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了,债务由谁承担
民法典中企业执照注销后如何承担债务
民法典中企业执照注销后如何承担债务企业设⽴时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领取营业执照后,企业才能进⾏正常的经营活动。
⽽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为的,营业执照可能被吊销,那么民法典中企业执照注销后怎样承担债务?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企业执照注销后如何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的债务由企业承担,出资⼈有滥⽤职权或者出资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法⼈民事责任承担】法⼈以其全部财产独⽴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法⼈终⽌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终⽌:(⼀)法⼈解散;(⼆)法⼈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终⽌,法律、⾏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九条【法⼈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法⼈解散:(⼀)法⼈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的权⼒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合并或者分⽴需要解散;(四)法⼈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出资⼈滥⽤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的出资⼈不得滥⽤出资⼈权利损害法⼈或者其他出资⼈的利益;滥⽤出资⼈权利造成法⼈或者其他出资⼈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的出资⼈不得滥⽤法⼈独⽴地位和出资⼈有限责任损害法⼈债权⼈的利益;滥⽤法⼈独⽴地位和出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债权⼈的利益的,应当对法⼈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纠纷怎么起诉1、当事⼈起诉,⾸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当事⼈⼈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是公民的,应写明双⽅当事⼈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或负责⼈姓名。
起诉书正⽂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公司注销,现在公司资不抵债,但是不想申请破产注销,那要怎么做呢
肯定有影响。
比如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1、公司因经营不善,现在公司资不抵债,但是不想申请破产注销,那公司所有股东是不是要把所有债务按比例还清后,公司才能正常注销呢?
公司正常注销,原则上需由股东会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清税,清偿完毕所欠债务,了解未完的事务,由股东会通过清算报告,分配完毕等等。
至于说的是不是要把所有债务按比例还清后,公司才能正常注销呢,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没有再拿钱出来的义务。可以有两种方案: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是指企业无法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时向法院申请债
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的一种处理方式。
在破产清算中,企业的债务将被清算,并按照优先顺序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那么,在企业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呢?
一、债务申报
一旦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尽快向企业主张自己
的权益,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其债权申报书。
申报书上需详细列明债权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债权数额和产生债权的事实依据等。
二、债权清算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应配合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
资料,以便确认其债权是否属实。
如有争议,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债权分配
在确定债权后,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顺序将企业的财
产清算后得到的资产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一般来说,优先受偿的债权有下列顺序:国家税款、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基金、生活费用、维持申请程序费、其他债权。
如果优先受偿债权的债权数额超过了可分配的财产,那么按照比例分配。
四、无法清偿的债务
如果企业在清算后还存在无法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则需
要按比例分担这部分债务。
通常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在清算后无法得到全部债权,那么他们可以在清算结束后继续追讨还有
剩余的债款。
总体而言,企业破产对债权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更加谨慎选择,切勿一味追求高额回报而忽视风险。
如果传闻某家企业即将申请破产,并有可能影响到您的投资,那么立即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尽快联系企业,主张自己的权益,跟进破产清算进展,尽可能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公司注销后,遗漏的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后,遗漏的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问:甲与乙成立了A公司。
甲没有参与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全部由乙负责。
经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公司现已被注销。
前不久,甲发现在清算时,A公司遗漏了一笔60多万元的债权。
在A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公司清算时遗漏的这笔债权该如何处理?甲作为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债权人支付这笔款项吗?答:公司经清算注销后,民事主体资格随即丧失,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亦应归于消灭。
实务中,经常出现公司在注销登记申请后,发现遗漏债权或财产性权益未受偿的情形。
此种情形下,原公司所享有的债权或财产性权益该如何处理,成为原公司股东关注的焦点问题。
公司注销后发现遗漏债权,现行《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见有明确规定。
依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由此可见,由于遗漏债权在清算时没有进行处理的,依据该条规定,应该属于原公司财产。
问: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公司已经注销,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那么,在这种情形下,甲作为A公司股东,能否代表公司起诉?答:《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虽然公司已注销,但存在遗漏债务未清偿的,债权人仍可向公司股东主张权利。
根据公司股东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进行反向解释后,可得出原公司股东对公司注销后遗漏的债权亦可以主张权利。
论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论公 司注 销后 股 东对 债权 人 的 民事 责任
李巧毅
(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广东 广州 , 150 5 02 )
摘 要: 合法设立的公司的债务 , 一般情况下 由公司独立承担 , 与股东无关 , 但也有例外的情况。股东在公司设立 、
经营过程 中、 甚至注销后都有可能要对公 司债权人承担 民事 责任。文章 着重研究股东在公 司注销后 需对 公 司债权人 承担 民事责任的各种情形 , 以及股东承担 民事责任 的法理依据。
介机 构就能 成功 注册 公 司 , 到 营 业执 照 。 当然也 领
起人承担 , 公司是否被注销对发起人承担债务没有 影响。在第二种情形下 , 股东在出资差额范围内对 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是第三人侵害 债权。其理由是: 股东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 是一种
法定 的绝 对 的义务 。法 律 规定 这 种 义务 的 目的 , 一 方 面在 于保护公 司 的利 益 , 一方 面 也在 于保 护公 另
有基于申请与审批的疏忽而致使公司在明显欠缺设
立要 件 的情 况下而被 核准注 册 的。
从我 国现有 的法 律法 规 和 司法 解 释看 , 公 司 对
瑕疵设立的法律责任有规定 , 但涉及股东对公司债
收稿 日期 :08 1-3 20 -1 0
作者简介 : 李巧毅( 90 ) 女 , 17 . , 汉族 , 师, 讲 博士; 主要研 究方向: 司法、 公 债法。
涵之一 。股东有 限责任是 我 国公 司制度 的一项 基本 原则 。公 司依法 清算 、 工 商行 政 管理 机 关 办理 注 在
权人民事责任 的只有瑕疵出资这方面的规定。概括 来说 , 因瑕疵出资股东需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 民事 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 , 公司发起人未缴纳注册
财税实操-企业注销以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流程
