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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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件】新教材中级《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优质课件】新教材中级《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注意】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
有固定的生 产经营场所 和经营条件
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 ”,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1/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 《经济法基础》 2018 中级《经济法》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 (二)工商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 第二级 第三级 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 第四级 营活动。 第五级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2016年 2题2分 1题2分
判断题
简答题 综合题 合计
2题2分
— — 7 题8 分
1题1分
— — 7题11分
2题2分
1题6分 — 6题12分
3/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本章讲述的是“独行大盗”( 个人独资企业)与“梁山好汉”( 合伙企业)的故事,拥有隔年考核 8 简答题的优良传统。 本章难度较《公司法》低,但 2018 8 学习过程中,同样需要大家不断的 与《公司法》进行对比,理解、总 结并区分易混点。
2018 《经济法基础》 2018 中级《经济法》

【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个人 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 第二级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第三级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第四级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第五级 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
第四级 【提示2】非法人型企业必须至少有一名投资者对 第五级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法人型企业的投资者 则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非法人人格否 认)。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三章知识点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三章知识点

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三章知识点第一篇: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第三章知识点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虽然新版教材暂时还未发布,但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做好预习工作,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高效的学习,中华会计网校专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知识点: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票据不得更改项目(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的票据无效)。

(二)无效票据的情形:更改三项;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三)关于签章(四)填写名称、日期、金额;特别是日期中关于“月、日”填写要求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核准制:央行核准开立的账户--4个2.备案制:央行备案开立的账户--3个(二)开立、变更与撤销的几个时间(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如: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等。

第二篇:2018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四)2018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四)【知识点】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2)短期诉讼时效:1年(3)长期诉讼时效:4年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4)最长诉讼时效:20年【解释】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期间不开始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5则范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5则范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5则范文第一篇: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基础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提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第二节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及涉外)、行政及事业单位(如铁道部)、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中外籍个人。

(一)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承租人以发包人、出租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承租人为纳税人。

(二)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提示:非居民,包括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

(三)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二、扣缴义务人(一)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营业税征税范围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1.劳务——提供或接受方在境内2.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接受方在境内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在境内4.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不动产在境内(二)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1.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支付结算
七类银行账户的具体规定
练习: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B
A一般存款账户B专用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
同一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开立。

()×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存款人,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是()B
A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B异地临时机构
C异地常设机构D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第6页共32页
前述六类账户开立在异地,它就叫异地存款账户。

第7页共32页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不重要)
违反银行结算账户规定的法律责任
票据
补充:
补充:
票据的追索(对前面的总结和提升)
支票
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
第23页共32页
第24页共32页
银行卡
单位卡
信用卡
银行卡收单业务
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使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或资金流转。

方式包括: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

汇兑
委托收款
国内信用证
预付卡。

2018经济法基础课件(第三章)

2018经济法基础课件(第三章)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 伪造票据的是( )。(2012年)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答案】A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 行为的有( )。(2014年)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B.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C.出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 D.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结算的要求中正确的是(
(2)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 ①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 行不予受理。 ②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 更改处签章证明。
『正确答案』ABCD
)。
【例题·单选题】某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其规范写法是( )。 A.贰零壹叁年零柒月壹拾伍日 B.贰零壹叁年柒月壹拾伍日 C.贰零壹叁年零柒月拾伍日 D.贰零壹叁年柒月拾伍日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填写票据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2015年)
A.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B.收款人名称不得记载规范化简称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2004年)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金融业务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是()。

A.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C.金融机构买卖金银业务
D.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正确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选项A、B、C均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征收营业税。

【例题·判断题】(2010年)保险公司取得的摊回分保费用应当征收营业税。

()
「正确答案」×
「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业务中,按“服务业”税目征税的是()。

A.武术比赛
B.文学讲座
C.体育比赛
7D.广告播映
「正确答案」D。

2018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

2018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

2018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本归纳涵盖93%左右的考试内容,如需更多请看课本。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表一、增值税纳税人分类标准特殊情况计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500万以下(1)个人(非个体户)(2)非企业性单位(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注意】(1)为必须(2)(3)可选择简易征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一般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执行税款抵扣制表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不考虑营改增)一般范围销售、租赁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注意】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劳务视同销售(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对内行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外行为: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注意:统一法人内流转不视同销售。

