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权利义务”篇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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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题”篇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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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题”篇严格来说,合同标题不能算作是合同的一个条款,因为它是定义合同大方向的楔子,是决定合同性质和未来履行走向的重要因素。

就是这么重要的一个合同因素,往往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随意取名,张冠李戴,标题与内容风马牛不相及等情况比比皆是。

本人在合同审查中,发现送审合同的标题是五花八门,简单的就是直接“协议”“合同”,复杂的如“关于某某公司与某某公司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协议”,都没有将合同标题这么一个可以展现合同性质和合同全貌的工具利用好,甚至效果适得其反。

本文就来谈谈本人在长期合同审查工作中对合同标题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供从事合同审查工作的法律人参考。

一、务必重视合同标题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是做好一项工作的基础和源泉。

在合同审查时,拿到合同的第一件事就是审查合同的标题,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还是“赠与合同”等等,该合同标题是否和合同主体内容相适应相匹配。

之所以要引起如此大的重视,在于合同标题的正确与否、合适与否直接关系到:1、合同标题决定一个合同的性质和合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一个合同是何种性质,是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还是委托合同,第一印象就是合同标题,确定了合同标题,不管是合同审查者还是合同履行者都会不自觉的根据合同标题定性的合同性质来阅读合同、审查合同、执行合同,如果文不对题,标题与条文大相径庭、相去甚远,则会给这个合同履行带来很大麻烦,走入误区。

同样的道理,合同标题的错位,给签订合同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准确界定带来麻烦,由此而来的可能是各方权利义务的架空,从而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2、合同标题不适当有时会直接导致合同纠纷在司法裁判中的败诉由于合同标题不符合合同主体内容的性质,导致在诉讼中当事人一方难以解释清楚原被告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履行依据,最终导致败诉的结果,这样的教训也是比比皆是。

3、合同标题与文本的不匹配也反映了商业合作方的专业素养不高商务谈判和合作中的专业素养是合作中的积极因素,而合同文本的拟定集中反映的就是商务专业素养的高低。

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由以下签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自愿和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乙方所应支付的费用,并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产品。

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标准。

3. 甲方应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4. 如甲方无法按时提供服务或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

2. 乙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并遵守合同约定的使用规定。

3.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约定相符的信息,确保甲方能够按时提供服务或产品。

4.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使用规定,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解除1. 如甲方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并经合理通知和合理期限的要求,未加以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解除引起的相关问题,并互相协商解决相关争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的五年,除非事先经过对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协商期间,合同的执行不受影响,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的期限。

2.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予以执行。

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是指在合同中,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具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法律所保护的文书。

在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明确规定,以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一、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基于平等原则展开。

合同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并在法律的约束下共同承担权利和义务。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权益相对平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互相尊重、诚实信守,共同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持续。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合同的一方,甲方拥有特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可以包括合同约定的支付权利、使用权利等,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

同时,甲方也应当承担义务,如按时支付款项、保证提供合规产品或服务等。

甲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另一方,乙方也拥有特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可以包括合同约定的收益权利、协议约定的使用权利等。

乙方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提供合格产品或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

乙方也应当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能够享受到合同约定的权益。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在合同中,对于当事人违约行为应当明确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合同变更。

合同解除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解除合同前应当履行解除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解除责任。

六、合同的履行和监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无讼阅读|合同法--合同审查系列: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示范文本及建议文本

无讼阅读|合同法--合同审查系列: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示范文本及建议文本

无讼阅读|合同法合同审查系列: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示范文本及建议文本我们的《合同法律审查》系列文章已用十四篇文章(合同标题篇、合同主体篇、合同标的篇、支付方式篇、权利义务篇、违约责任篇、合同解除篇、保密条款篇、知识产权篇、不可抗力篇、通知送达篇、争议解决篇、特别约定、合同落款、合同附件篇)逾四万字的篇幅陆续更新了合同中常见的十五个条款在合同法律审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审查方式方法。

