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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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政工职评办,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16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企政职〔1999〕51号)的规定执行,同时要求专职专岗进行申报。其中,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一)各市中评委、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

1、评审委托书1份;

2、《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附电子文档,EXCEL 格式或WORD格式)1份。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1、送审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材料袋上);

(2)《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晋升专业职务申报表》(已有政工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或《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没有中级政工职称,属转评或初评的参评对象),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3)《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统一使用A3纸打印,一式5份;

(4)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5)2至3篇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政工论文复印件1套(包括: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文章正文),并提供原件;

(6)《思政工作经验推介情况表》1份及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1套;

(7)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原件不方便寄送的,请附证明件1份;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9)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0)从今年开始,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将不作为硬性要求,只作评审时量化考评外的参考因素。已通过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请提供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和原件;

(11)各类继续教育证明1份;

(12)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1套;

(13)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14)《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

(15)《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仅限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1份;

(16)《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1份。

2、材料装订要求

正常申报对象请将送审材料内容中的4—14项(事业单位为4-15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

破格申报对象需将《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插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之后,再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向本单位的职能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所需表格一律使用政工专业类表格,不得使用其它专业的表格。各类表格可以从浙江文明网的政工版块()上下载。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统一按A4纸规格大小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二)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各中评委。没有中评委的省直单位和中央部属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提交省直中评委。

(三)中评委审核。各中评委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盖章,确认无误后再报省政工职评办。各中评委审核完成后,原件请及时予以退还。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参评资格或已获取职称资格的,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

四、其他要求

(一)各中评委要及时做好评审委员会两年一届的换届工作,换届工作应向省政工职评办报批。

(二)今年新增了事业单位应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高级政工师职务评聘工作的规定,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见附件),请各中评委针对岗位情况严格审核,无空岗的不予申报。

(三)各中评委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省政工职评办,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省政工职评办联系人:施音,联系电话。

附件: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附件

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注:1.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2.岗位类别指专技岗、管理岗、工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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