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勘员管理办法1
工程勘察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人员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保障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外聘人员。
第三条工程勘察人员在勘察工作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工程勘察管理部门,负责对勘察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工程勘察人员的表现给予奖励和认可,对违规行为作出惩罚。
第六条工程勘察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执行。
第二章勘察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工程勘察人员应具备勘察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的证书和资格。
第八条工程勘察人员应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勘察工作的相关方法和技术,能够独立完成勘察任务。
第九条工程勘察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忠诚于公司,尊重客户,遵守勘察规范,端正工作态度。
第十条工程勘察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勘察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理解客户需求,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时刻关注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勇于承担责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勘察人员的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对勘察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制度
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查勘人员值班管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工作。
第三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
第四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保障查勘人员值班工作顺利开展。
第八条查勘人员值班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查勘人员值班制度
第九条查勘人员按照公司排班制度执行值班工作,确保每天都有人员在岗。
第十条查勘人员值班应按照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得擅自规避值班责任。
第十一条查勘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听接报案件电话。
第十二条查勘人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记录案件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十三条查勘人员值班应保持警觉,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身安全和案件处置。
第十四条查勘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思路清晰、表达清晰。
第十五条查勘人员值班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协作顺畅。
第十六条查勘人员值班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章查勘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查勘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查勘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司服务贡献力量。
勘验人员管理制度
勘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勘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勘验工作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勘验人员。
第三条勘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勘验工作职责,依法公正、客观、准确地经行勘验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第四条勘验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勘验工作。
第五条勘验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操守,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维护勘验现场秩序,不得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发生冲突,保持工作环境的和谐与稳定。
第六条勘验人员应当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对于所掌握的涉密信息,禁止随意泄露给外界,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七条勘验人员应当做好自我保护工作,不得私自变卖、倒卖、私存、私用、挪用、盗用等涉及勘验工作的工具、设备、材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八条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勘验人员管理制度,为勘验人员提供充分的工作保障和职业发展空间。
第二章勘验人员的职责
第九条勘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勘验工作职责。
第十条勘验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对案件现场、被害人、嫌疑人、证人、物证等进行详细勘验、调查和分析,确保勘验工作的客观、准确、翔实。
第十一条勘验人员应当维护勘验现场的秩序,组织人员协助保护现场证据,严禁破坏现场证据的发现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勘验人员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勘验方案,对于复杂和重大案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会商,提供专业化的勘验工作帮助。
查勘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查勘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查勘定损作为理赔的第一环节,作业直接关系到合作保险公司
的理赔质量及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定损作业的质量是保证理赔质量
的前提。
一、鉴于定损作业的重要性、特殊性特制定本公司作业流程如下:
1、查勘定损人员统一按公司规定着装,佩戴胸牌,文明用语。
2、查勘定损员接到调度派工后,立即联系客户并以短信的方式
告知客户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查勘定损人员在查勘事故标的车辆的事故前,应先查看,标
的车辆承保信息及事故类型,事故地点、出险时间、报案时间、驾
驶员姓名、碰撞经过、人伤情况。
4、到达现场后确认标的车、驾驶员、碰撞痕迹、事故经过、证件、人伤(双车或者多车事故确认三者损失部位及证件),事故证明。让客户在索赔申请书上签字,并注明“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不得
修车”确认修理单位名称(如被保险人不在,让当事司机签字确认)。
5、对现场拍照单方事故要求由远至近。(注意:碰撞痕迹及高
度是否一致,损坏配件是否有更换过的痕迹,碰撞物体是否需要赔付,驾驶员驾驶状态是否得体,车内前部仪表台、前风挡是否有碰
撞痕迹)
6、单车损失万元以上的必须填写纸质出险通知书,内容要详细,两万元以上案件及时呈报(万元以上案件需要书写详细的查勘报告,绘制现场草图)。“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再行改动”。
7、查勘现场不符、交警未判定责任、案件有疑问协商比例赔付、保险责任不确定等案件必须以疑难呈报上报承保公司。
8、定损单要和上传车损照片顺序一致,从前到后、从左到右、
从外到里。
9、更换配件及修理部位名称需要书写准确,写明前后左右。单
个超千元配件必须填写零件编号。
查勘岗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查勘岗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一、岗位背景
查勘岗是企业职能部门中的一项重要职能,负责进行客户合同履行前的实地考
察和调查。其目的是通过查勘、评估和分析信息,为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以支持决策和风险控制。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查勘岗的职责范围、管理标准及考核标准,确保查勘岗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二、岗位职责
1.实地勘察:负责实地勘察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状况、
建筑结构、环境因素等,并详细记录相关数据和情况。
2.收集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信息、市场行情、政策法规等,并及时报告上级。
3.风险评估:根据实地勘察和资料收集,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
