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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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收藏文章分享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15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15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是否在服务提供地预缴?预缴的比例是多少?对于工程老项目如何判定?过渡政策有哪些?对于违法分包,是否会存在税务风险?甲供材的处理方式是否发生改变?等等。

细则对于上述部分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但也有部分事项未做明确规定,本文结合以往政策,对建筑业新细则做出深度解读。

01纳税人的界定与适用税率文件规定:I.财税[2016]36号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II.《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1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及特殊项目适用3%征收率。

实务解读:1.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2.增值税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相比较于营业税制下的3%、5%等税率,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确定为11%,在使用一般计税办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下,如果进项不足,同时议价能力有限,可能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

4.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

2016全面营改增需掌握基本政策一、全面推开营改增企业范围及日期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业“全覆盖”。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3、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4、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以上规定外,税率为6%。

5、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3、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征收率四、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解读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解读

个人。
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承租人、承包人、挂靠人。 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 境外 单位人和个人。
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内代理人 境内接受方
14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小于50万 小于80万 小于500万 无法准确核算
公司业务示例
购办公用具、网络 备品备件、宣传物 料、水电费支出等
加工劳务
修理修配劳务
网络设备/办公设 备修理、车辆维修 货物/设备运送
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
办公快件寄送、集 团客户礼品/刊物 寄送、促销活动礼 品寄送
9
税目注释
项目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解释说明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 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 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 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 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 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 经营性租赁。 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
★交通运输业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从 地 区 上 看
2012年1月: 上海
2012年9月: 上海、北京、 江苏、安徽、 福建、广东、 天津、浙江、湖北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介绍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介绍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
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分工不细化 大而全
生成 车间
分工细化
专业化
制造业 设计业 仓储业
研发 部门
存储 车间
交通运输业
研发技术业 货运代理业
广告业
鉴证咨询业 ……
设计 部门 信息 部门
生产 企业
检测 部门
运输 车队
文化创意业
信息服务业 ……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
1.征税范围
税目注释: 4、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形 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 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5、货物运输代理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 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 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征收范围: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邮电通信业 (4)文化体育业 (5)娱乐业 (6)金融保险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税率:一律采用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税率
1.营业税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
一、税收法制建设的需要
征收范围: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 (2)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13%

解读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

解读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

解读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

年初,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建筑企业梳理了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重点。

《指导意见》提出:建筑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做好自身的准备工作即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调查摸底和模拟运转,找出不适应增值税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内部体制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与此同时,保持与税务等管理部门的经常沟通和协调。

《指导意见》强调:业务、财务和税务等全公司各部门做准备、学习法律政策。

建筑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税务、财会、经营、合同、材料等业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学习营改增试点以来诸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9号)等一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wenkuwd,注册开森系列有关文件。

通过学习,确保企业内部的准备工作始终在相关法规政策指导下进行。

《指导意见》建议企业:要切实组织开展营改增的摸拟运转营改增模拟运转,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目前仍然实施营业税管理和核算的情况下,参照对已经实施营改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增值税模拟管理和账外核算。

根据实际情况,模拟运转,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基层单位、一个或几个工程项目。

模拟运转,要严格依据实施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投标报价、合同协议管理、货物劳务采购、发票管理传送、会计稽核核算、实施报税清缴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准确、具体、全面地找出不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种实际问题,以便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意见》为我们解答了如下五个问题关于增值税管理的基础条件问题企业要否增设内部税务管理机构,如何选配内部纳税业务管理人员,购置那些有关设备和相关税务管理软件。

【2016 36 “营改增”政策要点解读】综述

【2016 36 “营改增”政策要点解读】综述

2016年财税讲座••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税〔2013〕121号、财税〔2014〕43号、财税〔2014〕50号和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在境内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解读:•与原营业税相比,将“提供劳务”表述为“销售服务”。

虽表述不同,但内容和实质一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分类管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在5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解读:•新成立的企业:直接用年不含税销售额和500万比较;•原营业税企业:不管是原采用3%还是5%的纳税人,都按原营业额/(1+3%)的金额和500万进行比较,或直接按原营业额是否超过515万来判断•1、营改增后纳税人将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2016年度建筑行业营改增全面解读(问题式全面解析)

