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名优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通用3篇)

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通用3篇)

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通用3篇)工作计划是在一定时间内安排和计划工作时,提前制定工作计划。

事实上,有许多不同类型的工作计划,它们不仅分为时间长度,而且范围也不同。

就计划的具体分类而言,更具长远性和雄心的是依托职评、评优评先、出国培训推荐等机制,鼓励名优教师流动到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依托区级名优教师评选倾斜措加大薄弱学校推荐名优教师机会,实现薄弱学校造血功能。

力求在三个依托的政策保证下,实现区域内各校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为打造集团化办学和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做好队伍保障工作。

四、完成各项常规工作1、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名优教师梯队建设。

继续完善我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和奖励机制》,为有贡献的教师提供物质和精神的保障,让有为才有位成为教师的职业愿景。

2、完善校干后备人才库。

在2023年第二批毓秀计划人才选拔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路径,为下阶段我区新学校、分校打造一批能独当一面的管理人才3、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师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推进区域内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4、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绩效工资分配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足额发放教师补贴。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5、动态核定教师编制,新建公办幼儿园初定教师编制不少于5人,努力配足保教人员。

6、做好教师资格认证、养老保险上线、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职称评定、校干考察、优秀教师工作者、师德先进评选、教师信息库管理等常规工作。

【篇二】教育局人事科工作计划 20xx年,人事科要紧紧围绕教育局中心工作,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加强教师教育的统筹管理,树立新的发展观、质量观,以新的思路实现新的突破,以新的举措开创新的局面。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1.21•【字号】苏教〔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完善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进一步提升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激励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

根据《2022年度苏州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绩效管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41家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按照学段、性质、职能等因素分为三组:A组为义务教育学校,共26所;B组为非义务教育学校,共8所:C组为非校事业单位,共7个。

(详见附件1)根据市委考核委《2022年度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苏考发〔2022〕2号)要求,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四所直属学校纳入市属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统筹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

二、考核要求(一)考核方式202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基本事项”“加分事项”“降等事项”等保持不变,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结构和权重保持不变。

继续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坚持“定量指标从严”“定性指标从实”的原则,综合运用“领导考核”“同行评价”“处室考核”“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价”等考核方式。

对于权重较大的“处室考核”内容,各处室应在不增加基层单位过重负担的前提下,注重运用好日常考核和平时考核。

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现将《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教育局2021年2月24日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搭建名优教师梯队,深入推进“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1年吉林市教育局将继续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工作。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全员参与。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及民办学校受聘专任教师要积极参与,通过参加分层全员培训及各项教研活动,提高全体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二)比练结合。

积极开展校级、县级、市级多层次多学科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以“练”为主,以“比”为促,通过师德考评和技能竞赛,激发全体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和练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选树典型。

发现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代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全市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科学公正。

星级教师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大练兵大比武阶段:2021年3月—4月末;星级教师评选阶段:2021年5月—8月末。

三、评选程序及条件参加星级教师评选的人员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工作在教学一线,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并在本年度“大练兵、在比武”活动中成绩优异。

(一)“一星、二星级教师”评选各县级教育局、局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依据市教育学院确定的2021年“大练兵、大比武”专题开展全员性训练和竞赛活动。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教师的通知各位老师:大家好!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本次评选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树立榜样,激励全体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1、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教学成绩突出(1)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显著,学生满意度高。

(2)所授课程在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3、教育教学能力强(1)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2)具有较强的课堂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3)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团队合作精神好(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能够与同事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

(2)在教学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团队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5、其他方面(1)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在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评审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名单。

4、公示学校对优秀教师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5、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青教通字〔2022〕78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78号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行业办学校: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

为支持全市广大教师持续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7号),现就全面推进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建设。

以“教师为本、产出导向、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持续提升”为基本工作原则,把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作为关键目标,推动全体教师持续提升,名优教师不断涌现。

坚持鼓励竞争与城乡相对均衡并行、培养与管理使用贯通,推动教师在教师梯队发展平台上“比学赶帮超”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青岛“教育名家”达到百人以上,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数以千计,市级骨干教师数以万计,实现城乡优质师资倍增。

