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产品公告型号编制规则
重卡企业车型代码简介
主参数代号:车辆的总质量车辆类别代号,用二 位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专用汽车: “16”---4X2(4X4) “25”--- 6X4(6X6,6X2) “31”---8X4(8X2) 2、牵引汽车“18”---4X2 “25”---6X4(6X2)
红岩汽车
三.SIH产品系列驱动附表二(发动机总成代号)
表6 杭州汽车发动机厂的国4发动机总成代号 序 号 1 2 3 4 5
发动机总成
T10.32-40(天然气) T10.34-40(天然气) T12.38-40(天然气) T12.42-40(天然气)
发动机总成 代号 H32T H34T H38T H42T
SC12E390Q3B
SC12E430Q3B
注明:
C-9DF D-9CK E-EGR
红岩汽车
三.SIH产品系列驱动附表二(发动机总成代号)
表4: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4发动机总成代号(内部车型上用下表参数) 序号 发动机总成 发动机总成代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SC9DF240Q4 SC9DF270Q4 SC9DF290Q4 SC9DF340Q4 SC10E300Q4 SC10E320Q4 SC10E350Q4 SC10E380Q4 SC12E390Q4 SC12E430Q4 D D27C D29C D34C D30A D32A D35A D38A D39A D43A 序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发动机总成 SC12E460Q4 SC12E480Q4 SC10ET310Q5天燃气 SC10ET330Q5天燃气 SC10ET350Q5天燃气 SC12ET350Q5天燃气 SC12ET370Q5天燃气 SC12ET390Q5天燃气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精心整理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分,世(VDS-)。
2.1 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 )——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2.2.1VDS 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a)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汽车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
具体规定见表3。
表3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代码2.2.4VDS第四位字码表示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范围、燃料类型等,对无动力装置车辆,填写字母Z占位。
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
具体规定见表6。
表6发动机(电动机)功率范围及燃料类型代码牵引销见表7。
2.2.6VDS第六位字码表示检验位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
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a)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8、表9所示:表8VIN中的数字对应值表9VIN中的字母对应值表10VIN位置对应加权系数表12装配厂代码2.3.3VIS第三—八位字码表示生产顺序号(流水号),必须是数字。
3说明车辆识别代号用人工可读码时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1234567890ABCDEFGHJKLMNPRSTUVWXYZ(字母I、O、Q不能使用)4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印规则4.1中国重型别代号(VIN4.2VINabcd)本标别代号(VIN车ef)(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新Q-ZZ 90020.1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第1部分 载货类汽车-2011
1)Q/ZZQ/ZZ 90020.1—2011代替QZZ 00020.1-2009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第 1 部分:载货类汽车2011-04-11 发布2011-05-01 实施 发布1)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Q/ZZ 90020.1—2011目次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 .................................................................. 1 3.1 汽车产品型号的结构形式 ............................................................. 1 3.2 汽车产品型号各字符的含义 ........................................................... 1 4 半挂车产品型号的编制 ............................................................... 8 4.1 半挂车产品型号的结构形式 ........................................................... 8 4.2 半挂车产品型号各字符的含义 ......................................................... 9IQ/ZZ 90020.1—2011前言Q/ZZ 90020《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载货类汽车 ——第2部分:客车 ——第3部分:变速器 ——第4部分:发动机 ——第5部分:车桥 ——第6部分:盘式制动器 ——第7部分:离合器 本部分为Q/ZZ 90020的第1部分,与Q/ZZ 90020.1-2011的5月版本相比,主要差异在于: ——对第1章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 ——将原公告汽车产品型号更名为型式认证产品型号,更改了原汽车产品型号的结构形式名称; ——调整了车型系列代号的部分内容; ——调整了驾驶室特征代号的部分内容; ——对内控发动机排量或型式代号的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 ——相应更改了汽车产品型号的示例; ——对半挂车车型系列代号做出相应调整; ——更改了车长代号定义; ——将半挂车内控代号更改为企业内控代号。
