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基本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学员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机构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教育公平、质量第一、服务至上原则,努力营造和谐、文明、进取的培训环境。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行业规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的素质培养。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教学进度应按时完成,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鼓励学员参与讨论和实践,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定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九条学员应遵守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
第十条学员应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和考试,确保学习效果。
第十一条本机构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务处反映。
第四章师资管理第十三条教师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第十五条教师应关心学员的成长,为学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第五章行政管理第十七条本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各部门的具体事务。
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本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教育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育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教育培训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全面工作;2. 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3. 设教务科、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分别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教务、财务、行政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教师管理(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2)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3)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4)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2. 学生管理(1)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2)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3)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教育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不得在教育培训中心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3. 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教育培训中心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生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2)教学进度: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进度,不得随意调课、停课;(3)教学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应定期开展教学质量检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4. 财务管理(1)教育培训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2)教育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3)教育培训中心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5. 设备管理(1)教育培训中心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教育培训中心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提高设备使用效率;(3)教育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
四、奖惩制度1. 对在教育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培训机构学生管理制度三篇
3.学生受到处罚后,应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学校将对改正态度良好的学生给予减免处罚或撤销处分。
4.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家校合作与沟通
1.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2.学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情况,共同解决学生问题。
3.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学校设立家长意见箱,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学校管理工作。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学校有权予以解释和补充。
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发展需求。
3.学生及家长应认真阅读本制度,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3.学生请假累计超过规定课时,学校有权要求家长到校说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学期结束时,学生考勤情况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奖励与处罚措施
1.学校设立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对在学习、品德、特长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2.学校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4.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堂讨论,主动向教师请教问题,提高自身学习能力。
5.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卫生,合理饮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国家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教育培训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
第三条国家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教,保障教育公平;(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办学场所和设施;(三)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五)有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程序:(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三)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核;(四)颁发办学许可证。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二)师资管理制度;(三)学生管理制度;(四)财务管理制度;(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课程,制定教学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
第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法纳税,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培训中心职责及规章制度
培训中心职责及规章制度一、培训中心的职责和宗旨1.1 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帮助学员提升技能、提高能力,实现人生价值。
1.2 培训中心的宗旨是以学员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科学教育理念为指导,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1.3 培训中心要坚持“诚信、敬业、求实、创新”的教育理念,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学员和教师的权益。
二、培训中心的管理机构2.1 培训中心设立院长、副院长、教务处、教研室、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2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培训中心的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2.3 教务处负责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配备、教学计划等。
2.4 教研室负责培训中心的教研工作,包括教师培训、教学评估、教学科研等。
2.5 招生办公室负责培训中心的招生宣传工作,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宣传等。
三、培训中心的学员管理3.1 培训中心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和课程计划招生学员,保证学员的合法权益。
3.2 学员要遵守培训中心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学习,诚实考试。
3.3 学员要尊重教师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3.4 学员要爱护培训中心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毁坏或挪用。
3.5 学员要维护培训中心的良好形象,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恶意攻击。
3.6 学员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将取消学员资格。
四、培训中心的教师管理4.1 培训中心要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严格选拔、培训和管理教师。
4.2 教师要爱岗敬业,认真备课,精心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3 教师要尊重学员,与学员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传授知识,倾听学员意见。
4.4 教师要遵守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不得违规私自放假、请假或逃课。
4.5 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搞钻营、拉关系。
4.6 教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将取消教师资格。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培训是指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技术手段,让受训者达到预期的水平提高目标,提升战斗力,个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训练都称之为培训!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借鉴参考。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篇1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
