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为村(居)委会发放“特别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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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真题和解析

2020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真题和解析

2020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真题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A.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B.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C.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D.公开化、透明化、多元化、体系化2.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列事业单位中,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是()。

A.职业教育机构B.医疗卫生机构C.基层文化机构D.老年人福利机构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采用的方式是()。

A.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C.竞争性谈判D.单一来源采购4.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关于低保家庭复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老陈,城市“三无”人员家庭,可不复核B.老张一家,非农业户口,儿子重度残疾,家庭收入基本固定,可每季度复核一次C.老林一家,非农业户口,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可每半年复核一次D.老秦一家,农业户口,有劳动能力,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可每年复核一次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临时救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临时救助申请须本人提出,不得委托他人B.对于持有当地居住证的个人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C.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受理临时救助申请D.临时救助金应当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不得直接发放现金6.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是()。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B.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D.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020中级社工《法规与政策》真题和解析7.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就业救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代章)2022年3月16日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流转交易农村产权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交易主体,是指依法自愿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

第四条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划。

2022年-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2年-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2年-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50题)1、甲为国有企业职工,乙为集体企业职工,丙为城镇个体经济业主,丁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四人均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上人员中,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是()。

A.甲B.乙C.丙D.丁【答案】 D2、华仁社区是一个拆迁安置小区,目前正在筹备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人组成。

A.3~7B.5~7C.5~9D.3~9【答案】 C3、政府为实施社会政策提供资金上的保证主要通过()来筹措。

A.税收B.募捐C.私人捐赠D.财政拨款【答案】 A4、某广告公司招聘一名部门经理,要求有研究生学历。

吴某应聘成功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一年后,吴某因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学历水平的怀疑。

公司经调查发现吴某研究生学历证书系伪造,遂解除了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是否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无须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B.公司应当按吴某1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C.公司应当按吴某2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D.公司应当按吴某3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答案】 A5、下列是村民自治的决策机构的是()。

A.村民(代表)会议B.村民委员会C.居民会议D.村党支部委员会【答案】 A6、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列关于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叙述正确的是( )A.女职工产假为90天B.难产的增加20天C.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D.产前休假为30天【答案】 C7、下列()不属于《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遗嘱形式。

A.要式遗嘱B.自书遗嘱C.代书遗嘱D.录音遗嘱【答案】 A8、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处置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贵州简介

贵州简介

贵州省概况贵阳市乌当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区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六盘水市钟山区六枝特区水城县盘县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铜仁地区铜仁市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万山特区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黔南州都匀市福泉市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贵州省概况简称贵,别称黔,省会贵阳市。

面积17万多平方千米,人口3525万(2000年)。

2004年末常住总人口(常住一年及以上)达到3903.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6.28万人。

贵州以贵山得名。

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

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遵义市总面积30762平方千米。

2003年末总人口733.8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9.60万人,非农业人口104.20万人。

市人民政府驻红花岗区,邮编:563000。

代码:520300。

区号:0852。

遵义市辖2个市辖区、8个县、2个自治县,代管2个县级市。

遵义市面积30763平方千米,人口723万人(2004年)。

红花岗区面积 595平方千米,人口 50万。

邮政编码563000。

区人民政府驻新华路。

汇川区面积 709平方千米,人口 32万。

民政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07.31•【文号】民发〔2020〕92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正文民政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民发〔202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的有关要求,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填写,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名称在《证书》等正式文件、材料中,应规范使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名称,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村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出缺的,应依法进行补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补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任期结束尚未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或者已依法选举但因故未能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继续担任,直至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止;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办理《证书》换发或延期手续,并按上述要求调整《证书》中有关事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定-黔府发[1997]6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定-黔府发[1997]6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定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黔府发〔1997〕63号)各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82年12月10日以来发布的行政规章进行了清理,经1997年12月1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修改的行政规章42件,废止的行政规章17件。

修改的行政规章条文将在《贵州政报》上刊载,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废止的行政规章自1997年12月31日起废止。

