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建构论公益诉讼的价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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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近些年来,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逐渐得到了规范和完善。

这一制度的推行,使得公共利益能够更为有效地得到维护和实现,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将就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同时结合三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概述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指通过诉讼的方式,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针对损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国家利益等行为进行的法律维权活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完善,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也逐渐成熟并获得了更加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关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和价值1. 保障公共利益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推行,有助于对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处和制止。

这将有效地保障公共利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公正。

2. 促进社会公正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消除不公和不义,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体系的平衡和稳定。

3.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现代化进程中,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分析1. 陕西宁陕县严格控制校外培训机构宁陕县教育局联合当地法院等机构,曾于近期正式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向一家非法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严厉打击。

该校外培训机构一贯不合法经营,影响了当地正规学校课程的推进以及家校合作的良性循环,直接损害维护教育公共利益的价值。

2. 重庆市民环境保护协会诉重庆造粮厂环境污染重庆市民环境保护协会与造粮厂的环境保护纠纷经过两年的司法过程,成功达成庭审,造粮厂在赔偿环境污染损失、采取措施优化环境方面都获得了重重判罚,这样有效文减轻对环境个体卫生的危害,维护在环境方面存在的公共利益。

3. 北京市某商业办公楼诉住户损害建筑物外观某商业办公楼诉一户住户造成其企业外观的损坏,经过法律程序,该户被判赔偿,这样有效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办公楼的正常使用,显示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价值。

法律知识:公益诉讼制度和社会公正的维护

法律知识:公益诉讼制度和社会公正的维护

法律知识:公益诉讼制度和社会公正的维护公益诉讼制度与社会公正的维护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公益诉讼制度渐趋完备。

公益诉讼是一种由特定机构或者组织代表社会公共利益起诉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权益和促进社会公正。

公益诉讼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范围及其价值等方面,阐述公益诉讼制度与社会公正的维护。

一、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概念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民、社会群体或者国家、集体、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一种诉讼机制。

其与私人诉讼不同,公益诉讼是针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的诉讼,其主体是由一定的机关、组织代表公共利益进行的诉讼,而不是由具体被侵权人来进行维权的行为。

公益诉讼在实践中不仅能够保障公民、社会群体或者国家、集体、社会的公共利益,更能够推动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正。

二、公益诉讼范围我国有许多针对公益诉讼的具体规定,公益诉讼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其中包括环境、劳动、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

环境公益诉讼是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的重要方式,通过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既能够保护群众的健康权益,也能够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劳动公益诉讼主要侧重于雇主违法扣留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行为的司法救济,尤其针对弱势劳动力群体非常重要。

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则主要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能够强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商家更加自觉地依法经营。

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公共卫生公益诉讼主要解决的是全民卫生事业方面违法行为的问题,通过司法救济,维护公共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公益诉讼的价值公益诉讼对维护社会公正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具体表现如下:1.促进法治进程。

公益诉讼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能推动法治建设,打击犯罪行为,提高诉讼效率,促进法治进程。

2.保障公民权益。

公益诉讼发言稿范文

公益诉讼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就公益诉讼这一重要议题发表我的看法。

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兴的司法手段,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此,我将结合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谈谈我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一项权利,旨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

在我国,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益诉讼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公益诉讼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滥用职权、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例如,在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可以促使企业依法排放污染物,保护生态环境。

二、公益诉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可以解决一些涉及众多当事人利益的纠纷,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

通过公益诉讼,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整体生活质量。

三、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可以促使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

同时,公益诉讼还能警示他人,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其次,我们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明确公益诉讼的范围。

公益诉讼应聚焦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避免滥用公益诉讼权利。

二、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

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公益诉讼人才,提高公益诉讼的质量。

三、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确保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公益诉讼宣传。

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激发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的热情。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公益诉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要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立法,完善公益诉讼法律体系。

明确公益诉讼的范围、程序、责任等,为公益诉讼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强化公益诉讼审判力量。

提高公益诉讼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的公正审理。

检察 公益诉讼 介绍

检察 公益诉讼 介绍

检察公益诉讼1. 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依法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诉讼活动。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2. 公益诉讼的意义和价值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2.1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主要针对的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公共资源破坏等。