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
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
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
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教育培训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教育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教育培训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全面工作。
2. 教育培训中心下设教务处、教研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主任任命。
3. 各部门职责如下:(1)教务处:负责课程安排、学员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工作。
(2)教研处:负责课程研发、教材编写、教师培训等工作。
(3)财务处: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财务收支、报销等工作。
(4)办公室: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日常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教学管理1. 教师选拔与培训(1)教师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具备专业素养、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2)教师培训应定期进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服务意识。
2. 课程设置与调整(1)课程设置应结合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2)根据教学效果和市场反馈,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3. 教学质量监控(1)教务处负责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2)教研处负责对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四、学员管理1. 学员报名(1)学员报名应遵守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教务处负责审核学员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
2. 学员学习(1)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
(2)教务处负责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学员学有所成。
3. 学员评价(1)学员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课程设置等进行评价。
(2)教务处负责收集学员评价,对教师和课程进行改进。
五、财务与后勤管理1. 财务管理(1)财务处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财务收支、报销等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后勤保障(1)办公室负责教育培训中心的日常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2)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奖惩制度1. 教师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必要时予以解聘。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篇1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
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
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学习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学习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习培训中心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师生之间的和谐相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习培训中心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通过合理规范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习培训中心的管理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秉承为学生服务、为社会贡献的宗旨,确保教学质量和师生安全。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学习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由专业培训师负责,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培训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进度安排,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问题。
第六条学生应当尊重、听从教师的教学安排,认真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不得在教学过程中妨碍他人学习。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七条学习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学习培训中心的各项规定,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不得对他人造成伤害。
第九条学习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课程评估制度,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学习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师生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督查考核第十三条学习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督查考核机制,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学习培训中心领导班子应当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教学质量和师生安全。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师生,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教育培训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教育培训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管理,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是指专门从事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依法组织教育培训活动,向社会提供相关学习和培训服务。
第三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必须依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循办学宗旨,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管理原则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应当依法经营,勤勉尽责,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应当与教师、员工、学生和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沟通,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教师队伍、行政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校长是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对中心的运作负有最终责任。
第十条副校长由校长任命,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分管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评价标准,协调师生关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二条教师队伍是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核心力量,负责课程教学、学生辅导和课外活动等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部门负责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文秘、后勤、财务、人事等职能,协助校长管理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培训内容包括学科辅导、考试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外语培训等多个方面。
第十五条学科辅导是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各个学科的课程培训、名校辅导、重点中学招生培训等。
第十六条考试辅导是教育培训服务中心的重要服务内容,包括中小学考试、高考、雅思、托福等各类考试的辅导服务。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学科教学、技术培训、素质培养等方面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四条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做到科学有序。
第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合理规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员的学习权益,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学员。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培养学员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意识。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保障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组织教师进行专业素质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
第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课程设置等。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评估。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对学员进行学习成绩评估和奖惩措施。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等。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员入学、学习、考核、毕业等全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合规运作。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奖励优秀学员和教师,惩罚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信用档案,对学员的学习、行为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奖惩措施。
