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7年中国天津乡村幼儿园睡眠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教育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说明:1.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的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1总则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表1.0.3-2 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2术语2.0.5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unit of living room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0(此条删除)2.0.11喂奶室nursing room2.0.122.0.13晨检室(厅)morning inspection room供婴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3基地和总平面3.1 基地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2 总平面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
两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1A 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其基地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2全出口;5建筑出入口及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3.2.3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外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幼儿园每班应设专用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宜小于于2m2。
各班活动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2 幼儿园应设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2;2A托儿所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3m2;2B城市人口密集地区改、扩建的托儿所,设置室外活动场地确有困难时,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2。
基础教育基本信息调查表(幼儿园、特教、工读、成人基础)(20100420)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儿园(班)基层统计报表
部 局 号
2‛;乡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基3-2 园长、专任教师学历、职称
单位:人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儿教育基本情况(总计)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儿教育分年龄学生数(县镇)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儿教育分年龄学生数(农村)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儿园校舍及其他情况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县镇幼儿园园数、班数及幼儿情况
2010年4月20日修订
特殊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
育 部 统 计 局 [2008]115号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2010年4月20日修订。
幼儿园建筑设计简论

(二) 发展幼儿园的意义
幼儿园是对3~6岁幼儿进行保育与教育的机构,根据科学研究,从初生到五岁是儿童智力发展最快的时期。幼儿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基础之基础,因此,给幼儿造就良好的教育环境是幼儿园设计的必然使命。 1、幼儿园是科学育儿的场所,给幼儿提供一个美好的环境,包括空间、阳光、空气、水、卫生、饮食、安全等,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和谐的发展。 2、 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地利用幼儿的兴趣和要求进行培养和教育,这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第一环--幼儿的早期教育。 3、科学的教养幼儿,可以极大地提高中华民族素质。
二、幼儿园建筑设计
(一) 幼儿园的建筑组成内容
1、 幼儿园的空间组成 (1) 主要使用空间: ·生活用房(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卫生间、衣帽间、音体活动室、贮藏室) (2) 次要使用空间:(辅助部分) a. 服务用房(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职工厕所等) b. 供应用房(厨房、洗衣房、库房等) (3) 交通联系空间:门厅、走道、楼梯
椅 Βιβλιοθήκη A 29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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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尺寸:
活动单元家具尺寸
卧室以每班独立设置为宜。 净高不少于2.8m。 有良好的通风,采光不必过量。
(1) 卧室的设计要求
(二)幼儿园班组活动单元设计
二、幼儿园建筑设计
二、 幼儿园建筑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
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4.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
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1)幼儿生活用房。
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
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
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
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
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指标解释

《学前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由各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录入机构的基本信息。
每个机构只需录入一张机构信息表。
指标内容如下:【机构名称】:按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前教育机构全称进行填报,与公章一致。
【机构地址】:名称填写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
其中省、市、县无需填写,系统会根据机构选择填充。
【机构驻地城乡类别】: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特殊区域、乡中心区、村庄,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一)主城区:主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下列地域: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二)城乡结合区: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三)镇中心区: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四)镇乡结合区: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五)特殊区域: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
其中:1.开发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2.农(林)场是指农场、林场的场部所在地的区域,以及经济较发达,具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规模的农(林)场职工聚集地。
农(林)场部以上管理机构随驻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城区或镇区。
3.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