财税实操-企业注销以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流程一、企业注销以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1、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
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
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
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
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2、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3、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企业注销后的注意事项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继承关系模板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继承关系模板
一、公司注销情况概述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因各种原因停止经营,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消失,但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继承关系,特制定本模板。
二、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处理
1. 公司注销前未完成的合同,由注销后的公司股东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承担合同权利义务。
2. 公司注销后发现的债权,由公司股东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享有。
3. 公司注销前产生的债务,由公司股东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承担。
三、债权债务继承关系模板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债权债务继承关系模板,供您参考:
1. 债权人:XXX(公司名称)
2. 债务人:XXX(公司股东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3. 债权内容:XXX(具体债权内容)
4. 债务内容:XXX(具体债务内容)
5. 继承关系:XXX(公司股东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继承XXX(公司名称)的债权债务。
四、注意事项
1. 在处理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在签订债权债务继承协议时,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
3. 如果在处理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已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
公司已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有的时候在公司被注销之后,有的人才想起来要解决自己的债权债务纠纷,就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住校的公司一般都是已经去工商局进行了等级的。
那么,公司已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下面就有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公司已注销还可以被起诉吗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
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注销后法人被起诉了怎么办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
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关于公司注销诉讼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相关诉讼如何确定案由和管辖
公司注销后相关诉讼如何确定案由和管辖一、注销公司后相关诉讼案由公司注销后,涉及到的诉讼案由和普通企业存在相似性,一般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案由:1.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在商业和经济关系中常见的纠纷。
当公司注销后,公司可能会有一些未处理的合同诉讼,例如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购买合同等。
因此,如果公司注销后仍然有未了结的合同纠纷,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
合同纠纷的案由可以是追索货款、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2. 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注销后,可能会遗留下尚未清偿的债务。
债权债务纠纷的案由一般是债权人通过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
公司注销后,如果债权人需要追讨欠款,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债权纠纷。
3. 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是指商业上的创造性作品,如商标、专利、版权等。
公司注销后,如果其注册的商标或专利被侵权,就会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在诉讼中,可以通过起诉侵权人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等解决纠纷。
4. 劳动纠纷公司注销后,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员工的离职问题或者其他的劳动纠纷问题。
例如,公司注销后未向员工支付工资、社保等问题,就会引发劳动纠纷。
在诉讼中,可以通过起诉公司追究其违约行为并要求赔偿等解决劳动纠纷。
以上四种案由是公司注销后最常见的诉讼案由。
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申请相应的诉讼程序和诉讼请求内容。
二、注销公司后相关诉讼的管辖公司注销后相关诉讼的管辖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公司注销时的时间、公司功过等。
因此,在确定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公司注销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公司注销前,如果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宣判或生效,可以按照原有的管辖法院继续审理。
但是,如果公司注销后,原有的管辖法院难以对其裁决产生法律效力,则需要将案件移送至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 公司注销后涉及到的诉讼如果公司注销后涉及到的诉讼,未在注销前进入审理程序,需要根据公司的地址、原告或被告所在地址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公司注销会计处理示例
公司注销会计处理示例
公司注销的会计处理示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清算:如果公司有固定资产,需要将其出售或转让给他人。
在这种情况下,会
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账户(资产类科目)
贷:收入账户(收入类科目)
2.债务偿还:公司需要偿还所有的债务,包括贷款、应付账款等。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
下:
借:债务账户(负债类科目)
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
3.股东权益处理:注销公司时,需要将股东权益账户中的余额转出。
如果公司有未分
配利润,需要将其分配给股东。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股东权益账户(权益类科目)
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
4.税务清算:注销公司前,需要完成税务清算,包括缴纳未缴税款、退还多缴税款等。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缴税费账户(负债类科目)
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
5.费用处理:注销公司时,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如律师费、会计师费等。
相关的会计
分录如下:
借:费用账户(损益类科目)
贷:现金账户(资产类科目)
以上是公司注销的会计处理示例,具体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一文弄懂如何处理公司注销后遗漏的债权及债务问题
一文弄懂如何处理公司注销后遗漏的债权及债务问题原文按:按照《公司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法人作为拟制人格,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依法独立对外承担民事权利与义务。
“有生亦有死”,公司法人在实践中会出现各种情况以致于无法继续经营,不得不注销公司,使得法人主体消亡。
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伴随着经营存在大量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的注销必然涉及到公司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就目前我国现行《公司法》而言,公司法以专门章节对于公司解散及清算进行了详细的制度安排与条款规定,但对于公司注销后出现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相关法律却一直未予以明确规定。
针对公司注销时遗漏债务处理的问题引发的纠纷,在实践中频频发生。
这种情况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相关利益。
如何处理前述纠纷,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关注的要点。
有趣的是,在办案过程中,亦出现部分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处理的情况,对于法人主体已经消亡,其原享受的债权是否仍可以继续主张?由谁主张?均存在法无明确规定的不确定性。
本文将对以上两种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及“债权”问题的处理作出重点探讨。