重汽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K
K
176< P ≤95 239< P ≤265
M
L
195< P ≤205 265< P ≤279
X
406< P ≤443 552< P ≤603
X
Z
443< P ≤487 603< P ≤663
12
Y
Y
P >487
P >663
13、排放实现方式代号
排放实现方式代号是指汽车实现排放所采用的方式,用一位阿 拉伯数字或大写字母表示,见下表:
功率 代号
A B
功率区间(P)
KW
PS
P≤50
P≤68
50< P ≤59
68< P ≤80
C
59< P ≤70
80< P ≤95
D
70< P ≤85 95< P ≤116
E
85< P ≤99
F 99< P ≤117
G 117< P ≤140
H 140< P ≤161
7、轴距代号
116< P ≤135 135< P ≤159 159< P ≤190 190< P ≤219
公告功 内控功 率代号 率代号
功率区间(P)
KW
PS
公告功 内控功 率代号 率代号
功率区间(P)
KW
PS
A
A
P≤50
P≤68
B
B
50< P ≤59
68< P ≤80
M
M
205< P ≤220 279< P ≤299
T
220< P ≤227 299< P ≤309
C
C
59< P ≤70
80< P ≤95
6×4
代号 0 A M B
陕汽、东风、解放、欧曼等企业车型编制规则--详细解说
6、轴距 43——代表轴距为4.3米 7、驱动型式 1——代表4*2 2——代表4*4 3——代表6*2(后提升桥) 4——代表6*4 5——代表6*6 6——代表8*4 C——代表6*2(双转向桥) 8、大厢变形号 9、驾驶室 W——中长单卧铺驾驶室 V——高顶双卧铺驾驶室 无——标准驾驶室 1或6——斯太尔王驾驶室 10、如果马力位上为M,车型后缀为/L则表示270或266马力,车型后缀 为/M则表示290。
独立悬 架 非独立 悬架
KS、SC、KT
平、双
M
平、双
C
发动机 后置
DR、DC
曲、双
N
曲、双
N
KR、
注:Z表示新增窄型平头驾驶室
发动机中置
KM
东风企业自定义号-车厢结构形式代号
车厢形式
代号
车厢形式
代号
后开式高栏板车厢
1A
后开式自卸车厢
4A
二开式高栏板车厢
2A
三开式自卸车厢
5A
三开式高栏板车厢
3A
东风企业自定义号-编号规则举例
EQ 2 08 2 E 6D
康明斯6BT发动机
CAB特征代号(还有E、G、N、T、C等) 车辆改型换代序号 总质量为8吨
车辆类别:越野车
企业名称代号(二汽)
B—天锦D530驾驶室
一 汽 解 放
CA 5 31 0 XXY P21 K2 L11 T4
CA—一汽 5—箱式货车,1—载货车,2—多功能车,3—自卸车,4—牵引车。 31—车厂内部编码大多为车辆总质量。 XXY—箱式货车,CLX—仓栅式。 P—平头,P1—顶双卧,P11—高顶双卧,P2—FP或J5P平顶双卧, P21—FP或J5P高顶双卧。 K—柴油,K1—大柴道依茨,K2—大柴或锡柴同功率发动机。 L—车身长度代码,由于取消单桥7.6米以上车型,目前保留有L2、L3、 L4、L5、L7、L11,2—11为货箱长度代码。 T—多驱动代码,T1—6×4(三轴后双轴驱动),T2—6×2(前单轴, 三轴后单轴驱动), T3—6×2(前双轴,三轴后单轴驱动),T4—(四轴后双轴驱动),T5、 T6已经取消为5、6轴车辆后双轴驱动。
中国重汽底盘号编制规则
中国重汽中国重汽底盘号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中国重汽底盘号编制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国重汽编码名称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图1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 B89A389815 ZZ4257S 3241V LZZ5BBMF 98A350095 ZZ1167M4611W2.1第一部分(WMI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如下: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
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
具体规定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a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汽车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 8170。
国产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完整版
国产汽车产品型号编制
规则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
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
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汽车型号包括如下三部分:
首部由2个或3个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例如:CA代表,EQ代表,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中部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代表该车的类型,第二、三位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列表如下:
车辆类别表示数字第二、三位数字含义
1表示(单位t)
2同上
3同上
牵引汽车4同上
5同上
客车6表示汽车总长度(单位0.1m)
轿车7表示汽车排气量(单位0.1ml)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9表示(单位t)
第四位则代表产品的序号。
(企业自定序号)
有些车在四位数字后还有一些字母,这些字母没有准确的定义,是由产生厂家自定义的。
(如表示产品的改进版本等)
下面我们举几个例子:
BJ2020S——BJ代表北京汽车制造厂,2代表越野车,02代表该车总质量为2吨,0代表该车为第一带产品,S为厂家自定义。
TJ7131U——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7代表轿车,13代表排气量为1.3升,1代表该车为第二代产品,U为厂家自定义注意:最后一位数字朋友们较易弄错,0代表的第一代产品,而不是1,在此1代表的是第二代产品。
重汽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5、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用两位大写字母表示,按GB/T 17350规定
6、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
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用于定义所装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 下表:
功率代号
功率区间(P)
KW
PS
功率代号
功率区间(P)
KW
PS
A
P≤50
P≤68
K
161< P ≤195 219< P ≤265
其他重要特征
压缩天然气(CNG)发动机 液化天然气 空气悬架 独立悬架 标准型车 重型车 集装箱半挂牵引车 右置方向盘 自卸车货厢侧翻 宽断面无内胎轮胎
12、内控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
内控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是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的细化,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内部区分管理, 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下表:
公告功 内控功 率代号 率代号
品牌
车型系列
斯达斯太尔 牌
黄河牌
金王子系列 豪卡系列 少帅系列
车型系列 前位代号
1
3
4
车型系列 后位代号
1
1
5
4、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现有六种代号,见下表:
代码
X G Z T J C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
厢式汽车 罐式汽车 专用自卸车 特种结构汽车 起重举升汽车 仓栅式汽车
205< P ≤220 279< P ≤299
M
T
220< P ≤227 299< P ≤309
P
227< P ≤242 309< P ≤329
N
N
242< P ≤264 329< P ≤359
S
264< P ≤286 359< P ≤389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
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
表企业名称企业代号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A 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CQ东风汽车有限公司EQ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X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BJ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H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TJ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TV跃进汽车集团公司NJ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公司SY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DD江西昌河汽车有限公司CH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DN长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JY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JX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FV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FJ神龙汽车有限公司DC上海通用汽车公司SGM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SVW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C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HG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GTM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CAF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SA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HMC1.2.2详见下表1-2。
表1-2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种类1 载货汽车2 越野汽车1.2.3主参数代号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
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国产汽车型号编制规定
德国大众汽车公司生产的大众牌轿车是由世界上最早的甲虫型汽车演变而来的,其标志中采用了叠加的VW字样。VW是德文Volkswagen(意为大众车)的缩写。1981年试制出的新型轿车以"桑塔纳"(Santana)命名,寓意该轿车如美国加利福尼亚盛产名贵葡萄酒?quot;桑塔纳山谷"中经常刮起的强劲、凛冽的旋风一样风靡全球。
一、安全带预收紧装置当事故发生时,人向前,座椅往后,此时如果安全带过松.则后果很可能是:乘员从安全带下面滑出去:或者,人已碰到了气囊,而此时安全带由于张紧余量过大而未能及时绷紧,即未能像希望的那样先期吃掉一部分冲力,而是将全部负担都交给了气囊。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乘员严重受伤。但问题是,正确安装的安全带。其松动余地来自何方?一是由于乘员的衣服本身有一定的厚度,另外在安全带装置中也多少隐藏了部分松动余地,这种余地无法消除,但真遇到事故时,还就应该尽量消除。怎么办?为此出现了这种安全带预收紧装置它负责提供瞬间绷紧的安全带。其作用过程是:首先由一个探头负责收集撞车信息,然后释放出电脉冲,该脉冲传递到气体发生器上,引爆气体。爆炸产生的气体在管道内迅速膨胀,压向所谓的球链,使球在管内往前窜,带动棘瓜盘转。棘爪盘跟铀连为一体,安全带就绕在轴上。简单地讲,就是气体压力使球动,球带动棘爪盘转,棘爪盘带动轴转--瞬间实现了安全带的预收紧功能。从感知事故到完成安全带预收紧的全过程仅持续千分之几秒。管道末端是一截空腔,用于容留滚过来的球。
为了承担专门的运输任务或作业,装有专用设备,具备专用功能的车辆。
6. 客车
指乘坐9人以上,具有长方形车厢,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的车辆。 根据车辆的长度(3.5米,7米,10米,12米),可将客车分为微型、轻型、中型、大型、特大型五种。
中国重汽底盘号编制规则剖析