这些文章皆是我们多年合同审查体会和经验总结的呕心沥血之作.在本期文章中,我们将就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常用的合同类型,提供合同文本参考模板,便于读者在需要用到合同时有所参考,便于合同审查人员在合同审查时有的放矢。

这些合同文本有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2009年6月4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供的多年来形成的108个各种类型合同示范文本(含77个工商总局制定范本和31个各地制定范本),有我们认为上述范本尚未包含进去的在日常社会经济生活中常用到的合同文本.需要说明的是,所有文本都是为大家在合同谈判、起草、修改、审查、签订、履行等过程中进行参考,具体条文内容的调整和增删,需要“一合同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常用节选)国家工商总局结合多年来发布的各种类型合同文本,于2009年6月4日发出《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110号),通知中罗列了77个由国家工商总局和31个各地制定的共计108个各种类型的合同范本。

根据我们的筛选,节选了其中常见常用的40个合同示范文本如下,因这些文本均可以在网络上检索到,限于篇幅我们就不再一一枚举,读者如有需要可根据下列合同名称和对应的文号进行检索下载。

(一)买卖合同1、工业品买卖合同(GF—2000-0101)2、二手车买卖合同(GF-2007-0110)3、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二)建设工程合同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1)6、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7、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10、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1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GF-2000-0207)1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1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02-0212)15、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03—0213)16、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GF-2003—0214)1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三)承揽合同18、加工合同(GF—2000-0301)19、定作合同(GF-2000—0302)20、承揽合同(GF-2000-0303)21、广告发布业务合同(GF—92—0305)(四)运输合同22、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23、国内快递服务协议(GF—2008-0410)(五)租赁合同24、租赁合同(GF-2000—0601)25、房屋租赁合同(GF—2000-0602)26、柜台租赁合同(GF—2000-0603)(六)保管合同27、保管合同(GF-2000—0801)(七)仓储合同28、仓储合同(GF—2000—0901)(八)委托合同29、委托合同(GF-2000—1001)30、物业管理委托合同(GF-97-1010)(九)行纪合同31、行纪合同(GF-2000—1101)(十)居间合同32、居间合同(GF—2000-1201)(十一)赠与合同33、赠与合同(GF—2000-1301)(十二)其他合同3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08—2601)35、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GF—2007-2602)(十三)地方合同示范文本36、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BF-2008—2713)37、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BF-2006-2708)38、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39、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培训合同(2007版)40、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浙F22-0—2009—5)二、我们补充的合同建议文本(一)民间借贷合同借款协议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它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中,各方要清楚地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

本文将探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其作出详细解读。

一、权利的确认在合同中,权利是合同各方所享有的权益。

权利的确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履行权合同各方应具备履行合同的权利。

履行权是指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权利。

合同一旦签订,各方应依法履行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保密权在某些特定合同中,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

此时,合同各方应保护对方的保密权,不得泄露、传播有关信息。

3. 知情权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告知重要事项,确保对方了解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和相关变化。

知情权是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获知相关信息的权利。

二、义务的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是对权利的一种限制,要求各方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的履行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是合同各方的基本责任。

各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例如,对于销售合同,买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卖方则应确保按时交货。

2. 保密义务在涉及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的合同中,各方应对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未经授权泄露或使用该信息。

3. 协助义务在某些合同中,为了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各方可能需要相互协助、配合。

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应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

4. 赔偿义务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义务是保证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机制,能够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总结在合同中,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权利的确认和义务的履行是合同双方权益保障的基础。

各方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签订时做到权利对等、义务对等,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同时,合同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规避或违背合同约定,以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其他相关法律关系。

第三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合同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平等地进行交易。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要约与承诺】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第六条【合同的成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

第七条【形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除外。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由法律规定的地点履行。

第九条【履行方式】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2.履行合同的方式及时间因合同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第十条【不履行合同的责任】1.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与合同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以本法为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本法自_年_月____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概要性内容。

具体条文及细节可参照正式法律文本,确保完整与准确性。

此法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旨在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最新合同法全文

