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领导干部接访计划表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05.04•【字号】青价人[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青价人[2011]13号2011年5月4日)各区、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自2001年5月8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价格政策法规,疏导价格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涌现出一批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再上新水平,经各单位推荐,严格评选,市物价局决定,对莱西市物价局等22个“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和谢文斌等50名“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积极作为,为稳定物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青岛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莱西市物价局平度市物价局即墨市物价局崂山区物价局李沧区物价局市北区物价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崂山风景区管理局财务处青岛理工大学财务处市南区湛山街道湛山社区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青岛神龙达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北方国贸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城阳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青岛家佳源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市鳌山卫镇鹤山风景区青岛交运集团公司胶州汽车站胶南市隐珠街道办事处经管统计服务中心平度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莱西市姜山镇价格监督站附件2:全市价格举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谢文斌青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马履升青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张振友青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刘满仓市南区物价局王洪市北区物价局李志敏四方区物价局李霞李沧区物价局李梅英崂山区物价局王海山城阳区物价局王娟黄岛区物价局胡洁即墨市物价局张晓华胶州市物价局李雪梅胶南市物价局朱秀彦莱西市物价局孙保真平度市物价局陈敬胜济南铁路局青岛站曲良青岛万达购物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治勇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袁泉崂山风景区管理局王成国青岛科技大学门延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0一医院吴雪梅青岛国风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王君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马爱军青岛海信东海商贸有限公司海信广场崔欣青岛中山巴黎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李东升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马娜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杨然冰青岛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厉杰利群集团青岛四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潘延宽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青岛四方商场庄永栋十梅庵社区居委会刘红英青岛维客沧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崔学娣李沧区中心医院杨洁崂山区市政公用局于青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杨明全流亭街道办事处农业经管服务中心王保明城阳区教育体育局邢月凤青岛长江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朱保红青岛中泽国货商厦有限公司宋尚春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周保强即墨市人民医院张晓娟胶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柴玉艳青岛第二卫生学校梁锡山胶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延端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张启亮莱西市姜山镇价格监督站李建凤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辛艾洪青岛利客来集团莱西购物有限公司刘明春平度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娇宋本平度市教育体育局。
即墨区领导干部12月份接访计划表
1 / 4即墨区领导干部月份接访计划表联系人:左晓杨 联系电话:领导姓名职 务工作分工接访时间 接访地点 接访方式 备 注张 军区委书记主持区委全面工作,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袁瑞先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主持区委办公室、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区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负责全区保密工作、密码工作。
吕 涛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监察、审计、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王宝善区委副书记协助区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受区委书记委托处理区委有关事宜。
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衣立渊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主持区委统战部工作。
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鞠朝友区委常委、副区长协助区长做好监察、审计、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邵立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协助区委副书记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杨亦武区委常委、组织部政委主持区委组织部工作,负责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李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区纪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2 / 4刘瑛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主持区委宣传部工作,分管意识形态、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舆情方面的工作。
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宋宗军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农业、农村、民政、双拥共建、老龄、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旅游、广播电视、地方史志、创意产业、供销、国际健康产业先行实验区、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3 / 4毕安传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区场发展、地震、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建设、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访室定点接访赵治林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企业军转干部稳定、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区场监管、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青岛开发区领导干部7月份接访计划表
定点接访
或约访
庄贵相
青岛开发区工委常委、管委副主任
分管发改、统计、生产、环保、应急、法制、公安、国安、港口、地震、石化区等工作。
7月4日、7月29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刘鲁强
黄岛区委(开发区工委)常委,工区委办公室主任
主持办公室工作,协助张大勇同志处理区委日常事务及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7月11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高嵘
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分管劳动、民政、保障、双拥、民兵、信访、工商、财贸、物价、粮食、供销、盐务、烟草、质监、食安等工作。
7月12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韩冠智
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分管经济运行、工业、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农村和农林水畜牧渔、民营企业等工作。
