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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事故案例
▪ 正昊监理公司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没有全面履行其法定职责,安全监理不 到位,对外墙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审查,且从进场到事 故发生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未向施工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停 工令,导致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是该起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
▪ 乌中旗住建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安全 监督管理不严,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不够,是该起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
▪ 《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 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 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 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 要责任。
▪ 7)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对本行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领 导督促力度不够。
▪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 这是一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 崔广泽、张金龙等7人未认真观察周边环境的情况下,盲目搬迁脚手架,
对该起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 ▪ 众兴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建筑安全职责,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配
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检查不到位。 公司对承包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松懈,导致发包方将外墙保温工程肢解分 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进行施工,且公司对该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 按法规要求进行审批,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 ▪ 国力公司授权委托人直接参与工程的施工管理,将外墙保温工程肢解分 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进行施工,且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是该起事 故发生的责任单位。
案例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旗705众兴建筑公司乌中众兴建筑公司乌中期农贸市场项目部触电事故期农贸市场项目部触电事故内蒙古众兴建筑公司乌中期农贸市场项目部建筑工地7人在搬运未拆卸的整体脚手架接触高压线发生触电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
某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触电事故是电气事故中较为突出的一种事故类型,其中触电事故又以临时用电事故居多。
2012年5月24日,某广告公司员工在进行汽车展销会布展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本文以此案为例,针对临时用电发生的触电事故提出几点防范措施,以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情况简介某广告公司负责布展汽车展销会,期间,连日下雨,会展场地大量积水导致无法铺设地毯。
为此,该公司负责人决定在场地打孔安装潜水泵排水。
民工张某等人便使用外借的电镐进行打孔作业,当打完孔将潜水泵放置孔中准备排水时,发现没电了。
负责人余某安排电工王某去配电箱检查原因,张某跟着前去,将手中电镐交给一旁的民工裴某。
裴某手扶电镐赤脚站立积水中。
王某用电笔检查配电箱,发现B相电源连接的空气开关输出端带电,便将电镐、潜水泵电源插座的相线由与A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输出端更换到与B 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的输出端上,并合上与B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送电。
手扶电镐的裴某当即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的缺失。
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缺失是导致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直接原因其一,作业人员违规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电镐。
该电镐属于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根据规定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能在潮湿环境中使用。
然而事发当天,该电镐用于排除连日降雨导致的地面积水,电镐暴露在雨中使用,且未设置遮雨设施。
其二,当事人裴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自身未穿绝缘靴、未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手持电镐赤脚站在水里。
其三,电镐存在安全隐患。
在现场勘察时专家对事故使用的电镐进行了技术鉴定,检测发现电镐内相线与零线错位连接,接地线路短路,无漏电保护功能。
通电后接错的零线与金属外壳导通,造成电镐金属外壳带电。
10起触电事故案例