2016年度建筑行业营改增全面解读(问题式全面解析)

2016年度建筑行业业营改增全面解读目录为什么国家要推行营改增 (3)“营改增”后,八类增值税抵扣凭证涉税注意事项 (7)营改增:建筑业的喜与忧 (10)"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和企业的影响 (12)2015年建筑业“营改增”必读 (19)防止营改增税负增加从政策上确保建筑业健康发展 (28)建筑业“营改增”需重视三个问题 (33)建筑业营改增六个常见问题 (35)“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 (37)“甲供材”在“营改增”前后有哪些影响? (41)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营改增后的涉税风险及控制 (44)营改增后建筑施工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 (47)全面剖析建筑业“营改增”十大影响及对策 (48)为什么国家要推行营改增1、营改增的利处和弊端利处:(1)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对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下降;(2)由于发票可以抵扣,增加了企业的议价能力;(3)营改增一旦完成,全行业会形成抵扣链。

弊端:没有办法核算进项的企业,或者科技企业等以人力为成本的企业实际上吃亏。

2、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进程是怎么样的?营改增,全称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国家打算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这一税种基本取消,本来在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全都转为增值税。

我们都知道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种,国税局主要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税局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因此,营业税取消后,地税局也可能会被取消,当然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原营业税的行业,主要包括建筑、房产、金融、餐饮、交通等,简单地说就是“衣食住行”,而传统行业比如制造业等一直是增值税范畴。

先说一下大背景,征收增值税的国税局,顾名思义就是为国家征税,先交给中央再分配给地方;地税局,顾名思义就是为地方征税,先交给地方再交给中央(我这么归纳国家地税的关系是方便大家理解,但其实严格意义上有出入)。

因此营业税改增值税,一个大背景是中央要把税权上收,是一种加强集权的举措(有没有想起1994年)。

2016年营改增政策

2016年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简易征收方式,税负下降,企业经营成本是否上升还有待观察;一般计税方式,税负是否下降取决于进项税的多少,可能涉及的进项税额主要包含材料费、设备采购费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

(一)现行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三)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两者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四)增值税的税率。

目前有17%, 13%、11%、6%。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部分特殊情况下货物或者服务适用0税率。

(五)营业税的税率。

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适用以下税目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即: 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

1 、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 ( 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 ), 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

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交纳增值税。

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

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2016年营改增税务政策解析

2016年营改增税务政策解析

2016年营改增税务政策解析与学习一、相关背景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相关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二、公司状况及营改增相关政策自从2014年3月公司并购重组以来,在以集团董事长陈成仟为首的集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广西鸿运设计有限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在不断扩大,公司的产值也在逐年上升,自2016年12月,我公司由原来的小规模纳税人正式升格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3%上升为原来的6%。

一个企业要做到高效益,不仅仅要开源,还要注意节流,这两方面能做好,企业才有可能不断发展壮大。

我公司以前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用考虑增值税的抵扣问题,如今已经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比原来提高了一倍,这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来说,可以说是一项长期的税收负担,目前的利好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公司应交的增值税,减轻企业纳税负担,而要取得进项税抵扣,就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今各行各业都实现了营改增的过度,公司往后的成本费用支出很多都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增值税,为了公司降低税负,结合国家营改增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列出以下费用项目供大家参考:由于营改增政策对于公司所有员工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大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在此结合国家营改增最新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总结一些要点,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参照执行:1、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两联,一联是红色的发票联,一联是绿色的抵扣联;2、无论收款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有权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法律赋予一般纳税人的权利;3、收款方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的,账款必须对公转账;4、收款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建筑钢材行业迎新机营改增”利好去产能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而平行运行。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细化,货物和劳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种分行业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也日益凸显其不合理性。

“分税制”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扭曲企业在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

为完善和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使我国的企业更专业、更科学地参与市场活动,进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民生、促发展,“营改增”已成必然趋势。

对于本次即将全面铺开的“营改增”计划,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认为,今年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发力点都是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的运行主体就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

此次推行的“十项改革试点”是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向前推进,更加具体。

如钢铁、煤炭、电解铝等这些行业应优先跟进,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形成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统计表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目前面临着市场需求增速下降、产品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诸多问题,要破解这些问题,须通过改革创新,优化结构,实现转型升级。

