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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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电子警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大量应用,许多问题和矛盾也渐渐出现,本文通过对电子警察执法模式的探讨,分析道路交通上电子警察执法的现状,总结电子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电子警察执法模式的对策和建议,以改善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

论文关键词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执法流动电子警察

所谓电子警察(俗称电子眼),就是道路交通违章自动取证处罚系统,是采用高科技手段对机动车辆违章行为进行自动取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流程给予处罚的交通违章管理系统,称“电子警察”,是一种拟人化的比喻。20世纪末,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和科技强警的战略下,公安部在全国主要城市进行大力推广,至今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使用电子警察来监管交通问题。先进的科学技术虽然能解决一些问题,但电子警察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引导交通管理中的电子警察使用,如何加强并完善电子警察执法模式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警察执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警察执法现状

1.处罚对象失当,存在代人受过现象

当前社会,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在交通违法行为过多导致扣分达到12分时,一些人就会找亲朋好友的驾驶证来为自己消分。消分这种现象是电子警察执法以来,长久无法解决的难题。因为监控设备是无法确认当时违法行为发生时的驾驶人,所抓拍的照片只能对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信息确认,由车辆信息找到机动车所有人,车主为避免被处罚,找人顶替,交通管理部门对此无可奈何。对于已经出台的一个驾驶证只能为三台车扣分的规定,虽然缓解了一些替别人消分的问题,但是这种现象依然严重存在。而且,由于车辆的买卖未及时过户,让交警部门无法真正确认违章车辆驾驶人是谁,这也让处罚存在一定的难度。

2.电子警察位置和数量设定存在缺陷

虽然法律已经对电子警察执法规定的很详细了,但是仍然存在着法律依据上的不足。首先在安装电子警察的数量和位置方面,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道路上设置电子警察,多长距离设置一个,什么样的道路上需要设置,并且限速多少,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有些电子警察设置隐蔽,没有提示标志,使驾驶人有掉进陷阱的感觉,违背了教育为主的执法原则。对于有些路段大量设置电子警察,反而影响了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堵问题。还有限速不合理情况很多,限速昼夜不分或者道路升级而限速没升级,又有电子警察监控,导致交通流率低。

(二)电子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1.电子警察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也就忽视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限定、监控资料的获得和储存程序、处罚程序的特别规

定,这样就导致了交警对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行为处罚自由空间过大,容易引发争议。

2.处罚的时效性滞后

有些驾驶员在检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被电子警察拍摄到多次交通违章,但是自己却未收到处罚通知书。不少地方缺乏对告知和寄送交通处罚通知书的规定。有些地方因某些原因无法送达,有些地方交管部门不寄送处罚通知书,需要驾驶员上网查询,导致一些驾驶员从违章到接受处罚的时间过长,无法有效行使《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多种原因导致的处罚滞后性给驾驶员带来了很多麻烦,这也直接引发对电子警察事后处罚的思考。

3.交警部门对电子警察执法产生依赖性

一方面,电子警察执法避免了交警和驾驶人不必要的冲突,而且省去很多劳动力。另一方面,电子警察罚款虽然上交地方财政,但是一些地区的财政部门的罚款会按比例返还交警部门,形成了多罚多返的现象。这使得交警部门更多的增加电子警察处罚力度,忽视了执法目的是“以教为主,教罚适当”。交警部门变电子警察为牟利工具,比如电子警察执法时拍到的违章车辆,在处罚时候一般都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上线来处罚。

4.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不全面

电子警察执法过程中,亦有多处不全面。对于很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法监测到,如随意变道行驶、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低速行驶,转弯时不打转向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这样使电子警察在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方面不全面。

二、电子警察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电子警察执法的合理性

1.完善电子警察的立法

电子警察执法属于非现场执法,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道路交通违法都适用电子警察执法。电子警察执法主要是管理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超速、等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所以应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子警察执法管理的具体范围,避免电子警察执法的随意性使用。法律应该明确规定需要安装电子警察的位置、安装距离、并且坚持减少交通事故和提高交通流速的原则。目前出台的规定: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此规定对找人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消分现象起到了遏制作用,无时无刻不督促着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此次公安部出台的这个规定让司机更加注重分值的重要,有利于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2.规范电子警察管理制度

一是要牢固树立交通警察执法理念。树立法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以教育为主意识,加强文明执法,公开执法,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及时告知违法者违法事实,同时要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要求听证。二是规范信息录入员队伍建设。规范后台管理,提高录入员水平,确保录入准确。逐步加大交管部门违法信息的录入人员的团队建设,适当增加电子警察系统的经费投入,改善队伍装备,以确保所有违法信息及时录入。提高民众的满意度是交管部

门的违法信息录入人员的当前任务,那么就要提高信息录入人员处理违法行为质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是规范电子执法模式的制度。加强并完善电子警察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是让其成为未来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手段的主要趋势。改善电子警察执法环境,充分调动交通警察积极性,让电子警察执法逐渐成为道路交通管理中重要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手段。根据不同违章行为做出合理的处罚,不能全部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上限处罚,尽量以教育为主,尽量避免以罚代管现象。规范电子警察的记录和审核,保证电子警察正确执法。

(二)加强电子警察执法手段

1.加强电子警察系统与高新技术的融合

电子警察是运用检测线圈中心处理器还有摄像头组成,对闯红灯的车辆压过检测线圈后,会传给中心处理器,然后摄像头进行抓拍,对于超速行为,车辆通过线圈后,通过车辆前后轮通过线圈的时差,中心处理器计算车辆速度,如果超速摄像头抓拍。随着电子警察的发展,交警部门的管理手段也不断进步,电子警察设备需要不断升级更新,来提高违章抓拍系统的灵敏度。而且需要加强与其他系统的关联和融合,建立更加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加快与智能交通系统(ITS)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建立机动车信息数据库,进行实时对比,对于嫌疑车辆和系统有损坏时可以自动报警,信息全方位共享。

2.加大流动电子警察的投入

流动的电子警察,是将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到警车上,实行流动监控交通秩序。流动电子警察的投入,弥补了固定电子警察的一些不足。移动电子警察利用了雷达测速等技术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对机动车进行动态监控,可以对未年检、被盗抢、犯罪疑犯的车辆和逃逸车辆进行识别。动态电子警察可以在55秒内自动拍摄4张照片,在行驶中抓拍超速,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

3.对多次违法和逃避监控的机动车加重处罚力度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秉承教罚结合原则,适当处罚,来教育警示交通违法驾驶人。对于多次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应该从严处罚,强迫其守法。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流动检查,对来往的车辆进行抽查,检查该车辆有几次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次数达到一定程度交警部门应该加重对多次违法车辆驾驶人的处罚。有些机动车驾驶员不挂车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牌照,还有使用假牌照来逃避电子警察对他们交通违章行为的监控,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因此,要严格查处此类车辆。民警通过执勤或者电子警察拍摄发现遮挡牌照或者不挂牌照的机动车,要利用对讲机、车载台通知前方岗亭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用摄像机进行拍照用来固定证据。加强资源共享,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联网,便于调取违法车辆踪迹,确定违法车辆后对其进行处罚。

4.对电子警察进行合理布局

目前有些城市道路上没有电子警察,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有些城市道路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限速监控摄像头,使此段道路在车流量少的时候也必须在限速下行驶,影响了交通秩序。所以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对电子警察在道路上的合理布局,利用电子警察可以24小时监控管理和弥补警力不足的优点,来解决交通秩序混乱和事故高发,根据电子警察的记录,提高电子警察执法公平性,让违法者心服口服。通过对电子警察的合理布局,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并且维护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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