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建筑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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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施工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浙江2018年度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年度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

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2018建筑定额(参考模板)

浙江2018建筑定额(参考模板)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

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 (001)

七部关于定额的通知浙建建发[2020]16 (002)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003)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008)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016)

第三章、桩基工程 (022)

第四章、砌筑工程 (029)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035)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052)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056)

第八章、门窗工程 (057)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062)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065)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068)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072)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076)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078)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083)

第十六章、拆除工程 (086)

第十七章、构筑物、附属工程 (088)

第十八章、脚手架工程 (092)

第十九章、垂直运输工程 (097)

第二十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099)

附录、 (100)

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

浙建建[2018]6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健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8项工程计价成果(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子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上下册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上下册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精品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定额说明

2018年12月浙江杭州

感谢下载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建建发[2018]224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8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5E2RGbCAP

一、计价依据(2018版>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计价依据(2018版>。p1EanqFDPw

精品

二、计价依据(2018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时停止使用。DXDiTa9E3d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得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与《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得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得。

二、本定额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得消耗量标准,就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得依据,就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得基础,也就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得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得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得新建、扩建与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就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得施工方法、装备设备与合理得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与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与其她资料编制得,反映了本省区域得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交底培训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12月21日

交底内容

第一部分定额修订概况

第二部分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三部分定额章节

第四部分定额附录

第一部分定额修订概况

✧一、定额修订特色

✧二、定额修订水平

1. 贴近本省建筑市场实际,对原有的定额项目进行结构性调整。

2. 接轨13国标清单计算规范,调整定额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

3. 方便使用者实际操作,调整相应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4. 科学确定量、价结构比例,合理调整定额人工消耗量。

✧ 1.测算选用的典型工程概况

✧序号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权数(%)

1 多层住宅框架结构10

2 高层住宅框架结构40

3 高层公建(写字楼)框剪结构20

4 多层公建(教学楼)框架结构20

5 工业厂房钢结构10

✧2. 定额水平变化的测算方法

✧采用统一的2018版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分别套用2010版、2018版两种不同的定额消耗量,计算出工程直接费进行比较,再经过加权平均后,计算出2010版定额与2003版定额之间的定额水平变化幅度。

3. 定额总体水平变化的幅度

定额水平变化幅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合计定额直接费(%)10.17 1.33 1.04 12.54

定额消耗量(%)34.4 2.13 14.25 ——

第二部分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一、总说明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一、总说明

1. 定额的编制原则及依据

2. 定额的作用及适用范围

3. 定额水平及消耗量确定原则

4. 有关问题的说明

5. 定额的界定与解释、管理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施工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21建筑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1版)>的通知?(建建发

[2021]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1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GB50854-202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

额?TY01-31-2021、?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21、?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21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的根底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局部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根底,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平安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1.删除了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铲运机铲运土方、人工装土等不常用定额项目; 2.增加了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泥浆罐车装运淤泥流砂、装载机装运土方等项目; 3.挖掘机挖槽坑土方定额以不同土壤类别分别按照装车和不装车设置; 4.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子目删除了“原土打夯”的内容; 5.调整了挖掘机挖土方定额的工作内容。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二、章节说明变化情况
(一)现浇混凝土 1.明确定额中混凝土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商品混凝土编制。 2.补充了斜梁的有关说明,明确斜板(梁)定额是按坡度10°﹤α≤30°综合编制的。 3.明确了小型构件是指本定额未列构件名称且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混凝土构件。 (二)钢筋 1.调整了单根钢筋的定尺长度标准。 2.补充了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的计算方法。 3.本定额删除了冷拔钢丝制安定额。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二、章节说明变化情况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调整了土石方分类。 2.进一步明确了沟槽、基坑及一般土石方定额的使用。 3.补充了在强夯后地基上挖土方的难度系数。 4.机械挖一般土方定额表下增加附注说明。 5.定额综合考虑了挖掘机挖土后厚度在30cm以内的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所需的人工。 6.明确了地下室底板等下翻构件部位土方套用定额的规定。 7.明确了汽车(包括人力车)的负载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 8.调整了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需增加费用的内容。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是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用于建筑工

程预算编制的指导文件。该定额依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

涵盖了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费用预算要求,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提供了参考依据,有效规范了浙江省的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和

实施。

一、背景介绍

浙江省作为国内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建设项目数量众多,迫

切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来指导各项工程的预算编制。因此,浙江省建设厅根据多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市场调研结果,对

原有的定额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适应当前建筑工程需求的2018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二、定额内容概述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不同类型,分

别制定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多个篇章,涵盖了建筑工

程从基础设施修建到室内装饰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了下列内容:

1. 基础工程

包括地基处理、地下室施工等内容,确保建筑物在地下部分的稳定

性和安全性。

2. 结构工程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高度,制定了不同类型的结构工程定额,包括框架结构、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

3. 建筑装饰工程

涵盖了建筑物内外的装饰工程,包括墙面装饰、地面装修、天花板装饰等,旨在提升建筑物的美观性和实用性。

4. 市政工程

包括道路修建、桥梁建设、供水排水等内容,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相应的费用预算指导。

三、定额优势

1. 规范性强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分考虑了地区的特点和市场行情,更贴合实际需求,使建筑工程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征求意见稿)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征求意见稿)

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概算定额

(征求意见稿)

2019年8月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的精神及有关规定,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基础上,结合《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进一步综合扩大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统一了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工程的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量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评审、编制设计概算(书)和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也是编制概算指标、估算指标和计算主要材料需用量的基础。

四、本定额仅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消耗量和基价,其他相关费用应按照与本定额配套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算。

五、本定额是按照主要分项工程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综合相关分项工序的预算定额确定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本省的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一般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的用量。材料与机械台班消耗量均以主要工序用量为准,定额中的模板按不同情况分别考虑了组合钢模、复合模板及铝模。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台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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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8建筑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T

2.1~11-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

3.1~4-2008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划分:土石方工程按一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按三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二类人工或三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其余工程均按二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

3.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

2.本定额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

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施工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材料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本定额第十九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5.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6.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考虑,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7.本定额中使用的混凝土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商品混凝土编制,实际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定额说明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8.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并扣除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的数量。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9.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10.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11.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

12.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

八、关于机械。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本省工程实际编制的,台班价格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计算。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考虑,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考虑了其他直接生产使用的机械幅度差。

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4.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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