中国重汽中国重汽底盘号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中国重汽底盘号编制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中国重汽编码名称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图1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B89A389815 ZZ4257S3241V LZZ5BBMF98A350095 ZZ1167M4611W2.1第一部分(WMI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如下: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 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
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
具体规定见表2。
我车汽车型 号编制规则
9、发动机排放代号
是指汽车发动机符合国家规定的某一排放值,其代号如下: A-国Ⅱ排放 C-国Ⅲ排放 D-国Ⅳ排放 E-国Ⅴ排放 F-国Ⅵ排放
•驾驶室长短特征代号
•需要将驾驶室长短进行区分,其代号如下;
•1-驾驶室
用于区分企业产品品特征,用于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专业汽车分类代号,位于产品的第五部分,用反映车辆结构
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表示,结构特征代号按表规定,
(用途特征代号按ZB/T5005 )规定,也适用于专用半挂车: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
X
G
Z
T
J
C
厢式汽车 罐式汽车 专用自卸汽车 特种结构汽车 起重举升汽车 仓栅式汽车
企业名称代号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 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例如:CA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EQ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 TJ表示天津汽车制造厂,BJ、XM、SH、NJ、GL、JN分别代 表北京、厦门、上海、南京、桂林、济南 BH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eijing Hyundai Motor Company),XML厦门金旅客车, XMQ金龙城市客车 , 苏州金龙 KLQ , YCK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HFC江准汽 车
•11、其他重要特征代号
C-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发动机
E-四开门驾驶室空气悬架 K-空气悬架 L-特殊原因保留车型 S-侧翻自卸车 Z-集装厢半挂牵引车
车辆识别代码
第二部分 规定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其代码及顺序 由制造厂决定
表1
•
□ □□
—
专 用 汽 车 结 构 特 征 代 号
GSN表示水泥罐车
—
中国重汽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规则
• 图号标志: 图号标志均为AZ。 • 驾驶室识别代号: 驾驶室识别代号均为16。 • 驾驶室系列代号: 驾驶室系列代号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或 一位大写英文字母(O、I、P除外)表示,现 用的驾驶室系列代号如下。
68 71 72 73
减震器和横向稳定器(包括 支架、连接杆、橡胶支座等) 底盘电器 前照灯 举升液压系统(包括控制 阀、管路、万向节轴、油箱 等) 翻转举升缸(包括限位阀 等) 液压举升油泵、集中润滑系 统
24 25
74 75
26
27 28 29
分动器悬置(支架及支承螺栓等)
气操纵装置(传动齿轮、中间齿轮、 操纵杆等) 副变速器及分动器操纵装置 取力器(操纵器壳体、输出轴等)
81 82 83 85 86 87 88 89 90 93
车后灯(包括闪光灯、制动 灯、牌照灯、雾灯等) 驾驶室翻转及操纵机构
随车工具(包括千斤顶等) 备轮架及附件 整车附件(黄河牌车用) 润滑剂及工作液 底盘涂漆 铭牌、功率标牌 保险杠及牵引装置(包括支 架、下档板等)
43 44
转向拉杆(直拉杆、横拉杆等) 前轮制动器(制动器、制动鼓等)
• 车辆品牌系列代号: 车辆品牌代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即 : 0—(备用) 1—斯太尔牌 2—斯太尔牌 3—斯太尔牌 4—黄河牌 5—豪运牌 6—斯太尔牌 7—豪泺牌 8—(备用) 9—A7 注:斯太尔牌优先使用2。
• 货车主参数代号: 货车(包括普通货车、越野货车、自卸 车、半挂牵引车、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 主参数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 • 整车(底盘)子组代号: 整车(底盘)子组代号见表1。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LZZ5CLSB89A389815 ZZ4257S3241VLZZ5BBMF98A350095 ZZ1167M4611W2.1第一部分(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如下:LZZ—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LZK—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 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
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
具体规定见表2。
最新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公告型号、VIN 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 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 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 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 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 的载货车辆O 类: 挂车G 类: 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重汽产品编码规则
第1章重汽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本章要求:熟记车型编号规则,熟记车型编号规则中国家公告车型号的含义,熟记企业自定义代号前8位的含义。
熟悉第一节重汽汽车型号§1.1.1企业名称代号“ZZ”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中重”二字汉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的连写,按GB/T 9417规定执行,占用两位。
