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披露制度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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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丽:浅论城建档案利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段丽:浅论城建档案利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浅论城建档案利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与协调段丽摘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绝不是为了保管而保管,其目的在于变“死档案”为“活信息”,在于以适时公开或者提供查阅服务的方式满足公众对城市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政务信息的需求。

对于公众而言,越多公开、查阅复制的程序越简单越好,而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往往从保护其商业秘密考虑,希望保密越严格越好。

如何协调二者间的冲突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认为,应当认可商业秘密为私权,吸取我国长期以来不尊重私权的教训,以私权神圣的理念作指导来区分信息,划清权利界限,并作出制度安排,平衡二者之间的冲突。

关键词:商业秘密档案利用冲突协调虽然疯狂侵害我国企业商业秘密的胡士泰已经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欢欣鼓舞、拍手称好,延伸我们的思考,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作进一步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企业欲掌握具有相对优势的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秘密,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但要把这种相对优势贯彻到市场争夺中,并最终获得市场优势地位,仅仅依靠高投入的研发是不够的,还需要严密的保密措施,其中最成功的例证莫过于可口可乐公司,其饮料配方作为商业秘密历经岁月流逝,仍众所不知。

而作为城市建设的施工单位等企业对其商业秘密的保护有着双重困境,一方面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商业秘密的泄露,另一方面因向有关档案部门提交技术交底等归档资料,不得不面临因档案公开或者公众查阅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

城建档案中蕴含丰富的政务信息,档案部门适时主动公开或者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都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方式,是公民参与民主政治活动的基础。

但是一味强调保障公民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而对提交归档资料单位的商业秘密放任泄露,必然对企业商业秘密造成实质侵害。

相反,若片面强调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则必然走上另外一个极端----归档资料将被泛化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公民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将形同虚设。

这是一个法律价值冲突、价值选择的问题,本文即是试图通过制度安排来划清权利界限,妥善协调企业商业秘密的权利和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二者间的冲突。

管理制度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

管理制度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

管理制度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运行的基本规则和程序的集合,它在维护组织正常运转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各种冲突。

冲突的存在不仅会干扰组织的工作秩序,还可能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因此,对于管理制度中的冲突管理与解决,必须给予重视和有效应对。

一、冲突的分类与原因冲突可以分为个人冲突和组织冲突两大类。

个人冲突主要指个体之间由于不同的价值观、兴趣爱好或沟通方式等因素引起的冲突;而组织冲突则是指组织内部各个部门或团队之间由于权力、资源分配、目标差异等原因引起的冲突。

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同的价值观和个人利益的冲突;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不均衡;沟通不畅或信息不对称;目标和职责的模糊或冲突;工作方法和方式的差异等。

这些原因可能导致冲突的发生和激化,给组织带来困难和挑战。

二、冲突管理的重要性管理制度中的冲突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适当处理冲突有助于减少负面影响,保持组织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其次,通过解决冲突,可以增强员工间的合作和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有效的冲突管理也可以促进组织的创新和发展,激发员工的潜力。

三、冲突管理的原则与策略在管理制度中,有效的冲突管理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和采取相应的策略。

1. 直面冲突:不能回避冲突,需要及时面对并解决。

否则,冲突可能持续激化并造成更大的困扰。

2. 积极沟通:通过有效的沟通,理解各方立场和需求,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可以通过会议、谈判等形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3. 公正公平:冲突解决应追求公正和公平,尊重各方的利益和权益,在决策和资源分配中,做出合理的安排。

4. 寻求共赢:通过合作与协调,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促进利益最大化。

5. 引入第三方:对于较为复杂或敏感的冲突,可以引入中立的第三方来进行调解,协助解决争议,提供中立意见。

四、冲突解决的方法与技巧为了更好地管理制度中的冲突,可以采取以下的解决方法和技巧。

1. 合作解决:以寻求共同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合作与协商,制定解决方案,促进双方理解与支持。

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制度

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制度

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确立企业内部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促进员工间的合作与沟通,保障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

2. 原则遵守以下原则是解决冲突和协调的基础:—公平公正原则:公正评估冲突双方的权益和立场,寻求公平解决方案。

—开放透亮原则:鼓舞员工坦诚和开放的沟通,并确保冲突解决过程的透亮。

—沟通与妥协原则:鼓舞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妥协,以达成双赢的解决方案。

—决策可诉原则:针对无法达成全都的决策,供应可诉机制以寻求公正解决。

3. 冲突识别和报告任何员工发现或参加到冲突中,应立刻向上级报告,同时供应冲突的认真描述和相关证据。

4. 冲突解决阶段(1)初步调查:上级接到冲突报告后,将进行初步调查,初步了解冲突的背景和事实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

(2)冲突评估:基于初步调查的结果,上级将对冲突进行评估,评估冲突的严重性和影响,并决议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

(3)调解和协商:如决议进行调解,布置中立的第三方,帮忙双方进行协商和妥协,以解决冲突。

(4)决策:假如调解无法解决冲突,上级将依据调查结果,做出决策并通知冲突双方。

5. 保密与公开在冲突解决过程中,全部相关的信息都应视为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公开,包含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人员,除非得到相关方的明确许可。

6. 可诉机制如有必需,冲突双方可以向上级申请可诉机制,通过第三方负责人或专业机构进行公正的裁决,并接受裁决结果。

7. 奖惩措施本企业鼓舞员工自动沟通、妥当解决冲突,对于能够乐观参加冲突解决和协调的员工,将予以相应的嘉奖和表扬。

对于无视解决机制、有意制造冲突或拒绝合理解决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惩罚,甚至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8. 培训与提升企业将定期组织关于冲突解决与协调的培训和讲座,提升员工的沟通和协商本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应对冲突,并努力探求合作与和谐。

9. 监督与改进为确保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的有效性,企业会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的执行情况,并依据需要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河北大学2013届毕业论文作者王兰芳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院系专业学号*********学生姓名王兰芳指导教师及职称年月日定稿目录中英文摘要引言 (1)一、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矛盾冲突 (1)(一)、新闻自由与隐私权 (1)1、什么是新闻自由 (1)2、什么是隐私权 (2)(二)、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矛盾冲突的表现 (2)1、采访与隐私权的矛盾冲突 (2)2、新闻报道与隐私权的矛盾冲突 (3)3、隐私保护限制新闻自由 (4)二、新闻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原因 (5)(一)、两者冲突是必然的 (5)(二)、法律法规的缺失 (6)三、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的协调 (6)(一)、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7)(二)、隐私权与新闻媒体利益的平衡 (7)(三)、特殊人物隐私权适当损减 (8)(四)、规范协调 (8)四、结语 (9)参考文献 (11)附录 (12)致谢 (14)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人们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越来越多的信息平台了解新闻,当多元化的信息平台带给人们更多信息的同时,人们的隐私权也被侵犯。

