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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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第1篇示例: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甲方:车辆所有者姓名或公司名称乙方:保险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是车辆的合法所有者,为了保障车辆的安全和保险责任的明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保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盗窃、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具体保险范围详见保险合同附件。

第二条保险金额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的计算方式详见保险合同。

2. 保险金额根据车辆的价值和乙方规定的赔付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合同。

第三条保险责任1. 乙方应承担在保险范围内发生的相关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2. 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五条保险合同签订1. 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乙方指定地点签订保险合同。

2. 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结束。

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有欺诈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后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生效。

第2篇示例: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甲方:(投保人姓名/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其名下的车辆投保,乙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投保的车辆为(车辆牌照号码/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根据车辆保险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为该车辆提供以下保险责任:1.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3. 车辆损失险;4.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8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8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8篇第1篇示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机动车辆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下的机动车辆投保以下保险,签订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 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涵盖被保险人名下的机动车辆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及其他附加险。

2. 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险种的具体保险金额见保险单。

二、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乙方需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支付相应的保险费,具体金额见保险单。

2. 保险费支付方式:乙方需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立即支付全部保险费。

甲方收到保险费后方可生效保险合同。

三、保险期限与保障范围1.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终止日期为止。

2. 保障范围:本保险合同仅在保险期限内有效,超过保险期限将不再享受保险保障。

四、理赔条款及注意事项1. 理赔条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理赔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 注意事项: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后,乙方不得私自处理损失并须等待甲方核定后才能进行理赔。

五、保险合同解除及终止1. 保险合同解除:若乙方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期满,被保险人不再履行本合同,合同自然终止。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以上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有疑问可向保险公司详细咨询相关事宜。

希望本合同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等不可预知事件所带来的损失。

机动车辆附加险条款

机动车辆附加险条款

机动车辆附加险条款机动车辆附加险条款总则第一条在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多次事故增加绝对免赔率保费优待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绝对免赔额特约条款、附加换件特约条款、救助特约条款、以及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二条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以投保车上货物责任险、节假日责任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第三条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第四条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条款。

第五条在投保了全车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条款。

第六条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下列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的被保险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

此种情况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二条责任免除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非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二)被保险机动车不是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三)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被保险机动车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是指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行为发生之时起至公安机关将该车追回之日止;(四)被保险机动车被诈骗;(五)承租人及其允许的驾驶人与被保险机动车同时失踪导致的损失;(六)被保险机动车被罚没、扣押、查封;(七)被保险机动车被罚没、扣押、查封期间发生的损失;(八)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九)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十)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十一)被保险机动车用于非法营运过程中被盗抢。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4篇)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4篇)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尊敬的甲方:根据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的业务范围,我公司愿意与甲方订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共同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请甲方仔细阅读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1.1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 XXXXXX车辆型号: XXXXXX发动机号码: XXXXXX车架号码: XXXXXX使用性质: 个人1.2 被保险人姓名: XXX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第二条保险责任2.1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为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综合保障。

交强险范围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商业险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

2.2 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费3.1 交强险:保额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法定最低限额。

3.2 商业险: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险种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进行确定。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车辆价值、驾驶人员的年龄、驾龄、驾驶记录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四条保险条款4.1 本合同所附的《车险条款》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合同条款。

第五条保险的生效与解除5.1 保险合同自甲方交纳保费之日起生效。

5.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车险条款》的规定进行解除。

第六条索赔和赔偿6.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6.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会尽快调查、评估损失,并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保险费的支付7.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费进行支付,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7.2 甲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

分期支付的具体方式和规定,双方可单独协商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保险协议书(通用4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通用4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通用4篇)车辆保险篇1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

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最新版)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最新版)

编号:YB-HT-2863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最新Motor vehicle insurance clause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Design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最新版)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一部分基本险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六)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火灾。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篇1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保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投保的车辆为___________,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协议:一、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1.1 保险标的:甲方拟投保的车辆为___________,车辆核定乘员为_______人。

