不是把纪律挺在前面,而习惯把纪委挺在前面。
部分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履责意识比较淡薄,对自己责任底数不明,工作思路不清。
1.2责任认知方面――责任认知有偏差,“再监督”转变受阻落地慢。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实施“三转”的要求,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也积极瞄准“监督者的再监督、检查者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努力把有关职能部门推到履行主体责任的“一线”,纪检监察部门“回归”职责本位,从参与甚至替代业务部门开展业务检查、业务追究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对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1、分配资源的不公平性。
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处于发展滞后的地区往往因为财政紧张,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源投入,从而影响其发展的整体性。
2、社会负担的压力增大。
落实两个责任的同时,资源会更多的被分配到发展滞后的地区,从而导致发达地区受到社会负担压力的加大。
对策思考:
1、加强财政支持。
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政策,增加对发展滞后地区的投入,使其得到有效的支持。
2、完善资源分配政策。
加大优先发展地区和滞后地区资源分配的比例,确保发展滞后地区有充足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3、优化社会结构。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网,加大对发展滞后地区的支持,避免一定群体的经济压力过大。
浅析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宋宁玲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9期摘要: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详述了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如何让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以及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引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积极探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招标采购业务中的落实落地,构建起“两个责任”,要求明确、界面清晰、抓手具体、条件充分的制度体系,使“两个责任”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更好地服务于部门业务工作。
为避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出现主体责任表面化、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落实方法简单化、检查考核形式化等现象,招标采购事业部专门在部门内部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展开了专题调研,正视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在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定位上不断深化,并善用责任考核加强约束,督促落实。
一、存在的问题(一)责任界定不清晰基层单位对“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存在认识偏差,存在“廉政是纪检的工作”的思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将廉政建设与部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二)主体责任表面化招标采购事业部因其工作性质是廉政的重点岗位,作为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没有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常态是年初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工作缺乏针对性随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制度的出台,部门也相应进行了学习,但震撼力仍然不够,不能注重结合自身实际,生搬硬套,缺乏针对性,导致相关制度难以发挥实际作用。
二、对策与思路招标采购事业部深刻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位置,必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浅谈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责任制落实的实施效果;2014年以来,省、市、区多次研究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部署之密集、强调之严厉、措施之强硬,前所未有,并相应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
区上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专项督办检查等一系列活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提醒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势,增强政治定力。
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担当起主体责任,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两个责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有所增强;但是,少数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端正。
一些部门主要负责人始终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纪检组)的事,党委主要是提要求、听汇报;有些党组织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对部下要求的不严,管理约束的不多;有的单位工作性质属业务性单位,只片面注重业务工作,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务务虚功,发几份文件,开几场会议,签几份责任书;这种认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脱节;一些人认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单位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还有个别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意识淡化,对所管辖的单位缺乏监督检查和有效指导,工作开展限于打个电话,提个要求,上报个材料,缺乏责任担当,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主业荒废,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工作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甚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情况。
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责任落实是指在工作、学习或生活中,明确责任并且按照规定或约定去履行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责任落实存在着种种问题,这些问题既可能来自于外部环境的影响,也可能与个人素质、认知等因素有关。
对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具体建议,对于促进社会和谐、顺畅运转,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个人素质的提升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1.外部环境的影响有些时候,责任落实的问题并不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所致。
比如,工作任务安排不合理、组织结构混乱、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都可能导致责任落实出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往往无法完全控制和解决这些问题。
2.个人素质和认知责任落实问题的存在和个人素质、认知水平密切相关。
有些人可能由于自身的懒惰、马虎、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导致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另外,个人的认知水平也可能影响到责任的履行,有些人可能对于责任的认知不足,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3.激励机制不健全在一些组织或者团体中,可能存在着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这就会导致一些人对于责任的履行没有积极性,因为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激励和认可。
相反,一些责任落实得不到认可的个人可能会导致他们对于责任落实的积极性下降。
4.沟通不畅责任落实的问题也可能与沟通不畅有关。
在一些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责任分工不清晰,责任的履行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这就可能造成责任的落实问题。
二、责任落实存在的解决建议1.完善工作制度在解决责任落实问题方面,完善工作制度是一种有效的途径。
比如,明确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规范工作,提高责任的履行效率。
2.提升个人素质提升个人素质,增强责任心是解决责任落实问题的关键。
这需要通过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来提升个人的素质。
培养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促进责任的落实。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原因分析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原因分析一、当前“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主体责任落实依然不够理想。
一是认识肤浅。
有的仍把落实主体责任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责任来对待, 认识没有上升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 没有真正把主体责任当做固有职责、份内主业来抓, 深入研究和督导责任落实的意识不强, 统筹党的工作部门协同落实责任措施不力, “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
有的担心过于严管会影响干部的工作热情, 责任落实停留在开开会、发发文、签签字、讲讲课上, 只挂帅不出征, 光打雷不下雨, 甚至对出现的问题能盖则盖、能捂则捂。
二是责任虚化。
在明晰责任上, 尽管地方各级党组织相应制定下发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在落实上存在职责不清、责任虚化的问题, 对责任的理解不具体、不全面。
不清楚自己的责任是什么, 应该怎样去落实责任, 职责履行虚位缺位。
如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时, 很多工作内容都与主体责任职责不相符, 汇报的工作几乎都是纪检监察机构抓的工作。
三是违纪多发。
在落实责任上, 有的领导干部不仅不积极主动履责, 心底还存在抵触情绪, 把责任当“副业”, 怕得罪人、丢选票, 不愿深抓严管, 任由问题发展, 不仅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规, 而且班子成员乃至党组书记还顶风违纪。
如近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很多违纪违法事实都是发生在十八大后, 党纪国法意识十分淡薄。
(二)监督责任落实尚有很大差距。
在如何落实监督责任上, 中纪委率先垂范, 上级纪委以上率下, 着力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责,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但从基层落实的情况看, 效果离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上热下冷”现象突出。
一是落实监督责任氛围不浓。
有的党委(党组)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三转”的态度不够坚决, 纪检干部种别人的“田”的现象依然存在。