§1.1.2车辆类别代号按GB/T 9417规定,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1.§1.1.3主参数代号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按GB/T 9417规定,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当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是时,在主参数前以“0”占位。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9417规定。
§1.1.4品牌代号用于区分企业产品品牌特征,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2。
A7系列沿用豪泺品牌。
§1.1.5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是指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时,用于定义所装用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表3.§1.1.6 轴距轴距是汽车产品设计时车辆轴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轴中心线间距离,并为修约成分米(dm)后的实际数值,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1.7 驱动型式代号用于说明车辆的驱动型式,即汽车总轮数与驱动轮数之间的关系。
用一位阿拉伯数字或一位大写英文字母(O、I、Z除外)表示。
1——4×2 6——8×4 A——8×22——4×4 7——8×8 B——10×4 3——6×2 8——10×10 C——6×2(双前轴转向)4——6×4 9——12×10 D——10×65——6×6 0——12×12 E——8×6F——6×2(中置随动转向)§1.1.8 车型系列代号是指某一品牌汽车派生出的车型系列,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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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发动机排放代号
是指汽车发动机符合国家规定的某一排放值。
A—国Ⅱ排放
C—国Ⅲ排放 D—国Ⅳ排放
E—国Ⅴ排放
F—国Ⅵ排放
10 — 驾驶室长短特征代号 根据公告要求,需将驾驶室长短进行区分。
1—长驾驶室
2—短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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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开门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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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告其他重要特征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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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金王子产品 斯太尔产品 斯太尔王产品 斯太尔王产品 豪卡(豪骏)产品 客车系列 黄河少帅产品 黄河将军产品 客车系列产品 豪威系列产品 豪泺7产品 豪泺8产品 N07系列产品 豪运产品
品牌 斯太尔牌 斯太尔牌 斯太尔牌 斯太尔牌 斯太尔牌 斯太尔牌
02-车辆类别代码; 04-品牌代号; 06-轴距; 08-车型系列代号; 10-驾驶室长短特征代号; 12-内控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 14-货车驾驶室特征类型代号 16-内控其他特征代号。
□:表示数字; ○:表示字母; △ :表示数字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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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企业名称代号:
“ZZ”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中重”二字 的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的连写。
驶室特征类型代号; 5、增加了汽车发动机排量代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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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及其代表的意义
ZZ □ □□ □ ○ □□ △ □ ○ □ ○ / ○ □ ○ □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01-企业名称代号; 03-主参数代号; 05-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 07-驱动型式代号; 09-发动机排放代号; 11-公告其他重要特征代号; 13-排放实现方式代号; 15-发动机排量代号;
3、公告功率代号V包括内控功率代号V和U,其中:
V-384PS<P≤420PS,包括D12.42一种机型;
U-420PS<P≤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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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排放实现方式代号
是指实现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所采用的方法。 1、对于国Ⅱ排放 :
0—柴油发动机或燃气发动机
2、对于国Ⅲ排放:
1—待定 2—电控高压共轨
97C、D10.27、D10.30六种发动机。
N-319PS<P≤384PS 包括69、47、95C、 96C、D10.34、D10.38、D12.38七种发动机。
V- 384PS<P≤460PS 包括D12.42一种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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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轴距