名优教师专项培养计划(锦集6篇)

名优教师专项培养计划(锦集6篇)

名优教师专项培养计划(锦集6篇)拆解开“计划”的两个汉字来看,“计”是的表意是计算,“划”的表意是分割,“计划”从属于目标达成而存在,“计划”的表意定义:计划是分析计算如何达成目标、并将目标分解成子目标的过程及结论。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名优教师专项培养计划集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名优教师专项培养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市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需要。

具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青年教师。

二、主要措施1、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

其日常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

2、经费保障。

设立名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

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3、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4、打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本环境。

办好“教师论坛三十分”、“青年教师沙龙”等系列活动。

5、建立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培养、考核和管理制度。

(1)名师培养对象分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三个层次。

(2)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

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养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

名师培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3)师德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规范,关心爱护学生。

(4)教育教学情况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良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二年内未出现大的教育教学事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7.26•【文号】教师厅函〔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围绕质量提升、打造品牌项目,在总结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首批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深入推进实施“国优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第二批试点。

第二批试点支持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所香港地区高校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高校名单见附件1)。

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等接收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或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也可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二、共建教育实践学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以下简称实践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

试点高校结合培养需要,联系相关实践学校共同实施“国优计划”培养工作。

各地要将中小学参与“国优计划”培养作为基础教育办学评价的重要因素,将中小学教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纳入教师工作量,作为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内容,倾斜支持“国优计划”实践导师专业发展。

三、优化培养过程管理。

试点高校要充分发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国优计划”统筹领导。

面向有意向报考“国优计划”的学生加强职业规划引导,完善招录考核流程,切实遴选有志从教且适合从教的学生攻读“国优计划”。

延长县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延长县高级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延长县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优化骨干教师评选管理机制,根据《延长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对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方针,营造正确的政策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以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培养对象,注重从教育教学一线发现、培养、选拔骨干教师,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建立健全骨干教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制度,逐步形成学校、延长县、延安市、陕西省四级骨干教师梯队,并使各级骨干教师数量与学校教师数量、学生数量、学校地位有比较优越的匹配度,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操作(一)评选范围和对象:1.学校教学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编专任教师。

2、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岁以下的在编现任科任教师。

3.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的在编专任教师和行政人员。

4.学校学科(教育科研类)带头人:原则上为40岁以下的课题组长、学校主干课题的子课题组长及学校教科研管理人员。

5.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40岁以下的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6.学校名优教师:原则上为50岁以下的在编专任教师。

学校骨干教师既包括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还包括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延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张家界国光实验学校名优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y)

张家界国光实验学校名优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y)

张家界市国光实验学校名优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建设一支推进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职业道德高尚、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教学风格独特、教学效果显著、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名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1、领导小组:组长:王宏星副组长:熊靓组员:吴廷国王建定易友权胡家军田鹰杨金林龚福林滕建明覃海英2、工作小组:组长:胡家军组员:王宏星熊靓吴廷国王建定易友权龚福林王腊梅田开春彭辉莲刘阿炼赵红星二、评选条件1、教龄在5年以上,职称中学二级以上(含二级),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近三年年度考核良好(含良好)以上,学生评教满意率90%以上。

3、近三年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没有旷工旷课和迟到、早退现象。

近三年未因违纪或师德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4、一个学年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名列学校或永定区同学科前列。

5、近三年每学期承担学校、备课组安排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赛教课不少于一节。

6、近三年独立撰写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等在市(含市)以上报刊发表(市论文一等奖)或在正式出版的教育图书登载1篇以上。

7、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语文教师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含甲等),其他教师获得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含乙等)。

8、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独立完成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水平获高级证书。

9、前一学年继续教育综合评分均在72分以上。

10、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入选:(l)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赛教活动中,获一等奖者。

(2)近三年来,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者。

(3)近三年来,班主任工作被评为校、区级优秀班主任。

三、评选程序校名优教师评选每三年一次,每次评选新的名优教师5 名左右。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公布通知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公布通知

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公布通知亲爱的教师朋友们,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年度考核时间了。

这无疑是您工作生涯中最重要的一项考核,对您的工作稳定和发展方向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此,我校特制订了本年度的教师考核方案,现正式向全体教师公布,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充分准备。