继续有效以及修改后的行政规章全文,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汇编出版。

附件:1、修改的行政规章目录2、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修改的行政规章目录1、《贵阳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域管理暂行规定》(1983年5月24日发布黔府〔1983〕58号)2、《贵州省劳动保护规定(试行)》(1985年8月12日发布黔府〔1985〕68号)3、《贵州旅店业管理规定》(1986年1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6年3月2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4、《贵州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规定》(1987年5月12日发布黔府〔1987〕31号)5、《贵州省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暂行管理办法》(1988年12月8日发布黔府〔1988〕78号)6、《贵州省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6月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7、《贵州省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则(试行)》(1989年5月2日发布黔府〔1989〕25号)8、《贵州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6月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9、《贵州省报刊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月16日发布黔府〔1990〕3号)10、《贵州省产品商品质量奖励处罚暂行办法》(1990年2月5日发布黔府〔1990〕5号)11、《贵州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1990年5月16日发布黔府〔1990〕36号)12、《贵州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1990年8月2日发布黔府〔1990〕53号)13、《贵州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0年12月4日发布黔府〔1990〕84号)14、《贵州省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试行)》(1990年12月14日发布黔府〔1990〕85号)15、《贵州省旧货业治安管理办法》(1991年1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12月17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16、《贵州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2年6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7月1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17、《贵州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1992年8月17日发布黔府发〔1992〕55号)18、《贵州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1992年10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10月26日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19、《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1992年10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11月7日贵州省林业厅发布)20、《贵州省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用地管理规定》(1992年11月23日发布黔府发〔1992〕78号)21、《贵州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1992年12月24日发布黔府办发〔1992〕135号)22、《贵州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办法》(1993年2月28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3、《贵州省公路路产损害赔(补)偿及处罚暂行规定》(1993年3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4月19日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24、《贵州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1993年7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7月20日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25、《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993年7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7月30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发布)26、《贵州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日发布黔府发〔1993〕50号)27、《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规定》(1993年12月2日发布黔府发〔1993〕51号)28、《贵州省林地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2日发布黔府发〔1993〕55号)29、《贵州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规定》(1993年12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2月28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30、《贵州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1993年12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2月29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31、《贵州省港口管理办法》(1993年12月30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32、《贵州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1994年1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月10日贵州省林业厅发布)33、《贵州省市场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5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6月9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34、《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35、《贵州省集贸市场违法违章处罚暂行规定》(1994年8月2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9月1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36、《贵州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1994年10月22日发布黔府办发〔1994〕84号)37、《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4日发布黔府发〔1994〕70号)38、《贵州省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4日发布黔府办发〔1939、《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1994年12月21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40、《贵州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1994年8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3月1日贵州省水利电力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41、《贵州省旅游业管理规定》(1995年5月16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42、《贵州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995年8月25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附件: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1、《贵州省小型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1983年6月18日发布黔府〔1983〕64号》2、《贵州省关于促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1986年5月3日发布黔府〔1986〕35号)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的细则》(1986年5月6日发布黔府〔1986〕40号)4、《贵州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6年6月23日发布黔府〔1986〕51号)5、《贵州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6年6月23日发布黔府〔1986〕51号)6、《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度的几项规定》(1987年2月12日发布黔府〔1987〕9号)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口用汇管理和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规定》(1987年3月4日发布黔府〔1987〕14号)8、《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10月29日发布黔府〔1987〕78号)9、《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国营企业劳动争议暂行规定>的若干规定》(1988年5月5日发布黔府〔1988〕30号)10、《贵州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行政处罚细则》(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6月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11、《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收费办法》(1990年3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3月10日省无委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1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兼并的若士规定》(1990年7月18日发布黔府〔1990〕50号)13、《贵州省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凭证>使用管理办法》(1992年3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4月6日贵州省交通厅发布)14、《贵州省公路汽车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定》(1993年2月5日发布黔府发〔1915、《贵州省铁路护路联防承包管理办法》(1993年3月27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16、《贵州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7月14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17、《贵州省违反消防管理处罚条例》(1993年7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0月28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修改的行政规章条文(42件)1、《贵阳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域管理暂行规定》(1983年5月24日发布黔府〔1983〕58号)第十三条修改为:“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0•【字号】黔南府办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0日黔南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29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围绕我州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以及七大工业产业、六大农业主导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标准研制及推广实施,重点支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示范试点创建。

确保到2025年,累计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5项以上,制定发布州级地方标准25项以上;获批建设省级以上农业农村、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8项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不低于4项、省级不低于4项)。

