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罗湖区教育系统计划生育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合集下载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发文字号】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8.11.28【实施日期】2009.01.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4)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6年5月17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1992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199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计划生育安全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安全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安全管理制度花都区育才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确保完成区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人口计划指标:计划生育率100%,避孕节育落实率100%,查环查孕率1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100%,购买独生子女综合保险投保率为100%,能按时参加区年度计划生育年终达标考核工作,并按规定兑现计划生育达标奖励金,特制订以下办法进行计划生育的管理:一、健全计划生育管理的组织机构主管领导:危可鹏正校长(每年签订《花都区教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陈燕芳副校长工作人员:江彩银老师二、计生工作教师上报制度1、要形成计生上报制度:结婚、离婚、再婚、复婚、离职、接受节育手术(上环、结扎、人流等)、生育小孩一周之内要上报学校,提交相关资料。

2、认真做好全校教职工计生的档案管理。

每人存放一个档案袋,装有本人、配偶、子女的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和小孩出生证、计生证等复印件。

建立育龄夫妇和查环查孕等花名册,坚持用电脑管理计划生育档案。

3、每学期学校新增的教师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录入计生信息。

4、对辞职者的计生责任督查要延续10个月,但离职后的计生关系一定要调离。

户籍在本单位,人不在本单位,计生工作也要管。

5、本市实行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

办理结婚证后马上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6、生育第1胎子女的育龄夫妻,夫妻一方应当在怀孕3个月后、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7、符合再生育1胎子女条件的夫妻,在孕前应当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共同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生二孩的先到女方户籍居委会取申请表填写,再到女方单位加意见,然后到教育局加意见。

先申请再计划生。

)三、按要求落实节育措施1、对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对每位还没上环的职工发放《落实节育措施通知书》,每年组织全校教工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使我校的计生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使我校教职工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的计生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分工及记录表

专项检查工作分工及记录表

专项检查工作分工及记录表(一)
专项检查工作分工及记录表(二)
检查人(签名): 2013年12月日 (本件由各校自行复印)
专项检查工作分工及记录表(三)
(本记录由食药、公安、消防参与检查人员用于检查寄宿制学校及提供就餐学校)
检查学校:负责人(签字):
一、食品卫生安全(食药)
二、治安防范(公安)
三、消防安全(消防)
检查人(签名): 2013年12月日
(本件由各校自行复印)
专项检查工作分工及记录表(四)
(本记录由教体局职成办参与检查人员用于检查学校执行政策、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
检查学校: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名): 2013年12月日
(本件由各校自行复印)。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深圳市2008―2009学年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深圳市2008―2009学年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深圳市2008―2009学年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深教[2009]190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深圳市2008-2009学年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报(深教〔2009〕190号2009年5月27日)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有关学校:2008-2009学年,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第三届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第六届深圳关爱行动等一系列贴近学生实际的德育实践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