本文由作者授权无讼阅读发布,原载于微信公众号V股权(judunlawyer)常识普及常见的公司注销原因如下:(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一、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及“债权”的定义主要成因“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与债务”是指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法人资格注销后,又发现与公司存续经营过程中有关、且清算注销过程中未经处理的相关债权与债务。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的主要成员集中于: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程序存在瑕疵;债权人因故未及时申报债权;公司注销时债权未到期等原因。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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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有许多原因以及承担法律方面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呢。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困扰着许多人,我们都需要去了解这些知识,看看是怎样帮我们解答吧。
一、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法人代表还是最大股东?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比如原来股东甲出资600万,乙出资400万,公司经营5年后资不抵债,净资产4000万,欠款6000万,公司清算之后偿还了4000万债务,还有2000万,这2000万不需要股东个人以自己的财产偿还。
清算注销后,这笔债务就彻底结束了。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 、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二、公司倒闭法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一、依据1、《公司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分析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问题,应当以是否经过合法地清算程序的标准,区分为合法注销及违法注销,二者在注销后债务承担上的后果截然不同。
第一,公司合法注销是指,公司清算义务人依照《公司法》第180条至第189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在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向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的行为。
其中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步骤:1、公司解散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2、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应在合法的期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3、公司财产在未清偿有关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在此期间,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依照《公司法》第188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业已消灭,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第二,公司违法注销,主要是指公司清算义务人在未经合法清算程序,即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的行为。
而未经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义务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消极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资产流失。
该种情况下,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也未注销;2、清算义务人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如未按照《公司法》第185条之规定,严格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或在未清偿企业债务的前提下对股东进行分配等;3、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4、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即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
公司未清算即注销股东对公司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案
公司未清算即注销股东对公司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案【案情】原告:徐州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公司”)。
被告:郑郁青,女,原徐州市三水水产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陶修明,男,原徐州市三水水产有限公司股东。
郑郁青、陶修明为夫妻关系,均系原徐州市三水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公司”)股东。
1995年12月13日,三水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凤凰公司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利率为月息10.08‰,还款日期为1996年3月13日,以三水公司房产设定抵押。
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到期后,三水公司付利息至1998年4月,其余本息未付。
三水公司是1994年11月15日经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0万元,股东为郑郁青、陶修明,法定代表人为郑郁青。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徐州淮海玻璃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资产135万元以偿还银行贷款。
执行后,三水公司遂以公司资产被执行完毕,无法经营为由,于1999年6月10日向工商部门提出公司注销登记申请,并于申请表中注明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如有债务,由郑郁青、陶修明承担”。
此后,三水公司于同年10月6日、10月23日、11月6日在《彭城晚报》上登报声明:“徐州市三水水产有限公司已宣布注销,请予以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同年11月10日,工商部门核准注销了三水公司。
但自公司决定解散至工商部门核准注销期间,三水公司并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工商部门亦未审查。
1999年10月27日,凤凰公司诉至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三水公司还本40万元,付息95 040元。
诉讼中因三水公司注销,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将被告变更为郑郁青、陶修明。
二被告对借款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三水公司已注销,其作为公司股东不应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另原告起诉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在一、二审诉讼期间,二被告以账册丢失为由,拒不提供公司财务账簿及资产状况。
公司注销后对债务承担问题的处理
公司注销后对债务承担问题的处理为了逃避责任,有些企业主就通过注销公司的⼿段,希借此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的公司⼀⽅⾯应诉,⼀⽅⾯着⼿解散公司。
等到原告⽅好不容易经过仲裁、⼀审、⼆审的漫长程序,获得⽣效的法院判决去申请执⾏时,才发现公司已经不存在了。
那么公司注销后对债务承担问题的处理?接下来由店铺⼩编为您解答。
公司注销后对债务承担问题的处理《民法典》(2021.1.1⽣效)第五百七⼗七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
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决定解散的程序。
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个内容:⼀,公⽰。
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清偿。
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
到⼯商⾏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
某些地区⼯商局要求股东出具声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百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前全国⼤部分法院的作法是,如果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注销,则案件终结。
如果是在强制执⾏过程中公司注销,则执⾏终结。
怎么办?债权⼈(也就是原告,强制执⾏申请⼈)只能再去跟清算组成员打⼀场官司。
那场官司胜诉之后,再去申请执⾏清算组成员的财产。
很多债权⼈看到被告公司注销、法院终结案件时便⾃认倒霉。
可能是不知道可以继续找原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也可能是耗不起这时间精⼒再打⼀场官司。
最⾼法院在酝酿执⾏新措施,有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强制执⾏清算组成员的财产。
但在此之前,我们只能告诉债权⼈,尽量聘请律师,穷尽诉讼保全、另⾏起诉股东甚⾄是追究刑事责任等各种⼿段,坚决的维护⾃⼰的合法权利。
签合同的公司注销了工程款怎么办
当一个公司注销后,其所有的合同和债务都会由公司继承人或者清算组负责处理。
如果在合同签订后,公司注销了,那么工程款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公司注销了,合同就不能再继续履行了,这时候就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已经发生的工程款。