到2035年,与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黔南特色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一、以标准助力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一)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

将标准研制融入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和州级重大科技项目中,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标准研制周期,用标准架设起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

把标准产出作为科研项目完成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积极探索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甘民发〔2022〕148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民发〔2022〕148 号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省上的具体落实措施,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组织振兴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省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按照1年初见成效、3年整体跃升的思路,推动村民委员会建设实现“四个规范”(即组织体系规范、职能事务规范、制度章程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加快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建设幸福优美陇原新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一)规范组织体系。

1.依法选举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

县级有关部门依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以及村民委员会法人事项变更后,应及时向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并申请换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村民委员会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

下属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黔南府办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1〕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单位: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黔南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各项工作,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走新路、开新局。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标国家和省、州的部署要求,聚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感受度、满意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到2021年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房屋建筑工程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

持续简政放权,调整公布州、县、乡三级2021年版权责清单,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加强政府监管,打造“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提升服务质效,加快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进州级、都匀市共建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平台,打造镇村政务服务“硬件配置五统一、软件配套五规范”的“黔南品牌”,力争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王树春、王伟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树春、王伟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树春、王伟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1【案件字号】(2021)黔行终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谭华良邓洪波邱兴琼【审理法官】谭华良邓洪波邱兴琼【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树春;王伟;龙里县人民政府【当事人】王树春王伟龙里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树春王伟【当事人-公司】龙里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钟文贵州合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钟文贵州合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钟文【代理律所】贵州合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树春;王伟【被告】龙里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案涉林木补偿方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王树春、王伟诉请龙里县政府按实际测量数量进行补偿是否有事实根据。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行政征收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管辖第三人证据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案涉林木补偿方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王树春、王伟诉请龙里县政府按实际测量数量进行补偿是否有事实根据。

第一,关于案涉林木补偿方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可诉的行政行为需要具备成熟性、终结性,而过程性行为尚不具备最终的、对外的法律效力,不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

过程性行为的效力通常为最终的行政行为所吸收和覆盖,当事人可以通过对最终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获得救济。

本案中,王树春、王伟一审诉讼请求之一即为确认案涉林木补偿方案违法,经一审法院询问,王树春、王伟的委托代理人明确该林木补偿方案是指政府对争议林地的补偿费分配方案。

高良霞、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高良霞、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高良霞、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3【案件字号】(2021)黔27行终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马丹游昌新【审理法官】金马丹游昌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高良霞;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高良霞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高良霞【当事人-公司】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高良霞【被告】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贵南高铁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编号:第010号)应否撤销。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可撤销第三人举证责任合法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贵南高铁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编号:第010号)应否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被告对于自己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相应法定职责以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及第十四条“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的规定,高良霞主张撤销行政协议的,应当对撤销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高良霞称其与代忠共同修建案涉协议中所指的房屋,但在本案中并未举证证实共同修建房屋的事实。

案涉协议签订之前高良霞户口并未迁入代忠户,而张余兰已经于2015年9月14日迁入代忠处,张余兰属于代忠户家庭成员,征收是以户为对象进行征收,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与张余兰签订案涉协议时,在无其他家庭成员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张余兰有权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协议,且经审查,案涉协议亦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故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与张余兰签订案涉协议并无不当。

韦德海、都匀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韦德海、都匀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韦德海、都匀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7【案件字号】(2019)黔行终19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垦田一铭肖瑶【审理法官】陈垦田一铭肖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韦德海;都匀市人民政府【当事人】韦德海都匀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韦德海【当事人-公司】都匀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董智先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董智先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董智先【代理律所】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韦德海【被告】都匀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被诉《房屋征收协商补偿方案告知函》系都匀市匀东镇人民政府对上诉人韦德海户位于都匀市的房屋予以征收时,对补偿方案的告知。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第三人复议机关证据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被诉《房屋征收协商补偿方案告知函》系都匀市匀东镇人民政府对上诉人韦德海户位于都匀市的房屋予以征收时,对补偿方案的告知。

同时,该告知函还说明如果韦德海户同意告知函提出的补偿方案,则可以签订征收协议。

如果对征收补偿有异议,可与征收机构进一步协商。

协商不成的,则按照相关规定对住房进行评估,并要求被征收户就选择评估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该告知函系告知上诉人韦德海户补偿方案,以及不同意补偿方案的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协商等。