(六)乡中心区: 乡中心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基础教育二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二零—年十月目录1. 编制依据 .................................................................................... 1 .........2. 信息采集表分类 .............................................................................. 1 .........3. 填报学前教育机构范围 ........................................................................ 3 .........4. 填报要求 .................................................................................... 3 .........5. 通用填报内容说明 ........................................................................... 3..6.信息采集表具体填报说明 ..................................................................... 5..6.2.2.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信息表 ................................................ 2..2 6.2.3. 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项目信息表 ...................................... 2..3... 6.2.4. 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信息表 .................................. 2..4... 6.2.5. 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志愿者信息表 .................................. 2..6... 6.2.6. 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信息表 ..................................... 2..9... 6.2.7. 中央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 .......................................... 2..9 6.2.8.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项目信息表 ...................................................... 3..3 6.2.9.城市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项目(扶持部门、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园办幼儿园)信息表 ........ 3. 46.2.10. 城市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项目(扶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信息表 ........................ 3..4. 6.2.11.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信息表 ................................................... 3.56.1..5.6.1.1. 机构基本信息表 6.1.2. 机构办学条件信息表6.1.3. 机构收支信息表 6.1.4. 机构班级信息表 6.1.5. 幼儿基本信息表 6.1.6.幼儿资助信息表6.1.7.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6.1.8. 教职工培训信息表 ..5...8.1..2. 1..3. 1..4. 1..5..1.6.. .1.9..6.2.1..9.6.2.1.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 ...................................................................................................................................... 1..9 . 基础信国家项目信6.2.12.学前教育资助项目信息表 ......................................................... 3..67.1.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7. 附录.................................................................................................................................................................................................................... 3.7 ........ 3..7.7.2. 中国各民族代码 ........................................................................ 4.2 .7.3.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 4..3 ..7.4. 中国语种代码 .......................................................................... 4..6本解释说明用于规范《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的填写规则和具体内容。
幼儿园建设用房标准

幼儿园园舍建筑标准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园舍建筑规划和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节能的原则,园舍建筑设计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应根据各类标准、规范、使用功能和城市规划、镇规划、乡村规划要求确定。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宜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三十条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和立面设计等方面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
第三十一条建筑层数。
幼儿园活动室及辅助用房的层数应为三层及以下。
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十二条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形式应根据园舍的使用要求、发展需要和当地抗震设防的要求确定。
一、建筑结构应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二、园舍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
三、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砼空心板及预制砼楼梯构件。
四、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十三条建筑防火。
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第三十四条室内净高。
园舍主要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活动室、寝室、兴趣活动室等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1m。
二、多功能活动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6m。
三、办公及辅助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
四、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宜根据使用要求及面积大小确定。
第三十五条无障碍设施。
幼儿园的入口、道路、门厅、走廊和厕所等,应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的规定设计。
第三十六条门厅及走廊。
门厅、走廊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幼儿园的门厅宜宽敞,应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
二、单面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8m,中内廊净宽不应小于2.4m。
三、寒冷和严寒地区、温和地区的北向走廊应加窗封闭。
四、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应有雨篷连廊连接。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问题与对策胡光秘摘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要明确政府职责、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的学前教育存在着:管办机制不健全、政府责任没落实、投资主体不明确、城乡严重不均衡、园间差别太大、办学条件落后、办园目标不明确、常规管理不到位、各种隐患突出、师资质量不达标、保教水平低下、评价机制不科学、监督机构走形式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着力加以解决,才有可能实现《纲要》提出的目标。
本文对这一问题作了初步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学前教育问题与对策正文: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城乡学前教育的差距正在缩小,入园率和保教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
但仍然存在一系列制约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严重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着力加以解决。
一、什么是城乡一体化的学前教育1、城乡一体化(rural-urbanintegration)就是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居民与农民看作一个整体,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平等发展,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纽带、乡村为基础,城乡依托、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末的统计数据表明,城镇人口的比例占总人口数的46.59%,比十年前(1999年)的34.78%提高了11.81个百分比,从城乡人口分布趋势来看,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形成是必然趋势。
2、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必然要求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换句话说就是要求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使农村幼儿享有城市幼儿相同质量和年限的学前教育,---这就是城乡一体化的学前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等。
幼儿园设计规范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87)城设字第466号(1987年9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学前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由各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录入机构的基本信息。