如果工程款尚未支付,那么合同继承人或者清算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
如果工程款已经支付,但是工程还没有完成,那么继承人或者清算组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如果公司注销后,继承人或者清算组不履行合同,不支付工程款,那么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人或者清算组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
2.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注销行为进行调查,
并制止其不当行为。
3. 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公司注销行为进行调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
行为。
在处理公司注销后工程款的问题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继承人或者清算组应当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工程款支付问题。
2. 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合同继承人或者清算组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债权。
3. 合同继承人或者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合同文件,以便债权人
查询和核实。
总之,如果公司注销了,工程款的处理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工程款问题。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企业经营并不是⼀帆风顺的,相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经营不当⽽导致解散的有很多。
企业如经营不下去了就需要注销,相关的责任⼈也需要承担责任,那么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下⾯就和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
换⾔之,公司⼀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因合并或者分⽴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
所谓清算,就是通过⼀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
清算程序中的⼀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由公司的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
如果股东履⾏了清算义务,那么⽆论公司是否有⾜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
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
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分⾛。
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
⽽导致这⼀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通知义务。
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般的有限责任或⽆限责任,⽽是独⽴形成的赔偿责任。
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是怎样的?
Since there is nothing, then you are afraid of winning or losing, let it go.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是怎样
的?
导读: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公司注销要首先清偿各种税费和债务,对于债务的清偿要在股东分配公司财产之前进行,只有将公司债务清偿完之后才能对剩余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债务纠纷的情况下要等到民事诉讼结束之后才能清偿债务。
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2、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3、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 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企业注销,所有的债权债务由其中一位合伙人继受的协议模板
企业注销,所有的债权债务由其中一位合伙人继受的协议模板协议日期:XXXX年XX月XX日协议地点:XX省XX市甲方:【合伙人姓名1】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合伙人姓名2】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丙方:【合伙人姓名3】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1.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现决定注销该合伙企业。
2. 合伙企业注销后,其所有债权债务由丙方继受。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债权债务继受合伙企业注销后,其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丙方全权继受。
甲方和乙方不再承担该合伙企业的任何债权债务。
二、权利义务交接1. 甲方和乙方应将合伙企业的所有账目、合同、资料等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信息完整地移交给丙方。
2. 丙方应接手并承担合伙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保证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合法合规。
3. 甲乙双方在移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法律责任1. 若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相关资料或故意隐瞒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丙方有权追究甲乙双方的法律责任。
2. 若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甲乙双方有权追究丙方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伙企业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股东注销之后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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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
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一、股东注销之后公司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
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在公司被注销后在特定条件下存在承担股东责任的情况。
二、注销材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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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了,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
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
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
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
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
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
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
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
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
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
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
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
能受偿。
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
对
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独立形成
的赔偿责任。
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当中,公司注销,一方面,对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言,应全面认识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并非公司一经注销,一切万事大吉,
要特别重视其在公司清算中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不当行为可能引起的
法律风险,如果未能履行法定的义务,将可能导致直接的民事责任;
另一方面,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
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
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常情况下,企业注销后其债务就自动消灭了,但在注销之前
会现就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进行一定的清偿。
而要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就由相关的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