人们总是生活在矛盾中,在希望自己的隐私能被保护的同时,又想获得更多周遭发生的信息,尽力扩大自己的信息视野,于是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之间就互相产生了冲突。

如何在保障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之间的平衡,成为新闻界与法学界共同研究的课题。

本文就此对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协调进行深入研究,希望对法学界与新闻界提供参考做出贡献。

关键词:新闻自由,隐私权,冲突,协调CONFLICT AND BALANCE PRESS FREEDOM AND PRIVACYABSTRACTWith the progress of era, the development of journalism, people through the network, TV, newspaper, etc. More and more information platform to understand the news, when the diversity of information platform to bring people more information at the same time, people's privacy has been infringed. People on the one hand, to protect their privacy in life, on the other hand also want to know what is happening around, trying to expand their horizons, information and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mutual conflicts between the right of privacy. How to guarantee the balance between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the right of privacy, the press and the legal science research topic. This article on the conflict and coordination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the right of privacy in-depth research, hope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of legal science and the press.Key words: Freedom of the press, The right to privacy, Conflict, Coordinate引言随着信息技术和传媒业的飞速发展,人们获取新闻越来越方便,对于新闻事件也越来越关注。

制度化管理下的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

制度化管理下的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

制度化管理下的冲突解决与协调机制在组织内部,冲突和协调是不可避免的。

不论是大型企业、中小型公司还是非营利组织,所有人际关系复杂的组织都会面临各种类型的冲突。

这些冲突可能来自于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争斗,成员之间的个人差异,或是资源分配等问题。

然而,在制度化管理下,有效的冲突解决和协调机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制度化管理对冲突的解决制度化管理是指建立起一套有组织、有规范、有程序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机制,以确保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冲突解决是一个被重视且被提前预见的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冲突,以下几点是非常关键的。

首先,建立明确的沟通渠道。

组织中的成员应该可以自由地表达他们的观点和意见。

这样一来,不同成员之间的分歧和冲突可以及时被发现并解决。

同时,组织中也应该设立专门的冲突解决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协调和调解各方利益,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其次,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

一套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可以帮助组织快速、公正地解决各种类型的冲突。

这种机制可以包括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

此外,还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冲突解决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最后,实施全员培训和意识教育。

制度化管理需要所有成员的共同参与和理解。

通过培训和教育,组织成员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冲突解决的重要性,并了解如何在冲突中保持冷静,如何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

这样一来,组织内部的冲突解决效果将得到大幅提升。

二、制度化管理对协调机制的重要性除了解决冲突,制度化管理还需要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

协调是为了确保组织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互相配合,以实现整体绩效的提升。

以下是一些协调机制的建立原则。

首先,建立明确的目标和规划。

组织内的各部门需要明确共同的目标和任务,以便更好地进行工作协调。

同时,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和时间表,明确每个环节和责任人,避免部分工作因信息不畅或沟通不畅而错失时机。