青岛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主任
主持管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财政、审计、重大项目建设、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工作。
7月19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赵士玉
青岛开发区工委副书记、中德生态园管委主任
主持中德生态园全面工作;分管生态园规划、建设和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7月22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7月5日、7月30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逯鹰
黄岛区委(开发区工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主持组织部工作,分管组织、机构编制、人才、党史、绩效考核和老干部工作。
7月8日、7月31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丁继恕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
河套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试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宽反映干情民意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和提高街道党工委科学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接访领导和接访对象定期接访由街道党工委领导成员按月轮流负责。
接访对象为街道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接访方式接访时间为每月一次。
提前一周在党政办发布接访领导的名单、时间、地点及接访联络人的名单、电话(接访联络人由接访领导从分管科室的人员中选定)。
若轮值领导因故不能接访的,由其委托其他领导负责接访。
接访对象来访时,一般安排在四楼会议室接待。
接访一般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反映同一问题的人数较多时,接访对象代表一般不超过三名。
四、接访内容(一)经逐级反映未能妥善得以解决的工作事项。
(二)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三)对系统内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干部本人需要向领导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五、接访事项的处置接访事项的处置原则实行“首访负责制”。
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化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和“千名干部大下访”活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办。
依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区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区物价局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事要解决”,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局领导及各科室责任,形成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参加,各科室参与,积极协同配合,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和带案下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并探索建立起正确处理价格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区物价局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石中泉任组长,钟毅、张中亚、吴永棋、冯小利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小利兼任主任,李勇、彭军、万良学同志为副主任,负责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的日常事务。
三、参加大接访大下访人员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及价格举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四、目标任务(一)大接访活动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切实解决本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实行包案,限时解决。
对重信重访问题按职责分工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加大问题的化解力度,确保不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二)大下访活动的目标任务参与活动的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案情下访镇乡、街道和村居,下访到信访人家中,协调解决其信访问题。
对查明反映属实又应该解决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信访事项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息诉息访。
对重信重访人员和到市进京越级上访人员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再发生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青岛开发区领导干部7月份接访计划表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高 嵘
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分管劳动、民政、保障、双拥、民兵、信访、工商、财贸、物价、粮食、供销、盐务、烟草、质监、食安等工作。
7月12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韩冠智
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分管经济运行、工业、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农村和农林水畜牧渔、民营企业等工作。
或约访
佟海燕
黄岛区委副书记
分管农村、社区、双拥、军转、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工商联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
7月23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曹 峰
黄岛区委(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分管党建、信访、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计生、慈善、红十字会、关工委、老年体协工作。
7月1日、7月24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7月9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王 艳
青岛开发区工委常委、管委副主任
分管教体、科技、文卫、计生、广电、新闻、老龄、宗教、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7月10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明秀云
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分管财政、审计、行政执法、公共事业、审批、交通、公路、旅游、服务、国资、金融、税务等工作。
7月15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孟庆胜
青岛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分管外经贸、外事、侨务、对台、口岸、招商引资、信息、打私、会展、支援、经济协作等工作。
7月16日
区会议中心104室
定点接访
或约访
陈国良
管委主任助理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青价费[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青价费[2010]11号2010年3月25日)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区、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和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 85号)的要求。
经研究决定,自3 月25日至6 月30日,对我市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009年度的收费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范围和时限(一)收费审验的范围: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其2009年度的收费收支情况均属年审的范围。
中央、省驻青收费单位、青岛市市级收费单位、省和市驻市内四区的垂直管理收费单位,由青岛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联合设立的青岛市收费年审办公室负责审验,青岛市收费年审办公室设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1楼(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联系电话:85916494 85916454)。
省、市驻市内四区以外的垂直管理收费单位和其他收费单位,由各区、市收费年审办公室负责审验。
(二)收费审验的时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收费行为。
二、年审重点(一)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情况。
