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证书管理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证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证书管理工作,确保证书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和安全性,制定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忠于职守,不得伪造、涂改、损毁、出借、转让、出租。
第三条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更换。
第四条证书如有遗失或污损,必须及时向秘书长汇报,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领、更换。对于证书遗失还要在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第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2005年12月
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
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