轴距是汽车产品设计时车辆轴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轴 中心线间距离,并为修约成分米(dm)后的实际数值,用 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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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车辆类别代码:
车辆类 别代号
车辆种类
1
普通载货汽车
2
越野汽车
3
自卸汽车
车辆类 别代号
车辆种类
4
半挂牵引汽车
5
专用汽车
6
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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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类
别代 号
7
8
9
车辆种类
乘用车(包括轿车)
半挂车
5
03 — 主参数代号:
a)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 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为车辆 的总质量(车加货)(t);半挂牵引汽车的总 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b)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 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 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用于说明车辆驱动型式,即汽车总轮数与驱动轮数之 间的关系。用一位阿拉伯数字或一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1— 4X2 5— 6X6 9—12X10 A—8X2 D—10X6
2—4X4 6—8X4
B—10X4 E—8X6
3—6X2
4—6X4
7—8X8 8—10X10
0—12X12
C—6X2(双前轴转向)
F—6X2(中置随动转向)
1、4X2、4X4车辆,为第一轴到第二轴之间的距离; 2、6X2后提升桥车辆,为第一轴到第二轴之间的距离; 3、6X2双前转向轴车辆,为第二轴到第三轴之间的距离; 4、6X4、6X6车辆,为第一轴到第二轴之间的距离; 5、8X4、8X8车辆,为第二轴到第三轴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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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驱动型式代号
3—单体泵
4—泵喷嘴
9—燃气发动机
3、对于国Ⅳ排放:
5—共轨EGR+DPF 7—单体泵EGR+DPF
6—共轨SCR 8—单体泵S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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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货车驾驶室特征代号
用于分别表述货车驾驶室高度、地板等特征:
B — 低地板标准驾驶室 W — 低地板加长驾驶室 V — 低地板高顶驾驶室 F — 低地板半高顶驾驶室 S — 低地板四开门驾驶室 A — 高地板加长驾驶室 G — 高地板高顶驾驶室 J — 单边驾驶室
前言
本标准是对《QZZ 00020-2006 汽车产 品型号编制规则》的修订,在此之前,中国 重汽在1999年首次起草此标准,以后分别于 2001年、2003年、2006年进行过修订,本次 是该标准的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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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修订,主要有下列区别: 1、将驾驶室特征代号改为驾驶室长短特征代号; 2、新增了“N07”系列代号; 3、对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的划分进行了调整; 4、将货车驾驶室特征或客车类型代号改为货车驾
黄河牌 黄河牌 黄河牌 黄河牌 豪泺牌 豪泺牌 豪泺牌 豪运牌
品牌代号 1 2 6 3 3 2 4 4 4 4 7 7 7 5
系列代号1 1 1 6 6 1 2 5 3 2 7 7 8 3 5
系列代号2 2 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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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P) M-265PS<P≤319PS 包括62、87、9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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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5 — 发动机排量代号
7 — 7升发动机 C — 12升发动机 F — 15发动机
A — 10升发动机 D — 13升发动机 G — 16升发动机
B—11升发动机 E—14升发动机 H—17升发动机
16 — 内控其他特征代号
J — 军用车 R — 右置方向盘 G — 橡胶悬架 Q — 轻量化车型(含轻量化橡胶悬架)
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细分重要特征而设定,用一位大写字 母表示。如没有,该位置代号可省略。
C—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发动机 E—四开门驾驶室空气悬架 K—空气悬架 L—特殊原因保留车型 N—矿用铲斗货箱整车 S—侧翻自卸车 Z—集装箱半挂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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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内控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
该代号是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代号的细化。
1、公告功率代号M包括内控功率代号L和M,其中: L-265PS<P≤279PS,包括62、92C两种机型; M-279PS<P≤319PS,包括87、93C、97C三种机型。
2、公告功率代号N包括内控功率代号N和S,其中: N-319PS<P≤350PS,包括69、95C、D10.34三种机型; S-350PS<P≤384PS,包括47、96C、D10.38、D12.38四种 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