3、防范错施 电气设备一定要接地,而且一定要可靠接 地,不要图工作的快捷和方便和抱着侥幸 心理而忽视接地,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可挽 回的代价。 在工作中一定要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工产品, 不要图便宜购买不合格的产品。 电工操作是一个协同工作的问题,无论是 现场操作人员,还是监护人员,在工作中 一定要倍加注意。
2、原因分析
事后查看,现场用的插座虽然也
是三眼插座,但实际上插座线只 是两根,接地接线柱上根本就没 接线,这也是造成本次触电事故 的主要原因 。 由于设备是变频器驱动的,变频 器驱动的设备都一般有漏电 。 用来攀登的钢架实际上相当于接 地体,当人还没离开钢架时手就 接触了漏电的设备,相当于设备 通过人体接地了,这时人会造成 触电事故。
2、原因分析
老电工忽视了人体与10
千伏带电体间的最小安全 距离应不小于0.7米之规 定,而且一人作业,无工 作监护,违章作业葬送了 自己。
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是 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 原因。
3、防范错施 电工(高、低压)作业、电焊作业都是特种作业。
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 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持证上岗。 加强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规程,努 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 高遵守安全规程的自觉性。 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高压带电设备的 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值时,必须将该设备停电。
六、绝缘破坏 电击死亡
1、事故经过
2002年9月11日,因台风下雨,深圳市南山区某工程人 工挖孔桩施工停工,天晴雨停后,工人们返回工作岗位进行 作业。约15时30分,又下一阵雨,大部分工人停止作业返回 宿舍,25号和7号桩孔因地质情况特殊需继续施工(25号由 江××等两人负责),此时,配电箱进线端电线因无穿管保 护,被电箱进口处割破绝缘造成电箱外壳、PE线、提升机械 以及钢丝绳、吊桶带电,江××触及带电的吊桶遭电击,经 抢救无效死亡。
不安全临时用电作业案例分析
不安全临时用电作业案例分析概述临时用电是指在工程建设、维修、检修、改造、拆除和展览展示等活动中需要临时使用的电力设施。
因其使用场所、使用时限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往往难以完全符合安全用电的规范要求,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本文将以一起不安全临时用电作业事故为案例,分析其原因和教训,以提高大家对临时用电安全的认识和重视。
案例某市场举办展览活动,场馆内需要进行电力设施改造。
施工方在完成部分改造后,需要对改造后的设施进行安全测试,使用了一台功率为5千瓦的临时用电设备。
测试过程中,一名工人误操作导致设备短路,引发火灾,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经过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设备选择不合理。
施工方在选择临时用电设备时,没有考虑到设备功率和电路容量的匹配问题,在满负荷工作时设备容易过载短路。
2.设备使用不当。
施工人员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缺乏操作经验和技能,没有正确接线和调试电路,导致设备本身存在电气缺陷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
3.现场管理不到位。
施工方在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值守制度,工人在进行测试作业时没有得到及时的安全提醒和指导。
教训本次事故的教训十分深刻,对于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施工人员,以及从事施工和管理的各级领导和监管机构,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技术要求1.选择合适的设备。
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规格和容量的设备,注意功率和电路容量的匹配,避免设备过载和短路。
2.进行必要的检查。
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和问题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绝不能使用有缺陷的设备进行作业。
3.加强工人的操作培训。
在进行任何临时用电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足够的培训和技能训练,确保操作规范、熟练和安全。
现场管理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某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某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分析触电事故是电气事故中较为突出的一种事故类型,其中触电事故又以临时用电事故居多。
2012年5月24日,某广告公司员工在进行汽车展销会布展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本文以此案为例,针对临时用电发生的触电事故提出几点防范措施,以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情况简介某广告公司负责布展汽车展销会,期间,连日下雨,会展场地大量积水导致无法铺设地毯。
为此,该公司负责人决定在场地打孔安装潜水泵排水。
民工张某等人便使用外借的电镐进行打孔作业,当打完孔将潜水泵放置孔中准备排水时,发现没电了。
负责人余某安排电工王某去配电箱检查原因,张某跟着前去,将手中电镐交给一旁的民工裴某。
裴某手扶电镐赤脚站立积水中。
王某用电笔检查配电箱,发现B相电源连接的空气开关输出端带电,便将电镐、潜水泵电源插座的相线由与A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输出端更换到与B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的输出端上,并合上与B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送电。
手扶电镐的裴某当即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的缺失。