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2011届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民法学方向1、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2、论我国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完善3、论我国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4、论意思表示5、论表见代理6、论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7、论网络环境中的侵害名誉权问题8、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9、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10、论虚拟财产权11、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完善12、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13、论担保物权的竞合14、论居住权15、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16、论小区业主自治权17、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因果关系18、论高层建筑不明坠落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9、论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20、论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21、论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22、论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23、论雇主责任24、论公务侵权责任25、论机动车肇事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26、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27、论共同危险行为28、论共同加害行为29、论专家的民事责任30、“人肉搜索”的法律思考31、论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32、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33、论校园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34、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35、论预告登记36、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37、论婚内侵权的民事责任38、论婚约39、论物业公司的民事责任合同法学方向1、论合同自由原则2、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3、论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4、论格式合同5、论强制缔约6、论缔约过失责任7、论无效合同8、论可撤销合同9、论效力待定合同10、论无权处分11、论同时履行抗辩权12、论不安抗辩权13、论债权人代位权14、论债权人撤销权15、论合同的解除16、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7、论违约金责任18、论赔偿金责任19、论合同解释20、论合同的相对性21、论涉他合同22、论预约合同22、论实践性合同23、论要式合同24、论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25、论射幸合同26、买卖合同典型法律问题研究27、论赠与合同28、商品房买卖中的法律问题29、商品房预售中的法律问题30、电信服务合同实务纠纷研究31、保险合同问题研究32、客运合同法律问题研究33、论委托合同34.论合同的订立程序35.论缔约上的过失责任36.论合同中的无效代理37.论合同的效力38.论诚实信用原则39.论合同的附随义务40.论合同的解除41.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42.论违约责任制度43.论合同的担保44.论合同解释的原则45.论合同的履行46.论格式条款立法完善47.论合同保全制度48.论赠与合同的撤销商法学方向1.论信托财产的法律特性2.论信托公示3.论特许连锁经营中的法律问题4.论商号权5.论商主体的价值及其法律规制6.论商事人格权的性质7.论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8.论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问题9.论商事主体注销登记的公示制度10.公司设立瑕疵及其法律后果11.论公司能力的法律限制12.人力资本出资法律问题探讨13.论竞业禁止的若干法律问题14.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与股东有限责任15.对公司董事职权制衡机制的探讨16.论公司董事的注意义务17.论我国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问题18.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19.论公司的出资形式20.对母子公司相互关系的法律规制21.论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的资格认定22.论股东表决权代理23.论破产能力24.论破产管理人义务与责任25.论票据质押26.论我国票据法的无因性及其完善27.票据挂失止付问题探讨28.论票据关系中的善意与恶意29.空白票据法律问题探讨30.论信用的建立与票据制度的完善31.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与制度创新探析32.论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33.论要约收购中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34.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之的比较及我国基金组织之选择35.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利益平衡36.公司并购中独立董事制度的效能37.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保护38.论证券交易中的内幕人员39.操纵市场行为的表现及其法律规制40.我国股东代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41.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探析42.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43.论我国债券发行制度的完善44.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探析45.论保险合同的解除权46.论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与保险合同的成立47.论保险代理人制度及其权限48.论保险利益及其存在的问题49.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50.论我国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51.论保险的代位求偿权52.论责任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53.论我国保险法上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54.论保险人的法定合同解除权55.复保险法律问题探析刑事诉讼方向1、论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2、论刑事和解制度3、侦查陷阱的法律分析4、论非法取证5、论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6、论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7、论控辩的制衡8、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法理学方向1、公民意识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2、法治政府建设研究3、民俗习惯与法治建设研究4、论良法的标准5、民俗与立法研究6、法的人权价值研究7、地方自主立法研究8、民俗习惯与司法研究9、公民直接立法制度研究10、农村法制建设研究11、论当代法律文化建设的现状12、论当代法律文化冲突的表现13、论当代法律文化的出路与选择14、论农村纠纷解决的理性选择15、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及治理16、农村法律援助问题研究17、论法律信仰18、论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保护19 论腐败行为的法律控制民事诉讼方向1、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研究2、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3、民事反诉制度研究4、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5、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研究6、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改革与完善7、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8、民事简易程序制度研究9、民事再审制度研究10、民事执行程序制度研究11、民事保全程序研究12、民事诉讼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研究13、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制度研究14、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15、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研究法制史方向1、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家族法规问题2、二十一世纪的男女平等权问题3、既成事实与农村宅基地纠纷4、二十一世纪的水权益问题5、二十一世纪的调解问题国际经济法方向1、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2、论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地位3、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研究4、论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5、论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6、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7、论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8、论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国内法律管制9、论跨国公司的管辖冲突及其解决10、论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的法律规范11、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的根本违约制度12、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及其救济13、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知识产权担保问题研究14、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15、论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两项保留16、论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限制性商业条款的法律管制17、论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现状和完善18、论信用证交易的基本原则19、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20、论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欺诈与防范21、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法律问题研究22、论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23、外资并购面临的法律问题与对策24、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25、后WTO寸期中国外资法的完善26、论中国海外投资立法的完善27、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中的国民待遇原则28、外资投资性公司法律性质探析29、国际投资中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30、国际投资壁垒的法律应对31、论我国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32、中国利用ICSID 国际仲裁机制的立法思考33、论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问题34、论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35、论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36、. 电子提单法律问题37、论预借提单法律性质38、倒签提单的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及其解决39、换取清洁提单的保函的效力问题探讨40、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41、论汉堡规则承运人责任基础42、论我国的外贸救济法律制度43、论我国反倾销法的现状与完善44、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45、中国产品遭遇特别保障措施的现状与法律对策46、中国产品遭遇反补贴措施的现状与法律对策47、论反倾销中的公共利益问题48、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49、WT(环境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的冲突及其解决50、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问题及其防范51、国际逃税的法律对策52、论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的法律管制53、国际重叠征税的法律问题54、国家金融安全的法律保障55、人民币汇率平衡与风险防范的法律规范56、金融危机下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对策57、中国外资银行审慎监管制度的法律构建58、外商证券投资的法律问题59、新型国际贸易壁垒及其法律应对措施60、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协调机制研究环境法方向1、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制度设计2、垃圾分类回收立法研究3、试论煤炭资源立法的完善4、环境刑事责任比较研究5、代执行制度研究6、垃圾处理法律问题研究刑法方向1、刑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每个原则可以分别拟你要写的标题)2、刑法空间效力问题3、刑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4、刑法解释问题研究5、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探讨6、单位犯罪的认定7、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8、犯罪行为研究9、犯罪结果研究10、犯罪故意的认定11、过失犯罪的认定12、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认定及其意义13、间接故意的认定14、意外事件的认定15、正当防卫的条件与防卫过当16、无过当防卫的条件17、紧急避险问题研究18、犯罪预备的认定19、犯罪未遂的认定20、犯罪中止的认定21、共同犯罪的构成理论22、过失共同犯罪研究23、主犯的认定24、从犯的认定25、教唆犯的认定26、刑事责任的理论27、刑罚目的理论28、刑罚体系研究29、主刑的改革设想30、附加刑的改革设想31、自由刑的改革设想32、死刑的改革设想33、死缓制度研究34、缓刑制度研究35、减刑制度研究36、假释制度研究37、赦免制度研究38、累犯制度研究39、自首、立功的认定40、刑法分则各个罪名的任何一个方面的问题(如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条件等都可以自己命题当作毕业论文的题目)知识产权法方向1、论信息网络传播权2、音乐电视(MTV著作权问题研究3、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研究4、论把软件定义为作品的合理性5、论专利权滥用的规制6、、利用专利保护软件的可行性研究7、生物技术的可专利性研究8、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保护9、论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10、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11、论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12、论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13、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保护14、遗传资源与知识产权保护15、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经济法方向1、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论经济法的责任3、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论经济法的本质属性5、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6、论经济法的理念7、论经济法持续发展理念8、公司社会责任研究9、论公司法中的资本原则10、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11、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12、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13、我国公司合并中的诸问题14、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15、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1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信用风险防范的法律思考17、论我国新公司法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18、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法律问题研究19、合伙企业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0、股份有限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1、有限责任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2、关联公司的特殊法律问题研究23、上市公司的法律监管制度比较研究24、论股东权25、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及内外结构26、论公司法人财产权性质27、股份合作企业法律制度研究28、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研究29、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研究30、财政立宪主义研究31、预算监督制约制度研究32、论税收法定原则33、论税收公平原则34、论量能课税原则35、论实质课税原则36、论税收优先权37、论税收代位权、撤销权38、税收优惠制度研究39、税款核定权研究40、税务检查法律制度研究41、税收滞纳金法律问题研究42、延期纳税、退税法律制度研究43、遗产税法律制度研究44、环境税法律制度研究45、社会保险税法律制度研究46、纳税人权利法律保护研究47、纳税人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研究48、纳税人保密权法律保护制度研究49、纳税人公益诉讼制度研究50、强化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研究51、增值税法有关问题研究52、消费税法有关问题研究53、营业税法有关问题研究54、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研究55、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研究56、税务复议与诉讼问题研究57、反不当竞争法研究58、论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适用59、试论商业贿赂和特征60、试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61、论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62、论商业诋毁行为63、中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研究64、对外资跨国并购我国企业的法律规制研究65、论我国反垄断法对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66、论反垄断法的域外适应效力67、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68、试论我国产品质量立法所遵循的原则69、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范围研究70、生产者、销售者法律义务研究71、产品瑕疵责任研究72、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研究73、产品召回制度研究7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75、试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76、试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77、论消费者知情权78、消费者人格尊严权保护研究79、价格法有关问题研究80、《价格法》的宏观调控及市场规制职能81、国有资产管理法有关问题研究。