1.2 保险金额:车辆保险保险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

二、保险责任2.1 本责任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为止,保险公司对车辆投保进行承担。

2.2 保险责任范围:(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部分损坏的,保险公司负责根据车辆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2)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车辆报废价值;(3)车辆被盗或抢劫,保险公司负责对车辆进行赔偿。

三、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对应费率为________%。

3.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

四、投保及理赔流程4.1 投保流程:甲方应提供车辆相关资料,并填写投保申请表,经保险公司审核后确认投保。

4.2 理赔流程: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及资料,经审核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五、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5.1 保险合同变更:保险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内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5.2 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

在保险期限内,如需解除保险合同,需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六、其他约定6.1 本保险合同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诉。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年汽车保险合同范本7篇

2024年汽车保险合同范本7篇

2024年汽车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所拥有的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向乙方投保相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当事人1. 甲方系保险车辆的合法所有者,具有签订本合同的合法资格。

2. 乙方为具有法定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具备签订本合同的相关资质。

二、保险标的保险车辆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项目及保额1. 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投保座位及保额详见保单)。

4. 其他附加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附加险内容需明确列出)。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现金/转账)。

3. 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保险费。

六、保险责任乙方对保险车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害承担保险责任(具体条款详见保单及保险条款):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3. 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4. 车上人员意外伤害;5. 其他经甲乙双方约定的保险责任。

有关机动车车辆保险合同范本7篇

有关机动车车辆保险合同范本7篇

有关机动车车辆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机动车车辆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有的机动车,具体车辆信息如下: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如日常通行、货运等)二、保险责任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2. 车辆损失险;3. 车身划痕损失险;4. 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5. 玻璃单独破碎险;6. 自燃损失险;7. 其他附加险种(如有)。

三、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双方根据乙方车辆的价值及风险情况,共同确定各项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

具体数额详见保险单。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支付保险费。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保险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保险事故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甲方应尽快对事故进行勘察、定损,并出具定损报告。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

4. 在甲方完成赔偿后,相关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移至甲方所有。

七、免责条款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篇2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机动车车辆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为乙方所有或合法占有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货车、客车等。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精选5篇)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精选5篇)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精选5篇)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

(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

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第三条业务合作程序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

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__折出单,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合同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__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承担税费)、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5篇第1篇示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辆保险已经成为汽车所有者必备的重要保险之一。

保险旨在为车主提供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可以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除了基础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外,更多的人开始选择附加险来增加保障范围,满足个性化的需求。

本文将就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进行专业的解读,帮助车主更好地了解保险条款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是指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为了增加特定的保险责任或提供额外的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另行约定,并额外收取保险费的附属合同。

附加险可以根据车主的需求和实际风险情况,选择适当的附加保险内容,以完善保险保障。

1.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险是指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另行约定,在被保险人发生事故造成保险事故损失时,不计算保险事故赔偿中的免赔额,直接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的事故赔偿金额。

这样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减少车主的经济压力,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是指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另行约定,对被保险车辆的发动机特别损失进行赔偿保障的附加险。

在车辆发生发动机特别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保障车主的财产安全。

4. 车损险1.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选择附加险在选择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时,车主应根据自己的车辆使用情况和实际风险状况来进行选择。

常常驾驶车辆长途出行的车主可以考虑选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对发动机损失进行更全面的保障;而经常在城市繁忙道路上行驶的车主可以选择玻璃单独破碎险,对车辆的玻璃进行专项保障。

在选择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时,车主还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进行选择。

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车主,可以适当增加附加险的保障范围,以提高保险保障的全面性和强度;而经济状况较一般的车主可以选择相对简单的附加险,以达到合理保障的目的。

2020年(金融保险)机动车保险附加险条款

2020年(金融保险)机动车保险附加险条款

(金融保险)机动车保险附加险条款天安保险股份有限X公司机动车保险附加险条款第壹部分基本说明本附加险条款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X公司机动车保险的附加险。