通过公益诉讼,可以有效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2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公益诉讼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通过公益诉讼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净化社会环境,提高社会公共秩序。

2.3 促进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公益诉讼通过惩罚违法行为,可以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改正错误,遵守法律法规,推动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公益诉讼还可以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公共利益,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

3. 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公益诉讼适用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领域的适用较为广泛。

例如,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3.2 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例如,对于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3 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公益诉讼在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同样具有适用范围。

例如,对于非法占用、破坏公共资源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公共资源的合法权益。

4. 公益诉讼的程序和要求公益诉讼的程序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立案条件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具有公益诉讼资格的检察机关提起,具有明确的被诉行为和被诉人,具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和证据,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关注度。

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引言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诉讼机制,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制度的实施,为倡导社会公益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定义、特点、目的以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定义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是指通过法律程序,由符合特定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举报、起诉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组织或个人侵犯、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一种特殊的诉讼方式。

这种诉讼形式主要适用于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

二、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特点1. 公共利益导向: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行使诉讼权力,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

2. 主体多元化:在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中,起诉人不仅限于被侵犯或妨害权益的个人或组织,还包括一些特定条件下的机构或个人,如公益组织、政府机关等。

3. 法律程序规范:与一般民事诉讼不同的是,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具有特定的法律程序,要求起诉人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并通过特定的程序和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

4. 社会影响广泛:由于公益诉讼涉及到社会的共同利益,一旦涉及到公众关注的问题,其社会影响力往往比个人案件更大。

三、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关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 扩大社会参与: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的参与,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3. 促进公正与公平:公益诉讼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公正和公平,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共利益。

4.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平衡社会各方利益。

四、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1. 法律定位: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程序规定等,以及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专门法律。

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构想

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构想
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构想
目录
01 一、公益诉讼制度的 背景和意义
03
三、现状分析和展望 未来
02
二、公益诉讼制度的 程序构想
04 参考内容
内容摘要
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随着 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逐渐成为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本次演示主要探讨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构想,包括起诉条件和程序、 证据规则和证明
3、程序制度
也需要不断总结国内实践经验,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反垄断公益诉 讼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谢谢观看
3、程序制度
度构想方面,需要明确原告及其原告资格、证据制度和程序制度等方面的具 体内容。在现实探索方面,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反垄断公益诉讼案例,为 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3、程序制度
当然,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未来还需要进 一步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以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而 言,需要继续国际上反垄断公益诉讼的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和实践做 法;
4、预算和人力资源配套
4、预算和人力资源配套
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应的预算和人力资源支持。具体而言,可以通过 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基金、引入专业的公益律师等方式来提高公益诉讼的效率和 效果。
三、现状分析和展望未来
三、现状分析和展望未来
当前,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内外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原告主体不足、证据收集困难、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在于: 1、保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防止侵害公共利 益的行为发生。

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参考内容
行政公益诉讼:理论分析与实证 研究
摘要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制度,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 本次演示通过分析相关文献资料,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诉讼主体、受案 范围、举证责任等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得出结论。
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 法律意识的提高,公共利益和社 会福利受到越来越多的
一、背景介绍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在于,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公共利益时,能 够给予公民或组织有效的法律途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该制度还有利于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例如,美国《国家环 境法案》规定了公民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情形。日本则在《行政案件诉讼法》 中设立了“民众诉讼”程序,允许一定范围内的当事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中 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也初步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 度。
(4)诉讼费用:设立合理的诉讼费用承担方式,以减轻原告的经济负担。
2、证据规则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证据规则的设立十分重要。应明确证据的收集、质证、 认定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确保原被告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平等地行使举证权。
3、法律适用
在法律适用方面,应确保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顺利实施。具体包括:
(1)明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应清晰明确,避 免产生歧义。
六、实证研究:以某环保案件为 例近年来
七、结论本次演示从理论分析和 实证研究两个角度对行政公益诉 讼进行了全面探讨
谢谢观看
二、行政公益诉讼概述行政公益 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了公
三、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研究行政 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和被告

公益诉讼演讲稿

公益诉讼演讲稿

公益诉讼演讲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听众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发表一场关于公益诉讼的演讲。