“营改增”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在这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开阔了人们的思路,转变了人们观念,打通了产业链条,扩展了企业的业务范围,这比减税本身意义更大。

建材行业研究员邹明晓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供需矛盾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供给侧发展缺乏活力,给众多行业带来产能过剩、库存过多的问题。

而“营改增”的推出将有利于减轻行业税负,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去除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供需矛盾。

“营改增”全面实施建筑钢材行业迎来新机曾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钢铁主业基本都已经实行了增值税,“营改增”涉及面小,改与不改对钢铁企业来说变化不大。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面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面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全面解读“营改增”5月1日起全面推行,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之后有哪些影响?详情如下营改增是什么意思?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为什么要“营改增”?1、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2、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从深层次影响产业结构。

营改增范围:1、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2、将不动产纳入抵扣6%、0),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的影响一、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怎么缴?二手房交易中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部分,仍由地税部门代征,纳税人无需“两头跑”。

二、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交多少钱?比如某套住房房主购入时是100万,缴纳营业税5万元,1年后卖出(不适用免征营业税条件)200万元,买房方需要承担10万营业税。

在增值税条件下,依据增值税原理,若按常规办法、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即对住房增值的100万元(现价200万-原价100万=增值100万)征税,税率若为6%,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有所下调;税率若为11%,需缴纳增值税11万元,税负有所上升。

在增值税条件下,若按简易征收办法、以核定征收率征收,若征收率为3%,即对现在住房出售价格200万元征税,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也是减轻的。

2016年营改增文件深入诠释

2016年营改增文件深入诠释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安装专用) 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 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 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安装专用) 单位工程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
D.3 取消 E.1 E.3 E.4 E.5 取消 J.2
160文的报表
A.1 招标工程量清单 A.2 招标控制价 A.3 投标总价 A.4 竣工结算书 A.4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B.1 招标工程量清单 B.2 招标控制价 B.3 投标总价 B.4 竣工结算总价 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附录C 工程计价总说明 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D.2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 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 D.4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简易计税法) H.1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H.2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H.3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H.4 最终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
湘建价〔2016〕134号
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建价〔2016〕13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1号)规定,现就取消建筑 行业劳保基金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 〔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 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文件中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金(劳保基金)”的计价规定及相关 的说明与解释。 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在工程造价 的规费栏目中增列 “社会保险费”项目。 1.“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2.一般计税法其“社会保险费” 以建安造价(扣除规费)为基数计算;简易计税法其“社会保险费”以税前造价(扣除规费) 为基数计算。费率标准为3.18%。 3. “社会保险费” 应按规定足额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各企业应对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确保及时足额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 发〔2016〕51号)要求,2016年7月1日前已开工项目欠缴的劳保基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拨付给施工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6年营改增税法政策解读之一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6年营改增税法政策解读之一Microsoft Word 文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逐条解读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本条是关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016年5月1日后,上述纳税人将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具体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

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应依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本条是关于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纳税人的界定。

分为如下两种情况: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一)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二)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36号文件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36号文件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36号文件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是什么意思】,房地产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本指南对36号文中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归纳,随着行业办法等规定的出台,我们将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如下:(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征税办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016全面营改增解析解析

2016全面营改增解析解析

(2)为何要设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
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 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税率和征收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 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 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 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 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 定的除外。
专题:全面营改增解析
一、从税种布局看,实现了在销 售环节,增值税“一统天下”
——增值税征税范围全覆盖
从我国税种布局看营改增
• 流转税(货物劳务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资源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 船舶吨税 •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印花税。
• 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征税范围 全覆盖,抵扣税款全覆盖。
三、《营改增实施办法》的主要 规定及其政策精神
——2016年5月1日实施,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6.5.1营改增内容要点
• 一是一次性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
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将新增不动产所 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同时,1.明确新增 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2. 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 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 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 的政策效果。