推荐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4.报告撰写:对实地勘察和资料分析结果进行归档、整理和撰写,形
成详实的报告,并按时上报给上级领导。
5.协调合作:与项目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客
户、政府相关部门、供应商等,确保项目相关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6.制定策略:根据项目需求和实地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方案,提
供决策参考和支持。
7.监督执行: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
照要求和时间表进行,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8.管理与报价:负责对查勘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和项目报价,确保工作
质量和利益最大化。
三、管理标准
1.工作流程:根据工作要求和流程,按时按量完成查勘工作,确保工
作质量和工期。
2.工作纪律: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守项目相关信息,防
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3.资源利用:合理利用企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资金、人员等,
勘察现场管理制度
勘察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勘察现场管理行为,维护工程勘察工作秩序,保障勘察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勘察现场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勘察现场管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勘察现场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勘察现场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勘察现场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勘察现场管理应保护环境,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降低勘察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勘察现场管理应遵守勘察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勘察现场管理应严格执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勘察工作的安全。
第二章勘察现场管理的组织和责任
第九条勘察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勘察现场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勘察现场管理计划应包括勘察现场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勘察工作方案等内容。
第十一条勘察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勘察现场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对勘察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十三条勘察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勘察项目负责人的工作。
第十四条勘察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
第三章勘察现场管理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勘察现场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第十六条勘察现场管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现场安全标识,确保所有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查勘员管理制度
查勘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查勘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查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查勘员,适用于查勘员的工作及职业行为。
第三条查勘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工作,勤勉尽责,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查勘员的基本职责
第四条查勘员是公司的重要员工,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准确地完成查勘任务,提供真实、客观、全面的查勘报告;
(二)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四)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和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查勘员的权限
第五条查勘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
决定或改变查勘方案、结论等内容。
第六条查勘员在查勘过程中,可以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但必须严格按照上
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指示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章查勘员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查勘员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查勘员的招聘、考核、培训、职业道德等方面,确保查勘员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查勘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提升其工作
素质和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查勘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给予奖惩。
第五章查勘员的奖惩
第十条公司对查勘员的优秀表现和贡献应当及时给予奖励,以激励其更加努力地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不端、失职、玩忽职守等不良行为的查勘员,公
司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降职、辞退等。
现场勘验管理制度
现场勘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勘验工作,保障勘验的客观、公正,提高勘验工作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勘验人员,包括事故勘验、犯罪现场勘验等各类现场勘验工作。
第三条现场勘验应该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正确履行勘验职责。
第四条勘验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勘验工作,勘验结果应当微心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勘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从事现场勘验工作。
第六条勘验人员必须服从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挥,不得违法乱纪。
第七条现场勘验工作应当遵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勿失职办事,违规失职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勘验人员应当秉持为民服务,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违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勘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勘验人员应当提前了解勘验地点的相关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安全情况等,并做好勘验计划。
第十条勘验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勘验工具和器材,包括相机、测量工具、采样工具等,做好勘验准备。
第十一条勘验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并做好心理准备,保持冷静,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十二条勘验人员应当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资料,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掌握现场的关键点,做好勘验工作的准备。