公益诉讼是一项非常重要而且具有深远意义的法律行动,它关乎着社会公正、法治进程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天,我想就公益诉讼的定义、意义和推动机制与大家分享一些见解。

首先,我认为我们有必要明确公益诉讼的定义。

公益诉讼,顾名思义,是为了追求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它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维护社会公益、推动社会进步而进行的一种法律行动。

公益诉讼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环境保护、劳动权益、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通过公益诉讼,我们可以帮助那些无法自主行使权益的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权益。

那么公益诉讼的意义又何在呢?首先,公益诉讼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法行为或不公正现象,而这些行为往往会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损害。

通过公益诉讼,我们可以及时制止和纠正这些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公益诉讼是法治进程的推动者。

它可以通过司法的力量,加强对法律的约束力,促使法律的顺利实施,提高法治的质量和效果。

最重要的是,公益诉讼是人民权益的助推者。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应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成为人民的束缚。

通过公益诉讼,我们可以为那些无法行使权益的人民群众发声,维护他们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要想推动公益诉讼机制的发展,我们面临着很多挑战和困难。

首先,公益诉讼的法律环境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公益诉讼的法律规范还比较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其次,公益诉讼的实践经验还不丰富。

由于公益诉讼是一项相对较新的法律行动,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需要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

最后,公益诉讼参与者的意识和能力也需要提高。

公益诉讼需要有专业的律师和专家支持,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推动公益诉讼的发展。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浅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浅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浅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作者:许红会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8期【关键词】公益诉讼制度;必要性公益诉讼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其是通过民间的个人力量对社会的公共利益进行维护,对那些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一种司法性援助。

工业诉讼区别与一般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就是:其涉及到大量的厉害相关者的公共政策性问题,并请求法院进行受理。

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十分广泛[1]。

一、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公益法制保障的不足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呼吁要切实改变这种纵容公益违法行为现象的发生。

在民事诉讼法中对原告资格采用“适格说”,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近几年,在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即“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该条规定并未将公民个人列入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同时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不明确,无法实际解决公益诉讼中的问题,该条规定能否进一步完善后并颁布实施,我们拭目以待。

二、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公共利益的保护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这种现实我们必须建构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完善的法律调整机制和手段,以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在感到自豪的同时,却发现我们的道德水准明显下降。

市场经济这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无法满足的欲望。

为了实现自己的“金钱梦”很多人放弃了自己做人的“底线”,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并以此为获得利益的筹码,这些违法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社会所不允许的。

环保公益诉讼的意义与价值是什么

环保公益诉讼的意义与价值是什么

环保公益诉讼的意义与价值是什么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成为了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

环保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环保公益诉讼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遏制上。

过去,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肆意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平衡。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这些违法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惩处。

而环保公益诉讼的出现,为公众提供了一个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

当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时,相关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不仅能够对违法者形成强大的威慑,使其不敢轻易违法,还能够促使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其次,环保公益诉讼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在诉讼过程中,相关的环境问题会被广泛关注和讨论,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通过媒体的报道和传播,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紧迫性,进而激发他们的环保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这种公众意识的提高,对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具有深远的意义。

再者,环保公益诉讼能够促进环境法律法规的完善。

在实践中,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能够发现现行环境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

这为立法机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有助于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环境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环保公益诉讼还能够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

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良好的环境,然而,当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时,公民的健康、生活质量等都会受到影响。

通过环保公益诉讼,公民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要求相关责任方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和补救,从而实现环境公平和正义。

从社会层面来看,环保公益诉讼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良好的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保公益诉讼通过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纠正,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财富。

