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检测指标.

粉煤灰检测指标.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检测依据

生产厂家

环境条件

实验室地址批准: 校核: 主检: 2010.06.29

粉煤灰检测报告

粉煤灰温度:20C ;湿度:65%枣庄峄城榴园孙庄村山东宏环古邵镇新农村改造项目塔吊基础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技术指标I级100T 2010.06.28检测日期2010.06.29

GB/T1596--2005枣庄十里泉电厂检验结论依据标准,符合I级粉煤灰要求。< 12.0 < 5.0 < 1.0 < 95……细.度(4.045mm %

0.194/检测项目

三氧化硫(%烧失量(%

含水率(%

需水量比(%

签发日期:检测单位:(章

报告编号试验编号样品名称规格种类代表数量送样日期F10-06-000110062801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详解

见证取样细则 项目名称:祥营安置区U62-04地块 编制人:贺学斌 总监理工程师:杨爽 编制日期: 河南沪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1)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1) 四、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 (2) 五、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2) 六、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3) 七、附录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见后附表) (3)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时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 一、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2、湖南省关于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 作细则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 试验材料和仪器设备 材料 a.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标准砂:符合GB/T17671-1999规定的中国ISO标准砂; c.水:洁净的饮用水。 仪器设备 水泥胶砂搅拌机、天平、振实台、抗压强度试验机和抗折强度试验机等均应符合GB/T17671-1999规定。 试验步骤 胶砂配比按下表 将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分别按GB/T17671规定进行搅拌、试体成型和养护;

试体养护至28天,按GB/T17671规定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抗压强度。 结果计算 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算: H=(R/R0)×100 式中:H—活性指数,单位为百分数(%); R—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0—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计算至1%。

粉煤灰烧失量试验方法(灼烧差减法)操作细则 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GB/T176-2008)。 试验设备 a. 箱式电阻炉(高温炉):可控制温度(950℃±25℃; b.烘干箱:可控制温度不低于11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 c.分析天平:量程2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d.瓷坩埚; e.干燥器。 试验步骤 称取约1g粉煤灰试样(m1),准确至,放入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于坩埚上,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25)℃下灼烧15min~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反复灼烧,直至恒重(m2)。 结果计算与表示 烧失量的质量分数ωLOI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ωLOI={(m1-m2)/m1}×100 式中:ωLOI—烧失量的质量分数,%; m1—试验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粉煤灰砖标准

粉煤灰砖(JC 239—91) 1 主编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煤灰砖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骨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高压或常压蒸汽养护而成的实心粉煤灰砖。 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砖可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墙体和基础,但用于基础或用于易受冻融和干湿交替作用的建筑部位必须使用一等砖与优等砖。 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建筑部位。 2 产品分类 2.1产品规格 2.1.1砖的外形为矩形体。 2.1.2砖的公称尺寸为:长240mm ,宽115 mm,高53 mm。 2.2产品等级 2.2.1 根据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将强度级别分为:20、15、10、7.5。 2.2.2 根据外观质量、强度、抗冻性和干燥收缩分类: ①优等品—A; ②一等品—B ③合格品—C。 2.3产品标记 粉煤灰砖按产品名称(FAB)、强度级别、产品等级、国家标准编号顺序进行标记。 强度级别为20级,优等品粉煤灰砖的标记为:FAB-20-A-JC 239 3 技术要求 3.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符合表1的规定。 3.2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优等品的强度级别应不低于15级,一等品的强度级别应不低于10级。 3.3抗冻性 抗冻性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 外观质量单位:mm 项目指标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尺寸允许偏差 长宽高±2 ±2 ±2 ±3 ±3 ±3 ±4 ±4 ±3 对应高度差(≤) 1 2 3 每一缺棱掉角的最小破坏尺寸(≤)10 15 25 完整面(≥)二条面和一顶面或二 顶面和一条面 一条面和 一顶面 一条面和 一顶面 裂纹长度(≤) a. 大面上宽度方向的裂纹(包括延伸到条面上长度) b.其他裂纹30 50 50 70 70 100 层裂不允许 注:在条面或项上破坏的两个尺寸同时大于10mm和20mm者为非完整面。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检测参数及技术标准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1.2检测参数 细度(45卩m方孔筛筛余)、含水量、安定性、烧失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 1.3技术标准 1.3.1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3.2试验方法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a. 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b. GB/T 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c. 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d. GB 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e.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2.检测环境 普通混凝土、砂浆用粉煤灰的设施环境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2.1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C±2C、相对湿度不低于50%。 2.2试件养护池水温应保持在20C±1C范围内。 3.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3.1检测设备 见表3.1