最新合同法全文

最新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当事人在平等、自主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社会风俗习惯的一致做出的约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四条当事人有约定并经相应手续后,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约定不得解除的除外。

第五条依法缔结的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物品交付、服务提供、验收合格等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成立。

第七条合同订立要符合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循习惯和交易的习惯。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九条合同的成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手段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责任承担、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合同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或者住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内容、质量、数量;(三)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四)价格或者报酬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五)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经合同当事人认真协商、一致同意的合同条款,应当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个别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相冲突的,可以依照合同的性质,以及消息的客观习惯确定是属于无效的还是属于有效的。

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第十六条当事人。

中国合同法全文一览

中国合同法全文一览

中国合同法全文一览,共计____字。

由于字数超过了每次回答的限制,我无法一次性提供全部内容。

以下是中国合同法的前几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合同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调整民事合同关系。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四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使权利,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效。

第六条民事行为的标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缔约第七条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经过接收人的明确表示或者默示亦属有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被接收人接收以前,发出人可以变更、撤回,发出人的变更、撤回到达以前,以变更、撤回后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八条撤回的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视电话、电话、网络留言等方式发出。

被撤回的表示到达后,发出人已经撤回的,为无效。

第九条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接收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接收。

第十条决定是具备有效内容的意思表示。

第十一条损害因增加的利益,投标人由采购人依法承担。

第十二条买卖合同的内容没有约定的,适用本法关于买卖的有关规定。

采取依法进行追偿的方式。

应当自追偿义务发生之日起2年内。

第三章履行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四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一)重要的履行义务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明示或者默示拒绝履行重要的履行义务;(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黑店、黑市虚假招揽买卖;(三)在合同订立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收益;(四)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撤销或者被吊销;(五)因合同订立之后信用变化,致使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能得到合同没有订立时可以预期的履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 合同审查系列:合同十五个条款之“特别约定、合同落款、合同附件”篇(已阅)

合同法  合同审查系列:合同十五个条款之“特别约定、合同落款、合同附件”篇(已阅)

合同法合同审查系列:合同十五个条款之“特别约定、合同落款、合同附件”篇前期已经陆续更新了合同中常见的十五个条款中的前十二个条款(合同标题篇、合同主体篇、合同标的篇、支付方式篇、权利义务篇、违约责任篇、合同解除篇、保密条款篇、知识产权篇、不可抗力篇、通知送达篇、争议解决篇),形成了十三篇文章,皆是结合我们多年来合同审查体会和经验总结的呕心沥血之作。

剩余的三个条款为合同的特别约定、合同落款、合同附件,我们综合考虑这三个条款的内容和分量,将这三个条款审查建议归为一篇文章进行阐述,因此,本文为《合同十五个条款之“特别约定、合同落款、合同附件”篇》。

一、特别约定条款在合同审查中的内容及规则声明为特别约定条款,即表示此条款项下的合同条文内容对合同各方是个性化定制,与通用条款区别开来,是合同各方最为在意的权利义务内容的集中体现。

常见出现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的合同内容有:各方履行义务的指标、质量标准、特别时限,造成损失的赔偿限额,涉及兼并重组战略规划等。

因该部分内容具有极强的个性,无法在本文中给出审查的细化意见,因此需要合同审查人员在审查这部分内容时,特别注意和合同送审人的密切联系,必要时请示送审单位的高层,切不可草草了事,忽略了委托人的核心关切。

二、合同落款条款在合同审查中的内容及规则设计这个条款的目的,形象表示就类似一个大口袋,将合同前文中未涉及未明确的一些落款性、结尾性的内容纳入其中。

这些内容虽然繁杂,对双方权利义务不构成实质影响,但必不可少。

这个大口袋一般应当包含下列条款内容,这也是合同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对条文内容的充分性和合同完整性进行审查时要注意的问题,具体来说如下:(一)合同期满后接续合作约定条款合同期限届满的自然效果是合同终止,但各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对期限届满后的权利义务进行调整。