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围 内 自由 处 理 , 只要 这种 处 分 未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 共 利 益 和 公
法 国 家 最 有 效 的方 法 之 一 。 我 国 在 对 公 共 利 益 的 维 护 上 基 本 他 人 利 益 , 律 不 予 干 涉 。 是 采 用 单 一 的行 政 手 段 , 少 通 过 司 法 途 径 。 这 是 因 为 我 很 国在 保 护 公 共 利 益 方 面 的 程 序 法 相 对 比 较 少 , 得 在 维 护 使
No .6, 20i 0
现 代 商 贸工 业 M o enB s e rd d s y d r ui s T aeI ut ns n r
21 0 0年 第 6期
和 谐社 会 背 景下 我 国公 益诉 讼 制 度 的建构
台 启 珍
( 西 学 院政 法 系 , 徽 六安 2 7 1 ) 皖 安 3 0 2
“ 益 诉 讼 ” 非 一 个 既 定 的 法 律 术 语 , 益 诉 讼 是 为 了 维 法 律 没 有 直 接 规 定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 公 并 公 因此 , 民 在 进 行 民 事 诉 公
必 护 国家 和 社 会 利 益 而 提 起 的 诉 讼 在 我 国 , 目前 只 有 检 察 讼 过 程 中 , 须 依 据 与 自 己切 身 相 关 的 权 益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 个 机 关 代 表 国 家 向 法 院 提 起 追 究 被 告 人 刑 事 责 任 的 诉 讼 属 公 而 对 公共 利 益 被 侵 害 , 人 原 则 上 是 不 能 度 的 现 状
2 1 公 益 诉 讼 缺 乏 法 学 理 论 上 的 有 力 保 障 .
公 共 利 益 上 缺 乏 法 律 依 据 , 一 方 面 也 导 致 一 些 危 害 公 共 另

公益诉讼意见建议

公益诉讼意见建议

公益诉讼意见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公益诉讼是指由环保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代表公众利益参与的诉讼活动。

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公益诉讼的意见建议。

应该加强公益诉讼的立法保障。

我国目前的公益诉讼制度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进行。

在实践中,公益诉讼的适用标准、程序规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足之处。

应该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法》,明确公益诉讼的定义、范围、主体、程序等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需要健全公益诉讼的组织机制。

公益诉讼活动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来配合和支持。

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公益诉讼组织网络,包括公益诉讼机构、律师团队、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构建起一支专业化、高效化的公益诉讼队伍。

还需要建立公益诉讼事务的信息公开和民主决策机制,确保公益诉讼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

应该积极推动公益诉讼的实践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公益诉讼往往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例如诉讼成本高、制度保障不足、司法认可度低等问题。

需要政府、司法机关、公益组织等多方共同合作,积极推动公益诉讼的实践应用。

还应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标准和裁决机制,确保公益诉讼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公益诉讼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参与方式,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我们应该加强立法保障、健全组织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实践应用,共同为促进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而努力。

希望各方关注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和进步。

【写到这里差不多2000字了,如果有需要继续添加请告诉我哦!】第二篇示例:公益诉讼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了社会公益而提起的诉讼。

在现代社会,公益诉讼越来越重要,对于捍卫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论建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论建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助益。

土总面积的 3 % , 且每 年还 在 以 1万平 方公 顷 的速度递 8 而 增 , 国每年 因水 土流失损 失 的土壤达 5 全 0亿 吨 , 带走 的 N、 P K营养元 素超过了全国年产 化肥 的总量 ; 、 目前沙漠化 土地 则 以每年 24 0平方公顷的速度发展 , 6 因此而造成 的草 场退
主管部门通过制定环境保 护规划 和计划 以及 实施 环境保护 的基本法律制度来 实现的 , 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 在 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之前 , 必须先 由国家环境保护 主管部 门依
点湖泊 中有 l 7个被严 重污染 , 国 13的水体不 适 于鱼类 全 / 生存 ,/ 14的水体 不适 于灌溉 ,0 以上 城市 的水 域污 染严 7% 重 ,0 5 %以上城 镇的水源不 符合饮 用水 标准 ,0 的水源 已 4%
手 段 。 在 我 国 , 境 保 护 行 政 的 目标 主 要 是 由 国家 环 境 保 护 环
这两类环境 问题互 相交叉 , 互相影 响 , 得我 国面 临的 使
环 境 问题 相 当严 峻 。20 0 3年 中 国环 境 监 测 总 站 的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国 七 大 水 系 中 一 半 以 上 河 段 水 质 受 到 污 染 ,5个 重 全 3
论 建构 我 国环 境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的 必 要性
王 艳
( 州 经 济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社 会 科 学 系 , 南 郑 州 4 19 ) 郑 河 5 11
摘要 : 环境 污染 和生态破坏是我 国 目前环境保 护的突出问题 , 给我 国的 国民经济 和社会生活 带来严重危 害。环 境污染和环境退化主要产生于环境与资源开发 、 工农业 生产 以及 日常生活 , 直接 的防治方法是行政 管制。但从实 际 成效看 , 行政管制 明显不足 , 还必须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加以解决 。然而 , 传统法 律却 出现应对 不足 、 调整不能 的局 面。只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能促进我 国的可持续发展 。 才 关键词 : 环境 问题 ; 环境行政管理 ; 环境公 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 : 9 5 1 2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1 4 8 ( 06 0 05 — 17 — 9而言 , 益诉 讼是 为保 公 护社会公共利益 的诉讼行为 。近年来 , 随着我国环境 问题 日 益严 峻, 民众的法律意识 和环境意 识 日益增 强 , 求建 立环 要 境公 益诉讼制度 的呼声越来 越高 。本文 对环境 公益诉 讼制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比较法视角下的民事公益诉讼——兼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引言: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旨在通过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权益。

