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汇总表
2024年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模板(二篇)
2024年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商贸流通业的不断壮大,我国商贸流通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需要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改制工作。
本方案旨在明确2024年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工作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1)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改制,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2)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改制,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3)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改制,促进企业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业态转型,实现经营模式的多元化和升级。
(4)加强风险防控:通过改制,建立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2. 原则:(1)市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改制方案,推动企业市场化经营和品牌化建设。
(2)科学规划: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科学制定改制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环境和特点,灵活调整改制措施,促进改制工作适应性和针对性。
(4)稳步推进:改制工作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注重实际可行性,稳步推进改制进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1. 制定改制方案(1)调研和评估: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问题和潜力。
(2)制定改制目标:根据调研和评估结果,制定明确的改制目标,明确改制的方向和重点。
(3)制定改制计划:根据改制目标,制定详细的改制计划,包括时间表、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等。
(4)征求意见和完善方案:向企业内部和外部相关方征求意见,完善改制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组织改制工作(1)成立改制工作组:企业领导成立改制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改制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2)制定工作计划:改制工作组根据改制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任务分解、工作周期和工作要点等。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
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的服务场地改造、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采取业务奖励方式,对服务平台或机构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的信息咨询、管理提升、电子商务、市场开拓、融资对接、创业辅导、集采分销、商业特许经营、品牌建设等服务项目,综合考虑其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2014年度重点展会,即商务部主办展会(见附2-7)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4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的通知》(见附件7)所列展会,办展机构减收或免收中小企业的展位费予以补助。
展位费包括参展商对所租赁展位光地以及所需展具支付的费用,所需展具补贴费用不超过租赁展位光地所需费用。
申请补助资金的展会,参展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对参展中小企业的减收比例不低于30%(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
三、中小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奖励项目采取业务奖励方式,对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或以中小企业为风险方的企业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且单笔保费费率在0.3%-0.2%之间的,按照不超过承保额的0.1%对保险机构给予奖励;单笔保费费率低于0.2%的,按照不超过承保额的0.2%对保险机构给予奖励。
采取增量奖励方式,保费费率不超过0.3%的前述业务,给予保险机构同期业务增长额0.1%的增量奖励。
每个保险机构省级分支机构获得的上述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3)。
商贸流通发展实施方案模板
商贸流通发展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商贸流通领域正面临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科技创新日益迅猛等诸多挑战。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商贸流通发展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推动商贸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商贸流通服务水平,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策略1.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2.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竞争力。
3.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
4.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商贸流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重点任务1.完善商贸流通法规政策,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
2.推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4.加强商贸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5.加强商贸流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商贸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市场秩序。
3.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税负,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4.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商贸流通行业。
5.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商贸流通信息安全。
六、预期效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有效推动商贸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商贸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安徽省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
项目类别
76 安徽省池州九华野葫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7 安徽省石台东生鞋业有限公司 78 池州市秋江油脂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79 安徽方兴实业有限公司 80 安徽力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81 安徽新河竹业有限公司 82 东至陶公菊业有限公司 83 安徽望宇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84 安徽岳塑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85 安庆市华兴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86 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7 桐城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88 太湖县企业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9 安徽赛而特离心机有限公司 90 黄山市汪满田茶业有限公司 91 黄山市振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2 黄山虹川照明有限公司 93 黄山斯普蓝帝物流有限公司 94 黄山市永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95 黄山新城区投资有限公司 96 黄山市汽车电器股份公司 97 安徽省金安禽业有限公司 98 安徽省信诺捷科机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9 安徽创新电磁离合器有限公司 100 安徽鑫阳电子有限公司 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类 提高企业管理
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类别
