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口诀1.0
民法典背诵口诀
民法典背诵口诀
人格权、财产权,人民法院实施,
法律权利、法律行为,自愿原则要贯彻。
二、物权
不动产、动产,拥有权要有;
抵押权、质权,优先顺序定;
典当权、留置权,抵抗权也必须明。
三、合同
自由订立、平等协商,诚实信用是核心;
民事交易、合同约定,法律保障要具备。
四、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赔偿责任要承担;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要依据。
五、婚姻家庭
结婚自由、夫妻平等,父母子女互敬互爱;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尊重意愿,公正公平。
六、继承
遗产继承、遗嘱执行,近亲属优先权;
遗产管理、遗产分割,遵循法律,公正明白。
七、侵害人身权益罪行
侵害生命、身体、自由,刑事责任要追究;侵害财产、名誉、隐私,民事责任也要承担。
八、监护与被监护人
监护义务、被监护人权利,法律保障要维护;监护关系、监护方式,尊重利益,关注需求。
以上为民法典背诵口诀,希望能帮助大家记忆。
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
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以下是几个关于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 1. 民法典总则编:
权利义务要平等,的基本原则记心间。
保护债权人,兼顾债务人,
公平合理是精髓。
2. 民法典合同编:
合同订立要合法,内容明确双方责。
履行方式要得当,违约责任要承担。
合同纠纷找仲裁,诉讼也有保护权。
3. 民法典人格权编:
生命健康权第一,隐私权名誉权随后。
肖像权姓名权保护,知识产权也要尊重。
4.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结婚离婚要合法,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清。
子女抚养权纠纷,法律援助来帮忙。
5. 民法典继承编:
遗产继承顺序定,配偶子女父母同。
遗产分割要合理,继承人有责任承担。
6. 民法典物权编:
共有财产平等分,瑕疵财产不能占。
善意取得有保障,抵押权也要依法实现。
7.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侵权行为要承担,责任明确好处多。
侵权赔偿要合理,受害人有权要求追偿。
以上是几个民法典的口诀顺口溜,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法典的内容。
民法口诀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
六、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
六、六个无过错责任——公务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七、七个法定免责事由——受害人的故意;受害人的重大过失;自身健康原因;不可抗力;合理损耗;第三人的过错;意外事件(限于定金)。
八、八个效力的溯及既往——要约生效,期限的计算溯及既往;专利权的生效,期限的计算溯及既往;效力未定行为的追认,效果溯及既往;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效果溯及既往;一次性给付合同的解除,效果溯及既往;婚姻撤销的判决和决定,果溯及既往;债权合同撤销的判决和裁决,效果溯及既往;赠与的撤销,效果溯及既往。
六、六个联想
1、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不)。
2、表见代理权与善意取得中出卖人占有的取得(同)。
3、表见代理相对人的善意与善意取得人的善意(同);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善意与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善意(不)。
4、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有代理权的举证责任(同)。
5、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瑕疵履行的举证责任(不)。
六、六个可以并存(除一物一个所有权外,其他权利可以并存)——(1)所有权与他物权可以并存(如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并存);(2)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可以并存(如典权人以典物为第三人创设用益物权);(3)抵押权与抵押权可以并存(如再抵押):(4)质权与质权可以并存(如转质);(5)抵押权与留置权可以并存(如抵押物被留置);(6)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并存(如抵押物又被质押、又被留置)。
民法口诀
民法口诀(一)1.简单形成权的魅力,是一方说了算。
2.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的拒绝权。
3.可以默示的方式行使形成权。
4.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支配权。
5.鱼或熊掌——选择权。
6.鱼或熊掌——选择之债。
7.法律规定+事实=法律关系。
(二)1.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4.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与非法行为。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法律行为三分法;事实行为亦可三分法。
12.抛弃是法律行为;先占是事实行为。
13.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
14.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15.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件亦引起物权变动。
16.条件可能发生;期限必然届至。
17.只能代理法律行为;不能代理事实行为。
18.委托是双方法律行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19.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三)1.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权利能力纵横平等;行为能力纵横不同。
3.民事权利可以抛弃;权利能力不能抛弃。
4.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宣告失踪无顺序限制。
5.宣告失踪,离婚必然胜诉。
6.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7.人鬼情未了,再嫁水不收。
8.以所有权出资形成共有;以使用权出资不形成共有。
(四)1.法人独立责任;非法人组织非独立责任。
2.滥用与混同,揭开公司的面纱。
3.分立与转投资;责任大相径庭。
4.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5.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6.代表机关由一个自然人充任。
7.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
民法基本原则记忆口诀
民法基本原则记忆口诀民法可是咱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解这些基本原则,就像给自己的人生加了一层保护膜。
今天咱们就来轻松聊聊这些原则,顺便给大家总结几句简单易记的口诀,保证让你在法律的海洋中游刃有余!1. 合同自由原则1.1 随心所欲,签合同首先,合同自由原则可谓是民法的“老大”。
咱们想跟谁做生意、签合同,完全凭自己的心意,谁也不能强迫你。
就像吃饭一样,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别看菜谱的光顾着流口水!只要双方自愿,事情就能顺利进行。
1.2 不受束缚,随意决定这时候记住一句话:“愿者上钩”。
只要你和对方达成一致,法律就会站在你这边。
无论是签字画押,还是握手言欢,大家的意愿最重要。
不过,小心哦,不要随便跟人家打擦边球,合同内容可得认真琢磨,别让自己吃亏。
2. 诚实信用原则2.1 说话算数,做个老实人咱们接下来说的就是诚实信用原则,这可不是空口白话,而是生活中的“黄金法则”。
你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得守信,不然可就掉价了!有句话说得好:“诚实为上,诚信为王。
”这不仅是在法律面前,也是在生活中立足之本。
2.2 相互信任,团结一心想想,咱们平时和朋友交往,真心实意才能走得远。
法律也一样,大家相互信任,才是最稳的根基。
比如说,买东西的时候,商家如果不诚实,那你可就要小心上当了。
说到底,做一个有信用的人,真的是给自己加分。
3. 公平原则3.1 公平公正,不能偏心再来聊聊公平原则,这可是咱们社会的基石。
