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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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29•【字号】桂教规范〔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5月29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2.主要任务坚持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为主要任务,用3—5年时间,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建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体系。

二、完善教研工作体系3.完善教研机构设置。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在相对统一的教育事业单位内独立设置,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5篇)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5篇)

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全市小学教学教研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学教育教学行为,使教学、教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更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办公会制度1.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学办公会。

教学办公会要由校长主持。

(1)听取教研组长的工作情况汇报。

(2)为学科教学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3)加强与学科教师的沟通,听取学科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各学校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

包科领导和负责教学的学校领导要在学期初对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和方案等进行检查、批阅,批阅领导要签名;在期中、期末检测前对教研组、备课组的过程性材料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思总结,通报情况。

学校要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员按学期进行业绩考核,特别是对在本校或在镇以上举行公开教学的教师,分为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学生评议和硬件四部分进行综合打分,并将检查、评议情况纳入对教研组和个人的评价之中。

3.各镇(街、区)教管办要成立教科室,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负责对各校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参与、管理、指导。

还要对各校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纳入对所查学校的综合评价中。

4.教研室要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随机检查、参与各校的教研活动。

教研室在教育督导和教学视导中要对各校教研活动进行相应的检查,通过查材料、座谈了解、观摩专题研究课等形式,全面了解学校教研活动的真实状况。

教研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参与包靠镇(或街道、区)学校的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不定时以简报的方式下发,推介各单位的好做法。

并将上述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教研室将各单位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的依据。

二、常规检查制度1.对教学计划规范的管理要求。

对教师制定的计划实行教导处、级部或包科领导审批制,(要求审批领导签名),对计划制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修改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学二周内按照教学计划规范的要求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打分,量化分数纳入到教师的业绩考核档案中。

教研员工作职责及制度范本

教研员工作职责及制度范本

教研员工作职责及制度范本一、工作职责1. 研究制定教研工作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年度教研工作计划,明确教研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研讨会、观摩课、教学比赛等,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3. 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针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研究课程改革趋势,参与教材的编写、修订和评价工作,推动教材的改革与创新。

5. 监测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调研等方式,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6. 组织教师培训和业务提升: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7. 开展教育教学科研: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为教育教学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工作制度1. 教研活动制度:教研员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 教师培训制度:教研员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

3. 教学质量监测制度:教研员应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4. 教育教学研究制度:教研员应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5. 教材建设制度:教研员应参与教材的编写、修订和评价工作,推动教材的改革与创新。

6. 业务能力提升制度:教研员应关注教师业务能力提升,为教师提供指导和帮助。

7. 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教研员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

8. 协作与沟通制度:教研员应与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共同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

9. 信息反馈与改进制度:教研员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联系,不断提高教研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指导作用,创办一批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实验基地和示范性学校,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改革积累经验和提供借鉴,特制订本本制度。

一、强化教育科学理论学习1、教研员要切实自觉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当前特别要认真学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认真领会和把握新课程改革的背景、目标,树立新的教育观、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价值观、评价观以及各学科课标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等,带头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参与课改实验。

2、教研员要指导联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理论学习活动,制订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使每次理论学习活动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把新课程的教育理念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去。

二、大力加强对联系学校的教学指导1、每个教研员都要确定1 所以上联系学校。

2、每个教研员每学年到联系学校听课10 节以上。

3、每个教研员在联系学校培养学科骨干教师 2 名以上4、注重抓好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工作,以课改新理念指导教师创造性地用好新教材,优化课堂教学,组织好课堂教学、学科研讨活动以及学科考试、教学质量评价等各方面工作。

5、教研员与联系学校的领导、教师之间要积极互动,经常交流教育改革信息,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

三、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1、每个教研员必须申报立项1 项以上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并将联系学校作为该课题的研究实践基地,发动和依靠广大师生共同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2、教研员要指导联系学校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职责双落实。

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起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队伍,并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实验及相关工作。

3、联系学校必须开展一个以上省(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

教研员包点工作实施方案

教研员包点工作实施方案

教研员包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教研员包点工作是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教研员包点的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了有效实施教研员包点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2. 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3.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教研员包点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的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教研员包点工作的具体计划,明确包点的时间、对象、内容和方式等。