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财综[2008]83号)、《市政府关于降低经营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08]58号)、《市政府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青政发[2008]59号)、《市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告》(青政发[2009]40号)、《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转发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2009]2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09]24号)的情况,对公布取消、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免收费政策是否执行到位。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经贸委、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经贸委、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1.29•【字号】青价检[2007]244号•【施行日期】2007.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经贸委、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通知(青价检〔2007〕244号2007年11月29日)各区、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价系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鲁价检发[2007]9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提高“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顺应时代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的迫切要求,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构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引导企业正确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价格决策能力,支持企业开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企业正当价格权益,不断完善市场价格形成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为此,各区、市价格、经贸、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和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整个活动主题鲜明、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努力赢得政府的认可和企业的广泛参与。
二、明确“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的目标任务(一)建立价格工作指导机制。
发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业技能优势,对企业内部价格管理、价格决策、价格执行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5.23•【字号】青价人[2008]124号•【施行日期】200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青价人〔2008〕124号)各区、市人事局、物价局,有关单位:《价格法》实施十年来,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深化价格改革,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青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市价格工作再上新水平,经各单位推荐,严格评选,对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消费价格处等50个“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王景祥等90名“全市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价格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为构建和谐青岛,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全市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1: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消费价格处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处市财政局综合处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市交通委员会财务处市农业委员会生产指导处市工商局市场处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协调处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市市政公用局财务处市粮食局储备处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市经贸委服务与贸易处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青岛海关财务装备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处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四方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北区人民检察院青岛供电公司财务处市供热办公室即墨市物价局莱西市物价局平度市物价局崂山区物价局城阳区物价局市南区物价局青岛日报财贸部青岛经济广播电台青岛广播电视综合信息中心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固话增值业务中心中国海洋大学财务处青岛大学财务处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胶南市铁山街道办事处市南区湛山街道办事处秀湛路社区李沧区永清路街道办事处永清苑社区居委会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青岛福瀛装饰城有限公司青岛永安化学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全市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王景祥市交通委员会鲍梅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王苏东市监察局马赟市监察局张福宾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于青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高义茂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李培红市财政局侯晓宁市财政局方略市建设委员会胡翔市教育局杜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玉清市卫生局薛贵先市环境保护局王家富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王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桂英市水利局常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杨允斌市住房保障中心崔斌青岛科技大学郭振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张锋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崔明华市粮食局牟晓丽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宋辉市农业委员会赵黎明市工商局王子江市海洋与渔业局王京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孙茂军市物价局仲巍市物价局盖举芬市物价局吕术青市物价局XXX 市物价局苏长征市物价局谢文斌市物价局孙兆庆市物价局张勇市物价局XXX 市物价局李新利市物价局范子龙市物价局孙奉圣市物价局张春红市南区物价局葛兆福市北区物价局陈洪达市北区物价局徐辉四方区物价局张道宝四方区物价局纪雪艳李沧区物价局臧绍君李沧区物价局张子超崂山区物价局常秀华崂山区物价局张德欣城阳区物价局曹亚平城阳区物价局孙鹏军黄岛区物价局薛立全黄岛区物价局唐晓城黄岛区物价局乔建利即墨市物价局黄海霞即墨市物价局王兆霆胶州市物价局杨福河胶州市物价局金广树胶州市物价局明振敬胶南市物价局姜秀吉胶南市物价局臧家伟胶南市物价局朱秀彦莱西市物价局张明莱西市物价局姜学庆平度市物价局耿军涛平度市物价局李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于国梅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赵萍青岛第一百盛有限公司袁友升青岛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王君青岛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王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泊车分公司展仁辉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分公司张桂珍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办事处栖霞路社区居委会何君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王鑫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安丽艳中国经济导报青岛记者站于健大众报业集团齐鲁晚报初小燕青岛财经日报社于启光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李云波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姜树正莱西市人民法院高崇东青岛世纪阳光油气有限公司李玲山东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潘华山东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吴雪梅青岛国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陈淑娟青岛华氏国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张述祥即墨市龙泉镇张家小庄村徐秀芳平度市蓼兰镇许家村。