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突发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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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突发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

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和处理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突发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和卫生应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医疗急救、灾区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和可能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防御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三)依法防控、处置果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组织,健立规范的突发自然灾害工作制度,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到来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开展突发自然灾害的知识宣传,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做到资源共享,有效地做好防御突发自然灾害工作,尽可能减少、降低突发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

廉江市卫生健康局成立市突发自然灾害工作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自然灾害工作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卫生应急办主任、市人民医院院长、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应急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相关单位职责

(一)市疾控中心职责: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卫生防疫应急救援队,负责灾前、灾后的卫生防疫以及灾区卫生防疫药品(消杀药品、生物制品)的调运,会同市健康教育所开展健康教育,临时安居点群众的饮用水检测和生活环境的消杀工作,防止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市卫生监督所职责:建立与卫生监督相关的突发事件

处置现场应急队伍;负责灾区及临时安居点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各有关检验机构、专业控制机构、医疗服务机构间,按技术支持与合作关系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卫生监督现场应急工作。

(三)市无偿献血采血站: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联系工作,确保医疗救治血液的及时运送,满足临床用血的应急需要。

(四)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职责: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各急救网络医院、及医疗机构对突发自然灾害区域伤病员的现场救治和转送工作。负责与“110”、“119”联合联动,突发自然灾害期间保持指挥调度系统的运转、保障120网络通畅、加强值班力量,随时接受市卫生健康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

(五)市健康教育所职责:市健康教育所负责通过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加强突发自然灾害区域群众的自我防护和保护知识宣传教育。

(六)医疗机构职责:各医疗机构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医疗急救队伍,制定本机构突发自然灾害工作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市卫生健康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市120指挥中心的调度调派;负责因突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点群众的医疗救援和巡诊工作;开通医院“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接纳转送的伤病员,并实施紧急规范处理。

五、响应行动工作

市气象局发布突发自然灾害预报级别(IV-I)时,各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如下响应工作:

(一)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局及各单位要安排应急值班人员,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市120指挥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院前急救应急救援队伍的安排,救护车辆、医护人员24小时待命,做好医疗救援准备。各单位应将值班(含通信电话)情况报市卫健局应急办。

(二)落实救援准备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单位值班,指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突发自然灾害工作。

2.全系统各级领导要停止一切外出活动,已外出的尽快返回,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在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市级院前急救、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应急救援队伍要准备好机动车辆、油料、医疗设备、消杀药品器械、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等应急物资,处于待命状态。

4.市疾控中心要做好随时调运防疫消杀物资、生物制品的准备,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准备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灾后的卫生监督准备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急救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5.市无偿献血采血站要及时协助医疗机构与湛江中心血站联系备足血源,合理调度,以备抢救之需。

6.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房屋和广告牌等户外设施

进行认真检查和加固,对有隐患的房屋要在突发自然灾害袭击之前转移全部病人和人员,确保不发生因漏查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7.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御突发自然灾害和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储备发电机、油料、食品、水、手电、蜡烛和应急灯等应急物资。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8.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要全部停工,妥善安置建筑工人。

9.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辖区内地下室或低洼地区的设备、药品、仪器和车辆等物资进行检查,可移动部分必须在突发自然灾害袭击前移到安全的地点,同时要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保护,对地下室等易受涝部位要配置沙包、水泵进行保护;

六、灾后处置

灾情发生后,市卫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应急救援队伍深入灾区第一线,指导做好各项卫生救灾工作;迅速核实灾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迅速安排救灾物资,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生产自救。

1.伤员救治

对因突发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受伤人员救治善后工作按《廉江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灾区消杀

对因突发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水浸泡、泥石流、饮用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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