每个机构只需录入一张机构信息表。
指标内容如下:【机构名称】:按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前教育机构全称进行填报,与公章一致。
【机构地址】:名称填写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
其中省、市、县无需填写,系统会根据机构选择填充。
【机构驻地城乡类别】: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特殊区域、乡中心区、村庄,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一)主城区:主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下列地域: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二)城乡结合区: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三)镇中心区: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四)镇乡结合区: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五)特殊区域: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
其中:1.开发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2.农(林)场是指农场、林场的场部所在地的区域,以及经济较发达,具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规模的农(林)场职工聚集地。
农(林)场部以上管理机构随驻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城区或镇区。
3.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
(六)乡中心区: 乡中心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学前教育(幼儿园一日生活制度)-试卷1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学前教育(幼儿园一日生活制度)-试卷1(总分:5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保证幼儿每天睡( ),其中午睡一般应达到2小时左右。
午睡时间可根据幼儿年龄、季节的变化和个体差异适当减少。
A.8—10小时B.10—11小时C.11—12小时√D.12小时以上解析:解析:《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保证幼儿每天睡11-12小时,其中午睡一般应达到2小时左右。
午睡时间可根据幼儿的年龄、季节的变化和个体差异适当减少。
故本题选C。
2.幼儿园进行晨间检查时,检查者通过触摸幼儿的身体了解幼儿身体状况,这属于检查步骤中的( )。
A.一问B.二摸√C.三看D.四查解析:3.下列关于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组织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一致性、原则性B.一贯性、一致性、灵活性√C.灵活性、原则性D.一贯性、一致性、原则性解析:解析:《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4.建立生活常规的标准不包括( )。
A.保障幼儿安全之需要B.方便教师保教工作之需要√C.保障集体生活及幼儿交往之需要D.符合幼儿年龄特点解析:解析:建立生活常规的合理性标准包括:(1)保障幼儿健康安全之必需;(2)保障集体生活及幼儿且交往顺利进行之必需;(3)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是幼儿可以做到的。
5.幼儿的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
A.2小时B.2小时半C.3小时D.3小时半√解析:解析:《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
故本题选D。
6.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的一日生活,时间安排应有相对的( )。
A.系统性和灵活性B.秩序性和灵活性C.稳定性和差异性D.稳定性和灵活性√解析:解析:《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2022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2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22修订条文(2022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1总则1.0.1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规模托儿所(班)幼儿园(班)小型1~31~4中型4~75~98大型8~10109~12表1.0.3-2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名称班别人数(人)托儿所乳儿班(6~12月)10人以下~15托儿班托小、中班(12~24月)15人以下~20托大班(24~36月)21~2520人以下幼儿园小班(3~4岁)20~25中班(4~5岁)26~30大班(5~6岁)31~351.0.4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5幼儿生活用房livingroom供婴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6幼儿生活单元unitoflivingroom供婴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2.0.9多功能活动室multi-functionalroom供全园婴幼儿共同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2.0.10乳儿室ucklingroom(此条删除)供乳儿班婴儿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空间。
2.0.11喂奶室nuringroom供乳儿母亲直接哺乳的空间。
幼儿园保育教育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我国幼儿园教育一直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幼儿园教育应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注重培养幼儿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本案例以某幼儿园为例,分析保育教育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实践情况。
某幼儿园是一所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公立幼儿园,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现有幼儿400余名,教职工60余人。
幼儿园秉持“以人为本,关爱幼儿”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健康、快乐、自信、创造的幼儿为目标。
本案例以该幼儿园为例,分析保育教育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实践情况。
二、案例分析1.保育工作方面(1)生活照料幼儿园注重幼儿的生活照料,确保幼儿的饮食、睡眠、如厕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
具体表现在:1)饮食:幼儿园设有专门的食堂,配备营养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确保幼儿膳食质量。
2)睡眠:幼儿园设有独立的睡眠室,每个幼儿都有固定的床位,保证幼儿有良好的睡眠环境。
3)如厕:幼儿园设有多个卫生间,并配备专业的保育员,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卫生间。
(2)卫生保健幼儿园重视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定期开展健康检查,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
2)开展健康教育,教授幼儿正确的洗手、刷牙等卫生习惯。
3)加强户外活动,提高幼儿免疫力。
2.教育工作方面(1)课程设置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了一系列丰富多样的课程,包括:1)语言教育: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阅读兴趣。
2)艺术教育:培养幼儿的音乐、绘画、手工等艺术素养。
3)科学教育:培养幼儿的观察、实验、探究能力。
4)社会教育:培养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2)教学活动幼儿园注重教学活动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具体表现在:1)游戏教学:通过游戏活动,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提高幼儿的综合素质。
2)情境教学:创设真实、生动的教学情境,让幼儿在实践中学习。
3)家园共育: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三、案例分析总结1.保育教育相结合,关注幼儿全面发展本案例中,某幼儿园在保育和教育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体现了保育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1.24•【字号】津教委[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的通知(津教委〔2011〕12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津政办发〔2010〕123号)的目标任务,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落实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升工作,根据《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津教委〔2010〕170号),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提升改造工作。
同时,各区县应按照《标准》要求,编制本区县学前教育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方案。
一、具体内容(一)本区(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的总体规划;(二)本区(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包括:1.总体工程实施方案;2.总体资金预算;3.需要提升改造的每所幼儿园的现状图、改造后的平面图及提升改造方案、资金预算;4.所定提升改造样板的幼儿园的有关资料。