1 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 2 合肥亚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 合肥市科天化工有限公司 4 安徽省瑞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 安徽卓越电气有限公司 6 巢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7 合肥市东方美捷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8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9 安徽科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0 淮北市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11 淮北市宏大特种纺纱有限公司 12 安徽天地人科技集团输送带有限公司 13 淮北开元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 安徽九州天极之光股份有限公司 15 蒙城县金元达制笔有限公司 16 安徽三利面粉有限公司 17 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 18 亳州市谯城区凤还巢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 19 安徽省三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 宿州市东大木业有限公司 21 宿州市宇杰纺织有限公司 22 安徽美高化工有限公司 23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4 宿州市复兴乡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皖政[2014]2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皖政〔2014〕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一律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三、项目核准机关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履行核准职责。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改进管理,提高效能,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四、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2014年度安徽民营企业百强榜单解读
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26998
7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00793
8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2481
9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784785
10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773539
11
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5159
12
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09873
13
安徽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334883
4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21471
45
安徽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1260
46
马鞍山市润华钢铁材料有限公司
306677
47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2015
48
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87110
49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274386
50
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
273274
217272
67
安徽新华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4449
68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214125
69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4039
70
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4013
71
雅士利乳业(马鞍山)销售有限公司
213892
72
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12363
73
铜陵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7312
127379
2
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
83553
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安徽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信息来源:综合处发布日期:2015-02-26 被阅览数:494次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082.9万人,比上年增加53.1万人。
城镇化率49.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全年人口出生率12.86‰,比上年下降0.02个千分点;死亡率5.89‰,下降0.1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6.97‰,上升0.15个千分点。
201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及构成单位:万人指标年末数比重%年末常住人口6082.9其中:城镇2989.749.2乡村3093.250.8其中:0-15岁1200.719.7 16-59岁3851.363.3 60岁及以上1030.917.0其中:65岁及以上692.811.4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2084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92.4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204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7252.4亿元,增长8.8%。
三次产业结构为11.5:53.7:34.8,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6%。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48559元/人,比上年增加3221元/人。
人均GDP34427元(折合5604美元),比上年增加2426元。
全年民营经济[3]增加值11946.3亿元,比上年增长9.2%,占GDP比重由上年的57%提高到57.3%。
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单位:亿元指标绝对数比上年增长%地区生产总值20848.89.2其中:第一产业[4]2392.4 4.6第二产业11204.010.3第三产业7252.48.8其中:农林牧渔业2481.9 4.7工业9581.410.8建筑业1638.37.1批发和零售业1500.3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84.4 6.2住宿和餐饮业347.77.4金融业1046.713.6房地产业755.1 3.8其他营利性服务业1165.616.8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1547.4 4.9年末全省从业人员4311万人,比上年增加35.1万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省与央企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皖政办明电[2014]2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省与央企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省与央企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皖政办明电〔2014〕2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各地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实化工作责任,有力推进省与央企合作发展工作。
上半年,全省实际完成投资1156.46亿元,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1359.6亿元,新竣工项目投资规模705.88亿元,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1338.53亿元,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7.82%、67.98%、35.29%、66.93%,总体进展有序,但竣工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进度要求。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各市有关指标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具体见附件)。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与央企合作发展工作是我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实现形式,牢牢把握央企新一轮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机遇,按照既定部署,抓紧谋划新一轮对接,深入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调度力度,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开工,抓紧在建项目建设,确保尽早竣工,特别是时序进度滞后的地方,要剖析原因,有力推进,迎头赶上;要进一步转变引资观念,贴近央企、服务央企,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搭建更富效率的合作对接平台;要进一步提振精神,锐意进取,紧抓不放,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8日附件1各市实际完成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4年6月30日)地区年度目标任务(亿元)实际完成情况(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合计20001156.4657.82%合肥市572.26345.5860.39%淮北市60.5613.5822.42%亳州市56.5438.6668.38%宿州市62.3445.91% 蚌埠市91.87 86.30 93.94% 阜阳市79.69 28.98 36.37% 淮南市159.98 70.55 44.10% 滁州市166.80 97.46 58.43% 六安市74.17 46.01 62.03% 马鞍山市116.63 92.39 