为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引导全市中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我局决定批准段琳莉等334名学生为市“三好学生”,林宇晨等262名学生为市“优秀学生干部”,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2008-2009学年深圳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三好学生市属学校深圳中学段琳莉王嘉懿卢润菁郑伟杰罗鑫邱靖茵掌子容深圳实验学校唐雨旋陈廷钧吴霜马得乐邓子天陈思宇深圳外国语学校王斯然陈鹏刘文舜张之锦黄可昕王柔婷深圳市高级中学苏泓画宋硕李霏儿张翼鹏厉楠深圳市教苑中学龚盼杨波尼杨逸伦何嘉骏肖鑫恺黄婧雨王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陈晓宇刘翼嘉潘希童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邬皓南贾森耿飞余金宇符瑶许铭欢钟宜均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郑楚华黄晓彤新鹏职业高级中学姚展荣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聂荣波周津儿陈良波黄丹微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黄津津谭凯深圳艺术学校邓芳婷福田区红岭中学陈怿安吴楚怡崔丹荔陈飞蝶谢晓栋福田中学方奕敏杨丹豪陈奇鹏梅林中学张馥丽黄燊益田中学吴伟文王铎兆华强职校王锐珊郑纯燕南华中学路畅上步中学牛诗予刘一宁岗厦中学伍婉婷皇岗中学王斯颖华富中学冯卫华莲花中学翁灵玲周怡乐北环中学明遥朱韦达景秀中学罗嘉雯黄静梅山中学陈欢吴美莹新洲中学杨坤达上沙中学卢海琪福田区外国语学校桂欣玫石厦学校王语心王卉黄埔学校孙娇囡彩田学校郑嘉裕翰林学校张佩福景外国语学校罗政斌张哲希福田实验学校郑洪瑞深圳市皇御苑学校陈慕雨罗湖区罗湖外语学校陈斌陈佳琳曾艺冰段一然翠园中学戴霜叶李诗悦申金鹭张思媛郑晓婷东湖中学陈桂明刘思华布心中学黄美玲曾媛媛罗湖中学李璇朱海鑫文锦中学赖文鑫周秋娜滨河中学陈元林晓娜张凯文罗芳中学陈志坚刘泽扬松泉中学许钰旺余锡宝桂园中学郝世鹏陈芷君笋岗中学陈英斌洪康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丁珊珊李王莹羽铁路中学黎晓君大望学校韩坤怡明珠学校刘静菁华中英文实验学校王秋霖翠茵学校林智秋南山区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李文韬北师大南山附属学校蒋少康钟凯博伦职业技术学校王笑寒蔡晓霞华侨城中学冯进豪程雪杨荔香中学王春楠南山实验学校李雨洁何欢南山外语学校钟凌陈荆怡南山中英文学校傅诗文南头中学何明浩黄山石陈剑平蛇口学校罗力宇松坪学校卢俊汀桃源中学黄欣欣西丽第二中学余诗吟学府中学唐可欣育才中学郝珺励李锐胡朗瑜育才二中梁露缪文靖育才三中张瑞娜廖嘉琳中加学校刘翔龙珠中学付海艳前海中学陈涵宿家瑞中央教科所南山附属学校陈沛同乐学校黄琰盐田区沙头角中学韩雪刘海意田东中学崔志敏盐田区外国语学校黄盛涛林琳盐港中学邓汝民宝安区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钟丽霞郭志锋林伟豪莫珠凤关燕萍宝安中学易向谦黄梦桐涂薇枝陈偲刘一骄黄柱铭李缘宝安高级中学陈康伍丽青刘力徐骏聪新安中学周丽莎陈婉桦彭诣凯邱俊佳文汇中学张碧怡李玥吴海鹏海滨中学林晓燕龙华苹杨晓璇宝安实验学校郑紫妍曾蔓君林子健新湖中学李姗清华实验学校赵若聪王美琳吴晓悦东方英文书院刘馀义李秋敏振华学校方晓微冠华育才学校宋梦宝龙学校陈森海新安实验学校朱丽婷西乡中学陶威锭吕诗苑张翼刘思慧海湾中学魏国均杨开松黄泽霞陈思福永中学吴沁妤洪荔瑶邓金荣沙井中学张珮林慧娴罗翠苑沙井职业高级中学黄晓华南中英文学校林蕊金源学校卢思霖松岗中学黄怡梦王彩金杨海志程子凡张瑶歌胡雪莲石岩公学梁文洁张小双曾珊珊水田实验学校罗嘉朗宁远实验学校陈章正观澜中学陈紫媚文丹微观澜第二中学郑绍忠蓝嘉诚博文学校缪丽娜文成学校冯茜大浪爱义学校郑秀芝尚文学校黄佳丽龙华中学彭剀新华中学郑星以三联永恒学校夏明敏龙丰学校唐正娜展华实验学校俞敬贤民治中学许洁婷潜龙学校彭俊杰龙岗区坪山高级中学邱国云宋翡吴和周梧桐学校陈晓敏福安学校陈子怡陈卉南芳学校莫峥嵘沙湾实验学校罗舒榕沙湾中学李璐李嘉铭科城实验学校彭够妹智民实验学校吴晓丰葵涌中学麦慧玲刘杰怡康艺学校张舒婷坪山中学廖熠熠林锐豪蒋紫玉平湖中学刘藤伟泰袁嘉乐张康辉闫智颖平湖外国语学校沈苑方大鹏中学李文杰丰丽学校谢萌萌南澳中学谢佩德万科城实验学校黄丽敏王意珊布吉中学廖小婷彭子彤可园学校张吉华布吉高级中学黄成彬刘嘉敏陈焕金坪地中学李新烨龙岗实验学校高兆璘张梦莹董佳龙城初级中学黄晓晴邹谨李瑞鹏李海天鹏达学校吕锦松横岗中学江碧荣林霖李海怡龙岗职业技术学校许敏玲陈汉华赖翼飞龙城高级中学刘禹赖晨杨明陈丽嫦平冈中学方粤冰苏定立张嘉虹高丽华新亚洲学校沙煜龙叶杰新梓学校王熠亚迪学校刘彦君龙岗中学张燕江思思邱琪欣中海怡翠学校陈琪圆三联储运学校雷韵茜龙岭学校刘美娴东升学校林江睿外国语学校龙岗分校张丁允南联学校林恩妮欧天盛立培学校林园升平安里学校张曼婷洪晓丽建文中学陶友军龙山学校巫文莉光明新区光明新区高级中学庄静玲李钧天光明中学