(三)本区(县)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分年度实施计划。
二、报送时间、地址请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至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
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11区宾水南里增1号联系电话:23918572转4021 手机:138****3172联系人:丁辉、周连城邮箱:**************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天津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改造规模、基地和场地设置第三章园舍构成与设计第四章建筑设备第五章办学设备与安全卫生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实施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标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校舍建设与管理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9]9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24
【实施日期】2009.06.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
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
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为确保我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是2008年全市进行学校校舍抗震安全大排查后,针对校舍安全问题确定的项目,也是实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的工作目标是:从2009至2011年,对我市农村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并同步完成供暖改造、旱厕改造、校园环境及操场等功能提升工程;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现。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标准》的通知-津教委[201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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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标准》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标准》的通知(津教委〔2013〕51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津政办发〔2013〕62号)的目标任务,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落实好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工作,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市教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了《天津市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作为核准和验收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项目重要依据的《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精心组织,搞好改造工作。
附件:天津市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标准2013年11月13日附件天津市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实施村办幼儿园的采暖及卫生间改造工程,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核准村办幼儿园采暖及卫生间改造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对村办幼儿园采暖和卫生间改造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村办幼儿园的采暖及卫生间改造坚持安全、适用的原则,要结合各区县的实际条件,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
各区县要保证幼儿园内现有园舍的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防火及疏散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及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采暖及卫生间改造工程中凡涉及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幼儿园3年内生均面积达标的计划方案

幼儿园3年内生均面积达标的计划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对幼儿教育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幼儿园作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幼儿园应当具备一定的生均面积标准,以保障幼儿活动空间的安全和舒适。
然而,目前我国部分幼儿园在生均面积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难以满足幼儿教育的实际需求。
因此,制定并实施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计划方案,对于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短期目标(1-3年内):实现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 中期目标(3-5年内):实现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率达到90%以上。
3. 长期目标(5年以上):实现幼儿园生均面积全面达标,为幼儿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优质的教育环境。
三、措施1. 制定生均面积标准: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生均面积标准。
生均面积包括活动室、睡眠室、卫生间、户外活动场地等。
2. 开展幼儿园生均面积调查: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生均面积调查,全面了解幼儿园生均面积现状,为制定达标计划提供依据。
3. 制定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计划: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计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4. 加大幼儿园建设投入: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幼儿园建设的投入,确保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
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生均面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5. 优化幼儿园布局: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确保幼儿园生均面积达标。
对于生均面积不足的幼儿园,应当采取就近入园、扩大招生规模、调整幼儿园布局等措施,逐步实现生均面积达标。
6. 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幼儿园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空间利用率,确保幼儿活动空间的安全和舒适。
合理安排幼儿活动时间,充分利用户外活动场地,提高幼儿园生均面积的使用效率。
天津幼儿园的调查报告

天津幼儿园的调查报告关于天津幼儿园的调查报告篇一:幼儿园调研报告摘要:幼儿园是最常见的小型公共建筑之一。
作为一种随着近代产业革命发展才逐渐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和使用的社会设施,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建筑,幼儿园并没有悠久的历史,但由于幼儿教育理论发展及教育实践的不断进行,幼儿教育及建筑思想高度发展,各国幼儿园建筑在形式、功能、规模、空间等方面都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建筑体系。
对于即将开始幼儿园设计的我们来说,了解幼儿园建筑的基本历程,熟悉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及当代幼儿园建筑的发展情况,是做好设计功课的基本前提。
一、幼儿园发展历程世界上第一个幼儿园要追溯到英国18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在苏格兰新拉纳克创办的“幼儿学校”。
产业革命的发展,导致成千上万的妇女从家庭走向了产业工人的岗位,这使得社会急需一种能代替家庭解决婴幼儿收容以及保育教育问题的机构和场所。
随着学前教育理论的不断深入,针对婴幼儿的保教设施开始产生。
1837年,德国教育学家福禄培尔在勃兰根堡开设了学前教育机构,三年后这个教育机构有了自己正式的名称:幼稚园。
其完善的设施及独特的教育方式很快风靡了德国全境,并推广到了全世界,成为如今各国幼儿教育设施的雏形,此后,幼儿学前教育设施得到了较快发展。
早期的幼儿园建筑只是一个看管孩子的场所,生活内容简单,活动场地设置十分简易,并无明显区别于其他类别建筑的特征,也就是说,早期的幼儿园,实际只是借助一般的类型建筑作为场地开展幼儿教育,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建筑,此时还仅仅停留在设想阶段。
在“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由西欧一些国家开始,“幼儿为中心”逐渐成为幼儿教育的基本出发点。
在“尊重幼儿个性发展,根据幼儿本性、天赋、能力、需要和愿望,结合年龄特点来选择教育内容,开展直观方法的教学”的口号下,幼儿园建筑在形式、功能、规模和空间上都开始不断发展和完善,最终形成了针对幼儿教育特点为设计基础的幼儿园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