在比较法视野下,可以对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分析和证明其符合国际标准,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与教训,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本文旨在通过比较法视野,就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比较法视角下的民事公益诉讼比较法是一种分析法律制度和法律问题的方法,通过对不同法律制度间的比较,发现不同法律制度的异同点,为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定提供经验和借鉴。

对于民事公益诉讼来说,比较法视角下的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立法基础与目标:比较不同国家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立法基础和目标,可以发现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立法基础较为完备,国家对公共利益和集体权益的保护也有明确的目标。

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民事公益诉讼还有一定的不足之处。

2.诉讼主体与救济范围:在比较不同国家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时,可以发现一些国家将其开放给更广泛的主体,如环保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以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

而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则主要由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等特定的主体来行使,缺乏多元主体参与。

此外,对于救济范围的界定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应该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与集体权益的内涵和外延。

3.法院审查标准与赔偿限额:不同国家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法院审查标准和赔偿限额方面存在差异。

比如,一些国家的法院会重点考虑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受损利益的原则,并对赔偿金额进行明确规定,以增加制度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对较为宽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标准和赔偿限额,以促进民事公益诉讼的实施。

二、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在比较法视野下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公益诉讼属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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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更环保的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推动可持续发展。
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应用
总结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公益诉讼的另一重要领域,通过公 益诉讼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 益的行为。
详细描述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单个消费者的维权往往 面临诸多困难。而公益诉讼则能够为众多消费者提供 维权平台,集中力量追究侵害者的法律责任。通过公 益诉讼,可以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 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同时,公益 诉讼还可以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 消费者信心。
客体特定性
公益诉讼的客体必须是违法行为,且 该违法行为已经造成实际损害或存在 损害风险。
公益诉讼的程序属性
程序特殊性
公益诉讼在程序上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如诉前程序、证据规则、判决执行等方 面的特殊要求。
程序公正性
公益诉讼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确保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得到保障, 确保用
总结词
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公益诉讼 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详细描述
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公益诉讼扮演着重要角色。当市场 竞争受到垄断行为的影响时,单个经营者或消费者的维 权往往力量薄弱。而公益诉讼则能够借助法律手段维护 市场竞争秩序,遏制垄断行为。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追 究垄断企业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遏制 其继续实施垄断行为。此外,公益诉讼还可以促进政府 加强反垄断监管,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提高市场经济 的公平性和效率。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提高公众参与度
公益诉讼将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 与度,推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环境 问题。

试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试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第 2卷 第 3 9 期
20 0 9年 5月



J OURNAL HA0XI OF S NG UNI VERS ⅡY
Vo . 9 No. 12 3 Ma 20 9 y. o
试 论 我 国行政 公 益诉 讼 制 度 的 建构
赵 海 丽
( 兴市 行 政 学 院 绍 法学教研室 , 江 浙 绍 兴 320 ) 100