杨蒙瑶邓日华公明中学陈浣儿杨晓鸣公明实验学校邹文晓精华学校梁顺兴民众学校曾旺达公明中英文学校黄芙蓉优秀学生干部市属学校深圳中学林宇晨廖骏辉黄圳贤李安琪李曼龄深圳实验学校陈怡乔楚茵谭晶晶左琳深圳外国语学校黄绮洁吴仪王睿琳佘亘晋深圳市高级中学陈昊明赵悦宏董伟文万凌天深圳市教苑中学庄鑫源田滔温俊浩杨琳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郭竹楠罗玉萍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陶蔚曾议乐余悦龙亚丰许璨如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张浩然杨盈盈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丁冉月张燕娜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陈国泽深圳艺术学校邹百一福田区红岭中学胡家立周博文巫东豪戚朗福田中学陈明张航梅林中学陈晓芹益田中学蒋青芸华强职校孟雪吴静婷南华中学胡晔霖上步中学常慧颖皇岗中学陈桂生华富中学沈瑜丹莲花中学周小杰张萱北环中学凌艳景秀中学郑一溥梅山中学陈柏凌深南中学张琳娜竹林中学李子昂新洲中学高璐璐上沙中学温迪福田区外国语学校李含璋石厦学校陈晓庆黄埔学校张文天夫彩田学校周若雪翰林学校石钟鸣福景外国语学校刁兴泸教院福田实验学校黄小敏耀华实验学校魏仁耀深圳市皇御苑学校胡筱雯罗湖区罗湖外语学校周玲玲温楚娟宋秋奇翠园中学邓蓓璐李妍危梦雅陈惠东湖中学谢曦平王嘉明布心中学王永雅魏丽婷罗湖中学陈楚霞林春城文锦中学张礼彬詹润雅滨河中学王冉闫峻罗芳中学蔡琪琪松泉中学梁丹如邱伟健桂园中学叶薏琳李想笋岗中学鲁忻然杨柳青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柳石磊刘璐明珠学校杨婉燕菁华中英文实验学校郝晨远铁路中学翟琰琰南山区北师大南山附属学校刘佳文朱戈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李占丽博伦职业技术学校佘建新许圳辉华侨城中学郑健森陈子臻郑家贤荔香中学林泽涛南山实验学校李卓恒南山外语学校任逍何子健南头中学陈思曾善美蛇口学校丘旭娜松坪学校刁宇浪桃源中学徐如林西丽第二中学黄海纯学府中学陈伟甜育才中学赖利明钱昊育才二中孔天柔育才三中王薇前海中学苏慧琳龙珠中学伊丽娜中央教科所南山附属学校孙晓峰同乐学校吴梓彬盐田区沙头角中学刘子健钟思荷田东中学朱真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李昊思盐港中学杨晓琳宝安区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张碧梅倪顺跃黄珀林宝安中学刘梵云叶华宝颜宽卓楠宝安高级中学麦翠莹杨雄沈杰古坤元新安中学方若琳张嘉润陈天明骆逸民文汇中学陆昊华曾培焱吴文博海滨中学林云志许晓怡徐思敏宝安实验学校梁苑怡黄淑媛彭斯绮新湖中学陈婷婷清华实验学校郑彦嘉余典叶琴东方英文书院温航陈甜甜翻身实验学校丘楚楚崛起双语实验学校蔡剑彬永联学校林小漫西乡中学陈韵宇黎新雄廖志堂关静宜海湾中学叶昕周妍肖锡晨王智仪福永中学张琳珮魏丽婷秦婷婷沙井中学刘史青陈彤沙井职业高级中学廖少妮沙井上南学校杨周文松岗中学杨爽黄缘缘何璐黄琬茹石岩公学巫宁宇肖茜茜宁远实验学校陈碧娴观澜中学李华婵周芳芳观澜第二中学陈嘉恩爱孚实验学校缪韵斯锦华实验学校陈朋龙华中学陆红羽新华中学卢明亮龙华中英文实验学校宋翠玲民治中学黄祉璇六一学校陈燕丽龙岗区龙岗中学艾伟方曾惠丽梁彦豪坪山高级中学陈勉纯李秋慧黄霖福安学校张文达李涵君兴文学校胡婷瑶沙湾中学王曦梦葵涌中学张敏纯爱华学校陈少贤坪山中学王蛟曾翠婷陈华芳外国语学校龙岗分校赵曼南联学校罗卓如林淑婷平安里学校周晓宇谢志慧平湖中学黄川东詹漫娇秀新学校彭佳灵龙生实验中学冯梓豪万科城实验学校苏美权布吉中学黄晓菲李锐珊汤菲林正辉康乐学校黄丽君布吉高级中学钟梓君朱洁亮姚雅妮坪地中学李奕雯龙岗区实验学校XXX 廖淑婷孙媛龙城初级中学李雪梁育仪马畅横岗中学宋玉颖吴晓丽龙岗职业技术学校翟志鹏韩培培黄汉伟龙城高级中学李安琪黄丹仪彭菲新亚洲学校谭立国刘小艺新梓学校吕朋平冈中学黄晓男赖泽华张旭婷华龙学校罗林珊东升学校陈振云时代学校詹晓霞木棉湾实验学校林贤玉建文中学童梦瑶坪东学校谢媛媛坪地惠华学校余泳云宏扬学校郑丽敏光明新区光明新区高级中学谢佳聪张粟安光明中学郭子强李茵公明中学刘畅公明实验学校陈逸秋林晓东培英文武实验学校杨若婷。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深卫发[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卫发〔2008〕70号)各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为建设与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和现代化进程要求相适应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全面规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关于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的总体要求。