79.22% 芜湖市265.61 151.61 57.08%40.7120.1349.45%铜陵市64.9032.3949.91%池州市45.5817.3638.09%安庆市100.8772.2871.66%黄山市41.5014.5635.08%附件2各市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4年6月30日)地区年度目标任务(亿元)实际完成情况(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合计2000 1359.60 67.98% 合肥市532.12 455.31 85.57% 淮北市71.18 83.05 116.68% 亳州市105.53 153.30 145.27% 宿州市70.91 28.50 40.19% 蚌埠市76.96 49.12 63.83% 阜阳市170.92 132.10 77.29% 淮南市20.16 16.40% 滁州市152.22 96.28 63.25% 六安市84.82 42.45 50.05% 马鞍山市75.42 73.89 97.97% 芜湖市234.63 58.70 25.02% 宣城市50.92 8.18 16.06% 铜陵市51.91 43.46 83.72% 池州市52.73 21.96安庆市98.4680.2481.50%黄山市48.4012.9026.65%附件3各市新竣工项目投资规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4年6月30日)地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亿元)实际完成情况(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合计2000705.8835.29%合肥市613.39324.6152.92%淮北市58.110.00% 亳州市29.49 8.20 27.81% 宿州市50.98 1.00 1.96% 蚌埠市125.31 81.36 64.93% 阜阳市45.82 68.31 149.08% 淮南市148.53 46.35 31.21% 滁州市178.04 59.67 33.51% 六安市62.10 8.00 12.88%马鞍山市165.05 29.12 17.64%芜湖市267.634.801.79%宣城市31.940.000.00%铜陵市59.936.0010.01%池州市38.16 14.60 38.26%安庆市91.51 53.86 58.86%黄山市34.030.000.00%附件4各市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4年6月30日)地区年度目标任务(亿元)实际完成情况(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合计20001338.5366.93%合肥市488.85566.38115.86%淮北市73.540.000.00%亳州市69.1864.7493.58%宿州市92.6723.8125.69%蚌埠市59.62 54.96% 阜阳市88.81 18.60 20.94% 淮南市86.84 12.63 14.54% 滁州市113.69 87.28 76.77% 六安市97.7445.5046.55% 马鞍山市149.79 132.07 88.17% 芜湖市219.26 146.50 66.82% 宣城市96.46 18.18铜陵市70.7436.2051.17%池州市48.5731.4064.65%安庆市141.7073.7252.03%黄山市53.6821.9040.80% ——结束——。
2014年零售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零售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12月目录一、监管体系与行业相关政策 (4)1、行业主管部门 (4)2、行业相关政策 (4)(1)《2014年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 (4)(2)《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 (4)(3)《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27号) (5)(4)《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 (5)(5)《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6)(6)《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 (6)二、行业市场情况 (7)1、我国零售业态的分类 (7)2、批发与零售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8)3、电子商务迅速发展 (9)4、社会经济发展对零售业具有促进作用 (10)5、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11)三、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与市场规模和前景 (12)1、市场竞争格局 (12)(1)国内零售企业发展相对落后 (12)(2)连锁商业稳定增长 (13)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3)(1)经营管理技术和团队壁垒 (14)(2)资金与规模壁垒 (14)(3)优质地段稀缺性构成的壁垒 (15)(4)供应渠道壁垒 (15)(5)品牌影响力 (15)3、市场规模与前景 (16)(1)零售业市场规模 (16)(2)市场增速趋缓,本土中小型商超企业迎来机遇 (16)(3)西部地区消费市场前景优于其他地区 (17)(4)新型城镇化对三四线城镇消费市场的影响 (18)四、行业风险特征 (18)1、市场竞争激烈 (18)2、购物方式变化引致的风险 (19)3、门店租赁与选址的风险 (19)4、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风险 (19)一、监管体系与行业相关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现阶段我国对连锁行业的监管方式可以概括为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的行业自律。
商务部与各地的商务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起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其主要职能为协调会员单位之间以及会员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商贸流通标准化管理办法
商贸流通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流通领域管理、服务及安全保障水平,规范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是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流通领域业务工作的技术基础,是促进市场流通、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此项工作由商务部商贸流通标准化主管司局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是全国流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商务工作发展规划。
第三条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商贸流通标准化体系,组织制修订、推广与实施商贸流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实施、监督、评价及后续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动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第四条商贸流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应限定在如下范围:(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强制执行的要求;(二)涉及保护人类健康或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三)防止欺骗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要求;(五)保护环境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六)维护市场秩序及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的要求。
第五条下列技术要求中,需要在全国商贸流通领域内统一规范的,应当制定行业标准:(一)商贸流通领域术语、分类、标志、通用规范等基础标准;(二)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和经营场所技术要求;(三)重要商品和特殊市场专项管理及市场准入技术条件;(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市场规划、分等定级、信息管理、服务程序、质量要求及规范等技术要求;(五)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控制技术要求;(六)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加工过程控制技术要求;(七)农产品流通管理、农产品流通及加工过程控制、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检测方法、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管理、农产品购销标准、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定点屠宰与流通管理等要求;(八)商贸流通技术转化、技术装备与辅助材料的加工与使用要求;(九)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要求;(十)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及纲要所规定的其他标准。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皖商办建函[2014]172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紧急通知(皖商办建函〔2014〕172号)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为适应商务促进政策改革的需要,增强促进资金使用的公益性和惠民性,提高市场体系建设的计划性和有效性,提升市场体系建设促进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真正发挥促进政策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请各地商务部门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对辖区内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项目、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城市连锁便利店建设项目进行摸底(具体要求见附表1-3),并加盖印章后于3月18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鲁伟,电话*************。