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冲突与矛盾

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冲突与矛盾

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冲突与矛盾在一个组织或社会体系中,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秩序和公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然而,在现实中,各种规章制度之间常常会出现冲突和矛盾,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引发矛盾纠纷。

因此,解决规章制度的冲突与矛盾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将探讨解决规章制度冲突与矛盾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对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普适性进行评估来解决冲突与矛盾。

权威性是指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执行力,而普适性则是指规章制度是否具有可行性和适应性。

当出现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时,我们可以评估各个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普适性,进而确定哪些规章制度应该被优先执行。

对于权威性高且普适性强的规章制度,我们应该坚决执行,而对于存在权威性和普适性问题的规章制度,可以通过修改、修订或废除来解决冲突与矛盾。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整合或调整规章制度来解决冲突与矛盾。

在现实中,不同的规章制度往往是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目标而制定的,因此难免会出现冲突和矛盾。

在解决这种冲突与矛盾时,我们可以通过整合或调整规章制度,使其在实施过程中更加协调和相容。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通过删减或合并冲突的规章制度,或者制定新的统一规章制度来解决冲突与矛盾。

同时,还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执行细则和操作指南,以规范各个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减少冲突与矛盾的发生。

此外,加强沟通和协调也是解决规章制度冲突与矛盾的重要手段。

由于规章制度往往涉及到不同部门或个体的利益和权益,因此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摩擦和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增加沟通和协调的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冲突与矛盾。

例如,可以建立跨部门的协调会议或工作小组,定期交流和讨论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共同解决冲突与矛盾。

同时,通过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其需求和意见,从而调整规章制度,减少冲突与矛盾的发生。

最后,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也是解决规章制度冲突与矛盾的重要途径。

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冲突和矛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如何解决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中的冲突与纠纷

如何解决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中的冲突与纠纷

如何解决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中的冲突与纠纷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中的冲突与纠纷的解决方法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组织正常运作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往往会遇到各种冲突和纠纷。

本文将探讨解决这些冲突与纠纷的方法和策略。

一、加强沟通与协调冲突和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信息不畅通和沟通不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应注重加强内外部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团队建设活动、设立沟通平台等。

此外,公司还应鼓励员工提出问题和意见,并及时回应和解决,以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明确权责边界冲突和纠纷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权责边界不清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应当明确职权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权限,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流程图等方式,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减少冲突和纠纷的发生。

三、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不可避免的冲突和纠纷,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以便及时解决并减少其对组织的负面影响。

这包括设立专门的纠纷解决部门或委员会,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制定解决纠纷的程序和流程,以及培训员工解决纠纷的能力等。

此外,公司还可以考虑引入中立的第三方调解人或仲裁机构,协助解决复杂的冲突和纠纷。

四、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应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对于涉及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冲突和纠纷,应当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此外,公司还应积极参与相关行业的自律组织和协会,了解行业最新政策和标准,及时调整和完善自己的规章制度,以减少冲突和纠纷的发生。

五、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工作氛围是解决冲突和纠纷的关键因素之一。

公司应重视员工的情感需求,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机会,并充分尊重员工的权益。

此外,公司还应注重建立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意识,鼓励员工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以减少冲突的发生。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的强制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的强制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信息的强制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摘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是矛盾中两个方面的统一体,信息的披露要做到透明化、公平化和公开化,而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却是完全相反的概念。

如何将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成为上市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将探讨商业信息披露与秘密保护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提出协调两者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商业秘密保护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概述(一)商业信息强制披露信息披露,顾名思义就是信息面向大众公开化,上市公司的证券持有人或者发行人在证券的上市和发行,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大众公开本公司的财务信息、经营状况以及其他影响投资者做出金融判断的信息并向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机构做出相应的报告,向社会大众公开所属证券交易机构的商业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具有一下几种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

对社会大众公开的证券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得使用虚假的报告混淆公众试听。

2.准确性原则。

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人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通过精确统计的,务必保证准确可靠,所有数据应该都有可靠的来源。

3.公平性原则。

商业信息披露人应该对信息的接受者一视同仁,不能设置差别障碍,所使用的披露场合应该公开化,不能搞特殊。

4.及时性原则。

与证券投资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应该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布,在不超过法定时间内做出相关公告,保证交易市场的连贯性。

(二)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指商业信息的保密措施,公众无法得知上市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雇佣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或者解除后不得利用所属公司的机密谋取自身商业利益,没有经过法律的许可不得随意披露所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保证商业所属人员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保证了上市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强大优势地位。