为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要求相适应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全面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四个坚持”原则: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与公益性质,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加大投入,优化配置妇幼卫生资源。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

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以人为本,横要到边、纵要到底的服务定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作用,确保提供公平可及的妇幼保健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卫生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形成全面覆盖、适应需求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区域妇幼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罗湖外语学校集体获奖、荣誉一览表

罗湖外语学校集体获奖、荣誉一览表

我校创作的《深圳欢迎你》入选《“我为大运添姿彩”深圳市中小 市级 学生百米长卷现场绘画比赛》,荣获集体一等奖 在深圳市教育系统迎大运“UU五色花”万件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优 市级 秀组织奖。 荣获罗湖区第三届优秀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优秀组织奖 区级 我们的节日·深圳市中学生中秋诗文朗诵大赛获一等奖 荣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 荣获罗湖区教育系统迎大运志愿者工作先进单位 荣获罗湖区首届教职工运动会篮球比赛第一名 荣获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主题活动Power Tech少年科技创作邀请赛初中组最佳团队奖 荣获深圳市罗湖区中小学羽毛球比赛冠军 荣获罗湖区首届教职工运动会优秀组织奖 荣获罗湖区首届教职工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二名 荣获2011全国学生定向越野精英赛体育道德风尚奖 市级 省级 区级 区级
市级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深 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 行局 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文 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 少 先队深圳市工作委员会 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教育局 技术协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教育局 技术协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国家级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总课题组 区级 区级 区级 区教研中心 区教研中心 区教研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共青团深 圳市委员会,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市教育局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学会 市管乐协会 市教育局关工委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罗湖外语学校参加的管乐合奏节目在深圳市第四届学校艺术展演季 市级 暨第九届少儿艺术花会(中小学甲组)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 市级