要 : 国行政 诉讼 法 受案 范 围 范 围较 窄 , 政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在 其 中没 有 得 以 确 立 。但 随 着 法 制 水 平 的 提 高 。 益 我 行 公
侵 害 的 现 实越 来越 受到 关 注 , 法 实 践 中 开始 涉及 行 政公 益诉 讼 , 制度 性 障碍 使 得 公 益 很 难 获 得 司 法救 济 。 通 过 对 我 国 司 但 行 政 公 益 诉讼 现 状分 析 , 出建 构我 国公 益诉 讼 制 度 中关 于 受案 范 围和 举 证 责 任 等 建 议 。 提 关 键 词 : 政 公 益 诉讼 ; 行 受案 范 围 ; 证 责 任 ; 举 建构
拟对 行政公 益诉讼 作浅 略分 析与 思考 。


我 国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现 状 分 析
由于我国《 民事诉讼 法》 没有确 立 民事公 益诉讼 制度 , 而我 国的 《 政诉讼 法》 近于 民事诉讼 法 , 自 行 接 也 然 没有行政公 益诉 讼制 度 的确 立 。我 国制定 《 行政诉 讼 法》 当时行 政 审判 实践 几 乎空 白, 政 案 件受 案 的 行 范 围规定很 窄 , 暇顾 及行政 公益 诉讼 , 无 因此 行政公 益诉 讼制度 从来 就没有存 在 。造成 了现 实 中诸 多 的行 政公 益 纠纷 无法通 过行 政诉讼 解决 , 使得社 会公共 利益 的保护 问题 日益显 现 。 1 法律地 位 的缺 失 。过去 , 国以社会 主义 公有 制为 立 国之 本 , 行 国家 与社会一 体化 的计划 经济 体 . 我 实 制 , 调个人 利益 绝对 服从 国家 和集 体利益 , 强 以政府 和行 政惟一 的 目标和存 在的理 由是“ 共利 益” 假定 公 为 前提 。随 着社 会 的发展 , 行政 权 的急剧膨胀 , 形成 了行政 性分 利集 团。在行 政性分权 变迁 过程 中 , 就业 、 住 房、 收入增加 等个 体需要 的满 足 由依 附于 国家转 为依 附于 地方 政府 或行 政 部 门。为解 决 财 政 和经 济发 展 问题 , 行政垄 断 主体不 得不顾 及本集 团利益 , 这就使 得地 方 政府 及行 业 主管 部 门与所 属 企业 有 利益 挂 钩 。 经济 发展是重 要政绩 , “ 治人 ” 经济人 ” 集 政 与“ 于一 体 的政 府及 其所 属 部 门会 倾 向其 代表 的利 益而 难免 借

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公益诉讼指的是社会公众就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反腐败等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作为一种非营利性诉讼方式,公益诉讼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全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公正、公平和和谐发展。

公益诉讼已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公益诉讼的意义公益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司法手段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它体现了一种社会共识,即公共利益高于私人利益,公共利益的保护应由整个社会共同参与。

公益诉讼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推动司法责任的落实公益诉讼推动了司法责任的落实,让违法行为的承担者为其错误行为付出代价,并为社会正义与公民权利提供保障。

2.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公益诉讼可以为环保公益事业提供重要支持,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并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提供保障,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

3.促进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可以扩大公众对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法律规定的实施,并为在任何可能的损害前防范和解决问题提供合理的机会。

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工作与生活质量,最终推动社会公正与公平,并提高社会支持率。

公益诉讼的种类公益诉讼可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类型。

1.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社会组织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儿童权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侵害所进行的诉讼。

它着重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2.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为防止、制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度、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诉讼。

3.刑事公益诉讼刑事公益诉讼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止、打击民、刑事侵害等行为,将违法行为的不当利益予以回收或者追缴等方面所进行的诉讼。

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参考内容第一部分: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和意义1.1 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指律师、检察院、群众团体等合法社会组织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法律诉讼。

公益诉讼以保护公众的利益、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等为目标。

1.2 公益诉讼的意义公益诉讼对于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公益诉讼的主要领域和案例2.1 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例如,通过公益诉讼追责污染企业,修复受污染的生态环境等。

2.2 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在资源保护领域可以防止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例如,公益诉讼可以制止违法的采矿行为,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3 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可以强化市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公益诉讼可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第三部分:如何参与公益诉讼3.1 成为公益诉讼的参与者公民可以通过加入合法社会组织、成为其会员等方式成为公益诉讼的参与者。

