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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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3.30

•【字号】京人社能发〔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2〕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的管理,促进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是对高技能人才进行技术更新、继续教育的一种方式,是通过开展以前沿理论、技术革新为主要内容的提升培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其创造性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技能拔尖和技能骨干人才队伍,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素质技能人才在公司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公司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三条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原则上总人数不能超过受聘高级技师的5‰。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首席技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并根据首席技师评聘、考核工作的需要,设立公司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一)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培训领导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培训中心主任、高技能专家成员:培训中心、人力资源部、首席技师所在单位党政

主管和分管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的分管领导。

(二)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高技能专家

成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管人员、首席技师所在单位领导、外聘专家。

第三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公司中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选拔。

第六条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2、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学识、能力和业绩,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和技术课题等方面能够发挥带头作用。

技师部规章制度

技师部规章制度

技师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师部的管理,保障技师部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师部的成立和解散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三条技师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技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包括技师的选拔、培训、考核等。

第四条技师部应当建立健全的技师管理制度,包括技师的档案管理、奖惩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等。

第五条技师部应当定期组织技师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技师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技师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七条技师部应当定期对技师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技师进

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技师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技师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技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技师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技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条技师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技师部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技师部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技师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技师管理办法

技师管理办法

技师管理办法

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技师的管理,保障技师职业发展,提高技师队伍素质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师是指从事某项专业技术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等。

第三条技师的管理原则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火伴的原则,促进技师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技师的入职管理

第四条技师进入单位应经过招聘、面试等程序,符合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第五条单位应对新入职技师进行必要的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适应能力。

第六条技师入职后,应按照单位要求履行各项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技师的职业发展与评价

第七条单位应建立技师职业发展规划制度,明确技师职业晋升的条件和途径。

第八条对技师的职业评价应综合考虑其专业技能、工作贡献、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第九条技师职业发展应开展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供相关学习机会和资源。

第四章技师的权益保护

第十条技师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和福利计划。

第十一条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技师的工作安全与健康。

第十二条技师在单位内部享有与其他员工平等的权益,包括参与决策、表达意见等。

第五章技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技师绩效考核体系,将技师的个人成绩、团队合作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四条对绩效优秀的技师应赋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包括晋升、薪酬调整等。

第十五条单位应积极开展技师技能竞赛、技术论坛等活动,激励技师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第六章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

首席技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首席技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首席技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一、总则

首席技师工作室作为一家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为了保障工作室的正常运作,维护工作室的声誉和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司规定

1. 首席技师工作室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

规定。

2. 员工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尽职尽责,以保障客户的利益和工作室的利益。

三、保守公司机密

1. 首席技师工作室的员工应当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给任

何第三方。

2. 员工不得私自使用或擅自传播公司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四、维护公司形象

1.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懈怠和怠工,提高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

服务。

2. 员工在与客户接触时,应当热情礼貌,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给客户造成任何不良印象。

五、禁止违法行为

1. 首席技师工作室的员工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者违反职业道

德的行为。

2.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和地位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利用公司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六、处理纠纷和争议

1. 员工之间或员工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和争议应当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工作室

的正常运作。

2. 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当依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

2. 对于违规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以维护公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综上所述,首席技师工作室将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纪守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7.05.22

•【字号】京人社能发〔2017〕108号

•【施行日期】2017.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技能大

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7〕10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1号)要求,2017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服务北京科创中心建设,重点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生活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2017年计划建设5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为推进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高端发展方向,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城南行动计划以及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等战略重点,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和梯次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首都产业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在技能含量较高、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公共实训基地中,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加快培养一批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精湛技艺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提升完善100个首席技师工作室,并对30个重点工作室给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依托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首席技师的条件。首席技师应当是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以上的职业技能水平,是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重点从我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等优秀高技能人才,或从掌握传统技能、具有绝活绝技的中青年技师中产生。

公司首席技师的管理制度

公司首席技师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首席技师的管理,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

技术传承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首席技师及其相关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首席技师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所在领域的专业技术指导、技术攻关和工艺改进;

2. 参与公司重大技术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指导、培养和传授技艺,带动团队整体技能水平提升;

4. 参与公司技术培训,提升员工技术水平;

5.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首席技师的权限:

1. 对所在领域的技术问题有决策权;

2. 对团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对公司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提出建议;

4. 参与公司技术项目评审和评审结果执行;

5. 参与公司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

第三章选拔与评定

第五条首席技师的选拔与评定:

1. 首席技师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

团队协作能力;

2. 首席技师选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经所在部门推荐,公司领导批准;

3. 首席技师评定标准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实践经验、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创新成果等方面;

4. 首席技师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续聘任。

第四章薪酬与待遇

第六条首席技师薪酬:

1. 首席技师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组成;

