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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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
培训是普查工作的基础,提高培训质量是保证普查工作质量的前提。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效果,为水利普查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与方式
(一)培训目标
紧密围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普查培训工作的要求,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组织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分类培训,分级负责,分阶段实施。培训工作以普查容为核心,严把培训质量关,建立一支熟练掌握普查相关知识与要求、职责清晰、操作规、高效文明的水利普查队伍,为水利普查各阶段任务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为水利普查取得高质量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方式
1.统一组织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课件、工具书等。其他各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本级普查培训工作。
2.分类培训
根据从事水利普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确定需要掌握的普查知识。普查培训分师资培训、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三类。师资培训为各级培训提供师资力量,综合培训主要培训各级普查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培训主要针对专业技术骨干、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各专业普查容的培训。
3.分级负责
普查培训分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和县级培训三级,由国务院、省、县三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培训工作经费分别纳入本级水利普查经费的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各级水利普查办公室对本级培训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4.分阶段实施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培训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清查登记培训,第二阶段为填表上报培训和汇总平衡培训。各阶段培训都在相应普查工作阶段之前开展。省级培训在国家级培训结束后立即展开,县级培训随后组织。各级普查办可根据当地实际,分批或分片实施,在规定的时限完成。
5.注重实效
各级普查办根据当地实际,统筹部署培训工作,优化配备培训师资,妥善配置管理人员,合理整合培训科目,提高培训效率,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对象与重点
(一)培训对象
1.国家级培训分综合培训、专业培训、师资培训三类。师资培训对象为负责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的师资人员。综合培训对象为流域、省级、地级普查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业培训对象为流域、省级、地级普查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
2.省级培训主要分为综合培训、专业培训、师资培训三类。师资培训对象为负责省级以下培训的师资人员。综合培训对象为地级、县级普查主要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对象为地级、县级普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县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培训对象为县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二)培训重点
针对培训对象及其职责分工不同,在培训时进行有效区分,突出重点、分类施教。
1.普查师资队伍。要全面培训对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各专业普查指标含义、技术规定的理解,统一对普查基本概念、技术方法、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的认识,不断提高普查知识传授能力和水平,保证各级培训标准统一,质量优良。
2.各级普查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进行综合培训,侧重培训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容、技术路线和流程,着重提高对水利普查的组织管理能力,使其能够胜任相应行政管理工作。
3.各级普查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进行专业培训,侧重培训水利普查专业知识、各专业普查容、工作步骤和数据(包括图形数据)汇总平衡方法,以及普查成果质量控制方法等,着重提高对水利普查数据汇总平衡的分析能力,保证普查各主要环节的数据协调、质量可靠。
4.各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主要进行专业培训,根据各专业工作容,侧重培训各项普查的步骤和作业流程、指标含义、普查表填报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和相关技术规定、数据收集及处理方法以及普查软件的操作方法。着重提高对水利普查单项工作的操作能力,使其顺利采集普查数据,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
三、培训容与形式
(一)培训容
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普查培训的主要容为:
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目标任务、组织分工、管理体系、技术路线、进度安排、普查流程、普查规章制度;
2.八项普查(含两个专项普查)的目标、任务、容、步骤和方法,以及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与标准等;
3.清查工作步骤与方法,以及清查表、台账表的填报规定和要求;
4.多种调查形式的组合应用和多种数据采集方法,普查过程中对特殊情况的处理,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规定和要求;
5.各类数据汇总平衡方法和要求,以及汇总表的填报规定和要求;
6.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任务,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和普查底图的使用方法,数据录入、上报、汇总等应注意的问题;
7.各级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等。
两个阶段的培训使用统一培训教材。第一阶段的培训容侧重上述前4个方面的容,第二阶段的培训容侧重上述后3个方面的容。
(二)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培训期间以集中面授为主,辅之以电子课件教学、分组讨论、个别辅导、师生互动、实地试填或课堂模拟试填、问题解答、测试等。培训结束后,各地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利用直观易学的多媒体教材,对普查容进行辅导。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开办网络信箱,定期解答水利普查工作中
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三)培训教材
各级普查培训采用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组织编制的统一培训教材。主要培训教材如下:
1.综合培训教材
《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培训教材》主要作为各级普查机构组织的综合培训班教材,适用对象为师资人员、各级普查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2.专业培训教材
主要包括:
(1)《河湖基本情况普查培训教材》;
(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培训教材》;
(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培训教材》;
(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培训教材》;
(5)《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培训教材》;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培训教材》;
(7)《灌区专项普查培训教材》;
(8)《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培训教材》;
(9)《水利普查数据处理与软件使用培训教材》;
(10)《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及处理培训教材》。
上述教材分别作为各级普查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班、数据处理培训班教材,适用对象为各级师资人员、各级普查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3.多媒体教材
主要包括对应普查专业培训教材组织编制的统一专业电子课件和多媒体教材,作为教学辅助资料及实际工作参考资料,适用对象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4.工具书
主要包括《水利普查百问》和《水利普查工作手册》,作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解决疑难、查阅资料的工具,适用对象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四、职责分工与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