如部门之间。

【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涉及服务和货物货物销售为主按照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体工商户按照服务缴纳增值税兼营销售经营活动中涉及营改增服务和货物,劳务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特殊规定“货物”期货视作有形动产交割环节纳税;餐饮业非现场销售按照货物缴纳增值税;资源开采属于应税劳务;电力公司过网费。

10%税率日用品、农业用品、文娱产品、燃气表三、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指受托方)(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4)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5)代办保险收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注意】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注意】默认含税销售额:(1)零售价;(2)价外费用;(3)普通发票组成计税价格视同销售(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注意】先找本单位同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没有,找其他单位;还没有,组价进口(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特殊包装物押金(区别装物租金)区分一般包装物;啤酒、黄酒包装物不计入销售额;白酒和其他酒包装物入销售额折扣销售同一张发票注明才可以按照折扣后金额征收以旧换新除金银首饰外不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组成的成套消费品全额计入。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和第四章知识点表格汇总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和第四章知识点表格汇总

财产转让所得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 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 收入额×适用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 * 储 蓄 利 息 : 99.10.31 前 免 99.11.1-

07.8.14 20% 2007.8.15-08.10.8 5%
2008.10.9起免
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 收入额×20%
【链接2】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关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
不 超 过 90 天 ( 协 定
183天)
非居民纳税人
超过90天(协定183 在我国纳税 天不)超过1年
超过1年不超过5年 居民纳税人
5年以上
申报要求
经营所得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 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 扣除数。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 费用)×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必要费 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或者是2000)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一800)×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 收入额×(1-2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 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 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 20%)×20%

2018新教材会计中级《经济法》1-8章全1736页

2018新教材会计中级《经济法》1-8章全1736页

变动较大。
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法律行为、
8 代理、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2、删除了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018 8 3、新增了公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概念。
9 9/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第一章 总论
8
2018
8
10
【章节框架】
2018 《经济法基础》 2018 中级《经济法》 总 论 第 1 章 章节目录 第3章 固定资产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判断题 简答题
题量
分值
30题
30分
15题
30分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三级 10题 3大题 第四级 第四级 第五级 第五级
综合题
合计
1大题
12分
59题
100分
10分
18分
全国实行机考后, 2016年、2017年考试题 型题量一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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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四级 第五级 第五级
第一章 总论
8/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 《经济法基础》 2018 中级《经济法》 第1章 总 论
2018 年新教材变化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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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性法规 部门 规章
地方政 府规章
地方(省;省会、特区、设 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各部委(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其直 属机构 地方(省;省会、特区、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PPT课件讲义-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2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PPT课件讲义-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2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3 练习题

【2015例题· 单选题】预算单位应向( ) 申请开立零余额账户。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门 C.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B D.社保部门

3 练习题

【例题2· 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用于办理现金 支取的有( )。 CD A.单位卡 B.一般存款账户 C.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D.基本存款账户
①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② 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③ 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 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批 准的特殊款项, ④ 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 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3 练习题

【例题· 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的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 ( )。 A.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B.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 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 C.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D.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例题1· 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进行(ABCD )结算。(2014 年) A.定期贷记 B.定期借记 C.汇兑 D.借记卡

3 练习题

【例题2· 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选项中,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有( )。( ACD2014年) A.借记卡 B.准借记卡 C.汇兑 D.准贷记卡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P97)

3 练习题

【例题· 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账户的开立,需要经人民 银行核准的有(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D.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三章.doc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三章.doc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三章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三章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教材第三章和2017年初级会计教材版相比,今年新教材发生以下变动:(1)本章由原来来9小节内容整合为7小节;(2)按照最新的规定对“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回内信用证”进行了重新编写;尤其是“国内信用证”,犹如2018年的初级会计资格考试、2018年的“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是一个全新的信用证;(3)新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电子商业汇票的强制使用;(4)删除了“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效力”,对“汇兑”进行了全面删减。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有“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预付卡和国内信用证等。