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青价综[2010]22号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青价综[2010]22号2010年10月21日)各有关部门: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20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决定废止《关于明确商品价格报批程序的通知》等25个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物价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明确商品价格报批程序的通知青价字[1990]165号关于制定计划外石油成品油试行作价办法的通知青价字[1990]223号3关于明确商品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青价轻字[1992]61号4关于我市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01]94号5关于启用新编《药品价格目录、中成药价格目录》的通知青价轻字[1994]160号6关于药品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青价轻字[1994]169号关于印发药品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青价轻字[1994〕186号8关于加强对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的通知青价农[1996]167号9关于印发《青岛市制止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青价综[1997]32号10关于重申加强对元宵价格管理的通知青价农[1997]36号11关于重申加强月饼价格管理的通知青价农[1997]207号关于界定我市眼镜行业暴利标准的通知青价工[1997]249号13关于重申加强对元宵价格管理的通知青价农[1998]8号14关于制定计划生育药具作价办法的通知青价工[1998]31号15关于明确粮食顺价销售中有关问题的的通知青价农[1998]239号16关于印发《制止商品降价销售中不正当价格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青价综[1998]288号关于印发《制止经营衣着类商品牟取暴利行为实施细则》通知青价工[1998]294号18关于修订蔬菜价格监控办法的通知青价农[1999]39号19关于修订猪肉价格监管办法的通知青价农[1999]116号20关于部分商品价格退出监管范围的通知青价农[1999]169号21关于制止虚假打折价格行为的通知青价综[1999]266号关于加强金饰品价格管理的通知青价工[2000]240号23关于调整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差率的通知青价农[2000]305号24关于市区居民已入住住宅实施供水计量终端改造工程收费等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02]155号25关于印发《青岛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青价格[2002]225号——结束——。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青价检[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青价检〔2008〕25号2008年1月18日)各区、市物价局: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鲁价发电[200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市物价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次液化气价格检查的意义,思想上要重视,措施要得力,要清楚地认识到液化气价格直接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到市场价格的稳定,稳定液化气价格和市场秩序是价格主管部门目前的重要任务。
各区、市物价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搞好部署,抓好落实。
二、搞好分工明确责任根据省局传真电报通知要求,研究确定这次液化气价格检查采取市及各区、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搞好分工,落实责任。
市物价局负责对液化气生产企业出厂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属地对本辖区内液化气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三、把握政策注重方法液化气的出厂价格属于政府定价,零售价格属市场调节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掌握液化气价格政策。
在检查过程中,各区、市要严格依据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到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对辖区内的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处一个,规范一个,切实保证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
检查中要严查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价签价目齐全,是否在标价以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同时要关口前移,搞好政策提醒告诫,将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函》(附后)发放到各个液化气经营销售单位,要求他们守法经营,做好价格自律,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1.16•【字号】青价检[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青价检〔2008〕19号2008年1月16日)各区、市物价局:为全面贯彻“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稳定市场,保障供应,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确保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价格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是要确保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的政策调控措施落实到位,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要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对纳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加强督促,落实检查。
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和备案程序的;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或者备案的;经营者申报后提前调价的;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者标准等决定的;不按照规定说明理由或者虚构理由、提供虚假资料的;不执行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的以及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其它行为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到。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制止虚假打折价格行为的通知-青价综[1999]266号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制止虚假打折价格行为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制止虚假打折价格行为的通知(青价综[1999]266号1999年12月2日)各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了维护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价格竞争,制止虚假打折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经营者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虚假打折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在虚假原价基础上打折的价格行为。
二、经营者对商品实行价格打折销售时,须能够提供该商品真实的原价或确实的进价的证明。
商品的真实原价证明是指经营者按照正常的作价原则制定并执行过的销售价格的有关资料;商品的确实进价证明是指经营者有该种商品进货增值税发票或注明价格的进货凭证。
三、经营者下列打折价格行为不受前条限制:(一)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
但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处理商品打折销售”。
(二)经营者销售商品价格折扣小于15%。
(三)因歇业打折销售商品。
四、经营者销售价格打折商品时有原价不实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明行为的,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销售价格打折商品时应使用红色标价签,并标明原价、现价。
一种商品不得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
六、本通知适用于大中型商场中经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价格竞争中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1999年12月10日起执行。