常见的两种约定方式为:1.期满前的书面续签,约定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各方需提前多长时间对合同续签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2.期满后无异议的自动续签,约定本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原合同内容无异议,原合同自动续期一个合同周期或无限期续展。

合同法中的权利与义务解读

合同法中的权利与义务解读

合同法中的权利与义务解读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通过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合同法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解读。

一、权利的解读合同中的权利主要指合同各方所享有的权益。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各方的权利,包括财产性权益和人身权益。

1. 财产性权益财产性权益是指合同各方在交易中所涉及的财产上的权益。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有权按照约定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包括要求对方交付货物或支付货款、要求对方提供服务等。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利,比如合同中一方违约时,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人身权益人身权益是指合同各方在交易中所涉及的个人权益。

合同法规定,各方应当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对方的自由、健康和人格尊严。

合同作为一种合法的约束方式,应当保障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人身权益。

二、义务的解读合同中的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义务,包括主要义务和附属义务。

1. 主要义务主要义务是合同中对双方最核心的责任要求。

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主要义务也有所不同。

比如,在销售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2. 附属义务附属义务是指与主要义务相关的其他责任要求。

合同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附属义务,如合同各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合同的安全,保密合同的内容,以及应当互相通知合同履行情况等。

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合同法中密切相关的概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一方的权利来源于另一方的义务履行,而一方的义务则是为了对方的权利实现。

合同各方在履行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义务,会影响到对方的权益。

合同法规定了对违约方的相应责任,以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同时,权利和义务还应当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欺诈、虚假陈述或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他方的权益。

合同法全文最新

合同法全文最新

合同法全文最新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实现各方利益一致、公平交换的主要方式。

第三条民事主体依法平等地订立、修改、终止合同,不受干预。

第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合同应当是合法的、可能的和真实的。

第六条同一合同中的各个条款应当是相互补充的,不可分割的。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基于公共利益的原因,依法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免除合同的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违法、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全部条款,按照公平原则,参照习惯和诚信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国家行政或者司法机关以及承办特定任务的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议可以订立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三条合同成立的通知应当经过通信工具能够提示合同的拟定书示知信息到达对方。

第十四条通过书信、其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达成的合同,当事人拟定书示知对方即构成合同,即便未作明确而直接的回复。

第十五条通过通信工具达成的合同,在通信到达对方以后,即生效,即便在发布人没有知道通信发生问题前,还未送达给他。

第十六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以该组织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该组织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达成的合同,对他们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

第十九条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当面确认或者在其他直接相互见证下确认的合同。

第二十条以上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同的当事人有相互表达意思的真实意思;(二)订立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三)订立合同的目的应当合法。

合同法15条

合同法15条

合同法15条甲方,(委托方/雇主/出租方/其他)。

乙方,(受托方/雇员/承租方/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与乙方就(合同目的)事项达成合作协议,旨在(合作目的)。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终止日期)止,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

第三条合同内容。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列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列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合同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五条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被解除:(列明可解除合同的情况)。

2. 解除程序:(列明解除合同的程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为:(列明甲方违约时的责任)。

2. 乙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为:(列明乙方违约时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列明其他事项,如通知方式、附则等)。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合同法15条范本》,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敬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

合同法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权利义务”篇(已阅)

合同法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权利义务”篇(已阅)

合同法 |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权利义务”篇广义上来说,合同的所有条款都是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体现,而权利义务条款则是各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

以一个人的身体来比喻,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是合同文本的躯干,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同时,权利义务条款与后面将要谈到的违约责任紧密挂钩,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会被定性为违约,因此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囿于权利义务条款往往都是由大段大段的文字组成,其中的甲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权利与义务等条款极容易混淆,缺乏统一性,甲方的权利往往就是乙方的义务,而乙方的权利往往就是甲方的义务。

所以,合同审查人员拿到手的合同版本往往是千疮百孔、拼拼凑凑而来的权利义务条款,缺乏逻辑条理性,重复现象严重,存在“无害条款”,许多属于权利义务的条款单列出来作为特别条款。