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课堂授课质量、备课情况、教学效果等。

科研成果及学术造诣:包括论文发表、课题申报、学术交流等。

学生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学生评价等。

德育工作成效: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活动组织等。

工作态度及职业操守:包括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职业道德表现等。

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各项指标均有明确的评分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将作为年度工资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考核流程自评阶段:教师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认真的自我评估,撰写考核自评报告。

部门评议阶段:各教学部门组织集体评议,初步确定考核等级。

校级审核阶段:学校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结果公示阶段: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申诉处理阶段:教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学校将认真研究,给予公正答复。

注意事项请各位教师认真准备考核材料,客观、全面地反映自身工作情况。

在考核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合理。

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随时与所在部门或学校领导反映。

本次考核是检验教师工作成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让我们共同努力,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专业精神,为学校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祝各位教师考核顺利,工作顺利!。

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XX市职业技术学校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暨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88号)以及《XX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名优教师队伍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就XX市职业技术学校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加大校内专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群体,为我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打造优秀教师团队。

以名师示范引领为主导,在工作周期内培养工作室成员成为在某一专业方向或课程方向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使成员逐步形成具有引领性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

通过名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培养,骨干成员在入选市级或以上骨干教师、人才培养工程、获得人才称号以及成长为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方面有明显提升,形成人才梯次队伍培养结构。

(二)开展专业内涵建设。

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专业建设中的统领与带动作用,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以实现内涵驱动式发展、提升专业整体实力,彰显办学特色。

通过专业建设,加强名师工作室团队建设,提升名师工作室统领专业建设项目的能力。

(三)开展教育课题研究。

名师工作室为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校企融合、专业课程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

应积极开展专业领域技术革新,探索信息化教学技术改革,加快推进“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步伐,提升教师技术实力和教研水平。

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承担不少于1次的专题讲座或专业培训。

带头参加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四)带动“互联网+教育”。

在学校网络平台建立工作室资源空间。

“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

“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

“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扶持名优教师高位发展,助推名优教师早日成长为特级教师、正高级讲师,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制定本校“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

第一条名优教师选拔的基本条件1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坚持上好本专业课程,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 .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在业务上每年研读一至二本教育专著,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 .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热忱培养和指导至少I名青年教师,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

每学年至少开设本校讲座或公开课1次。

4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独立承担或参与研究课题,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开展研究。

5 .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省级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6 .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促进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第二条名优教师选拔的基本程序1 .申报人填写《江苏省我校“名优教师”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教科研室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评审小组。

3 .评审小组进行会议评审,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4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发文公布。

第三条名优教师的组织管理与考核1 .学校成立“名优教师”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研室,负责“名优教师”的实施管理工作。

2 .名优教师在培养期间,每年须认真填写《江苏省我校“名优教师”培养年度进展表》,并附相关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教科研室,由“名优教师”评审小组进行年度考核。

3 .在结束后1个月内,名优教师须认真填写《江苏省我校“名优教师”培养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报教科研室,由“名优教师”评审小组进行考核。

4 .考核结论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中止培养;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O.1万元奖励,培养期满考核优秀者给予0.5万元奖励。

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及评选、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及评选、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及评选、考核办法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骨干教师培养方案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实施者,肩负着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任,教师的素质是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教育质量的高低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成败,从根本上讲都取决于教师队伍的素质。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为了打造一支过硬的骨干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为指导,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充分运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高标准、严要求、分层次,全面提高骨干教师的政治、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及教科研水平,建设一支具有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合理知识结构、较强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市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带头作用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培养目标培养一支能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掌握和运用教科研前沿的成果,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敬业奉献,热爱学生,精通业务,素质高、结构优、特色鲜明、影响大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1.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为远大的教师职业理想。

3.有强烈的进取心和职业责任感,师德良好。

4.工作能力强,专业基本功扎实,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5.能全面履行本方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6.近三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

原则上工作以来至少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1次。

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或声誉较高的。

7.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完成规定的本学科教学工作量,任教班级教学质量在学校中居领先地位。

