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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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学申办流程

民办中学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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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学申办流程民办中学申办流程简述如下:

→提交办学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给教育局

→组建学校筹备组,制定章程

→筹集资金,准备校舍及设施

→教育局实地考察及评审

→获得筹设批准书,进行筹设

→筹设完成后申请正式设立

→提交相关材料,通过教育局验收

→获得办学许可证

→招生开学,备案登记学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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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6.25

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6.25

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

一、小学、中学申请办学程序: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教育评估院进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财政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二、办事时限: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市教委有关文件

四、审批分工

初级中学、小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高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六、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审批机关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一、审批程序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提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意向并报送一份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对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批机关告之所需申办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由举办者签章的办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审批机关实地检查拟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审批机关受理申办事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和向上级机关备案事宜。对不同意设立的退回申办材料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下发同意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批复文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证》。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批复文件,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银行开设账户、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持学校公章、财务章到审批机关加盖印章印摸,登记银行帐号和收费许可证编号,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二、标准及要求

(一)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具有办学资格,具备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资格

①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②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有舞钢市常住户口,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④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民办学校办学流程取得办学许可证后

民办学校办学流程取得办学许可证后

五、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1、举办者到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领取材料

2、所需提交的材料: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样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章程原件、验资报告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包含:登记申请书、登记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负责)登记表、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及内设机构情况表、执业人员登记表、办公住所证明、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银行账号印章备案表

⑷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

3、到报社登报:民间组织成立(复印发票给民政局)

4、由民政局出证明:刻章

注意:给民政局的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学校公章,所以3、4点要视当地民政局的时间和顺序要求办理

民政审核通过后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六、物价局

1、举办者到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领取材料

2、所需的材料:

⑴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各复印1份验原件

⑵申请报告

⑶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

⑷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表、章程核准表

⑸公章

物价局审核通过后发“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表”或“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许可”,记得拿一份给教育局备案。

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当地行政大厅质监局窗口)

所需的材料: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各复印1份验原件

2、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办学流程

办学流程

办学流程

申请开办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分申请筹办和申请开办登记两个阶段。

申请筹办:申请单位或个人首先向镇中心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小学加具意见,上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审批。市教育局作出同意筹办或不同意筹办的书面答复。

申请登记:筹办已具备条件的幼儿园或托儿所,应按规定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上交有关资料申请办学登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批准通知书和《办学许可证》。

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程序

一、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中心校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教科局。

四、教科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

申办、变改、停止提交资料与办理程序

一、筹设申办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交资料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或个人提交筹办学校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举办者、办校(园)主旨、培育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系、经费筹备与管理使用、拟办校(园)名称等)。法人申办要盖有法人单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署名,公民个人申办要署有创办人自己的署名与联系方式;

2.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质监局申请名称早先赞同。依据举办者自发原则,拟申办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民政局进行申请名称早先赞同;拟申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工商质监局进行申请名称早先赞同。举办者应将赞同后的办学名称交至民办学校审批部门报审。

3.举办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简历;假如两个(含两个)法人联办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民合办,应有合法的联办或合作协议,并说明主要创办单位或主要举办者;

4.递交办学资本验资证明,明确注册资本数目和经费根源;启动

资本和运行资本的根源、数目、使用计划;

5.属捐献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献协议,载明捐献人的姓名、所捐财富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关有效证明文件。

教育部门组织考评组进行初步审察(审察报批的各样资料及观察场所),写出观察建议提交县教科体局党委会议议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能否赞同的决定,并送到申请人。

(二)申请正式建立学校,需提交的资料

1.筹设赞同书;

2.筹设状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许其余决议机构构成人员名单;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许可流程图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许可流程图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许可流程图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材料送至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备注:筹设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2.申请设立民办学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设立。

教育培训机构办理流程

教育培训机构办理流程

教育培训机构办理流程

一、注册申请

1.填写并提交教育培训机构注册申请表格,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2.提交相关资料,如教育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3.缴纳注册费用,并按要求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核阶段

1.教育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注册资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审核合格后,教育培训机构将获得注册批文或登记证书。

三、设施设备准备

1.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准备符合相关标准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教学用房。

2.购置教学设备和教材,确保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

四、师资团队建设

1.招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组建专业的师资团队。

2.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五、制定教学计划

1.制定符合教育要求和教学目标的教学计划。

2.确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六、招生宣传

1.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吸引学生报名。

2.提供课程咨询服务,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确保招生顺利进行。

七、教育培训服务

1.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定期开展教学评估和教育反馈,持续改进教学质量。

八、运营管理

1.建立完善的教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保障教育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营。