确保每位教研员都有明确的包点任务,并将计划向全校教师进行公示。

2. 教研员包点工作的具体内容(1)观摩课堂教研员通过观摩教师的课堂教学,了解教师的教学风格、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后续的指导提供依据。

(2)指导教学教研员根据观摩课堂的情况,对教师的教学进行指导,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

(3)教学交流教研员与教师进行教学交流,分享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

3. 教研成果的总结与分享教研员包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教研成果,并向全校教师进行分享,让更多的教师受益,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研员包点工作,加强对教研员包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提供必要支持学校要为教研员包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教学资源、教学设备等,确保教研员包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完善激励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研员包点工作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教研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教研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评估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研员包点工作评估机制,对教研员包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确保教研员包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教研员包点工作是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是教育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与成长。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

教研员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修订有关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案制订、课堂管理、考试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学校对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有效性。

二、教研活动方面的工作制度。

教研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员需要制定有关教学研究、教学讲座、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各项教研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也逐步实现了数字化。

教研员需要制定有关信息技术应用、网络教学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教师评价方面的工作制度。

教师评价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方法,教研员需要制定有关教师评价的标准、程序、方法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以便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水平的提高。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实施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一、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率。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能够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明确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水平。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能够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条件。

通过制定各项教研活动的工作制度,能够促进教师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提高教师教育水平,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三、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估。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能够为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提供更加科学和客观的依据。

通过制定教师评价的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地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从而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总之,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实施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教研员应当承担起联系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推广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教研室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
1、每位教研员都要确定1—2所联系学校。

每一联系周期为一年,拟订联系学校工作计划,做联系工作记录,每学期结束,要完成一份联系学校工作总结。

2、每位教研员每年深入联系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100天,平均每周至少有2天时间深入到学校指导教学工作。

3、参与联系学校校本研修、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每年深入联系学校听课不少于100节,提倡教研员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

4、指导联系学校开展教育理论学习活动,保证每次学习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5、协助学校分析教育教学现状,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6、关注青年教师业务成长,每位教研员在联系学校培养2名以上学科骨干教师。

7、把联系学校工作同教育局、教研室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可采取定期到校和不定期到校的工作方式。

8、联系周期结束,联系学校的教学质量应有明显提升。

教研员向教研室反馈联系学校教学动态,总结、推广联系学校成功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小学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教研工作制度1. 前言在小学教育中,教研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教研工作是指教师通过交流研讨和合作开展教学设计、授课、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本文档旨在规范小学教研工作中的相关制度,确保教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教研活动组织机构为了保证教研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应当建立教研组织机构,其中包括:2.1 教研组小学教研组是指由教师自愿组成,以课程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定期召开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组织机构。

教研组应当由专职人员领导,成员应当由学科骨干教师和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组成。

教研组的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小学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2.研究制定小学课程教材和教学评价标准;3.研究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改革;4.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2.2 教研小组教研小组是小学教研组的基本单位,由各学科的教师自愿组成,每个小组有1-2名组长领导。

教研小组的职责包括:1.定期开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2.定期收集、整理、研究和探讨教育教学新方法;3.研究探索教育教学素材收集、整理和使用方法。

3. 教研活动的组织方式为了提高教研活动的效果,避免活动无效或者效果不好,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订立教研计划教研小组应根据时间、任务、研究方向等因素,制定年度、学期或者月度教研计划,以便教研活动能够有计划、有内容地开展。

3.2 在实践中研究问题教研活动是在教学实践中开展的,因此应该针对指定的教学任务和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研讨和实验活动。

3.3 撰写教研报告针对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教研小组应当制定教研方案,完成教研任务,并撰写成果报告。

报告内容应详细记录教研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成果和改进意见等方面,以供借鉴和评价。

3.4 教研成果的评价教研成果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不可缺少的一环,其目的在于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应当通过专家组、教育部门、学校义务或者会议等方式,对教研成果进行评价和验收。