在民法中,所有的权益和责任都得公平对待,不能光想着自己。
这就像打麻将,大家都得平等出牌,不然可就有人要闹了!3.2 人人平等,大家开心公平不仅仅体现在法律上,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说,朋友聚会,大家分摊费用,谁也不能吃亏。
这种公平的精神,不仅能让关系更加融洽,也能让大家都心里舒服。
生活要有公平,法律也得讲究平等。
4. 保护弱者原则4.1 弱者有依靠,人人有责任在法律中,保护弱者原则是个温暖的存在。
咱们得记住,弱者是需要社会的保护的,法律自然也不能袖手旁观。
民法口诀完整版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民法口诀完整版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讲解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口诀:
1.“重婚同居暴虐遗,赌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致婚离”:这是关于离婚法定情
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2.“一物数卖不动产,登记>交付>合同先;动产转移看交付,特殊登记普通钱”:
这是关于一物数卖情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在不动产和动产一物数卖时,权利优先顺序的规则。
3.“抵押设立要牢记,动产合同房登记”(区分物权设立:动产交付房登记):这
是关于抵押权设立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区别。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口诀,如“除斥期间欺诈胁迫仅1年,重大误解90天,期间最长是5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违法缺德无民事,恶意串通假表示”、“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是限民不能独立实施和无权代理”等。
这些口诀都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法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口诀只是辅助记忆的工具,不能替代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在备考法考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
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
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民法是实体法,相对其它学科理论性更强一些,难度更大一些,所以要求考生在民法上较其他部门法需要花费更多时间。
下面由店铺给你带来关于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希望对你有帮助!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1.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等价有偿原则(四)公平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记忆口诀】自平城等公公【口诀解读】来自平城的一位女子正在等自己的公公。
在本口诀中,华图小编还是采用打乱顺序重组、截取重点的方式,把众多知识点串联在一起,形成朗朗上口的一句话。
自——自愿原则平——平等原则城(诚)——诚实信用原则等——等价有偿原则公——公序良俗原则公——公平原则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年龄及其精神状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X≥18 18>X≥10 X<10精神状况且正常或间歇性精神病人或完全精神病人其他18>X≥16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但在实践中,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在考试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一直是考试的一个重点,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重中之重,经常会出一些混淆你的视线的题目来考察你,比如17周岁就是一个常考的知识点,那我们怎么来辨别呢,华图小编有妙招。
【记忆口诀】年岁已18,完全已成人,脑门没问题;16到18自己赚钱自己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口诀解读】本口诀的编写技巧是理解性的记忆及重点词汇来进行编辑。
年岁已18,完全已成人——年龄已满18周岁。
脑门没问题——且无精神病即正常。
16到18自己赚钱自己花——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9月司考冲击361-必备民法口诀
9月司考冲击361,必备民法口诀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置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当,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当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当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当有限责任以与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当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总则口诀
民法总则口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考民法之时间记忆的口诀一、一年除斥期间和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二年和两个月的除斥期间;二年的诉讼时效。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
四、四年的诉讼时效。
五、五年的除斥期间。
六、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七、七要了解:除斥期间限制形成权;诉讼时效限制请求权。
八、八要知道:超过除斥期间签字——白签;超过诉讼时效签字——黑签。
九、九要记住:计算期间时,(从当日开始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次日开始的)次日要算入。
十、十有印象:20年的最长时效不能中断、中止但可延长。
司法考试民法之关于“人”的警示一、一问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如何行使平等处理权?二、二问对无效婚姻的判决有没有上诉权?三、三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有无离婚诉讼的胜诉权?四、四问离婚后的一方有无单独主张探望权的诉讼权;五、五问按份共有人“过半”有无改良权?六、六问物的担保权人有无别除权?七、七问商标法、专利法中的优先权?八、八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权?九、九问胎儿的继承权(权利能力)?十、十问死而复生的人(被宣告死亡的人),有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婚姻复归权和解除收养权?必须记忆的“时间”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民法典顺口溜
民法典顺口溜
一、前言
随着我国新《民法典》的正式实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了解。
然而,法律有时候显得过于冗长和枯燥,让人感到难以消化。
不过,一首顺口溜或许能让我们更加轻松地记忆法律条文,更好地应用法律知识。
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带来一首《民法典顺口溜》。
二、《民法典顺口溜》
1. 人格权要先顾,
人的尊严要重视。
世界观念要尊重,
名誉权和隐私要保护。
2. 富有义务要去实,
损害赔偿要有限。
交通安全更要重,
承担侵权责任不偏。
3. 所有权一定明,
因物成立要存在。
物权质量要重视,
土地不可侵犯。
4. 婚姻家庭应关怀,
要尊重婚姻自由。
子女利益更要重,
未成年人要保护。
5. 债务合同要顺畅,
合约条条都要遵。
房屋买卖更要德,
信赖包装中的真。
6. 增值权先确定,
如实告知才能信。
扶养费更要细心,
纳税注意规定。
7. 继承权要灵活,
遗嘱订立先计划。
遗产分配要客观,
遗嘱强制规定。
8. 宪法基本点会,
公共秩序先维。
人民调解仲裁要好,
消费者权益有序。