特此通知附件:1、2014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2、2014年县乡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汇总表3、2014年城市连锁便利店建设项目汇总表安徽省商务厅2014年3月11日附件1-12014年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注:承办单位为符合承办企业资质要求的企业。
附件1-22014年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注:承办单位为符合承办企业资质要求的企业。
附件1-32014年农家店建设项目汇总表注:承办单位为符合承办企业资质要求的企业。
附件22014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32014年城市连锁便利店建设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4.04•【字号】皖商流通[2014]84号•【施行日期】2014.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皖商流通〔2014〕84号)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企业:为做好2014年省级内贸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块项目1.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城市连锁便利店、社区直销菜店建设项目,今年改变资金申报方式,采取因素法直接切块下达到16个市和2个直管县,由市、县商务局、财政局结合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省确定的使用方向具体安排到当年建成的项目;所有项目都必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意,并由其检查验收。
资金切块主要考虑的因素:农业人口、经济总量、城市规模、前两年项目建设情况、今年项目安排计划等。
资金具体切块分配使用办法另行下文。
2.统筹2014年中央和省级茧丝绸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直接切块分配到主产县,由主产县茧绸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省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与地方资金配套安排到当年建成的项目;所有项目都必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意,并由其组织检查验收。
资金具体切块分配使用办法另行下文。
3.商贸服务业示范区建设资金按照三年规划实施要求,对在建的阜阳颍泉区、安庆迎江区、六安裕安区、蚌埠蚌山区、铜陵铜官山区商贸服务业示范区,采取资金切块分配的办法,市、区级财政政策配套,建设项目报商务厅、财政厅备案,给予当年建成的项目支持,具体数额由地方财政、商务部门确定。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建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
二、申报项目(一)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农村商品流通服务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农村商品
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商建[2014]66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3.03
【实施日期】201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通
知
(皖商建〔2014〕66号)
各市和广德、宿松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城乡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进一步繁荣农村市场,打造放心、便利、安全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3年在全省选择了7个县(市)开展了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87号)精神,2014年将扩大试点面,拟在全省再选择10个左右的县(市)组织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
设试点。
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市商务局、财政局要积极做好推荐选择工作,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县(市)政府自主申请、市政府审核推荐、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根据申报情况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确定。
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流通业统计
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
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商明电[2013]12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3.09.06
【实施日期】2013.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3〕121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3〕717号)。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工作网下载),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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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4〕950号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通知
皖商办建函〔2014〕950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县、宿松县商务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皖商建〔2014〕171号)要求,各地应于资金下达1个月内,将具体项目清单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在10月底完成验收工作,并及时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上报2014年市场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报告和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由于项目备案时间与完成验收工作时间基本一致,各地组织项目时间较紧,我厅经研究决定合并备案与验收工作,延长完成验收工作至11月底。
请各地抓紧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严格验收,务必于11月底前将验收工作报告和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包括项目承办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开竣工时间、效益评价、验收结论、补助金额等)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财政厅(企业处)。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11月13日——结束——。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大流通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3]142号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大流通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重大流通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3〕142号)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为全面了解我省重大流通项目储备情况,进一步加强我省流通项目的规划引导、开发建设和政策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14年度重大流通项目调查摸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摸底范围本次摸底的项目范围包括物流园区、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贸功能区、特色商业街区、大型批发市场、星级宾馆和度假村等重大流通项目。
二、项目条件和要求摸排的重大项目应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商贸流通业中长期专项规划要求和现代流通发展方向,在区域内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大型商贸流通项目,特别是被列入我省“861”项目库的重大项目。
三、填写与报送时间要求请各地排查摸底本区域2014年在建、拟建的重大流通项目情况,并按要求填报“2014年重大流通项目摸底表”(详见附表)。
表格经各填报单位盖章确认后于11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并同时报送电子表格(可在省商务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汪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特此通知附件:2014年重大流通项目摸底表安徽省商务厅2013年11月1日2014年重大流通项目摸底表单位:亿元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是否属“861”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2014年计划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014年工作目标项目计划完成年限项目立项、土地、环评情况备注填报单位:填报人:——结束——。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全省“五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皖商办流通函[2014]45号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全省“五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正文:----------------------------------------------------------------------------------------------------------------------------------------------------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全省“五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皖商办流通函〔2014〕45号)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2013年,在全省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商务系统齐心协力,全力推进“五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和超额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省试点县(区)压缩屠宰场点213个,完成全年目标106.5%;建设改造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135个,完成全年目标112.5%;建设放心便利店854个,完成全年目标106.8%;建设放心早餐网点2064个,完成全年目标103.2%;培育放心家政限上企业41个,完成全年目标102.5%。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放心肉”体系建设情况2013年,全省“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区)压缩屠宰场点213个,完成全年目标106.5%。