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缺失是导致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直接原因其一,作业人员违规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电镐。
该电镐属于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根据规定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能在潮湿环境中使用。
然而事发当天,该电镐用于排除连日降雨导致的地面积水,电镐暴露在雨中使用,且未设置遮雨设施。
其二,当事人裴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自身未穿绝缘靴、未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手持电镐赤脚站在水里。
其三,电镐存在安全隐患。
在现场勘察时专家对事故使用的电镐进行了技术鉴定,检测发现电镐内相线与零线错位连接,接地线路短路,无漏电保护功能。
通电后接错的零线与金属外壳导通,造成电镐金属外壳带电。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
不亲身经历谁相信-不常读案例难长进-不借鉴警惕灾祸临(转载编至刘树年)隧道工地的人身伤害事故,除了与施工环境有关的突发事故如瓦斯爆炸、掌子面涌水、爆破坍塌等事故以外,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如用电安全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等。
结合在隧道工地耳闻目睹的一些事件作为案例加以分析,以提高人们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意识。
1 用电安全事故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电,建筑工地就更不消说了。
大家常把电比作老虎,这一点在工地上更是恰如其分。
用电安全事故是工地较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之一。
案例1.1在某工地,我曾亲历一起团支书记义务劳动中触电身亡的事故。
这是在场领导、员工甚至电工所没能想明白的事故。
那天,该工程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参加了一项义务劳动:随着隧洞往前不断延伸,掌子面附近需要增设一台变压器,因此,义务劳动的内容就是往掌子面方向布设电缆。
电工按以往的做法拆掉了现有变压器上电缆的三根火线,剩下一根零线未拆。
十几个人肩扛电缆往前走,团总支书记把电缆扛在肩上,手握着电缆的头部走在最前面,祼露着的三根火线头和一根零线头在他胸前摆来摆去。
行进中,强大的电流突然把他击倒在地,再也没有了呼吸。
这起伤亡事故让当班电工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思想负担:如果拆了零线就不会有这事!?可是以前都是这么操作的,不拆零线,也从没发生过这事故。
这次却是为什么?案例1.2我在一本铁道兵的刊物上,读到这样一起事故:一战士肩扛钢钎收工出洞途中,立在隧道内撒尿,钢钎的头部碰在了祼露的电线上,尽管他穿着胶靴,但电流顺着钢钎与他撒出的尿液形成回路,使这位战士一命呜乎!启示与告诫:图省事,少了一道小工序,大活人,送了命。
用电作业一定不要违规操作,不要用自己的思维定式否定规章制度或操作要领,零线该拆的时候一定要拆,祼露的电线一定不要去碰并及时报告,用优质胶布包裹。
案例1.3某年7月,我亲历一起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活动板房(彩钢房)漏电事件。
那天早晨,我们发现钢门框及锁把手有麻手的感觉,用试电笔检测发现有弱电。
临时用电事故案例
02
案例二:私拉乱接电线 引发的火灾事故
事故经过
01
某施工现场由于用电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导致 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02
火灾发生时,现场工人未受过专业培训,缺乏应急 处理能力,未能及时扑灭火灾。
03
火势迅速蔓延,最终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分析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不规范,电 线私拉乱接,未使用标准电缆 和插座。
事故原因分析
01
1. 电工在安装临时电源箱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接地线连接, 导致接地不良。
02
2. 工人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知识了解不足,误以为电源箱已
经接地,因此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 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
03
检查和验收不到位。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01 02 03 04
在临时用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在发生漏电 或触电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源,避免事故扩大。
2. 加强安全教育
对所有工人进行用电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了 解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确保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3. 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完好无损, 防止因线路老化或破损导致的触电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1. 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设备,它能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流对人体 造成伤害。由于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流直接流过人体,造成触电事故。
2. 缺乏安全意识
施工方对临时用电安全知识了解不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 生。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1. 安装漏电保护器
临时用电事故案例
