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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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文件
成工院…2014‟89号
成都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成都工业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4‟6号),结合学院实际,将原《成都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成工院…2014‟15号)进行适当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内出差审批制度。审批单位为差旅费报销的重要凭证之一。
(一)各部门安排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成都工业学院出差审批表”(附件一,可在OA系统或计财处网页下载),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二)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正职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出差由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审批;学院副职由学院正职审批。
第四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出差活动,严禁以公务出差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研究。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等。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要,随行1人可乘同等级交通工具。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汽车出差,应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能耗和经费开支。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第十三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
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人·天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七条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成都市内出差
第二十条成都市内出差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因特殊情况确需住宿的,按出差审批权限报批,在限额内凭据报销。
第二十一条在郫县办事不按出差办理。到郫县以外的其他区县出差,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30元;使用免费交通工具,公杂费按每人每天15元发放;未使用免费交通工具,公杂费按每人每天30元发放,交通费凭据报销。没有交通费凭据的,按下表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单位:元/人.天
第二十二条参加干部或教师专项培训,按要求须住培训点的,每天发放伙食补助15元。
第七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从严控制国内出差天数和人数。出差天数,有会议通知的应与会议通知的天数一致。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第二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未使用公务车辆,交通工具自行解决而无交通费票据的特殊情况,凭出差期间的燃油费或过路费等相关凭证和出差审批单按公共交通工具票价核报往返交通费补贴。
第二十六条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交通的,只报销往返会议或培训地点的交通费。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部门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后,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或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参加会议的须附会议通知单。
第二十九条会议费、培训费、住宿费、机票支出等都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原《成都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外出实习、学历学位晋升、访问学者、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等作为本文附件(见附件二),待这类报销问题在相应归类管理办法出台后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成都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成工院…2014‟15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一、成都工业学院出差审批表
二、四川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