其中安庆、蚌埠、马鞍山等3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芜湖、铜陵、池州、黄山等8市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考评验收,21个试点县(区)完成了压点任务,并拨付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同时,继续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暨换证工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省原128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已压缩至530家,其中,换发证、章、牌的定点屠宰企业72家。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要求,目前正在将我厅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移交给省农委,我厅将严格按照商务部“交工作、交情况、提建议”的原则,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做好工作衔接,为全省定点屠宰工作继续稳健运行提供保障服务。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2年)》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2.25•【字号】皖商商贸函[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2年)》的通知(皖商商贸函〔2011〕20号)各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09年执行以来,在加快构建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有效控制商贸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商务部对《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后印发各地。
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2年)>的通知》(商商贸函〔2010〕8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商贸服务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是商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手段,是制定行业政策、规划、法律和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促进商贸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支撑。
只有建立行业统计体系,才能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商贸服务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历史地位与重要贡献,增强内贸工作的“发言权”。
各市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二、选取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统计企业。
为了“说清楚”行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搞明白”商业内部以及商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不和谐因素有哪些,尽快形成规范流通主体、商业行为、市场秩序、市场监测以及信用管理五个方面的评价体系,切实满足商贸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需求,请各市商务局根据当地各行业发展情况,按照统计报表制度中确定的8个行业,在充分征求企业意愿的基础上,推荐3-5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我省商贸服务典型统计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典型企业除外)。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和“放心早餐”网点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和“放心早餐”网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皖商办服函〔2015〕430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和“放心早餐”网点名单的通知皖商办服函〔2015〕430号各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2〕63号)有关“健全家政服务体系”和“加快发展大众餐饮业”文件精神,我厅采取2014年年初与各市签订责任状下达目标任务、按月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内贸资金优先支持等措施,大力推进全省“放心家政”、“放心早餐”体系建设。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放心家政”、“放心早餐”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皖商明电〔2015〕11号)要求,经各市验收上报、我厅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14年全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和“放心早餐”网点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家政早餐服务业是民生行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诚信经营、服务规范、消费便利、安心放心的家政、早餐服务体系对扩大消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请获得全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和“放心早餐”网点称号的企业(网点)珍惜荣誉,发挥龙头企业和放心网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建设放心家政、早餐体系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各市商务局要继续营造“放心家政”、“放心早餐”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共同促进全省家政、餐饮行业的发展。
特此通知附件:1.2014年全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名单;2.2014年全省“放心早餐”网点一览表。
安徽省商务厅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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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418.02 52.05 48.2 33.12 32.53 31.77 28.4 15.82 12.12 10.5 10.11 3.92 2.28 2.02 1 0.54
710
11
单位:人、万元
申请补助 和奖励资 金额
7.6 418.02 52.05 48.2 33.12 32.53 31.77 28.4 15.82 12.12 10.5 10.11 3.92 2.28 2.02 1 0.54 500 500 1710
合计
全额事业 有限公司 事业 外资企业 事业 事业 社团 事业 私营企业 社团 事业 有限公司 社团 服务 有限公司 服务 社团 民办非企业 事业
11 60 44 69 127 128 10 32 8 19 24 35 11 11 10 13 10 21 16
11 55 44 49 82 80 10 25 7 15 22 23 11 8 8 8 6 20 12
11
附1-1
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汇总表
编制单位(盖章):
序号 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从业人员 从事中小 大学及中 企业服务 级以上职 专业人员 称人员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投资额 申请补助 金额
单位:人、万元
服务项目 实际支出 申请奖励 金额
总数
1 蚌埠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 蚌埠中恒义乌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安徽鈺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蚌埠机电技师学院 蚌埠职教中心 市工商联光彩直属商会 蚌埠商贸学校 北京都展望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 9 公司 10 蚌埠废旧物质回收行业协会 11 市总工会培训中心 12 安徽鑫诚会计师事务所 13 市贸促会 14 大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蚌埠用鑫税务师事务所 16 怀远县再生物资回收利用协会 17 蚌埠市餐饮商会 18 马鞍山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 19 宣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 20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