投保人在投保时能够选择投保。

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下列附加险应按照如下条件投保:(壹)投保汽车(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下列附加险:1.车体玻璃单独破碎险;2.自燃及火因不明损失险;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他人恶意行为险;5.车辆停驶损失险;6.火灾损失险;7.水灾损失险;8.自然灾害损失险。

(二)投保任壹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下列附加险:1.驾驶人伤亡责任险;2.乘客伤亡责任险;3.无过失责任险;4.驾驶人责任补充险;5.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特约险;6.非常事故损失特约责任险。

(三)投保汽车(车辆)损失险或任壹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下列附加险:1.额外费用补偿险;2.集装箱箱体损失险;3.承运货物损失责任险。

第二部分附加险条款本附加险的各条款内容和投保的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投保的附加险为准。

本附加险条款未列明的责任免除或理赔处理以及其他未尽事项,以投保的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为准。

车体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第壹条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体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实际损失范围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

第三条责任免除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壹)灯具、车镜玻璃破碎;(二)车体玻璃和车身同时遭受损失;(三)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破碎。

自燃及火因不明损失险条款第壹条保险责任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壹)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二)车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三)起火原因不明的火灾;(四)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

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

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第一条保险定义1. 本保险合同附加险为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应与主险合并投保。

2. 主险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本附加险仅在主险的基础上提供补充保障。

第二条保险范围1. 本附加险针对机动车发生以下意外事件时提供理赔:(1) 恶劣天气导致的碰撞、倾覆、滑坡等事件;(2)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碰撞、倾覆等事件。

2. 保险事故发生地点必须在合法行驶范围内,且符合交通法规。

第三条保险责任与保险金1. 若保险事故发生,本附加险将按照以下计算方式给予赔偿:(1)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损失车辆修复费用、残值价值。

(2) 第三者责任保险:按照交通法规规定赔偿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3) 全车盗抢保险:赔偿车辆被盗抢的全车价值,但不包括车上财物的赔偿。

(4)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按照车上乘坐人员的伤亡情况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保险人对于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将按照保险费率与投保金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四条免赔额1.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中,若保险事故发生,免赔额为3000元。

2. 免赔额的计算方式为:对于损失车辆修复费用低于免赔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对于修复费用高于免赔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期限1. 本附加险的保险期限与主险一致,以主险的保险期限为准。

2. 若在保险期限届满前,投保人不再续保主险,则本附加险自动终止。

第六条理赔申请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或受益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 投保人或受益人必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发生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保险人要求的证明材料。

3. 保险人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附加险条款

附加险条款

附 加 险 条 款总 则第一条 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自燃损失险条款、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代步车费用险条款、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救助特约条款、新车特约条款、附加换件特约条款、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条款、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多次事故增加绝对免赔率保费优待特约条款、教练车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第二条 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以投保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法律费用特约条款、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条款、教练车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第三条 在投保了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法律费用特约条款、使用安全带补偿特约险条款、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第四条 在投保了机动车盗抢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租车人人车失踪险条款、机动车零部件附属设备盗窃险条款、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条款。

第五条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污染责任保险条款、异地出险住宿交通费特约条款、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条款。

第六条 在投保了特种车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

第七条 自燃损失险条款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机动车。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营业性机动车。

第八条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A14H01F01090923)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投保方式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

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安装、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____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示例)第一条保险的范围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机动车附加险是指在车险基本保险责任基础上,对特定险种进行补充保险的一种形式。

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向车辆保险提供以下附加保险项目:1. 第三者责任险增值服务:承保人可选择增加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并享受相应的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包括紧急救援、道路救援、法律咨询、驾驶员意外伤害、车辆保管等。