该告知函明显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不具备确定性,并未对上诉人韦德海户的补偿进行具体明确,明显对韦德海户的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故,都匀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匀府行复不字【2019】29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一审驳回韦德海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给予就业帮助。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列措施中不属于就业救助的是()A.费用减免B.岗位补贴C.培训补贴D.发放失业保证金【答案】 D2、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A.仲裁组织B.政府组织C.营利性组织D.群众性组织【答案】 D3、社会团体自( )未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对其撤销登记。

A.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之日起1年B.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l年C.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D.依法成立之日起l年【答案】 B4、小范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w市一家互联网上市公司做财务助理。

对于工作上的事情小范总是虚心好学,兢兢业业,却总是在缴纳社保的事情上晕头转向。

小范每月的工资总额是2500元,加上奖金、津贴、补贴等,每月的实际工资收入一共是3500元。

w市的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

那么,小范每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该是( )元。

A.2500B.3500C.3600D.6000【答案】 C5、下列对捐赠人权利和义务的描述,不符合规定的为()。

A.捐赠人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B.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C.捐赠人对于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有权决定D.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答案】 B6、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列事项中,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是()。

A.机关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情况B.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C.基金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D.公司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答案】 D7、社会政策的资源投入主渠道是()。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2021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模拟及答案(5)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2021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模拟及答案(5)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2021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模拟及答案(5)1、在解决劳动争议中,在一般情况下,具有终局性效力的是()。

(单选题)A. 当事人协商B. 调解C. 劳动争议仲裁D. 劳动争议诉讼试题答案:D2、关于社会政策的特点,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

(多选题)A. 社会政策坚持福利性的原则B. 社会政策具有社会性的目标C. 社会政策具有权威性的特点D. 社会政策要体现全社会共有的社会价值E. 社会政策只具有经济目标试题答案:C,E3、某家庭有五口人,均为甲市户籍。

户主李某,47岁,在甲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妻子王某,42岁,在乙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儿子,18岁,在甲市某职业高中上学;李某女儿,10岁,在甲市某小学上学;李某父亲,68岁,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上人员中,可参加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

[2016年真题](多选题)A. 李某B. 王某C. 李某儿子D. 李某女儿E. 李某父亲试题答案:C,D,E4、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民政部门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职责是()。

(单选题)A. 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B. 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C. 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D. 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试题答案:B5、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政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水平确定。

(单选题)A. 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B. 尽可能低廉C. 适当低于本市区内市场平均租金D. 市场租金试题答案:A6、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可以享受的优待包括()。

[2008年真题](多选题)A.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名胜古迹享受优待B. 烈士子女应征并符合征兵条件,优先批准服现役C.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D. 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E. 现役军人和退役士兵邮递物品信件免费试题答案:A,B,C,D7、老周有大周、小周两个儿子,小周在年幼时被他人依法收养。

黄树贤颁发全国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调研社区工作

黄树贤颁发全国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调研社区工作

黄树贤颁发全国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调研社区工作作者:暂无来源:《社会与公益》 2017年第12期1 1月3日,民政部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韶九社区举行了全国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证仪式。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出席仪式并颁发证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实施了一大批惠民举措,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201 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赋予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将为全国10万多个居民委员会、55万多个村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将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朴素庄重的颁证仪式结束后,黄树贤向吴祥明详细询问了社区工作情况,并向在场的居民群众了解服务需求。

黄树贤充分肯定了韶九社区“家社区”的工作理念和“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的做法。

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干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

社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天天同居民群众打交道,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多想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真正使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民政部公告第414号——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414号——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414号——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7.08.31
•【文号】民政部公告第414号
•【施行日期】2017.08.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民政部公告
第414号
民政部关于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
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精神,经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确定民政部门为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部门。

目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正在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将为全国所有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由县级民政部门颁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民政部
2017年8月31日。

在居委会上班要签合同吗

在居委会上班要签合同吗

在居委会上班要签合同吗一、在居委会上班要签合同吗居委会或村委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在其职能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因此,在居委会上班也是需要签合同的。

二、特别法人是什么?特别法人,是指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既不属于营利法人,也不属于非营利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其特点如下:1、特别法人既不属于营利法人,也不属于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而成立的,但又不具有出资人和设立人,而是依据国家法律或者政府的命令而设立的法人。