三、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三)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三)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三)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零基础入门知识点:税款征收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人数大增,在激烈的竞争下,考生延长备考时间不失为一种良策。

中华会计网校特此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能给各位考生提供帮助!税款征收是国家税收征收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征缴入库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的总称。

(一)税款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1)定义:税务机关对账务健全的纳税人,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计算应纳税款,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由纳税人到银行划解税款。

(2)适用范围: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查定征收(1)定义:对账务资料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

(2)适用范围: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1)定义: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2)适用范围: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4.定期定额征收(1)定义:对小型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2)适用范围: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5.代扣代缴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

6.代收代缴由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总结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总结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总结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总结有哪些知识点内容呢?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总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1.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其他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其他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2.伪造和变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3.更改事项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4.签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收款人名称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6.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7.金额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开户资格——12项,除个人以外【注意1】“团级”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队。

【注意2】外地“常设”机构。

【注意3】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2.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正本”。

2018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试题 2017经济法基础试题

2018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试题 2017经济法基础试题

《2018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试题 2017经济法基础试题》摘要:你有学过2017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试题,欢迎阅读,2.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是A银行,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上述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保证合同,但未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解析:(1)选项AC,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2)选项B,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背书行为有效;(3)选项D,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即背书有效,所附条件无效你有学过2017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试题,欢迎阅读。

1.10月4日,王某在与甲公司的交易中获得一张到期日为10月31日的纸质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乙公司在异地)。

10月10日,王某持该汇票到丙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贴现利息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票面金额×年利率×(贴现日至到期日前1日的天数)=贴现利息B.票面金额×日利率×(贴现日至到期日前1日的天数)=贴现利息C.票面金额×日利率×(贴现日至到期日前1日的天数+3)=贴现利息D.票面金额×年利率×(贴现日至到期日前1日的天数+3)=贴现利息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本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B.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可以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C.出票银行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D.银行本票是银行出票、银行付款3.汇票主题图案为( )。