二、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人和持有者必须公开商业信息,保证证券投资者随时了解市场金融波动状况,但是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也可能会揭露商业机密,导致上市公司面临商业危机。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以下选题只是供大家参考给出写作方向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可以自拟题目)民法方向选题:1、论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2、论民法的非正式渊源3、论意思自治原则4、论诚实信用原则5、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论团体监护7、论宣告死亡制度的完善8、论法人财产权9、论我国法人制度的完善10、论我国的法人分类11、论有限合伙12、论特殊的普通合伙13、论意思表示14、论表见代理15、论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16、论物权法定原则17、论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18、论小区业主自治19、论小区车库的归属20、论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21、论相邻环保关系22、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3、论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制24、论我国地役权制度的完善25、论浮动抵押制度26、论让与担保制度27、论担保物权的竞合28、论遗嘱信托制度29、网络条件下的隐私权保护问题30、论虚拟财产权31、论贞操权(性自主权)32、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33、论死者名誉的保护34、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35、论因果关系36、论环境侵权责任37、论医疗侵权责任38、论产品责任39、论道路交通侵权责任40、论校园中的侵权行为与责任41、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42、论非法人团体的民法地位43、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44、论城市拆迁中公民私权利的保护45、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的界定46、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47、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48、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49、论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50、论共同侵权51、论侵权行为法中过错的认定52、论夫妻忠实义务53、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54、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55、论侵害生命权的民事责任56、论成年监护制度合同法方向选题:1、论合同自由原则2、论强制缔约3、论合同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4、论格式条款(合同)5、论缔约过失责任6、论无效合同7、论可撤销合同8、论效力待定合同9、论同时履行抗辩权10、论不安抗辩权11、论债权人代位权12、论债权人撤销权13、论合同的解除14、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5、论违约金责任16、论赔偿金责任17、论合同解释18、论涉他合同19、买卖合同典型法律问题研究20、论赠与合同21、商品房买卖中的法律问题22、电信服务合同实务纠纷研究23、论保险合同24、客运合同法律问题研究25、论委托合同26、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27、电子合同相关问题探讨28、违约责任规则原则研究29、情势变更原则探讨30、诚实信用原则确定31、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研究32、论一人公司33、合同法与民法典的制定34、论合同法中的公平理念35、论合同效力36、论合同解释原则37、合同形式在合同制度中的价值商法方向选题:1、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2、论信托财产的法律特征3、论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完善4、论商号权5、论商事人格权的性质6、公司设立瑕疵及其法律后果7、人力资本出资法律问题探讨8、论我国上市公司监事制度的完善9、对公司董事职权制衡机制的探讨10、论公司董事的注意义务11、论我国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问题12、论公司能力的法律限制13、对母子公司相互关系的法律规制14、论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15、论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制度16、论企业的破产重整制度17、论票据质押18、票据挂失止付问题探讨19、空白票据法律问题探讨20、论信用的建立与票据制度的完善21、论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22、论要约收购中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23、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利益平衡24、公司并购中独立董事制度的效能25、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保护26、操纵市场行为的表现及其法律规制27、我国股东代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28、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探析29、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30、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探析31、论保险合同的解除权32、论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与保险合同的成立33、论保险代理人制度及其权限34、论保险利益及其存在的问题35、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36、论我国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国际法方向选题1、论海洋主权的新发展2、无条约引渡制度研究3、论国际化刑事审判机构的管辖权4、海洋法中的剩余权利研究5、关于国家之间国内法院管辖权的竞合问题6、论国际环境保护与主权原则之间的关系7、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8、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履行8、论欧洲联盟法律秩序的特点10、试析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11、论大陆架划界中的公平原则12、反人类罪与国际法上普遍管辖原则13、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问题14、国家对其国际法不禁止的行为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15、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的法理依据问题国际经济法(含环境法)方向选题1、技术性贸易壁垒中贸易和环保的平衡问题2、国际贸易中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思考3、WTO 法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4、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5、WTO《SPS协定》中的风险评估问题6、WTO环境下的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分析7、扩大进口与加强国内产业安全平衡问题思考8、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9、反倾销中公共利益原则的法理分析10、SPS协定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11、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SPS措施与公共健康问题12、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13、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问题14、海运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1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16、国际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研究17、《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若干法律制度18、中国外资并购的主要法律问题19、保障外资并购中产业安全的法律对策20、外资并购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思考21、论我国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完善22、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制研究23、论外资并购中国有资产的保护问题24、国际投资法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25、论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下的环境保护26、环境问题对国际投资法律规则发展的影响27、论国际投资法律自由化的价值取向28、国际投资法自由化趋势下中国外资法的完善29、论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30、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研究31、论中国海外投资保护(或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32、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体系的完善33、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34、中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35、国际投资法中的国民待遇问题36、WTO框架下的多边投资立法前景分析37、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的法律冲突与协调38、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39、论我国排污权交易立法40、论我国公民环境权立法的完善民事诉讼法方向选题1、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2、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制度的的重构3、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4、论我国民事执行制度的现状与完善5、我国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6、论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7、论我国代表人诉讼的改革与完善8、论我国共同诉讼制度的完善9、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研究10、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重构11、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认12、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13、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14、论我国督促程序的重构15、我国反诉制度的评价与构建16、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研究17、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18、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评析与完善19、论我国民事证人制度的重构20、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宪法方向选题:1、言论自由的宪法保障2、出版自由的宪法保障3、结社自由的宪法保障4、平等权的宪法保障5、私有财产的宪法保障6、农民土地权利的宪法保障7、外资企业的宪法地位8、户籍制度的宪法思考9、农民工问题的宪法思考10、高考分数线的宪法思考11、黄金周的宪法思考12、人大代表的资格和能力研究13、《立法法》的宪法地位14、中国人大制度研究15、论法官独立16、最高法院的宪法地位17、最高检察院的宪法地位19、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度研究20、财政制度研究21、国家元首制度研究22、授权立法制度研究23、特别行政区制度研究24、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研究25、违宪审查制度研究26、论宪法解释27、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权研究28、论宪法修改29、人的尊严的宪法地位30、议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研究刑法方向选题1、刑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每个原则可以分别拟你要写的标题)2、刑法空间效力问题3、刑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4、刑法解释问题研究5、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探讨6、单位犯罪的认定7、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8、犯罪行为研究9、犯罪结果研究10、犯罪故意的认定11、过失犯罪的认定12、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认定及其意义13、间接故意的认定14、意外事件的认定15、正当防卫的条件与防卫过当16、无过当防卫的条件17、紧急避险问题研究18、犯罪预备的认定19、犯罪未遂的认定20、犯罪中止的认定21、共同犯罪的构成理论22、过失共同犯罪研究23、主犯的认定24、从犯的认定25、教唆犯的认定26、刑事责任的理论27、刑罚目的理论28、刑罚体系研究29、主刑的改革设想30、附加刑的改革设想31、自由刑的改革设想32、死刑的改革设想33、死缓制度研究34、缓刑制度研究35、减刑制度研究36、假释制度研究37、赦免制度研究38、累犯制度研究39、自首、立功的认定刑法分则各个罪名的任何一个方面的问题(如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认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条件等)都可以自己命题当作毕业论文的题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方向选题1、论行政强制执行2、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对抗权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4、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5、行政征用行为研究6、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7、行政不作为违法的国家赔偿责任研究8、对“规定”审查制度试析9、行政即时强制界说10、农民平等权的法律保障问题11、论行政相对人行为及其效力12、《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缺陷分析13、行政国家与行政权的控制和转化14、行政程序价值论15、行政立法及其控制16、行政的现代化与行政程序制度17、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的特权研究18、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19、略论我国行政程序制度滞后的原因、发展条件与前景20、论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21、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构建22、论行政行为的补正23、论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24、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模式选择25、现行行政罚款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26、行政刑罚——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27、行政执法行为中的公平要求28、论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的区别29、行政处罚特殊规则论30、论行政司法行为31、反行政性垄断探析32、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分析与我国的选择33、试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34、论行政诉讼法的修订35、行政抗诉制度研究36、程序违法撤销与重作行政行为的限制37、我国行政诉讼应设立调解制度38、试论行政公益诉讼39、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之构建40、论和谐社会与我国行政纠纷解决制度的完善41、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42、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建立与完善43、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44、论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的标准45、试论中国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46、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47、试论行政自由裁量权48、关于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反思49、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研究50、试述行政不作为及其诉讼救济51、论行政诉讼的合理性审查知识产权法方向选题1、论商号与商标的权利冲突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研究3、我国平行进口中商标权保护研究4、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5、我国作品出租权问题研究6、论著作权的损害赔偿7、商标权权利冲突研究8、论商号权的法律保护罪与非罪——中国电影市场盗版现状与对策研究9、域名注册与驰名商标保护10、版权转让制度研究11、数字档案馆与著作权问题初探12、数字化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研究13、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构想14、TRIPs视野下的中国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15、TRIPS协议与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研究16、期刊经营中的品牌竞争战略刍议17、反盗版的对策研究18、关于网络版权保护的若干思考19、版权用尽研究20、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研究21、高校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2、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研究23、知识产权质权问题研究24、知识产权平行进口法律问题研究25、信息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效果研究26、网络信息资源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研究27、论新经济与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28、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变迁的互动机制研究29、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30、论平行进口中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31、计算机网络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32、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法律问题研究33、知识产权的禁令救济34、我国区际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研究3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规划和组织制度建设36、中国家具业知识产权研究37、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冲突与协调论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38、论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39、驰名商标淡化问题研究4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41、企业经营中商标保护研究42、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归属43、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问题研究44、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保护国家秘密法的整体协调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保护国家秘密法的整体协调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保护国家秘密法的整体协调摘要:我国公开和保密制度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平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秘密法》作为整体,研究两者法律起源的整体性和立法的层次性,并借鉴国际经验,从立法意识、定密原则和法制体系三方面对两者的整体协调做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国家保密、整体、协调Abstract: There is a certain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between C hina's openness and secrecy.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how to balan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penness and secrecy become a serious problem.The article will set “Regul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Guarding State Secrets” as a whole to study the integrity of both legal origin and the level of legislation,and mak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oordination among legislative sense、principle of making the range of secret and legal system,with learning from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Keyword: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 Guarding State Secrets; Overall; Coordination2007年4月5日,国务院第492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并已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3 、利 益 相 关 者 权 益 保 护 机 制 不 健 全
2 、 监 管 效 率低 下
1 、提 高 立 法层 级 、提 升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的 法 律 效 力 商 业 银 行法中 ,应 对利 益相关者 的知情权作 出一般性的详细规定 。鉴 于我 国目 前商业银 行信息披 露法律制度 的现状 ,关于制定一部关于信息披 露 的层 级较高 、内容详 细 、体 系完整 的更加规范化 、系统化的规范性 文件 的呼 声越来越高。新的行政法 规应该修正现有信息披露制度 的缺陷 ,不仅要 实现监管 目标 ,也要维护普通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同时 ,要 细化对信息 披露制度的具体规定 ,使其具有更强 的可操作性 。 2 、构建 高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 制、强化与协调监 管 中国人 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以及证监会构成我 国商业银 行的监管机 构 。监 管 机 构 能 否 有 效 监 管 在 我 国 金 融 市 场 的 发 展 初 期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因此必须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管作用 ,建立有效 的监管 系统。各监管机 构 在 监 管 目标 上 的 差 异 ,需 要 各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高 效 有 序 的 进 行 配 合 协 调 , 协调 的重点在于消除各监管机 构间 的不 协调 。以期 共建信 息共享机 制 , 实 现 监 管 目标 。 方 面 ,应 该 明确 中 国人 民银 行 、银监 会 、证 监 会 各 个 监 管 机 构 的 权责划分 ,具体规定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只有这样 才能使 各个监管 机构 各 司其职 , 依律行事 。避免工作的交叉重复 ,浪费资源 ,同时也 降低了 被监 管对象 的责任 ,提高 了监管 的效力。除此之外 ,市场和媒众也 可以 参 与其中 ,起到外界监督 的作用 。银监会 、证监会 分别对商业银行 和上 市银行进行监管 ,与中国人 民银行统筹规划 ,共同维护金融市场 的稳定 发展。另一方面 ,应加强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 ,建立高 效的信 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共享平 台,做到重要信息互通有无 ,以保证 各监 管机构行动的一致性 和协调性 。这样不仅避免 了信息资源 的浪费 ,一定 程度上也降低了金融风 险,提高 了监管效率 。