参与公益诉讼可以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推动社会进步。

3.2 支持公益诉讼的方式公民可以资助公益诉讼案件,向公益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参与诉讼过程中的志愿服务等方式来支持公益诉讼。

第四部分: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4.1 公益诉讼法律法规介绍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的解读。

4.2 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介绍国家对公益诉讼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例如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鼓励更多的公民参与公益诉讼。

第五部分:公益诉讼成功案例介绍5.1 环境保护领域成功案例介绍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成功案例,如污染企业被迫停产整改,环境修复工作获得预期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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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益诉讼的价值及其建构江必新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我国诉权保护已经取得了世所瞩目的成绩。

当前,在诉权保护方面,有关公益诉讼的讨论非常激烈,产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笔者认为,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具备相当的可行性。

本文拟就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和未来作一阐述和探讨。

一、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在我国,公益诉讼还不是一个法定的用语,而仅仅是一个学术用语。

顾名思义,公益诉讼是一个与私益诉讼相对的一个概念,公益诉讼是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为保障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这种诉讼在认定原告资格、审理方式、证据规则、裁判方式等方面都与传统的诉讼模式存在明显区别。

特别是,由于在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免受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其他公民的侵害,一般被认为具有维护法律秩序的客观诉讼性质。

由于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公益诉讼,因此,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涉及到公共利益保护的民事或者行政案件归入公益诉讼的范畴。

我将侧重从行政公益诉讼的角度,对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作一阐述。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伐的加快,公民的法治意识已经有了极大提高。

当前,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社会领域的冲突和矛盾日益激烈,一些侵权行为呈现出损害扩散、受害范围广泛、受害持续时间较长和受害者众多等特点,涉及到公共利益保护的各类案件大量呈现。

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往往不仅仅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个体权利,在很多情况下还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有关行政公益的纠纷主要集中于行政规划、行政公产、公共服务、国有资产保护、行业竞争、自然资源、公共工程建设、政策性行政垄断、产品质量监管、环境监管、医疗损害等领域。

囿于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但是,这并不妨碍法院受理和审理涉及公共利益保护的案件。

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法院的司法审查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不同于传统诉讼的“准公益诉讼”模式。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告资格标准由“直接利害关系”向“间接利害关系”转变。

对于原告资格问题,诉讼法一般要求原告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在传统的诉讼模式下,原告资格一般被理解为须与诉讼标的之间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在公益诉讼中,过度强调利害关系的直接性,就会将那些涉及到公民直接权益而主要涉及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排斥在司法保护之外。

近年来,法院逐步放宽了原告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一般将原告资格定位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论是直接的利害关系人还是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法院的较为宽松的原告资格标准,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提供了前提。

——诉的利益由“原告的私人权益”向“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平衡”过渡。

在传统的诉讼模式中,诉的利益通常被理解为涉及到原告的私人利益。

原告需要证明自己的私人权益而非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或者不利影响。

近年来,这一标准已经逐步放宽,诉的利益由保障私人利益向私人利益公共利益兼顾转化。

法院在受理和审理案件时,既注重了原告的私人利益,同时也关注了原告提起的诉讼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在过去被认为是“好事之徒”提起的公益案件(例如一毛钱如厕费案、要求铁路部门开具发票案等),也逐步为人们所正面评价。

——诉讼类型由“主观诉讼”向“主观诉讼客观诉讼兼顾”发展。

在传统的诉讼模式下,诉讼是以保障个人主观权益为目的主观诉讼。

而公益诉讼是一种把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结合在一起的诉讼。

现代社会,包括许多民事案件的处理,影响到的不仅仅是原告个人利益,而且包括原告利益在内的公共利益。

法院已经充分注意到在诉讼中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并且强化了法院的职权主义意识。

目前,这一趋势已经非常明显,并且仍然处于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之中。

二、建立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的需要,也是回应型司法的需要。

建立公益诉讼有利于彰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有利于防止国家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保护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构,有利于推动和扩大公众参与。

当前,公益诉讼制度特有价值主要表现在:(一)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迫切需要充裕的自然资源、优良的人文环境和健康的自然生态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因此,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发展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显示政绩和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甚至纵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现象,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这类侵权案件如果按照传统的诉讼模式处理,就会导致没有任何人可以提起诉讼,从而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类问题;而公益诉讼正是促进相关监管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纠正相关单位和个人侵权行为的有效机制。