A.兰花B.梅花C.菊花D.竹4.下列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中,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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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背书的特别规定
项目 附条件 具体规定 ①不得附有条件 ②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①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 的背书。②部分背书无效 出票人记载 不得转让 背书人记载 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 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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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8年04月08日
知识点一:办理支付 结算基本要求
一、签章的要求(票据与结算凭证)
签章主体 银行 单位(非银行) 个人 公家章
2018初级经济法考前串讲班 考点频率:★★★ 难度:低 题型:选择、判断、不 定项 签章类型 私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的签章 —— 单位、银行的盖章 (注:公章或专用章) 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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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开立账户可以付款的时间
项目 具体规定 一般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规定 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除外 ①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 情形 ②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 其他 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规定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预留签章)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与自己 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 辩 注意: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 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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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追索的内容是什么?(本金+利息+费用)
项目 具体规定 ①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首次追索权 ②利息(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至清偿日止); ③费用(取得证明发出通知书) 再追索权 ①首次追索权的全部金额; ②利息(首次追索权清偿日至再追索权清偿日止); ③费用(发出通知书)
链接:关于票据承兑与付款期限
票据种类 银行汇票 定日付款 商业汇票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支票 本票 提示承兑期限 无需承兑 到期日前 出票日起1个月 无需承兑 无需承兑 出票日起10日 出票日起最长2个月 提示付款期限 出票日起1个月
到期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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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汇票的贴现
一般
注意不得支取现金
专用
包括QFII在境内从事证券 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 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临时
临时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 长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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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II类户与III类户的使用要求
II类账户 购买理财 转 绑定 账 账户 转入 转出 转入 可购买、无限制 无限制 无限制 ①现场核验 ②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 万元 ①可自助办理 ②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 万元 不可购买 无限制(余额限1 000元) 无限制 ①现场核验 ②日累计5000元、年累计10万 元 ①可自助办理 ②日累计5000元、年累计10万 元 不可以 ①自助办理 ②日累计5 000元、年累计10 万元 III类账户
知识点六:商业汇票
一、什么主体可以适用商业汇票?
链接:各种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适用 商业汇票 票据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支票 汇兑 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 国内信用证 仅适用于单位 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 仅适用于单位 仅适用于单位
2018初级经济法考前串讲班 考点频率:★★★★★ 难度:难 题型:选择、判断、不 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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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汇票的承兑行为
项目
性质 承兑的法律效 力 银行手续费 受理程序 附条件的承兑
具体规定
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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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据与结算凭证填写规范
项目 收款 人名 称 具体规定
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①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出票 ②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 日期 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金额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 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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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人有权向谁追索?
具体规定 只能向“前手”追索,不得向“后手”追索 ①票据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 被追索权人范 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围 ③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 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 对物抗辩 对方 ★行使追索权 拥有 的障碍 抗辩 权 对人抗辩 背书不连续 项目 基本原则
部分背书
①被拒绝承兑 ②被拒绝付款 期后背书 ③超过付款提示期限 禁止性规定: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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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关于票据所附条件的法律效力
票据行为 背书附条件的 所附条件的法律效力 背书有效,所附条件无效
承兑附条件的
保证附条件的
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有效,所附条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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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要求
项目 单位 个人 存款人 更改名称 具体规定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应加盖其个人签章 5个工作日向开户银行申请并 提供证明
签章要求
期限要求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 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址 并提供证明
二、伪造与变造的辨别
项目 伪造 变造 更改 要求 具体规定 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签章”的行为 ②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①“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 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②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 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考点频率:★★★★★ 难度:难 题型:选择、判断、不 定项
电子渠道
知识点四:票据背书
一、背书种类
种类
转让背书 概念 非转让 背书 质押背书
具体规定
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①担保债务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 ②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委托收款背书
变更开户许 ①存款人应交回开户许可证。 可证记载事 ②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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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和顺序
项目 具体规定 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法定撤 (★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销情形 ③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撤销后10个工作日重新提出申请) ④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撤销顺 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 序 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考点频率:★★★★★ 难度:难 题型:选择、判断、不 定项
知识点五:票据追索 权
一、何种情况下行使追索权?
项目 期后追索 具体规定
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期前追索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 务活动的
转 账
非绑 定 账户
转出
存取现金 限额缴费 限额消费
①现场核验 ②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 万元
①自助办理 ②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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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方式
开立方式 银行柜面 远程视 频 现场核验 非核验 I类 √ √ × × II类 √ √ √ √ III类 √ √ √ √
知识点二:银行结算 账户开立、变更、撤 销
一、辨别核准制与备案制的账户类型
核准制 ①基本存款账户 ②临时存款账户(除注册验资和增资 验资外) ③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专用存款 账户
2018初级经济法考前串讲班 考点频率:★★★ 难度:中 题型:选择、判断、不 定项
备案制 ①一般存款账户 ②注册验资、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 存款账户 ③其他专用账户 ④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必须记 ③确定的金额; 载事项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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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各种票据记载事项
内容 表明“××”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委托/承诺 必须记 载事项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付款日期 相对应 记载事 项 付款地 出票地 商业汇票 √ √ √ √ √ √ √ 不记载 视为见票即付 教材未涉及 教材未涉及 银行汇 票 √ √ 出票 金额 √ √ √ √ × 教材 未涉及 教材 未涉及 银行本 票 √ √ √ 无 √ √ √ × 教材 未涉及 教材 未涉及 支票 √ √ √ √ 无 √ √ × √ √
2018初级经济法考前串讲班 考点频率:★★★★ 难度:难 题型:选择、判断、不 定项 特殊 不得多头开立
①日常经营活动②工资、奖金支 取③现金的支取 ①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 算②现金存入 ①单位银行卡账户不得现金存取 ②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 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不得支取现金 ①设立临时机构②异地临时经营 活动③注册验资、增资④军队、 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 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 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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