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4年8月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 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 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 用”。而由于原单位拒开证明,他无法拿到 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最终只能以“开 胸验肺”的方式进行验肺,为自己证明。这 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
事件结果
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 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 解决。
引言
法治应该包含两 种意义:已成立的
法律获得普遍的
服从,而大家所服 从的法律又应该 本身是制定得的
法律。
亚里士多德
wenku.baidu.com体概述
概述一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概述二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概述三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情景感悟
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 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 使案成功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 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 为那人是他父亲。“什么?你竟敢告你 父亲?”国王怒道。
“我认为你告父即不孝父母,不孝即 不忠,不忠自己的父亲,即犯国法,犯 法则死!”国王说道。可怜的告发人被揪 出去杀了。
请思考:国王的判案是 “人治”还
是“法治”?
人治与人法治治
中国儒家的政治思想。主 张依靠道德高尚的圣贤通过道 德感化来治理国家。儒家重视 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法治
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 法律和理性的思维方式 来治理国政,管理社会。
2005年3月27日,已经“死亡”11年的张在玉 出现。2005年4月1日,39岁的佘祥林走出了监 狱,4月13日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被当庭宣判无 罪。
2005年9月佘祥林与京山县公安局达成了赔偿 协议,京山县公安局向佘祥林及家人赔偿45万 余元。
1994年的佘祥林
2005年的佘祥林
《燕赵都市报》 ——司法透明才能确保司法公平 假如我们这个社会没有彻底抛弃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的原则,没有从制度上做到以人为本, 没有树立正确的公平观念,那么,今后类似的 冤假错案仍然会发生。增加每一个司法环节的 透明度,建立可以随时纠错的循环机制,是防 止冤假错案的最有效方法。 只有当我们把公平放在优先的位置,并且 随时随地接受公众的监督,司法领域中的冤假 错案才能够逐渐减少。
2、法治思维方式的特征
法律之上
2006年11月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 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2007 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 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 元。
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 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 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 她去医院”。
案例:开胸验肺
核
本
价
重
根
心
质
值
要
本
内
要
追
使
保
容
求
求
命
证
依执公服党 法法平务的 治为正大领 国民义局导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
1、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及与人治思维方式的区别
法律思维是排除个人 主观的感情,依循法 律逻辑,合理地从法 律之立场,去思考问 题、处理问题的思维 方式。 ——(台湾)王泽鉴
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 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中国建设,对国家富强、 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具有重大意义。大学生要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 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养成心中有法、 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 盾靠法的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7
依法治国是 党领导人民 治理国家的 基本方略, 坚持党的领 导是社会主 义法治的根 本保证。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
治国相统一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人权保障
正当程序
案例思考-湖北佘祥林“杀妻”案始末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在 附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 者与张在玉相似。4月28日京山县检察院批捕佘祥 林。该案经过多次补充侦查,最终于1998年6月15 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 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
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 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 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 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 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 政的权利。
从佘祥林案到赵作海、聂树斌、呼格吉勒 图等案给我们的反思并非仅仅是冤狱、国 家赔偿,更重要的是唤起人们对法律程序 的重视。
正当程序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 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谚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法谚
程序先于权利。 ——法谚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法谚
权力制约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 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 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 休止。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权力制约
引申:权力制约与权力分立
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 权和行政权分立,自 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 合而为一,法官便将 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公平正义
张海超事件也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 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 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 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 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 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 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诊 断的要求”。
事件结果
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 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 解决。
引言
法治应该包含两 种意义:已成立的
法律获得普遍的
服从,而大家所服 从的法律又应该 本身是制定得的
法律。
亚里士多德
wenku.baidu.com体概述
概述一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概述二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概述三
点击此处输入
相关文本内容
情景感悟
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 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 使案成功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 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 为那人是他父亲。“什么?你竟敢告你 父亲?”国王怒道。
“我认为你告父即不孝父母,不孝即 不忠,不忠自己的父亲,即犯国法,犯 法则死!”国王说道。可怜的告发人被揪 出去杀了。
请思考:国王的判案是 “人治”还
是“法治”?
人治与人法治治
中国儒家的政治思想。主 张依靠道德高尚的圣贤通过道 德感化来治理国家。儒家重视 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法治
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 法律和理性的思维方式 来治理国政,管理社会。
2005年3月27日,已经“死亡”11年的张在玉 出现。2005年4月1日,39岁的佘祥林走出了监 狱,4月13日在京山县人民法院被当庭宣判无 罪。
2005年9月佘祥林与京山县公安局达成了赔偿 协议,京山县公安局向佘祥林及家人赔偿45万 余元。
1994年的佘祥林
2005年的佘祥林
《燕赵都市报》 ——司法透明才能确保司法公平 假如我们这个社会没有彻底抛弃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的原则,没有从制度上做到以人为本, 没有树立正确的公平观念,那么,今后类似的 冤假错案仍然会发生。增加每一个司法环节的 透明度,建立可以随时纠错的循环机制,是防 止冤假错案的最有效方法。 只有当我们把公平放在优先的位置,并且 随时随地接受公众的监督,司法领域中的冤假 错案才能够逐渐减少。
2、法治思维方式的特征
法律之上
2006年11月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 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2007 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 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 元。
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 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 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 她去医院”。
案例:开胸验肺
核
本
价
重
根
心
质
值
要
本
内
要
追
使
保
容
求
求
命
证
依执公服党 法法平务的 治为正大领 国民义局导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
1、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及与人治思维方式的区别
法律思维是排除个人 主观的感情,依循法 律逻辑,合理地从法 律之立场,去思考问 题、处理问题的思维 方式。 ——(台湾)王泽鉴
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 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中国建设,对国家富强、 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具有重大意义。大学生要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 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养成心中有法、 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 盾靠法的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7
依法治国是 党领导人民 治理国家的 基本方略, 坚持党的领 导是社会主 义法治的根 本保证。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
治国相统一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人权保障
正当程序
案例思考-湖北佘祥林“杀妻”案始末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在 附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 者与张在玉相似。4月28日京山县检察院批捕佘祥 林。该案经过多次补充侦查,最终于1998年6月15 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 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
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 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 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 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 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 政的权利。
从佘祥林案到赵作海、聂树斌、呼格吉勒 图等案给我们的反思并非仅仅是冤狱、国 家赔偿,更重要的是唤起人们对法律程序 的重视。
正当程序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 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谚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法谚
程序先于权利。 ——法谚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法谚
权力制约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 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 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 休止。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权力制约
引申:权力制约与权力分立
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 权和行政权分立,自 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 合而为一,法官便将 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公平正义
张海超事件也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 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 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 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 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 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 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诊 断的要求”。