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黑臭水体)监测项目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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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黑臭水体)监测项目建设方案
目录
1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定义 (1)
3.1水质监测 (1)
3.2流域 (1)
3.3流域监测 (1)
3.4采样断面 (1)
3.4.1背景断面 (2)
3.4.2 对照断面 (2)
3.4.3控制断面 (2)
3.4.4消减断面 (2)
3.5城市黑臭水体 (2)
3.6黑臭水体形成机理 (3)
3.7黑臭水体成因 (3)
4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3)
4.1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布设 (3)
4.1.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 (3)
4.1.2监测断面的设置数量 (4)
4.1.3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 (4)
4.1.4采样点位的确定 (7)
4.2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 (7)
4.2.1确定采样频次的原则 (7)
4.2.2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 (8)
5地表水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8)
5.1监测项目 (8)
5.1.1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 (8)
5.1.2监测项目 (9)
5.2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 (14)
5.2.1水温 (16)
5.2.1.1水温计法 (16)
5.2.1.2颠倒温度计法 (16)
5.5.2 色度 (18)
5.5.2.1铂钻标准比色法 (19)
5.5.2.2稀释倍数法 (20)
5.5.3 臭 (20)
5.5.3.1文字描述法 (21)
5.5.3.2臭阈值法 (22)
5.5.4 浊度 (25)
5.5.4.1分光光度法 (26)
5.5.4.2目视比浊法 (27)
5.5.4.3便携式浊度计法 (29)
5.5.5 透明度 (30)
5.5.5.1铅字法 (31)
5.5.5.2塞氏盘法 (31)
5.5.6 pH值 (32)
5.5.6.1玻璃电极法 (32)
5.5.6.2便携式pH计法 (35)
5.5.7 悬浮物 (36)
5.5.8 电导率 (38)
5.5.8.1便携式电导率仪法 (38)
5.5.8.2实验室电导率仪法 (40)
5.5.9 氧化还原电位 (42)
5.5.10 溶解氧 (45)
5.5.10.1碘量法 (46)
5.5.10.2膜电极法 (51)
5.5.10.3便携式溶解氧仪法 (54)
5.5.11 高锰酸盐指数 (56)
5.5.11.1酸性法 (57)
5.5.11.2碱性法(A) (59)
5.5.12 化学需氧量 (60)
5.5.13 生化需氧量 (64)
5.5.14 氨氮 (71)
5.5.14.1纳氏试剂光度法 (72)
5.5.14.2水杨酸-次氯酸盐光度法 (73)
5.5.14.3滴定法 (74)
5.5.14.4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74)
5.5.16 总氮 (74)
5.5.17 总磷 (79)
5.5.17.1离子色谱法 (83)
5.5.17.2钼锑抗分光光度法 (83)
5.5.17.3孔雀绿磷钼杂多酸分光光度法 (84)
1范围
本建设方案主要针对水环境治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的监测评估,主要包括江河、湖泊、水库的水质监测中如何设置各种监测断面、黑臭水体的定义及水环境治理监测评估中各监测指标的监测方法。
2引用标准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3定义
3.1水质监测
指为了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系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对水的各种特性指标取样、测定,并进行记录或发出讯号的程序化过程。
3.2流域
指江河湖库及其汇水来源各支流、干流和集水区域总总总
3.3流域监测
指全流域水质及向流域中排污的污染源监测。
3.4采样断面
指在河流采样时,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消减断面等。
3.4.1背景断面
指为评价某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未受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能够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
3.4.2 对照断面
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
3.4.3控制断面
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
3.4.4消减断面
指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受到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显降低的断面。