2.定期进行经营分析和评估,制定发展规划,持续提升教育培训机构的

竞争力。

九、监督检查

1.教育主管部门会定期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教学质量和

管理运行情况。

2.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确保符合相关

教育法规要求。

以上是教育培训机构办理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资讯,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或协助机构。

申请民办学校流程复习课程

申请民办学校流程复习课程

申请民办学校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办学地点:租赁期一般不少于3年,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同时还需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工程鉴定,并出具“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原件最好准备2-3份)

2、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会决策机构,成员必须由5人以上(含5人)奇数组成,制定学校章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及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理事成员签字按手印(章程最好能准备3份原件)

3、学校领导要求:校长应具有从事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校长及副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校长应当是专职的,不得由法定代表人兼任。校长、副校长年龄不超过68周岁。

二、名称的核准

1、事项内容:确定学校的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2、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3、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4、注意事项:应采用的名称样式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培训学校”,切忌出现“中心”“艺术”等字眼

三、验资

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资金(办学注册资金不少于15元),,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最好能准备3份原件)

四、学校的筹设

1、举办者到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材料

2、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由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递交材料)提交申办学校相关材料。教委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校的教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

3、需提交材料:

⑴办学许可申请书

⑵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

学科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学科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学科培训机构审批流程

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流程一般涉及以下步骤:

1. 名称预先核准:先至民政部门办理机构名称审批。

2. 场地准备:租赁或自有场地须满足一定条件,如租期不少于三年,且需取得房产局的租赁合同备案或产权证明,农村自建房需村委会证明;还需通过建筑安全部门的安全鉴定。

3. 提交申请: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学方案、师资证明、消防安全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等。

4. 审批机关审查:教育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与实地考察。

5. 办理许可:经审批合格后,教育部门发放办学许可证,方可开展学科培训活动。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组受理

3、所在学区初审

4、出具初审意见并上报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组

5、办学者持办学申请,到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组领取

办学申办报告(表),填报后予以上报

6、审核申报材料

7、实地考察办学场所

8、符合办学条件的,发给筹设批复

9、对办学者进行全面评估

10、颁发正式批文,并发给办学者《办学许可证》

申办民办办学校工作程序及法律依据

申办民办办学校工作程序及法律依据

申办民办学校工作程序及法律依据

申请举办民学校(幼儿园),须经过申请筹设和申请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园)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应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上旬将申报所需材料交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股办公室。

一、工作程序

(一)县教育和科技局接受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申请。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个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等,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三)县教育和科技局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在3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初审后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文件),并开始学校的筹设工作。

(四)申办者在学校筹设工作基本完成或直接申请设立的,应向县教育和科技局提供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个人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书等,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详细攻略(最新)

民办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详细攻略(最新)
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新法出台后,各地工商、教委、人社、民政都开始大力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无证办学不仅会被会勒令整改关闭,还会对公司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事项:
1. 走社区模式的教育机构要注意了!
攻略 11 关键词:消防被举报
详细内容:
涉及消防不过关的,消防大队会派人过来拍照取证,并要求举办人限期内到消防大队报道,核对事实,录口供,并接受处罚。
注意事项:
1. 记得态度要好。
2. 参考攻略十四。
攻略 12 关键词:无《办学许可证》被举报
详细内容:
涉及到没有《办学许可证》的,一般会要求遣散学员并罚款,如果再次复查或被举报,视情况可能要拘起来的(多数是按获利金额处罚+拘留)。
2.居民和工业原则上不可以变更(工业用地变更代价最大),具体资料可以翻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公示。
3.注意,房屋本身构造,临近场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对审核有影响,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
攻略4
关键词:预核准
详细内容:
1.场地OK后,然后去办理名称预核准申请。
2.递交相关文件,正式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筹办申请同意书”。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意见。

2、市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基础教育处审核办学必要性,师资处审核师资配备,计财处审核办学资金,职社教处进行实地考察。

3、市教育局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4、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意见。

2、市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基础教育处审核办学必要性,师资处审核师资配备,计财处审核办学资金,职社教处进行实地考察。

3、市教育局自受理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三)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开办培训学校步骤

开办培训学校步骤

开办培训学校步骤

第一部分开业指导

申请办学程序

一.申请办学者在办学所在地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申请办学者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教育局.