针对权利义务条款中的上述表象,作为合同审查人员,应着重从下列方面进行法律审查:一、文本表达方式的选择与规范从本人审查过的大量合同文本来看,权利义务条款的文本表达方式可谓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常见的表达方式有以下几种:·各方权利义务条款全部写在一起,不作区分:·区分甲乙双方,但一方内部不区分权利义务条款:·不写权利条款,都是义务和责任条款:以上三种表达方式是最常见的,从权利义务条款的完备性和规范性来说,明显都存在缺陷。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本人建议规范的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格式可以参考如下:二、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中“无害条款”的判断与处理合同条款中有一类条款可以归为“无害条款”类型,意思就是这些条款说的都对,但都是大道理,都是不言自明的大白话,有这条和没这条对合同履行都不会产生影响,有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之感觉。

比如约定“甲方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乙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需依法承担责任”“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等,属于可有可无条款。

“无害条款”在权利义务条款中尤其常见,面对这些条款,建议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已有的“无害条款”不做删除处理,规范格式,规整到相应版块列明;杜绝添加“无害条款”。

合同法规定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的权利有:
•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代位权。

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撤销权。

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建筑合同的审核要点如下12: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审查签约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以及信用情
况等,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包括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3.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合同用语是否准确清
晰、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等。

4.审查合同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审查合同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包括合同是否在双方自愿、平等、
公平的基础上签订,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5.审查合同是否具备法定形式:审查合同是否具备法定形式,包括合同是否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是否需要
经过公证、鉴证等特殊程序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审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变更和解除情况等,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审查建筑合同时,还需要特别关注工程类合同的特点和涉及的大量合同附件,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同时,也需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1。

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题”篇已阅

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题”篇已阅

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题”篇已阅合同标题是合同的“门面”,它为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提供了初步的指示。

在审查合同标题时,应确保它准确反映了合同的实质内容和目的。

以下是审查合同标题时应考虑的关键点:1. 准确性:标题应准确描述合同的性质,如“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或“服务合同”。

2. 简洁性:标题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

3. 唯一性:如果合同是一系列合同中的一部分,标题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区分不同的合同。

4. 法律效力:标题不应误导或产生法律上的歧义,以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5. 一致性:合同标题应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确保读者能够通过标题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

6. 可识别性:标题应易于识别,便于在合同档案中查找和引用。

7. 保密性:如果合同涉及敏感信息,标题应避免透露过多细节。

8. 可执行性:标题应表明合同是可执行的,即它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 合规性:标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10. 可读性:标题应易于阅读和理解,避免使用行业术语或缩写,除非它们是普遍认可的。

11. 更新性:如果合同是修订版,标题应反映这一点,如“修订版销售合同”。

12. 版本控制:如果合同有多个版本,标题应包含版本号或日期,以便于区分。

13. 语言规范:标题应使用正式和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俚语或非正式表达。

14. 文化敏感性:如果合同涉及跨国交易,标题应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敏感性和可接受性。

15. 可扩展性:标题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能够适应。

在审查合同标题时,应确保它符合上述标准,以确保合同的专业性、清晰性和法律效力。

合同法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解除篇已阅.doc

合同法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解除篇已阅.doc

合同法I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解除”篇合同成立并生效就给签订合同各方套上了一个紧箍咒,在依据合同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按照合同的义务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这是法律关系的进入机制。

相应的,合同各方也要有相应的法律关系退出机制,除了《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合同正常终止外,合同的非正常履行就需要非正常解除的方式。

特别是标的额较大、法律关系较复杂、合同期限较长的合同类型,退出机制的设置显得尤为重要。

这也就是《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在具备何种条件时,合同的参与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退出合同法律关系,及时止损。

合同解除条款不仅要解决何种情形下能够解除,还要约定解除后的责任分担,以便处理后事。

在合同法律审查中,在对合同解除条款进行法律审查时,因涉及到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终止及责任承担,应做到格外谨慎,合法合理。