2. 首席技师薪酬水平高于公司同等职级员工,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首席技师个人能力、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首席技师待遇:

1. 首席技师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2. 首席技师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技术培训和国内外技术交流活动;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

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申报2018年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职指发〔2018〕114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开展我区2018年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我区各类企业单位。

2.我区7家区级首席技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按照《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11〕27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推荐工作采取归口推荐的方式,由区级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工作,主要负责所主管企业的通知、材料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请各主管部门于2018年6月27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及排序(见附件3),将相关材料报至区人力社保局。

2.请国资委、工商联、私个协、文委、东城园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7家区级首席技师工作室负责人于2018年6月20日14:00参加工作布置会。地点:区人力社保局新中街办公区108会议室(新中街19号一层)。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通知到位。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

3.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超过申报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zynljsk@;纸质版请报送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办公地址:东城区新中街19号403、404室。

5.本次推荐工作不设名额限制,请择优推荐,最终名单以上报市局推荐名单为准。

技师部管理规章制度

技师部管理规章制度

技师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技师部的管理,提高技师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师部是公司内部的重要部门,其职责是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与支持,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三条技师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技师部全体员工,包括技师部主管、技师、助理技师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技师部设技师部主管一名,由公司领导任命。

第五条技师部主管负责技师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项目分配等。

第六条技师部主管下设若干技师,每位技师可带领一名助理技师。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七条技师部主管的职责包括:

1. 组织制定技师部的工作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2. 安排技师部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3. 监督技师部人员的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4.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技师部的技术能力;

5. 处理与技师部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技师的职责包括:

1.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确保公司内部业务的顺利开展;

2. 参与技能培训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助理技师的职责包括:

1. 协助技师完成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2. 参与技能培训和技术交流,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条技师部主管负责制定技师部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并及时与公司领导沟通,确保技师部的工作与公司整体目标一致。

第十一条技师部主管要加强对技师和助理技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技师部主管要建立技师业绩评估机制,定期对技师和助理技师的工作进行评估,注重激励优秀技师,及时纠正不足。

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

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

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首席专家工作室的管理,促进工作室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作室组织

工作室成立以来,管理层将全力支持工作室成员的工作和发展,确保工作室的稳定和持续

性发展。

第三章工作室成员

工作室成员应该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室成员需要接受严格的考核

和培训,确保他们在专业领域内做出的贡献得到充分肯定。

第四章工作室经费管理

工作室经费由专门方案进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经费使用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未经审批擅自支出经费的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第五章工作室工作制度

工作室成员需要按照工作室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工作室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并优化工作

制度,确保工作室的高效运转和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六章工作室管理

工作室成员的管理需要严格遵循程序,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工作室管理层需要

关注成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协助解决问题,并为成员提供合适的发展机会。

第七章工作室激励机制

工作室将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确保成员的工作得到合理的回报和认可。工作室将按

照成员的贡献和表现制定激励政策,以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八章工作室安全管理

工作室成员的安全是工作室管理的首要任务之一。工作室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为

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第九章工作室绩效考核

工作室将按照成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考核,对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激励。考核结果

将作为激励和晋升的依据,确保工作室成员的工作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

第十章工作室发展规划

工作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确保工作室的长期发展和稳健运营。工作室将不断优化管理机制和发展战略,使工作室成为专业领域内的领军团队。

技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技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技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一、前言

技师工作室是我国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的一个重要平台,对于技术人员的培养和

技术创新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费作为技师工作室运作的重要保障,对于技师工作室

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对于技师工作室的运作和发

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费来源

1. 政府拨款

技师工作室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资助金来获取经费,资助金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人才培养

等方面,是技师工作室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

2. 企业赞助

技师工作室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获得企业的赞助资金,用于技术研究和实践活动。企业

赞助不仅可以为技师工作室提供财政上的帮助,也能够为技师工作室提供技术资源和实践

机会。

3. 自筹经费

技师工作室还可以通过自筹经费的方式来获取经费,如举办技术培训班、出售研究成果等。

三、经费管理原则

1. 合理、透明、公正

技师工作室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合理、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的

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得违规挪用、滥用经费。

2. 节约、高效

技师工作室要不断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避免浪费,确保每一笔经费都使用在刀刃上,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 安全、稳定

技师工作室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稳定,不得存

在浪费和滥用情况。

四、经费管理流程

1. 经费申请

技师工作室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经费申请。经费申请包括资金用途、经费数额、使

用期限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和申请理由。

2. 审批流程

技师工作室经费申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技师工作室主管领导的审批、财务部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五年规划要求,为加快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营造技术工人学技术、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理顺技术工人的薪酬待遇,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技术工人按技术水平设置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职工队伍中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专家。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选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突出解决岗位难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