3.2标准物质 3.2.1 GSB14-1511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粉 322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 4.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 4.1对于同一产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连续进场且不超过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宜超过200t。不足200t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4.2每一编号为

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的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4.3取样方法按GB 12573-2008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6kg。 5.检测方法 5.1细度(45卩方孔筛筛余) 5.1.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1.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1.3检测与计算 5.1.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a?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C ~110C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 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b?称取试样约10g,准确至0.01g,倒入45卩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c.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开始筛析。 d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6000Pa若负压小于 4000 Pa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e. 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f.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 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3min直 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g。

粉煤灰试验方法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试验步骤: 1、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到恒重,取出放在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2、称取试样约10g,准确至0.01g,倒入45μ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 盖上筛盖。 3、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开始筛析。 4、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6000Pa.若负压小于4000 Pa,刚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5、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6、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 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1mim~3mim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 0.01g。 结果计算: 45μm方孔筛筛余按式(A.1)计算: F=(G1/G)×100 …………………(A.1) 式中: F——45μm方孔筛筛余,单位为百分数(%) ——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G 1 G——称取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需水量比试验方法 试验步骤: 3、搅拌后的试验胶砂按GB/T2419测定流动度,当流动度在130mm~140mm范围 内,记录此时的加水量;当流动度小于130mm或大于140mm时,重新调整加水量,直至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为止。 结果计算: 需水量比按式(B.1)计算: X=(L1/125)×100 …………………(B.1) 式中: X ——需水量比,单位为百分数(%) ——试验胶砂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 时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mL) L 1 125——对比胶砂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mL) 计算至1%。

粉 煤 灰 标 准

粉煤灰标准 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 1596-91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和水泥生产中作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3 定义: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 4 技术要求 4.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4.2 水泥生产中作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5 试验方法 5.1 烧失量、含水量和三氧化硫 按GB176进行。 5.2 细度 按附录A进行。 5.3 需水量比 按附录C进行。 5.4 28天抗压强度比 按附录C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取样 6.1.1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重量计算。 6.1.2 取样方法 6.1.2.1 散装灰取样: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  ̄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样)。 6.1.2.2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取试样不少于1kg,按6.1.2.1的方法混合缩取平均试样。 6.1.3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样。 6.2 检验项目 6.2.1 型式检验 6.2.1.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4.1条规定的技术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6.2.1.2 水泥厂启用粉煤灰作活性混合材料时,必须按4.2条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作为生产控制,要求烧失量,三氧化硫和含水量每月检验一次,28天抗压强度比每季度检验一次。 6.2.1.3 当电厂的煤种和设备工艺条件变化时,也应及时检验。 6.2.2 交货检验 6.2.2.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细度、烧失量和含水量检验。 6.2.2.2 水泥厂作活性混合材料使用的粉煤灰,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烧失量和含 水量检验。 6.3 检验结果评定 6.3.1 符合本标准第4章各级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要求的,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需降级处理。 6.3.2 凡低于第4章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技术要求的粉煤灰为不合格品。 6.3.3 按4.2条技术要求,28天抗压强度比指标低于62%的粉煤灰,可作为水泥生产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6.3.4 粉煤灰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 a.厂名和批号; b.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c.粉煤灰的级别及数量; d.质量检验结果。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粉煤灰”、厂名、级别、重量、批号及包装日期。 7.2 粉煤灰运输和贮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并注意防止受潮和污染环境。

粉煤灰八项常规项目检测操作细则

粉煤灰操作细则 一、含水量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称取粉煤灰试样50g,准确至0.01g,倒入蒸发皿中;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110℃;将粉煤灰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 2、计算公式 W = [(W1-W0)/ W1] × 100 式中:W ——含水量,%; W1——烘干前试样的质量,g; W0——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计算至0.1%。 二、细度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将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取试样50 g,准确至0.01 g,倒入45μ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开始筛析;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6000Pa,若负压小于4000Pa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可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3min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 g。 2、计算公式 F = (G1/G)×100 式中:F ——45μm方孔筛筛余,%; G1——筛余物的质量,g; G ——称取试样的质量,g。 计算至0.1%。 三、烧失量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准确称取试样约1 g,放入已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在950℃~1000℃的高温下灼烧30min,取出,稍冷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量。 2、计算公式 Loss =(m -m1)/ m×100 式中:Loss ——烧失量的百分含量,%; m ——灼烧前试样的质量,; m1——灼烧后试样的质量,。 四、需水量比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1)胶砂配比按下表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粉煤灰活性指数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1.0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 2.0试验材料和仪器设备 2.1材料 a.水泥: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标准砂:符合GB/T17671-1999规定的中国ISO标准砂; c.水:洁净的饮用水。 2.2仪器设备 水泥胶砂搅拌机、天平、振实台、抗压强度试验机和抗折强度试验机等均应符合GB/T17671-1999规定。 3.0试验步骤 3.1胶砂配比按下表 3.2将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分别按GB/T17671规定进行搅拌、试体成型和养护;

