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辽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背景 (3)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4)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 (8)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9)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2)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统筹与调控 (16)

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综合区域调控 (16)

第二节实施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调控 (18)

第三节强化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19)

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1)

第一节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21)

第二节从严控制耕地减少数量 (22)

第三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23)

第四节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24)

第五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25)

第六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26)

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8)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8)

第二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 (29)

第三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2)

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 (32)

第二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整治 (33)

第三节创建生态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34)

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6)

第一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6)

第二节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 (36)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7)

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9)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9)

第二节土地整治工程 (39)

第三节其他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1)

第四节重点建设项目 (41)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3)

第一节执行并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 (43)

第二节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44)

第三节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45)

第四节提高规划工作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45)

第十二章附则 (47)

附表1:辽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

附表2:辽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附表3:辽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4:辽阳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5:辽阳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

附表6:辽阳市各县(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7:辽阳市各县(区)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配表

附表8:2006-2020年辽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

附表9:2006-2020年辽阳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

附表10:辽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11:辽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附图1:辽阳市区位图

附图2:辽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附图3: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4: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5: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6:辽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附图7:辽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图8:辽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附图9:辽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并促进辽阳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六)《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八)《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

(九)《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十一)《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二)《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十四)《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十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条规划地位

本规划是全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灯塔市和辽阳县。规划总面积为474324公顷。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第六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市农用地面积378341公顷,其中,耕地176282公顷,园地11441公顷,林地168897公顷,牧草地2527公顷,其他农用地1919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6374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0312公顷(含城镇工矿用地1856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214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295公顷;未利用地32234公顷,其中,水域6235公顷,沼泽滩涂5139公顷,自然保留地20860公顷。

第七条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东西差异明显。全市地貌东西差异显著,总体上呈现“四山半水五分半田”格局,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

(二)土地利用程度较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率93.20%,耕地后备资源仅有2588公顷,开发利用潜力十分有限。

(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城乡差异明显。200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53.8%,低于全省58%的平均水平。全市人均城镇用地75平方米,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数量偏大。

(四)独立工矿用地比重较大。全市独立工矿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为20.19%,高于全省12.63%的平均水平。

(五)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储量可观,不属地质灾害高发区。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八条规划实施成效

《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批准实施期间,通过强化规划调控和引导,实施成效显著:

(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保护,维系了地区粮食安全。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保障了区域粮食安全以及大规模商品农业基地的建设。

(二)城镇及各项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保障,促进了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工矿用地的增加有效的保证了辽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区、辽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快速发展;2005年,城镇用地的增加和有效配置使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3.80%,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

(三)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合理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了生产要素向辽阳市中心城区、县城周边地区、沈辽鞍经济带等重点发展区域集聚,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明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明显提高。

(四)加强了土地综合整治,缓解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规划实施期间通过退耕还林,强化采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整治,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不高。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不高,城

镇规划区内尚有1022公顷的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规模偏大。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规划实施期间,较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剧了供需矛盾。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土地生态环境问题。东部低山丘陵区存在一定面积的水土流失区,太子河沿岸存在局部土壤盐渍化现象,并有一定面积的因采矿、交通建设造成的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十条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保障辽阳市的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工业和城市发展建设也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工矿企业污染耕地问题开始凸显。在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还未能从根本上转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条件下,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规划期间辽阳将迎来工业加速发展期及城镇化高峰。在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大环境下,新城新市镇建设、芳烃基地等重点开发工程建设,城镇化率将达到70%以上。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建设用地供给压力之大将是空前的。

(三)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亟待统筹。一是尽管全市城镇化正在加速进行,但城镇化的同时并未同步按照预期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仍然过大。二是全市独立工矿用地、乡村建设用地

布局零散。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任重道远。

第十一条面临的新机遇

(一)从国家宏观政策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有利于解决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问题。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环境问题的解决,实施“五个统筹”有利于协调区域间、城乡间、人地间的关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开展,既能切实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又能有效确保建设用地的供应,并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优化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

(二)从省内发展环境看,辽阳市地处沈阳经济区的腹地,是辽宁沈阳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影响力的现代化工业中心城市之一。辽阳市同时受到来自沈阳、鞍山等特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影响,加之自身具有相当实力的石化、金属加工、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优势,完全能够成为具有特色和活力的经济快速增长区域,促使城市和工业建设用地数量增加,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和净增量的前提下,有效促进节约用地。

(三)从我市自身发展看,加速推进城市化战略,将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增加。辽阳市作为全省加速推进城市化的重要试点城市之一,在强化中心城区建设的基础上,将重点推进新城新市镇的建设和培育。另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芳烃基地、忠旺工业区、辽阳县高压共轨、灯塔市日用化工、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刘二堡钢铁精深加工、弓长岭温泉旅游区、佟二堡皮装裘皮八大