2、特别法人具有法人的组织形式。

特别法人有自己的名称、有组织机构、住所,也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也有其法定代表人,并且依照法律的规定而设立,具备法人的所有组织形式,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体。

3、特别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只规定了四类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三、依法确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必须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范围的事项。

(二)凡是相关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应当同时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此证明事项的有关依据。

(三)凡是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或者本辖区多数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需出具证明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通过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等方式,经居民群众讨论同意并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出具。

以上便是由为您介绍的在居委会上班要签合同吗的相关内容。

居委会也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因此和劳动者签约如果不是劳务派遣的方式的话,也应当与您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障您自身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社会救助工作2022年总结

社会救助工作2022年总结

社会救助工作2022年总结社会救助工作2022年总结一、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贷码工作根据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285号〕文件,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那么》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开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3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赋予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截止到2022年X月X日,我区已经全部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的录入工作。

我区所辖一个乡,一共X个村完成了比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等待民政部给各村下发统一信用代码,并为每个村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积极落实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方法》〔民发【2022】178号、以及《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22】46号〕文件要求,对当前低保对象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三无”人员,按规定将从低保中剥离出来,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目前,我局联合各街道对所有“三无”人员进行重新审批,经我局最后审核确定后,共有112人符合城市特困人员〔三无〕条件,其中,在XX区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养员共有40人,原那么上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689元〕给与根本生活所需。

下一步,我们向区财政局请款,结合实际,剥离出来的这些特困人员将停发低保,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将享受新的待遇。

三、开展2022年贫困家庭助学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救助渠道,解决困难家庭学生就学难问题,根据《关于下发XX市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民发[2022]76号〕规定,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孤儿高等教育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含[2022]239号〕文件要求,2022年8月21日经XX区民政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请示市民政局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拟向2022年低保家庭〔含孤儿〕中考取大学的困难学生发放临时救助金,孤儿每人救助3000元,其他困难学生每人救助2000元,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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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建设具 体工 作 的安 排 、监督 、检查 及整
义 务兵 家庭优 待金 上调至 每户 30692元 .实
改 。二 是 强 化 制 度 建 设 。 先后 修 订 和 完 善 了财 务 管 理 等22项 内控 制 度 ,出 台 《泗 阳 县 民政 局党 风廉政 、行 风和机 关效 能建设 考
江苏 省 泗 阳县 “五 强 化 ” 落实 党 风廉 政 建设 主 体 责 任
习用书 ,要 求细细 品读 ,做好 学 习笔记 。 三 是 潜心研制 “烹 调方法 ”。每 月设计 1个 主题 活 动 ,以 “讲故 事扬 清风 … ‘诵诗 歌倡 清廉 ”
和祝福 。2017年 以来 ,济 南市 民政 局 以打 造 精细化服 务为突破 口,全市优抚工作形成新亮 点、实现 新发 展。 自 2017年 1O月起 上调 了
严 格选 人用人 纪律 ,认 真贯彻 落实 《党政 领 导 干部选 拔任 用工作 条例 》。 坚持 民主集 中 制 。 五 是 强 化 热 点 整 治 。 通 过 强 化 热 点 整
律没有 明确村(居 )民委 员会 的法人主体地位 , 无法 为村 (居 )民委 员会 赋予 统一 社会 信 用代 码 ,影响 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 与职 责相关的
简 化程 序并现 金发放 ,当天办结 。分级 救助
爱心协会 、大慈义工协会 、心连心志愿者协会
解 民忧 ,依 托 “一 门受理 ”机 构 ,在 乡、村
等六家社会组织赴怀远县淝河 乡新集村 、腾湖 村 、庙东村 、中黄村看望慰 问困难群众 ,以实 际行动参与扶贫攻坚 ,彰显 了社会组织的责任
推 进 “两学一 做 ”学 习教 育活 动 ,落实 中央 社区居民委员会颁 发 “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特
(李 晓文)
“八项 规定 ”和 “五个一 律 ”要求 ,严格 执 别法人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证 书。这是黔南州
行 “三 公 ” 经 费 规 定 。 四 是 强 化 权 力 约 束 。 第一张 “特别法人”证书。长期 以来 ,由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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