四、教育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做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新学校开业前市场调研

1、宏观办学指标分析

在投资办学前,需了解、分析如下指标:

A:当地的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数/流动人口数

B:当地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支出水平/教育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比重

C:当地学校数量/学生数量

D:当地学生是否有文化补习的习惯/补习的学费一般标准是多少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料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料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料

【第一部分:民办学校办学申办程序】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办程序

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请筹建的程序

举办者向拟办学校所在镇(办事处)宣教办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筹建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包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

(三)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租赁教学场地的,应提供租赁意向书复印件;

(五)属合作办学的,需提供合作办学协议书,包括:举办者权利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的情况、权益如何分配等。

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请开办的程序

(一)筹建结束,即校舍建成、设备完善后,举办者可向镇(办事处)宣教办提出开办申请,经镇(办事处)宣教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报告;

2、镇(办事处)宣教办的审核意见书;

3、城建部门出具的房屋(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1年9月1日后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

书》)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校舍)最近使用安全鉴定书;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5、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

6、如有校车的,要提供校车年审合格证复印件;

7、《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8、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师的资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外地人员暂住证等复印件);

9、拟办民办学校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即验资报告);

10、拟办民办学校规章制度;的

11、租赁校舍的,缴交办学风险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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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民办幼儿园申请办学程序

一、许可名称:章贡区民办幼儿园申请办学程序

二、办事部门:教育科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四、应准备的申办材料: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分筹设和设立两个阶段。

1、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报送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师资条件、办学章程、经费筹措与使用管理等。

(2)《章贡区民办幼儿园筹设审批表》3份。见附件2

(3)举办者的证明材料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要提供反映其名称、地址、性质、业务范围、举办学校的经济能力(如办学资金的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反映其工作单位、个人简历、学历、职务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举办学校的经济能力(如办学资金的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

(4)举办学校的地点、环境、园舍、设施及布局方案。

(5)拟任学校法人代表、董事长、校长的证明材料1份。包括:身份证及反映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个人简历、学历、职业资格、管理能力等有效证明。

(6)校园、校舍等校产的证明材料1份。自有校园、校舍的,要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校园校舍的,要提供租赁协议。占有国有资产办学的,要提供国有资产证明文件;属捐赠性质的校产,要提供捐赠证明文件。

(7)校园平面地图1份。

(8)联合办学的要提供联合办学的《协议》1份。包括:举办者权力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的情况,权益如何分配等。

说明:以上材料一律提供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上报。

2、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报送材料:

(1)申请设立报告。

(2)筹设批准书1份、筹设情况报告1份。

(3)《章贡区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表》3份。见附件2

(4)举办者的证明材料1份。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要提供反映其名称、地址、性质、业务范围、举办学校的经济能力(如办学资金的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反映其工作单位、个人简历、学历、职务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举办学校的经济能力(如办学资金的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

(5)拟任学校有关管理人员(法人代表、董事长、校长、会计、出纳)的证明材料1份。主要包括:身份证及反映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个人简历、学历、职业资格、管理能力等有效证明。

(6)拟聘教职工花名册1份(附上每位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或最高学历毕业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学历、学位、职称、原工作单位、专(兼)职等。

(7)校园、校舍等校产的证明材料1份。自有校园、校舍的,要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校园校舍的,要提供租赁协议。占有国有资产办学的,要提供国有资产证明文件;属捐赠性质的校产,要提供捐赠证明文件。

(8)校园平面地图1份。

(9)《幼儿园章程》1份。主要内容有:幼儿园名称,校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招生范围,管理体制,内设机构及职责,法定代表,校长及及学校决策机构的任免、监督办法,幼儿园资产的性质与权利,经费筹措与管理,章程修改程序,以及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

(10)《幼儿园管理制度》1份(幼儿园管理制度要与上级政策法规一致)。主要包括:教学、行政、学籍(含入学、升学转学、退学、毕业、发证等)招生、收费、财务与校产、后勤保障、安全、卫生、教职工任聘与管理、师生权益保障等。

(11)联合办学的要提供联合办学的《协议》1份。包括:举办者权力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的情况,权益如何分配等。

(12)教职工健康合格证。

(13)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1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说明:以上材料一律提供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上报。

五、许可条件

符合办学条件,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

六、许可程序:见附件1

七、许可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八、收费标准

无收费。

九、联系电话

(0797)8351259区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1:章贡区民办幼儿园申请办园工作流程

附件2:章贡区新开办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要求

附件3:章贡区城区民办幼儿园筹设、设立、变更审批表

附件4:章贡区乡镇民办幼儿园筹设、设立、变更审批表

附件1:

章贡区民办幼儿园申请办园工作流程

①投资者向区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小学递交申请筹设报告

②区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小学实地察看,回复意见

③到区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小学领取《章贡区民办幼儿园筹设审批表》,递交申请筹设民办幼

儿园有关材料

④区教育局下发同意筹设的批复

⑤投资者筹设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等相关证件

⑥投资者向区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小学递交申请设立报告

⑦区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小学实地察看,回复意见

⑧到区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小学领取《章贡区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表》,递交申请设立民办幼

儿园有关材料

⑨区教育局下发同意设立的批复,颁发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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