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

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

计划生育统计口径及填表说明一、填表单位及资料来源报表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市、区)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逐级汇总、上报,直至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所填报的数据,来源所辖的村(居)委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填写的《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县及县以上人口计生委所填报表的数据,来源于下一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报表数据。

二、统计对象统计对象为填报单位所辖行政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常住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常住人口包括:(一)常住在本地、户口(不含临时户口)在本地的人。

(二)常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

(三)户口不在本地,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常住趋势的人。

农村妇女婚嫁后,在婆家所在地统计(男到女家落户者除外);城市妇女嫁入农村,或农村妇女嫁入城市的,在妇女居住地统计;除婚嫁外,农村其它有常住趋势的特殊情况,由本人所在的行政区统计。

在城市市区(含区所辖农村)内人户分离的,由现居住地统计。

对有常住趋势的特殊人群,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要利用信息交换平台,及时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不重不漏。

(四)新生婴儿,由其生母所在地统计;收养的婴儿视为养母(父)所生,除出生地已经正式上报外,当年收养的孩子,无论是否当年出生,均按当年出生统计。

三、报表统计期限上一年10月1日0时至当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一)年报:乡级计生办应当在10月10日前将报表至县计生局;县计生局应当在10月15日之前报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应当在10月20日之前报至省人口计生委。

(二)月报:乡级计生办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表报至县计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于每年4月1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报至省人口计生委。

市人口计生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月报由县报市的次数和时间。

五、填表要求(一)每张表的第一行(合计行)填写本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数据,从第二行开始,逐行填写下一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数据。

计划生育门诊质量控制检查评分表

计划生育门诊质量控制检查评分表

管理
仪器设备时间准确,仪器设备时间不准确超
过10分钟扣1分
总分
10
3
10
6
6 5 6 4 4 6 5 5 5 3 5 5 3 6 3
扣分
理由
得分:
质控人:
时间
.
规范保存医疗文书,按照门诊病历保存期 限,知情同意书由医疗单位保管15年,遗失 一份扣3分
人流手术前8项检查是否完善,抽查2个病
2.术前检诊完善 例,必检项目漏1项扣2分
情况及术前评估 Leabharlann 高危人流手术”按照《高危计生手术管理
规定》执行。违规一例扣5分
3.合理用药
严格执行合理用药规范,一次不合理用药扣 2分,按照三合理质控标准对当事医生扣款
计划生育门诊质量控制检查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严格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门诊病历, 人流手术前须记录生命体征,抽查2份门诊
病历,一份不合格扣5分,按照门诊病历质 控标准对当事医生扣款。
门诊登记册填写准确完整,关键内容每漏1
1.医疗文书书写
项扣1分 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规范签
署,内容填写无缺项漏项,一份不合格扣2 分,缺知情同意书扣5分
术前核对患者信息,做到三问三查,未进行
4.查对制度
安全核查扣2分/例 手术器械准备及检视有无过期、破损,1例 违规扣2分
医务人员着装规范,帽子口罩拖鞋穿戴不规
5.无菌操作原则
范1次扣2分 术前规范洗手操作,抽查不合格1例扣5分
术中无菌操作规范,1例违规扣2分
手术区域每日紫外线消毒并有记录遗漏1次
6.医疗垃圾处理
扣2分 一次性物品毁形,发现未执行1例扣2分
7.术后管理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布日期】2007.04.09•【字号】深人口计生规[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2007年4月9日深人口计生规〔2007〕1号)为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和市政府《关于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深府〔2006〕225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现就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一)适用人员: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4.领证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证(准生证)和二孩生育审批表;(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4)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此项材料由户籍地社区工作站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取得);(5)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6)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11.29•【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在本省和户籍不在本省而在本省居住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加强综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完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和CD4检测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和CD4检测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HIV 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和CD4检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08•【字号】深卫防发[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和CD4检测工作的通知(深卫防发〔2008〕75号)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根据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考核指标“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HIV感染者/AIDS病人CD4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我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的个案随访、CD4检测和知情告知等工作,完善艾滋病疫情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HIV抗体筛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艾滋病的监测工作,已取得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资格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HIV抗体检测,暂未取得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资格的单位可将样品送辖区疾控机构进行HIV抗体检测。