3.3试体养护至28天,按GB/T17671规定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抗压强度。 4.0结果计算 活性指数按下式计算: H=(R/R0)×100式中:H—活性指数,单位为百分数(%); R—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0—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计算至1%。

粉煤灰烧失量试验方法(灼烧差减法)操作细则 1.0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GB/T1596-2005、 GB/T176-2008)。 2.0试验设备 a. 箱式电阻炉(高温炉):可控制温度(950℃±25℃; b.烘干箱:可控制温度不低于11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 c.分析天平:量程2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001g; d.瓷坩埚; e.干燥器。 3.0试验步骤 称取约1g粉煤灰试样(m1),准确至0.0001g,放入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于坩埚上,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25)℃下灼烧15min~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反复灼烧,直至恒重(m2)。 4.0结果计算与表示 烧失量的质量分数ωLOI按下式计算,计算至0.1%: ωLOI={(m1-m2)/m1}×100 式中:ωLOI—烧失量的质量分数,%; m1—试验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GBT17431.2-1998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1、 检测依据 1.1《轻骨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二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GB/T17431.2 — 1998) 2、 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适用于于粉煤灰陶粒和陶砂、粘土陶粒和陶砂、页岩陶粒 和陶砂、天然轻骨料等到多孔轻骨料 的检验。 取样 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初次抽取的试样不少于10升,其总料量应多于试验用料量 —81中表1)的1倍 初取试样可在下列场合中抽取。 ① 对均匀料堆进行取样时,以每300m 3 为一批,不足一批亦以一批论, 试样再从料堆锥体 自上而下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先10个点抽取,但要注 意避免抽取离析的及面层的材料; ② 从袋装料抽取试样时,应从10袋的不同位置和高度中抽取。 2.2.4 初次抽取的试样拌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减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 (按 GB2842 — 81 表 1 规 定)。 轻骨料各项试验的试样用量表1 试 样 用 量(L ) 序号 2.2.1 2.2.2 (GB2842 2.2.3 轻砂 Dmax < 20mm Dmax>20mm 颗粒级配 松散堆积密度 轻粗骨料的吸水率 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轻粗骨料的软化系数 轻粗骨料的颗粒密度 轻粗骨料的坚固性 轻粗骨料的煮沸质量损失 有机物含量 10 30 20 40 10 4 2 10 4 4 4 4?10 2.3 需要烘干的试样,应在恒定温度105?110 C 的烘箱中进行干燥处 理、烘至恒定质量。 3、颗粒级配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筛分法测定轻骨料的颗粒级配。 主要仪器设备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 台称:称量粗骨料用10kg 台称(感量为5g ),称细骨料用1kg (感量为1g ) O 标准筛:筛分用骨料用筛的规程如下:园孔筛孔直径为40.0、 16.0、10.0、和5.0mm 六种,附有筛底和筛盖;筛分细骨料的筛 3.1 3.2 3.2.1 3.2.2 的托盘天平 3.2.3 30.0、 20.0、 2.2

粉煤灰八项常规项目检测操作细则

粉 煤 灰 操 作 细 则 一、 含水量的试验方法 1、 操作步骤 称取粉煤灰试样50g ,准确至0.01g ,倒入蒸发皿中;将烘干 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110℃;将粉煤灰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 。 2、 计算公式 W = [(W 1- W 0)/ W 1] × 100 式中:W —— 含水量,%; W 1 ——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g ; W 0 ——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 计算至0.1%。 二、 细度的试验方法 1、 操作步骤 将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取试样50 g ,准确至0.01 g ,倒入45μm 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开始筛析;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 ~6000Pa ,若负压小于4000Pa 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可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3min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 g。 2、计算公式 /G)×100 F = (G 1 式中:F ——45μm方孔筛筛余,%; G ——筛余物的质量,g; 1 G ——称取试样的质量,g。 计算至0.1%。 三、烧失量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准确称取试样约1 g,放入已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在950℃~1000℃的高温下灼烧30min,取出,稍冷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量。 2、计算公式 Loss =(m -m1)/ m×100 式中:Loss ——烧失量的百分含量,%; m ——灼烧前试样的质量,; m1——灼烧后试样的质量,。 四、需水量比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1)胶砂配比按下表