2. 车损险免赔额险:车损险的标准免赔额为一定金额,承保人可以选择购买车损险免赔额险,降低车损险的免赔额。

3. 不计免赔险:对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承保人可以选择购买不计免赔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将全额赔偿,不考虑免赔额的限制。

4. 盗抢险免赔额险:盗抢险的标准免赔额为一定金额,承保人可以选择购买盗抢险免赔额险,降低盗抢险的免赔额。

第二条保险费和保险期限1. 保险费的确定:保险费以具体附加险项目的费率为依据,并根据车辆的品牌、型号、购车时间、发动机排量等情况进行综合测算。

具体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向承保人进行明示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

2.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附加险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1. 第三者责任险增值服务的赔偿限额:根据承保人选择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增值服务提供不同的赔偿限额。

具体赔偿限额将在投保时向承保人进行明示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

2. 车损险免赔额险和盗抢险免赔额险的免赔额:承保人选择购买车损险免赔额险和盗抢险免赔额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免赔额。

具体免赔额将在投保时向承保人进行明示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

3. 不计免赔险的赔偿限额:不计免赔险的赔偿限额与基本险种的赔偿限额相同,具体赔偿限额将在投保时向承保人进行明示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

第四条附加险的责任免除对于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保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行驶证的车辆;2. 承保人故意制造事故、故意损坏或故意遗弃被保险车辆;3. 承保人未依法保管被保险车辆、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4. 承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未按照要求提供保险事故证明文件;5. 其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示的不承保责任。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新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新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新5篇篇1合同编号:【编号】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机动车辆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机动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向乙方投保,车辆品牌型号:【型号】,车牌号码:【车牌】,车辆识别代码:【VIN码】。

2. 保险车辆的用途为:【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自用、公务用车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价值1. 车辆的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具体金额详见保单。

2. 保险价值以保险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准。

三、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 甲方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应当向乙方提出续保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可续签保险合同。

四、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车辆损失险:对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对保险车辆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3)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保险车辆上的驾乘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4)其他附加险种(具体附加险种及保额详见保单)。

2. 乙方对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赔偿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进行。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车辆的相关信息及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3. 甲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4. 乙方应对甲方的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合理的核定。

六、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的损失;(2)因保险车辆本身的缺陷或自然磨损导致的损失;(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4)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乙方是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双方为明确附加险条款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主体第二条保险责任1.__________(附加险名称)保险金额:__________保险期间: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2.__________(附加险名称)保险金额:__________保险期间: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3.__________(附加险名称)保险金额:__________保险期间: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第三条保险赔偿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附加险保险事故,甲方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甲方报案,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报案义务,甲方有权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赔偿请求及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条保险费用1.乙方应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2.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本附加险条款自动终止。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与终止1.本附加险条款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

2.在保险期间内,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附加险条款。

乙方解除本附加险条款的,甲方应按未满保险期间的保险费的比例退还保险费。

(1)乙方违反本附加险条款的约定,未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2)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保险赔偿;(3)__________(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专业版
1.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在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购买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以免除免赔额的部分,从而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2. 替代车辆特约条款:在保险车辆受到损失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保险公司提供一辆替代车辆供被保险人使用,以便被保险人正常履行日常工作或生活。

3. 第三者责任免赔特约条款:在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购买第三者责任免赔特约条款,减轻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4. 新增设备保险特约条款:对于车辆上的非原厂配置的设备,如音响、导航系统等,购买新增设备保险可确保在事故中对这些设备的损失进行赔偿。

5. 划痕险特约条款:对车辆出现轻微划痕或者擦伤时的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6. 自燃险特约条款:对于车辆自身因火灾、爆炸等原因发生自燃的损失进行赔偿。

7. 涉水险特约条款:对车辆因涉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请注意,以上条款仅供参考,具体适用于您的保险合同还需要根据您所选择的保险公司和具体保险产品来确定。

建议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并咨询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以获得详细的附加险条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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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197
版本 /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通用范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
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

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
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

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

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因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
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5000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
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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