二、样品送检和确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时,首诊单位应重新采集受检者血样经复检无误后,按样品送检要求,将前后两次血样和送检单一起,在2个工作日内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市疾控中心在收到样品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HIV抗体确认报告,送检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负责领取确认报告。

三、疫情报告:1、对首次确诊的HIV感染者或AIDS病人,首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在接到艾滋病抗体确认实验室通知后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

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在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在24小时内将两卡送到辖区疾控机构。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深继医教[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深继医教〔2007〕17号)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各有关单位:我市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选,共有149项被列为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项市级学术会议被列为备案项目,现予以网上公布(深圳市卫生局网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咨询服务部,将项目申报表取回存档。

地址: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

二、请各单位到深圳市卫生局网站查询相关项目,通知广大卫生技术人员,以便其自行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各单位要为参加学习者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支持。

三、各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我办将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取消其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四、我局将于每年1月和7月上旬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五、已获批准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培训需求在当年度内再次举办者无需申报或备案。

附件:1、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2、学术会议备案项目列表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1:附件2:注:市级学术会议按以下授分标准授予Ⅱ类学分,不能重复授分。

1.会议宣读2分。

2.论文摘要1分。

3.会议列题或无论文参会1分。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深卫发[2008]95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深卫发〔2008〕95号)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院: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健康是医院健康促进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为了解影响医务人员健康的主要问题和高危因素,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促进和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为顺利有序的开展调查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方案二○○八年五月十四日附件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医疗服务质量息息相关,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健康是医院健康促进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我市人口已超过1400万,由于医疗资源相对不足,服务量巨大,医务人员配备的增长速度滞后,广大市民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加和多元化,使医务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医务人员发生“过劳”现象明显。

为了解影响我市医务人员健康的主要问题和高危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更好地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服务,市卫生局决定开展深圳市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一、调查目的1、了解我市医务人员的健康知识、健康观念、健康行为形成情况;2、了解我市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3、了解影响我市医务人员健康的主要因素;4、了解我市医务人员的健康需求。

二、调查对象深圳市公立医院在岗1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以上的医务人员。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执行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深卫规财发[2008]6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9.25【实施日期】2008.09.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深卫规财发〔2008〕68号)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直属各医疗机构、驻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省医药购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粤纠医药办〔2008〕4号)要求,我市医药购销领导小组现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阳光采购相关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导检查的内容1、医疗机构2007年度(2007年6月至2008年8月)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2、2008年度药品阳光采购挂网目录执行情况。

二、督导检查的方式市医药购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督导检查组,采取组织医疗机构自查、召开督导座谈会、核查药品购销数据、依据投诉进行专项督导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省医药购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挂网药品的采购实行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在市督导检查组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负责对本区医疗机构的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时间安排医疗机构于10月7日前依据药品阳光采购相关规定完成自查,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社会事务办)报送《深圳市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表》和2008年度药品阳光采购挂网目录执行情况报告。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于10月8日前将汇总后的辖区医疗机构自查数据和2008年度药品阳光采购挂网目录执行进度情况报告报送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邮箱地址:szwsjgcc@)。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2008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积极打造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平台,把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落实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经过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一、省对市、区的考评结果深圳市以及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全省通报表彰。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规定,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市人口计生局奖励。