三、结尾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民法典顺口溜》。
希望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相关知识,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保障。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记忆口诀
政法干警民法速记口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场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置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4出资缺乏、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当,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当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当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当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当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民法总则口诀
民法总则口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考民法之时间记忆的口诀一、一年除斥期间和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二年和两个月的除斥期间;二年的诉讼时效。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
四、四年的诉讼时效。
五、五年的除斥期间。
六、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七、七要了解:除斥期间限制形成权;诉讼时效限制请求权。
八、八要知道:超过除斥期间签字——白签;超过诉讼时效签字——黑签。
九、九要记住:计算期间时,(从当日开始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次日开始的)次日要算入。
十、十有印象:20年的最长时效不能中断、中止但可延长。
司法考试民法之关于“人”的警示一、一问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如何行使平等处理权?二、二问对无效婚姻的判决有没有上诉权?三、三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有无离婚诉讼的胜诉权?四、四问离婚后的一方有无单独主张探望权的诉讼权;五、五问按份共有人“过半”有无改良权?六、六问物的担保权人有无别除权?七、七问商标法、专利法中的优先权?八、八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权?九、九问胎儿的继承权(权利能力)?十、十问死而复生的人(被宣告死亡的人),有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婚姻复归权和解除收养权?必须记忆的“时间”1、法院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接到通知不服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民法基本框架口诀
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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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人身权1.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住客续娶(住客续娶了一个妻子)权力主体不同客体不同权利的存续期限不同取得根据不同2.人格权具有如下特征——应、法、平、客——英法评课(英法的老师都来评价我们的课程了,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听懂就是了)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所应当具备的。
'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完全平等。
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3.与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以下特征——主、客、不、根——主课不跟(大家准备考研,学校的主课就不跟着上了,只上花费时间少的课,)主体的普遍性。
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
所保护利益的根本性。
权利内容的不确定性。
4.身份权具有如下特征:——人身、地资、不财——人参弟子不才(人参是一个人参变成的神仙,但是他的弟子不是很有才华)身份权属于人身权。
身份权必须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或者资格作为前提。
身份权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
5.配偶权的基本内容——才子逐功名,福建申遗(才子追逐功名,福建忙着申遗)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支配权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都有参加工作生产学习等权利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相互扶养的义务担任对方监护人的义务互享民事行为能力欠缺或者失踪、死亡的宣告申请权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6.亲属权的内容——福建才代申遗(福建才会代人申遗)亲属具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亲属间的监护权亲属间在一方失踪后的财产代管权互有民事行为能力欠缺或者失踪、死亡的宣告申请权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九章物权法概述1.物权概念的说明——特值才拍(网购时,特别值才拍单)物权是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是支配物的权利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物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第十章所有权1.所有权的相对消灭——让强气消(让很强的怒气消了)转让所有权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抛弃所有权所有权主体消灭2.共有的特征——一二双生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二个以上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歌单够向上处(歌单够励志向上)分割请求权在共有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优先购买权依份额享有共有权物上请求权共有物处分权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住院复诊专有权的主导性客体的多元性复合性整体性5.相邻关系的特征——两主权宜零挑食(两位小主权宜之计是做到零挑食)相邻关系总是发生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间的权利、义务相邻关系是在不动产毗邻或相近的特定条件下因对财产的使用而发生的第十一章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特土:主客弃用包(包包特别土,所以主人客人都弃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人,包括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用于农业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范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设定的2.承包人的权利——用收转偿对承包地进行使用并获取相应的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前,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3.承包人的义务——维途不掠,保环受指维持土地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生产过程中要保护环境接受发包人必要的指导和管理4.