contents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精选.] (2)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一: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导致的触电死亡事故经过:陈某上班后清理场地,由于电焊机绝缘损坏使外壳带电,从而与在电气上联成一体的工作台也带电,当陈××将焊接好的钢模板卸下来时,手与工作台接触,即发生触电事故,将陈××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1.由于电焊机的接地线过长,在前一天下班清扫场地时被断开,电焊机绝缘损坏,外壳带电,所以造成单相触电事故。
2.电气管理不严,缺乏定期检查。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1.接地或接零线是保证用电人员安全的生命线。
当移动电器外壳带电时,若采用了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就能使线路上的漏电保护器、自动开关或熔断器动作或熔断,自动脱离电源,从而保证人身安全。
2.在安装漏电保护器后的移动电器和线路也不能撤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措施。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二:带电搬移电器设备触电事故一、事故经过2007年某月的一天,某队工作面延伸,对电器设备进行搬移,进班会安排电工张某和李某负责电气设备的搬移工作,电工张某和李某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就往前拽电缆,这时跟班队长从旁边经过,问停电了没有,张某说:“没事儿”。
于是接着往前搬移,当把设备搬移到位,开始挂电缆时,由于电缆有外伤,把正在挂电缆的李某电到,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1、电工张某和李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停电就进行开关搬移,并且不听劝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跟班队长发现张某和李某违章,没有及时强行制止,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1、电工张某和李某违章带电搬移设备,对事故负直接责任;2、跟班队长发现违章没有及时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3、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1、在进行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掉电源。
2、井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加强互保联保以及自主保护意识。
临时用电培训--(事故案例)3
案例二
规范及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
05
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
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8.1.13)
案例三
气设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油化
字45号〔2004〕(第七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施 02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
号( 8.2.1 )
案例三
规范及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 03 规范第5.1.1l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
02
JGJ4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8.1.17)
案例五
பைடு நூலகம்规范及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
03
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
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O.8-1.6m。《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不安全临时用电作业案 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一
存在的问题
利用现场检修插座出线头作为分 线箱,未设置临时电源总配电箱;
临时线路敷设固定不牢固, 采用绝缘胶布绑扎。
防爆场所电缆线路有接头; 临时电源未接引接地线;
存在的问题
现场检修插座颠倒安 装,不具备防雨功能;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
不亲身经历谁相信-不常读案例难长进-不借鉴警惕灾祸临(转载编至刘树年)隧道工地的人身伤害事故,除了与施工环境有关的突发事故如瓦斯爆炸、掌子面涌水、爆破坍塌等事故以外,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如用电安全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等。
结合在隧道工地耳闻目睹的一些事件作为案例加以分析,以提高人们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意识。
1 用电安全事故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电,建筑工地就更不消说了。
大家常把电比作老虎,这一点在工地上更是恰如其分。
用电安全事故是工地较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之一。
案例1.1在某工地,我曾亲历一起团支书记义务劳动中触电身亡的事故。
这是在场领导、员工甚至电工所没能想明白的事故。
那天,该工程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参加了一项义务劳动:随着隧洞往前不断延伸,掌子面附近需要增设一台变压器,因此,义务劳动的内容就是往掌子面方向布设电缆。
电工按以往的做法拆掉了现有变压器上电缆的三根火线,剩下一根零线未拆。
十几个人肩扛电缆往前走,团总支书记把电缆扛在肩上,手握着电缆的头部走在最前面,祼露着的三根火线头和一根零线头在他胸前摆来摆去。
行进中,强大的电流突然把他击倒在地,再也没有了呼吸。
这起伤亡事故让当班电工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思想负担:如果拆了零线就不会有这事!?可是以前都是这么操作的,不拆零线,也从没发生过这事故。