二、市对各区、街道的考评结果(一)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等6个区,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深圳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福田区莲花街道、沙头街道、梅林街道、园岭街道、福田街道、南园街道、香蜜湖街道;罗湖区翠竹街道、东湖街道、南湖街道、东门街道、笋岗街道、莲塘街道、黄贝街道、清水河街道、桂园街道、东晓街道;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梅沙街道、盐田街道、海山街道;南山区南山街道、桃源街道、粤海街道、西丽街道、南头街道、招商街道、沙河街道;宝安区民治街道、石岩街道、观澜街道、西乡街道、龙华街道、福永街道、新安街道、沙井街道;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山街道、大鹏街道、南湾街道、龙岗街道、横岗街道、布吉街道、龙城街道、坑梓街道、平湖街道、南澳街道;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等48个街道,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深圳市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认真吸取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卫党[2008]2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局中共深圳市委【发布日期】2008.09.24【实施日期】2008.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认真吸取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党〔2008〕26号)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民营及驻深医院、市局机关各处室:现将《深圳市卫生系统认真吸取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卫生系统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我市卫生系统干部思想作风整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局2008年9月24日深圳市卫生系统认真吸取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2.27”和“9.20”特大火灾事故,危害深重,教训惨痛。

国务院调查组对“9.20”特大火灾事故的初步分析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就此质问: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的单位能够长期存在?为什么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都没有发现?为什么我们要把决心下在事后的处理上,而不是重视事前的预防呢?这“三个为什么”深刻揭示了火灾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深层次原因在于干部队伍中存在思想和作风问题,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管理不严格。

为认真吸取特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吸取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8]16号)要求,从9月23日起至10月底,全市卫生系统要开展以“四查四整顿四增强”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卫生科技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卫生科技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卫生科技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04•【字号】•【施行日期】2008.05.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卫生科技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卫生科技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及重大事项的协调,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我市卫生科技教育改革创新,提高卫生科技教育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决定整合科技教育相关领导机构、委员会设置,成立深圳市卫生科技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同时,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决定设立深圳市卫生科技专家委员会、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深圳市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等三个相关专家委员会。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江捍平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张丹市卫生局副局长许四虎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乐宣市卫生局副局长成员:罗晓琼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处长杨才布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朱裕华福田区卫生局副局长卓丽罗湖区卫生局副局长常巨平南山区卫生局副局长赖丕生盐田区卫生局调研员廖欣宝安区卫生局副局长王玉琼龙岗区卫生局副局长宋杰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夏俊杰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张福林市医学信息中心主任李耀培市医学会常务副会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罗晓琼(兼)副主任:韩铁光工作人员:周丽萍宋晓龙郑静(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省、市科技教育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研究、决定我市卫生科技教育、重点学科建设发展战略及重大决策;指导制定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有关管理政策和规定,统筹规划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讨论、审定卫生科技教育、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计划;组织协调涉及部门、单位间的重大事项以及卫生科技教育、重点学科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如卫生科技攻关、高新技术评价、成果转化推广、卫生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绩效等。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的通知-深继医教[2009]3号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的通知-深继医教[2009]3号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的通知(深继医教〔2009〕3号)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2008〕49号)及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方案〉的通知》(粤继医教〔2008〕1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实施方案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2008〕49号)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方案》(粤继医教〔2008〕1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目的通过对每年公布的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地督导,了解项目的授课内容、师资、教材、所授学分、收费、学员反馈意见等项目执行情况,促进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二、成立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成员由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及我市部分科教管理干部等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的日常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8年罗湖区教育系统计划生育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注:1、小组第一位姓名为组长,检查人员组成:机关干部挂点学校的成员、公办学校结队负责人。

组长负责统计检查资料。

9月15_30日期间实行日报制。

民办学校每天下午五点前将学校持证率情况上报教育局计生办,再由局计生办上报局党委、区计生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

2、检查时间:9月15-24日为各小组督促民办学校自查阶段,局机关干部每周一次到挂点学校、公办学校必须派人到挂点民办学校指导,将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3、9月25-30日区教育局将组织以上9个小组交叉检查。

4、各民办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迎检检查工作。

1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