(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国有资产的迫切需要国有资产是一个国家得以存在,国家机器得以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

尤其是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中国,国有资产更是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激烈的转型期,由于相应的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国有资产被侵吞、毁损或灭失的情况大量存在,国家的预期收入遭到侵蚀,甚至无法正常收回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地侵蚀了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严重地损害了国家的根本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是国家利益,而非具体的个人或者组织,按照传统的诉讼模式,很难确定由哪个组织和个人提起诉讼,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往往以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理由拒绝提起诉讼。

如果这类侵权事件无法进入诉讼过程,违法侵权行为就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国有资产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司法保护,而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因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的法治漏洞,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保护的力度。

(三)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是以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机制。

一些市场主体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无视或者突破法律的规定,违法经营,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遵守竞争规则,侵犯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

一些地方忽视安全生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造统计资料、不执行国家计划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乱集资、乱贷款、乱涨价等,已经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严重地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这类事件涉及面广、直接利害关系人可能基于种种考虑不愿提起诉讼,如果不进入诉讼,将使这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无法得到制裁。

只有通过起诉人条件较为宽松的公益诉讼,才能将这类事件纳入诉讼程序,从而通过司法审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四)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而竞争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转的前提。

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必须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各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确保市场竞争机制有效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当前,一些地方的行业垄断仍然存在,特别是,价格垄断行为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随意定价,任意收费,缺乏服务意识,严重束缚了市场经济快速有效发展,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公益诉讼对于打破垄断和保护竞争、提高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健全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需要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特殊的、非传统性的诉讼制度。

在传统的诉讼模式中,原告起诉只能以与自己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为限。

在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所损失的利益往往很有限,而违法行为造成的不利影响却由全社会来承担。

这些利害关系人可能基于种种考虑,不愿或者不敢提起诉讼。

此外,实践中更多的情况则是,大多数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往往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人,因而无法提起诉讼来维护公共利益,这就导致大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得不到纠正。

公益诉讼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诉讼模式在解决纠纷方面的不足,丰富新形势下诉讼机制的内涵。

三、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认为,必须在已有的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机制,不断丰富发展公益诉讼实践。

(一)取消对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和可诉范围的不适当限制一是取消对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不适当限制。

针对传统诉讼模式下对原告主体资格所作的不适当限制,应当对“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作进一步阐释、深化和明确,适当扩大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

“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仅仅理解为权利义务的增减、得失,只要行政行为对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不利的影响,该个人或者组织就具有了原告资格。

只要有证据证明法律保护的利益,特别是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可能或者已经遭受损害,就要允许相关个人或者组织提起诉讼,不能以个人或者组织并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而不予受理。

二是取消对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不适当限制。

为了更加有效地、全面地保护公共利益,无论何种性质违法行为,只要其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就应当允许提起公益诉讼。

对于危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即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已明显违背法理、伦理情理,法院就不能借口“法无明文规定”而不予受理,而应当在综合考量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基础上作出司法判断。

三是准确把握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公益诉讼并非全民诉讼,那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取消不当限制不等于没有限制,那会导致诉讼泛滥。

对于恶意炒作的、确与公共利益关系不大的案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处理,防止公益诉讼成为滥诉和恶意诉讼的渠道。

(二)明确特殊主体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一是明确公益组织的起诉权利。

法律可以规定某些公益团体对于特定权益具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该公益团体在团体利益或者团体成员利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损害时提起诉讼,团体成员甚至团体以外的成员亦可引用法院裁判对有关的侵权人主张权利。

当然,此项诉讼权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予以规定,由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公益组织来行使。

同时,应当探索建立相应的诉讼保险或者公益诉讼基金制度,由相关部门依法支付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免除原告预先支付诉讼费用的义务,以便保障这一制度的切实实现。

二是改造和完善诉讼代表人制度。

我国的诉讼法律对诉讼代表人制度进行了规定,即对于同一种类的、起诉人人数众多且不确定的案件,可通过选定代表人的方式进行诉讼。

这一制度对于一次性解决同类纠纷、及时裁判案件、提高司法效率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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