3.5城市黑臭水体
指
城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黑色或泛黑色),或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臭或恶臭)的水体统称。
关于黑臭水体,目前的主流定义是以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四个指标进行水体质量考量,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就可称为黑臭水体。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其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
3.6黑臭水体形成机理
当水体遭受严重有机污染时,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使水体中耗氧速率大于复氧速率,造成水体缺氧,致使有机物降解不完全、速度减缓,厌氧生物降解过程生成硫化氢、氨、硫醇等发臭物质,同时形成黑色物质,使水体发生黑臭。
3.7黑臭水体成因
1、点源污染:排放口直排污废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非常规水源补水等。
2、面源污染: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城乡结合部地区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等。
3、内源污染:底泥污染、生物体污染、漂浮物、悬浮物、岸边垃圾、未清理的水生植物、水华藻类等。
4、其他污染:城镇污水厂尾水超标、工业企业事故排放、秋季落叶等。
4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4.1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布设
4.1.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
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
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1)对流域或水系要设立背景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入海口断面。
对行政区域可设背景断面(对水系源头)或入境断面(对过境河流)或对照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入海河口断面或出境断面。
在各控制断面下游,如果河段有足够长度(至少10km),还应设消减断面;
(2)根据水体功能区设置控制监测断面,同一水体功能区至少要设置1个监测断面;
(3)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4)监测断面力求与水文测流断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监测与水量监测的结合;
(5)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状况和需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
(6)流域同步监测中,根据流域规划和污染源限期达标目标确定监测断面;
(7)河道局部整治中,监视整治效果的监测断面,由所在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8)入海河口断面要设置在能反映入海河水水质并临近入海的位置。
4.1.2监测断面的设置数量
监测断面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的实际需要,考虑对污染物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的了解、优化的基础上,以最少的断面、垂线和测点取得代表性最好的监测数据。
4.1.3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
(1)背景断面须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
要求:基本上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放区及主要交通路线。
原则上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
如有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则设
在水土流失区的上游。
(2)入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某行政区域时的水质状况,应设置在水系进入本区域且尚未受到本区域污染源影响处。
(3)控制断面用来反映某排污区(口)排放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应设置在排污区(口)的下游,污水与河水基本混匀处。
(4)控制断面的数量、控制断面与排污区(口)的距离可根据以下因素决定:主要污染区的数量及其同的距、谷污染源的买际情况、王要污染物的过移转化规律相其它水文特征
等。
此外,还应考虑对纳污量的控制程度,即由各控制断面所控制的纳污量不应小于该河段总纳污量的80%。
如某河段的各控制断面均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资料,可用这些资料进行优化,用优化结论来确定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数量。
(5)出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下一行政区域前的水质。
因此应设置在本区域最后的污水排放口下游,污水与河水已基本混匀并尽可能靠近水系出境处。