新闻报道与商业秘密排他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展开

新闻报道与商业秘密排他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展开

新闻报道与商业秘密排他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展开文 / 邓思迪摘要:2020年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订后,新闻报道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或逐步显现。

对秘密的保护可营造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减少第三人对自身事务干预的可能,若任何的信息刺探行为均受禁止,对不特定多数人/公共生活空间造成利益损害的事项将极有可能被隐匿,公共生活会受到挤压、控制。

随着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的扩张、举证责任的减轻,商业主体的主观安排可生成受商业秘密规制的特定义务,这将催生商业秘密与信息报道的冲突。

将新闻报道列入商业秘密保护之例外实有必要,审慎限制信息公开行为、以公共利益界分损害赔偿,可有效协调新闻报道与商业秘密排他利益的冲突。

关键词:新闻报道;商业秘密;利益冲突;保护例外一、引言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其中,《协议》第一章第二节提出对“商业秘密”的加强保护,要求扩大商业秘密的保护主体和保护范围,增加民事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并加强刑事执法。

这与2016年欧盟颁布《商业秘密保护指令》,以及美国国会通过的《保护商业秘密法案(2016)》大体相近。

然而,与前述法律不同之处在于,《协议》在要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同时,并未关照对新闻报道自由可能施加之限制。

例如,1994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以下简称CBS)为调查肉类生产工厂的卫生状况,曾无偿委托联邦牛肉加工公司(以下简称联邦牛肉)员工携带微型摄像机拍摄工厂内部生产流程,联邦牛肉获悉后,向南达科他州巡回法院起诉CBS 侵犯其商业秘密,巡回法庭向CBS颁布初步禁止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责令其不得以任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专利确权机制改革研究》(19AFX016)、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机构改革后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实务问题研究》(SS19-B-16)阶段性成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协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协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协调作者:高翔来源:《商情》2013年第15期【摘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任何上市公司、立法机关、证券市场来说都是一个两难问题。