粉煤灰、水泥标准

2)技术指标 依据我国现行国标GB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规定,粉煤灰用作拌制混凝土的掺合料,其质量标准要求如表5.18。 (1)细度 粉煤灰细度与其对混凝土强度的贡献有明显的相关性,因为细度愈细的粉煤灰一般活性愈大,所以细度是粉煤灰分级的一项重要指标。粉煤灰的细度以45μm方孔筛的筛余量表示。 (2)需水量比 需水量比是指在相同流动度下,粉煤灰的需水量与硅酸盐水泥的需水量之比。需水量比小的粉煤灰掺入混凝土中,可增加其流动度,改善和易性,提高强度。 (3)烧失量 烧失量是指粉煤灰在高温灼烧下损失的质量。烧失部分主要为未烧尽的固态碳,这些碳成分的增加,即意味有效活性成分的减少。同时,还会导致粉煤灰的需水量增加,因此要加以控制。 (4)SO3含量与游离CaO含量 粉煤灰中SO3含量超过一定限量,可使混凝土后期生成有害的钙矾石,导致危害。游离CaO的水化速度很慢,且生成的Ca(OH)2体积膨胀,致使水泥石开裂。因此,为保证体积安定性应控制粉煤灰中SO3与游离CaO的含量,同时,可以采用雷氏夹标准法试验进行评价。 拌制水泥混凝土用粉煤灰的分级表表5.18 注:F类粉煤灰是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C类粉煤灰是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1.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 按我国现行国标(GB 175—2007)的有关规定,将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汇总于表4.7。 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表4.7 注:①如果水泥经压蒸试验安定性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6.0%; ②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检测实施细则适用于搅拌站内部试验室检测粉煤灰、矿粉时应执行的检测内容。本细则具体说明了检测项目、取样方法、使用设备、检测方法及结果判断等。 二、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 三、检测环境 1、试验室温度为20 ℃±2 ℃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粉煤灰矿粉试样、 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 2、养护箱的温度为20 ℃±1 ℃,相对湿度不低于90 %; 3、矿粉试体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 ℃±1 ℃范围内。 四、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1、滴定溶液等标准物质 1.1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 c (HCL) =0.1 mol / L > 1.1.1 将8.5 ml 盐酸加水稀释至1L,摇匀。 1.1.2 称取0.1g 已烘过2-3 h 的碳酸钠,精确到0.0001 g ,置于250 ml 锥 形瓶中,加100 ml 水使其完全溶解,加入6-7滴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溶液,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颜色转变为橙红色。将锥形瓶中溶液加热煮沸1-2min,冷却至室温,如此时返色,则再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出现稳定的橙红色。 1.1.3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计算公式:

浓度c (HCL) =(碳酸钠质量×1000)/(滴定时消耗盐酸滴定液的体积×53.0)1.2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c (NaOH) =0.06 mol / L > 1.2.1 将24 g 氢氧化钠溶于10L 水中,充分摇匀,贮存于带胶塞的硬质玻璃瓶或塑料瓶中。 1.2.2 称取约0.3 g 苯二甲酸氢钾,精确到0.0001 g ,置于400 ml 烧杯中,加入约200 ml 新煮过的已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酚酞呈微红色的冷水,搅拌使其溶解,加入6-7滴酚酞指示剂溶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 1.2.3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溶度计算公式: 浓度c (NaOH) =(苯二甲酸氢钾质量×1000)/(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的体积×204.2) 2、检测设备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检测参数及技术标准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1.2检测参数 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含水量、安定性、烧失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 1.3技术标准 1.3.1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GB/T 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3.2试验方法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a.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b.GB/T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c.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d.GB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e.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2. 检测环境 普通混凝土、砂浆用粉煤灰的设施环境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2.1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 2.2试件养护池水温应保持在20℃±1℃范围内。 3. 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3.1检测设备 见表3.1 3.2 标准物质 3.2.1 GSB14-1511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粉。 表3.1