2016全面营改增(金融业小规模纳税人)解析

2016全面营改增(金融业小规模纳税人)解析

二、发票使用
3 、核销发票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需要验旧发票,核销完毕后, 才能购买新的发票。 网上验旧(推荐) 、自助设备验旧(推荐)、门前 验旧
二、发票使用
4、代开发票
小规模纳税自行开具普通发票,若需要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可到是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普通发票一样,区别在于增 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而普通发票不可以。 受票方按专用发票票面税额抵扣销项税。
一、政策解读
5、金融保险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
按月申报少于3万元(含本数)、按季申报少于9万元(含本 数) 免税:1、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 增值税,待实际收到时按规定缴纳。 2、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3、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 4、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5、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四、办税方式
网上 办税
办税 方式
自助 办税 门前 办税
四、办税方式
1.网络办税
• 网上办税大厅地址 / • 或者网上搜索“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 可办理申报、缴税、发票验旧等事项
四、办税方式
2.自助办税
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
在各分局均有设置,24小时对外开放 提供电脑可登录网上办税大厅 有自助设备:认证发票、验旧发票
办税服务厅内部的自助办税设备:
认证发票、验旧发票、购买发票
四、办税方式
3.门前办税
主管税务机关可办理所有业务,现场咨询 税务登记(新设、变更、重新) 申报征收(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
三、申报
1、申报类型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为按 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保险公司按月申报 小规模的保险公司仍为按季申报 每季首月税期内申报上一季度增值税 (1月、4月、7月、10月)