第十三条勘验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必要的身份证件,保障勘验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现场勘验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前应当向相关部门通报勘验计划,并获得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五条勘验人员应当在勘验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勘验计划进行勘验操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查勘员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查勘员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第一篇:查勘员管理办法
查勘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查勘定损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查勘定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查勘员的执行力和控制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理赔风险,改善客服理赔时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查勘员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合作的公估机构车险,非车险现场查勘、定损、核损人员、医疗查勘员等。
第三条查勘定损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现场查勘和核损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技能、专业知
识、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定损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求精求细、不惧
危难、坚持真理。
第二章查勘人员管理与录用
第五条分公司查勘定损员及定损公司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考核由客服部负责。
第六条查勘定损人员必须通过的两核公司考试。
第七条查勘定损员及定损中心驻点人员岗位每季度实行轮换,调岗位一次。
第八条分公司查勘人员的招聘录用、聘任、考核等方案由分公司客服部及人事部确定。
第九条查勘人员录用条件
(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精神,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及理念。
(二)、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客户服务能力。
(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35周岁,身体健康、诚实正直、具亲和力。
(四)、具有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公估资格考试。
(五)、无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刑事处分。
(六)、通过公司组织的录用考试。
第十条新录用的查勘员应经过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1周后方能上岗。
现场勘察管理制度
现场勘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勘察工作,确保勘察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安全性,提高勘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勘察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的勘察人员。
第三条现场勘察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现场勘察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在进行现场勘察前,勘察人员应当进行详细的勘察对象调查和资料搜集。
第六条勘察人员应当准备必要的勘察工具和设备,并保证其完好。
第七条勘察人员应当了解勘察地点的环境和气候,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第八条勘察单位应当组织勘察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勘察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现场勘察的实施
第九条勘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勘察时,应当按照事先制定的勘察计划进行。
第十条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勘察人员应当密切配合,互相协作,确保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勘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勘察现场的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或越雷池一步。
第十二条在进行现场勘察时,勘察人员应当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习惯,不得损害当地民众的利益。
第十三条勘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勘察时,应当遵循勘察地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章现场勘察的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勘察人员应当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勘察人员应当穿着符合勘察现场要求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十六条在进行高空、地下或其他危险作业时,勘察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查勘定损员管理办法1
查勘定损员管理办法
总则为了更好的完善对查勘、定损员的综合管理,提高我司案件处理时效,加快未决案件清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查勘定损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内部形成奖优罚劣、奖惩分明的工作竞争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查勘定损员案件处理时效考核
1、查勘、定损系统的操作时效管控
1)车险查勘、定损处理时效考核规定
1、查勘定损员接到派工后5分钟内联系客户,市区内案件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市外案件60分钟赶赴现场,如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必须与客户说明原因得到客户的谅解,同时告知客户所处的地址及预计到达现场的时间。
2、非人伤案件查勘系统必须24小时内处理。非人伤案件定损,损失金额50O0元以下的无换件简易处理单1个工作日内完成; 现场能够核定损失配件的,查勘定损员应第一时间填写简易案件处理单证并并确定配件价格,现场报价给客户,对于现场有争议的配件,查勘定损员需第一时间与核价核损岗沟通,沟通之后再与客户协商损失金额;1万元以下的报价原因延迟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5万以下的,非报价造成的原因须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10万以下的非报价造成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10万以上非报价造成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人伤查勘、定损系统处理时效考核规定
①、车险人伤查勘、定损系统处理时效人伤查勘系统24小时内处理。到医院探视时必须收集好伤者的信息,如:伤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受伤部位、已花费用、预计手术项目及费用、工作单位、相关收入、户口性质、身份证信息以及护理人员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②人伤跟踪,估损金额在500O元以下的,2日内完成;1万以下的非报价造成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5万元以下的非报价造成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5万以上的非报价造成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非人员死亡案件应每三个工作日至少主动跟踪调查并对跟踪情况录入系统。
勘察员管理制度
勘察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勘察员的管理行为,加强对勘察员的管理,提高勘察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勘察工作的员工。
三、管理原则
1.依法管理:管理勘察员的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勘察员的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对勘察员的管理应当公平公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3.激励奖励:对于表现出色的勘察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4.严格监督:管理者应当对勘察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勘察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5.依工作量付酬:对于勘察员的薪酬应当根据其工作量和质量进行合理的支付。
四、管理职责
1.管理者应当明确勘察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组织好勘察员的工作。
2.对于勘察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勘察工作按时完成,并且质量合格。