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潘津乡有关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教育强镇的创建步伐,切实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实行乡党政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按照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对市督导”工作目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定点联系的学校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学校教育状况和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学校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全乡教育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1、宣传党的路线、分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规定,帮助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深入所联系的学校进行督查和指导工作,加强对学校“控辍保学”、常规管理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促进学校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

3、深入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学校发展现状,帮助解决困扰学校发展和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安生管理相关职责,经常性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5、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教育发展,切实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

各党政成员要把定点联系学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所定点学校,克服敷衍应付的现象,积极为定点学校多办实事、好事、切实提高定点工作实效。

2、落实责任。

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定点学校的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高效完成联系挂钩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潘津乡中心学校。

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总结

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总结

一、前言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积极响应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号召,开展了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本次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教育教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决定开展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旨在通过教研员的专业指导,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工作目标1. 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 加强学校与教研员的沟通交流,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

4.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时代的教育教学模式。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明确工作职责。

明确教研员、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 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4. 深入开展调研。

教研员深入学校,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现状,为学校发展提供针对性建议。

5. 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教研员定期到学校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对教师进行指导,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6. 举办教师培训活动。

邀请教研员为教师举办专题讲座,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7. 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8. 加强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

及时向教研员汇报学校工作情况,争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

五、工作成效1. 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通过教研员的专业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学生在各类考试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2. 教师专业成长加快。

教研员通过听课评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师的专业素养得到了全面提升。

学校对教研员的管理制度

学校对教研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研员队伍建设,规范教研员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研员。

第三条学校教研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负有重要责任。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教研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2. 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3.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4.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总结教育教学经验;5. 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控;6.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教育教学信息,为学校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教研员的权限:1.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制定教研计划;3. 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评价和反馈;4.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控;5. 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教研员的管理:1. 教研员由学校统一招聘、选拔,经学校领导班子批准后任命;2. 教研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3. 教研员需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教研员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教研员的考核:1. 教研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研成果、工作实绩等方面;2. 教研员考核采取自评、同行评价、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 教研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教研员奖励:1.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研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2. 教研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教学奖项的,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九条教研员处罚:1. 教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2)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的;(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学校教研员制度

学校教研员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根据我国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教研员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教研员队伍,优化教研员结构,提高教研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规范教研员工作职责,明确教研员工作内容,确保教研员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教研员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 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度内容1. 教研员选拔与聘任(1)教研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教研员应具备较高的学历和职称,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3)教研员选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选拔等方式产生。

2. 教研员职责(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调研、分析、总结和推广。

(2)指导、监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协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3)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3. 教研员工作要求(1)教研员应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深入了解教育教学现状。

(2)教研员应定期走访教师,了解教师需求,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3)教研员应定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报告,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教研员应注重团队协作,与同事共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 教研员考核与评价(1)学校设立教研员考核小组,对教研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教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3)考核结果作为教研员晋升、评优、续聘的重要依据。

四、制度保障1. 学校设立教研员办公室,为教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学校加大对教研员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教研员工作经费。

3. 学校定期举办教研员培训班,提高教研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学校联合教研管理制度

学校联合教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师及教研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联合教研的方式,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联合教研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学校成立联合教研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联合教研工作。

第五条联合教研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及部分优秀教师组成。

第六条联合教研活动分为定期教研和专题教研两种形式。

第七条定期教研: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校性的联合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主持,全体教师参加。

第八条专题教研: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专题教研活动,由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组负责实施。

第九条联合教研活动的内容包括:(一)教学经验交流;(二)教学案例研讨;(三)教学设计、教学评价、教学反思;(四)学科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五)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六)教育教学改革前沿动态分享。

第十条联合教研活动的方式包括:(一)集中研讨;(二)课堂观摩;(三)教学观摩;(四)课题研究;(五)教师沙龙;(六)专家讲座。

第三章联合教研的保障措施第十一条学校为联合教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包括场地、设备、资料等。

第十二条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本教研组的联合教研活动,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与联合教研活动,认真准备,主动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教师在联合教研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联合教研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学校对联合教研活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对联合教研活动的成果进行评估,对优秀教研组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教研组长负责对本教研组的联合教研活动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研员学校制度

教研员学校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教研员学校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教研员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确保教研活动正常开展。