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解读2016年5月1日起开始

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解读2016年5月1日起开始
通州建总测算情况是,2014年工程结算收入为190亿元,按照11%税率 应缴增值税18.83亿元,测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为5.76亿元,应交增值 税13.07亿元,实际税负达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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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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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报告2013》中有关建筑行业上市 公司价值分析来看,2013年在建筑业工程结算成本中,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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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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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
5 、 对建筑企业投标和会计核算的影响
六是由于要执行新的定额标准,企业施工预算需 要重新进行修改,企业的内部定额也要重新进行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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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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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
先了解一下2个概念: 一般计税:销项按11%计算,对外可以开具11%的专用发 票(下游企业如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票面税款) ,本 企业进项按规定扣除 简易征收:销项按5%计算,对开可以开具5%的专用发票 (下游企业如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票面税款),本企业
一切进项不得扣除
四、建安行业计税销售额的界定
二 是现在许多项目是自行采购部分物资和 4 、对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小型设备以及租赁机械等,基本上都是以企
业设立的项目部或指挥部名义与供货方或租
赁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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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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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
是对建设单位确认的当期企业验工 4三 、对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一般正常销售情况:
注意2: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 合销售(如既销售建材又提供施工劳务)。从事货物的生 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 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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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企业影响
(2)营改增对合同制定的影响
合同内控制度中需要对合同模板进行修改,特别是合同中关于价款 的条款,要标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 办标[2016]4号 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 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 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 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对企业票据管理影响
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抵扣时间的掌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过渡规则
(四)营改增过渡规则
(1)已购货物发票开还是不开/有什么风险? (2)预收工程款/工程完工/工程款尚未收到是否发生纳税义务? (3)材料买还是不买?合同如何签?税务如何查?风险何在? (4)原营业税项下遗留事务的处理原则 (5)对现有的所有供应商进行分析进行有利规划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最新利好
(5)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计算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 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一般计税方法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 ×2% 适用简易计税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 ×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过渡规则
(4)原营业税项下遗留事务的处理原则 • 原主管地税机关解决遗留问题
问题
• 预收款总包方开票时分包方未开,现分包方收取预收款,如缴纳营业税,五一前总包方 已不能抵扣,总包方不希望分包方现在开,分包票怎么处理?
36号政策
•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 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 申请退还营业税。(总包与分包的利益,分包交营业税总包无法抵扣的情形) •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 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 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按11%的税率差异
• 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则:企业收入为1110万元(1000+1000*11%) • 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则:企业收入为1000万元(1110/(1+11%))
按6%的税率差异
• 合同100万是不含税,企业要支付106万(100+100*6%) • 合同100万是含税,企业要支付94.34万(100/(1+6%))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最新利好
(2)建筑业跨县提供建筑服务:一般计税预征率
•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 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差额2%)
清理目前过程中的标书是否按价外情形修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企业影响
(3)营改增财务核算的影响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财政部明确“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问题财会[2012]13号
• 1.“进项税额” 6.“销项税额” 2. “已交税金” 7.“出口退税” 3.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8.“进项税额转出” 4. “转出未交增值税” 9.“转出多交增值税” • 5.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 其中:1—5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6—9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月末企业: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 的增值税。
(2-2)工程完工,工程款尚未收到是否发生纳税义务?
• (1)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日期,而且尚未到付款日期:未发生纳税义务 • (2)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存在争议 • 一般情形工程完工营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过渡规则
准备
(3)材料买还是不买?合同如何签?税务如何查?风险何 在?
暂停预缴增值税特殊管理--停交 • 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 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 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 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 缴增值税 • 预征率也可能导致利益之争,国家也拿不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过渡规则
(2-1)预收工程款是否发生纳税义务?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 原文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结论:收到预收款时,纳税义务发生。 • (1)收到业主开工、材料预付款
• 借:银行存款 • 贷:预收账款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2)月末上报计量,业主给予批复 • 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 贷:工程结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最新利好
营改增过渡规则准备好了吗?
(一)最新营改增政策
(1)财政部—一个通知/一个办法/三个规定
(2)税务总局--两个公告/五个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游戏规则
(二)掌握增值税游戏规则
(1)谁纳税--纳税主体界定 (2)在哪交税—纳税地点界定 (3)交多少税--税率设计 (4)如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5)增值税发票比对与申报规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最新利好
(3)建筑业跨县提供建筑服务—简易征收征收率
•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 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 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简易差额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过渡规则
(5)对现有的所有供应商进行分析进行有利规划
1.现有的所有供应商进行分析进行有利规划-选人 • 建筑企业需要对现有的所有供应商进行分析, 分析这些供应商在营改增改革 之后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进行综合分析后分类做出最有利 的规划. 2.对于供应商是否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选票 • 在签订供应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 如果对方须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可能 抵扣的比率不同。实际业务中, 可能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在合 同中应当对增值税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 合理转嫁税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企业影响
(三)营改增后对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企业收入金额的影响
(2)营改增对合同制定的影响
(3)营改增财务核算的影响
(4)营改增对企业票据管理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企业影响
(1)营改增对企业收入金额的影响
• 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三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 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1.老项目的材料已经使用,是否可以不开发票? • 等营改增之后拿增值税专用发票 • 购销双方的合同条款是否符合以后开具发票的条件,比如是否有赊销合同、 合同中约定分期收款的合同等,如果有,可以。 2.营改增之后获得的老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进项税额 • 一是如果选择简易征收,不得抵扣;是否可以混入新项目中抵扣?如果不怕 查,可以;如果房地产企业不担心老项目土地增值税大幅增加,可以。换言 之,建议谨慎。 • 二是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可以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多快好省
第二部分:营改增过渡规则— 利好税制安排 好省
(一)建筑 服务过渡
(二)不动 产过渡
(三)房地 产开发过渡
(四)融资 性售后回租 过渡
(五)税收 优惠过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最新利好
(一)建筑服务业过渡--简易征收/预征
(1)最新利好建筑业三种情形简易征收3% (2)建筑业跨县提供建筑服务:一般计税预征率 (3)建筑业跨县提供建筑服务—简易征收征收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过渡规则
(1)已购货物发票开还是不开/有什么风险?
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购入的货物、物资、固定资产,什 么时候开发票?取决于: • 1.纳税义务是否已经发生。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发票。如果 货物已经购入、款项已经支付,不能为了营改增后多抵扣进项税额而人为推 迟发票的开具时间。 • 2.如果急于在营改增之前购入固定资产等,怎么办? • 可以考虑采用: • (1)先租后买; • (2)先由关联方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向关联方租赁,营改增后向关联方 购买等方式; • (3)适用合同,但需要技术部门配合。
2016年营业税将推出历史的舞台
营改增兵临城下!
所有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政策概况
第一部分:营改增过渡事项规则
第 二部分:利好过渡税制安排
第 三部分:税目/销售额/抵扣
第 四部分:合法开展税收筹划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多快好省
第一部分:营改增过渡规则—你准备好了吗? 多快
(三)营改增 (一)最新营 (二)增值税 (四)营改增 后对企业的影 改增政策 游戏规则 过渡规则 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最新利好
(二)1. 销售出租不动产过渡--简易/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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