3.对于勘察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对成绩优秀的勘察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4.管理者要关心和支持勘察员的工作和生活,处理好员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勘察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勘察员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有对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义务:勘察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六、管理方式
1.目标管理:对于勘察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2.绩效管理:通过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勘察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对成绩优秀
的勘察员给予奖励。
3.评议会制度:定期召开评议会,对勘察员的工作进行评议,给出合理的评价和建议。
4.奖励惩罚:对于勘察员的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勘察员的工作积极性。
勘测设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勘测设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勘测设计水平,确保勘测设计工
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勘测设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师、绘图员等。
第三条勘测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勘测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勘测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公司对勘测设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
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勘测设计人员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累设计经验,提高写作水平。
第八条勘测设计人员应具备认真、求实、创新、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
第九条勘测设计人员应认真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十条勘测设计人员应在施工中与甲方协调好技术问题,如需更改图纸要做好记
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一条勘测设计人员不得泄露技术资料及文件,不得制作非法证件和资料。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勘测设计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分配,爱护公司物品。
第十三条勘测设计人员应注重节约,减少浪费,严格执行费用台帐和工作日记。
第十四条勘测设计人员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聊天、打游
戏等。
第五章私活与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勘测设计人员不得从事私活,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勘测设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制作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勘测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勘测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勘测岗位的职责得到明确、统一和有效管理,提高岗位工
作效率和规范性,保障公司的业务运行正常进行。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任勘测岗位的员工。
二、职责明确
1.勘测岗位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地理勘测、测量和调研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土地测量、地质勘探、建筑测量等。
2.勘测岗位应按照公司要求,对勘测场地进行调研和规划,并提交详细
的勘测报告和数据分析。
3.勘测岗位应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进行数据整理和
备份。
4.勘测岗位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项目组保持紧密合作,提供准确的测
量数据和技术支持。
5.勘测岗位应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职责和任务。
三、管理标准
1.勘测岗位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勘测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确保
勘测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勘测岗位应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
性。
3.勘测岗位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
平。
4.勘测岗位应有责任意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禁止私自
泄露公司的项目信息和数据。
四、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评估勘测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包括完成勘测任务的
时间、数据准确性和报告的及时性等。
2.职业素养:评估勘测岗位的职业操守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
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3.专业知识:评估勘测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包括地质勘探、
土地测量和测量仪器的操作使用等。
4.合规意识:评估勘测岗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情况,包括勘
测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等。
勘测人员管理制度
勘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勘测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勘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勘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勘测工程师、勘测技术员等。
第三条勘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勘测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专业能力,进行评定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五条勘测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不断完善自己,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勘测人员的岗位要求
第六条勘测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勘测工作流程,能熟练操作勘测仪器设备;
2.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各方工作;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照公司安排完成任务;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勘测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安排的勘测任务,准确记录数据,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2.参与勘测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保证勘测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勘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4.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勘测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勘测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相关要求,对勘测人员进行岗位评级,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勘测人员档案,对勘测人员的工作表现、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为公司的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条公司将对勘测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勘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程勘察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勘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勘察工作的管理,提高勘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勘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勘察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勘察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勘察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独立的原则,确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勘察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成果的质量。