具体来说:一、合同解除条款在送审合同中的必要性审查并非所有的合同都需要设置合同解除条款,是否设置需要综合合同标的额大小、法律关系复杂程度、合作期限长短、对己方权益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评判。

绝大部分合同解除条件的成就都是由于违约责任引起的,合同解除可以说是违约责任发展到极端的表现。

因此,一些简单的合同在权利义务条款或者违约责任条款中对合同解除会有所涉及,足以约束双方。

合同法律审查应综合权衡考察送审合同是否需要单独添加合同解除条款,必要时可以问询合同送审人该合同的可能履行情况。

二、合同解除条款中的解除情形设置关于合同解除权,《合同法》规定了两大类: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的”篇已阅

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的”篇已阅

合同法 | 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合同标的”篇合同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

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是每个合同的实际载体,一个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标的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无疑为“空壳”。

因此,《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合同的一般条款中必须包含“标的”条款,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该条文再次强调了合同标的在合同中的重要地位。

从合同法律审查的角度来说,仅仅看合同标的的有无是不行的,还要从标的的类型、价格、数量、履行约定、特别约定等角度对合同标的条款进行法律审查,把控因合同标的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不合法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达到法律审查的效果。

一、合同标的的类型合同标的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从实务工作角度出发,以合同标的的外在表现形式为界进行分类,合同标的可以分为商品类和服务类。

商品类合同标的很容易理解,合同一方给相对方提供有形的商品,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从出卖人处购买手机、汽车、房屋等;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承租机器设备、房屋等。

服务类合同标的相比于商品类,提供的是无形的价值服务,通过提供服务达到服务需求方的合同目的,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根据需求方需求和指令将人或物送至指定地点;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为寄存人寄存的物品提供安全保管服务等。

当然,商品类合同标的和服务类合同标的混合出现在同一个合同中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合同一方即向相对方提供实体商品,同时就该商品提供后续服务(非合同附随义务内的保修、维护等),分别收取费用。

如网络传播公司向电信运营商采购互联网通信设备,同时由运营商基于通信设备为网络传播公司提供连续不断的信息接入服务。

合同法(第十五章)

合同法(第十五章)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二)按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三)及时检验的义务及不得随意更换的义务 (四)及时通知的义务 (五)履行抗辩权和解除权 (六)接受监督的义务 (七)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 (八)承揽人的留置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二、承揽合同的种类 (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
(三)修理合同 (四)复制合同
(五)测试合同
(六)检验合同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三、承揽合同的内容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 的、数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 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 法等条款。
合合第二节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二按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三及时检验的义务及不得随意更换的义务四及时通知的义务五履行抗辩权和解除权六接受监督的义务七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八承揽人的留置权参考案例151合合第二节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合第二节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九妥善保管的义务十保密的义务十一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合合第二节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参考案例152合合第二节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定作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二因变更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三验收工作成果四支付报酬五定作人的随时解除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十五章 练习题
分析要点提示 : 根据《合同法》第 263 条的规定,销售公司应当在 提货的时候支付报酬。服装公司使用的是自己的原材料 制作工作服,在交付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留置 是留置他人的财产,不能留置自己的财产。因此,服装 公司行使的不是留置权,而是《合同法》第66条规定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解析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解析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解析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记录下来,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有据可依。

本文将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内容。

一、权利的解析权利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利益或者自主决定的权力。

在合同中,权利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权利的明确性合同中的权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不清。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在合同中明确记录下来。

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1.2 权利的平等性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

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平等协商,确保各自的权利得到保障。

例如,劳动合同中,雇主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平等协商劳动条件和报酬待遇。

1.3 权利的保护性合同中的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权。

例如,租赁合同中,租赁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并保障租赁人的合法权益。

二、义务的解析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或者履行的义务。

在合同中,义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履行义务合同是双方共同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例如,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

2.2 义务的明确性合同中的义务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不清。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明确自己的义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记录下来。

例如,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应当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3 义务的相互性合同是双方共同约定的,当事人应当相互承担义务。

当一方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另一方也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例如,销售合同中,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合同协议的权利及义务规定