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征——特贱:主用客排内(特别贱,主人不排外反而用客人来排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为一切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范围包括土地表面极其上下的一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块土地上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在土地上建造和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但不包括对土地本身的处分5.两种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区别——假期荣幸范(有假期都是很荣幸的范儿~~~~)是否支付对价不同去的土地使用权存续期限不同取得的权利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适用范围不同6.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特宅:主客常泣泪(特别宅,主客人都常常哭泣流泪)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且没有期限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限于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7.地役权的特征——特异:主客从目常泣泪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不动产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并转让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8.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意林区:内衣前行(在意林区,穿着内衣前行)内容不同产生依据不同前提条件不同性质不同第十二章担保物权1.担保物权的特征——不由从武(不由自主的弃文从武了)不可分性优先受偿性从属性物上代位性2.担保物权的特征——约旦动不利,不移!(约旦乱动如果不利,就不移)抵押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使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某种财产权利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占有3.抵押人的权利义务——保有真铜宝甲(保有一件真铜的宝甲)权利:保有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义务: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保持抵押财产的价值4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宝犬又尝处分,不爱(宝犬又尝到处分,感觉不爱了!)权利:抵押权保全权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处分权义务:主要是不得妨碍抵押人正常行使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不得将抵押权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5.最高额抵押的特征——不订饭先不从(不给订饭就先不从)所担保债权的不确定性适用范围的限定性不具有从属性。
最高额抵押不以某一特定债权的存在为条件6.动产浮动抵押的特征——人限财限特前转抵押人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故主体具有限定性抵押财产限于抵押人的动产,包括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动产,具有集合性抵押财产特定化之前可以自由转让7.质权的特征——约旦动利,移!(约旦如果乱动有利,就移!)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质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者权利质权是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押期间,质押财产由质权人占有8.质权人的权利——保守占优(保守占优势)保全质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占有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权9.质权人的义务——善管、不用、返还妥善保管质押财产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押财产在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时返还质押财产10.出质人的权利——锁蹄还迈追!(马蹄被锁住了还迈步去追)保留质押财产的所有权在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有权请求质权人返还财产有权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还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11.出质人的义务——不爱武侠不得妨碍质权人行使质权保证质押财产无瑕疵注意:1011一起记忆“锁蹄还迈追!”那么潇洒,怎能“不爱武侠”12.留置权的特征——罚单动,不追(刚准备罚单结果对方跑动了,就不追了)留置权属于法定的担保物权留置权的标的物限于动产留置权不具有追及力,留置权人失去对留置财产的占有即丧失留置权13.留置权人权利——留守用废油(留守的话就只能用废油了)留置标的物,即在债权受清偿前,有权继续占有留置物收取留置物所生的孳息并用以抵偿债权必要时适当使用留置物请求债务人偿还因保管留置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就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14.留置权人的义务——善管、不用、返还、行权妥善保管留置物不得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留置权消灭时,返还留置物给债务人经债权人的请求行使留置权第十三章占有无第十四章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的特征——屋是地砖(屋子是用地砖建的)客体的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专有性2.著作权的客体——摄电吉他,抠图映美文(拍摄电吉他,抠图去映衬美文)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的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口述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示意图、地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文字作品3.著作权的内容——懒猪复兴,应广改制;休整发书,意会言传展览权出租权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摄制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署名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4.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科发核变疾病诊断,治活动植平面图案科学发现用原子核变化方法获得的物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5.专利权的内容——自实许他实;转鼠标抽奖自己实施专利的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转让权署名权与标记权(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报酬权或受奖权(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得到报酬或奖励)7.专利权无效的原因——实体申请文件,不授重授在先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属于重复授权情形违反“在先申请”原则8.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专利用尽在先;临时过境科研;医疗医药审查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在先使用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使用以医疗与医药机械的行政审查为目的的使用9.商标权的内容——独使转许使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