出于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上市企业,需要按照证券市场规定进行详细、及时、准确、相关的信息披露;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也会随之泄露。

为了协调二者的矛盾,兼顾中小投资者与公司本身的利益,本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及协调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信息披露,商业秘密保护本文从信息披露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入手,从法律、市场角度分析两者之间的冲突,依据现有制度找出了协调两者冲突的措施。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与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一)我国会计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原则的冲突。

公权原则和私权原则的冲突为基本的法律价值理念的冲突。

相对于商业秘密要求对特定信息加以保密,杜绝信息扩散而言,信息披露却恰恰相反,它需要保证投资者对所有价格敏感信息的知情权。

法理层面上,这也是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信息披露制度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注重的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强调社会本位;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对上市公司的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属于私权利的范畴,强调的是个人本位。

在某些方面,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立法精神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冲突,而企业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矛盾也根源于此。

(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立法范围的重合。

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都是与企业紧密相关的商业信息,两者在内容上是有一定的重合是在所难免的。

同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虽明确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但未具体给出范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给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但是这些信息同样也是信息披露的对象,就这样,两种立法精神相悖的法律共同管辖了同一个问题。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之平衡论文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之平衡论文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之平衡论文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之平衡论文摘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对于保护公司的中小股东、大众投资者以及公司的利益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实践中两者又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

因此,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分析,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并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探索。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商业秘密保护信息披露澄清豁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对于保护公司的中小股东、大众投资者以及公司的利益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两者缺一不可。

但在实践中两者又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相关者利益为核心,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则是以保护公司利益为首要宗旨。

如果任由这种冲突的存在和发展将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经营热情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将加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推行公司信息报告制度的难度,最终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通过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平衡之必要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由证券法予以规制,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则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

证券法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则通过打击不正当竞争,营造有序、合法的竞争环境,维护企业的利益。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更是以"保密"为理念,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侧重于对信息的"公开",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恰好相反,侧重于对信息的"保密"。

前者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后者保护公司的利益;前者限制商事主体自治权,后者保护商事主体自治权,两者的冲突显而易见。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

关于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会计信息披露是解决会计信息需求者与生产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装置,是指公司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投资者.按照披露信息的动机、内容分,可将信息披露分为自愿性信息披露和强制性信息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除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主动披露的信息。

其主要内容有:管理者对公司长期战略及竞争优势的评价、环境保护和社区责任、公司实际运作信息、前瞻性预测信息、公司治理效果等。

强制性信息披露是指法规明确规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信息.其主要内容有:公司概况及主营业务、基本财务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审计意见、股东及董事人员信息等.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主要体现在其相互作用与影响上。

首先是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先将公司治理结构分为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看,内部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有:股权结构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股权结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产权基础,决定着一个公司所有权的配置效率,直接影响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公司的经营绩效,从而影响公司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而影响信息披露质量。

董事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董事会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如何合理确定董事会规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强化独立董事的勤勉性和专业性,是确保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核心所在。

而外部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有四个方面:首先是法律机制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公司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信息披露的多少和披露透明度最终受制于成本效益的权衡,若公司发生虚假披露,法律机制通会过事后的惩罚使得其虚假披露显得不经济,同时,法律机制通过事后的救济保护弱势群体,促使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披露。

因此,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及其执行效率是决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首要和最为根本因素。

其次是政府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政府部门通常以游戏规则制定者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通过经济管制和行政监督,深刻影响公司信息披露策略。

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现行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 制度执行不力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这可能是由于缺乏监督和强制力,导致部分人对制度敷衍了事或绕过规定。

例如,某些企业的环境保护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在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方面,也有许多场所并未切实履行相关规定。

2. 制度冲突与矛盾在我国现行制度体系中存在着相互冲突与矛盾的情况。

许多法律文件过于宏观概括,在实践应用中产生歧义和不确定性。

此外,政府部门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管理制度也存在差异和冲突,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困扰。

例如,在跨省经营活动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相关管理制度缺乏统一和协调。

3. 一些非正式规则的影响除了正式的法律法规之外,我国社会还存在大量的非正式规则。

这些非正式规则可能源于传统文化、历史习惯或其他因素,对于正式制度的执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甚至起到替代作用。

例如,一些地方在土地征用和拆迁方面存在非正规规则,使得相关法律的实施受到阻碍。

4. 制度设计不完善一些制度存在设计缺陷或未考虑到实际情况,导致难以有效实施。

例如,在某些领域中,相关法律法规过于繁琐复杂,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造成执行困难和不公平。

此外,还有一些制度没有及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无法适应新形势和需求。

二、解决现行制度问题的对策1. 完善监督机制和加强执行力度为了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罚力度。

同时,要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制度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

另外,在一些关键领域可能需要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或公众参与方式,增加权力分散与监督的可能性。

2. 沟通与协调不同制度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制度冲突与矛盾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可以通过建立交流平台、制定统一标准和共享信息等方式,促进各方便捷进行合作和交流,以便推动相关制度的协调发展。