如在此行政区域内,河流有足够长度,则应设消减断面。
消减断面主要反映河流对污染物的稀释净化情况,应设置在控制断面下游,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显著下降处。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主要河流的干流、一、二级支流的交界断面,这是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断面。
(7)其它各类监测断面
a.水系的较大支流汇入前的河口处,以及湖泊、水库、主要河流的出、入口应设置监测断面。
b.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的交界处应设置出境断面和入境断面。
c.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
d.对流程较长的重要河流,为了解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经适当距离后应设置监测断面。
e.水网地区流向不定的河流,应根据常年主导流向设置监测断面。
f.对水网地区应视实际情况设置若干控制断面,其控制的径流量之和应不少于总径流量的80%。
g.有水工建筑物并受人工控制的河段,视情况分别在闸(坝、堰)上、下设置断面。
如水质无明显差别,可只在闸(坝、堰)上设置监测断面。
h.要使各监测断面能反映一个水系或一个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
断面的确定应在详细收集有关资料和监测数据基础上,进行优化处理,将优化结果与布点原则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作出决定。
i.对于季节性河流和人工控制河流,由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这些河流监测断面的确定、以及采样的频次与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使用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定。
(8)潮汐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
a.潮汐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与其它河流相同,设有防潮桥闸的潮汐河流,根据需要在桥闸的上、下游分别设置断面。
b.根据潮汐河流的水文特征,潮汐河流的对照断面一般设在潮区界以上。
若感潮河段潮区界在该城市管辖的区域之外,则在城市河段的上游设置一个对照断面。
c.潮汐河流的消减断面,一般应设在近入海口处。
若入海口处于城市管辖区域外,则设在城市河段的下游。
d.潮汐河流的断面位置,尽可能与水文断面一致或靠近,以便取得有关的水文数据。
(9)湖泊、水库监测垂线的布设
a.湖泊、水库通常只设监测垂线,如有特殊情况可参照河流的有关规定设置监测断面。
b.湖(库)区的不同水域,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湖心区、岸边区,按水体类别设置监测垂线。
c.湖(库)区若无明显功能区别,可用网格法均匀设置监测垂线。
d.监测垂线上采样点的布设一般与河流的规定相同,但对有可能出现温度分层现象时,应作水温、溶解氧的探索性试验后再定。
e.受污染物影响较大的重要湖泊、水库,应在污染物主要输送路线上设置控制断面。
(10)选定的监测断面和垂线均应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并在地图上标明准确位置,在岸边设置固定标志。
同时,用文字说明断面周围环
境的详细情况,并配以照片。
这些图文资料均存入断面档案。
断面一经确认即不准任意变动。
确需变动时,需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重作优化处理与审查确认。
4.1.4采样点位的确定
在一个监测断面上设置的采样垂线数与各垂线上的采样点数应符合表4-1和表4-2,湖(库)监测垂线上的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表4-3。
4.2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
4.2.1确定采样频次的原则
依据不同的水体功能、水文要素和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等实际情况,力求以最低的采样频次,取得最有时间代表性的样品,既要满足能反映水质状况的
要求,又要切实可行。
4.2.2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
(1)饮用水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中需要重点控制的监测断面每月至少采样一次。
(2)国控水系、河流、湖、库上的监测断面,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
(3)水系的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
(4)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的采样,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
每次采集涨、退潮水样分别测定。
涨潮水样应在断面处水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水样应在水面退平时采样。
(5)如某必测项目连续三年均未检出,且在断面附近确定无新增排放源,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每年可采样一次进行测定。
一旦检出,或在断面附近有新的排放源或现有污染源有新增排污量时,即恢复正常采样。
(6)国控监测断面(或垂线)每月采样一次,在每月5日~10日内进行采样。