产业集群建设。在进一步促进城市产业及城镇人口加速集聚增长的同时,促进城市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科学配置,提高各类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方针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战略

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全面发展这一主题,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实施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战略,切实保障区域产业、城市发展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战略,科学调控和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战略,城乡与区域土地统筹利用战略。

第十三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保护耕地、最严格节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立足全市在沈阳经济区总体发展中的定位,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和地区粮食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二)确保各项合理开发建设用地的供应。在严格落实上级用地控

制指标,保障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河东地区开发、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等重要项目用地需求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安排县市区各行各业的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合理增长,保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节约集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城镇及工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供给制约引导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充分利用低效和闲置土地,高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推进经济社会向科学发展的方式转变。

(四)统筹各业各区域土地利用。根据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赋予辽阳的发展定位,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规划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各业用地之间的矛盾,制定土地利用分区并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调控政策,有效引导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

(五)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矛盾,合理配置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家园,构筑全市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第十五条总体目标

重点围绕强化全省粮食及其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全省石化、金属加工、农产品加工中心,加速推进城市化,建成沈阳经济区现代化工业中心城市的基本目标,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统

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辽阳。

第十六条具体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面落实辽宁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双重平衡。2010年和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均保持在176282公顷以上,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200公顷和2400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在1522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6.34%,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总体布局相对稳定。

(二)科学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得到统筹安排,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建设用地空间得到合理拓展,城市、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合理用地得到有效保障。2006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800公顷和59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1900公顷和5390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200公顷和225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100公顷和15300公顷以内。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农用地有所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分别为385682公顷和394182公顷;建设用地分别为66000公顷和69200公顷,未利用地分别为22642公顷和10942公顷。按照“优化中部地区工业和城市、稳定西部地区种植业、改善东部地区林业和水源生

态”的空间开发总体构架,优化全市土地利用布局。

(四)土地整治全面推进。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稳步推进,新增工矿废弃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2006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200公顷和2400公顷。

(五)土地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严格保护耕地,禁止退耕还林的前提下,东部低山丘陵区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治理,西部低洼区土地盐碱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比2005年提高1.03和2.04个百分点,河流、湖泊、滩涂等湿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85%以上。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稳步增加农用地

(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土地整治应优先补充耕地;农业结构调整一般不得减少耕地。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37.16%。规划期内保持该比重不变。

(二)合理调整园地规模,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变化,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地,提高农民创收能力。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41%,到2010年调整为2.68%,到2020年调整为3.06%。

(三)保持林地、牧草地基本稳定,除必要的建设占用外,严格控制林地、牧草地的减少;因地制宜补充部分林地、牧草地,保障林业、牧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35.61%,到2010年调整为36.64%,到2020年调整为37.65%;牧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0.53%,到2010年调整为0.61%,到2020年调整为0.70%;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05%,到2010年调整为4.22%,到2020年调整为4.53%。

第十八条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一)规划期内,要立足于市域空间尺度以及与相邻区域一体化程度,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建设用地总量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控制在39.26%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58%之内。

(二)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在协调公路、铁路等各种交通运输能力和方式的基础上,按重要性顺序,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交通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0.60%,到2010年调整为10.94%,到2020年调整为11.36%;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56%,到2010年调整为2.64%,到2020年调整为2.80%;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27%,到2010年调整为0.34%,到2020年调整为0.42%。

第十九条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6.80%,到2010年调整为4.77%;至2020年调整为2.31%。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二十条优先布局生态保障用地

优先安排生态保障用地,在满足土地资源基本需要的同时,为保护自然环境创造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一是加大东部低山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力度,重点维持并适当扩大汤河水库上游、葠窝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地面积,增加植被覆盖度;二是加强中部的平原区向山地区过渡地带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重点是煤矿、铁矿等开采形成的水土流失区,以及丘陵旱作农业区;三是加强西部平原地区农田生态防护林网络建设;四是强化生态廊道建设,保障生态廊道的畅通,重点关注浑河、太子河谷,以及主要高速公路、铁路通道两侧的生态廊道用地。

第二十一条优先安排耕地及基本农田用地

适当调整耕地空间布局。按照“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基本原则,要重点保护好灯塔市、辽阳县西部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和商品粮基地建设,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第二十二条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用地布局坚持需求引导、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市交通建设用地;水利用地布局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

第二十三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一)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深入实施工业化,加快推进城镇化。按照推进“沈辽鞍一体化、大沈阳经济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域城镇布局形态、城镇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要求,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高速公路和区域内各等级公路为依托,构建“一带一核三城四镇”的工业化、城镇化新格局。

(二)科学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集中布局,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惠农长效机制,构建中心村发展“多点式”格局。

第二十四条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一)合理安排园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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