即墨领导干部4月份接访打算表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监察、审计、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4月10日、
4月27日
即墨市信访局第七接访室
定点接访
王宝善
市委副书记
协助市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受市委书记委托处理市委有关事宜。
1月6日、1月27日
即墨市信访局第七接访室
定点接访
衣立渊
市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主持市委统战部工作。
即墨市领导干部4月份接访打算表
联系人:王思锦联系:
领导姓名
职 务
工作分工
接访时间
接访地点
接访方式
备 注
张 军
袁瑞先
市委书记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主持市委全面工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协工作,分管干部和市委党校工作,负责联系市武装部工作。
4月7日、
4月26日
即墨市信访局第七接访室
定点接访
吕 涛
定点接访
注:此表每一个月26日前报市联席办;联系为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需对外公示;接访方式系指定点接访、约访、下访等。
1月14日
即墨市信访局第七接访室
定点接访
宋宗军
市政府 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双拥共建、1Leabharlann 15日即墨市信访局第七接访室
定点接访
毕安传
市政府 副市长
袁瑞先同志主持市委办公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市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负责全市保密工作、密码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武装部办公室工作,具体分管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保密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档案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织部政委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2.13•【字号】青价检[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价检〔2007〕34号2007年2月13日)各区、市物价局: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检发[2006]2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几点意见,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码标价工作是价格监管最基本形式之一,是《价格法》赋予价格主管部门对市场监管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也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区、市价格监督机构加强日常市场价格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
各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从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市场价格监管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明码标价工作的监管力度,消除明码标价中的死角,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和规范率,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搞好分工、明确责任各区、市要按照职权管辖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落实《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
要结合今年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点、进港站工作,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结合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对餐饮、商店、旅店业等行业进行检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使我市的明码标价工作取得新进展。
年内,每个区、市力争创建一个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店)和一个明码实价单位(店),争取利用1-2年时间全面落实好《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市要加大明码标价宣传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即墨区领导干部12月份接访计划表
即墨区领导干部月份接访计划表联系人:左晓杨联系电话: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方式备注主持区委全面工作,主持区人张军区委书记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月日主持区委办公室、区委全面深月日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区委常委、区委办主袁瑞先负责区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任调,负责全区保密工作、密码工作。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月日吕涛区委副书记、区长政、监察、审计、编制等方面月日的工作。
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协助区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王宝善区委副书记作,受区委书记委托处理区委有关事宜。
区委常委、衣立渊主持区委统战部工作。
统战部部长区委常委、协助区长做好监察、审计、编鞠朝友副区长制等方面的工作。
区委常委、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协助区邵立晓政法委书记委副书记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区委常委、主持区委组织部工作,负责全杨亦武组织部政委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区委常委、主持区纪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李伟纪委书记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主持区委宣传部工作,分管意区委常委、识形态、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刘瑛宣传部部长建设、新闻出版、舆情方面的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双拥共建、老龄、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旅游、广播电视、地区政府宋宗军方史志、创意产业、供销、国副区长际健康产业先行实验区、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月日月日月日月日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即墨区信访局第七接定点接访访室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区政府人民防空、区场发展、地震、毕安传副区长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建设、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企业军转干部稳定、交通运输、食区政府赵治林品药品监管、区场监管、民营副区长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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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卫星联系电话:
领导姓名
职务
工作分工
接访时间
接访地点
接访方式
备注
盛斌杰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本局
定点接访
(在外学习)
蒋正贤
副局长
分管收费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市价格认证中心。
,、、
本局
定点接访
王青波
副局长
分管价格管理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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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
定点接访
侯俊文
派驻第四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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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
定点接访
副组长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行政效能投诉和行风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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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
定点接访
秦青松
副局长
分管综合调控处(政策法规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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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
定点接访
辛增顺
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成本监审处、联系青岛市价格协会工作。
,、
本局
定点接访
于原明
副局长
分管人事处。
, 分管市价格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