3.2.2 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 4. 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 4.1对于同一产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连续进场且不超过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宜超过200t。不足200t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4.2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的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粉煤灰细度的检验。本方法利用气流作为筛分的动力和介质,通过旋转的喷嘴喷出的气流作用使筛网里的待测粉状物料呈流态状,并在整个系负压的作用下,将细 颗粒通过筛网抽走,从而达到筛分的目的。 2 实验步骤 2.1 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箱内烘干至恒温,取出放在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2.2 称取试样约10g ,精确至0.01g ,记录试样质量m 2,倒在0.075mm 方孔筛网上, 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2.3 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 ,开始筛析。 2.4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6000Pa 。若负压小于4000Pa , 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2.5 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2.6 3min 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呈球、粘筛或有细 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3min 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精确至0.01g ,记录筛余物质量m 1。 2.7 称取试样约100g ,准确至0.01g ,记录试样质量m 3,倒入0.3mm 方孔筛网上, 使粉煤灰在筛面上同时有水平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顿的运动,使小于筛孔的粉煤灰通过筛孔,直至1min 内通过筛孔的质量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1﹪为止。记录筛子上面粉煤灰的质量m 4。 3 计算 粉煤灰通过百分含量按式(T 0818-1)、(T 0818-2)计算。 1002121?-= m m m X (T 0818-1) 10034 32?-=m m m X ( T 0818-2) 式中:X 1-0.075mm 方孔筛通过百分含量(%);

粉煤灰国家标准

粉煤灰标准 标准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 1596-91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和水泥生产中作混合材 料的粉煤灰。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3 定义: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 4 技术要求 4.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4.2 水泥生产中作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5 试验方法 5.1 烧失量、含水量和三氧化硫 按GB176进行。 5.2 细度 按附录A进行。 5.3 需水量比 按附录C进行。 5.4 28天抗压强度比 按附录C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取样 6.1.1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 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重量计算。 6.1.2 取样方法 6.1.2.1 散装灰取样: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  ̄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样)。 6.1.2.2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取试样不少于1kg,按 6.1.2.1的方法 混合缩取平均试样。 6.1.3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样。 6.2 检验项目 6.2.1 型式检验 6.2.1.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4.1条规定的技术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6.2.1.2 水泥厂启用粉煤灰作活性混合材料时,必须按4.2条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作为生产控制,要求烧失量,三氧化硫和含水量每月检验一次,28天抗压强度比每季度检验一次。 6.2.1.3 当电厂的煤种和设备工艺条件变化时,也应及时检验。 6.2.2 交货检验 6.2.2.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细 度、烧失量和含水量检验。 6.2.2.2 水泥厂作活性混合材料使用的粉煤灰,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烧失量和含 水量检验。 6.3 检验结果评定 6.3.1 符合本标准第4章各级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要求的,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需降级处理。 6.3.2 凡低于第4章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技术要求的粉煤灰为不合格品。 6.3.3 按4.2条技术要求,28天抗压强度比指标低于62%的粉煤灰,可作为水

粉煤灰试验方法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细度试验用负压筛析仪的结构和组成,适用于粉煤灰细度的试验。 A.2 原理 利用气流作为筛分的动力和介质,通过旋转的喷嘴喷出的气流作用使筛网里的待测粉状物料呈流态化,并在整个系统负压的作用下,将细颗粒通过筛网抽走,从而达到筛分的目的。 A.3 仪器设备 A.3.1 负压筛析仪 负压筛析仪主要由45um 方孔筛、筛座、真空源和收尘器等组成,其中45um 方孔筛内径为φ150mm ,高度为25mm ,45um 方孔筛及负压筛析仪筛座结构示意图如图A1所示。单位为毫米 A.3.2 天平 量程不小于5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 。 A.4 试验步骤 A.4.1 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4.2 称取试样约10g ,准确至0.01g ,倒入45um 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A.4.3 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 ,开始筛析。 A.4.4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 ~6000Pa 。若负压小于4000Pa ,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A.4.5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A.4.6 3min 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 ~3min 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g 。 A.5 结果计算 45um 方孔筛筛余按式(A.1)计算 F =%1001 G G 式中: F ——45um 方孔筛筛余,单位为百分数(%); G1——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 G ——称取试样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计算至0.1%。 A.6 筛网的校正 筛网的校正采用粉煤灰细度标准样品或其他同等级标准样品,按A.4步骤测定标准样品的细度,筛网校正系数按式(A.2)计算: K =m m 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标准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 1596-91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和水泥生产中作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3 定义: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 4 技术要求 4.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4 技术要求 4.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4.2 水泥生产中作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5 试验方法

