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建市函[2018]76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8.01.08
【实施日期】201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2018版)》的通知
(建市函〔2018〕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中心),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我厅修定了《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
准(2018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建市〔2014〕34号)不再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
2018年1月8日
附件
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分由企业基本信用分和企业项目信用分构成。
一、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
(一)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分和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和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值标准由各市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二)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国家或省级表彰奖励项目目录(附件1、附件2)中所列的奖项。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附件3),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信用分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信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单个项目信用分的平均分构成。
单个项目信用分=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中单个项目分值+单个项目优良信用加分(附件4)。
单个项目优良信用加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构成,每部分最高加20分。
单个项目监督检查原则上每3个月一次,各地监管部门应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加大或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附件:1.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略)
2.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布我省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皖评组函〔2014〕2号)(略)
3.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清单
4.单个项目优良信用加分内容和分值标准(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附件3
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