浅谈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三一文库()/论文其他/综合论文〔浅谈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浅谈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及建议一、细化分解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基层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明晰纪委的监督责任。
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按照纪委“三转”的要求,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璋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完善领导机制。
要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
应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年底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点汇报“两个责任”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完善巡查督导制度。
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优化考评机制。
要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问题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市直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直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市直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党风廉政建设是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点和问题各不相同,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担当,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必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上走在先、带好头,争取主动,作好表率,努力当好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带动者和推进者。
但通过专题调研我们发现,市直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深思。
一、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当前,市直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反应在工作中不愿抓、不会抓、不真抓三个方面。
(一)责任意识淡薄,不愿抓。
市直单位一些党组织负责人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党委只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党委主要是提要求、听汇报,仍想“只挂帅、不出征”;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就行了,对下属要求不严,管理约束不多;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为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单位业务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有的单位片面注重业务工作,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做做虚功,认为发几份文件、开几场会议、签几份责任书就可以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脱节;有些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个别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意识淡化,纪律审查、责任追究等主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情况。
(二)业务素质不过硬,不会抓。
市直单位的一些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学习不够、认识不清、把握不深,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缺位、错位,该抓的没有抓、该管的没有管、该协调的没有协调;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指导性和针对性,推进落实工作方法老套、措施不力。
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二)

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对基层央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绩效审计的思考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和监视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如何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两个责任”工作,坚守责任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视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笔者结合基层央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展一些思考和粗浅地探讨。
一、基层央行履行“两个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上认识片面,“一岗双责”不到位。
片面认为只要抓好业务就行了;有的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立;有的认为廉政建立是纪检部门的事,自己只要支持、配合就行,工作上消极应对、简单应付。
由此导致个别基层行的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任务和目标流于形式。
二是监视体制不顺、监视意愿不强,双重身份显为难。
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受同级党组的领导,这种监视模式客观上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视权,监视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必然会受到制约。
基层行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的是同级监视,况且不少基层行的纪检组长还分管具体的业务部门,兼有“监视者”和“被监视”的双重身份,监视过程中抹不开面子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利于监视工作的开展。
第 1 页共4 页三是党风廉政建立停留在层面上,落实行动少。
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置仅仅满足于按上级行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并未结合基层行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有时停留在面上的时候多些,落实到行动上的时候少了。
四是廉政建立监视考核形式单一,责任追究少。
通过审计发现,上级行每年对基层行的党风廉政建立落实情况进展考核的形式主要是专项检查,事先向被检查单位打招呼,形式单一,一些突击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明查暗访等很少。
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进展了通报,但较少对问题责任人进展处分,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

对基层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
当前,县级以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中还存在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一、强化压力传导,健全责任落实网络。
一是在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方面,县“四大家”班子要做全县各级班子的表率,各级班子要做其他党员干部的表率。
二是通过调度加强督办指导,研究具体问题,推进责任落实,将责任明确到党支部。
三是各镇(区)、单位“一把手”要敢于负责、敢于真抓、敢于得罪人,带动干部作风转变和风气好转。
四是要明确班子集体与“一把手”、主职与副职、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
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问责问效,在全县上下形成“各级党委(组)直接抓直接管、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具体抓具体管”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强化监督制约,形成合力遏制腐败。
一是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监督主体的作用,落实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和措施,积极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
二是畅通群众信访、舆论监督渠道,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是各镇(区)、单位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对象、关键环节的人、财、物进行监督。
四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腐败滋生,如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规范中介行为、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等等。
五是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提醒领导干部在决策、执行等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任期届满的主要领导,群众反映强烈、人大政协评议有反映或者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纪委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有关违纪违规线索应及时核查处理。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措施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措施一、深入开展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各类责任单位落实责任,确保社会治理有序进行。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责任落实不力会导致治理工作的滞后和成效不佳,并有可能引发舆论和社会不满情绪。
对于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责任主体的落实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下面将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提出整改措施。
二、完善机制,加强督导与检查责任单位的责任落实不力往往与监督检查不到位有关。
要在治理体系中建立健全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导力度。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责任失职的单位进行约谈谈话,要求其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间表。
可以建立责任台账,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范围、责任人员、落实情况进行清晰记录,形成完善的责任追溯机制。
在管理体系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专业机构或组织对责任单位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依据。
这样一来,责任单位就必须时刻保持警醒,时刻关注自身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干部培训,提升责任意识责任落实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责任意识淡化。