5.1 烧失量、含水量和三氧化硫 按GB176进行。 5.2 细度 按附录A进行。 5.3 需水量比 按附录C进行。 5.4 28天抗压强度比 按附录C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取样 6.1.1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 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重量计算。 6.1.2 取样方法 6.1.2.1 散装灰取样: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  ̄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样)。 6.1.2.2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取试样不少于1kg,按6.1.2.1的方法 混合缩取平均试样。 6.1.3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样。 6.2 检验项目 6.2.1 型式检验 6.2.1.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4.1条规定的技术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6.2.1.2 水泥厂启用粉煤灰作活性混合材料时,必须按4.2条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作为生产控制,要求烧失量,三氧化硫和含水量每月检验一次,28天抗压强度比每季度检验一次。 6.2.1.3 当电厂的煤种和设备工艺条件变化时,也应及时检验。 6.2.2 交货检验 6.2.2.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细 度、烧失量和含水量检验。 6.2.2.2 水泥厂作活性混合材料使用的粉煤灰,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烧失量和含 水量检验。 6.3 检验结果评定 6.3.1 符合本标准第4章各级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要求的,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需降级处理。 6.3.2 凡低于第4章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技术要求的粉煤灰为不合格品。 6.3.3 按4.2条技术要求,28天抗压强度比指标低于62%的粉煤灰,可作为水泥生产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6.3.4 粉煤灰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 a.厂名和批号; b.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c.粉煤灰的级别及数量; d.质量检验结果。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粉煤灰”、厂名、级别、重量、批号及包装日期。 7.2 粉煤灰运输和贮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并注意防止受潮和污染环境。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能源部提出)

粉煤灰的现行试验方法

粉煤灰的现行试验方法 一、引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 二、粉煤灰试验的常规项目: (1)、烧失量《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 (2)、细度《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3)、需水量比《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4)、含水量《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 (5)、活性指数试验方法《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1596-2005) 四、试验方法 (一)、烧失量《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 1、准确称取1g试样(m1),精确至0.0001克,置于已灼烧 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与坩埚上,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1000℃下灼烧15—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反复灼烧,直至恒重。 2、粉煤灰烧失量试验结果处理

G ——灼烧前试样重量 G 1——灼烧后试样重量 (二)、细度《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细度试验用负压筛析仪的结构和组成,适用于粉煤灰细度的试验。 A.2 原理 利用气流作为筛分的动力和介质,通过旋转的喷嘴喷出的气流作用使筛网里的待测粉状物料呈流态化,并在整个系统负压的作用下,将细颗粒通过筛网抽走,从而达到筛分的目的。 A.3 仪器设备 A.3.1 负压筛析仪 负压筛析仪主要由45um 方孔筛、筛座、真空源和收尘器等组成,其中45um 方孔筛内径为φ150mm ,高度为25mm ,45um 方孔筛及负压筛析仪筛座结构示意图如图A1所示。单位为毫米 A.3.2 天平 量程不小于5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 。 A.4 试验步骤 A.4.1 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4.2 称取试样约10g ,准确至0.01g ,倒入45um 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A.4.3 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 ,开始筛析。 A.4.4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 ~6000Pa 。若负压小于4000Pa ,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A.4.5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A.4.6 3min 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 ~3min 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g 。 A.5 结果计算 45um 方孔筛筛余按式(A.1)计算 F = %1001 G G 式中: F ——45um 方孔筛筛余,单位为百分数(%);

粉煤灰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 146-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1 年10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7 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5]1 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粉煤灰 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 为国家标准,自199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 年12 月30 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5]1 号文的要求,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 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粉煤灰混凝 土科研成果和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有关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严重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 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90 年12 月1 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 (2) 第一节质量指标———————————————(2) 第二节试验方法———————————————(2) 第三节验收要求———————————————(2) 第三章粉煤灰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2) 第四章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3) 第一节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3) 第二节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4) 第五章粉煤灰混凝土的施工———————————(4) 第六章粉煤灰混凝土的检验———————————(5)附录一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5)附录二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方法——————————(6)附录三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方法————————(7)附录四名词解释—————————————————(11)附录五本规范词说明———————————————(11)附加说明—————————————————————(12)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 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节约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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