开设校级及以上级别公开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参加教学竞赛、说课评比、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9.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至少2篇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2014〕56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2014〕56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2014〕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以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改进教师工作薄弱环节,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皖北中心城市做好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总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基本解决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高中阶段师资相对不足问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建设一支以100名专家型名师、800名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2000名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教师梯队,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教育教学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结构和城乡分布结构,薄弱学校、薄弱学科师资力量明显加强;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加大对农村教师补贴政策执行力度;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

校园优秀教师评选活动通知

校园优秀教师评选活动通知

校园优秀教师评选活动通知关键信息项1、评选活动的名称:校园优秀教师评选活动2、评选活动的目的: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3、评选范围:全校在职教师4、评选标准:包括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师德师风等方面5、评选流程: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评审小组评审、公示等环节6、奖励设置:荣誉称号、奖金、晋升机会等7、评选时间安排:申报时间、评审时间、公示时间等11 活动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111 活动意义通过评选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112 活动原则本次评选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12 评选范围全校在职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121 具体要求在本校连续任教一定年限以上,且在评选期间内一直在岗。

13 评选标准131 教学业绩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价良好。

所授课程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达到一定标准。

132 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

133 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134 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相关论文或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135 指导学生在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4 评选流程141 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校园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42 部门推荐各教学部门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学校评审。

143 评审小组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听课、访谈等实地考察。

新沂市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精)

新沂市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精)

新沂市中小学名优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一、评选基本条件(一)名校长1.现任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且任职满3年。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校长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校长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学,作风正派,办事公正,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堪为师生表率,2004年10月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学校管理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

5.掌握现代管理理论,行政管理能力强。

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特色在全市教育界公认度高,享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在全市学校中能起示范作用。

6.熟悉和掌握中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能够从管理、操作层面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

7.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

在一门学科教学上有较深造诣。

8.2004年10月以来所任职的学校无乱收费现象,校园无安全事故,教职工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师生无违法犯罪案例。

(二)名优教师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2004年10月以来获得过县局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2.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为同行所公认。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能应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有相应的指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2004年10月以来至少有一篇本学科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3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3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满足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对师资的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如下意见: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检查和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培养、准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

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对违反师德行为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健全教师编制管理。

原则上1年1次开展教师编制核定工作。

县域内的中小学编制可以统筹使用、余缺互补,具体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中小学编制总量内,结合班额、生源等,提出编制调整意见,按核编程序报批。

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

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

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我校名优骨干人才的带头示范作用,促进名优骨干人才专业发展,根据《江苏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教育系统名优骨干人才待遇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经教育主管部门评选产生的教学系列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

教学系列名优人才包括:在职省特级教师,任期内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管理系列名优人才包括:在职市名校长、优秀校长,县名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

今后,经评选产生新的教学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一并列入考核。

二、考核周期市级教学系列名优人才任期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执行,县级名优人才任期2年。

任期内教育系统名优人才每学年考核一次。

三、考核组织省特级教师、县名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由县教育局与学校,以及局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由学校和局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学校建立考核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校现职名优人才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一)教学系列名优人才1.师德和工作表现。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带头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无涉及师德失范有效举报。

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分工,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积极承担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所分配的各项任务,每学期在学生和家长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

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工作量。

坚持教育教学一线,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或超过《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或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担任教育行政干部的名优人才,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如下标准:正校级领导应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90节;副校级领导应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0节;中层管理人员应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校名优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名优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我校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表彰奖励具有突出成绩的名优教师,并进一步做好校名优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校名优教师培养方案》精神,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对我校现有名优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1.9——2012.6
二、考核对象: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宁波市专业技术能
手,宁波、余姚两级名师、学科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教学科研情况(论文、教学反思、课题等),示范
课开设情况,带徒情况,教育教学论坛,指导学生比赛情况。

四、考核办法:各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并上交《余姚
市职技校名优教师年度考核表》,校考核小组根据各考核对象上交材料,对照《校名优教师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者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并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发放相应的科研津贴。

五、材料上交时间:请相关教师在6月20日之前将《年度考核表》
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给教科室何国坚老师,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余姚市职技校校长室
2012.5.30 附:年度考核表
余姚市职技校名优教师年度考核表
(2011学年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