(7)遇有特殊自然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要随时增加采样频次。
(8)在流域污染源限期治理、限期达标排放的计划中和流域受纳污染物的总量削减规划中,以及为此所进行的同步监测,按第7章“流域监测”执行。
(9)为配合局部水流域的河道整治,及时反映整治的效果,应在一定时期内增加采样频次,具体由整治工程所在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5地表水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5.1监测项目
5.1.1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
(1)选择国家和地方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
(2)选择对人和生物危害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范围广的污染物。
(3)选择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
(4)所选监测项目有“标准分析方法”、“全国统一监测分析方法”。
(5)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污染源的特征和水环境保护功能的划分,酌情增加某些选测项目;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监测条件的改善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可酌情增加某些污染源和地表水监测项目。
5.1.2监测项目
(1)地表水的监测项目见表5-1。
潮汐河流必测项目增加氯化物。
饮用水保护区或饮用水源的江河除监测常规项目外,必须注意剧毒和“三致”有毒化学品的监测。
(2)工业废水监测项目见表5-2。
(3)底质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砷、汞、烷基汞、铬、六价铬、铅、镉、铜、锌、硫化物和有机质。
选测项目: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除草剂、PCBs、烷基汞、苯系物、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类。
(4)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或纳入污水河渠和水域的污泥监测项目参照表6-2。
(5)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执行GB3838-2002中表3。
(6)污染源监测项目执行GB8978-1996及有关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5-1 地表水监测项目
表5-2(原表6-2)工业废水监测项目
5.2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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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水温
水的物理化学性质与水温有密切关系。
水中溶解性气体(如氧、二氧化碳等)的溶解度,水中生物和微生物活动,非离子氨、盐度、pH值以及碳酸钙饱和度等都受水温变化的影响。
温度为现场监测项目之一,常用的测量仪器有水温计和颠倒温度计,前者用于地表水、污水等浅层水温的测量,后者用于湖库等深层水温的测量。
此外,还有热敏电阻温度计等。
5.2.1.1水温计法
1.仪器
水温计:水温计为安装于金属半圆槽壳内的水银温度表,下端连接一金属贮水杯,使温度表球部悬于杯中,温度表顶端的槽壳带一圆环,拴以一定长度的绳子。
通常测量范围为~6℃~+40℃,分度为0.2℃。
2.步骤
将水温计插入一定深度的水中,放置5min后,迅速提出水面并读取温度值。
当气温与水温相差较大时,尤应注意立即读数,避免受气温的影响。
必要时.重复括入水中,再一次读数。
3.注意事项
①当现场气温度高于35℃或低于-30℃时,水温计在水中的停留时间要适当延长,以达到温度平衡;
②在冬季的东北地区读数应在3s内完成,否则水温计表面形成一层薄冰,影响读数的准确性。
5.2.1.2颠倒温度计法
1.仪器
颠倒温度表:颠倒温度表有闭端(防压)和开端(受压)两种,均需装在采水器上使用。
前者用于测量水温,后者与前者配合使用,确定采水器的沉放深度。
在深度小于200m的水中,可根据放出的绳长来确定采水器的沉放深度,而不必用闭端与开端颠倒温度计的温差进行计算。
颠倒温度表由主温表和辅温表组装在厚壁玻璃套管内构成,闭端颠倒温度表的厚壁玻璃套管两端完全封闭。
主温表是双端式的水银温度表,其测量范围通常为-2℃~32℃,分度为0.10℃。
辅温表是普通的水银温度表,用于校正因环境温度改变而引起的主温表读数变化。
铺温表的测量范围一般为-20℃~+50℃,分度为0.5℃。
2.步骤
颠倒温度计随颠倒采水器沉入一定深度的水层,放置10min后,使采水器完成颠倒动作后,提出水面立即读取水温(辅温读至三位小数,主温读至两位小数)。
根据主、辅温度的读数,分别查主、辅温度表的器差表(依温度表检定证中的检定值线性内插作成)得相应的校正值。
当水温测量不需要十分精确时,则主温表的订正值即可作为水温的测量值。
如需精确测量,则应进行颠倒温度表的校正。
闭端颠倒温度表的校正值K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T——主温表经器差订正后的读数;
t—辅温表经器差订正后的读数;
V0——主温表自接受泡至刻度0℃处的水银容积,以温度度数表示;
1/n——水银与温度表玻璃的相对体膨胀系数。
由主温表的读数加K值,即为实际水温。
3.注意事项
水温表或颠倒温度表应定期校核。
5.5.2 色度
纯水为无色透明。
清洁水在水层浅时应为无色,深层为浅蓝绿色。
天然水中存在腐殖质、泥士、浮游生物、铁和锰等金属离子,均可使水体着色。