3. 规范非正式规则,提高正式规则的权威性在处理非正式规则对正式制度执行的干扰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来对非正式规则进行规范并提高正式规则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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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全面的维护 。特 别是 随着社会 的发展 和情 报 分析 技术的进 步 ,往往通 过一些细 小信息 就 能推测 出竞 争对手 的商业秘密 。因此 ,如 何协调 二者之 间的原则也 成为一个 需要考虑 的 问题 。
败 之地 。
三、两种制度的冲突协调
( 一)协调的价值 取向 两种制度 的协调应该遵 循公平原 则。 由 于公 司与 中小股东本身 存在着一种信 息不对 称 ,证券市场 中的中小投 资者们往往 处于一 种弱势状 态,因此 更应该重视对他们的保护。 而对商业秘 密的保护也 不是无限制 的,对 商 业秘密( )立法区分,明确列举 1 在证券法 中明确列举应 予披露 的重大事 件 ,并随着 立法 的不断 完善而增加项 目。在 这一类 明确 要披露的事 件上,如果 与商业 秘 密的范 围交 叉 ,但是 为了平衡股东们 的信 息 权与 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上市公司 仍须予 以 披露 。当然 ,非重大事 件也会 向重 大事件 转 化 ,而免于披露的事件也会 向重大事件转化 , 如一个原 本由交易所批 准免于披露 的商业秘 密 ,由于保 护不力或被 内幕人利用 ,导致 了 股票市场 上价格 的异常 波动 ,这时 公司就必 须公 开披 露此重大事件 , 以维护不 知情的广 大投资者 的利益 。 ( )限制解释,过滤信 息 2 为 了保护 上市公 司的利 益 ,必须 对信 息 披露 的充 分原则作一 定的限制解释 ,不能任 由披露事项 的过度延伸 。我们现在信 息披 露 制度过于泛 滥 ,如果让 一个企业事 无巨细把 什么信息 都要披露 出来 的话,这个 世界上充 满 了各种 各样的信息 ,这就加大 了企业的成 本,也加大 了投 资者搜寻和处理信息的成本 。 假如这些信 息没有给企 业带来超额 的收益 , 也没有给 投资者带来 处理信息 的好 处,我们 至少应该 把信息过一下 滤,把一些 关键性的 信息进一步的规范披露,而且还要进行跟踪、 监管 。从 这个角度来看 ,在证券立法 要增加 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 的项 目时 ,更应 予以周密
的 考 虑 , 可 以 借 鉴 国外 经 验 ,并 采 取 听 证 方
二 、对 两种 制度 的价值 分析
( 一)强 制信息披 露制 度的价值 俗话说 ,公开是社会和工业疾病 的良药 , 阳光是最好 的消毒剂 。强制信息披 露制度有 很强的制度价值 ,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 (1 )信息 的公共物 品性。信息本质 上是一 种 公共 物品 。从经济学上 来说 ,它有 两个最 显著 的特征 :一是非竞争性 ;二是非排他性 。 信 息的特性决 定 了信息 的生产和供 给不会主 动满 足和适应 消费者 、投 资者 的需 求。对于 个上市 公司来 说,提供信息是 需要成本 的, 如果 法律没有 强制性要 求,它就尽 量不给你 提 供信息 ,然 而证券 市场面 向的是广大 的投 资者,只有上 市公司及 时的披露信 息才能最 大限度 的维护广 大投 资者的利 益。( 2)信息 的不对称性 。资本市场 上的相关信 息在交易 双 方是不对称 分布 的,广大投资者 往往处于 被 动弱势的地 位,获取信 息的渠道 也较为狭 窄。因此 ,当市场上 的一方当事人 无法观察 到对方当事人 的行为或无 法获知对 方当事人 完 全信息时 ,就出现 了信息不对称 。这种信 息不对 称不利 于对广大投 资者利益 的保护 , 长 此 以往 ,也 不利于证 券市场 良好 秩序 的形 成 。因此 ,必须要 强制披露信息 ( 3)资本 市场受信 息影 响,尤其是证券 的行情和价格 。 信 息披露与证 券市场价 格变化之 间有很大 的 关系。 良好 的信息披露机 制会引 导证券市场 向健康 的方 向发展 ,如果信息得 不到公开披 露,则会加剧证券价格对其基础价值 的背离 , 导致“ 泡沫经济” 而“ , 泡沫” 的破 灭不仅会对证 券 市场造成毁 灭性 的打 击 ,最终也 将使整个 社会 的生产力遭 到严 重破坏 。 ( 二)商 业秘 密保 护的价值 商业秘密 保护的价值 主要体现 在 以下几 个 方面 :(1)商业秘密 的创造价值性 。商业 秘 密作为一种 信息 ,具有确定 的可 应用性 , 能够创造财 富,具有 明显的财产 价值 ,在现 代 经济生活 中 已成为企 业的重要 资产 ,其重 要性甚至 已超过 了有形 财产 ( 2)商业秘密 的稀缺性 。知 识信息 并不是天然存 在的 自然 资源,它们不 是从来就 有的 ,是 人类创造性 智 力劳动的产 物 ,而 非显而易见和 轻易取得 的公共知 识 ,对它们的获得是有成本的,需 要 高智力劳动 和成本投入 。这就决 定了商业 秘 密作为稀缺 资源经常 是供给不足 ,具有竞 争性 。 ( 3)商业 秘密对 国家的价值 。对于 个 国家来说 ,只有拥有 并保护好本 国的商 业秘密 ,建立完善 商业秘密 的保护体 系,才 能给经 济的发展注 入新 的动 力,不 断推 动本 国经济 向前发展 ,从 而在 国际竞争 中立 于不
信息披 露制度 与商业秘密 保护 制度 的概述与冲突的表现形式


( )信 息披露制 度与商 业秘 密保护 制 一 度 的概 述 强制信 息披露制度 是指上 市公司依照 法 律 的规定 以完 整 、及 时、准确 的方 式 向所 有 投 资者和整个 证券市场 公开 、公平 、公正披 露与 该投资行为及持续性 身份 相关的信息 。 信 息披露 已经成为 国际证券管 理法律 的基 本 立法 原则 ,各 国立法机 构也在广 大投 资者 的 呼声中通过 扩大信 息披 露范 围,提高披 露要 求 等 不 断完 善 证券 监 管 法 中的 信 息披 露 制 度。 商业秘密 是指不 为公众所 知悉 ,能为权 利 人带来经 济利益 、具有实用 性并经权利 人 采 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 信息和经 营信息 。商业 秘 密保护作 为专 门的法 律制度 ,是市场经 济 迅速发展 的产物 ,许多 国家 的法律 中都规定 了该制度 。我 国对 商业秘密 的保护 的立法 较
经 济与法
论信息披露制度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王革枝
0 9级民商法研究生 ;  ̄ 石家庄 -L . I 0 0 2 50 1
摘要 :信息披 露 己经成为 国际证券管理法律 中基本 的原则 ,它 以 “ 开” 为理念 ,以保障投资者权益为第一要义。商业秘 密保护作为专 门的法律制 公 度 ,以 “ 密”为理念 ,在维护企 业的竞争优势 上,发挥着 巨大的作用 。 “ 保 公开 ”与 “ 密”,是法律观念上 的冲突 ,正因如此,两种制度在立法 保 中就 己出现 了较为 明显 的冲突。本文通过对冲 突表现形 式的分析 以及对 制度价值 的分 析,提 出了一些协调 两种制度 的建议 。 关键词 :信息披露 商业秘 密 冲突 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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