第二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师奖惩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成绩、师德表现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奖惩措施。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培训质量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培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第三条培训机构应当坚持依法办学、诚信经营、质量第一的原则,致力于提高培训质量和教学水平,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确保培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并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职责和权利,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和学员满意度等因素,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当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教师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对学员进行入学考核,根据学员的基础和学习需求,合理分班。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和毕业情况等信息。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当注重学员的思想教育,培养学员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学员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课程和教学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应当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确保学员达到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当注重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5.3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
6.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评估,查找安全隐患。
6.2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6.3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2.1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
2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3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
2.4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四、学生安全管理
4.1建立学生安全档案,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紧急联系人等。
4.2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3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关注学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4加强学生请假、销假管理,确保学生出勤情况清晰明了。
五、信息安全
5.1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风险。
七、安全文化建设
7.1积极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7.2倡导安全文明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培训环境。
7.3定期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分享优秀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
1.1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教育培训机构设立校长负责整个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教务处、招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设立各类教学课程负责人。
第三章负责人及教职员工要求第三条校长应具有教育专业背景,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第四条教职员工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具有教学经验,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且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章招生管理第五条招生处应定期进行招生宣传工作,严格遵守报名条件,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第六条招生处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料,组织入学考试,并严格按照规定录取学生。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七条教务处应定期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师上课,维护教学秩序,监督学生学习情况。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评估,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章教师管理第九条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且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
第七章学生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制度,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制定财务预算,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财务处应做好财务监督工作,防止财务风险,确保教育经费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九章后勤管理第十四条后勤处应管理学校的后勤设施和设备,做好学校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学校的正常运作。
第十五条后勤处应做好食堂管理,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饮食环境。
第十章督导检查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各个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教师进行教学督导,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调查,以便及时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教育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5篇)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目录一、行政管理1)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2)教学质量管理制度3)培训档案管理制度4)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5)财务管理制度6)后勤管理制度二、教师管理1)教师选聘制度2)教师考核制度3)培训中心教师职责4)班主任工作职责5)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6)备课制度7)课堂管理要求三、学生管理1)学员守则2)学员考勤制度3)学员管理制度【行政管理】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____、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____、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____、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____材____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____、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____、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____、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____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行政管理】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
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
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
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____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
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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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新进人员培训宗旨是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的概况和规章制度,能更快地胜任新工作。
第2条每位新进入企业的员工必须参加企业的入职培训,接受熟悉企业整体情况的培训和部门基本技能训练,从而了解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及企业的整体运作,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及方法,从而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3条、新进人员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在职员工调岗培训,还包括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和兼职人员的培训。
第2章、培训计划第4条、入职培训应按人力资源部门的招聘计划和新员工入职情况来制定。
第5条、凡新进人员必须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岗位培训。
第6条、岗前培训需要帮助新进人员介绍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解说《员工手册》。
(2)说明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安排并介绍培训期间的指导人员。
(3)参观各部门,了解各部门情况,介绍负责人和同事。
第7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五大方面(1)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2)企业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
(3)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4)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及一些约定俗成的内容。
(5)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技巧培训。
第8条、按企业发展状况、工作环境及程序,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分为企业整体培训、部门工作引导和实地培训三个阶段。
第9条、整体培训最重要的是传授各种知识,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五大内容(1)企业状况:发展历史、经营现状、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目的、历史使命及行业地位。