第八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勘察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构设置,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勘察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组织结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始前进行项目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和任务分配,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三章勘察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勘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程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勘察人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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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查勘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查勘定损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查勘定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查勘员的执行力和控制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理赔风险,改善客服理赔时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查勘员包括公司内部及外部合作的公估机构车险、非车险现场查勘、定损、核损人员、医疗查勘员等。
第三条查勘定损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现场查勘及核损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查勘定损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求精求细,不惧危难,坚持真理。
第二章查勘人员管理与录用
第五条分公司查勘定损员及定损中心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考核由客服部负责。
第六条查勘定损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的两核资格考试。
第七条查勘定损员及定损中心驻点人员岗位每季度实行轮换、调岗位一次。
第八条分公司查勘人员的招聘录用、聘任、考核等方案由分公司客服部及人事行政部确定。
第九条查勘人员录用条件
(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精神,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及理念。
(二)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及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35周岁,身体健康、诚实正直,具亲和力。
(四)具有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公估资格考试。
(五)无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刑事处分。
(六)通过公司组织的录用考试。
第十条新录用的查勘员,应经过学习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1周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新录用的查勘人员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结束时,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考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试用,员工不同意继续试用的、或六个月的试用期结束时考核仍不合格的,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查勘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查勘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调度人员分派的查勘和定损任务;及时处理查勘、定
损、委托、被委托工作,保证赔案处理的时效。
(二)负责完成查勘定损工作,正确分辨案情,查明出险时间、原因、出险地点,查实车辆使用性质,查明出险驾驶员及车辆证件,确定事故的保险责任,对事故的真实性负责。
(三)负责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损失,缮制查勘、定损报告。
(四)负责一般性的案件调查和取证工作,为赔案的处理提供证据和依据。
(五)负责向客户告知理赔程序,解释保险责任和事故损失确定;
(六)负责对个别在定损上有分歧的客户做到耐心解释工作;
(七)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现场查勘工作要求
(一)查勘员接受调度派工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认真分析案情,仔细勘查车辆的损坏情况,为防止事故后对损失进一部扩大,现场对受损部位贴上回收标签,标签内容要填写完整。
(二)核对事故中形成的碰撞痕迹;通过核对高度、颜色、玻璃碎片、渣土掉落、金属锈迹、碰撞力度、碰撞类型和碰撞方向等进行现场查勘工作,询问现场相关证人,确认事故真实性。
(三)仔细查验出险车辆的行驶证、车牌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
(四)仔细查验出险司机的驾驶证、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必要时通过碰撞部位、指纹、血液、皮肤和毛发等确定出险司机的真实身份。
(五)做好现场图绘制工作,根据现场查勘程序,在出险现场绘制、标注,出险现场示意图;现场图的绘图比例要求,要根据现场记录图所标明的尺寸、位置,选用一定比例,工整准确地绘制成正式现场比例图,它是理赔或诉讼的依据。
(六)现场仔细收集物证,收集物证是查勘第一现场最核心的工作,是证明保险事故发生的最客观及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依据,收集的物证要写明物证名称,并进行拍照。
(七)为保证工作质量及防止引起客户投诉,配备有录音笔的查勘定损人员,在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时开始进行录音至现场查勘任务完成时止。
(八)查勘人员在接受调度到第一现场查勘,因遇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第一现场查勘的,应在当天补录理赔日志,在系统中注明不能到达现场的原因(特殊情况指遇堵车、客户销案、损失较小客户提前撤离了现场)。
第十四条单证填写工作要求
(一)客户填写的出险通知书及现场查勘报告要完整,对损失情况及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损失,要客户亲笔签名确认,留下联系方式及电话。
(二)发放《索赔须知》等相关单证给客户;指引客户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维修车辆。
(三)对小额案件按照当地机构的授权填写《小额案件快速理赔报告》,确定损失项目和损失金额,让客户签字确认,并将第二联交给客户;
(四)贯彻华保发[2009]244号文《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复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流程,对达到复勘要求的,现场填写《复勘通知书》,经三方签字后,将一、二联交给客户,三联交稽核调查部复勘员。
第十五条照片拍摄工作要求
(一)现场照片能反映事故现场的前后整体情况和局部损失情况。
(二)拍摄出险司机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出险司机(被保险人)的人车合影照。
(三)拍摄出险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按照华保车函[2004]034 号“关于规范车险赔案照片要求的通知”严格执行)。
(四)上传理赔系统内的现场照片及相关单证要注明受损配件、单证名称。
第十六条定损工作要求
(一)在接到定损调度派工的定损任务时,应及时与被保险人、修理单位取得联系。
(二)定损时要仔细核对受损部位碰撞痕迹,对事故车进行现场拆解监督,核对受损配件是否属于事故车的原件,有无扩大损失。
(三)定损事故车要在拆解时对受损配件贴回收标签照相后,方可进行拆解,对受损配件修复与更换要核定准确。
(四)核定事故车辆损失配件项目、工时费价格,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核价。
(五)、每周工作例会查勘定损员以报表形式上报定损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