(2)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发现教育教学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协助学校领导制定教学计划,参与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4)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5)负责学校教研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教研活动(1)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学观摩、专题研讨、教学经验交流等。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活动的实效性。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针对性强的教研活动。

3. 教师培训(1)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拓宽教师视野。

(3)加强对教师教学基本功的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技能。

4. 教研成果(1)鼓励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定期评选优秀教研成果,表彰优秀教研员和教师。

(3)积极推荐优秀教研成果参加各级各类评比活动。

5. 教研评价(1)建立健全教研评价体系,对教研员和教师进行定期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教研工作质量。

(3)加强教研工作监督,确保教研活动规范有序。

三、制度实施1. 学校成立教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实施和监督。

2. 教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教研活动,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 教师要积极配合教研员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学校将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教研制度有效执行。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教研员联校工作制度范本

教研员联校工作制度范本

一、指导思想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服务学校、促进发展”为原则,充分发挥教研员的专业引领作用,加强联校教研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加强联校教研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4. 促进学校间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工作职责1. 教研员职责(1)协助学校领导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建议。

(2)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

(3)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4)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5)协助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职责(1)积极配合教研员开展联校教研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2)组织教师参加教研员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定期向教研员汇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4)根据教研员建议,调整教育教学策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工作内容1. 教研员联校教研活动(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教研员举办的各类教研活动,如专题讲座、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

(2)协助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如课题研究、教学案例分析等。

(3)组织教师参加联校教研活动,促进学校间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

2. 教研员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1)定期深入学校,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2)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3)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五、工作要求1. 教研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 学校应积极配合教研员开展联校教研工作,为教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3. 教研员和学校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背景教研员作为学校教学管理中比较重要的一环,联系学校工作是教研员的基本职责之一。

教研员应该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工作制度,结合教学实际,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与指导,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而学校工作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确保办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工作制度的内容学校工作制度是学校管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了许多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管理教学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

它对于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教研员需要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具体教学问题制定具体办法和教学方案,不断优化教学管理制度,创造更好的教学环境。

学生管理学生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学生的日常行为、学习状况和思想观念等方面。

教研员需要了解学校学生管理制度,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需要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管理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教研员需要了解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合学校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建立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教研员需要了解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协助学校开展各项教师管理工作。

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方式教研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及时了解学校工作制度的最新动态,与学校建立联系并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参加学校会议学校在开会时会发布最新的工作制度,教研员可以通过参加学校会议了解学校的最新情况,进一步了解学校工作制度的变化。

定期与学校相关领导或教务处联系教研员可以向学校相关领导或教务处反映学校的情况,了解学校工作制度的最新情况,及时掌握学校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

主动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教研员可以积极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掌握学校工作制度的最新情况,同时也可以为学校提供正面的建议和意见。

教研员工作要求与职责

教研员工作要求与职责

教研员工作要求与职责教研员是教师的指导者,区域教学研究的组织者,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课程改革的推动者。

1、掌握现代理论,了解学科发展趋势,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点规律,具备一定学术水平、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能胜任1门及以上学科教研或培训教学工作,50周岁以下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实行“县管校聘”,建立有效的交流机制,每3年内必须有一个学期时间到中小学或兼任教学工作。

建立年度量化考核,两年以上未参与教研或培训工作的要调离教师进修学校。

每五年专任教师队伍流动更新率要达20%左右。

4、参加教研、培训教学或管理工作,每人每学年深入中小学校听课评课、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个工作日、听课不少于120课时。

5、协助县教育局制定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及校长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培养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建立全县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本校教师培训档案,实行计算机信息化档案管理。

6、组织实施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率达到 98%。

7、组织实施全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层干部培训,五年一周期培训率达95%。

8、组织、课程改革、信息技术、师德素养、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专项培训。

9、组织实施全县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培训覆盖面和合格率不低于90%。

10、每个培训项目要有实施方案、有经专家论证,对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对培训项目开展研发,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等多种手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1、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检查、评估制度,保证各类教师培训规范有序,建立过程性资料。

组织并主持基于互联网的学科远程教研活动,为教师交流、答疑、教学资源共享提供平台。

12、中教、小教、幼教每个教研室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举办的教育教学培训班(非培训班学员身份)上开设学科讲座、教学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及以上。