(2)企业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
(3)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市场上同类产品信息及其生产厂家的情况。
(4)新员工未来的工作岗位要求及特征,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事项。
教培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教培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教培中心的管理,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培中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机构,以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要目的。
第三条教培中心应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
第四条教培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教学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五条教培中心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
第六条教培中心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需求,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教培中心设立院长、副院长、教务处、招生处等组织机构。
第八条院长为中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
第九条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十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的培训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处负责学生的招生宣传、注册、教材发放等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十二条院长主要负责中心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与外界的协调和联系。
第十三条副院长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协助院长处理各项事务。
第十四条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安排、教材选用等工作。
第十五条招生处主要负责学生的协调管理、招生宣传、注册工作等。
第十六条教师主要负责教学工作,认真备课,积极授课,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教学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安排、考核方式等。
第十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备课,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不能擅自缺课。
第十九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标准教学要求进行授课,不能敷衍塞责。
第二十条学生应按规定的学习计划学习,不能违反规定挪用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教师和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五章考核管理第二十二条考核工作应公平公正,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应及时向教师和学生通报,提供必要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教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教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培训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培训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培训中心的宗旨是开展优质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教师培训中心遵循政策法规,依法合规运作,保证培训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教师培训中心的管理层必须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教师培训中心设立理事会、校长办公会、教学科研部、行政后勤部等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第六条理事会由中心重要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审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由中心负责人、部门主任等组成,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八条教学科研部负责中心的教学计划、教材编写、教学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行政后勤部负责中心的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中心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中心的教学工作要以教学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二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
第十三条教学科研部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和评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第十四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机制,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五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六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保障中心的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师生都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适应培训工作的发展需求。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教师培训中心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教师培训中心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确保管理的严格执行。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培训教育机构、教师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培训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培训教育机构。
第三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依法办学、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的原则,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和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培训教育机构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五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设立教师管理岗位,负责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六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制定教师招聘标准,招聘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教师。
第七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师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处理。
第十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设立学员管理岗位,负责学员的报名、入学、考勤、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制定学员管理制度,规范学员的行为,保证培训教育机构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档案,保存学员的报名资料、学习成绩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考勤制度,记录学员的出勤情况,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成绩管理制度,及时公布学员的成绩,提供学员的成绩查询服务。
第四章教学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设立教学质量管理岗位,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七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制定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培训中心的工作制度
培训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中心的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中心应以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为目标,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条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第四条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二、培训计划与实施第五条培训中心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条培训中心应根据学员的年龄、学历、职业等实际情况,设置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训课程,以满足学员多样化需求。
第七条培训中心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考核结果作为学员培训结业的依据。
第八条培训中心应注重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担任培训工作。
第九条培训中心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十条培训中心应加强教学设施和场地建设,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学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应对学员进行定期辅导和跟踪服务,帮助学员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应加强对学员的考勤管理,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中心应对学员进行行为规范教育,营造文明、和谐的培训氛围。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应定期组织学员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工作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于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九条培训中心应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五、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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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中心部管理制度为树立本中心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每位教职员工。