这次却是为什么?案例1.2我在一本铁道兵的刊物上,读到这样一起事故:一战士肩扛钢钎收工出洞途中,立在隧道内撒尿,钢钎的头部碰在了祼露的电线上,尽管他穿着胶靴,但电流顺着钢钎与他撒出的尿液形成回路,使这位战士一命呜乎!启示与告诫:图省事,少了一道小工序,大活人,送了命。
用电作业一定不要违规操作,不要用自己的思维定式否定规章制度或操作要领,零线该拆的时候一定要拆,祼露的电线一定不要去碰并及时报告,用优质胶布包裹。
案例1.3某年7月,我亲历一起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活动板房(彩钢房)漏电事件。
那天早晨,我们发现钢门框及锁把手有麻手的感觉,用试电笔检测发现有弱电。
用电事故案例
用电事故案例一、案例某机械厂车间内,两名员工为了赶一批急着要交货的产品而进行加班,作业过程中在铣床上加工零件的操作工触电晕倒,在一旁给零件锉毛剌的另一名操作人员也同时因地面积水导电而被电击晕倒,待其苏醒后发现铣床操作人员已无任何反应,经送医院抢救确认已经死亡。
经现场检查发现:由于铣床安装时未进行固定,在日常使用中,由于设备的振动而造成移位,铣床的动力电线过短,且未采取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使动力电线不断地与机器外壳摩擦而造成破裂。
二、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依据《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铣床安装应固定,用电产品应该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环境条件进行安装,如果不能满足制造商的环境要求,应该采取附加的安装措施;该厂铣床安装存在着严重的违规现象,不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造成人员在铣床操作过程中触电身亡。
三、提示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四)、触电的预防措施:⒈直接触电的预防:绝缘措施、屏护措施、间距措施;⒉间接触电的预防:保护接地、TT系统、保护接零、加强绝缘、电气隔离、安全电压、自动断电保护;⒊其他预防措施:(1)加强用电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2)使用、维护、检修电气设备,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3)尽量不进行带电作业,特别在危险场所(如高温、潮湿地点),严禁带电工作;必须带电工作时,应使用各种安全防护工具,如使用绝缘棒、绝缘钳和必要的仪表,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等,并设专人监护;(4)对各种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漏电和其他故障,应及时处理;对不能修复的设备,不可使用其带“病”进行,应予以更换;(5)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在不宜使用380/220伏电压的场所,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6)禁止非电工人员乱装乱拆电气设备,更不得乱接导线;(7)加强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
临电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7、运行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没有有效控制现场,应急处置不当。施工项目安排密度过大, 增加了现场运行人员管控难度,分散了管理人员精力,监护人员指派不当,导致现场监护不到位。事故发生后,应 急处理不当,未能严格按照《安规》要求控制现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8、运行单位人员应急技能不高,培训效果不明显。制度宣贯、培训和应急演练效果不明显,各级管理人员、班组 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等一系列规定的能力不足,事故发生后忙于其它救急,没有立即意识到保护事故现场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导致次生事故发生。
17 时 48 分,当廖某、胡某用绳索传送割炬时,由于只关注割炬而忽视了绳索,没有采取固定措
施,致使绳索从构架横梁上坠落,绳索在坠落过程中摆动至 110kV 1M C 相管母引起放电,110kV 1M
母差保护动作,导致110kV 母线失压,造成所供 2 个 110kV 变电站失压,损失负荷 31MW。事件未造
(4)现场施工队长安排吊车司机移动肇事吊车配合拆除 220kV 5M B相管母;吊车司机将吊车开到#3 主变变 中 2203 处,在未得到进一步抢修指令的情况下,急于参与抢修,对吊车升臂进行调整位置时,没有按安规要 求,保持起重机械及吊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再次发生吊臂与#3 主变变 中开关与 CT 之间的 A 相跨线因距 离不足放电。 (5)运行人员现场工作监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当作业行为。 (6)事故发生后,运行人员由于处理事故经验不足,未能控制好事故现场,是导致次生事故发生的原因。 (7)监理项目部没有履行监理职责,导致现场失去监控。
12 时 43 自下令另一吊车司机将肇事吊车驶至#3 主变变中间隔,司机在调整吊臂做抢修工作准备过程中, 吊臂与#3 主变变中开关与 A 相 CT 之间的跨线距离不足而放电,造成空载运行的#3 主变失灵保护动作, 跳开变高及变低开关(变中开关已在分闸位置),同时电弧将#3 主变变中 B 相开关外绝缘瓷套打烂,并造 成相邻间隔设备的部分损伤,引发次生事故。
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
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某公司临时用电触电事故案例触电事故是电气事故中较为突出的一种事故类型,其中触电事故又以临时用电事故居多。
2012年5月24日,某广告公司员工在进行汽车展销会布展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本文以此案为例,针对临时用电发生的触电事故提出几点防范措施,以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情况简介某广告公司负责布展汽车展销会,期间,连日下雨,会展场地大量积水导致无法铺设地毯。
为此,该公司负责人决定在场地打孔安装潜水泵排水。
民工张某等人便使用外借的电镐进行打孔作业,当打完孔将潜水泵放置孔中准备排水时,发现没电了。
负责人余某安排电工王某去配电箱检查原因,张某跟着前去,将手中电镐交给一旁的民工裴某。
裴某手扶电镐赤脚站立积水中。
王某用电笔检查配电箱,发现B相电源连接的空气开关输出端带电,便将电镐、潜水泵电源插座的相线由与A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输出端更换到与B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的输出端上,并合上与B相电源相连的空气开关送电。