13、科学规划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工作3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教研员管理制度

教研员管理制度

教研员管理制度教研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落实上级文件和学校的有关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教研员管理制度。

二、职责1.负责学科课程的研究,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2.制定本学科的工作计划、年度学科发展规划,并在学校制定的时间内提交学校。

3.提高教学质量,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解决困难,改进教育教学质量。

4.选择课程研究课题和自选研究方向。

5.组织和指导教师对教育教学法和新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

6.参与学科骨干培训,并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7.完成学校和区教育局等上级教育部门的教学任务。

8.参加学校和区教育局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活动,反映本学科的工作情况和有关教学方面的情况。

三、聘任与评价教研员的聘用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基层院(系)将有意向在本学科研究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并有从业资格的教师,填写《教研员申请表》上报学科组。

2.学科组经讨论后形成一份教研员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基层院(系)审批。

3.基层院(系)审批后,将名单报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教研员的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每年度学期末,应当对教研员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3.考核结果以优秀的教研员,可加以奖励;合格的教研员,应当以各种形式进行鼓励;不合格的教研员,应当进行教育或辞退。

四、管理1.学校应当成立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教研员管理和协调各科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学校领导应对教研员进行指导和督促,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认真评价。

3.教研员应当接受学校领导、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

4.教研员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利用职权从事非法活动,实行公私分明的原则。

五、奖惩教研员的评选和考核成绩,将作为表彰先进个人、评优评先、提职升级的重要参考。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果需要修改,应当经教研员和学校领导的讨论并提交基层院(系)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

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liánxì)学校工作制度的通知各中小学:为了(wèi le)加强教研员与学校、教师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发挥教研员专业引领和服务指导作用,增强(zēngqiáng)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教研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提升学校(xuéxiào)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

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9)19号〕和《关于建立普通中小学教研员联系学校(xuéxiào)工作制度的通知》〔鲁教研室[2010]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县级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县教研室建立中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每个教研员联系学校不少于两所,县城、农村学校兼顾。

(二)采用平时沟通与到学校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和学校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

每年到个人联系学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周。

(三)教研员和每所学校固定联系一般(yībān)为两年。

教研员联系学校,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zhìdìng)好总体工作(gōngzuò)计划和年度及各学期工作安排,并做好年终(niánzhōng)工作(gōngzuò)总结。

(四)教研员每学期深入联系学校两次以上,组织或参与联系学校有影响的校本教研活动二次以上;每学年在联系学校作一次专题讲座、上一节研究课或作一次案例剖析,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联系学校调研文章。

教研员联系学校的情况,将作为对教研员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教研员联系学校的主要任务(一)开展学科教学理论的应用研究和教学实验,参与学科教学教研活动,指导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

要坚持参与教师备课、听课,必要时执教示范课。

(二)指导学校加强课程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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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小学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教研员与学校、教师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发挥教研员专业引领和服务指导作用,增强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教研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

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9)19号〕和《关于建立普通中小学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的通知》〔鲁教研室[2010]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县级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县教研室建立中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每个教研员联系学校不少于两所,县城、农村学校兼顾。

(二)采用平时沟通与到学校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和学校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

每年到个人联系学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周。

(三)教研员和每所学校固定联系一般为两年。

教研员
联系学校,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好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及各学期工作安排,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四)教研员每学期深入联系学校两次以上,组织或参与联系学校有影响的校本教研活动二次以上;每学年在联系学校作一次专题讲座、上一节研究课或作一次案例剖析,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联系学校调研文章。

教研员联系学校的情况,将作为对教研员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教研员联系学校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科教学理论的应用研究和教学实验,参与学科教学教研活动,指导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

要坚持参与教师备课、听课,必要时执教示范课。

(二)指导学校加强课程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督促学校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三)培养和发现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成功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

(四)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指导,帮助学校解决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虚心向一线教师学习,通过联系点的体验和解剖,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具体问题、指导面上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三、组织与管理
各级教研部门要高度重视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做好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为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要注意总结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的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发挥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在推进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县教研室首批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县教研室首批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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