(四)打破单位界限,同一工种在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竞聘。

(五)逐级考核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每工种 1 人。首席技师工种分为两类,设置如下:一类为钳工、焊工、起重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氯乙烯合成工、湿法纺纺丝操作工。二类:电工、热工仪表修理工、分析工、纯碱石灰工、盐水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原液准备老成黄花操作工、硫化物焙烧工、蒸发工、制卤工、氯乙烯聚合工、烧碱电解工、爆破工、装岩机司机、汽修工。(详见附表)

第六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和聘任的组织工作,由公司领导、人事组织部、纪委、工会、安全生产部组成。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条第七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总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负责首席技师理论、技能部分的出题、考核、答辩等项工作。

首席工作室教师规章制度

首席工作室教师规章制度

首席工作室教师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首席工作室的所有教师。

第三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操守,恪尽职守。

第四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第六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保守学生的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的安排。

第八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言行一致,端正修养,言行得体。

第九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搞拜金主义,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从事教育工作。

第二章教学管理

第十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认真准备教学工作,教学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

第十一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搞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严格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下课。

第十三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个性发展进行针对性指导,不得一刀切,不得轻视学生的思想感情。

第十五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试卷,及时给予学生反馈,促进学生的提高。

第十六条首席工作室的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考试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教学内容和方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五年规划要求,为加快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营造技术工人学技术、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理顺技术工人的薪酬待遇,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技术工人按技术水平设置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职工队伍中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专家。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选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突出解决岗位难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

(四)打破单位界限,同一工种在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竞聘。

(五)逐级考核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每工种1人。首席技师工种分为两类,设置如下:一类为钳工、焊工、起重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氯乙烯合成工、湿法纺纺丝操作工。二类:电工、热工仪表修理工、分析工、纯碱石灰工、盐

水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原液准备老成黄花操作工、硫化物焙烧工、蒸发工、制卤工、氯乙烯聚合工、烧碱电解工、爆破工、装岩机司机、汽修工。(详见附表)

第六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和聘任的组织工作,由公司领导、人事组织部、纪委、工会、安全生产部组成。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总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负责首席技师理论、技能部分的出题、考核、答辩等项工作。

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方案

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方案

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不断更新,为了更好地提高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公司决定实施首席技师制度,以优化技术团队的结构和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进一步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

二、实施目标。

1.建立一支高效的技术团队,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2.促进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3.激励和激励技术人员,激发其创新潜力,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实施步骤。

1.确定首席技师候选人,由技术部门提名,经过公司领导层评审确定首席技师候选人名单;

2.首席技师选拔,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出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领导能力的首席技师;

3.制定首席技师工作职责,明确首席技师的工作职责和权利,包括技术指导、团队管理、项目推动等;

4.制定首席技师激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技术成长空间、荣誉奖励等;

5.组织首席技师培训,针对首席技师的管理、领导、沟通等方面进行培训,提

高其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

6.首席技师上岗,首席技师正式上岗,开始履行其工作职责和权利;

7.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首席技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工作效果和质量。

四、实施保障。

1.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让全体员工了解首席技师制度的意

义和作用;

2.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对首席技师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透

明度;

3.激励机制的完善,不断完善首席技师的激励机制,激励其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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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高端发展方向,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城南行动计划以及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等战略重点,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和梯次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首都产业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在技能含量较高、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公共实训基地中,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

首席技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加快培养一批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精湛技艺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提升完善100个首席技师工作室,并对30个重点工作室给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依托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首席技师的条件。首席技师应当是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以上的职业技能水平,是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重点从我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等优秀高技能人才,或从掌握传统技能、具有绝活绝技的中青年技师中产生。

(二)所在企业的条件。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在企业的主体工种、关键岗位,拥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企业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工作管理制

度,能够确保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的相关费用。

(三)公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条件。应设立相对独立管理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地、设施和设备,具有健全的管理、运行制度,开办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公共实训基地中,每个职业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的专任教师不少于3人,从事教育管理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四、申报程序

(一)首席技师工作室以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北京市+首席技师姓名+职业工种名称+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预期目标等;

3.申报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首席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

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5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办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审。评审合格的,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称号和铭牌。

五、支持措施

(一)按照适当支持原则,每年对确定为重点项目的首席技师工作室,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至50万元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带徒传技,实施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的应用推广,组织参加技术培训、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术研修等。

(二)首席技师工作室所在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对其开展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带徒传技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首席技师工作室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工程的重要措施,是考核各区县、各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首席技师工作室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申办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首席技师的工作职责;各申办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经费支持,对市财政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

(三)首席技师工作室要制定并落实年度计划(包括当年度的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完成进度等),并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报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首席技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称号并收回铭牌。

七、其他事项

2011年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归口推荐。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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