合同协议的权利及义务规定

合同协议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合同是指双方或者多方为了明确约定某一或某些事项而订立的协议,合同的签订在商业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合同协议中,一般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将详细介绍合同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规定。

首先,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履行权利: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确保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按照约定的要求得以实现。

2. 修改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经过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协议进行修改,以满足实际情况的变化。

3. 终止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双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但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4. 保护权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如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

其次,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履行义务: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得以实现。

2. 保密义务:在合同中可能包含保密条款,双方必须保护对方提供的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诚实义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通过欺诈、误导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4. 赔偿义务:在合同中当一方因为自身违约或过失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合同的签订是一种双方达成共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端的有效方式。

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要遵守合同规定,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第三方协调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在极端情况下,可依法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总的来说,合同协议的权利及义务规定是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维护商业秩序的重要依据,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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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审查合同十五个条款之“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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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广义上来说,合同的所有条款都是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体现,而权利义务条款则是各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

以一个人的身体来比喻,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是合同文本的躯干,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同时,权利义务条款与后面将要谈到的违约责任紧密挂钩,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会被定性为违约,因此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囿丁权利义务条款往往都是由大段大段的文字组成,其中的甲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权利与义务等条款极容易混淆,缺乏统一性,甲方的权利往往就是乙方的义务,而乙方的权利往往就是甲方的义务。

所以,合同审查人员拿到手的合同版本往往是千疮白孔、拼拼凑凑而来的权利义务条款,缺乏逻辑条理性,重复现象严重,存在无害条款”,许多届丁权利义务的条款单列出来作为特别条款。

针对权利义务条款中的上述表象,作为合同审查人员,应着重从下列方面进行法律审查:
一、文本表达方式的选择与规范
从本人审查过的大量合同文本来看,权利义务条款的文本表达方式可谓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常见的表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各方权利义务条款全部写在一起,不作区分:
区分甲乙双方,但一方内部不区分权利义务条款:
不写权利条款,都是义务和责任条款:
以上三种表达方式是最常见的,从权利义务条款的完备性和规范性来说,明显都
存在缺陷。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本人建议规范的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格式可以参考如下:
二、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中无害条款”的判断与处理
合同条款中有一类条款可以归为无害条款”类型,意思就是这些条款说的都对,
但都是大道理,都是不言自明的大白话,有这条和没这条对合同履行都不会产生
影响,有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之感觉。

比如约定甲方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
定”乙'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需依法承担责任”双‘方发生争议应
协商解决”等,届丁可有可无条款。

无害条款”在权利义务条款中尤其常见,面对
这些条款,建议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已有的无害条款”不做删除处理,规范格
式,规整到相应版块列明;杜绝添加无害条款”。

但并非说所有的送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均无需删除,那些照搬照抄、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反而会产生歧义的条款,合同审查人员就要坚决从合同中予以删除。

三、权利义务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审查要点
除了上述无害条款”外,权利义务条款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丁以下几大类,当然,这些条款如果对合同本身特别重要或需要重点突出的,也可以采取单列的方式表现在合同中。

(一)关丁安装、验收、质保等条款
在存在商品类标的的合同中,如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对供货设备的安装约定,是另行付费安装还是安装义务系供货义务的附随义务,可以在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中进行约定,写入卖方的义务条款之中。

关丁合同标的的验收,可以在权利义务条款中设定验收的标准和规范,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对照,对丁合同标的的验收既可以是单方义务,也可以是双方义务,同时对验收的时间、地点都可以作出明确约定。

此外,关丁合同标的的质保期约定,可以根据行业规则、交易习惯、特殊需求等因素,合理约定质保期间。

类似的条款还有陪同前往、协助履行、协助提供资料等,都可以纳入到权利义务的此类条款中。

(二)关丁区域限制、竟业禁止等条款
在部分合同中如特殊产品供应特殊服务授权合同中,合同的价值就在丁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竞争垄断,在合理区域范围内的限制经营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核心需求。

因此,可以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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