一、本中心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中心章程,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本中心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本中心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本中心发展的事情。
三、本中心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教学技术及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本中心的经营、教学、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本中心的实力。
四、本中心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教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本中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中心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本中心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本中心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中心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作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本中心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中心纪律,对任何违反中心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行为规1、树立迪普斯荣辱观和迪普斯育人意识,学习迪普斯教育的文化精神,自觉塑造和维护迪普斯教育的团队形象,随处都要以迪普斯人的精神与人交往,赢得尊重和认可。
2、任何工作都要有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之间和同事之间要积极配合,互相提供便利和支持。
特别在外出做活动、执行任务或单位合作性工作与活动中,既要保质保量完成本人任务,也要协助他人完成任务,不得自己完成了任务就走或袖手旁观。
工作中要互相替同事着想,为领导着想,发挥奉献精神,积极出主意,主动承担责任,分担工作。
3、上班时态度热情,工作主动,敬业诚实,团结一心,互相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不在背地里说同事的短处,有任何意见当面坦诚提出。
不允许向上级打探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4、精通业务,对“迪普斯”的相关理论熟记于心。
5、工作讲效率,不拖拉,按时上交各种资料;动作迅速,精神饱满,不萎靡。
认真执行岗位工作考核办法,每天填写工作效率量化分析表,每周按部门进行一周工作达标考核。
6、关心集体,服从领导统一调配。
课课外都要以迪普斯教育专业教师的形象与人交往,赢得尊重和认可。
7、在单位统一使用标准普通话。
8、仪表大方,服装整洁,不留盖眼额发,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带耳环、不穿拖鞋、不穿高跟鞋、不穿筒裙、不穿无袖等过于暴露的服装等。
9、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
一般必须提前15分钟到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准备。
不在办公室吃早点。
10、下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整洁工作,关掉电脑、电源,关好门窗,特别是自己的桌子、柜子等整理干净。
人离开桌子,把桌子上的东西放整齐。
下班或者外出办事、上课前把桌子整理干净,任何资料性的东西(如备课本、听课本、教具、教材等)都放进抽屉。
11、每天上班前15分钟为责任区清洁时间,要保持工作环境干净。
12、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聊天,不聊QQ,不吃零食,不做私活,不占用单位聊私事,不玩网络游戏,不看网络电影,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听与工作无关的音乐等。
13、不接待私人探访,不携带家属、朋友做伴,特殊情况向上级主管说明原因。
14、开会不迟到,开会时手机关机或开静音,不接听私人,工作一般也不接,可以在会议之后回复。
特殊情况,需出去接,并尽快回复完毕。
上课或听课时一律不能将手机带入教室。
15、不得在工作场合讨论工资、待遇及其他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
不讲不利于团结和阻碍迪普斯教育发展的话。
16、热情主动接待来客(在五秒钟打招呼)、来电(在三声铃声接听),语言亲切,讲解详尽。
17、爱护单位的财产,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18、节约各种材料。
如打印纸、油墨、白板笔等。
员工领物必须登记。
19、学校的财务不得私自带出去,教材、奖花、奖品、教具等材料统一购买报销,遇特殊情况需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20、对中心的任何资料,特别是教具、教案、教材、同事的、客户资料等都要,严禁透露给他人。
21、对工作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改正,同样的错误不犯两次。
22、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做兼职。
不得私下与学生,家长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如私自带学生收取学费,更改收费标准等,一经发现,罚款两倍金额,情节严重的做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3、任何虚报信息、隐瞒情况,一经发现按照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经济损失责任,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24、在办公室不能吃点心或零食,吃饭或点心一律到员工休息区。
25、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互相交流工作要轻声轻语,尽量不要影响他人工作,打把门关起来。
26、各部门教职工应以本规为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27、员工不能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等,每次就餐所用的碗及时叫饭店工作人员来拿走,若饭店工作人员没有时间,自己想办法送过去,不能再学校停留半天以上。
28、同心童创教育各员工应以本规为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29、本规作为考核职员工作表现的制度之一,如果违反,视情节情况,予以相应批评、处分直至经济处罚。
同心童创学员守则1、提前10分钟到课堂,不迟到,不早退。
2、上课前小便,上课中尽量不小便。
3、上课时把书、矿泉水等东西放在抽屉里。
4、上课时认真听,记住学习容。
5、不带零食到课堂吃,不乱丢垃圾,保持课堂整洁。
6、不随便翻动课堂的任何摆设物品。
7、不损坏学校的玩具物品,玩具要物归原位,。
8、下课后把凳子放在桌子地下。
9、回家以后要主动温习功课,每天不少于15分钟,努力跟上学习进度。
10、上下楼梯注意安全。
同心童创家长守则1、家长要经常听课后辅导容,及时了解教学进程。
2、上课前家长要提醒孩子及时小便。
3、家长对孩子的学习要严格要求,同时要多鼓励,多赞赏。
4、家长要多于老师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5、家长听课时不能接听手机,不能与旁人低声交谈。
6、家长听课时不能拍照,不能摄像,不能录音。
7、家长要教育孩子保持课堂秩序,不乱丢果皮纸屑,保持课堂外环境整洁。
8、家长听课时要离开孩子一米以上距离,上课过程中,不得走到孩子中间来。
9、回家以后,家长要督促帮助孩子及时复习。
并及时把学习情况反馈给老师。
10、如需给孩子请假须提前向任课老师说明,否则不予安排补课。
考勤制度一、为加强考情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白班上午8:45至12:00 下午1:30至6:30晚班中午13:00至晚上20:35周六日:上午8:00至11:30 下午1:00至5:30三、员工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早上上班后先打卡,教师不能互相代打卡,如发现一次,打卡与被打卡人各按旷工一天处理。
四、中心如需休息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节日值班的由中心统一安排。
五、员工在工作期间,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无特殊原因不可以随意请假,请假者需提前24小时安排好工作,在不影响本中心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方可请假。
请假者填写好相应请假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文件,管理人员负责登记管理。
不允许先斩后奏,如确有特殊情况,事后要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原因,否则视为矿工旷工。
请假一律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
六、各岗位应提前15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七、1个月迟到、早退累计一次的扣罚20元,累计达3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八、旷工半天者,扣罚一天基本工资、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者,扣罚两天的基本工资、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一星期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并取消当年年终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并予以辞退。
九、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处理。
十、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八条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教师与优秀教师的评比资格。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办公室卫生要求1、窗户玻璃看上去没有明显的污迹。
2、窗台、窗框、办公桌、柜子、电脑、机、微波炉、电视机、饮水机、电灯开关等设施没有明显灰尘。
烟灰缸每天清倒。
3、办公桌上的东西放整齐无杂物,只留课本、教材、文本等教学用品,没有生活用品。
4、办公桌下面的柜子放在左侧或右侧,柜子里的东西放整齐。
5、地面干净,每天扫一次,拖一次,平时保洁。
6、纸篓一个办公室一个,每天清理到大垃圾桶里。
茶壶、抹布、卫生工具等小物件放置在隐秘的地方。
7、办公室排好轮流值日表,早上正式上班前打扫完。
8、每周修剪黄叶,检查花草,定期给花草施肥浇水。
教室卫生要求:1、窗户玻璃看上去没有明显污迹。
2、窗台、窗框、电灯开关没有明显的灰尘。
3、墙面、地面整洁,无污物。
4、桌椅花草等按照固定方式摆放整齐。
5、黑板擦干净,黑板架上整理好教学用品。
6、上完课后,讲台上不放东西,把板擦等东西放在抽屉里,放整齐。
7、抽屉里的垃圾清理干净。
教室门口处放一个垃圾篓,每天清理。
8、上完课关灯、关窗、关门、关空调等。
9、确保教室设施完好,发现有窗钩,灯扇故障,钟停或不准等现象及时汇报。
及时维修,保证正常教学。
厕所卫生要求1、每天清扫一次,全天保洁,通风良好,确保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
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
2、地面、水池、窗台、墙壁、门及各种洁具无污迹。
3、男厕所便池及时开关闭水龙头。
4、厕所里贴上提醒语,标志醒目。
每个便间贴上;“便后请冲厕”;水池旁贴上“请节约用水”。
并保持洁净,脏了破了要及时更换。
5、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
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制度为保守本中心秘密,维护中心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中心秘密的义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中心秘密。
二、本中心秘密是关系中心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