手扶电镐的裴某当即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的缺失。
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缺失是导致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直接原因其一,作业人员违规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电镐。
该电镐属于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根据规定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能在潮湿环境中使用。
然而事发当天,该电镐用于排除连日降雨导致的地面积水,电镐暴露在雨中使用,且未设置遮雨设施。
其二,当事人裴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自身未穿绝缘靴、未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手持电镐赤脚站在水里。
其三,电镐存在安全隐患。
在现场勘察时专家对事故使用的电镐进行了技术鉴定,检测发现电镐内相线与零线错位连接,接地线路短路,无漏电保护功能。
触电事故案例部分
第一部分触电事故1.1无票作业,作业前不停电、不验电、不装设接地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案例一]2005年12月23日,某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在拆除lOkV配电线路作业过程中,未得到调度许可开工的命令,未验电,未挂接地线,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就开始登杆作业,工作人员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2005年12月22日,X x市电力公司线路工区向调度申请12月23日上午8时停芋头坪变lOkV芋平线和芋富线,拆除芋平线与芋富线的联络线——富山备用线(富山备用线跨越另一供电局管辖的lOkV线路,工区没有向调度提出停电申请,想借23日该线路停电的机会拆除该段线路)。
12月23日,线路工区主任蒋X X在没有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情况下,即组织外线技工9人、民工3人到现场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
蒋x X将线路拆除工作分为两步进行,先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该杆为联络线的断开点,2号杆隔离开关在断开位置)段线路,再拆除芋平线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段。
蒋X x得到芋富线及跨越的另一单位线路停电的通知后,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交代了安全措施、保留的带电线路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工作班人员拆除了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的线路。
之后二班班长欧xX带领一个班到lOkV芋平线27号杆(富山备用线T接杆)停电及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一班班长陈X X和蔡x X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T接在芋平线上)拆除旧线,此时lOkV芋平线还未停电。
蔡x x先行到达富山备用线1号杆(富山备用线仍带电),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的情况下,独自登杆工作,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线如图1—1所示。
图1—1 接线示意图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1.蔡x x受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工作的误导,以为可以开始工作,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x x还未到位,施工作业的线路上也没有采取验电、挂接地线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登杆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
供电局低压维护班仇×临时工,违章操作发生触电事故
供电局低压维护班仇×(临时工),违章操作发生触电事故一、事故简况6月15日,根据工作计划,××供电局营销科低压维护班开展对10kV青城线1号、2号公用变压器更换低压引线;3号、4号公用变压器安装低压刀闸和更换低压引线工作。
6月15日15时20分左右,工作负责人李×叫工作班成员刘×用操作杆拉开4号公用变压器10kV跌开式熔断器,15时40分工作负责人接调度通知10kV青城线Il、IIl段已停电,随后工作负责人告诉小组负责人钟×和工作班成员刘×、仇×线路已停电。
18时40分左右工作结束,刘×拆除接地线。
此时工作负责人和小组负责人钟×都在现场,6月15日l8时47分,工作班成员刘×从变压器台梁上攀登至跌开式熔断器下侧衬角间隙处穿过,刘×系好安全带后用手合上10kV青城线Ⅳ段4号公用变压器C相跌开式熔断器后,在合中相跌开式熔断器时,刘×左手拿住中相跌开式熔断器绝缘管时与中相跌开式熔断器下桩头放电,刘×发生触电并发出惊叫,此时工作负责人李×判断刘×触电(刘已脱离电源),正在台梁上的仇×去营救刘×,在营救的过程中触及变压器带电部分发生触电并从台梁上落下受伤。
事故发生后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打l10、120电话求救,迅速将伤员送至县人民医院治疗。
经检查刘×受轻伤(左手轻度电击伤),仇×受重伤(左胫骨线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三违”现象严重:工作班成员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违章操作,其他人员对违规未予制止。
(2)办理停电申请书的人员对整个城市配电网络不熟悉,导致停电范围错误。
(3)停电申请书审批人员对停电申请书的审核审批把关不严,未核对城市配电网络图,及时纠正停电范围错误。
三、防范措施(1)在全局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监督考核,实现自觉遵章守纪,由局领导和各专责长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