纺织、印染、造纸、食品、有机合成工业的废水中,常含有大量的染料、生物色素和有色悬浮微粒等,因此常常是使环境水体着色的主要污染源。
有色废水常给人以不愉快感,排入环境后又使天然水着色,减弱水体的透光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
水的颜色定义为“改变透射可见光光谱组成的光学性质”,可区分为“表观颜色”和“真实颜色”。
“真实颜色”是指去除浊度后水的颜色。
测定真色时,如水样浑浊,应放置澄清后,取上清液或用孔径为0.45um滤膜过滤,也可经离心后再测定。
没有去除悬浮物的水所具有的颜色,包括了溶解性物质及不溶解的悬浮物所产生的颜色,称为“表观颜色”,测定未经过滤或离心的原始水样的颜色即为“表观颜色”。
对于清洁的或浊度很低的水,这两种颜色相近。
对着色很深的工业废水,其颜色主要由于胶体和悬浮物所造成,故可根据需要测定“真实颜色”或“表观颜色”。
水的色度单位是度,即在每升溶液中含有2mg六水合氯化钻(Ⅱ)(相当于0.5mg钻)和1mg伯(以六氯铂(IV)酸的形式)时产生的颜色为1度。
1.方法选择
测定较清洁的、带有黄色色调的天然水和饮用水的色度,用铂钻标准比色法,以度数表示结果,此法操作简单,标准色列的色度稳定,易保存。
对受工业废水污染的地表水和工业废水,可用文字描述颜色的种类和深浅程度,并以稀释倍数法测定色的强度。
2.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要注意水样的代表性。
所取水样应为无树叶、枯枝等漂浮杂物。
将水样盛于清洁、无色的玻璃瓶内,尽快测定。
否则应在约4℃冷藏保存,48h内测定。
5.5.2.1铂钻标准比色法
1.方法原理
用氯铂酸钾与氯化钻配成标准系列,与水样进行目视比色。
2.干扰及消除
如水样浑浊,则放置澄清,亦可用离心法或用孔径为0.45um滤膜过滤以去除悬浮物。
但不能用滤纸过滤,因滤纸可吸附部分溶解于水的颜色。
3.仪器
50ml具塞比色管,其刻线高度应一致。
4.试剂
铂钴标准溶液:称取1.246g氯铂酸钾(K2PtCl6)(相当于500mg铂)及1.00 0g氯化钴(CoCl2·H₂O)(相当于250mg钴),溶于100ml水中,加100ml盐酸,用水定容至1000ml。
此溶液色度为500度,保存在密塞玻璃瓶中,放于暗处。
5.步骤
(1)标准色列的配制
向50ml比色管中加入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6.00及7.00ml铂钴标准溶液,用水稀释至标线,混匀。
各管的色度依次为0、5、10、15、20、25、30、35、40、45、50、60和70度。
密塞保存。
(2)水样的测定
①分取50.0ml澄清透明水样于比色管中,如水样色度较大,可酌情少取水样,用水稀释至50.0ml。
②将水样与标准色列进行目视比较。
观测时,可将比色管置F白瓷板或白纸上,使光线从管底部向上透过液柱,目光自管口垂直向下观察。
记下与水样色度相同的铂钴标准色列的色度。
6.计算
式中:A—稀释后水样相当于铂钴标准色列的色度;
B——水样的体积(ml)。
7.注意事项
(1)可用重铬酸钾代替氯铂酸钾配制标准色列。
方法是:称取0.0437g重铬酸钾和1.000g硫酸钻(CoSO4·H2O),溶于少量水中,加入0.50ml硫酸,用水稀释至500ml,此溶液的色度为500度。
不宜久存。
(2)如果样品中有泥上或其它分散很细的悬浮物,虽经预处理而得不到透明水样时,则只测“表观颜色”。
5.5.2.2稀释倍数法
1.方法原理
为说明工业废水的颜色种类,如:深蓝色、棕黄色、暗黑色等,可用文字描述。
为定量说明工业废水色度的大小,采用稀释倍数法表示色度。
即,将工业废水按一定的稀释倍数,用水稀释到接近无色时,记录稀释倍数,以此表示该水样的色度,单位为倍。
2.干扰及消除
如测定水样的“真实颜色”,应放置澄清取上清液,或用离心法去除悬浮物后测定;如测定水样的“表观颜色”,待水样中的大颗粒悬浮物沉降后,取上清液测定。
3.仪器
50ml具塞比色管,其标线高度要一致。
4.步骤
(1)取100~150ml澄清水样置于烧杯中,以白色瓷板为背景,观测并描述其颜色种类。
(2)分取澄清的水样,用水稀释成不同倍数。
分取50ml分别置于50ml比色管中,管底部衬白瓷板,由上向下观察稀释后水样的颜色,并与蒸馏水相比较,直至刚好看不出颜色,记录此时的稀释倍数。
5.5.3 臭
无臭无味的水虽不能保证其不含污染物,但有利于使用者对水质的信任。
臭是检验原水和处理水质的必测项目之一,检验臭对评价水处理效果也有意义,并可作为追查污染源的一种手段。
人体嗅觉细胞受刺激产生臭的感受是化学刺激。
嗅觉是由产臭物质的气态分子在鼻孔中的刺激所引起的。
水中产生臭的一些有机物和无机物,主要是由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污染、天然物质分解,或微生物、生物活动的结果。
某些物质只要存在零点儿微克/升时即可察觉,然而,很难鉴定产臭物质的组成。
水样应采集在具磨口塞坡璃瓶中,并尽快分析,如需要保存水样,则至少采集500ml于玻璃瓶并充满,4℃以下冷藏,并确保冷藏时不得有外来气味进入水中。
不能用塑料容器盛水样。
5.5.3.1文字描述法
1.方法原理
水样采集后,最好在6h内完成臭的检验。
检验人员依靠自己的嗅觉,在20℃和煮沸后稍冷闻其臭,用适当的词句描述臭特性,并按六个等级报告臭强度。
2.方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天然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臭的检验。
3.仪器
(1)250ml锥形瓶。
(2)0~100℃温度计。
(3)1000W变阻电炉,
4.试剂
无臭水:一般自来水通过颗粒活性炭即可制取无臭水。
自来水含余氯时,用硫代疏酸钠溶液滴定至终点脱除;如深井自来水含矿物质过多,或pH过高(及过低),可改用蒸馏水来制取无臭水。
将12~40目颗粒活性炭洗去粉末后,填装在内径76mm,高460mm的玻璃管中,在炭粒顶部覆盖一层玻璃棉以防炭粒冲出。
通过炭层水的流速为100ml/min。
一旦发现炭粒脱臭失效时,即予更换。
如无活性炭,可将自来水煮沸,蒸去体积的1/10,即可作为无臭水。
但不可直接用市售蒸馏水作无臭水,因它具特殊气味,不能使用:有时去离子水也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