必须通过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提升责任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专业培训班等方式,向责任单位的干部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引导他们用心履行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也可以设立责任考核机制,通过对责任单位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引导责任单位主动落实责任、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创新激励机制,促进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单位落实不力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可以通过创新激励机制,促进责任单位落实责任。
可以在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和考核激励机制中加大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考核权重,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奖励。
也可以向责任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向其提供更多的工作资源,为其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使之更有动力去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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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篇一:关于开展“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总结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促进“两个习惯”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XXX扎实推进“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工作的开展,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一、加强理论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XXX以集中开会学习,会后交流讨论等形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深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理解,切实增强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就学习内容进行讨论,讨论重点围绕什么是“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和如何结合实际履行“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等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工作会议。
XXX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分析查找“为民、务实、清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互相帮助以整改提高。
召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会议。
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对履行“一岗双责”、本人廉洁从政、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规定进行述职述廉,同时,对今后工作努力方向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
二、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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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作者:孔凡文
来源:《锋绘》2019年第02期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关键词:党委;两个责任;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要求党委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党委、纪委的职责,也是理顺党委、纪委关系的关键。
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党委到各级纪委,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但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仍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
1 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存在问题
1.1 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1.1.1 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的單位党委“一把手”,对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
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发文件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
有的党委“一把手”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地方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含义不清楚,学习不到位。
1.1.2 责任担当缺位。
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一些党委“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漠。
未实行纪检机构派驻全覆盖前,有些地方、单位“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委(纪检组),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
把纪委推向前沿,导致主体责任缺位。
有的党委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重和影响力视为是否有权威性。
实行纪检机构派驻全覆盖后,有的地单位党委、党组全部把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交给机关纪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甩手掌柜”,认为开个会布置,听听汇报做指示就可以了。
没有强化主体意识,没有主动担当、主动作为。
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只抓分管业务工作,对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基本没有意识,有的不抓不管。
1.2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1.2.1 有的纪委监督不到位。
有的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往往还停留在口头或纸面上,缺乏有效的载体和途径,对下级党委的监督也缺乏科学规范,存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1.2.2 有的纪委监督责任不够明确。
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把工作重点放在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日常工作上,而对责任追究多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纪委监督也使落实责任打了折扣。
有的监督手段不多,特别对“一把手”监督手段不多。
上级责成抓追究的多,主动抓责任追究的少。
被追究的基层干部多,追究有一定层次和影响的领导干部少。
有的追究存在“雷声大雨点少”。
1.2.3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不强。
存在老好人的思想,怕出事影响工作业绩,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或轻监督,怕得最罪人,碍于面子,受制于党委的重视程度,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千方百计“捂”着。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有效监督的形式、内容不清楚,平时不认真学习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在工作中不善于监督,工作没有实效。
1.2.4 有的纪委“三转”不到位,执纪监督问责不够。
有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一些市直机关单位党组或事业单位党委领导按照惯性思维,把机关纪委或事业单位纪委当成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负责者,一些机关纪委或事业单位纪委凡事听党组的安排,党组叫做什么就做什么,疲于应付各种事务,工作没有思路,机关纪委事业单位纪委的职能作用无法发挥出来。
2 当前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对策措施
2.1 加大“两个责任”宣传力度。
上下联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宣传,达到党员干部皆知,党委、纪委皆知。
在宣传中党委要把“两个责任”的宣传工作纳入我党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的议事日程,打破那种纪委一个声音喊破嗓子,其它部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局面。
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2 进一步提高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
加强教育引导,责任倒逼,不能当“甩手掌柜”,既要挂帅,也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把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汇报“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2.3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归根到底只有两件事,查处和预防、治标和治本,查处是手段、是方法、是保障,预防靠制度、靠教育、靠监督。
当前的形势就是着重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彰显从严治党的落实,减少腐败案件的存量,遏制腐败的增量,清除深化改革中的障碍。
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案件,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2.4 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
要制定细化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已,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要做到“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5 聚焦主业,实现“三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能定位,做到责任清,任务明。
明确了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紧迫性和切入点,坚定不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极端重要性和方法路径。
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的思维路径和着力重点。
进一步明确纪律审查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从严治党、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做到既要打歼灭战也要打持久战,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既要见“树木”也要见“森林”,既要抓早也要抓小,既要严惩腐败分子也要维护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